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房地產開發合同

【推薦】房地產開發合同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房地產開發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房地產開發合同1

  抵押人_________願將其在建工程作抵押物,以擔保債務按期清償,擔保的範圍為抵押貸款的本息及罰息,經與抵押權人_________協商,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本抵押貸款合同。

  一、抵押在建工程狀況:_________。

  1、坐落位置:_________區_________街路_________衚衕_________號。開工許可證_________號。工程設計總面積:_________m2。

  2、建築結構:_________。設計層數:_________。用途:_________。

  3、資金來源:_________。計劃批准文號:_________。工程總造價:_________元整。

  4、已完成部分:層數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評估現值:_________元整。

  5、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_________。使用年限:_________。

  6、土地面積:_________。地區類別:_________。

  7、土地使用性質:_________土地證號:_________。

  8、土地評估現值:_________元整。

  9、在建工程及土地總值:_________元整。

  二、抵押人將上述在建工程全部/部分,抵押給抵押權人,並將在建工程有關要件:計劃批件、規劃許可證、用地許可證,開工許可證、_________交_________保管。

  三、抵押權人同意在建工程評估現值_________%以內提供貸款。貸熬總額為:(幣種: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抵押貸款期限_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付款方式:_________

  四、抵押人保證將該款項用於_________。抵押人同意按本合同所定之貸款利率(年/月利率)_________%支付利息。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或計息辦法,自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後的規定計息。

  五、還款方式:_________。

  六、雙方商定,抵押在建工程的保險事宜按以下第_________款辦理。

  1、由抵押人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費用由抵押人負擔,保險憑證交抵押權人保管。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當抵押工程因保險事由毀損滅失時,抵押權人為該保險賠償金及支配人。保險賠償金如不足清付貸款本息和罰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已投保的,填寫下列(1)(2)款)

  (1)投保價值:_________元整。

  (2)保險期限:_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雙方再另行約定。

  (1)依照法律追回欠款,在欠款尚未追回的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對抵押工程及土地使用權提出訴訟保全。

  (2)向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對抵押工程及土地使用權進行拍賣,拍賣所得價款,按有關規定依次償還、若不足清償貸款本息及罰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若超出所欠貸款本息及罰息,所餘部分返還給抵押人。

  七、抵押期內,抵押人必須保證該工程的安全、完整,正常施工。其貸款的使用應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八、抵押期內,未取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工程轉讓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

  九、抵押期內,抵押人必須交納有關部門對該工程所徵收的任何稅費,並保障該工程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十、抵押權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金額給付貸款的,抵押人有權要求支付違約金或賠償實際損失。

  十一、抵押人不依約履行本合同任何條款,或逾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的,抵押權人有權採取以下處置方式:

  十二、企業法人分立、合併或更名,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變更。

  十三、抵押人還清貸款本息及罰息,並同時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抵押關係即告終止。抵押權人應會同抵押人在十日內到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辦理合同登出手續。

  十四、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等,構成本合同的整體。完整的合同整體方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抵押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十五、本合同經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鑑證方可有效。

  十六、特約:_________。

  抵押人(蓋章):_________抵押權人(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經辦人(簽名):_________經辦人(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鑑於:

  1.甲方將於20xx年月日依法以招拍掛方式取得位於德平鎮的編號為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該地塊的規劃用途為、容積率為、計劃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土地使用權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甲方是經主管部門批准獲得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作建房合同。、

  第一條合作開發

  以甲方公司名義參與土地掛牌、建設、運作,此地塊屬甲乙雙方按份額共有。

  甲方同意提供依前述所指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徵地總價款為3200萬元,甲方出資2176萬元,佔68%股份,按股份享受利潤分成或承擔風險;乙方同意出資1024萬元,佔32%股份,按股份享受利潤分成或承擔風險,雙方合作開發建房。

  第二條建房資金

  建房資金由甲乙雙方按股份比例籌集,一方資金不到位或不足部分,重新計算分成比例。

  第三條報批手續

  除按規定應由雙方共同辦理的報批手續外,包括本合同在內的包括但不限於《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開工許可證》、《建設同地規劃許可證》、《預售許可證》等在內的所有報批手續均由甲方負責辦理。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按比例負責並承擔。

  第四條設計建築

  工程設計與建築招標、施工監督由雙方共同負責。

  第五條管理人員的構成

  合作雙方共同指派人員組成的專案部以董事會形式存在,其中甲方指派董事長一名副總經理一名,乙方指派總經理、副總經理各一名。其他人員由社會招聘,共同管理。

  第六條財務制度

  例會制度、財務制度根據工作進展一併建立,專案部的進、支財務狀況由雙方共同管理。

  第七條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為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不得將本專案土地、房屋進行抵押、典當或其他形式的擔保等等。

  乙方:

  1.乙方為共和國合法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八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熟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證。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作協議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或補充合作協議的,要求變更或補充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

  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透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知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果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需為此承擔。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認真遵守以上條款,任何一方違約(不可抗力原因除外),須向對方賠償本合同土地總額的15%。

  第十三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除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五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均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立並生效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合同3

  委託人(甲方):

  經紀人(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

  甲方提供:

  1.“銷售許可證”;

  2.權屬證件;

  3.物業的具體情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5.營業執照;

  6.個人身份證。

  乙方提供:

  1.經紀機構“資質證書”;

  2.經紀人崗位“資格證”;

  3.經紀人身份證;

  4.營業執照。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xx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xx

  2.具體要求:xx

  3.其他要求:xx

  第三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託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範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委託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x%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年租金的x%一次性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x%計算支付;

  其他服務專案支付xxx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由甲、乙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條服務事項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乙方應將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務專案,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本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x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定期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情況及時通告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並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轉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託他人代理的;

  3.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資訊、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

  3.違反本合同第三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第九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在本合同終止後的xx日內,如果委託人直接或間接地與經紀人最初物色的客戶成交,那麼經紀人有權獲得經紀合同中訂立的佣金。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檔案,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後,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手續。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xxx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壹式xx份,甲、乙雙方各執x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營業執照號碼營業執照號碼

  個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註冊地址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傳真號碼傳真號碼

  委託代理人承辦經紀人員

  (資格證編號:)

  房地產權證/商品房現(預)售許可證

  (證件編號:)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xx年xx月xx日

  北京市房地產管理局關於啟用《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賃合同》的通知

  (京房管字[1995]第172號)

  各區縣房地產管理局、各自管房單位、各房產經營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對本市公有住宅的管理,建立正常的租賃秩序,適應住房制度改革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城市公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規定》,市房地產管理局統一制定了新的《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賃合同》,並決定自1995年1月1日起在全市公有住宅範圍內予以啟用,請各單位在1995年房改調租時,一律使用新的合同文字。

  特此通知。 一九x年四月五日

  雙方議定事項如下:

  一、本合同為甲乙雙方住宅租賃憑證。雙方均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甲方按市人民政府統一規定的租金標準、房屋條件和有關規定核定乙方承租住宅應交納的租金。房屋條件或租金標準變動時,甲方應及時予以調整

  三、甲方負責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檢查維修,保障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因甲方負責致使房屋倒塌、毀損造成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四、乙方應於當月交納房租。逾月未交者,除補交欠租外,須另交所欠租金金額百分之十的違約金。無正當理由拖欠租金六個月以上的,按合同第十二

  條處理。

  五、乙方與第三者換房,符合有關規定的,甲方應予辦理有關手續。

  六、租期內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租賃期滿,乙方又需要繼續承租的,甲方應繼續出租,並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期內乙方有違約行為,又尚未改正的,租賃期滿,甲方有權緩籤或拒籤新租賃合同。

