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協議書14篇

工程安全協議書14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程安全協議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工程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 陝西華文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陝西明珠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為了切實加強對白水縣華夏購物廣場施工工程現場的安全管理,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安

  全管理責任,防止發生建設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依法管理的原則,在甲乙雙方簽訂《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組織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檢查,有權要求乙方督促施工單位及時處理發現的各類安全隱患,並進行復查。

  2、監督、檢查乙方安全教育、安全措施等安全監理工作情況。

  3、糾正乙方人員違章、違規、違紀行為。乙方在實施安全監理過程中,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協議,甲方有權給予制止或予以扣減監理費。

  (二)義務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承擔建設單位對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2、支援乙方按監理合同、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監理大綱及國家有關規定對本工程實施安全監理,並對乙方自身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3、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安全與生產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4、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5、定期參加乙方組織的監理例會,協調解決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總結推廣優秀的安全管理經驗。

  6、定期召開安全會議,及時傳達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協調解決存在的安全問題。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受甲方委託,乙方有權對所監理工程的安全施工條件、裝置、材料是否符合使用要求等進行監督檢查;

  2、有權對施工圖、施工組織設計及規程措施、施工單位各類證件等進行審查;

  3、有權對施工方案、施工工藝以及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影響安全的技術問題提出整改建議;

  4、有權隨時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對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要求施工單位根據現場情況及時進行整改;

  5、徵得甲方的同意,有權釋出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甲方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應在24小時內向甲方作出書面報告;

  6、對甲方的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

  7、對施工現場出現的“三違”現象有權及時制止。

  (二)義務

  1、受甲方委託,乙方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並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管責任。

  2、簽訂監理合同後,要進行全員安全教育,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人員須經培訓並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後方可上崗。

  3、監理人員必須熟悉和掌握相關的法律、規章及規定。包括國家、地方政府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法規,如《安全生產法》、《勞動保護法》、《安全施工管理條例》等。

  4、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監理制度,加強安全知識教育培訓,明確各崗位監理人員的安全監理職責,增強安全意識。

  5、按時組織召開監理例會,配合甲方協調解決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填寫反應現場實際情況的監理日誌,按時上交(報)監理週報及月報。

  6、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落實或不服從甲方管理等原因而造成事故的相關費用。

  7、監督檢查(要求)施工單位是否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是否遵守國家有關安生產的法律法規,是否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發現施工單位在安全方面與國家相關規定或施工合同要求不符的要及時制止,並及時向甲方彙報;

  8、檢查落實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是否制定,並嚴格按規定執行;

  9、審查施工單位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證件是否合法有效,並進行備案。

  10、審查施工單位現場管理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等。包括審查施工單位專案經理和專職安全、技術、生產管理人員是否具備合法資格,是否與投標檔案相一致;審查施工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是否合法並有效;審查施工作業人員是否已透過具有相應資質的培訓單位培訓合格,並取得相應資質證件後上崗作業。

  11、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要求必須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施工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審批後的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施工,及時制止並糾正違規施工作業。

  12、稽核施工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防護措施費用使用計劃。檢查施工現場各種安全標誌和安全防護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並檢查安全投入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13、監督檢查施工單位建立並嚴格執行現場施工24小時安全生產值班制度,並建立安全生產值班記錄臺賬。

  14、稽核施工單位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體系的全面性、科學性和合理性。包括稽核施工單位是否成立現場安全施工領導小組,組織以安全生產為核心的現場安全施工活動;稽核施工單位是否有明確的安全文明施工目標;稽核施工單位是否有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稽核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是否有針對性並符合工程實際情況,是否適應施工方案要求及場地環境和條件要求,並符合安全法規標準;對施工單位所轄施工區域、生活區域的治安、消防、安全用電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書面通知施工單位,並督促落實整改結果。

  15、檢查落實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是否到人,各項經濟指標是否有明確的安全指標和獎懲辦法。

  16、檢查落實施工單位進行安全自查工作,並對施工單位自查情況進行抽查,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生產專項檢查。

  17、對現場要定期組織檢查,並有記錄。對發現的各類安全事故隱患,應書面通知施工單位限期整改,並督促落實其整改情況;發現重大隱患,應立即要求施工單位停止施工,並及時報告建設單位。安全事故隱患消除後,乙方應檢查整改結果,簽署複查或復工意見。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乙方應當立即向甲方彙報。監理過程中發現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18、檢查落實施工單位按照本工程特點,是否制定有工程實施中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三、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未按照本協議履行相關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因乙方未按照本協議履行其相關職責的,按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調減相應監理費用,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按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要求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四、附則

