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店合作合同範本(通用6篇)

連鎖店合作合同範本(通用6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連鎖店合作合同範本(通用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連鎖店合作合同1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xx連鎖機構(以下簡稱甲方,即連鎖權授予者)與簡稱乙方,即連鎖權授受者)之間為共存共榮,為保持良好的關係起見,特締結本合約。

  第二條 乙方經甲方授權自合約生效日起 ,得以"xx連鎖店"的商標公開營業。

  第三條 乙方為保證成功起見 ,應接受甲方組織章程規定事項,及全力配合甲方授權經營管理人員的執行事項。

  第四條 本合約締結同時 ,乙方應交附給甲方商標授權權利金人民幣xxx萬元(一概不退還)。

  第五條 乙方於簽約後 ,應接受甲方(企業統一形象)的計劃建議,進行店內佈置或改裝工程,其費用均由乙方自理。如乙方配合不周以致影響全體或本身(有形或無形)利益時,乙方應負完全責任。

  第六條 乙方有按季向甲方繳付基金服務費的義務 ,該費用自合約生效日起每六個月(半年)一次付清。由甲方通知乙方於期限內繳付。其金額依"xx連鎖店組織管理章程第xx條)辦理。

  第七條 甲方應遵守的約束事項如下 :

  1.甲方對於乙方所屬的編制區域內,未經乙方同意下,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樣的權利。

  2.甲方定期提供免費研習機會給乙方。如有必要收費,應先經乙方同意。

  3.甲方對於乙方的經營,應聘請專家做評鑑及建議工作,致力提高乙方的效益。

  4.甲方應制造或開發採購商品及營業相關物品提供乙方,其售價應合理且在市價以內。

  5.甲方應聘請專家策劃所有連鎖店的統一廣告宣傳活動。

  第八條 乙方應遵守約定事項 :

  1.應遵重甲方指定的"經營決策委員會"一切決議事項。

  2.每月至少應撥人民幣1萬元以上的費用與甲方授權的連鎖店共作廣告,ゴ訟罨疃並應交由甲方執行的。

  3.每月至少應向甲方申購商品、物品人民幣1萬元以上。

  4.應遵守在規定期限內支付款項給甲方。

  5.自行從事廣告活動時,應向甲方報備,以不破壞整體企業形象為原則。

  6.不得私下轉讓或轉借甲方授予的一切權利。乙方營業地點變更,代表人變更等事項均應經過甲方同意,否則以違約論。

  第九條 本合約解除依 "xx連鎖店組織管理章程"第x條規定辦理。

  第十條 本合約基於甲、乙雙方相互信賴與理解的原則下訂的 ,對於本合約所訂事項亦應以善意方式予以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經營決策委員會"及甲方研訂。

  第十一條 以上本合約諸條款 ,應相互確認而不能有所指責或不履行。本合約由甲乙雙方簽約蓋章之日起生效,同時甲方發給乙方下列資料,乙方應妥善保管及遵守。

  1.xx連鎖機構組織章程。

  2.經營決策委員會辦事章程及議事規程。

  3.xx連鎖店組織管理章程。

  本約一式兩份 ,甲、乙雙方各執乙份為憑。

  甲方:

  乙方:

  日期:

  連鎖店合作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內貿易部《連鎖店經營管理規範意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成為甲方的加盟連鎖店。現就加盟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一、特許權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座落於 市(縣) 區(鄉、鎮) 路(街) 號的門店以“MARKET超市”為懸掛招牌,並將以甲的指導與提供事項,經營該超市加盟連鎖店。

  2、甲方對於凡使用“MARKET超市”名字的門店擁有對其處理:門店位置、商標製作法、銷售技術、門店管理、專職培訓、經營決策等事項。乙廣的發展計劃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其目的是為了保證乙能取得正常的發展。

  3、乙方店鋪的內外裝飾及門店招牌須與甲方統一。乙使用的各種裝置與甲方統一,如有更改須徵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當月5日必須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稅銷售額的2%為特許權使用費。逾期須按每日萬分之一支付滯納金。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門店裝修、裝置、商品流動資金及其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承擔。

  二、人員培訓:

  1、甲方將負責對乙方下屬門店理貨員、收銀員進行基礎培訓,對管理人員進行擇優錄用(淘汰制)培訓。培訓人員必須具備當地執法部門認可的有效健康證,乙方需自行解決住宿、就餐、往返車費、體檢等費用。

  2、乙每家門店人員定編數必須報甲方備案同意。

  三、廣告及促銷:

  為有效擴充套件銷售,乙方對甲方統一辦理的門店促銷活動應完全瞭解其重要性,並竭力配合。如甲方為擴充套件銷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贈券、會員優惠卡等,乙方應與甲方直營門店同等使用,無條件接受,並就折扣差額由乙方自行負擔,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廣告,應預先將擬定刊登的廣告媒體文案送甲方核准,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結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須每批結算,並承擔商品發貨地至加盟店的運費和力支費。乙方自行採購的商品,需到甲方業務部門辦理報驗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銷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須參照甲提供的零售價格執行。

