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協議書(14篇)

工程安全協議書(14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那麼協議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工程安全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程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施工責任方):

  甲方承建的 ,現委託乙方現澆工程施工。為了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責任,特商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內容

  乙方負責現澆甲方提出來的專案。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調配、指導及管理,遵守甲方現場的各項管理及規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 在施工過程中所有人員,發生交通、施工、機電、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搶救傷者,採取措施減少財產損失,保護現場,積極主動的配合處理事故。所有發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3)乙方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在工作中按規定正確佩帶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嚴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崗,嚴禁在工地內私拉電線;凡乙方人員違反本條款規定,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責任書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施工專案完工,即告終止。

  甲 方: 乙 方(施工責任方所有人員):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協議書 篇2

  總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本著公平、互利和誠信、等價、有償的原則,為共同加強對工程建設的組織及管理工作,正確處理責任經濟關係,分清職責,圓滿地完成施工任務,經雙方一致協商,特制定本合同條款,雙方嚴格履行。

  一、工程名稱:

  哈爾濱職業技術學院圖書館工程

  二、工程地點:

  哈平路217號

  三、分包工程專案及名稱:

  安全技術要求:教育工人在哈爾濱職業技術學院內要遵守校區內的各項的規章制度。不準在校區內亂竄擾亂學生的學習生活等,治安問題由乙方負責。在校區內不準酒後作業。操作前應檢查有無不安全因素後方可進行施工。

  按定額結算,轉賬支付,按形象進度結算撥款(人工費包括管理人員工資、勞動保護、因患病或非因工傷、因工傷發生的一切費用)。

  四、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1、總包單位對施工現場安全負總責,對現場的施工組織和安全生產統一管理和全面負責,監督檢查分包單位的施工現場活動。

  2、總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從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費用。

  3、分包單位要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遵守總包單位的相關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等,對不服從管理導致的生產安全事故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4、總包單位負責人對分包方的施工過程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進行監控,對進入現場的作業人員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5、分包方隊伍進場後要經過總包方的安全教育培訓。

  6、分包方使用總包方的安全防護設施裝置應辦理交接驗收記錄,有義務保護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7、總包方應向分包方提供合格的安全防護材料、裝置、工具及生活設施,提供合格的機械裝置、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品。

  8、分包單位要設定安全生產組織機構,設專職安全人員對生產安全進行負責,對施工現場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

  9、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對分包合同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對工程發生的安全責任以及違約責任承擔民事責任,發生意見不一致時,可協商解決。

  10、分包單位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責任狀的內容規定。

  11、分包單位按文明施工標準進行施工,工完場清。

  12、甲方給乙方提供施工現場配合人員,確保機械工、電工等特種作業人員配合工作,費用乙方負擔。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裝置設施等裝置工具和操作人員,由乙方驗收後管理使用。

  13、分包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14、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①分包方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②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方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總包方的專案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總包方透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採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裝置、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總包方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③分包方要積極配合總包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分包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分包方承擔;

  ④如果發生傷亡事故,由分包方負責承擔造成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5、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1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範制度:

  ①分包方要對分包工程範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②分包方必須採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並保證建築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③分包方的專業分包商和他在現場僱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於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④施工現場內,分包方必須按總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裝置;

  ⑤總包方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分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釋出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僱傭於現場,除非事先有總包方的書面同意;

  ⑥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⑦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總包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五、工材料及機具供應

  1、甲方供應的安全防護器具和材料有合格證,乙方應按實際需要領取,超出部分乙方負擔。

  2、乙方直接採購用於安全生產的材料應有合格證,必須經甲方驗收後方可使用。

  3、甲方供給的起重裝置、攪拌機、鋼筋切斷機、砂漿機、木工工具等和使用的一般的工具必須有合格證,安全裝置齊全,經檢驗後方可使用。

  4、乙方自備的其它工具應完好合格。

  5、乙方借用甲方的工具用後即還,如果損壞或丟失,乙方賠償損失費用。

  六、消防保衛工作要求:

  1、分包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哈市政府、哈航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分包方應嚴格按總包方消防保衛制度以及總包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並接受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對總包方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分包方應在總包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總包方的要求,總包方有權按規定對分包方進行經濟處罰;

  2、分包方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安全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

  3、凡由於分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範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後處理均由分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總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總包方可對其處罰。

  七、乙方在施工前和施工中應負責事宜:

  1、在未進入施工現場前,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向甲方交出跨省施工介紹信,鄉政府以上介紹信,營業執照,施工資格證書,辦理跨地區通知書及臨時許可證,提出施工人員名冊。

  2、乙方組織的勞動力必須是年滿18週歲的公民,適應施工生產的需要,且身體健康、技術較好、無劣跡。

  3、教育施工人員遵紀守法,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的操作規程、質量、文明施工等措施,愛護國家財產,服從管理,完成任務。

  4、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後不準任意增減調動,確因工程量增減或變更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後方可調動。乙方在施工中增減人員必須事先通知甲方,並及時填寫增補人員名單。