  七、租賃期限內,乙方同一戶籍共同居住一年以上又無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員願意繼續履行原合同,其他家庭成員又無異議的,可以辦理更名手續。

  八、乙方對承租的房屋及室內裝修、裝置須愛護使用,並負責保管,因乙方責任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樓梯間、門道、走廊、屋頂等公用部位,乙方不得私自佔用。電梯、電視共用天線等公用設施,乙方應愛護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損壞。公用部位損壞,由責任者賠償。甲方檢查、維修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拒查、拒修,因拒查、拒修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九、乙方不得擅自拆改房屋建築結構及裝置,如確屬必需,須事先取得甲方同意並另行簽訂協議後,方可拆改。擅自拆改的,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

  十、乙方承租甲方的房屋,當甲方變更時,本合同同時中止,變更後的甲方應與乙方重新簽訂合同。

  十一、因城市建設等需要,乙方承租的房屋須騰讓時,甲方有權中止合同,乙方所需房屋按有關規定辦理。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轉讓、轉借、私自交換使用、出賣或變相出賣使用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利用住宅進行非法活動的;

  4.無正當理由拖欠房租六個月以上的;

  5.房屋無故空閒連續六個月以上的;

  6.全家遷往外地的。

  十三、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時,須於一周前通知甲方。本合同中止時,雙方須辦理以下手續:

  1.按租賃合同清點房屋及裝置;

  2.結清房屋租金、暖氣費和應交納的有關費用。

  3.交清違約金和賠償金。

  十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造成糾紛時,甲乙方均有權訴請人民法院解決。

  十五、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原簽定的《公有住宅租賃合同》同時廢止。

  十六、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變動事項以及單位另有規定的,應在雙方合同附記欄中寫明,並由雙方簽字蓋章,註明日期。

  簽訂合同者

  甲方:乙方:

  (單位及經辦人簽字蓋章)(簽字或蓋章)

房地產開發合同4

  立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名稱:

  辦公地址:

  聯絡電話: 傳真電話:

  開戶行: 賬號:

  乙方名稱:

  辦公地址:

  聯絡電話: 傳真電話:

  開戶行: 賬號:

  第一章:總則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2專案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專案(以下簡稱合作專案)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專案的開發:決策和管理.專案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專案實施。

  1.3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透過媒體推介合作專案;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後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專案部統一管理。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合作雙方協商解決。

  1.4 本協議當事人透過的方式取得合作專案的土地。

  1.5 本協議當事人透過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共同組織銷售。

  1.6 合作專案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戶,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1.7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築面積分攤合作專案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稅費。

  1.8總投資及資金籌措:

  本專案總投資 萬元(其中:徵地費____萬元,開發費____萬元,建築安裝費____萬元)。投入資金規模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萬元,以作為出資。乙方出資____萬元,以 作為出資。

  第二章:機構的設定和職責分工

  2.1 為便於合作專案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專案部”(以下簡稱專案部)。專案部全權負責合作專案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專案的最高權力機構,專案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預決算部等部門。

  2.2 專案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專案部設總經理1人(由 方選派人員擔任),副總經理 人。

  專案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專案的一切事宜。

  專案部的議事規則:

  專案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專案所涉一切事宜。專案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後確定,專案部例會由專案部總經理主持,總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總經理主持,合作專案所涉事項由專案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實際出資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佔實際出資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佔實際出資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總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專案部的日常工作,主持專案部的例會。

  副總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2.3 綜合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綜合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工程前期部設經理人。 工程前期部的職責:

  工程前期部經理的職責:

  2.5 工程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工程部設經理 人,

  工程部的職責:

  工程部經理的職責:

  2.6 銷售部的組成:

  銷售部的職責:

  銷售部經理的職責:

  2.7 財務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財務部設經理 人, 財務部的職責:財務部經理的職責:

  2.8 工程預決算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預決算部設經理 人。

  工程予決算部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經理的職責: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3.1 合作專案的配套費用分配辦法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外的所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築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2工程款分配辦法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稅費.

  3.3 合作專案發生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分配辦法

  3.4 專案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傢俱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分配辦法

  3.5 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分配辦法

  3.6 專案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乾,超資不補,節餘作為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額,屆時由專案部確定。

  3.7 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專案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3.8. 銷售費用分配辦法

  3.9 本協議項下合作專案的貸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攤.

  3.10 專案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分配辦法

  4.1 合作專案所涉的會計,稅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4.2合作專案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為便於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戶,該帳戶須預留不少於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鑑,資金的支出由專案部書面決定後,由財務部實施。

  4.3 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閱,瞭解費用支出情況。

  4.4 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佈費用支出情況。

  4.5 透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專案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應為此提供有效擔保。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圖透過審批後,由專案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專案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出資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為若干份,透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為拒絕抓閹一方接受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後剩餘的房屋。

  第六章 合作專案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6.1 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專案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2 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專案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6.3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專案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6.4 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專案部根據合作專案的進度另行確定。

  6.5 資金收還方式:

  第七章:土地概況

  7.1 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設計主要指標

  1. 地塊位置:

  2. 地塊總面積: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積:

  5. 容積率:

  6. 建築密度:

  7, 綠地率:

  8. 規劃建築面積:

  7.2 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甲方以該塊土地進行出資的,甲方的實際出資額地按每畝元進行計價,並以次數額作為甲方的實際出資數額。

  第八章 工程前期

  8.1 合作專案的工程前期工作由專案部統一管理和決策,工程前期部具體負責經辦,本協議當事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8.2 工程前期部的報批工作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1、批建設專案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專案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專案的整體方案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4、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5、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築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築設計單位),簽訂《建築設計合同》

  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8,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11、委託質檢工作

  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

  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專案開工

  8.3 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本協議當事人應在繳納費用的 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第九章 工程營造

  9.1合作專案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透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專案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9.2 合作專案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透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9.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工程總價款採用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 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專案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專案部批准後,由財務部執行。

  9.5 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儲存。

  9.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

  第十章, 房屋銷售

  第十一章,竣工驗收和竣工材料的報批

  11.1 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專案部負責統一組織,其他各部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二章 工程保修

  12.1 房屋交付後,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第三人承擔。

  12.2 房屋的保脩金按工程結算值的 %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除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

  12.3 保修合同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與保修單位簽訂。

  12.4 工程保脩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簽訂時一次付清。

  12.5 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13.1 房屋交付後,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13.2 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並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4.1 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14.2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專案向他人轉讓。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履行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15.2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履行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30日,視為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為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

  15.3 財務人員未經專案部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派出單位按實際支付費用的倍承擔違約責任。

  15.4 方願以 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方不履行合同時,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十六章 合同管理

  16.1合作專案所涉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准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為保證合作專案的依法,規範開發,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聘請法律顧問。

  16.2合同的洽談根據合同所涉內容,由專案部牽頭,所涉各部派員參加,根據洽談的內容由參加人員起草合同要點或草擬合同,合同的審查均由本合作專案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批准權由專案部行使。

  16.3 本專案所涉合同一律採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口頭合同和非正式的書面協議,杜絕合同履行在先,簽訂在後的現象發生。

  16.4洽談部門在合同簽訂前,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信狀況,驗明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審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權,是否超越代理許可權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實性,審查對方使用印鑑是否合法與真實有效,在實施前述行為時,必要時應請求法律顧問予以協助。