  五、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與甲方直營連鎖店相同的商品供應價格和促銷活動的權利。

  六、乙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各種企業標準、超市操作規範、超市工作規範、超市管理技術規範和其它規章制度,乙方須無條件地執行。

  2、乙方的營業時間必須與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況要理髮須徵得甲方同意。

  3、乙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種財務報表,並如實提供各種財務報表。

  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規範。

  5、在經營活動中乙方發生殘損商品,必須按甲方規定辦理退調。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派遣督導人員的監督、指導乙方所開設的店鋪的經營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員應穿著甲方統一制服,佩帶統一胸卡,印製統一名片,用以維護與甲方相同的企業形象。

  8、乙不準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場所,實放與MARKET超市制度相同或類似的營業活動或其它行為,不參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業。

  七、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術,運作規範和營銷策略。

  八、違約責任:

  1、簽約雙方應嚴格遵守合約規定,如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均作違約處理。違約方應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內,嚴重損害甲方利益、名譽和洩漏甲方提供的經營管理秘密,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訴要求賠償的權利。

  九、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講 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內容一次)。期限屆滿前 天經雙方同意應辦一續約手續,尚未辦理續約手續者,期限屆滿本約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若無意繼續經營,應於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並支付違約金,待甲方認可後辦理結帳解約手續。

  3、在協議期滿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內,乙方必須拆除“MARKET超市”的標章、圖形及與此有關的文字、圖案設計、招牌或其它營業標記,並不得再使用“MARKET超市”的字樣及其它屬於甲方所有的營業標記,管理技術、商業秘密等。

  十、爭議的解決:

  如本合同有爭議時,概以合同內容為主,並以甲方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法院為管轄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經雙方簽署後生效,雙方各執肆份為憑。

  甲方:

  乙方:

  日期:

  連鎖店合作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乙方申請,甲方稽核批准同意,就乙方以連鎖經營形式加盟“_________”專賣店/櫃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使用的有關文字定義。

  “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由甲方開發、完善成型,用於“_________”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經營的具有統一性的獨自的經營技術,是甲方的註冊商號、商標、標誌和與服務標誌、模式、樣式、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管理方式、商品陳列裝置設施、商品陳列技術、會計系統、專業教育研修程式及有關營運的不可分的統一系統。

  “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指使用屬於甲方所有的經營技術資產及商標的專賣店/櫃。

  “公司商標”:指稱為甲方的商標和服務標誌及表示甲方的標記、記號、招牌、標籤、樣式及其他一切營業象徵。

  “公司形象”:乙方因使用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商標,而使其統一性被公眾廣泛認識,獲得了信譽,並在定型的統一形象下營運。

  第二條獨立的當事者。

  1.合同當事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

  2.乙方不具有代行甲方而發生任何行為的權力。乙方員工不是甲方的員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對其勞動關係及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3.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的經營由加盟連鎖專賣店/櫃自立,獨立承擔責任,經營決策是加盟連鎖專賣店/櫃自行判斷,自主運作的行為。

  第三條授權。

  1.甲方書面授權乙方,在 ________省________ 市(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場________層以“_________” 加盟連鎖專賣店/櫃形式進行經營。

  2.本合同授權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商標的使用與承諾

  1、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加盟連鎖專賣店/櫃可以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記號、樣式、標籤、招牌。

  2、甲方商標:_________,具體設計見附圖樣。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場所使用甲方商號、商標、標誌、記號、樣式、標籤和招牌等,同時嚴禁使用與甲方商標相同或相似的作為乙方公司名的全部或一部分,或作其它用途。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甲方商標、標誌、樣式、招牌等。

  第五條使用範圍和使用要求。

  1.乙方只能按甲方承諾的範圍和方法使用甲方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按甲方統一形象經營加盟連鎖專賣店/櫃。

  2.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有以下行為:

  (1) 降低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

  (2) 除為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所經營而向加盟連鎖專賣店/櫃員工傳授公司經營技術及甲方有書面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洩密、傳遞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3)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或幫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條店面形象要求。

  1.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標準進行裝修和經營。

  2.裝置、設施由甲方統一策劃、統一提供。甲方有各種店面裝置、設施標準效果圖及預算可供乙方選擇。

  3.標準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的裝置、設施,甲方按實際成本價_________折收取費用,名稱、報價見合同附件一,超出標準的裝置按實際成本價收費。

  4.統一服裝:必須使用“_________”導購服,特殊原因必須以書面形式申請徵得甲方同意後可以使用商場規定的服裝。

  第七條供貨方式及要求。

  1.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經營產品和其他物品必須由甲方提供、配備。

  2.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每次訂貨,應以書面形式發出訂貨清單,並列明所訂貨品的名稱、編號、規格、數量、運輸方式及收貨地址、收貨人、聯絡電話等。

  3.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根據甲方銷售合同的金額將款匯至甲方指定賬號。

  4.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後七日內發貨。

  5.甲方代辦託運,甲方辦理完託運手續即視為交貨,運費及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如在運輸過程發生貨損時,由乙方接貨時向承運人索賠。

