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振鐸《貓》讀後感精選

鄭振鐸《貓》讀後感精選

  鄭振鐸《貓》讀後感第一篇

  今天學了鄭振鐸的《貓》,感觸很多。鄭振鐸先生因為冤屈了一隻貓內心充滿了自責,以至永不養貓。我呢,這樣的事我就沒有嗎?很多年前,有一個學生,寫字很潦草,是我教育學生的反秒教材。有一天,批作業時發現他的作業特別工整,我很奇怪,他不可能寫這樣的,一定是別人代寫的。我生氣了,就為他找人代寫欺騙我。

  把他叫到辦公室,不容辯解,劈頭蓋臉的一頓狠批。最後,我讓他寫出深刻的檢查,第二天交給我。

  他離開辦公室的時候,我看見,兩滴大大的淚流了下來。我的心不禁一顫,難道有什麼不對嗎?一直到晚上,我都感覺我做錯了什麼。忍不住撥通了他家的電話。他媽媽告訴我,他回家後就開始做作業,而且特別認真。她問我,你是怎麼教育孩子的,昨天,我逼著他寫了五遍,還沒今天寫的好呢。

  我明白了,是我錯怪了孩子啊!這一夜,我都睡好,我錯怪了孩子,他該多麼難過啊。 第二天,早早的來到教室,我拿過他的作業,竟然比昨天寫的還好。我說:“孩子們,我要向…..道歉”沒等我說完他竟哽咽的說不出話:“老師,是我以前做的不好,今後我一定努力。” 孩子,你竟沒有一句怨言嗎?這次真的是老師錯了呀!

  好多年過去了,想起這件事我就內疚。去年教師節,我收到他從大學寄來的賀卡。他說:“我的字現在是最好的,我感謝你曾經對我的嚴格要求。”我慚愧的無地自容,他在諷刺我了!

  我撥通了他的電話:“你還生老師的氣嗎?”他竟然很吃驚:“老師,你說什麼呢?”我說起了那次的事,他說,我沒想到你能面對全班同學向我道歉,從那時起我就下決心不讓你失望。

  我還能說什麼呢,只能讓它成為我內心永遠的陰影了。 今天,學了這篇課文,我對作者的心情理解的更深刻,因為我也有過這樣的經歷

  鄭振鐸《貓》讀後感第二篇

  振鐸在《貓》一課寫到了三隻貓,第一隻貓與第二隻貓都是受人歡迎的,它給人帶來了歡樂,是人的寵物,是可觀賞可玩弄的物品,第三隻貓由於天性的憂鬱和懶惰被人厭棄乃至誣陷蒙冤而死(人的愛鳥被咬死,懷疑是貓所為,於是棒打貓,貓受傷後死掉)。

  貓對於人來說是弱勢群體,是不能張口說話的無語者,話語權在人手中,我們可以對一隻貓大加讚譽,也可以對一隻貓極盡貶抑之能事,一切都由人——萬物的主宰說了算,識趣者或者是天性會討人喜歡的動物可能會博得人的讚賞寵溺,而不識時務者卻要造到人的拋棄乃至殺戮。

  動物與人相比是絕對的弱勢者,因為它的無語,因為它的卑賤。其實在同一物種內部,也是有弱強之分的,話語權掌握在誰手中,誰就有絕對的發言權,誰就是道理的持有者,比如我們人,人的內部不也是如此嗎?貓的一聲悽愴的“咪嗚”,引起了具有人性的“我”的強烈的自責和無盡的內疚,自此永不養貓,可是人呢,人會因為自己對別人犯下的的過錯而悔過嗎?如果是沒有界限差異,或許可以,然而,如果有差異的話,恐怕未必會自責會懺悔會向“貓”表白內心的悔過吧?