  1、本協議為《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補充附件,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可簽訂補充協議。

  3、本協議如有與國家法律和法規相牴觸之處,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4、本協議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雙方各執貳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5、本協議有效期限與該工程監理合同期限一致。

  甲方:陝西省華文城房地產開發 乙方:陝西明珠建設監理

  有限公司(公章) 有限公司 (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人代表: 委託人代表:

  日期: 日期:

  工程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江津區鴻華水廠

  乙方:重慶市江津區夏壩鎮人民政府

  為了更好的做好供水管理工作、擴大鴻華水廠的供水規模、增加鴻華水廠的經濟效益,同時也為了服務民生,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夏壩鎮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同意將夏壩鎮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納入甲方的供區範圍。

  第二條、甲方在乙方接水處安裝總表,並按表收取水費。

  第三條、甲方除收取正常水費外,不得收取入戶費、接水費等其他一切費用。

  第四條、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水費單價應該扣除汙水處理費。

  第五條、第一次收取水費時甲方應該扣除管網中自身容納的水的噸位數。

  第六條、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維護自身管網日常執行,定期進行管網檢測,確保供水安全。

  第七條、乙方必須及時支付當月水費,如不支付,經甲方催款後仍逾期二個月不交水費,甲方將按有關規定,停止對乙方供水,並追繳欠款及加收滯納金。

  第八條、如遇其他問題,參照江津區城市供水管理有關規定解決。

  第九條、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區供排水管理站一份,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江津區鴻華水廠

  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乙方(蓋章):負責人(簽字):年月日

  工程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本《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要求所有員工認真學習,如果您確認已經完全領會該規定的內容,並完全按照規定的內容執行,請簽字:

  根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安全/治安/消防等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為本人的人身安全,本人自願與公司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自願在工作中遵守以下安全事項,如不執行導致安全責任事故發生,願承擔相應的責任和處罰:

  1﹑本人已經完全熟知和明白《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中的內容及規定要求,嚴格按照要求和規定執行;

  2﹑本人保證上班及上班前不喝酒,如經醫院簽訂和有理證人證明喝酒,而造成的裝置﹑人員傷亡事故,由本人負完全責任;

  3﹑遵守社會公德,不打架鬥毆﹑偷盜﹑不惹是生非,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乘坐無運營資格的車輛,乘車不攜帶易燃易爆及國家規定的危險物品;

  4﹑鑽爆人員嚴禁私自偷盜雷.管及炸藥,如私自偷盜雷.管及炸藥,自行負責所犯刑事責任,與本公司無關;

  5﹑自有機械裝置,實行定員責任制,裝置操作員專人專機,嚴禁非本機械裝置人員操作,非本人操作機械裝置,如出現機械故障或油料丟失,由本機械操作員負責;下班後設備集中停放至指定區域,嚴禁停放非指定區域,夜間停放非指定區域裝置丟失或油料丟失,裝置維修工具,實行登記制度,如有丟失,均由操作員本人負責。

  6﹑遵守有關裝置的維修及保養制度中的各項規定,維修保養前關閉總電源,關閉氣源,掛牌,監護,確保裝置和人員安全。

  7﹑遵守專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上班前進行裝置安全檢查,各方面符合要求;不隨便拆除安全防護裝置;不在工作時間睡覺,串崗及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絕不操作非本崗位裝置;否則,本人負完全責任。

  8﹑上崗前按規定穿戴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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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有權阻止﹑糾正他人的違章作業,冒險蠻幹等不安全行為;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要求或違反規章制度的指揮﹑排程及安排。

  10﹑下班後清理工作現場,關閉主電源﹑風源﹑油路確保班後安全。

  11﹑不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原理安全隱患易發生的區域,如發現自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已交國家司法刑事機關,由本人負責。

  12﹑積極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宣傳﹑評比競賽等安全活動。

  13﹑關心自己周圍的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危險源或裝置故障,及時向有關領導或部門彙報或提出合理化建議,有權利和義務排查安全隱患,上報並協助整改。

  14﹑工作期間有事外出必須請假,經同意後,方可離開;住專案宿舍人員夜間外出或下班返回不一人單行,且遵紀守法,不跟社會上染有不良習氣人交往,不私藏,攜帶管制刀具,不做不利於安全生產的事,不到不安全區域活動,同事,必須按照專案規定及時返回宿舍,負責,在外出現的意外傷亡事故,完全由個人承擔責任。