  第八條甲方責任。

  1. 提供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經營的相關資料。

  2. 免費提供加盟連鎖專賣店/櫃面形象設計,裝修方案。

  3. 派員指導乙方開業。

  4.培訓相關銷售人員及銷售技巧,傳授經營理念、管理理念,提供市場資訊等。

  5.為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提供充足合格的貨品,如遇部分品種短缺,為乙方推薦其它對路適銷的產品。

  6. 負責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第一次開業的貨品配備。

  7. 加盟連鎖專賣店/櫃對在第一次配備的貨品中,不適銷對路的貨品,乙方要求換貨時,在包裝完好、保質期不低於六個月且不影響銷售的原則下,經甲方書面同意後,可以調換其它品種,所發生的運費雙方各負擔_________%。

  8.甲方原因造成貨品有質量問題,乙方在收到貨物_________日之內,書面提出退換要求,方可退換,運費由甲方負責。

  9. 免費提供有關的促銷方案及資料。

  第九條乙方責任。

  1、必須經營甲方所提供的貨品,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經營非甲方貨品。

  2.因經營環境變化及其他原因,乙方希望變更本合同第三條的第1條授權的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的經營地點及位置時,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變更。

  3.除第三條的第1條授權加盟連鎖專賣店/櫃外,乙方另新增開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時,必須與甲方另簽訂加盟連鎖合同書後方可經營。

  4.加盟連鎖專賣店/櫃必須每月______日前按時向甲方遞交上月營業報告書,並保證所遞交營業報告書情況屬實。

  5.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認可,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營業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予第三者。

  6.乙方在經營期間因自己的經營、管理等問題損害了他人利益時,由乙方自行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因乙方行為造成甲方被索賠責任時,乙方負擔因此而產生的全部費用。

  8.乙方在經營期間,如因不可抗拒的困難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或不能再繼續營業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協商。

  9.乙方無論在何情況下不想再繼續經營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時,甲方擁有第一接任者的權利,同時乙方有責任配合甲方做好相關轉接工作。

  10.合同無論在何種情況下終止,乙方必須立即自行拆除公司招牌,並從裝置、設施、用品等上消除公司商標、服務標誌、和特定名稱等一切營業象徵。如乙方不主動拆除,甲方可以自行拆除作業,乙方必須負擔為之產生的一切費用。

  11.乙方必須保證,在遇前第9項情況時,不再使用相同的或類似的,或容易引起混淆的商標、服務標誌、特定名稱等營業象徵和甲方經營技術資產,不發生有損於甲方名譽、信譽、妨礙甲方和甲方其他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的業務。

  12.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洩漏甲方按合同規定提供的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的經營技術資產、秘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報,並有責任保證其員工不向第三者洩漏及傳遞,此項在合同終止後仍然有效。

  13.乙方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必須全力以赴提高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的營業成績。

  14.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特許經營授權牌、報價單、培訓資料等相關檔案在合同終止之日,乙方必須全部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開業指導收費標準(免收收全)。

  1.加盟連鎖專賣店/櫃開業時,甲方派員指導,乙方負責甲方指導開業人員的交通費、住宿費及相關生活費等。其它收費標準為:

  (1)經理級人員按______元/天計收;

  (2)其他人員按______元/天計收;

  (3)時間______至______天,最長不超過______天,費用結算時間按出發日到返回日計算。

  2.乙方須在指導人員返回日結清費用,由指導人員帶回公司。

  第十一條保證金和風險金。

  1、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乙方須向甲方交納每一家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捌仟元保證金,作為乙方忠實執行合同的擔保,從第四家(含第四家)加盟專賣店/櫃開始,甲方不再收取加盟連鎖專賣店/櫃保證金,已收取的三家加盟連鎖專賣店/櫃保證金作為乙方在加盟期內的所有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的保證金。

  2.乙方用甲方公司名義或甲方增值稅發票與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所在的經營場所的單位簽訂合同和財務結算,須交納 的風險金,作為乙方在本合同期內信用的保證。

  3.如乙方需甲方開出增值稅發票與加盟連鎖專賣店/櫃所在的經營場所的單位進行銷售貨款的結算,則乙方需支付增值稅發票總額_____%的稅項,即增值稅發票稅額_____%中,甲方負責_____%,乙方負責_____%。增值稅發票總額_____%的稅項在甲方給乙方開稅票時支付,否則不予開具。

  4.乙方必須保證將所開稅票款及時返回甲方賬戶,如未及時返款到甲方賬戶,甲方停止提供稅票給乙方。

  5.甲方在收到乙方返款後,一部分作為預留進貨款,一部分_____日內將款返給乙方。

  6.保證金、風險金不計息。

  7.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條、第五條和第九條中的1、2、3項規定執行的,甲方扣除乙方保證金充抵違約金。

