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幼兒園教師安全協議書3篇

有關幼兒園教師安全協議書3篇

  在生活中,各種協議頻頻出現,簽訂協議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幼兒園教師安全協議書3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幼兒園教師安全協議書 篇1

  幼兒園教師安全責任合同書 為了保證幼兒的安全,確保安全責任落實到人,幼兒園與幼兒教師簽訂以下安全責任合同書:

  一、幼兒教師按個人分工每天進行安全檢查,有安全隱患立即彙報。 二、幼兒教師應經常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教育幼兒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保證幼兒在幼兒園的安全。

  三、幼兒教師每天要做好晨檢記錄,嚴格履行幼兒因事、因病不到園的幼兒家長代為請假制度;幼兒如有什麼異常及時與家長溝通。

  四、每天早上對幼兒所攜帶物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五、孩子上下學幼兒教師要在教室門口按時接送和監督,要求幼兒不擁擠,保證出入教室的安全;幼兒教師要時刻觀查幼兒是否有異常現象,做到及時發現第一時間通知家長。

  六、室外活動,幼兒教師視線不得離開幼兒活動範圍,要隨時要清點幼兒人數。

  六、對班級物品、桌椅、發現破損等問題及時彙報維修。

  七、不允許幼兒吃陌生人送來的食品;幼兒帶來的食品、藥品若變質或過保質期,禁止幼兒服用;嚴禁幼兒帶小吃、零食尤其是一些三無食品,其危害性要告知家長。

  八、嚴格執行幼兒家長持接送卡接送幼兒,陌生人接幼兒一律不得放行,誰放行誰負責;幼兒教師送離幼兒時必須親自把孩子送到家長手中。

  九、幼兒教師要具備用電安全常識,必須做到人離電斷。

  十、幼兒教師必須嚴格執行請假制度,不得私自外出,如果私自外出,幼兒出現安全問題,後果自負。

  十一、在工作中,如果因幼兒教師管理不善,失職,在可避免性情況下造成對幼兒傷害,教師要負全責。

  十二、值班教師應嚴格把好門衛關,防止幼兒走失。

  本安全責任合同書請幼兒教師認真閱讀、認可後簽字。

  幼兒園方(簽字): 幼兒教師(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幼兒園教師安全協議書 篇2

  為維護我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全園師生的生命安全及園內的財產不遭損失與破壞,經園領導決定園方(甲方)與各位教師(乙方)簽訂安全事故責任書,要求乙方做到以下幾方面:

  1.乙方負責做好每天的晨檢、安檢、午檢、消毒工作,並做好相關記錄;如果發現班級、寢室中有不安全隱患,有乙方及時排除,並向甲方彙報。

  2.乙方負責清除幼兒攜帶的具有危險性的玩具及器械。

  3.乙方要嚴格執行《幼兒園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按時接放幼兒,嚴把接送關,認接送卡接送幼兒,代接的要做好記錄,如因工作不周到發生事故有自己承擔。

  4.乙方工作時間未請假,不準外出辦私事;也不準在工作期間串崗、造遙、傳謠、吵架、罵人,製造事端,影響團結;不準在上班期間接打電話。

  5.乙方不能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不能對幼兒罰站、刁難、恐嚇、威脅。

  6.乙方要及時關注幼兒在園期間疾病、身體不適等特殊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園反映並與家長取得聯絡,要及時採取積極有效的防護、救治措施。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組織幼兒到校外遊戲、郊遊、旅遊等活動,如果出現問題後果自負。