  16.5 洽談部門負責收集,記錄,整理,保管與合同有關的協議, 往來函件等。

  16.6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部應及時上報專案部,所涉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及時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應諮詢法律顧問,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根據合同的規定,在規定的時效內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7 各類合同統一由綜合部專人負責管理,綜合部應對收集,整理各類合同進行歸檔管理。 16.8土地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臺帳等資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資料,應定期按專案,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臺帳,及時歸擋儲存。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17.1合作專案完成後,專案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傢俱,辦公車輛和其他用品由專案部協商一致處理,協商不成的,透過變賣的方式處理,變賣所得的資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

  17.3 本協議簽訂後,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7.4 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均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協議書自本協議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17.6 本協議書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協議當事人各方各執 份,副本各方各執 份,每份協議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簽定日期: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簽定日期:

房地產開發合同5

  委託方(甲方):____

  地址:____

  受委託方(乙方):____

  地址:____

  身份證號碼:____

  甲方系房地產開發公司,有意取得德陽市旌陽區杏花巷和水利設計院德陽分院西小區家屬院小二樓舊房拆遷改造專案,基於乙方在該專案上前期付出了一定的心血並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現甲方繼續將該專案的部分工作委託給乙方進行,雙方經協商一致,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負責德陽市旌陽區杏花巷小二樓舊房拆遷工作和水利局德陽分院西小區家屬院住宅用地專案的業主委員會或相關負責人進行協商談判拆遷補償安置事宜,保證甲方以不高於本條第2項所列條件取得該專案的開發權。

  2、乙方保證該專案新建房屋容積率為6.5及以上,該專案還建安置房總面積以與業主簽訂的拆遷補償協議為準(還建總面積3.4萬平米,誤差正負百分之十)。

  3、甲方取得該專案開發權後,乙方協助甲方辦理專案所涉及的32畝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證,協助辦理該專案開發的相關批准檔案。但所需繳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價及相關稅費由甲方承擔。

  4、委託乙方負責承擔該專案報建前的所有工作;委託支付相關費用(包含但不限於以下工作和費用:前期安置費用,該專案所涉及的舊危房拆除,建渣清運,處理因拆遷安置的問題及糾紛費用)。

  二、委託費用:採用委託包乾形式,委託費用為人民幣5600萬元。

  1、本協議簽訂時甲方向乙方支付1000萬元,由雙方設定共管賬戶,甲方委派人員對該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管,乙方保證專款專用於該專案,不得挪著他用。

  2、乙方完成拆遷後3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給乙方20xx萬元。

  3、從甲方入場開工建設之日起6個月內,甲方支付給乙方餘款2600萬元。

  4、該專案報建且乙方將清理完畢的專案土地交付甲方後,乙方即完成該合同項下所有委託工作。

  三、委託工作完成時間:六個月。從甲方支付第一次1000萬元款項之日起開始計算,乙方應於約定期限內完成所有委託工作。

  四、違約責任:

  1、乙方從收到1000萬元之日起六個月內,未按約定完成委託工作,將乾淨土地移交給甲方開發的,則構成違約,乙方如數退還甲方支付的費用並承擔違約金200萬元。

  2、甲方未按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放棄對專案的開發或未按約支付給乙方費用,則構成違約,甲方應承擔違約金200萬元。

  五、若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簽章生效。

  甲方: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合同6

  甲方 (發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承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方(擔保方): 先生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簽約背景:

  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 設立的 公司,甲方於 年 月 日取得 市發展計劃委員會計投資( ) 號《關於同意建設“A”商品房專案的批覆》;於 年 月 日取得 市規劃局( )規選址第 號《建設專案選址意見書》,從而取得 “A”商品房專案的開發經營權。

  為了有利於該專案儘快開發建設,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專案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開發的有關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條款,以共同執行。

  一、定義

  除本合同中另有說明,下列詞語在本合同中具有如下含義:

  1、專案:指 “A”商品房專案。

  2、本合同雙方或三方或各方:指簽署本合同之承發包雙方或加上擔保方,包括因法定原因或經對方許可的約定原因承接其債權債務的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3、日:除本協議書另有約定外,均指日曆日。

  4、元: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貨幣人民幣

  二、專案概況

  1、專案位置: 山

  2、專案建設用地面積: 平方米

  3、容積率為

  4、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以內(不含地下室)

  5、土地用途:商品房綜合開發,包括商業及住宅(別墅)。

  6、專案尚未繳交土地價款與配套費。

  三、承包經營權

  1、甲方將專案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對專案的承包採取由乙方按承包金包乾、超額留成、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方式進行。乙方承包經營後取得利潤高於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享有;專案承包經營利潤低於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負責補足。

  2、承包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專案開發經營完成止。

  前款所稱的“開發經營完成”是指專案完成銷售並收回全部銷售款項或雖未完成銷售但稅務機關已經對專案經營情況進行會算,房產交付完畢、www。fdcew。com辦妥產權登記所需的手續、物業管理移交完畢,或雙方同意的其他時間。

  3、在承包期間,由乙方負責專案的策劃、報批、設計、招標、施工、售樓等全部開發建設與經營管理工作,乙方還有權以專案對外融資。甲方不得干涉影響乙方對專案的正常經營開發活動。

  四、乙方之承包金和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本專案承包金為 億元(大寫: 億元)。但是,如果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股權轉讓得以進行,則本合同約定的專案承包金等額轉化為股權轉讓款,且乙方另外增加支付 萬元,即股權轉讓款總額為 億元(大寫: 千萬元)。

  除另有約定外,甲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再要求乙方向其支付其它任何費用。

  2、雙方初步估定專案土地價款為 萬元、配套費為 萬元,共計 萬元(大寫: 萬元),由甲方承擔並由乙方以甲方名義按有關單位要求的時間從承包金(或股權轉讓款)中扣付。

   若應繳納的配套費超過 萬元,則超出 萬元至 萬元(含本數)的部分由甲方承擔,本合同繼續履行;若應繳納的土地價款超過 萬元,則超出部分也由甲方承擔,本合同繼續履行。該些款項由乙方墊付後,從應付甲方的前期承包金(或股權轉讓款)中先行全額扣減。

  若應繳納的配套費超過 萬元,則乙方享有選擇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的權利。若乙方選擇繼續履行合同,則超出 萬元的部分由乙方承擔。

  若專案存在尚未支付完畢的徵地拆遷補償費用及其相應的滯納金、罰金等,則仍應由甲方繼續負責承擔。

  3、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的發票和乙方承包期間的全部支出發票一併供乙方作入專案經營開發的成本帳。若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總額超過 萬元,則由甲方承擔的超過 萬元部分所對應產生的因多交土地價款與配套費而少交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部分由乙方補償給甲方。

  4、除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 萬元(大寫: 千萬元)外,剩餘承包金 萬元(若是股權轉讓款,則為 萬元),從乙方取得專案銷售許可證之日(最遲不超過 年 月 日)起按每月支付 萬元的標準在 個月內付清 萬元,餘額在專案開發完畢進行會算後15日內付清。

  乙方支付的承包金付至甲方名下的銀行帳戶,由甲方自行處理。

  5、本專案的營業稅由乙方承擔,甲方因獲取承包金(或丙方因獲取股權轉讓款)所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由甲方(或丙方)承擔。

  6、除本合同另有約定應由甲方負責承擔的費用、事項外,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與該專案有關的以下費用、事項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1)負責專案的開發、建設、銷售、經營等一切事項;