  15﹑嚴禁帶無關人員進入專案宿舍,宿舍內不要存放現金等貴重物品。離開宿舍必須斷電,否則,所出現問題和由此問題為他人及專案帶來損失由均有個人承擔。

  16﹑節假日及班後外出遊玩,娛樂,必須到有安全,健康,衛生及相關安全保障措施的場所(遇到應急及時撥打相應應急電話求救),因此發生的一切後果由個人承擔。

  17、附屬工程施工搭架子必須繫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超過地面2米屬高空作業,

  員工簽字:

  專案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協議書 篇4

  總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健康安全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程》、《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質量評估標準》和天津市建委關於建築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內容(範圍):

  分包方式:

  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安全生產:

  1、分包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託書,分包與其資質相符在授權書範圍內的工程的經濟組織。

  2、分包方必須熟悉並能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程》、《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質量評估標準》和天津市建委關於建築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以及其它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和各項管理規定,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3、分包方必須學習、掌握、並執行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

  5、分包方必須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專案經理、分包工程的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持證上崗制度。

  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檢查整改制度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7、分包方必須接受總包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8、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設施、裝置驗收和檢查制度。

  9、分包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裝置,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效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並能正確佩戴和使用。

  11、分包方必須執行“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向總包方及有關部門報告,不準隱瞞不報,並全力搶救傷員,保護好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裝置、設施時,要做記錄或拍照,不準破壞事故現場。分包方必須積極配合總包方及總包方上級部門、當地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察,不得提供偽證。

  12、分包方必須承擔因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3、分包方有權拒絕總包方的違章指揮。

  14、分包方發生人員傷亡時,不管事故的責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須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當總包方對事故發生負有一定管理責任時,總包方應積極協助分包方作好善後處理工作。

  15、總包方對分包方提出的隱患和問題,分包方應在三日內按照“三定”原則進行整改,如不按期整改或拖延不改,甚至在此期間發生了安全事故,一切經濟損失和責任由分包方承擔。

  16、總包方有權監督、糾正分包方人員的違章、違規、違紀行為,對不服從管理的有權令其停止作業。

  17、總包方有權審查分包方的安全資質和進場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情況。

  18、分包方所使用的務工人員必須是經當地建委註冊、備案、各種證件齊全、審查合格的人員。作業人員作業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考核合格的合法務工人員。分包方不準私招亂僱和使用殘疾、呆傻、未成年人員進入現場進行作業。如違反所發生的一切後果由分包方全部承擔。

  19、分包方進場後要及時的與總包方簽定安全生產協議書、消防協議書、臨時用電協議書、環保協議書,並出具分包方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職工花名冊以及其他有關手續報總包方備案。

  20、分包方人員只允許在分包工程施工範圍內進行作業,不準超出承包範圍,分包方人員在現場、上下結構行走時不走指定安全通道或樓梯,違反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私拆亂改各種安全防護設施,隨意動用觸控各種電器、機械裝置,誤闖、誤入不安全區域和危險部位,造成自己人員或其他人員傷亡的,分包方應承擔一切責任,總包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1、分包方承擔的分項、分部工程範圍內的安全防護設施、電器裝置、機械裝置、用電裝置等未達到安全要求或防護不到位、存在缺陷等原因所造成的對自己人員或其他人員傷害的,一切經濟損失和造成事故的後果以及全部責任由分包方負責承擔。

  四、違約:

  1、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總包方一經發現,可要求分包方立即進行整改和補充完善,分包方應按總包方要求進行整改和補充完善,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2、因分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分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五、爭議:

  當總包、分包方發生爭議時,可透過總、分包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調解,若達不成一致意見,可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六、本協議書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總包方:(蓋章) 分包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年月日 年月 日

  工程安全協議書 篇5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合作意識,明確責任,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目的,讓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中,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施工專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天。

  3、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管理人員

  為保證施工安全管理及安全責任,必須明確現場管理人員:

  1、乙方專案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現場安全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不得對從事建設活動的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要求。

  2、甲方不得暗示或明示乙方使用不符合安全法規要求的機械裝置、設施等。

  3、進場施工作業前對乙方專案負責人進行安全事項交底。

  4、指定專人負責監管該專案的安全工作,並配合乙方解決因甲方因素而影響安全施工的問題。

  5、在易燃易爆、帶電執行、機械運作的危險區域內作業,事先要求和協助乙方制訂安全措施並監督實施。

  6、監督檢查乙方的安全施工作業情況,對違法亂紀現象按甲方單位安全檢查考核細則規定進行違規執罰。因乙方嚴重違規施工作業而影響甲方正常生產時,有權停止其施工作業至整改驗收合格為止。

  第四條乙方安全責任

  1、乙方要根據《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各項安全工作。

  2、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要依照《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管理制度》做好安全工作。