  八、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透過協商解決或申請哈爾濱市平房區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哈市人民法院起訴。

  九、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按施工建築面積及總包單位確定的目標為準。

  十、有效期

  自__年__月__日生效

  甲方

  乙方

  __年__月__日

  工程安全協議書 篇3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監理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施工單位: (以下簡稱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為了保證生產安全,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安全措施,就本工程的安全生產施工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第二條:乙、丙方應將單位資質、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資料原件送給甲方稽核並對資料真實性負責,資料影印件交到甲方備案。

  第三條:乙、丙方現場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乙方現場負責人:________;安全生產管理人員:_______。

  丙方現場負責人:________;安全生產管理人員:_______。

  第四條: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工程開工前,應當依法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或辦理開工報告批准手續。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依法委託乙方對施工專案進行安全生產監理。

  3、組織向乙方和丙方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提供地下管線、設施等相關資料,並提出安全措施要求。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政府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和工作部署等。

  第五條: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檔案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受甲方委託和授權代表甲方對監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產實施監理,並配備與建設工程專案相適應的監理人員,明確工程專案監理人員的安全責任。

  2、在實施監理前應當制定包括安全監理內容的工程專案監理規劃,對大中型建設專案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當編制安全監理詳細計劃。

  3、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應當檢查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措施落實情況,對施工全部過程實施旁站監理,並做好記錄。

  4、對丙方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各級管理人員到位情況、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等負全面監督管理責任,組織對丙方進行安全生產檢查,督促施工單位對安全事故隱患進行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並及時報告建設單位。

  5、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上報;應當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不得將經濟損失和矛盾轉移到甲方,事故不得隱瞞不報,並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

  第六條:丙方的責任和權利

  1、丙方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全責。

  2、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建設部等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安全規定。開工前,必須做好安全報備工作,

  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專案經理是工程專案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定的安全機構,應按施工人員的1%~3%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衛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

  5、丙方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對新入場的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國家勞動培訓機構等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專案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規範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督促、教育施工人員按照規則正確佩戴和使用,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定期對勞保用品進行檢驗、試驗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檢測,確保合格、有效。

  8、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並將保單影印件交給乙方備查。

  9、按照甲方的要求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根據工程特點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等方案,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新材料時,也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同時,組織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員交底,並由乙、丙雙方簽字確認。

  10、建立和完善現場施工機械管理制度和驗收要求。對自行攜帶和使用的機械裝置負有安全管理和維護保養的責任,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對特種機械進行檢驗檢測,並將檢測報告和合格證書報甲方備案。使(租)用大型機械裝置時,應在使用前向甲方備案。所有施工機具裝置和高空作業的裝置均應定期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裝置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11、施工現場按照國家、地方的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的規範標準設定安全防護。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裝置前,應與甲方辦理相關手續,並負責使用期間的安全維護。

  12、按照福州市建設局榕建城[20xx]185號《關於重申加強市政工程管理處文明安全管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中有關規定執行。嚴禁在人行道上搭蓋工棚、晾曬衣服、亂佔道。施工中使用的材料應嚴格堆放在正在施工路段內並設定圍檔,不得隨意堆放佔道。

  13、建立和執行施工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根據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編制施工臨時用電實施方案報乙方審批後執行;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 46-20xx的要求選用合格的電氣(器)裝置,並規範敷設線路、接地體等。

  14、對於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裝置的效能和使用方法;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15、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專案和季節性的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並報乙方備案。

  16、施工過程中對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進行控制。嚴格按照安全施工要求進行施工,杜絕強令員工冒險作業和違章作業現象出現。定期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和作業人員的行為規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和整改,並記錄存檔。

  17、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服從甲、乙方對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包括甲、乙方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專案的檢查),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反饋。

  18、丙方對用於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專項經費應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有關使用情況應定期報告乙方,並接受甲、乙方的檢查和監督。負責為本單位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19、對甲、乙方及上級單位和人員的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並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監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意見和改進建議。

  20、丙方如確需對部分施工作業進行勞務分包,乙方應嚴格對勞務分包單位進行安全資質審查,履行報批手續,報乙方稽核批准後,方可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明確安全責任,納入丙方的安全責任範圍。

  22、丙方在施工過程中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上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丙方應當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作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事故的責任主體為丙方,事故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由乙、丙方根據各自相應的責任共同承擔。

  第七條: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

  三、附則:

  1、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其他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本協議內容如遇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等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本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內容、範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本協議書一式三份,三方各儲存一份。

  甲方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協議書 篇4

  ***E塊二期專案部 (以下簡稱甲方)

  油 漆 班組 (以下簡稱乙方)

  按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上海市安全監督站的`有關安全生產檔案精神要求,為杜絕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現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訂以下條款:

  1、工地負責人和各管理人員必須對本工地的安全生產進行全面管理,同時要進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根據工程進度,不斷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全體員工做到心中有底,預防為主。

