通訊領域手機結構類案件的跨領域檢索策略探討論文
通訊領域手機結構類案件的跨領域檢索策略探討論文
本文就通訊領域手機結構類案件的跨領域檢索策略進行了一些思考,分析了該領域進行跨領域檢索的必要性,並詳細闡述了有效獲取相近領域資訊的幾種方式。
一、引言
在通訊發明審查領域,有大量與手機有關的案件,主要涉及對手機“結構”進行的改進,如對手機本體結構以及手機專用配件做出的改進。
對於涉及“手機結構”的專利,由於絕大多數涉及的是對手機零部件及部件間連線關係等物理結構的改進,技術方案本身並不難理解。
但由於對應領域審查員均來自通訊相關專業,對機械結構等通用領域的技術並不熟悉,在進行此類案件的檢索時,往往存在檢索效率不高的現象。
二、跨領域檢索策略
本文中的“跨領域檢索”是指擴充套件到具有類似功能或應用的相近技術領域進行檢索。
跨領域檢索具備一定的難度,其對於在檢索過程中對相關知識的敏感度,以及在不熟悉領域快速學習知識的能力有更高的要求。
以下主要針對手機結構類案件,列舉利用分類資訊確定需要擴充套件的技術領域的具體方式,以使跨領域檢索更有針對性,避免擴充套件的盲目性,提高檢索效率。
2.1利用本申請分類資訊
手機結構類案件的發明構思,往往在於具體的結構特徵,而根據現有分類規則,除將技術主題作為一個整體來分類外,如果技術主題的某組成部分本身代表了對現有技術的貢獻,那麼,該組成部分構成發明資訊,也應當對其進行分類。
如專利申請1,其IPC分類資訊為H04M1/02和F16C11/10,其中,H04M1/02為應用分類,含義為電話機的結構特點,F16C11/10為功能分類,含義為樞軸連線中的鎖定裝置,該申請的發明構思涉及一種特殊結構的鉸鏈。
此時,若需進行技術領域的擴充套件,則可以充分利用本申請中涉及功能分類的分類號,將檢索領域擴充套件至F16C11/10。
2.2利用分類表資訊
分類表如IPC、ECLA、UC、CPC中都會包括分類號的關聯資訊,可以利用附註中的關聯資訊進行技術領域擴充套件。如對於二點組F16C11/10。
其上位組為 F16C11/04,含義為“樞軸連線(用於窗或門的入E05D)”。
而E05D含義為“門、窗或翼扇的鉸鏈或其他懸掛裝置(一般的`樞軸連線件入F16C11/00)”。
由此,F16C11/04的附註“用於窗或門的入E05D”對技術領域的擴充套件提供了方向,可以進一步擴充套件至功能相似的技術領域E05D下對門或窗的鉸鏈結構進行檢索。
2.3利用同族或中間檔案獲得有用分類資訊
對於具有同族的專利申請,可以充分利用同族的分類資訊,同時也可利用檢索過程中獲取的中間檔案分類資訊,對技術領域進行擴充套件。
如上述申請,其美國同族的IC分類資訊為H05K7/00、E05D7/00和E05F1/12,美國同族標引的CPC分類為H04M1/022、G06F1/1681、E05D3/18、E05F1/1253、E05Y2900/606、E05D3/12、E05Y2201/638、G06F1/1618,美國同族標引的EC分類資訊與CPC分類類似。
可以看出,除E05D下子分類外,還有G06F下的多個子分類,均是涉及便攜計算機的結構或裝置,因此,在進行技術領域擴充套件時,還應注意與手機相近的技術領域如行動式計算機領域。
同時也可以看出,同族的CPC/EC分類資訊比IPC標引更加豐富,這對於確定需擴充套件技術領域可以提供更多的輔助資訊,有利於擴充套件檢索思路。
透過對分類資訊的相關性進行統計,由於其直接利用了文獻的已分類資訊,與透過分類表或透過同族或中間文獻進行技術領域擴充套件相比,可以對某個特定技術領域與其他相關技術領域的關聯性有較為宏觀全面的瞭解,對跨領域檢索的方向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三、總結
對通訊領域手機結構類案件的審查而言,其通用性的特點決定了跨領域檢索的必要性,如果相關領域的檢索不全面,容易導致漏檢或檢索效率不高,降低了審查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