  3、施工中,乙方因操作不當人為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全責。甲方有權制止乙方的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乙方如不依照甲方提出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具體操作,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施工中,如因不可預知或自然災害發生,乙方負責對現場的緊急救險和處理,保護好現場,並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5、乙方要保證定期開展對員工的安全活動及安全檢查工作。

  6、乙方的施工管理幹部,工程技術人員必須熟悉《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凡不瞭解“規程”的技術人員和未受過安全教育的人員,都不許參加施工。

  7、乙方要做好現場工種的安全防護用具工作。

  8、在出現安全隱患時,乙方要及時予以排除。

  9、乙方對工程施工物件的質量安全終身負責,除不可預知或自然災害發生,乙方要保證建築不發生傾斜、牆體裂痕、牆皮脫落等質量安全事故發生。

  第五條安全要求

  (一)登高上架要求

  1、施工採用的腳手架、安全網必須由專業人員搭設,由專案經理(工地負責人)組織技術部、安全部門的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應按類別逐項查驗,並應有驗收記錄。

  2、高空作業時,嚴禁立體交叉作業。水平作業時,各工位間必須有一定的距離,作業人員必須配備相應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眼鏡、防護手套、防護工作服等,並應正確使用,施工作業現場周邊設定相關安全標誌牌,並設專人巡查。

  3、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

  4、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術人員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履行簽字手續外,必須各施工班組長向施工人員進行班組交底及履行簽字手續。

  5、特殊工程施工專案如;電氣、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須持有效證件及上崗證的專業人員操作。

  6、拆除施工現場,必須設有臨時急救人員及藥品或設立臨時救助站。

  7、嚴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飲酒,不許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應穿防滑鞋。

  8、進入施工現場須服從領導和安檢人員的指揮,遵守勞動紀律、嚴守崗位、不串崗,作業時思想要集中。

  9、嚴禁隨意拆除或損壞防護欄杆、拉桿、安全網、跳板、腳手板、支撐等防護設施。

  10、面磚搬運、安裝時應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磚翻倒而受傷。

  11、各種材料加工時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電,不得隨便亂接亂拉電線。

  12、施工現場各周邊洞口,必須有符合安全規範要求的安全防護,若因施工作業場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後,立即恢復。

  13、腳手架上禁止有探頭板、飛跳板,腳手架上應滿鋪腳手板,腳手架上禁止堆放砂漿、磚塊、面磚等物料。

  14、不準從正在起吊、運吊中的物件下透過,以防突然事件,不準從高處往下跑、跳;不準在沒有防護的外牆和外懸挑板等建築物上行走;不準站在小推車等不穩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繩索、腳手架、井字架和隨同運料的吊盤和吊籃及吊裝物上下;井架吊籃禁止乘人。

  15、作業中不得往下投擲物件、碎磚、灰渣等,清理物料時應設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應隨時放在工具袋中。

  16、年齡未滿18週歲者,患有心臟病、貧血、高血壓、低血壓、癲癇病及其他不適於高空作業的病症者嚴禁從事外牆施工作業。

  17、遇到雷雨、大風等天氣外牆施工應暫停作業。

  18、手持電動工具使用前應進行檢查,空載試驗運轉正常合格後方可使用,轉移工作點應切斷電源,潮溼場所嚴禁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

  19、作業前必須認真檢查機械裝置的安全裝置,調整機器或更換刀具時應先切斷電源並由機械員進行。

  (二)用電要求

  1、配電箱的箱櫃門處應有名稱,用途,分路、標記及內部系統接線圖,以防失誤操作。

  2、配電裝置均應配鎖,並有專人負責開啟和關閉上鎖。

  3、電工和用電人員用電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使用絕緣工具。

  4、施工現場下班停止工作時,必須將班後不用的配電裝置分閘斷電,並上鎖,班中停止工作1小時以上時,相關動力開關箱應斷電上鎖,暫時不用的配電裝置也應斷電上鎖。

  5、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氣配置和接線,嚴禁隨意改動、並不得隨意掛接其他用電裝置。

  6、配電裝置的漏電保護器,應每次使用時用試驗按鈕試跳一次,只有試跳正常才可繼續使用。

  7、用電裝置的保護接地線應並聯接地,並嚴禁串聯接地或接零。

  8、使用中的電氣裝置應保持完好的工作狀態,嚴禁帶故障執行。

  9、現場臨時用電及照明必須由專案經理同意,由專業電工按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要求進行操作。