  2、甲方應給職工創造良好的安全設施,從施工用電、腳手架、機械設施、臨邊、洞口等都必須要有安全防護措施,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

  3、乙方有違章操作、不戴好安全帽、違反規章制度等,經指出後仍不改的,甲方有權對其處罰,直至辭退,違者按專案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4、乙方應遵守工地的各項規章制度,穿好工作服,穿軟底鞋進行施工操作。嚴禁穿拖鞋、背心上班,工作前禁止喝酒,工作中嚴禁打鬧和開玩笑,違者按專案部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5、乙方應服從工地領導的安排。但在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情況下,甲方如強令乙方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操作,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6、乙方在操作前必須對自身的安全保護設施進行檢查。符合要求才可進行施工,不符合的要向上級彙報,不得冒險作業。

  7、特殊工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非操作人員不得玩弄機械裝置,違者按專案部相關規定處罰。

  8、嚴禁用電爐取暖、做飯,不得私自亂接電線,違者罰款100-300元。

  以上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名後合同生效。

  甲方(蓋章):***E塊二期專案部 乙方:油漆班組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協議書 篇5

  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新疆維泰開發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勞務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為了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管理,保障建設工程順利進行,促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確保不發生傷亡事故及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烏魯木齊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辦法》等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在施工過程中生產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市、公司等有關行業部門的法律法規及條例,掌握安全動態。對上級相關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規定等及時向乙方傳達,並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由甲方主管安全人員向乙方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必要時進行安全培訓,乙方應及時進行班組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防範措施,讓每個工人在教育記錄上簽字。

  3、甲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進行全面管理,負責領導、組織、規劃、檢查、處罰及監督教育、培訓等相關具體活動事項。

  4、有權對乙方作業過程中出現的安全問題進行批評、教育並督促乙方進行整改落實。

  5、甲方應在乙方入場一週內催促乙方上報勞務人員花名冊及各工種實際情況。

  6、對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發現隱患、違章要及時通知乙方,提出整改措施,乙方整改不力的,應當根據相關規定向甲方支付500元至5000元的違約金。乙方不執行甲方各項規章制度,經甲方警告無效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務分包合同,乙方應無條件退出現場,並自行承擔所有損失。。

  7、乙方自備使用的各類機械、裝置、機具等要由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8、甲方應對施工現場的重點部位及危險部位進行有效的處理及防護,為乙方提供安全的施工環境。

  9、乙方針對危險部位及安全隱患提出的合理建議,甲方應採納並進行處理。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及甲方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對進入施工現場所有人員,做好安全教育。

  2、乙方應根據甲方制定的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技術交底進行施工。

  3、乙方應維護甲方的聲譽、利益,按照建築業安全作業規程和標準自覺消除一般事故隱患,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向甲方提出相應處理建議,防止傷亡及其他事故的發生。

  4、乙方必須設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協助甲方的安全管理工作。

  5、乙方負責人決不能縱容、包庇施工班組在施工過程當中出現的問題,不允許充當勞務隊(班組)的保護傘.

  6、乙方在工人入場一週內應向甲方提供進場人員,不得缺人、漏人。

  7、如果乙方職工發生因工傷亡事故,乙方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家屬的接待善後工作,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事故調查清楚後由責任方支付。乙方應當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如乙方未依法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則應對工傷亡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8、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種合理要求、各項法規、制度,不得違章作業,乙方負責人及班組長不得違章指揮作業。

  9、愛護、保護各種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裝置、警示標誌及器具,並做到使用的勞動保護用品符合規定的要求。

  10、服從管理人員及上級檢查人員的指揮、管理和檢查,遵章守紀,杜絕三違現象的發生。

  11、乙方自備使用的施工機械、裝置必須要有裝置編號、檢測報告、合格證,操作者上崗證及檢查維修記錄。對機械裝置現場要有專人管理,做到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12、針對每天的不同工作環境、物件、工種,由班組長或安全管理人員對工人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講話。

  13、乙方根據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定、制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規定積極配合甲方工作。凡屬乙方出現三違和其它未遵守執行甲方規定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後果,公司將嚴肅處理。

  14、乙方每次更換和調動人員,必須事先向甲方通報,並落實好各項手續,嚴禁出現未經教育人員上崗。

  15、乙方所有特殊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關行業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書,嚴禁無證上崗。

  16、乙方任何人員進入工地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並繫好安全帽下頜帶,不準光腳、穿拖鞋及高根鞋,高空作業人員不得向下拋灑任何物體。

  17、乙方從事食品操作的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健康證,並要保持食堂及周邊環境清潔衛生,嚴禁食物中毒。

  18、對甲方的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並提出自己合理、正確的意見和充足的理由。

  19、乙方的任何人員均不得在施工區、生活區從事違法犯罪行為,不得破環公共設施及工地裝置材料,不得偷盜、轉賣工地及他人材料物品,不得打架鬥毆、酗酒、傳播淫穢物品,嚴禁酒後上班。