  (2)負責承擔專案所需的一切開發、建設、經營等資金和稅收(但不包括甲方因獲取承包金所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7、乙方承包經營後取得高於承包金部分的利潤由乙方享有,並按以下方式支付:

  五、雙方保證及責任

  (一)甲方保證及責任:

  1、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甲方不存在任何違反稅收、工商管理等法律、法規而需承擔或可能承擔法律責任的情形;甲方同時保證該專案真實、合法、有效和獨立完整,該專案不存在被政府收回的潛在風險;保證沒有任何第三方對該專案提出權益主張;

  2、保證不干擾乙方對專案的正常經營開發活動,而且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對專案的經營開發工作(包括但不限於融資、售房、按揭手續工作等),應乙方的要求,在需要甲方出具證明、報告或使用甲方印鑑時,須及時(兩日內)且無條件提供給乙方。

  3、甲方於本合同簽定後,除非乙方違約,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專案的整體或者任何部分或者涉及專案的任何權利進行處分,亦不得與乙方之外的其他任何人簽定與本合同相同或者類似的任何合同性檔案。

  4、保證截止至本合同簽訂時不存在,而且將來未經乙方同意也不會發生將該專案為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債務提供抵押或其他任何可能損害乙方權益的行為或事實。

  5、保證截止至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和乙方丙方不存在任何已發生或潛在的其他訴訟、仲裁或其他司法機關、執法機關的行為對本合同的簽署、履行構成法律障礙的情形。

  6、保證不存在未向乙方披露的與該專案有關的任何合同性檔案或其他債權債務。

  7、保證甲方的其他經營不致影響乙方對該專案的開發建設和經營,並不會損害乙方權益。

  8、甲方簽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包括但不限於取得甲方公司董事會的批准)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權程式。

  (二)乙方保證及責任:

  1、保證按合同規定投入專案全部開發建設資金並承擔專案贏盈虧及風險。

  2、保證在以甲方名義對外進行活動過程中不會作出任何損害甲方商業信譽或損害甲方其他經營活動的行為。

  3、專案在承包經營期間或因乙方原因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受,除此之外的甲方債權債務概由甲方承受。

  4、乙方簽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包括但不限於取得乙方公司董事會的批准)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權程式。

  六、特別約定

  1、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乙雙方對甲方的財務進行審計,以示承包前後的區別。

  2、在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開始對專案批文及印鑑(包括甲方營業執照、檔案檔案、驗資報告、財務憑證、專案批文等資料的原件及甲方現有全部印鑑)進行共管,屆時,甲、乙雙方可對舊的印鑑共同銷燬或作記號,以示承包前後的區別,並簽署相應的備忘錄。

  3、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同意以甲方名義在中國建設銀行xx分行開元支行開設基本金帳戶,作為乙方承包經營專案的資金專用賬戶,並將該專用賬戶交由乙方管理及使用,該帳戶中的資金全部歸屬乙方所有。

  為了便於甲方的監督,乙方同意由雙方各持一枚銀行預留印鑑共同監管該專戶,但甲方應當配合乙方為專案的開發建設而利用或者使用該專戶的一切行為。

  4、甲方董事會現有 名董事,甲方同意: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由乙方指派人員出任其中的 名董事,並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申辦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若因有關政策規定而暫時無法變更的,則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經過公證的甲方現任董事出具的不可撤銷的授權委託書,授權乙方指定的人員代為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甲方《章程》等檔案規定的董事職權。授權委託期限與本合同承包期相同。

  5、甲方同意,在專案土地權證取得後將辦公場所遷移到乙方指定的地點。

  七、股權轉讓或專案轉讓

  1、甲方、丙方同意並保證,在甲方公司股權符合轉讓條件後的任何時機,乙方有權要求將甲方股權轉讓登記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甲方、丙方屆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辭或者拒絕,且乙方無須就股權轉讓再向甲方、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款項之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款項或者費用。股權轉讓所需的一切稅費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但甲方、丙方應為乙方提供政策允許的減稅方便。

  2、甲方、丙方同意並保證,在專案符合法定轉讓條件後的任何時機,乙方有權要求將專案過戶登記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過戶所需的一切稅費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但甲方、丙方應為乙方提供政策允許的減稅方便。屆時,各方可就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款項支付問題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並履行本合同各條款的規定,非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變更或單方終止或解除合同,否則即構成違約。違約一方應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含可得利益的損失)。

  2、本合同簽訂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糾正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若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為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按規定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含可得利益損失)。

  3、若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因甲方原因致使專案被查封、凍結、拍賣;甲方在專案上設定抵押權或其他第三方權益等),影響乙方對專案的開發經營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丙方退還乙方投入本專案的全部資金並按不低於50%的回報率補償乙方經濟損失。

  4、上述三款規定的守約方的經濟損失難以確定的,應按其在簽訂本合同時所預見的在合同正常履行下守約方所能獲得的全部利益為準。

  九、免責條款

  由於下列情形之一導致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以免除其違約責任:

  1、戰爭、不可抗力因素;

  2、雙方書面同意的其他免責情形。

  十、合同擔保

  丙方同意 對甲方基於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全部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十一、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各方當事人均有權提交xx仲裁委員會依申請時該會現行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

  十二、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並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xx長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有權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xx黃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有權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房地產開發合同7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一致,就 房地產專案(簡稱專案)轉讓達成致意見,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房地產專案概況

  1。1 專案名稱:,位於 ,其四至範圍為:東至 ,西至於 ,南至,北至 。(詳見附件一,規劃拴樁紅線圖);本轉讓專案包括在建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等(詳見附件二)。

  1。2專案使用性質: (住宅、商業)

  1。3專案規劃條件:

  (1)佔地面積: 平方米;

  (2)規則容積率 ;

  (3)限高:

  (4)總建築面積:平方米;

  (5)地上面積: 平方米;

  (6)地下面積: 平方米;

  1。4規劃指標:

  1。5專案投資建設情況:本房地產專案總投資額 萬元,現轉讓方已累計投資萬元,達總投資額的25%以上。

  1。6其他情況。

  第二條 專案開發建設現狀

  由甲乙方雙方共同確認後形成書面檔案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作為本合同的內容(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 專案法律手續

  3。1 甲方以 方式取得該專案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編號: ;甲方已按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全部交清土地出讓金,並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為;國有使用權使用期限從 年 月 日計算,為 年;

  3。2該專案的拆遷許可證號為 ;

  3。3該專案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為 ;

  3。4該專案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

  3。5該專案的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號為 ;

  3。6該專案的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立項批准文為;

  3。7該專案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外銷許可證號為;

  3。8 《專案建議書》、《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專案環境影響研究報告》

  3。9 ;等。

  第四條 法律手續的轉移

  4。1 專案轉讓時,本合同第三條甲方已取得的各項法律手續和許可證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讓金的憑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交付給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辦理轉移手續,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或未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提供轉交證件所需要的證明檔案而導致不能獲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甲方有權拒交有關證件。

  4。2甲方保證各項法律手續轉移的確定性,如因其中某項手續因甲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而影響專案的轉讓,甲乙雙方同意按( )處理:

  4。2。1 雙方共同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補辦有關手續,其補辦有關手續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若補辦不成功時,甲乙雙方按4。2。2處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還乙方全部已付費用,並按乙方已付費用的 %予以賠償;

  4。2。3 。4。3如果因乙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其中某項手續 而影響專案的轉讓,甲方雙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處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還乙方所交定金,退還乙方其他已付費用。同時,乙方在接手專案後已投入專案資金或其他資產,甲方不再折價返還乙方。