  10、現場所有用電裝置必須用插頭與插線板連線,禁止將線頭直接插入插線板。

  (三)電焊機使用要求

  1、操作人員應具有上崗證書,嚴禁無證操作。

  2、所有交、直流電的金屬外殼,都必須採取保護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屬和結構本身接地。

  3、電焊機二次焊把線,地線需接長使用時,應保證搭接面積,接點處用絕緣膠帶包裹好,地線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遇有雨、雪、霧或六級以上強風,影響施工安全時應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後應先清除施工地點的積水、積雪後方可施焊。

  5、焊接時,操作人員應穿戴好所有防護用具。

  6、各種用電裝置,照明裝置在露天使用時必須設有防水、防雨設施,各種裝置的防護罩必須齊全。

  7無鉻牌的電氣裝置不得隨意接通電源,各種電氣裝置應鉻牌齊全。

  (四)動火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向施工班組人員進行消防及動火知識教育。

  2、施工現場嚴禁吸菸及隨意動火,如需動火必須向專案經理提出申請,經專案經理同意簽字後方可使用。

  3、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須設專門的臨時存放庫房並設定滅火器,沙袋等,由專人管理。

  4、施工現場認真執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對木製品的刨花、鋸末、料頭,作到每天工完場清,各類材料都要碼放成垛,整齊堆放。

  5、電焊、氣焊作業前要明確作業任務,認真瞭解作業環境,確定出動火危險區域,並立出明顯標誌,危險區內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須移走,對不能移走的可燃物,採取可靠的保護措施。

  6、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不能進行操作。

  7、屬一、二、三級防火範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8、五級風以上禁止動用電氣焊。

  (五)室外吊籃施工要求

  1、施工前必須檢查吊籃的焊接點、杆件、鋼絲繩、葫蘆,是否存在損壞和生鏽,如存在則必須進行除鏽補焊、更換等,方可使用。

  2、上架的施工人員,必須穿工作服、防滑鞋,並正確佩帶安全帶,並與鋼絲繩穩固連線。

  3、吊籃內的施工人員,只能保持三人,攜帶的油漆、塗料等不得多於2桶,並用結實的繩索或掛鉤固定在吊籃上。

  4、進入施工現場的操作人員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的熟練工人進行施工,嚴禁由小工或未經培訓的人員上吊籃操作。

  5、上吊藍進行上下移動操作時,必須有兩人協同操作。

  6、吊籃底部必須採用建築用的竹膠板,且用結實的繩索捆紮牢固。

  7、吊籃四周必須設有護身欄及擋腳板,並用安全網將籃身圍護嚴密。

  8、籃內放置的鋼抹子、灰刀等零星工具必須用袋子裝好並固定於籃身上。

  9、安裝隊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要選擇合格產品,有檢驗部門批次驗證和工廠檢驗合格證。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前必須繫好下額帶,以防發生高處墜落,帽飛人落的現象。

  10、高空施工操作時必須繫好安全帶。安全帶要選用合格產品,有廠家永久字樣的商標,合格證。進入現場必須先檢查安全帶是否完好。安全帶必須掛在牢固結實的地方。

  11、施工人員應配製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工具用後放入工具袋,工具箱內。施工中待用物料放置時距洞口及樓板沿水平距離為1m以上。收工後,做到工完場清。

  12、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專案經理負責,設定專職安全員檢查工程的安全生產工作,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各項規定。

  1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施工技術措施時,都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做好各分部分項安全交底工作,施工班組每天開班前會,對工人進行針對性安全教育,新工人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不得上崗。

  14、保證和完善各項安全宣傳措施,醒目位置設立安全生產宣傳牌,場內安全生產宣傳牌警告。

  (八)文明施工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酗酒,滋事打架及進行各種賭博等違法違章行為,輕者清除現場,重者送執法機關依法處理。

  2、寢室休息時間,除夜間加班外,必須保證晚上十點後休息,以保證第二天的工作精神狀況。

  3、嚴禁帶病上崗操作,一經發現必須由各施工班組長負責安排換崗或休息,以保證所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

  4、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

  5、嚴禁現場人員出現偷盜工具及材料現象,一經發現,必須清除現場,並視情節對班組負責人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

  6、施工現場嚴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員,更不準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

  7、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違反所有規章制度,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對班組負責人及違反人進行一定的處罰。

  (九)施工現場環境要求

  1、施工現場分別設定一座10平米的磚砌封閉式建築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磚砌封閉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運施工垃圾。

  2、施工現場細顆散體材料裝卸運輸時,必須採取遮蓋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庫存放,出入廠汽車要保證不將渣土遺撒在廠區。

  3、施工現場設定封閉式的油庫、油漆庫,必須做防水處理,容量必須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亂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

  4、施工現場各種機械使用時必須採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聲頻率,對強噪聲機械採取封閉措施。

  5、在容易產生粉塵的場所,施工人員必須佩帶防護口罩,並採取有效地除塵、降塵措施,保障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

  (十)工程質量的要求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含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工程專案安全技術要求和需要,必須達到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幹、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責任造成對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未指定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專案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出險理賠責任

  對於施工過程中出現意外,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由保險公司依據相關條例規定和額度負責理賠,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透過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2、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簽訂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主要內容有哪些?