  8.除前第7條和第十二條的第1、2、3項解約外,合同期滿或解除合同後,在乙方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標誌等其他營業象徵後且無其他糾紛,甲方於三個月後返還保證金。風險金在所開稅票全款到帳三月後返還。

  第十二條加盟費。

  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乙方須向甲方交納一次性加盟費:

  (1)單店:________萬元(________萬元);

  (2)市級:________萬元(________萬元);

  (3)省級:________萬元(________萬元);

  第十三條合同續簽。

  本合同距到期日______天時,由乙方書面提出申請,經雙方協商續簽或終止合同。

  第十四條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內,加盟連鎖專賣店/櫃連續______天未從甲方進貨,或加盟連鎖專賣店/櫃購貨款(以銷售單為準且購貨款到賬)連續______天累計不足______萬元,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2.本合同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加盟連鎖專賣店/櫃的形象、服務質量等進行監督,對不符合標準的,甲方要求乙方限期進行整改,如乙方仍未達到要求標準,本合同自動終止。

  3.本合同期內終止或期滿不再續簽,乙方均須提前______天提出書面申請,否則視為違約。

  4.本合同期滿終止合同時,乙方在甲方辦理好一切相關手續,______個月後由甲方返還風險金、保證金(憑原始收據)。

  5.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四、六、九條和第十二條的第1、2、3項的均視為違約,違約造成的合同終止時須付壹萬元違約金,用保證金、風險金的款項充抵。

  第十五條其它。

  1.乙方經甲方書面同意,用甲方名義開設加盟連鎖專賣店/櫃,並進行相關財務結算,應提交經營場所簽訂合同的正本,經甲方審定同意蓋章後方可實施;所簽署的合同正本須存放於甲方。

  2.乙方以個人名義加盟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薄影印件;以公司名義加盟的,需提供相關證件的影印件(營業執照、國稅和地稅登記證、衛生許可證、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書,法人身份證等)給甲方作為本合同之附件。

  3.加盟連鎖專賣店/櫃銷售單作為購貨憑證,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相關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協商及受理法院。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當事者雙方本著發展事業的願望,坦誠地協商解決。本合同發生糾紛交付法律審理時,甲方所在地法院為專屬受理法院。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連鎖店合作合同4

  甲方:

  乙方:

  雙方在平等的基礎上同意簽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使用的有關文字定義

  “公司經營技術資產”:是指由總部開發、完善成型,用於______產業經營及______用品經營的具有統一性的獨自經營技術,是總部的註冊商號、商標、標誌和服務標誌、模式、樣式、店鋪管理方式、商品陳列技術、營運系統、專業教育研修程式及有關營運不可分的統一系統。

  “公司商標”:是指為公司的商標和服務標誌及表示公司的標記、記號、招牌、標籤、樣式及其他的一切營業象徵。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商標,而使其統一性被公眾廣泛認識,獲得了信譽,並在定型的統一形象下營運。

  第二條獨立的當事者

  1.本合同當事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加盟店不具有代行總部或為總部而發生任何行為的權力。加盟店職工不是總部的員工,也不是總部的代理人。總部對其勞動關係及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2.加盟店鋪的經營由加盟店自立,獨立承擔責任,經營決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斷,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行為。

  第三條加盟店的資格

  1.只有具備下列條件者才有資格成為公司連鎖加盟店。

  a.沒有受過刑事處罰者。

  b.受過總部規定的訓練,並按要求完成訓練內容,被總部認可的合格者。

  c.經與總部協商,被認定可以經營公司加盟店的特定店鋪經營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組織,則前項資格條件中,第一項的物件是法人代表,第二項物件是法人代表指定的職工。

  第四條特許的給予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總部給予加盟店使用總部開發、完善的經營技術—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在規定的地區開設、經營公司加盟店的權力。

  第五條商標的使用承諾

  1.總部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記號、樣式、標籤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加盟店以外使用本合同中總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標。

  3.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標。

  第六條使用範圍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總部承諾的範圍和方法使用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同時必須以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為基礎,按統一形象經營店鋪。

  2.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時,不得有以下行為:

  a.降低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行為。

  b.除為加盟店經營而向加盟店員工傳授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總部有特別指示外,向第三者洩密、傳遞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c.加盟店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或幫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條店址的選擇

  1.加盟店店鋪設在乙方處。

  2.總部依據地理條件和區域性商業結構狀況,在所設加盟店地區另設加盟店時,保證不會發生相互競爭關係。

  第八條店址的變更

  1.因地理環境變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變更規定區域內的店鋪時,可以向總部提出變更申請。

  2.總部認為變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應即刻作出答覆,並須對選擇新店址進行調查等必要的幫助。

  3.加盟店應支付總部進行上述所列調查等的費用。

  第九條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了開設的第一家店鋪外,還可另新建加盟店,必須與總部另簽訂該增加建店事項為物件的公司特許連鎖合同。

  2.如總部認為增加店要求符合經濟、人才條件,也符合公司連鎖總體利益,總部就必須同意,但總部不承認8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簽訂了以該追加建店為物件的公司特許合同後,應即刻向總部支付加盟金。