  20、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三、其它

  1、本協議如有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以書面協議補充約定。

  2、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要求的日期交齊相關手續和證件,否則除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外,還要承擔上級部門或公司對甲方的處罰。

  四、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不得擅自更改;

  工程完工後本協議自行終止,本協議一式叄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安全管理部備案壹份。

  簽章:(加蓋總公司印章) 簽章:(加蓋勞務公司印章)

  甲方委託授權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工程安全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分包工程和勞務用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保證人身、裝置安全,確保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意見一致,自願簽訂如下安全生產協議,並作為工程分包合同的必要補充條件:

  第一條、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

  第二條、甲方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2、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紀違章作業,並按規定給予處罰;

  3、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第三條、乙方的責任、權利;

  1、乙方是分包工程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制度及甲方提出的隱患通知單、安全措施交底;

  2、乙方進場前,必須對進場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及現場現狀教育;

  3、乙方負責為所有乙方工作人員辦理醫療及工傷社會保險,並根據需要為從事高度危險工作的人員購買適當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負責;

  4、乙方應對工作現場的行為完全負責,乙方工作人員不得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能疲勞作業,並按規定做好保護工作;

  5、乙方在工程現場人員必須有配備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安全工程需要時,人員不得進入工程現場;

  6、為便於現場管理,按施工面積大小或工程總價,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一定數額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保證金 萬元,若不發生任何事故,待工程結束後甲方如數返還乙方,若乙方在施工中出現違章、隱患被處罰,罰金從抵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從乙方分包款中扣除。

  第四條、乙方工作及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服從現場安全規定及安全管理做到:

  1、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必須按要求正確佩戴安全帽,兩米以上高處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

  2、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菸的區域不得吸菸;

  3、現場內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業不得穿皮鞋和帶釘易滑鞋;

  4、未經甲方施工負責人批准,不得隨便拆除已架設的安全防護設施及安全裝置和安全標牌;

  5、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保護工地上臨時用電電纜及配電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壓砸電纜電線,確保用電安全;

  6、不得在工程現場生火;

  7、使用電動工具,必須按操作規程和說明書要求正確佩戴防護用品;

  8、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安全技術交底。

  9、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場清,材料碼放整齊,建築垃圾及時清運到指定場所,嚴禁亂扔亂拋。

  第五條、安全責任

  1、本協議約定期間、由於乙方或乙方作業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設施不完善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並由乙方參照國家現行規定負責處理傷殘亡個人及家屬的全部經濟賠償和善後事宜,並對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負責賠償。

  2、本協議約定期間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向甲方賠償,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工程款中將相關損失賠償款進行抵扣。

  第六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壹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施工負責人(簽章):

  乙方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協議書 篇7

  甲方:昆明xxx礦業有限公司

  乙方:中國冶金地質總局昆明地質勘查院

  為了確保外協野外勘探施工現場的正常生產,預防安全事故,保障施工人員、生產設施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本協議作為勘探施工專案承包合同附屬協議。

  一、乙方專案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負責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定期組織施工單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安全操作技能、安全防護知識的學習,並做好記錄,掌握安全生產技能,對生產過程中的一切安全問題負責。

  二、乙方必須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應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設定安全生產專(兼)職人員,負責施工單位日常的安全防範工作及安全生產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糾正、整改,並做好安全工作日誌。

  三、野外特種作業人員,如電工、金屬焊接工、鑽塔操作工、柴油機工等,必須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四、乙方必須做好防火、防爆工作。野外鑽探施工使用的大量的柴油、汽油、機油等如遇有明火、高溫表面、摩擦撞擊、絕熱壓縮、電氣火花、靜電火花、雷擊、光熱射線等會引起火災或爆炸事故。必須在施工現場對這些引火源採取嚴格的控制措施,禁止在危險區域吸菸、禁止在野外丟棄未熄滅的菸頭和其它火源,各種引火源必須與可燃物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各種油料實行嚴格的審批、登記制度,並有專人管理。

  五、乙方必須做好電氣安全技術防範工作。對鑽機、水泵、柴油機等鑽探裝置,要採取保護接零、接地系統,安裝漏電保護器加強絕緣,採用安全電壓、設定防止誤操作等造成觸電事故的安全生產連鎖保護裝置、鑽塔等裝置要安裝避雷器,每班必須檢查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齊全、有效,發現異常情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

  六、乙方必須做好機械安全技術防範工作。機械裝置執行過程中,禁止人員觸控機械裝置轉動部位、禁止加油、修理、檢查、清掃等。機械的傳動部分、操作區、塔上作業區、鑽機的移動區域等,都要進行特殊防護,並設定明顯的警告標誌,在施工現場按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安全警示標誌。