  1、加強對施工關鍵部位安全防護的管理

  對於升降機上下出口、樓梯口、通道口、施工預留口、陽臺口、邊緣口等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關鍵部位,應當設有安全防護措施,如安裝防護欄杆、防護立網、加蓋防護等。

  2、加強對安全網架設的規範化管理

  建築工程施工中,安全平網、立網的架設安裝至關重要,必須嚴格按照要求進行規範化的安裝,使安全網層次段落的架設科學、合理,達到對施工樓層進行嚴密安全防護的目的。

  3、加強對“臨邊”危險地帶安全防護的管理

  在施工過程中,有許多的“臨邊”地帶都屬於安全事故多發區域,如尚未安裝欄杆的陽臺和樓梯邊緣、沒有架設外防護的屋面、未砌牆的樓層周邊、裝卸平臺的外沿等,這些都必須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以防止物料、人員等從高空墜落。

  4、加強對交叉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

  建築工程施工中經常會碰到交叉作業的現象,比較容易發生安全事故,因此必須採取相應的安全隔離、防護措施,例如,上部作業時應當在腳手架上鋪滿木板,並在腳手架的外側邊上架設擋板、攔網等,以防止物料及人員的墜落。

  5、加強對高空金屬構築物的安全管理

  對於工程中的各種高空金屬構築物,如果其高度超過周邊原有的避雷設施時,會很容易受到雷電的襲擊,應當另外加設防雷設施,使其具備防雷擊能力。

  6、加強對大型混凝土模板和高層腳手架的安全管理

  對於大型的混凝土模板工程和超過30米的高層腳手架工程,由於其自身重量大,必須進行承重能力與荷載的計算驗證,以保證能夠安全地進行施工。

  7、加強對垂直運輸裝置的安全管理

  對於塔吊、龍門架、井字架物料提升機等垂直運輸裝置,必須要確保其安裝、固定方法牢固可靠,並設定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以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8、加強對施工安全用電的管理

  建築工程的施工用電屬於臨時用電,使用不當很容易發生觸電事故。一般情況下,應當使架空線路與工程建築物之間的距離不小於最小安全操作距離,否則必須採取設定絕緣屏障和安全保護網、懸掛警示標誌等安全防護措施。另外,如果施工臨時用電量≥50KW或者臨時用電裝置超過4臺時,應當對臨時用電進行編制、組織、設計。

  9、加強對季節性施工的安全管理

  夏季施工時,要採取各種降溫措施來防止中暑,如調整室內外施工的作業時間和作息時間,增強施工現場的通風,降低施工現場的熱輻射等;世紀星介紹冬季施工時,由於風高物燥,必須採取措施進行防風、防火;在雨季施工,對於土建工程主要是防止坍塌事故,對於室外的施工則要防滑跌、防雷擊。

  10、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對於易燃易爆物品的堆放場所,照明必須採用防爆燈,並且遠離火源、嚴禁煙火,並配置必要的滅火器,對於燒焊、氣割等帶明火的作業,必須遠離易燃易爆物品。

  工程安全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為保證施工安全,切實保護施工人員生命和身體健康,甲乙雙方特訂立此安全協議書。(本協議作為主合同的附件,與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遵守。

  (1)高處作業必須帶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嚴禁穿拖鞋、酒後上班,嚴禁高處向下扔物品;嚴禁在吊籃上嬉戲、打鬧、聊天、吸菸,使用時籃上不得多於兩人。

  (2)正常施工時吊籃的限載重量不得大於額定載荷的80%,並應使載荷籃內儘量保持均勻;吊籃每次升空前必須對關鍵部位進行檢查,可靠後方可升空執行;患心臟病、高血壓、精神病、癲癇病等不適合高處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

  (3)吊籃執行中操作人員應經常注意各機件的執行情況,如發現提升發熱、噪音異常、鋼絲繩斷絲、安全檢查鎖失效、兩提升機升降速度不勻、限位開關及操作開關失靈不正當情況時,應及時檢修或停止使用。