  第十條公司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

  1.加盟店承認公司經營技術資產是隻屬於總部的具有特定價值的經營技術資產,受法律保護。

  2.加盟店承認公司商標為公司連鎖統一的營業象徵,屬總部所有。

  3.總部須適應社會經濟形勢變化,對現有經營技術資產進行不斷地研究、完善和積累。

  第十一條經營指導及幫助

  1.為使加盟店能維持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總部必須向加盟店傳授必需的知識和經營技術。

  2.加盟店開業前必須派遣店主和可以代行承擔責任的員工參加總部規定的教育研修,獲得經營店鋪必需的知識和技術,加盟店承擔培訓所需的一切費用。

  3.開業後,如總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須按指示要求派遣人員參加總部規定的進修教育,獲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費用由加盟店自己承擔。

  4.加盟店必須參加一年一至二次的定期總會和一些臨時經營者會議。總部應提前三週通知開會時間。

  5.除經營者會議外,總部定期或不定期向加盟店派遣營運部人員進行指導。

  6.加盟店在接受總部營運指導時期,經經營者或店長同意,允許總部派遣的人員進入店堂內檢查加盟店的全部經營情況。

  7.加盟店在接受總部營運指導時期,允許總部的代理人及總部人員檢查與加盟店的商品庫存、店鋪經營、現金流量、原始票據等有關的各種資料。公司總部將加盟店經營情況作絕密資料儲存,不得向外洩漏。

  8.總部根據教育計劃,隨時培訓、教育加盟店的店長和員工。

  第十二條店鋪開發相關事項

  1.為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的店鋪結構、內外裝飾要符合總部規定的標準。

  2.為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鋪的裝置、裝置、用具、招牌等的規格符合總部規定的樣式。

  3.對於營運必需的輔助材料、發票、提貨袋、標籤、收據及其他附屬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指定的產品,同意從總部指定處購買。

  4.確認本條所列各項的購買資金全部由加盟店負擔。

  第十三條促銷

  1.總部要計劃和實施,以維護公司連鎖全體利益為目的的宣傳、廣告等促銷活動。

  2.各加盟店所產生的各項活動費用,由各加盟店獨立承擔。

  第十四條協助銷售

  1.總部對加盟店的銷售進行以下幫助:

  a.推薦進貨渠道。

  b.推薦進貨品種、品目。

  c.對設定標準零售價格提出建議。

  d.從總部配送的商品,保障供貨,保證供貨質量。

  e.提供總部和進貨單位收集的有關銷售情報。

  f.提供有關促銷的各種資料。

  2.加盟店透過總部推薦的進貨渠道自行自主進貨外,同意保證______%以上的商品由總部配送。由總部配送的商品可實行換貨,供、換貨的具體辦法為:

  a.有保質期的產品,乙方保證換貨商品保質有效期在______個月以上,並保證所有的產品包裝、外觀完好無損。

  b.服飾類商品,從進貨之日起,不能超過______天。

  c.換貨過程中所發生的所有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d.加盟店需供貨的貨量應提前______天通知總部,並附上需貨確認清單。

  第十五條進銷價格的設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總部推薦的商品進貨,按總部建議的零售價格銷售。

  2.如總部建議的零售價格與本地區實際不符,加盟店要向總部告明情況。總部應根據公司形象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在地區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向加盟店提出與其實際相符的價格建議。

  第十六條特許金

  1.加盟店於簽訂合同的同時向總部支付加盟金:

  2.規定的接受教育、研修的費用為____________,用於為加盟店開業而接受總部經營技術資產、商標使用權等特許連鎖費價格及支付總部用於為加盟店開業而進行的調查、開業指導的費用。

  3.不論是本合同期滿,還是中途解約或其他理由,都不歸還以上兩項費用。

  第十七條保證金

  1.作為合同簽訂後總部與加盟店之間發生債務及加盟店之間地執行合同的擔保,加盟店須在本合同簽約時向總部預交保證金。

  2.總部可以用此保證金的全部或一部份,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債務。加盟店在接到總部的充抵通知後,須馬上向總部支付與被充抵數額相同的現金,補充保證金。

  3.保證金不計息,具體金額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4.除用於充抵總部債務外,加盟店不得對保證金作其他任何處理。

  5.不論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無解約權、解除權,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為,而導致事實上本合同無法繼續執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義務而被解約時,總部具有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力,可以沒收加盟店______%的保證金充抵違約金。餘下的______%的保證金,按第十七條第6款執行。

  6.合同期滿或解除合同後,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營業象徵兩個月後,總部歸還加盟店應有該退還的保證金。

  第十八條特許金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作為使用公司商標、經營技術資產和接受總部幫助、指導的價格,加盟店須向總部支付每天______元人民幣的特許金,支付方式為每一個合同年度開始的第一天一次性付清一年。其中開始加盟的第一個年度免收特許金額。

  第十九條拖欠損失金

  加盟店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總部規定的加盟金、加盟保證金、特許金等債務時,按每超過一天加付10%的比例向總部支付拖欠損失金,直至付清為止。