  4。3。2 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費用的 % 賠償甲方的損失。

  第五條 專案轉讓費及其支付

  5。1 專案轉讓費總額: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項目轉讓費為 萬元 。

  5。2付款方式:轉賬或以轉賬支票支付。

  5。3 付款期限:

  乙方須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萬元;

  乙方須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 萬元;

  乙方須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 萬元;

  乙方須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 萬元;

  乙方須在 年 月 日前將轉讓費用餘額即 萬元向甲方付清。

  第五條 專案轉讓的間接費用

  5。1 專案轉讓時發生的房地產稅、契稅、印花稅等稅費的承擔依國家稅法規定。

  5。2專案轉讓後,專案發生的需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的一切費用(本合同其他條款特別約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專案轉讓後辦理法律手續義務

  乙方按該專案原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附件、城市規劃的批准檔案、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批准檔案、拆遷批准檔案等受讓該專案後進行開發建設。確有必要修訂有關限制條件的,由乙方在受讓專案後自行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有關法律手續,甲方承擔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六條 甲方關於專案工程建設的責任

  6。1 甲方向乙方轉讓該專案尚需完成工程(依實際情況約定,如6。1。1):

  6。1。1負責完成專案紅線內的拆遷,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臨時用水、電管線到紅線的接用,並承擔其費用;

  6。1。2 ;

  6。1。3 等。

  第七條 甲方關於專案開發建設各項未完審批手續有關費用的責任。(依實際情況約定)

  7。1 ;

  7。2 ;

  7。3 。

  第八條 專案轉讓後,開發專案甲方與其他第三人簽訂的合同的處理

  8。1 甲方應如實提供該專案所涉及的甲方與他方簽訂的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商品房預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繼續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經與原件核對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籤合同。

  8。2 專案轉讓後,需由乙方繼續履行的合同細目如下(內容詳見附件四) (依實際情況約定)

  8。2。1《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8。2。2 《工程監理合同》;

  8。2。3《商品房預售合同》,共 份 ;

  8。2。4 。

  8。3甲方應當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當事人,與乙方一起協商有關合同繼續履行事項,並按以下方式處理原合同事宜。

  8。3。1 若幾方達成協議,應簽訂對原合同的書面補充協議。

  8。3。2 若達不成被充協議,甲方應當與原合同當事人負責解除,其引發的合同責任應當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8。4 上述8。3商談補充合同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 _____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 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 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

  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 __拾__ __萬__ __仟__ __佰__ __拾__ 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 (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 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

  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房屋設施使用費____ 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 乙方委託代理人一份,XX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公證處一份。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透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方: 鑑證機關:

  地 址:

  郵 編: 經辦人:

  電 話:

  法人代表:

  代 表:

  日 期: 年 月 日 鑑證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專案內容及規模

  總投資及資金籌措:

  總投資____萬元(其中:徵地費____萬元,開發費____萬元,建築安裝費____萬元)。投入資金規模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萬元,分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萬元,預收款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萬元,分____次出資, 每次出資____萬元。

  第二條 合作及經營方式

  合作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方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資金償還及佔用費

  資金佔用費按月利率____‰計付,並於每季末的前____天內付給出資方。資金的償還按如下時間及金額執行____ 。

  最後一次還款時,資金佔用費隨本金一起還清。

  第四條 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利潤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第六條 其他

  1.該專案資金在____行開戶管理。

  2.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方願以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____份。合同副本____份,報送____等有關單位各存1份。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須經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並須保證方同意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房地產開發合同9

  房地產開發合同

  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專案內容及規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投資及資金籌措:

  總投資____萬元(其中:徵地費____萬元,開發費____萬元,建築安裝費____萬元)。投入資金規模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萬元,分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萬元,預收款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萬元,分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萬元。

  合作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方負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佔用費按月利率__‰計付,並於每季末的前__天內付給出資方。資金的償還按如下時間及金額執行_________,最後一次還款時,資金佔用費隨本金一起還清。

  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潤分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

  1。該專案資金在______行開戶管理。

  2。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方願以______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合同副本___份,報送_________等有關單位各存1份。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___,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須經由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並須保證方同意,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章) 法人代表(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

  保證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簽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房地產開發合同10

  案情簡介

  李XX欲購買成都市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環球匯天譽一期一套住房,雙方簽訂了認購書,並支付了10萬元認付款。後李XX反悔,不想再籤商品房買賣合同,並要求成都市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退還已付10萬元,被拒後起訴至法院,要求成都市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退還認購款10萬元。

  辦案思路及心得

  本律師代理李XX參與本案訴訟。李XX與成都市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的認購書具有法律效力,但並未明確約定李XX所支付的10萬元為定金,因此不適用定金罰則,該10萬元的性質應屬於購房款的一部分,既然雙方未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李XX也不再購買該房屋,該10萬元購房款就應當予以退還。而至於李XX違反認購書的約定,未在約定期限內與成都市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商品房買賣合同,成都市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可以對李XX提起反訴或另案起訴,但不能將10萬元購房款直接作為李XX的違約賠償款不予退還。

  裁判結果

  依法判決成都市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退還李XX10萬元認購款。

房地產開發合同11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雙方於20 年7月13日簽訂了 東路一號土地聯合開發合同書,現乙方將聯合開發合同書開發權利轉讓於丙方,由丙方繼續開發,經甲乙丙三雙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專案用地位於聊城市 路東路一號,佔地面積 畝,為企業改制國有出讓土地。

  二、甲方以現地塊 畝除留存 畝自建經營辦公樓外,將剩餘的畝摺合人民幣 萬元轉讓給丙方開發。

  在本合同簽訂後 月內,丙方支付給乙方出讓款 元;丙方負責為甲方建造一棟商辦樓,約8000平方米,折款 萬元。餘款 元,於 年 月 日前,由丙方支付給甲方。

  三、甲方負責將本合同項下土地用途變更為符合房地產開發的商住用地,並將土地過戶到丙方名下,因辦理上述手續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定後 月內將上述手續辦理完畢。

  本宗土地用途變更如需走招拍掛程式,由甲方負責辦理,因此所需要補交的出讓金和相關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在留存 畝地塊上所建商辦樓屬於甲方自建專案,甲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及規費減免事宜,不能減免的由丙方承擔。甲方承擔建設費用 萬元人民幣,從土地折價款中扣除,產權歸甲方所有。商辦樓具體設計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五、甲方負責協調本專案用地東側房改房的動遷工作,丙方按相關規定給與補償。甲方協調工作作為本合作專案必需條件之一。

  六、甲方為丙方工程專案開工做好前期準備工作,達到“七通一平”。甲方派專人配合丙方實施專案動遷工作。

  七.丙方在本專案手續齊全並具備開工條件後立即開工。甲方員工集體購買住房時,丙方應給於優惠。

  八、在本合同簽訂後 月內,甲方不能辦理土地用途變更手續及不能將本合同項下土地過戶到丙方名下,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和乙方應將因本合同收到的丙方款項退還丙方,從丙方付款之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承擔利息。

  九、甲乙丙三方如違約,應向對方支付合同價款10%的違約金。

  十、在合作中出現的問題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處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二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產開發合同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甲、乙雙方共同以乙方名義在進行房地產專案開發,專案名稱暫定為。

  二、合作條件:

  1、甲方提供待開發土地的使用權,乙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的全部資金。

  2、乙方保證對外提供全套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房地產開發企業所需資料,保證本企業註冊真實、合法,經營範圍符合房地產開發要求。