  (4)吊籃不在工作時,必須將吊籃停在穩妥可靠的位置,並不能壓在電纜和鋼絲繩上,關掉電源,如遇雨天要對電機及電器部位進行遮蓋,以防漏電。

  (5)在施工中,乙方必須做到安全生產,一旦發生事故全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6)以上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後自行廢除。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施工責任方):

  甲方承建的 ,現委託乙方現澆工程施工。為了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責任,特商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內容

  乙方負責現澆甲方提出來的專案。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調配、指導及管理,遵守甲方現場的各項管理及規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 在施工過程中所有人員,發生交通、施工、機電、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搶救傷者,採取措施減少財產損失,保護現場,積極主動的配合處理事故。所有發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3)乙方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在工作中按規定正確佩帶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嚴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崗,嚴禁在工地內私拉電線;凡乙方人員違反本條款規定,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責任書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施工專案完工,即告終止。

  甲 方: 乙 方(施工責任方所有人員):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協議書 篇8

  甲方單位名稱:xx油田xx採油廠

  乙方單位名稱:

  一、目的

  為進一步明確乙雙方在運輸作業過程中承擔的安全責任,保護保障甲方安全生產秩序和乙方駕駛員的生命財產安全、杜絕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簽定本安全協議書。

  二、協議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協議內容:

  (一)甲方的安全責任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嚴格把關乙方的安全資質、事故預案等相關資質,核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

  2、有權要求乙方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關規定,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

  3、按規定對乙方的各類資質證件、駕駛員持證上崗、車輛車況進行審查和備案。

  4、組織對乙方運輸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發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5、發現乙方違章駕駛、作業有權進行警告、罰款。

  6、有權要求乙方配備、維護好隨車安全應急裝置和器材,並進行檢查。

  7、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排程會,及時傳達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向乙方明確安全管理要求。

  (二)乙方的安全責任

  1、制定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若發生事故應及時啟動並按照救援程式予以實施。發生事故時,應積極搶險,服從統一指揮,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如有人員傷亡,要首先做好人員的搶救工作。

  2、按規定組織好運輸作業過程中的安全檢查,發現存在不安全隱患,應採取有效措施積極處理並報告甲方。

  3、乙方須保證運輸車輛的安全防護器材必須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則將不得進行運輸作業。

  4、乙方應做好鏟、吊、卡駕駛員及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使其具備相應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特種車輛駕駛員應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5、乙方必須確保駕駛員參加工傷、社會保險,並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並提供保險單影印件備檔。

  6、運輸作業人員必須統一穿戴好勞保服裝,帶好隨車證件,便於甲方人員和上級主管領導檢查。

  7、乙方在原油運輸過程中不得隨意排放汙水、杜絕原油洩漏事故的發生。否則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罰款。對外發生的汙染事故由乙方全權負責。

  8、乙方必須保證所有運輸車輛均按規定購買保險,在運輸作業中發生的所有人身傷亡事故及經濟損失(非甲方原因),除保險公司賠付外,剩餘部分由乙方全部責任,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並報告甲方;由於乙方工程質量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9、乙方必須保證從事貨物運輸的車輛買貨物保險,並提供保險單影印件備檔。

  10、因乙方自身管理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11、乙方在運輸作業中所發生的非甲方責任事故,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完全由乙方承擔。

  12、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時,甲乙雙方有搶險、救災的義務,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3、乙方如若發生安全、環保事故,甲方將依據事故性質、責任比例,扣除部分甚至全部安全抵押金,年末以安全環保質監科退款單據為準。

  14、對於乙方僱用的駕駛員的傷害或賠償,應由乙方自行負責。對於這類傷害或賠償,乙方應保證並持續保證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15、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四、違約責任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負責人 : 乙方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協議書 篇9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做好由甲方公司總承包的拆期間安全管理工作,消除隱患,杜絕因此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明確甲、乙雙方安全管理責任,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行業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應當履行下列安全職責:

  1、應根據施工進度和工程情況,分階段對外腳手架工程進行驗收。外腳手架工程每階段搭設完成後,組織外腳手架搭設單位、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外腳手架工程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稽核乙方使用的鋼管、扣件、安全網、槽鋼等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等證明檔案,嚴禁不合格的腳手架構配件進場;

  3、稽核乙方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證資格證書;並向乙方提供圖紙,材料堆放場地,確保操作人員進場搭設、拆除所需的施工條件。

  4、稽核乙方制定的外腳手架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監督外腳手架工程專業單位按照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監督乙方搭設、拆除情況,發現有重大安全隱患的,有權立即停止作業;

