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維修用工簡單版合同範本(通用5篇)

汽車維修用工簡單版合同範本(通用5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汽車維修用工簡單版合同範本(通用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汽車維修用工簡單版合同1

  甲方:

  乙方:

  一、車輛型號:

  車種

  牌照號

  車型

  底盤號

  發動機型號編號

  二、車輛交接期限(事宜):

  送修接車日期:

  三、維修類別及專案

  預計維修費總金額xx園(大寫)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質量保證期:

  維修車輛自出廠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天或行駛公里以內出現維修質量問題承修方負責。

  六、驗收標準及方式: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現金轉帳銀行匯款期限

  八、違約責任及金額:

  九、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書,作為本合同附本。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甲方:(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汽車維修用工簡單版合同2

  甲方:

  乙方:

  按照《如東縣公務用車定點維修辦法》的規定,甲方選定乙方為本單位公務用車維修保養的定點維修企業,並與乙方本著公平、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維修保養的時間

  車輛維修、保養從20xx年1月1日起20xx年12月31日止。

  二、維修保養的範圍

  (一)車輛的維修範圍為汽車的正常維修和日常保養,包括車輛二級以下(含二級)保養、小修、更換易損耗件、汽車年檢保養、輪胎更換、汽車打蠟等。

  (二)合同項下的車輛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車輛損壞的維修,不在本合同規定的維修範圍內,但由於乙方修理質量原因所致的情形除外。

  三、結算方式

  (一)甲方對乙方所定點維修保養的合同項下的汽車實行 結算方式。 維修的價格必須在《年度公務用車定點維修費用參照表》的限額以內。

  (二)乙方於每個季度的第三個月的25日前將本季度發生的日常維修費用等連同驗收單一併報縣財政監管部門稽核(各費用段內維修費按序時進度平均折算),第四季度具體資金結算方式按縣財政監管部門規定執行。按實維修的須經甲方稽核後方可辦理資金結算。

  四、服務要求

  (一)乙方對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汽車的日常維修保養專案,應做到隨進廠隨修理,當日完成維修(特殊情況除外)。

  (二)本合同項下的汽車因長途行駛發生故障而不能進廠維修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報修後,應及時做出派員或就近維修的決定並通知甲方,由此產生的維修材料費及工時費由乙方承擔(屬日常維修保養範圍),其中涉及該車的清障費、罰款、甲方的食宿費等,則由甲方自負。

  (三)特殊車型因乙方無能力進行檢測修理的,則乙方須與甲方協商處理,對需要有關特約維修廠、日常非大修範圍的維修,其維修材料費、工時費等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其他費用則由甲方自負。

  (四)車輛出現返修,應優先安排修理,並查明原因,如屬於維修質量問題,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屬於甲方問題,則費用由甲方自理。

  五、維修保養要求

  (一)乙方修理的車輛符合汽車維修行業規定的質量管理要求。

  (二)乙方確保車輛維修保養中所採用的零配件的純正和質量,嚴禁使用偽劣的零配件。完善維修相關手續,車輛重要零配件的領取,應有使用者代表、當車駕駛員的簽字,乙方不得采用以錢或物代替零配件的不正當的手段,損害甲方的利益。政府採購監管部門在必要時,有權牽頭組織物價及技術監督部門對乙方所購進的用於本合同專案的汽車維修配件的質量和價格等進行抽查,並可以將抽查情況向甲方通報。

  (三)乙方按照政府採購有關規定做好車輛的定點維修檔案和財務管理工作。按照車輛維修檔案和財務列單要求完整有序地對本合同項下的汽車進行維修登記。

  (四)本合同已包含汽車輪胎的'更換,輪胎的更換原則上為5萬公里一套。一般情況下,輪胎的更換必須跟原車輪胎的品牌、規格、型號一致。更換輪胎必須由車主單位主管領導、駕駛員和定點企業有關人員組織鑑定,並出具鑑定報告後方可實施更換。

  (五)汽車打蠟每月不得少於一次。

  六、違約責任

  (一)為了保證乙方能按時完成車輛維修保養任務,乙方願意按維修承包費總額的 5%作為質量保證金,該款在年終時憑使用者的支付通知辦理結算手續。

  (二)甲方超過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維修費的,按逾期支付維修費的 5%比例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三)乙方在履約過程中,如被發現有二次出現不能按規定時間完成車輛維修保養任務,或維修保養質量低劣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履行。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按實賠償。

  (四)乙方應重嚴格把關。出廠時,乙方必須確保車輛保養合格,並附檢驗合格單。

  七、合同糾紛處理

  (一)本合同內容如有衝突,以《如東縣公務用車定點維修辦法》為準。

  (二)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供需雙方協商解決;或提交當地相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依法提出仲裁或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供需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九、合同備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縣政府採購中心各執一份,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經政府採購中心稽核,合同簽訂後七天內報縣財政監管部門一份備案。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均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

  甲方:(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汽車維修用工簡單版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相互支援、互利互助的原則,經協商特制定如下車輛定點修理協議:

  一、甲方責任:

  1、優先安排修理乙方車輛,並提供節假日、夜間加班搶修服務。

  2、必要時根據乙方要求提供市區內上門搶修、免費拖車服務,市區外拖車協商計費。

  3、定期免費為乙方提供車輛安全檢查(每季或根據乙方需要),在修車輛免費洗車、吸塵服務。

  4、經乙方委託,代辦車輛行駛證年審:營運證年審、季審、技術評定等業務:代繳政府規定的稅收和費用:辦理車輛保險的購買及肇事車輛索賠。

  5、在修車如需更換500元以上的貴重零件,甲方要事先徵得乙方主辦人員同意方可更換。

  6、為乙方設立車輛修理和技術檔案,提供技術諮詢,為乙方安排保養計劃,使乙方車輛按時保養,以免失保,影響車輛的素質和完好率。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將所屬車輛共另附上所屬車輛登記表。