  3、由乙方辦理房地產開發的各種證照手續及房地產開發所需的各種行政審批事項,甲方積極予以協助。

  4、房地產開發過程,乙方選任設計施工企業應有符合國家標準的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條件。

  5、房地產開發的樓盤設計,建築面積,樣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單方更改。

  三、甲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該土地面積畝,使用期限年,甲方保證該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無抵押,不受其它權利人追究。如因房產經營銷售需要辦理該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由乙方出資並辦理,甲方予以協助。

  四、本房地產開發專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啟動,自年月日竣工,合作開發終止。乙方負責日常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因工程質量、安全生產造成的糾紛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收益分配。本合同履行期間,由甲、乙雙方各派駐會計,共同負責樓房的銷售資金。甲方按開發房地產的建築面積元/㎡提取作為本房地產合作開發的收益,由乙方分三期支付給甲方。自本合同同簽訂之日支付元,開發房地產銷售至一半支付元,開發樓房工程完工乙方結清甲方全部收益。

  六、違約責任

  1、因甲方提供土地瑕疵造成乙方損失或本合同未能履行,由甲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賠償乙方。

  2、因乙方資金不到位或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或造成本合同未能履行,由乙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賠償甲方損失。

  3、因乙方經營、管理不善或資金不到位造成合同延期或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甲方的收益。按應支付甲方收益的10%賠償甲方損失。

  甲方:____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開發合同13

  委託方:____(下稱甲方)

  地址:____

  受託方: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委託代理銷售物業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在深圳市區路開發層住宅棟,命名為。房地產證號為:

  二、經協商,甲方同意將該專案委託給乙方獨家策劃代理銷售。(委託清單附後)。

  三、委託方式

  乙方負責全部的策劃及銷售工作。甲方承擔相關的宣傳推廣費用。

  四、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專案入夥之日起。

  在委託期限內,所委託的物業都須透過乙方進行銷售,甲方不再自行銷售或委託他人銷售。在委託期限內成交的委託清單內的物業,甲方均應支付乙方代理費。在委託期限屆滿後三日內,乙方從現場接待中心撤離,並將有關銷售資料全部移交給甲方。

  五、費用

  雙方同意乙方取費由策劃費和代理費兩部分組成。

  (一)策劃費

  雙方同意,甲方支付給乙方的策劃費為人民幣元整。在簽訂合同之日起三天內,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萬元,在乙方達到70%的銷售率後三月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另外萬元。如果在代理期限內乙方不能完成70%的銷售率,則乙方退回已收取的策劃費用。

  (二)銷售代理費

  1、在委託期限內,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50%以下,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支付代理費給乙方;(銷售率=銷售成交面積/委託面積)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50%-6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2%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60%-7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3%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70%-8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5%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80%-90%之間,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6%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如果乙方的銷售率在90%以上,則甲方按銷售總額的1.7%支付代理費給乙方;

  上述代理費率均是按結算時所達到的銷售率全程計費。

  正式發售的條件為:取得預售許證,售樓處、樣板房裝修完畢,售樓環境規劃建設完畢,其它銷售工具準備完畢。

  2、代理費雙方每週結算一次,結算範圍為本週內銷售成交的房號。結算時先按總銷售額的1.2%結付銷售代理費。委託期限結束時,根據最終的銷售率,按本合同規定的相應的銷售代理費的比例,進行最終結算,多退少補。甲方應按時支付乙方銷售代理費。如超出約定的支付期限達10日以上,則每天應追加應付銷售代理費總額的0.5%給對方作為違約金。

  3、銷售成交標準為:客戶已交來規定的足額定金並簽訂認購書。

  4、乙方收到甲方付來的銷售代理費後,應向甲方開據票據並自行交納有關稅費,甲方不代扣稅費。

  六、買賣合約簽訂及款項收取

  1、在委託期限內,乙方按雙方商定的價格及付款方式對外銷售。

  2、雙方同意認購書由甲方和客戶直接簽訂,定金由甲方直接收取並向客戶開據收據。

  3、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由甲方與客戶簽訂,房款也由甲方直接向客戶收取並開據票據。

  4、客戶已交定金後要求退訂的,視客戶退訂之理由由乙方決定是否沒收。若有未退或沒收之定金,甲乙雙方各得50%,若有退訂的情況,則乙方也應退給甲方相應的代理費,退訂的情況不計入代理業績。

  七、廣告、策劃及銷售人數

  1、本專案廣告推廣預算(指報紙電視等媒體廣告的設計、釋出費用及有關的宣傳資料的設計、印刷費用,不含樣板房、售樓處、工地包裝等費用)為總銷售額的2%-3%。,即約人民幣萬元。

  2、乙方負責編制廣告計劃並委託專業廣告公司進行創意設計,廣告稿經甲方籤認可後由乙方負責安排媒體刊登。

  3、乙方派駐現場銷售人員不低於5人,其中包括銷售經理1人、營業代表4人;另派專案經理和策劃師各1人,負責專案的全程策劃和跟蹤。其薪資、獎金、加班費等均由乙方負擔。

  4、乙方所派銷售人員於進駐現場前需經甲方面試認可。

  八、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義務

  1、甲方確保本專案符合政府關於房地產開發和銷售的有關規定,並應向乙方提供相應證明檔案(影印件)。

  2、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向乙方開具完善的銷售代理委託檔案。

  3、甲方與購房客戶簽訂買賣合約後,因合約條款引起的糾紛和責任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4、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廣告推廣預算和第二款的廣告計劃支付相應費用,導致銷售程序及計劃受阻,乙方不承擔相應責任。

  (二)乙方義務

  1、乙方保證對本專案代理銷售工作盡善盡責,同甲方進行多方協調和溝通。每週舉行一次銷售工作會議,定期向甲方提供詳盡的銷售情況分析報告。 2、負責專案的銷售策劃、包裝宣傳、廣告推廣及軟性炒作等方案的編撰。

  3、協助甲方做好現場包裝及其相關工作。

  4、協助甲方落實售樓處、模型、樣板房、展板等準備工作。

  5、充分利用原有客戶網路銷售。

  6、安排優秀銷售人員進駐銷售現場。

  7、安排客戶與甲方簽訂正式買賣合同。

  8、負責向客戶催交房款。

  9、協助客戶辦理入夥手續。

  九、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如有違約,須承擔相應責任,如造成對方損失的,還須賠償對方相應損失。

  十、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分歧,甲乙雙方應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如最終無法達成共識,則交由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附件:

  1、雙方營業執照影印件及法人代表證明書。

  2、委託房號清單。

  甲方:____乙方:____

  代表:____代表:____

  二0__月____日籤於深圳

房地產開發合同14

  第一部分建設專案

  委託人(全稱):某某賓館

  代建人(全稱):某某建設專案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有關建設專案管理辦法,經委託人研究,同意將南山甲所、梅嶺1號、2號、3號建設專案委託給代建人實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代建管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專案概況:

  工程名稱:1號、2號、3號改造工程

  工程地點:東湖路146號

  工程內容: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設實施代建

  總投資(估算投資):壹億元人民幣(財政投資9000萬元,東湖賓館1000萬元)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二、工程總建設期

  工程總建設期(自合同簽訂日起):20xx。7。1—20xx。1。20,

  三、質量標準:優良

  四、合同價款

  甲方以專案總概算的2%作為乙方的代建管理費(工程概算為9000萬元,開班費等其他費用1000萬元)。工程竣工後,根據審計結果據實調整代建管理費。

  五、合同組成的檔案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雙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檔案或協議修正檔案