  第二十條商品、服務的質量管理

  1.維護加盟店售出商品質量和服務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營業方法必須遵守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2.總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書面和其他方法幫助加盟店進行進貨管理

  、銷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識、衛生管理、職工管理、會計處理、店鋪經營管理等各方面的指導,提供有關資訊,幫助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

  第二十二條賬簿等的製作

  1.為使加盟店和總部雙方準確的把握加盟店的經營情況,加盟店要按總部指定的格式製作和保留以下文字:

  a.傳票(或進貨的原始票據)。

  b.營業報告書(每天製作)。

  c.客戶資料表和會員資料表(每天製作)。

  2.加盟店每月向總部遞交一次當月的營業報告書和當月的客戶資料、會員資料表,遞交的時間為每月的最後一天。

  第二十三條專心營業義務

  1.加盟店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必須全力以赴提高該店的營業成績。

  2.除非得到總部書面同意,加盟店不得從事其它營業。

  第二十四條守密義務

  1.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總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遞交的營業報告書及其他有關資料和有損於加盟店利益的情報。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洩漏總部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加盟店的經營技術資產秘密及有損總部利益的`情報。

  3.加盟店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洩漏前項秘密。

  4.加盟店的守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後十二個月內仍然有效。

  5.總部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加盟店的經營技術手冊和其檔案歸總部所有,出借給加盟店,加盟店須負責儲存,合同終止後即刻歸還總部。且均不得保留影印件。

  6.加盟店對守密義務有違約行為,同意按照侵犯總部智慧財產權論處。

  第二十五條禁止譭譽義務

  加盟店不得損害總部和公司其他連鎖店的聲譽、信譽,不得妨礙總部和其他加盟的業務。

  第二十六條糾紛報告義務

  1.加盟店營運中發生訴訟、爭執或其他糾紛,須及時報告總部。

  2.如加盟店營運中發生糾紛,總部以維護公司事業為目的,可隨時指示加盟店付諸法院,或採取其他措施。加盟店應遵從總部決定。

  第二十七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從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止。

  2.合同期滿前2個月,經總部同加盟店雙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3.前款的合同更新,在本合同期滿前經總部和加盟店同意,簽訂總部規定的特許連鎖合同後成立。更新合同為本合同期滿終止後接續成立的新合同。但加盟店無需支付特許連鎖合同書規定的加盟金,本合同的保證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證金。此種情況下,加盟店不得要求總部歸還保證金。

  第二十八條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發生如下各項中任何一項行為,總部可以對加盟店規定期限,以書面形式勸告加盟店終止或改正其行為。超過指定期限無改善,總部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a.加盟店沒有忠實地實施總部為改善營業而提出的勸告指導。

  b.加盟店按本合同規定向總部遞交的營業報告書以及總部要求的其他報告書等不真實。

  c.加盟店拖欠需交總部的特許金和預付金及其他債務。

  d.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或其他違約行為。

  2.加盟店發生以下各項中的任何一項行為,總部可不作預告而解除合同。

  a.加盟店受到臨時查封、臨時處分、拍賣處分、滯納稅處分、破產、審查等處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請的總部同提出申請的加盟店之間的經濟信賴關係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佈破產、協議出賣或整頓店鋪、特別清算與申請新的其他行業的營業店鋪。

  b.債權者開始收理資產、負債的全面管理和整頓。

  c.加盟店未得到總部的事先書面同意而私自出讓營業權。

  d.加盟店未得到總部事先書面同意而私自出讓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設立擔保權或對店鋪進行其他處置。

  e.加盟店向其他人洩漏公司的經營秘密,或讓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資訊手冊資料。

  f.加盟店損害了總部、公司連鎖店的名譽、信譽,妨礙了總部或其他加盟店的業務。

  g.發生加盟店店主死亡、店鋪解散、營業終止、與他人合併或其他對營業權產生影響的情況變動等,而使加盟店同總部間的經濟信賴關係破裂。

  h.向債權人出讓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財產,或把店鋪財產用作讓渡擔保。

  i.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為禁業者或準禁業者。

  j.加盟店退出公司事業者或將其營業委託他人,從全部經營或實際重要部分退出或放棄店鋪經營超過10天以上。

  k.加盟店店鋪建築喪失。

  l.加盟店店鋪使用權喪失。

  m.執法機關政令要求加盟店終止營業。

  n.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______天以後仍未開業。

  3.發生如下各項中的任何一項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預告單方面終止合同。

  a.總部申請破產、特別清算、清算,或法院宣佈破產、特別清算和清算。

  b.總部損害了加盟店名譽、信譽,或防礙了加盟店的事業開展。

  c.總部退出公司特許連鎖事業的地位,或放棄該事業。

  d.總部違反本合同或不履行規定的義務。

  e.法令、政令規定總部廢止連鎖事業。

  f.加盟店店鋪建築喪失。

  g.加盟店店鋪使用權喪失。

  h.執法機關政令規定加盟店終止營業。

  第二十九條協商解約、中途解約

  1.只要加盟店和總部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可隨時終止本合同。此時總部收取一半的保證金,剩餘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營業象徵兩個月後歸還。

