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杳字士深平原人也原文閱讀和譯文
劉杳字士深平原人也原文閱讀和譯文
劉杳,字士深,平原人也。祖乘民,宋冀州刺史。父聞慰齊東陽太守,有清績,在《齊書·良政傳》。杳年數歲,徵士明僧紹見之,撫而言曰:“此兒實千里之駒。”十三,丁父憂,每哭,哀感行路。杳少好學,博綜群書,沈約、任昉以下,每有遺忘,皆訪問焉。出為臨津令,有善績。秩滿,縣人三百餘人詣闕請留,敕許焉。杳以疾陳解還除雲麾晉安王府參軍詹事徐勉舉杳及顧協等五人入華林撰《遍略》書成以本官兼廷尉正又以足疾解因著《林庭賦》。王僧孺見之嘆曰:“《郊居》以後,無復此作。”普通元年,復除建康正,遷尚書駕部郎;數月,徙署儀曹郎,僕射勉以臺閣文議專委杳焉。出為餘姚令,在縣清潔,人有饋遺,一無所受,湘東王褒稱之。還除宣惠湘東王記室參軍,母憂去職。服闋,復為王府記室,兼東宮通事舍人。大通元年,遷步兵校尉,兼舍人如故。昭明太子謂杳曰:“酒非卿所好,而為酒廚之職,政為不愧古人耳。”俄有敕,代裴子野知著作郎事。昭明太子薨,新宮建,舊人例無停者,敕特留杳焉。仍注太子《徂歸賦》,稱為博悉。僕射何敬容奏轉杳王府諮議,高祖曰:“劉杳須先經中書。”仍除中書侍郎。尋為平西湘東王諮議參軍,兼舍人、知著作如故。遷為尚書左丞。大同二年,卒官,時年五十。杳治身清倫,無所嗜好。為性不自伐,不論人短長,及睹釋氏經教,常行慈忍。天監十七年,自居母憂,便長斷腥羶,持齋蔬食。及臨終,遺命斂以法服,載以露車,還葬舊墓,隨得一地,容棺而已,不得設靈筵祭醊。其子遵行之。
(選自《梁史·劉杳傳》,略有刪改)
4.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 (3分)
A.杳以疾陳解/還除雲麾晉安王府參軍/詹事徐勉舉杳及顧協等五人入華林撰《遍略》/書成/以本官兼廷尉正/又以足疾解/
B.杳以疾陳解還/除雲麾晉安王府參軍/詹事徐勉舉杳及顧協等五人入華林/撰《遍略》書成/以本官兼廷尉正/又以足疾解/
C.杳以疾陳解/還除雲麾晉安王府參軍/詹事徐勉舉杳及顧協等五人入華林/撰《遍略》書成/以本官兼廷尉正/又以足疾解/
D.杳以疾陳解還/除雲麾晉安王府參軍/詹事徐勉舉杳及顧協等五人入華林撰《遍略》/書成/以本官兼廷尉正/又以足疾解/
5.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的相關內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刺史,漢武帝始置,“刺”,檢核問事之意。孝成帝把刺史改稱州牧,職權進一步擴大,由監察官變為地方軍事行政長官。
B.“普通元年”是用年號紀年。我國古代的紀年法常用的有年號紀年和干支紀年。中國古代從漢武帝時開始使用年號紀年。
C.服闋,又叫服除,指守喪期滿除去喪服。根據與死者關係的親疏,居喪者的服喪期長短不同。“期功”就是穿喪服滿一年。
D.尚書,一指《尚書》,是中國第一部古典文集和最早的歷史文獻,以記言為主;另指官職,本文“尚書左丞”就是輔佐尚書令的職官。
6.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劉杳孝敬父母,能夠克己守制。劉杳十三歲為父親守喪,常常癰哭,哀傷得讓過路人也感動不已。後來他為母親守孝不食葷腥,只吃素食。
B.劉杳政績很好,深受百姓愛戴。劉杳出任臨津縣令,在任期滿後,該縣有三百多人到朝廷請求他繼續留任,皇帝下詔同意了百姓的請求。