  七、乙方必須做好防洪、防汛工作。雨季常見的災害有崩落和滑坡、山洪暴發、泥石流等,這些事故的發生常常毀壞野外的工程設施:破壞和阻隔道路交通等,因此要合理地設計和安排鑽探施工。雨季來臨之前,必須挖好排水溝和防洪堤壩,陡坡處挖臺階,注意收聽天氣預報,檢查道路和鑽探場地狀況,做好充分的預防和準備工作。

  八、施工用車輛及駕乘人員應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執行,定期組織駕駛員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隨時檢查、保養好車輛,車況不好不準出車,嚴禁貨車車廂載人。

  九、乙方要加強人員管理,協調好與當地政府、群眾的關係,避免打架鬥毆現象的發生;同時做好財物的保管維護工作,避免國家、集體和個人的財產損失。

  十、乙方專案負責人必須做好施工前安全技術交底,施工作業中,督促施工人員嚴格按照《安全規程》作業,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正確配戴和使用合符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加強對施工環境的保護工作,嚴禁生活垃圾亂丟、亂扔鑽機周圍的油、水汙染環境。

  十一、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安全檢查和責令乙方整改人員的不安全行為和處於不安全狀態的機械及管理上的缺陷;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糾正,並根據情況的嚴重程度做出相應處罰。

  十二、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協調和安全管理,不得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並做好防雷、防食物中毒、森林防火、防盜、防中暑和有害氣體噴出等工作,發現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及時解決。

  十三、施工過程中發生任何事故(特別是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等)產生的一切費用及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發生事故時,乙方應積極組織救援,儘可能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十四、本協議書自勘探施工專案承包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人事變動,由接任者繼續履行職責。

  十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或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十六、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安全環保部備案一份。

  十七、本協議自簽訂勘探施工專案承包合同之日生效,有效期與勘探施工專案承包同一致。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二0xx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協議書 篇8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切實加強建設工程管理,確保施工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裝置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福州城市客運場站運營有限公司

  第二條 施工專案: 簽訂時間:

  第三條 有效期限20xx年06月至20xx年06月

  第四條 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三次不聽從整改,今後不得承接我司業務。

  2、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五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專案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3、材料進場需要檢查是否有出產合格證,同時應經甲方現場負責人或監理工程師驗證後方可使用。

  4、施工期間,乙方應指派專職安全員作為安全工作聯絡和現場安全管理。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Z施工。

  6、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進場施工單。進場施工人員應掛牌施工。

  7、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8、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日產、日清,確保施工場地衛生整潔。

  9、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絡,不得私拉亂接;做好施工臨時用電;按規範要求搭設腳手架做好安全防護工作,確保施工人員和乘客安全。

  10、建立整改責任制,對檢查中發現的質量安全隱患,採取有效措施立即進行整改,落實專人負責監控,確保質量安全。

  11、現場工地要切實加強節日期間安全、文明生產工作,一旦發生各類突發事故和緊急情況,要立即啟動預案,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和妥善處Z。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2、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裝置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場站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6)施工過程中,因違反工程相關規定的,被相關管理機關勒令停工的。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未設Z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專案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八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有關工程施工安全

  甲方:

  乙方:

  工程安全協議書 篇9

  發包單位(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經甲乙雙方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自願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規定。

  一、 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安全生產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健康安全環境業績、裝置設施安全狀況、人員上崗資格等進行審查。

  2、甲方應提供本單位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有權對乙方施工作業過程的安全環保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有權責成乙方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進行整改。乙方未按要求進行整改,甲方有權責令停工直至終止合同。

  3、甲方有義務和責任監督約束本單位職工在進入乙方施工現場時,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環保規章制度,履行各自的安全環保責任。

  二、 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及××公司的相關制度、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2、乙方應依據《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建立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技術標準,並在施工作業過程中貫徹落實。

  3、乙方必須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4、乙方應為承包工程專案的施工作業配置符合安全環保要求的裝置設施,保證合格的安全環保生產條件。

  5、乙方應配置符合安全環保要求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組織所有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環保培訓,特殊工種必須確保100%持證上崗。

  6、乙方應按國家有關法規為參與專案施工的全體人員、裝置辦理保險,併為施工人員配發符合國家和行業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

  7、乙方應當要求甲方人員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嚴格遵守雙方安全環保規章制度和相關規程。

  8、乙方有義務定期向甲方彙報安全環保情況,接受甲方的安全環保監督檢查。

  三、生產組織與協調

  1、施工作業過程的生產組織由乙方全面負責。乙方在施工作業開始前應成立安全環保領導小組,明確專案安全環保管理人員及職責,確保安全環保責任得到有效落實。發生事故時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2、乙方在專案開工前,組織對專案施工風險進行全面識別和評估,並根據識別評估結果,制定風險削減和控制措施以及有關規程和制度,並在施工作業中落實。

  3、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或委託地方政府對參與專案施工的人員進行培訓教育,電氣焊工、電工、起重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有效合格證件上崗,施工前應組織進行健康檢查,確保參與專案施工人員滿足安全環保要求。

  4、乙方應定期對施工機械裝置、作業工具、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特種裝置(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必須經地方政府有關部門檢驗,取得合格證後方可投入使用。