  2、為甲方提供完備的辦理車輛年審、季審、二保等證明證件手續。

  3、為處理旺、淡季關係,便於甲方安排生產,乙方如無特殊情況,按甲方計劃將車輛送甲方保養和維修。

  三、驗收標準。

  按國家和市交委車輛修竣驗收標準,特殊情況雙方另外協商。乙方需派一名專職人員負責車輛交接和驗收把關工作。

  四、收費標準。

  以市交委及市物價局核准的規定標準收費,或雙方協商價格收費。

  五、結算方式。

  憑乙方指定司機或者負責人簽字認可的維修憑證,以現金或銀行轉帳形式每 結算一次。

  六、質量處理。

  竣工出廠的車輛乙方在合理使用的情況下在保修期內(發動機大修10000公里或三個月:中修3000公里或一個月,二保為2000公里或10天:小修為500公里或5天)出現質量問題,甲方無條件給予返修。屬乙方使用操作造成損壞,由乙方負責,並由雙方在平等互諒的情況下進行友好協商。

  甲方廠長質量投訴電話:

  七、其它約定條款: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自 日起至年月生效。

  甲方:(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汽車維修用工簡單版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共有小車臺,經甲乙雙方協議,甲方同意將本單位______臺小車委託給乙方修理,為規範甲乙雙方行為,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方同意乙方為____________車輛定點維修單位。

  第二條乙方服務範圍:

  車輛大修,各級維護,小修,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專案。

  第三條維修車輛送修和移交手續

  乙方憑甲方車管領導安排,承接車輛維修業務,乙方維修車輛結束後,須提供列印《定點維修結算清單》交送修單位稽核。

  第四條維修時間:

  汽車小修,一,二級保養做到24小時出廠,發動機三級保養48小時出廠;發動機大修4天出廠;汽車全車大修車輛按約定時間出廠,每推遲一天交車,由乙方承擔違約賠償300元。

  第五條維修服務:

  乙方實行24小時服務(含節假日),車輛隨到隨修,乙方上路搶修施救車輛,市內免收施救費用。

  第六條質量保證:

  本廠對車輛維修質量實行三包(包退,包換,包賠),質量標準嚴格按照《______省汽車維修行業質量標準》執行。汽車大修車輛保修5萬公里或壹年,發動機三級保養保修壹萬公里,因維修質量和配件問題所引發的車輛損失,交通事故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鑑於甲乙雙方所建立的長期合作關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優先維修甲方修的車輛。

  2、對已完工車輛,如發現不合格或與“送修單”不符,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償返工,直至符合要求為止。

  3、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與乙方結算車輛維修費用。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時結清車輛維修費用;乙方優先為甲方的送修車輛提供維修服務;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約定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乙方應當按照“送修單”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工作;乙方應當保證送修車輛安全;乙方應當保證維修質量;乙方保證所有配件是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全新原廠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隨意更換汽車配件;

  第九條結算方式:

  每季度結算一次。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當期每次維修的結算單。

  第十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十一條爭議及解決方式

  如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壹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蓋章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汽車維修用工簡單版合同5

  託修方(甲方):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維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維修車輛

  1.車牌號

  2.發動機號

  3.顏 色

  4.車型

  5.vin程式碼/車 架 號

  6.行公里數

  第二條 維修類別與專案

  乙方應當對承修車輛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提出需要維修的類別和專案,填寫《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甲方確認後在該《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上簽字。

  第三條 維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維修配件材料的,應當如實填寫材料清單,分別標明原廠配件、副廠配件或者修復配件,明碼標價,並保證質量。

  2.乙方在維修中換下配件、總成等,交由甲方自行處理。

  第四條 維修價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時單價______元/工時、材料進銷差價率_____%進行計價。

  2.結算工時定額執行標準:汽車製造企業提供 □ 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

  3.維修預算費用: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時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4.維修費用高於或低於維修預算費用的_____%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否則按照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結算。

  第五條 車輛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車輛時,甲方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物品。車上附件、裝置等填入《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的,乙方在竣工交車前對其及承修車輛負有保管責任。

  第六條 質量標準

  1.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 □ 行業標準 □ 地方標準 □ 製造企業維修手冊等有關資料的要求 □。

  2.質量保證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按照交通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執行:整車或總成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XX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專項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XX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諾(不低於交通部規定)的“車輛行駛______公里或______日”執行。

  3.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計算;因維修質量問題返修的,其返修的作業專案,從返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重新計算。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

  第七條 竣工驗收

  1.竣工交付日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

  2.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對二級維護(含)以上的車輛,乙方應當由維修質量檢驗人員簽發全國統一樣式的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對二級維護以下的車輛,乙方應當發給維修合格證明(含結算清單)。乙方未簽發或者發給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第八條 結算

  1.車輛維修竣工後,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結算票據,並附桂林市運輸管理處監製的《桂林市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工時費和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結算票據及結算清單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2.付款方式:現金 □ 轉賬 □ 其他 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對承修的車輛及車上附件、裝置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2.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無償返修,並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3.乙方逾期交付車輛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乙方對車輛有權留置,並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在承修過程中,發現確需增加維修專案、增加約定維修費用或延長維修期限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說明理由並徵得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乙方擅自增加專案的維修費用或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違約責任;甲方接到通知後______天內應當給予答覆。

  6.甲方中途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及時通知乙方,若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條 其它約定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桂林市汽車維修行業協會等組織予以調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桂林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合同末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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