  8.乙方應組織好幼兒體育活動與戶外活動,並確保其活動安全,做到師不離生。

  9.乙方負責本班幼兒的衛生保健工作,制止幼兒亂買、胡吃不衛生及過期、汙染食品、飲料。

  10.乙方負責對幼兒進行各種安全常識教育。班級中不得出現因打架、玩電、遊戲等而發生的安全事故。

  11.乙方經常與幼兒家長聯絡並及時瞭解掌握幼兒各方面情況,如發現異常現象,要及時報告甲方及幼兒家長。

  12.乘車入園、離園的幼兒乙方要做好與司機的交接手續,交接不清出現問題有乙方負責。

  13.幼兒在戶外活動或戶外其他互動中,由於乙方的疏忽發生意外事故,乙方應承擔70%的責任。

  以上方面如有乙方不執行而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按其情節輕重,有權讓乙方承擔一定的事故責任,並根據教師考核細則進行相應的扣分。

  甲方:乙方簽字:

  年月日

幼兒園教師安全協議書 篇3

  尊敬的家長朋友:您好!

  做好幼兒園安全工作,確保每一位入園兒童的安全,是幼兒園義不容辭的責任。同時您的配合將保證您的孩子更安全健康地成長,現與您簽訂幼兒安全協議:

  一、入園時家長必須詳細的把幼兒的健康狀況告知園方,以便能做好及時的處理工作。如有先天性的遺傳疾病(心臟病、癲癇等),食物過敏,藥物過敏等。家長如有隱瞞,出現問題後果自負。如有發現不符合幼兒入園的健康狀況要求的,請及時退園。

  二、幼兒入園後,家長與園長、班級教師、接車教師保持密切聯絡,及時向教師反饋幼兒的思想、生活及身體情況。

  三、家長每天早晨送孩子上車入園時,配合幼兒園教師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來園後接受老師的晨檢;、孩子入園時不準帶零食(糖果、水果凍等)、危險物品(如:刀、剪、小珠子、有毒及具有危險性的玩具和用具等),一律不準給孩子佩戴任何飾物(項鍊、手鍊、耳環、玉器等),否則,其遺失或因飾物所造成的事故,園方不負責任。

  四、幼兒園校車接送時間是:早晨6點40分至8點30分,下午17點15分至18點40分,請幼兒家長每天按幼兒園規定的時間、指定的線路、地點、接送您的孩子。送車教師每日下午將幼兒送交到家長手中後,幼兒的安全一切有家長負責。

  五、家長應瞭解幼兒園的作息時間,家長親自接送幼兒(必須將幼兒親自送到教師手中,然後從教師手中接走幼兒,不能讓幼兒自己到園離園。接送幼兒,原則上由父母親自接送,如有困難委託爺爺奶奶或他人接送時,應具備完全行為能力(年滿18歲的正常人)。若臨時委託時,接送前打電話將委託人姓名、年齡、特徵及與孩子之間的關係告訴給本班教師,方可履行接送手續,否則後果自負。

  六、如果您的孩子身體不適,需要教師喂藥,請將幼兒姓名、藥名、用量、次數等如實地告訴接車教師,在晨檢登記表上,接收的藥物我們會按時給孩子喂藥。

  七、如果您的`孩子因某種原因不能來園,請您及時向老師請假,以便我們做好孩子的出勤工作。

  八、當您為孩子選擇衣物、鞋子的時候,要留意儘量讓您的孩子穿著簡單方便(最好不要穿高跟、綁帶、硬膠底的鞋和窄小的衣物)。

  九、家長接送幼兒時不能因聚在一起聊天而忽視幼兒的看管,以防意外事故的發生。家長不能攜帶有汙染有毒的危險品入園;不能在園內吸菸及打鬧。為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的發生,為防止手足口病及水痘等傳染病的傳播與蔓延,放學後禁止在園內逗留,如勸告制止不從者,發生事故,幼兒園概不負責。

  十、 為了加強家園聯絡,家長鬚告知詳細住址及電話號碼,保證遇有特殊情況能隨時聯絡。

  十一、我們的聯絡方法有多種,請家長選擇最適合自己的形式與教師進行溝通。在教育過程中,有建議和意見請隨時向園長反映交流,以便我們更好地做好工作。 此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幼兒畢業離園為止。

  甲方: (蓋章) 乙方:(簽字)

  甲方聯絡電話:xx7 乙方聯絡電話:

  xx年9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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