  2、委託代建合同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描述代建專案的技術性檔案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構成本合同的檔案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託人承諾,按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範圍內的工程委託代建工作。

  八、委託人向代建人承諾,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的期限、方式和幣種,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費。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武漢東湖賓館

  本合同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委託人:(公章)代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委託代表人:

  地址:地址: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

  詞語定義、適用範圍和法規

  第一條下列詞語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工程”是指委託人委託實施建設工程專案管理的工程。

  (2)“委託人”是指承擔投資責任並委託工程專案管理工作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代建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專案管理業務及其責任的一方及其合法繼承人。

  (4)“專案管理機構”是指代建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工程專案管理業務的組織。

  (5)“專案經理”是指經委託人同意,代建人派到專案管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工程專案管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託人委託的工作範圍和內容。

  (7)“工程專案管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託人委託專案管理以外,透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於委託人原因,使專案管理工作受到妨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8)“工程專案管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於委託人原因而暫停或終止代建業務,其善後工作及恢復代建業務的工作。

  (9)“日”是指任何一個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0)“月”是指根據公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建設工程委託代建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本合同檔案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委託人權利

  第四條委託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五條委託人對工程監理、施工、裝置採購等專業工作單位招標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和稽核,監督代建人與專業工作單位簽訂相關合同。

  第六條委託人有權對代建專案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並參與工程驗收工作對代建人提出的資金計劃進行稽核,對代建專案的合同執行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第七條委託人有權要求代建人提交工程專案管理工作月度報告及工程專案管理業務範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八條委託人有權對代建人組織的工程竣工結算和財務決算進行監督。

  第九條委託人有權對代建人的違規行為予以糾正。

  第十條代建人調換專案經理需經委託人同意。

  代建人權利

  第十一條代建人根據委託人授權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享有以下專案建設的組織、管理及協調權:

  (1)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的程式選擇專業工作單位,並監督委託人與其簽訂合同。

  (2)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施工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有向委託人的建議權;

  (3)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最佳化原則,向設計方提出建議;如果由於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委託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佈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代建人有權要求設計人更正。

  (4)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稽核並批准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同時上報委託人。

  (5)主持工程建設有關的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事先向委託人協商。

  (6)代建人有權釋出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7)代建人有對工程上使用的材料的決定權和對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於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裝置,有權通知施工方停止使用;對不符合規範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施工方得到代建人批准,並經監理單位下達復工令後才能復工。

  (8)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籤認權。

  (9)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範圍內,工程款支付的稽核和籤認權,以及結算工程款的複核確認權與否定權。

  (10)對專案建設資金的使用進行管理。

  (11)與有關單位商定處理保修、返修內容和費用。

  第十二條代建人在委託人授權下,可對施工、監理及大宗材料採購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需經委託人事先批准。

  第十三條代建人有權拒絕委託人提出的本合同約定之外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要求。

  第十四條代建人有權取得代建報酬,並有權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從專案投資節餘額中提取獎酬金。

  第十五條代建人處理代建業務時,因委託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託人要求賠償損失。

  委託人義務

  第十六條委託人應協助代建人與代建專案有關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和賓館內有關部門的關係的協調,為專案管理公司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第十七條委託人應當授權3名以上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代表委託人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負責與代建人聯絡,協調關係,監督代建工作。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代建人。

  第十八條委託人應按代建合同規定支付代建管理費。

  第十九條委託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及時足額將建設資金撥付到代建人工程專案資金專戶。若因委託人資金不能按時到位影響工程進度,由委託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條委託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代建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決定的一切

  事宜給予書面答覆。

  第二十一條,委託人協助代建人辦理須以委託人名義辦理的各項建設手續,並根據代建人申請,經雙方與有關部門交涉認可後,由委託人及時交納規劃、城市管理和其他政策性等各種相關政策性費用。

  第二十二條委託人應當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代建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專案管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二十三條委託人應在專案建成、代建人組織竣工驗收合格後,在規定時間內與代建人辦理專案移交手續。

  第二十四條委託人應協助代建人辦理與本專案相關的其他事宜。

  代建人義務

  第二十五條代建人對建設工程全權負責。代建人在履行本合同義務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六條代建人應嚴格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代建工作範圍和內容完成代建工作,並按月向委託人彙報代建工作進展。

  第二十七條代建人應按批准的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實施組織管理,嚴格控制專案投資、確保工程質量,按期交付使用。

  第二十八條代建人不得在實施過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補籤其他協議隨意變更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建設內容和投資額。因技術、水文、地質等原因必須進行設計變更的,應由設計單位填寫設計變更單,並經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簽署意見後,由代建人報委託人核准。

  第二十九條代建人在委託人的監督下負責組織施工、監理等招標工作,簽訂施工、監理等相關合同,報有關部門備案。

  第三十條代建人使用委託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於委託人的財產,在專案管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餘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託人。

  第三十一條代建人應根據專案進度需要及合同執行情況,向委託人提出資金計劃申請。第三十二條代建人應根據專案進度需要及合同執行情況使用建設資金,並接受委託人監督。第三十三條定期向委託人彙報工程進度,接受委託人的監督和管理。

  第三十四條代建人應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組織工程竣工結算和財務決算,並接受委託人的監督。

  第三十五條代建人應在專案建成後,會同委託人組織竣工驗收,並將驗收合格的專案在規定時間內向委託人辦理移交手續。

  第三十六條代建人應建立完整的專案建設檔案,在代建專案完成後將工程檔案、財務檔案及相關資料向委託人和有關部門移交。未徵得有關方面同意,不得洩露與本工程有關的保密資料。

  第三十七條代建過程中若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代建人應付全部責任,做好善後工作,並應及時通知委託人。

  委託人責任

  第三十八條委託人應全面實際地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合同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代建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三十九條因委託人責任使專案建設發生變化,而造成代建人實際損失的,委託人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四十條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委託人同代建人協商解決。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代建人責任

  第四十一條代建人的責任期即工程專案管理合同有效期。在工程專案管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第四十二條代建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代建人過失而造成了委託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賠償。

  第四十三條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建人同其他各方協商解決。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條由於委託人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礙、延誤、暫停或終止,以至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代建人應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託人,委託人應採取相應的措施。完成工程專案管理工作的時間相應延長,並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四十六條在委託工程專案管理合同簽定後,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代建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工程專案管理業務時,代建人應當立即通知委託人。該工程專案管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工程專案管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42天的時間用於恢復執行工程專案管理業務。並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工程專案管理報酬。

  第四十七條代建人在應當獲得工程專案管理代建費之日起30天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委託人又未對代建人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已暫停執行工程專案管理業務時限超過六個月的,代建人可向委託人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出通知後14日內未得到委託人答覆,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發出後42日內仍未得到委託人答覆,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工程專案管理業務。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代建人由於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工程專案管理業務,其善後工作以及恢復執行工程專案管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獲得額外的報酬。

  第四十九條當委託人認為代建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工程專案管理義務時,可向代建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託人發出通知後21天內沒收到滿意答覆,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後35天內發出終止工程專案管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代建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十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在30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解除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情況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五十一條代建人與委託人辦理完成專案移交手續,並經委託人稽核透過工程竣工財務決算,代建人收到代建報酬尾款後,本合同即終止。

  代建人報酬

  第五十二條正常的工程專案管理業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工程專案管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方法計算,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五十三條如果委託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工程專案管理報酬,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代建人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起計算。