  5、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的危險作業必須進行嚴格管理,有限空間作業、高處作業、動火作業、動土作業、有毒有害作業等必須嚴格執行作業許可制度,工業動火等作業由乙方負責到地方政府辦理審批手續。

  7、乙方在施工作業過程中,不得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

  8、乙方在施工作業過程中,必須對本單位安全環保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

  9、乙方在購置、使用、運輸、貯存與施工作業有關的危險化學品、民爆物品等危險物品時,必須按規定到地方政府辦理審批手續。

  10、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擅自將工程分包給其它施工單位或個人進行施工。

  四、其它補充條款(根據實際情況補充制定)

  1、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合同中第8條8.2條款中增加乙方在施工期間還應嚴格遵守××公司的相關制度、法律法規。

  2、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合同中第8條8.4條款中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和安全事故責任。

  3、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合同中第8條8.3條款取消。

  五、事故處理

  工程專案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時,總包方應立即向本單位主管部門報告,並同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在規定時間內向本單位主管部門報告。

  六、違約責任

  1、工程未經過驗收交付,甲方提前動用相關設施引發事故時,由甲方承擔責任。

  2、由於乙方原因引發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害、經濟損失時,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其它

  1、本協議爭議解決辦法與承包合同爭議解決辦法相同。

  2、本協議作為承包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承包合同同時生效或終止。

  3、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相違背的,按有關法規或規定執行。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發包單位(蓋章): 承包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協議書 篇10

  主合同編號:

  甲方(發包方):新疆宏源盛通電力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

  甲乙雙方根據約定,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建築和裝置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專案:

  施工地址:昌吉市高新區工業園

  工程內容及範圍:承包方承建的安裝工程中所有勞務

  開工日期:20xx 年6月28號(以批准開工報告為準)

  竣工日期:20xx 年8月 28號

  第二條 安全目標:消滅重大事故,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應對乙方承擔本工程安全施工的能力進行稽核,將本單位安全管理要求、本施工區域設施、裝置等情況對乙方進行全面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報甲方備案。對乙方在危險性的生產區域內作業所制訂的施工安全措施,甲方應審查並督促實施。

  3、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聯絡、檢查與協調乙方執行有關安全工作規定。

  4、甲方有權對乙方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施工中發生的甲方事故,由甲方負責調查、統計上報。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專案的承包單位,承擔由於自身管理不善,或因乙方施工人員過失,所造成的人身傷亡、裝置和工程質量事故、工地火災以及一切人為責任事故的全部責任,而不應為此增加甲方費用或延遲施工進度。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承包工程勞務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

  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臨時用電規範》、《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登高﹑動火﹑破土﹑下罐(坑)﹑起重等有關安全施工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具、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配有專職安監人員,(少於30人者設兼職)。同時乙方指派_ _作為安全工作聯絡人。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協調、監護工作。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施工。

  在有危險性的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生產裝置停電﹑停運事件時,必須指定專門監護人,制定專項施工安全措施,經甲方稽核、許可後監督實施。

  6、大型獨立施工專案還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經甲方及監理單位審查合格後監督實施。

  7、乙方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必須滿足施工需要,經過檢驗符合安全規定,在施工過程中應經常進行檢查維護。

  8 、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試,並將考試合格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9 、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裝置、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10、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並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裝置;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1、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並反饋

  12、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同時,乙方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調查處理,並由乙方歸口統計上報。

  13、在施工過程中,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及火災等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負責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五條 對由於第三者原因所造成的與本工程有關的責任事故,由所牽涉到的一方自行解決。

  對於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所引起的安全事故,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對於乙方應預料到、或已預料到,但未採取防範措施所引起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條 甲乙雙方聯絡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絡單、傳真、電傳等書面方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絡時,應於 8 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七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乙方在工程承包合同簽訂後,開工前應當交付給甲方 5000元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行為,未發生人身傷害、裝置及以上事故,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不計利息);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情況,扣除相應比例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火災﹑倒塌﹑吊裝和裝置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輕傷事故、火災﹑倒塌﹑吊裝和裝置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發現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行為,每人次扣款100-200元。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提供的資質證明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本協議的規定,造成施工安全事故,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 1000 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3、乙方未設定安全管理機構、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專案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或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 100 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裝置,但尚未造成後果,乙方按 100 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未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 100 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8、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倒塌﹑吊裝和裝置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 50000 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進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登高必須系安全帶,下罐必須用36伏以下安全照明,現場有易燃物動火必須開動火票,違章每次承擔1000元違約責任。

  2、同一人二次違章,逐次加倍處罰。

  3、實行定置化管理,保證消防通道,文明施工。

  第十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雙方同意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20xx年5月28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安全責任有效期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修期期滿之日止)。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 四 份,甲乙雙方各執 二 份。

  第十一條 以下 1-7 項為本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施工技術人員、工作負責人相關證明材料