  2.加盟店提前2個月通知總部解約,並同時付清了一切債務,明確放棄歸還保證金的要求時,本合同在加盟店預告期滿後便告終止。這裡加盟店不能用保證金充抵代由總部負擔的債務。

  3.有第二十八條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項解約權。

  第三十條招牌、商標等的撤除

  1.不論合同期滿還是中途解約,本合同一旦終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使用權。

  2.本合同解除後,加盟店必須自行撤除公司招牌,從建築物和其他裝置、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標、服務標誌和特定名稱等一切營業象徵。

  3.如加盟店不主動撤除,總部或總部代理人可以自行進行撤除作業,並要求加盟店負擔為之產生的一切費用。

  第三十一條禁止競爭

  1.加盟店保證,如遇前條第一款情況,不再使用相同的或類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標、服務標識、特定名稱等營業象徵和公司技術資產,不發生有損於公司其他加盟店利益及會造成營業混亂給總部帶來麻煩的行為。

  2.當總部發現並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項所列的違約行為時,加盟店須立即終止該行為。

  第三十二條物件的歸還和債務清算

  1.不論任何理由,本合同終止時,加盟店均須放棄使用總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權,並及時將物品歸還總部。

  2.本合同終止時,除本合同特別規定者外,當事者雙方均須及時結清所欠對方的一切債務。

  第三十三條營業的讓渡和承繼

  1.加盟店未事先徵得總部同意,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店鋪營業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此用作擔保和其他處置。

  2.如加盟店認為已不能再繼續營業,或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時,為保持加盟店的運營,加盟店經總部同意後,可以將加盟店轉讓給第三者,此時總部有優先接受的權力。

  第三十四條名義責任

  1.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號、商標、服務標識,因自己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者利益時,由加盟店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總部不承擔名義責任。

  2.總部因加盟店的行為而被索賠責任時,總部被追索的賠償金必需由加盟店承擔。

  第三十五條遇不可抗力的免責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對方承諾因罷工等其他勞資糾紛、天災人禍、行政機關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損失負擔。

  第三十六條損害賠償

  1.總部違約給加盟店造成損害時,不論本合同存在與否,須向加盟店賠償損失。

  2.加盟店違約,總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時,加盟店須向總部支付特許金額兩倍的損失賠償

  3.加盟店違反合同給總部造成損害而總部不解除合同的場合,加盟店亦須向總部賠償損失。

  第三十七條合同的變更

  經雙方當事者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

  第三十八條確認事項

  在簽訂本合同前,總部要向加盟店詳細說明加盟店開展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內容,要獲得加盟店的充分理解。

  加盟店應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實:在總部說明中所展示的各種資料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並不是對加盟店經營事業的獲利承諾。

  第三十九條協商

  對本合同規定的及未規定的事項如有疑問,由當事者雙方本著發展事業的願望,坦誠地協商解決。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條違約責任

  雙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嚴守本合同條款之內容是雙方的承諾;任何一方向外洩露本合同之內容,均屬於違約行為。如有違約,按國家有關法律程式執行,仲裁和訴訟地點為總部所在地法院。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均為正本,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連鎖店合作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宗旨

  甲乙雙方就共同營造“_________”這個品牌,共同開拓個性影像市場,既“_________”連鎖加盟事宜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共識。為了維護和明確雙方的合法權益,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義務與權利

  1.甲方為乙方提供技術、裝置、店面裝修方案、售後支援及常年有償提供配套耗材。

  2.為乙方培訓技術人員至少一名或提供技術光碟、軟體、製作相簿素材、營銷方案等資料以供乙方開業前的學習,增強業務能力。

  3.負責品牌宣傳、增強品牌知名度、網站推廣及協助乙方組織相關的營銷活動, 幫助乙方提高營業額。

  4.嚴格控制單一區域內的加盟店數量,調解和監督各加盟店之間的利益衝突。

  5.不斷增加產品款式和提升技術水平。

  6.努力降低所供產品成本,保持競爭優勢。

  7.為乙方提供貨源,物流支援。

  第三條 乙方義務與權利

  1.自主選址及辦理營業所需的各種證照,在經濟上完全獨立,自負盈虧。

  2.以甲方提供的裝修方案為參考,經營場所應突出個性及品牌形象。

  3.乙方在經營場所內必需使用“_________”所有品牌標識。

  4.乙方應協助保護“_________”商標使用權,維護品牌形象,打擊假冒。

  5.乙方經營中所需的耗材、裝置必需由甲方統一提供,乙方常年享受甲方耗材最低供應價。

  6.乙方可以在當地發展連鎖加盟分店,但使用其品牌必須由甲方受權。

  7.乙方在所加盟的區域內享自主經營權,合同期內擁有“_________”商標使用權。

  第四條 裝置、耗材保修服務

  1.承諾:加盟後首次進的耗材可在一個月內以折扣_____%無條件退貨。

  2.甲方對所提供的影像轉印裝置和水晶成像裝置實行:整機免費保修三個月,損耗件免費保修半年的售後服務。(損耗件包括:水晶機燈泡、轉印裝置發熱墊)