  第五十四條支付工程專案管理報酬所採用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五十五條如果委託人對代建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報酬或部分報酬專案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24小時內向代建人發出表示異議的通知,但委託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專案的支付。

  其他

  第五十六條代建人駐地管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工程專案任何參建各方的任何報酬或經濟利益。代建人不得參加合同規定與委託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五十七條隱蔽工程的驗收。進行地基基礎主體結構施工、隱蔽工程驗收及使用功能試驗時,代建人應事先書面通知委託人到場,在驗收合格後才能進行其它施工。

  第五十八條工程變更。發生工程變更在施工合同額5%以內或者變更總額在50萬元以內的

  由委託人、代建人、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簽證同意後實施,並填寫備忘錄報委託人備案;超過5%或總額超過50萬元由代建人報委託人稽核,並填寫備忘錄,委託人按現行規定會同有關部門審查批覆後實施。若工程出現意外的安全及質量險情,代建人可邊採取緊急搶險避險措施,邊通報委託人。

  第五十九條建設工程專案所必要的委託人、代建人、設計人外出考察、材料裝置複試,其費用支出經委託人同意的,在預算範圍內經委託人同意,從建設費用中支出。

  第六十條在工程專案管理業務範圍內,如需聘用專家諮詢或協助,由代建人聘用的,其費用由代建人承擔,由委託人聘用的,其費用從建設費中支出。

  第六十一條代建人在工程專案管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託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託人按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六十二條代建人在工程專案管理過程中,不得洩露委託人申明的秘密,不得洩露設計人、施工方提供並申明的秘密。

  第六十三條代建人對於由其編制的所有檔案擁有版權,委託人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或複製此類檔案。

  第六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五條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解決。

  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標準及及工程專案管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以及其他有關相關法律、行政法規。

  2、本工程設計合同、施工合同、工程專案管理合同以及施工過程中形成的其他合同及檔案。

  3、湖北省現行的預算定額、取費標準及有關建設管理辦法。

  第二條代建範圍和代建工作內容

  代建範圍:————————————————————————。

  代建工作內容:

  1、負責辦理土地徵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有關手續。

  2、負責組織工程監理、施工、裝置材料採購招標。

  3、負責與施工單位及建築材料、裝置、購配件供應等單位簽訂合同並監督實施。

  4、編制適應於本工程實際的資金及進度計劃,報委託人批准;負責建立專案資金專戶,按

  計劃領取並撥付建設資金,按月委託人報送工程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

  5、負責組織工程竣工結算,組織竣工驗收,組織專案後評估,向委託方移交竣工檔案資料。

  6、嚴格按批准和審定的建設規模、功能、標準、概算和工期組織建設,如有重大設計變更,報委託人審批執行。

  7、專案管理合同約定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委託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的時間

  委託人應在前向代建人提供如下工程資料:

  1、專案可行性報告

  2、立項批文

  3、用地建築規劃報批情況

  4、專案建築總體方案

  5、規劃紅線圖

  6、施工設計(包括施工圖及方案)、施工概算

  7、資金來源和總投資金額

  第四條委託人應在3個工作日內對代建人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覆。

  第五條委託人的常駐代表為。

  第六條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建設資金和代建人的報酬:建設資金核撥程式:

  1、代建人根據代建專案概算投資、進度控制目標及專案建設計劃,編制專案資金計劃報委託人審批;

  2、根據核批的資金年度計劃,及時撥付到代建人的資金專戶,確保工程順利進行;代建專案管理費用支付方式:

  1、正常代建費按工程總概算****萬元的2%計算,其中————****萬元,———****萬元,在工程結算之前按概算總價計算並支付工程專案管理費。

  2、本合同簽定後一週內支付———————代建管理費(**萬元的)30%計**萬元;

  3、——————工程進行一半時,再支付代建費的40%計**萬元。

  4、工程竣工審計後支付至全部實際費用的95%。

  5、代建費5%作為質檢費一年後支付。

  6、——工程代建費支付方法按此進行。

  第七條工程建設質量達不到合同規定質量標準,按有關部門確認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第八條因代建人原因未能按期完工,應對代建人進行處罰,按以下方式計算處罰金:罰金=管理費總額÷合同期(日)×延長工期(日)

  第九條因代建人管理不當,未科學安排施工造成投資增加,委託人按以下方法予以處罰:處罰金額=工程費用超支額×30%

  第十條委託人原因導致工期延長,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方法計算並支付代建人延長期工程專案管理費:

  延長期管理費=管理費總額÷合同期(日)×延長工期(日)。

  延長期管理費從合同期屆滿之日起計算並按月支付;

  第十一條因代建人的合理化建議、科學管理、規範操作在達到設計要求滿足使用功能和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所節約的工程投資,委託人按以下方法予以獎勵:

  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30%

  工程費用節省額=工程概算投資(不含徵地拆遷投資)—竣工審計決算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一方如不接受仲裁結果,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壹式*份,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份,雙方各執*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遇爭議時以正本為準。

房地產開發合同15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清心園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一、物業基本情況

  建築面積:約3萬平方米(含住宅和非住宅)。

  二、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養護和管理,包括:樓道、屋頂、外牆、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廓通道、門廳。

  2、共用設施裝置的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煙道、共用照明、樓內處消防設施裝置。

  3、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停車場院。

  4、公用綠地、花木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養護和管理。

  6、公用環境衛生、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份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等。

  7、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8、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9、協助社群開展社會文化活動。

  10、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費。

  三、委託管理期限及物管收費標準

  1、委託管理期限為叄年。自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

  2、物業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0.25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根據建築面積大小按5至50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四、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代表和維護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有關物管法規,及業主確認的業主公約和管理辦法。

  (3)審定乙方擬訂的物業管理制度和費用收支情況。

  (4)檢查、都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瞭解業主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管理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6)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壹萬陸仟元,作為開辦費。付款方式:20xx年9月1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捌仟元;如果小區業主大會正式選聘乙方進行管理,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捌仟元。

  (7)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和門衛室各一間(產權歸屬甲方),由乙方無償使用。

  (8)甲方向乙方提供停車場地,出租費用由乙方收取。

  (9)非住宅在末銷售之前每月向乙方繳納200元管理服務費,銷售後,由業主向乙方繳納正常的物管費(甲方繳納該項費用最長不超過五個月)。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制度,履行委託接收管理專案內容。

  (2)負責向業主或物業全用人告知並都督其對物業的使用規定,對違反法規和業主公約等行為進行規勸、批評、警告、制止或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3)負責編制房屋及配套設施、裝置維修養護和大、中型維修計劃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每半年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報告管理服務費收支帳目。

  (5)對所受託管理的物業及共用設施、裝置不得擅自佔用、處理、抵押和改變用途。

  五、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行目標管理:

  1、房屋及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維護人員晝夜值班,保證正常、有效使用。出現故障及時處理。

  2、公共環境:做到樓道及場地、通道每日清掃保潔,生活垃圾每日清運。

  3、綠化:定期防治病蟲害,施肥、除草、修剪、澆水。

  4、保安:24小時值班守衛。

  5、保證所託管理區域內的秩序穩定,不準機動車或非機動車亂停放。

  6、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80%。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管理目標,造成乙方經濟虧損的,甲方或當事人應當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達到管理標準不能正常使用物業的,甲方業主有權提出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有權拒繳管理服務費或要求雙方解除合同,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3、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拒繳物管服務費的,乙方或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4、甲乙雙方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本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賠償對方。

  七、其他約定

  1、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遇糾紛、問題,甲乙雙方應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自貢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2、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由甲乙雙方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