  3、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大型獨立專案的施工組織設計

  7、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甲 方(蓋章):新疆宏源盛通

  電力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訂地點:新疆宏源盛通電力工程公司會議室

  簽訂時間:20xx年5月28日

  工程安全協議書 篇11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證空調安裝工程的安全工作,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甲方安全責任

  甲方在乙方進行空調安裝前,對乙方現場負責人進行口頭安全教育,甲方現場安全負責人為(口頭教育後。甲方無相關安全責任),其教育的主要內容為與安裝有關聯的安全注意事項。

  第二條乙方安全責任

  1.安裝過程中如有墜落物造成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2.後期外機裝置發生墜落(6年之內)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3.乙方自備空調安裝所需要的機械、裝置、工具、材料,並負責提供安裝人員的安全帶、等勞動保護用品。

  4.乙方負責對安裝人員的安全和治安教育,嚴格按照國家相關安全操作規程安裝,做好安全防範措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5.乙方應確保無傷亡事故、無火災事故發生。如發生著火、觸電、高空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中毒、中暑、傷亡等各類安全事故,造成的所有損失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6.乙方在安裝前,必須與甲方簽訂安全協議書,否則視為乙方擅自施工,後果自負。

  7.乙方要做到合法用工,相關證件齊全,如乙方違法用工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8.乙方進場後要服從甲方的指揮,接受甲方的監督,甲方有檢查處理的權利。

  9.乙方要做好成品保護工作,不得汙染和原有裝飾、裝置、設施,否則要進行清理、恢復原樣,或進行賠償,達到甲方滿意為止。因成品保護不力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0.乙方要做好勞動保護工作,在外牆、臨邊、高空作業要繫好安全帶,掛在到可靠地點,高掛低用,不得低掛高用,不繫安全帶嚴禁空調安裝作業。

  11.乙方要做好建築物、管線、室內物品的保護工作,做好安全警械和安全防護工作,不得傷害到他人,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2.乙方在安裝中產生的廢渣、廢液、廢棄物,不準亂倒、亂放,要及時清理到甲方指定地點,做到清潔施工,文明施工。

  13.乙方要遵紀守法,不得發生盜竊現象,否則要進行處罰。

  第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地址:

  委託代理人:

  電話:

  日期:年月日

  乙方(簽字):

  地址:

  委託代理人:

  電話:

  日期:年月日

  工程安全協議書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一、基本內容

  為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內容,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並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協議。

  1、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規範化管理,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傳等各類安全活動,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方案。

  2、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3、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並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任意拉線接電。

  4、施工機械進場須經過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的方能使用,並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禁止無證人員操作。

  5、施工單位應當做好施工現場安全保衛工作,採取必要的防盜措施,在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

  6、施工現場發生的工程建設重大事故的處理,依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同時我方給予20萬元的經濟處罰並清退出場。

  二、甲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立刻撤走施工場內乙方施工隊伍中的違章操作人員。

  2、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建設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和監理單位安全負責人有權要求施工單位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需整改費用從工程款中三倍扣除,同時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

  3、違反安全生產、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規定的行為,建設單位依據相關規定有權對施工方進行經濟處罰。

  三、乙方責任與義務

  1、施工單位必須尊重並且服從建設單位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2、施工單位應在合同簽約後15天內,呈送安全管理防範方案,詳述將要採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報建設單位批准。但此批准並不減輕施工方的安全責任。

  3、施工單位必須執行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週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制度,並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施工單位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按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並且嚴格貫徹實施。

  5、施工單位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確保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建立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制度。

  6、施工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安全防範制度,採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並保證建設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7、施工單位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裝置,機械效能應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中小型機械裝置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後依次報監理單位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大型機械裝置和大型防護設施,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監理單位,並接受專職部門的專業驗收。

  8、施工單位必須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

  9、施工單位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10、施工單位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施工單位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責任和損失均由施工單位負責。

  11、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施工單位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施工方積極組織搶救工作,採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裝置、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

  12、施工單位要積極配合建設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施工方隱瞞不報、作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的,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施工方承擔。

  13、施工單位必須承擔因為施工單位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4、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建設單位協助施工單位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施工方人員的,施工單位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後工作。

  四、罰則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個人,罰款1000元,情況嚴重(或屢教不改)的,罰款3000元,或清退出場,觸犯刑律的,送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不按規定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2.攀登、跨越各種欄、網、架、牆、乘坐非載人提升裝置上下,從上拋擲物料、垃圾;

  3.無證進行特種作業;

  4.擅自改變安全技術方案,拆改、移動或故意損壞安全設施,安全標誌;

  5.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擅自動用電器裝置的;

  6.擅自帶未滿16歲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7.宿舍區亂倒垃圾、亂潑髒、廢水的、亂扔菸頭、亂倒剩飯剩菜;

  8.不服從管理,拒絕安全管理檢查人員指導,威脅、漫罵、侮辱、毆打管理人員的;