C.劉杳博聞強記,文學成就卓著。沈約、任昉等人每遇到遺忘的,都來問他。他還曾參與撰寫《遍略》《林庭賦》和註解《徂歸賦》。
D.劉杳清廉儉樸,沒有過多嗜好。臨死時,他要求兒子喪事從簡。回鄉安葬時,選擇墓地,只需安放下一副棺材就行,不要設靈筵祭奠。
7.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 (10分)
(1)出為餘姚令,在縣清潔,人有饋遺,一無所受,湘東王褒稱之。
(2)昭明太子薨,新宮建,舊人例無停者,敕特留杳焉。
參考答案
4.(3分) A(本題考查斷句能力。“陳解”是“請求離職”,“還”指“回京”,與“除雲麾晉安王府參軍”聯絡更緊密。所以排除B與D兩項。“舉”的賓語是“杳及顧協等五人入華林”,補足語是“撰《遍略》”,所以,“詹事徐勉舉杳及顧協等五人入華林撰《遍略》”放在一起。另外,“《遍略》”“書成”要分開。)
5.(3分) C(“期”是“穿喪服滿一年”的意思。)
6.(3分) C(《林庭賦》為獨撰)
7.(10分)
(1)(5分)(劉杳)出京任餘姚縣令,在任期間清正廉潔,有人給他送禮,全都沒有接受,湘東王對他大加稱讚和褒獎。(“清潔”“饋遺”“褒稱”各1分,句子大意2分)
(2)(5分)昭明太子死後,新立太子,原東宮人員按舊例沒有留任的,皇帝下詔特意留下劉杳仍在太子宮任職。(“新宮”“例”“無停”各1分,句子大意2分)
參考譯文
劉杳字士深,平原郡人。祖父劉乘民,劉宋時任冀州刺史。父親劉聞慰,齊朝時任東陽郡太守,政績清廉,事蹟記錄在《齊書?良政傳》中。
劉杳只有幾歲,徵士明僧紹見到他,撫摸著他的頭說:“這小孩真是一匹千里小馬。”十三歲。父親去世守喪,每次痛哭,哀傷得讓過路人也感動不已。
劉杳年少時十分好學,博覽群書,沈約、任昉等人,每遇到有些遺忘的東西都來問劉杳。出任臨津縣令,政績很好,任期滿後,臨津縣三百多人到朝請求他留任,皇帝下詔同意了百姓的請求。劉杳因病請求離職,回京後任雲麾晉安王府參軍。詹事徐勉推舉劉杳和顧協等五人進華林院撰寫《遍略》,該書完成後,以原任職官兼任廷尉正,又因腳疾解職。因此有閒暇著《林庭賦》。王僧孺看了後讚歎地說:“沈約的《郊居》以後,便沒有這樣好的'作品。”普通元年(520),又任建康縣令,提升為尚書駕部郎,幾個月後改任署儀曹郎,僕射徐勉將臺閣文議交由劉杳負責。出任餘姚縣令,在任期間清正廉潔,有人給他送禮,全都沒有接受,湘東王對他大加稱讚和褒獎。回京後任宣惠湘東王記室參軍,母親去世後去職離任。服喪期滿,恢復王府記室官位,兼任東宮通事舍人。大通元年(527),提升為步兵校尉,仍兼任東宮通事舍人。昭明太子對劉杳說:“酒不是你所喜歡的,但任酒廚之官,完全是為了不愧古人。”不久有詔令讓他代替裴子野負責著作郎的事務。昭明太子死後,新立太子,原東宮人員按舊例都要離職調任,皇帝下詔特留劉杳仍在太子宮任職。繼續註釋昭明太子的《徂歸賦》,人稱他知識廣博。僕射何敬容奏請劉杳轉任王府諮議,高祖說:“劉杳必須先經過中書。”於是任命他為中書侍郎,不久任平西湘東王諮議參軍,仍然兼任東宮通事舍人和著作郎。提升為尚書左丞。大同二年(536),死在官任上,年齡五十歲。
劉杳為人清廉儉樸,沒有過多的嗜慾。生性不不自我誇耀,不評論別人的長短是非,看了佛家的經典後,時常做善事,忍讓克己。天監十七年(518),自從為母親守孝,便長期不食葷腥,只吃素食。臨死時,遺言用僧服裝殮,用敞車運載,還鄉安葬,隨便選擇一片墓地,只需安放下棺材就夠了,不要設靈臺祭筵。其子按他的遺願辦理了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