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用車抵押借款簡單合同(通用5篇)
個人用車抵押借款簡單合同(通用5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個人用車抵押借款簡單合同(通用5篇),歡迎大家分享。
個人用車抵押借款簡單合同1
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公司經營需要,以自有車輛做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大寫)_____(小寫),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名稱:_____壹輛,排量:_____,顏色_____,車牌號為: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上述抵押的車輛為甲方所有。
第二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抵押情況宣告、暫管。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
2、暫管:抵押物由乙方負責暫管,一切倉儲及其保險管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第五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第六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章)
簽訂日期:
個人用車抵押借款簡單合同2
甲方:(借款人)_____身份證號:_____地址:_____電話:
乙方:(出借人)_____身份證號:_____地址:_____電話: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汽車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借款事項
第一借款內容及利息
1、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
2、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利息:按照月利率_____%,每月結算利息。
第二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甲方同時開據借款收到條。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在原利率不變的前提下,按甲方實際使用的借款金額及時間計算利息。
第三違約責任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_____/天的違約金。
第二項抵押事項
第四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
2、車架號:
3、發動機號:
第六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影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3、在抵押期間,乙方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並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_____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簽訂本合同的同時簽署同意逾期變賣的《委託書》。屆時甲方違約,甲方同意乙方憑此《委託書》處置抵押車輛。
第八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_____第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借款人)_____(章)
乙方:(出借人)_____(章)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個人用車抵押借款簡單合同3
抵押權人(甲 方):
證件號碼: 聯絡電話:
抵押人 (乙 方):
證件號碼: 聯絡電話: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真實的原則,為明確責任各守信用,經甲、乙雙方一致簽訂此協議,並保證共同遵守:
2、為確保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月乙方願以其私人房產作為抵押。
3、 乙方用作抵押房屋座落為產證號為:,建築面積平方米。
4、 本合同各項下的抵押經雙方協商後,房地產估價為人民幣:押物已被設定抵押債權數額為人民幣(大寫):元,抵押權人為
5、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所擔保的'抵押值款合同債權即借款合同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借款期限為
個月,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6、本合同辦妥手續後,其房地產權證由甲方收執。
7、借款利率:按照年利率執行,按年支付一次。
8、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9、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10、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後,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登出登記,不得藉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屆滿不清償,甲方可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房產。
11、簽訂合同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售、轉讓。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及其他債權債務糾紛影響。
12、甲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乙方造成經濟上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13、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甲方有權向____區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補充條款:
抵押權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用車抵押借款簡單合同4
(甲方)貸款方(質押權人):
(乙方)借款方(質押人):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立此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①乙方將自己名下的汽車,牌照號為: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大架號為:_____,向甲方作質押。(約定該車輛於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時,交由甲方佔有)
②乙方應提供汽車相關檔案已提供檔案打“√”
1、機動車登記證書□
2、行駛證正副本原件□
3、身份證原件□
4、身份證影印件□
5、車鑰匙把□
6、保險□
7、車船使用稅□
8、購車發票□
9、附加費原件(完稅證)□
③汽車內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乾淨,質押車輛內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視作乙方放棄。
④汽車外觀狀況
⑤其它
第二甲乙雙方自願共同認定該車價值:_____元。質押汽車已行駛里程數為:
第三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元,大寫:
第四借款用途:
第五借款利息、費用:借款壹拾日期利息_____%;叄拾日(月)利息_____%;綜合費用_____。借款同時繳清首期(月)利息、綜合費用。
第六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七汽車質押提前還款約定:拾天期者當日還款按_____%收取利息,即_____元,次日者按_____%收取利息,即_____元。二日以上者按100%收取利息;叄拾日(月)者,三天以內按_____%收取利息,即_____元,十五天以內按_____%收取利息,即_____元,十五日以上者按100%收取利息。
第八還款方式:乙方先將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一次性交給甲方或將現金打進甲方帳戶(卡上),再提車驗車。
第九保證條款:
1、乙方到期不能償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對質押物進行處理,乙方到期如數償還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綜合費用時,甲方將質押物退還給乙方。
2、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於非法活動。
3、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4、乙方違約,甲方變賣汽車所得價款超過雙方認定價值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認定價值乙方須向甲方補齊至足以清償借款本息及綜合費用。
第十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本息和綜合費用、不辦理續期手續、不交納續期利息和綜合費用,則甲方有權處理質押車輛,按雙方簽約時共同認定的價值出售汽車。若甲方暫未出售汽車,甲方享有質押車輛的使用權、收益權。
2、甲方在車輛質押期間,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車程行駛車輛以維護車輛或移庫。在每日10公里行程範圍內汽車輕微刮蹭,甲方除負責恢復外,不負責其它賠償;質押車輛在質押期間出現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及責任人賠償,且乙方有責任以車主身份負責處理事故,甲方不負責其它任何賠償。
3、甲方在質押期間遺失車輛有關檔案,由甲方支付費用,乙方配合補辦相關手續,甲方不負擔乙方誤工等其它損失。
4、甲方在質押期間車輛被盜、燒燬、意外損壞,由保險公司賠償,甲方不負責任何賠償;沒有保險的車輛,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的損失(按雙方認定價值)。
第十一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質押權人):
乙方(質押人):
日期:
個人用車抵押借款簡單合同5
貸款方(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為取得借款,貸款方為確保貸款安全,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本財產抵押契約。雙方在共同遵守國家法律和信貸政策的前提下,保證恪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借款方自願以本單位所擁有的財產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貸款方:包括固定資產_______元,可封存的流動資產______元,其他_______元(詳見抵押物清單),評估現值共計_______萬元。抵押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即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貸款方根據抵押率不得超過現值的70%的規定,同意以借款方提供抵押物為條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貸款額度_______萬元。在這個額度內,可以一次申請貸款,也可分次申請借款,在抵押期限內,貸款歸還後可以申請貸款,但借款期不得超過抵押期。
第二條抵押期間借款方可繼續使用、保管抵押物,並負責保養、維修,其費用開支由借款方負擔。由借款方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變賣、轉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間,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損壞、損失或變質,由借款方負責,並在十日內通知貸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財產作為抵押物,或由貸款方核減相應的貸款額。
第三條借款方不能按期還清借款本息時,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如處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貸款本息時,借款方應用其他資金歸還。
第四條在抵押期間,如充當抵押物的有價證券到期兌現,由借貸雙方共同負責辦理並償還貸款。
第五條在抵押期間,如發生抵押物價格下降,貸款方相應調低放款額度。
第六條抵押物必須參加財產(有價證券等除外)。如遇保險公司不同意保險或續保,借款方應另找意外財產損失擔保人。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借款方應負責續保,並將續保的保險單交貸款方保管,如發生災害損失,借款方必須以保險理賠款歸還貸款本息。
第七條抵押物的保險、鑑定、登記、運輸、保管以及合同公證等費用開支由借款方負擔。
第八條貸款方有權隨時對借款方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督檢查,借款方須在工作上保證協助。
第九條抵押合同依法需變更或解除的,必須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協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條借款方發生合併、分立時,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合同的義務和享受應有的權利。
第十一條借貸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本契約自借貸雙方簽字並經公證和辦理抵押合同登記後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規定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含提前還清貸款本息),抵押物返還借款方,本契約自動終止。
第十三條本契約一式四份,簽約方和公證機關、抵押合同登記機關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與借款合同一起儲存。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