  9.違章行為造成隱患、險情、未遂事故、事故或傷害他人,違反操作規程作業的,不配合管理人員對事故、案件進行調查處理的;

  10.拆改、移動防護設施後,不按要求恢復,也不採取彌補措施的;

  11.在木工房、食堂、倉庫、配電房、樓層、外架及其它易燃易爆部位抽菸或未批准使用明火的;

  12.偷盜現場的物資、裝置、零星配件的。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班組(隊)(班隊長)罰款20xx元,情節嚴重的,罰款5000元,情節特別惡劣的,應清退出場,觸犯刑律的,應將責任人送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造成損失的,應按實賠償;

  1.不按規定做班前安全教育、交底活動的,每月不按時組織安全講評活動的(以當時檢查資料為憑據);

  3.領導不在現場領導本工種工作、碰到緊急情況不及時趕到現場及高危作業時未到場監督的;

  4.違章指揮行為造成隱患、險情、未遂事故或傷害他人的;

  5.不對本班組從事高空、懸空、人工挖孔作業的人員或其它從事特殊工種人員進行身體檢查的(以資料為依據);

  6.未及時做到工完料清的;

  7.隨意亂倒建築垃圾的;

  8.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9.發生緊急情況未能及時排除、制止或報告的;

  10.發生工傷事故未能及時搶救人員及保護現場的。

  其他情形:

  1、施工單位必須執行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施工現場因安全生產不達標而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施工方承擔。

  2、施工單位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非施工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3、施工單位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和當地政府、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以及建設單位對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並接受各方的安全檢查。對建設單位及其他相關部門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施工方應在指定的期限內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建設單位有權對施工方進行5萬元的經濟處罰,該款直接從工程款中扣除。

  4、因施工單位管理以及自身防範措施不到位或施工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後處理均由施工方獨自承擔,因此給建設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施工方負責全額賠償。

  本協議為施工合同補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與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

  甲方:__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安全協議書 篇13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共同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的一切工程(含零星工程)施工的安全責任問題,訂立如下協議:

  一、凡甲方委託乙方的一切工程施工專案(含零星工程)適用本協議。乙方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條款,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施工。

  二、乙方人員進入工程施工現場,必須遵守甲方制訂的安全生產製度和客戶的安全規定。

  三、乙方在工程施工場地必須根據實際情況,按規定懸掛安全警告標誌,發現違章作業者要立即糾正並作出處理。

  四、乙方在實施“工程合同”期間,所有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且承諾為每位施工人員提供人身意外險保障,保費由乙方承擔。由於乙方的工具裝置和施工不符合安全規定或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事故而造成甲方或乙方或第三方人員的傷亡的,其一切損失及責任一律由乙方負責,並由乙方向其上級主管單位上報,組織調查,接受處理。

  五、由於乙方的工具裝置和施工不符合安全規定或違反操作規程等原因造成甲方或乙方第三人員傷亡事故的, 一切行政、民事、刑事責任概由乙方承擔,並由乙方負責向其上級主管單位上報,組織調查,接受處理。

  六、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含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及其他相關政府主管部門規定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乙方要有專人負責安全監督檢查工作,使用的工具、裝置必須符合安全要求。發現危險因素必須立即整治。

  七、乙方在廠房內動火或架設臨時用電線,接取用電電源等,必須經使用者有關部門批准才能進行作業,甲方有權按協議規定進行抽查和監督,發現違章作業(施工)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作業,其損失由乙方自負。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協議書 篇14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共同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的一切工程(含零星工程)施工的安全責任問題,訂立如下協議:

  一、凡甲方委託乙方的一切工程施工專案(含零星工程)適用本協議。乙方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條款,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施工。

  二、乙方人員進入工程施工現場,必須遵守甲方制訂的安全生產製度和客戶的安全規定。

  三、乙方在工程施工場地必須根據實際情況,按規定懸掛安全警告標誌,發現違章作業者要立即糾正並作出處理。

  四、乙方在實施“工程合同”期間,所有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且承諾為每位施工人員提供人身意外險保障,保費由乙方承擔。由於乙方的工具裝置和施工不符合安全規定或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事故而造成甲方或乙方或第三方人員的傷亡的,其一切損失及責任一律由乙方負責,並由乙方向其上級主管單位上報,組織調查,接受處理。

  五、由於乙方的工具裝置和施工不符合安全規定或違反操作規程等原因造成甲方或乙方第三人員傷亡事故的, 一切行政、民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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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責任概由乙方承擔,並由乙方負責向其上級主管單位上報,組織調查,接受處理。

  六、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含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及其他

  相關政府主管部門規定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乙方要有專人負責安全監督檢查工作,使用的工具、裝置必須符合安全要求。發現危險因素必須立即整治。

  七、乙方在廠房內動火或架設臨時用電線,接取用電電源等,

  必須經使用者有關部門批准才能進行作業,甲方有權按協議規定進行抽查和監督,發現違章作業(施工)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作業,其損失由乙方自負。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乙方: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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