  3.超過免費保修期後,甲方仍然長年提供維修服務,如需更換配件甲方僅收取配件成本費。

  4.凡在乙方當地尚未設有售後服務部的,顧客需要保修時需將裝置發到甲方,甲方在收到需維修的裝置後次日即安排修理,維修後當天發回給乙方。

  5.乙方發來維修的運費由乙方自理。

  6.如因路途遙遠維修不便或僅是小故障處理的,甲方為乙方提供維修指導,由乙方自行解決,乙方自行處理不了的再發到公司。如還不能解決,所用的維修費用可在查實下由甲方支付同等價格的耗材。

  7.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機的、屬人為損壞的、及未按要求操作而造成機器損壞的,不屬免費保修範圍。

  第五條 訂貨與發貨

  1.訂貨:乙方可透過qq、傳真、電話、電子郵箱等訂貨方式告知甲方,並經雙方確認後發貨。

  2.付款:乙方進貨時,有條件的地區可以辦理貨到付款,匯款購買需按公司公佈的帳號匯款,不按指定帳戶匯款出現發貨遲延等問題甲方不負責。

  3.發貨: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貨款或確定了訂購單後48小時內發貨,如因貨品短缺等特殊原因無法即時發貨時應向乙方說明,雙方協商後實施。

  甲方:

  乙方:

  日期:

  連鎖店合作合同6

  甲方:

  乙方:

  1.合作雙方簡況

  1.1甲方全稱:_________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1.2乙方全稱: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1.3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誠信合作”的原則,於合作期內開設專賣店一事,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1.4專賣店認同_________公司倡導的經營理念,遵守專賣店章程中的各項條款,並申請加盟合作。

  1.5依據並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居間合同”的各項條款而制定本專賣店合同書。

  2.組織與總則

  2.1甲方倡導經營“_________”專賣事業,並擁有“_________”登記商標。甲方根據市場需要,在各個城市設立專賣店,專賣店負責本地區總店和分店的推廣,開發工作。

  2.2專賣店是“_________”品牌專賣的經營者,決心遵守本合同,誠實地從事經營活動並具備以下條件:

  2.2.1依照甲方的標準和計劃,保持專賣店的結構及形象;

  2.2.2維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

  2.2.3專賣店是法律規定資格的代理者,專門從事專賣經營活動的場所;

  2.2.4在積極開展專賣店活動的同時,努力改善經營;

  2.2.5要重視作為“_________”公司專賣店的社會使命,忠實地為顧客服務,建設健康產品的專賣品牌店。

  3.專賣店特權

  3.1擁有“_________公司”的商標,名稱的使用權及營業推廣權;

  3.2在專賣店的裝修方面,嚴格按照甲方規定的標準執行,力爭提高檔次和健康活力;

  3.3享有本區域各分店和其它銷售活動中的管理權,管理費和市場開發權;

  3.4產品計劃:按照甲方制定的銷售計劃進貨;

  3.5參照甲方策劃進行的會員促銷,廣告宣傳,集體活動,培訓以及其它共同活動;

  3.6有關經營活動,可利用甲方的各專門職能,接受正確的指導援助;

  3.7管理業務:依靠甲方可以得到正確的經營診斷建議;

  3.8乙方及從業人員可以接受甲方的教育培訓;

  3.9適時地得到甲方經營所必需的資訊。

  4.商標的使用

  4.1甲方授權乙方可以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標和“_________公司”名稱。

  4.2有關“_________公司”商標使用有如下規定:

  4.2.1在專賣店的及其它地方使用商標,僅限於由甲方提供指定“_________”的商標,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甲方規定的vi標準執行;

  4.2.2帶有商標的物品類,均由甲方進貨,若在專賣店製作使用時,事先必須徵得甲方的授權;

  4.2.3欲做有關“_________”的對外廣告,要使用由甲方提供或授權可以使用的資料,並按甲方的規定執行。

  4.3商標應在規定的範圍內使用,不得在本合同外使用。

  5.產品的進貨

  5.1乙方按照甲方規定的銷售計劃,確定產品結構。

  5.2乙方經營的產品,一律從甲方進貨。

  5.3乙方首期購貨金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按配貨),乙方在經營期間的所有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5.4乙方及時並按要求將貨款匯入甲方指定帳戶的同時向甲方提交銷售彙總表,無故拖延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5乙方應及時提交購貨計劃書並將該購貨款匯入甲方指定的帳戶,甲方收到貨款後,三日內將貨發出給乙方。

  5.6貨物的運輸為航空,鐵路,汽車三種方式。按離乙方註冊地最近的城市發運(地址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到達乙方城市的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市內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5.7如因運輸途中造所成原因,應及時透過承運方予以解決。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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