  都說大師的作品,皆有所指;都說鄭振鐸養貓寫貓,其實與鄭家的悲歡相聯絡的。我也好讀書,卻不求甚解,不曾去深究鄭家的悲歡故事,也無從考證鄭振鐸的貓到底有何指向。只是,讀了《貓》一文後,分明感受到一份無言的苦澀。如芙蓉鳥這樣最喜愛的寶貝,被吃了失卻了,哪個不傷悲誰人不憤怒?所以,很理解妻的斷語,和我重複地叫著“一定是貓,一定是貓”的情態,因而對棍棒加之於貓的行徑,也是順理成章地理解和接受著。貓,又能如何?它雖是萬物之靈,卻無法言語。它只能,只能悲楚地叫,只能飛快地逃。可這一聲“咪嗚”,竟是包含何種魔力啊,為何聽之入耳,震之於心?也許,你在無謂地辯白:不,不是我。也許,你在無望地哀求:不,別打我。也許,你在坦誠地表示:無論如何,我都感謝你的收留。也許,你在真心地安慰:打吧,如果能讓你的痛苦少點兒,讓你的快樂多點兒。抑或,你這個精靈般的傢伙,在示警張嬸:嬸啊嬸,下一個,就是你了啊。甚至,你如先知般地宣告:你將會後悔,你的靈魂將背上一個沉重的十字架。無從猜測了,這一切,又何須臆斷?可憐的張嬸啊,貓只能無言地悲鳴,可是,你為什麼不作解釋?甚至只是默默無言,連辯護也沒有?聰明的倪海娜老師,設計了一個環節,讓你學生替貓說出那一聲悲鳴中所包含的內涵。可是稚嫩的孩子們,如何能明白若有若無聊勝於無的貓的內心?就算貓能言語,它又能對收留它的主人、失去了理性的主人們說些什麼?只不過,還是那聲悲鳴罷了!年輕的倪老師,非常有個性地處理教材,讓學生幫張嬸作勇敢地辯護。可在那個主僕的年代裡,張嬸能作民主地申訴嗎?恐怕,最終只能也是默默罷了!人們於是便由對花貓和張嬸的同情,轉而痛恨那隻肇事的黑貓。其實,哪隻貓兒不吃腥?偷吃小鳥,只是它的本性罷了,累及花貓和張嬸,又哪是它的本意?我倒是要感謝那隻黑貓,因為你的出現,讓花貓沉冤得雪,讓張嬸無需默默,讓我們看到了生活的真實和人性的本原。“我心裡十分的難過,真的,我的良心受傷了,我沒有判斷明白,便妄下斷語,冤苦了一隻不能說話辯訴的動物。想到它的無抵抗的'逃避,益使我感到我的暴怒,我的虐待,都是針,刺我的良心的針!”或許,大師真正所指,是希望我們能化罪為針,刺醒日漸麻木的靈魂,讓我們多些包容和理解,少些委屈和愧疚?可是,為什麼會分明地聽到還有那麼多的無罪的花貓在悲鳴?為什麼人們總是還要如張嬸般地默默?為了自己,為了他人,為了我們的良心,好好地再讀一讀大師的讖語吧!請記住,沒有誰是誰的上帝,我們只是自己的主人,唯一的主人,好自為之啊。但願悲鳴能夠沉默,但願生活無須辯護,但願人們不再無言。

  這個單元是以動物為主題的單元,可是不管人類怎樣提拔動物作主要角色,動物總是臣服於人的。這種“高貴”物種與“卑賤”群體的深刻差異無論如何也是不能彌合的。

  鄭振鐸在《貓》一課寫到了三隻貓,第一隻貓與第二隻貓都是受人歡迎的,它給人帶來了歡樂,是人的寵物,是可觀賞可玩弄的物品,第三隻貓由於天性的憂鬱和懶惰被人厭棄乃至誣陷蒙冤而死(人的愛鳥被咬死,懷疑是貓所為,於是棒打貓,貓受傷後死掉)。

  貓對於人來說是弱勢群體,是不能張口說話的無語者,話語權在人手中,我們可以對一隻貓大加讚譽,也可以對一隻貓極盡貶抑之能事,一切都由人——萬物的主宰說了算,識趣者或者是天性會討人喜歡的動物可能會博得人的讚賞寵溺,而不識時務者卻要造到人的拋棄乃至殺戮。

  動物與人相比是絕對的弱勢者,因為它的無語,因為它的卑賤。其實在同一物種內部,也是有弱強之分的,話語權掌握在誰手中,誰就有絕對的發言權,誰就是道理的持有者,比如我們人,人的內部不也是如此嗎?貓的一聲悽愴的“咪嗚”,引起了具有人性的“我”的強烈的自責和無盡的內疚,自此永不養貓,可是人呢,人會因為自己對別人犯下的的過錯而悔過嗎?如果是沒有界限差異,或許可以,然而,如果有差異的話,恐怕未必會自責會懺悔會向“貓”表白內心的悔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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