  5、如施工現場周邊有高壓線,甲方負責做好外電防護工作。

  6、負責安排好施工現場各工種作業,避免在腳手架搭設、拆除期間的交叉作業現象發生,防止因交叉作業而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二、乙方應當履行下列安全職責:

  1、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圖紙、施工現場條件及行業有關要求等編制外腳手架搭設、拆除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由本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2、組織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施工技術交底並簽字確認;做好對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教育操作人員按照外腳手架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規程組織搭設、拆除作業,並簽字確認。專業技術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外腳手架搭設、拆除期間進行現場監督,技術負責人應當定期巡查。

  3、外腳手架工程搭設完畢後,先進行自檢,自檢合格的,應當出具自檢合格證明,並向使用單位進行安全使用說明,並及時辦理自檢合格手續;

  4、建立並提交外腳手架搭、拆工程檔案應當包括以下資料;搭設、拆除合同及安全協議書;搭設、拆除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技術交底的有關資料;搭設工程分段驗收資料;搭設、拆除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因腳手架工程搭設不規範或不到位,經驗收不合格而造成甲方工期影響等損失,承擔相應的責任。

  6、對甲方、監理單位、行業主管部門人員等提出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因整改不到位或整改不及時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擔安全責任。

  三、其它補充條款: 。

  四、此協議自乙方進入施工現場開始至驗收合格拆除為止。甲乙雙方各自履行並承擔自己的安全責任。未盡事宜,甲、乙方雙方以文字形式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協議書 篇10

x

  甲方:XXX

  乙方:XXX

  經協商,雙方在已經簽訂的工程分包合同框架範圍內,另簽訂本 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以明確雙方安全生產責任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建築法》、《勞動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一系列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JGJ59—99《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等一系列標準、規程、規範。

  第二條雙方共同遵守中建總公司、中建三局、中建三局三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貫徹執行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管理體系要求為:全員參與、遵紀守法、服務顧客、工程創優、防治汙染、節能降耗、關愛員工生命、安全文明施工、持續改進、杜絕安全事故)。

  第三條甲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施工生產安全進行監督、管理、檢查。

  2、定期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標準規範、規章制度的教育,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3、安排乙方施工生產任務的同時,對按照規定程式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書面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由甲方統一控制收支。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約定提供安全防護設施。

  5、有權制止乙方的違章作業,對重大違章行為有權責令其整改、停工整頓和經濟處罰。

  6、有權對安全素質差、不服從安全生產指揮的施工人員責令其限期退場。

  7、按照規定要求對乙方採購的材料和自帶(含租賃)施工機具、裝置勞動防護用品進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有權拒絕乙方不合格產品進場(已經進場的,限期退場)。

  8、如果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拒不整改或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甲方有權終止分包工程合同責令乙方限期退場。乙方的安全生產條件被評價為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限期退場。

  9、按照規定要求為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10、按照管理要求收取3000元安全保證金,施工過程中未發生重傷以上安全事故,工程完工後,退還所交安全保證金。

  第四條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按照規定要求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並報甲方備案。根據法律法規要求和自身特點,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按照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作業人員50人以下的,設1名專職安全員;50人-200人的,設2 名專職安全員;200人以上的,應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配,並不少於總人數的5‰。作業班組設兼職安全巡查員,對本班組的作業場所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且素質符合規定要求,名單報甲方備案。

  3、負責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和取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4、按照甲方要求對施工班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記錄報甲方備案),合理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均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

  5、對本單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三級教育,組織班組開展安全教育、學習、宣傳、檢查、整改等活動。

  6、不違章指揮或強令工人冒險作業,不強迫工人超時間、 超負荷作業。對甲方提供的安全設施不能保證安全施工時,及時提出整改要求並可以拒絕施工和拒絕甲方違章指揮。

  7、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約定提供安全防護設施,確保採購、 發放和使用的勞動防護用品符合規定要求。

  8、為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9、不得使用(含租賃)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機具和裝置。

  10、按照管理要求收取3000元安全保證金,施工過程中未發生重傷以上安全事故,工程完工後,退還所交安全保證金。

  第五條事故調查處理

  1、發生因工重傷或死亡事故,由甲方牽頭,甲乙雙方參加,按照規定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調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2、甲方違章指揮、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護設施、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組織施工,造成傷亡事故的,根據事故調查結果承擔相應後果和責任。

  3、乙方不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違章作業、冒險進入施工禁區及損壞安全防護設施、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組織施工,造成傷亡事故的,承擔相應後果和責任。

  4、由於甲方主要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經濟賠償。由於乙方主要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甲乙雙方安全生產管理備案資料

  1、工程安全管理網路圖 注:甲方安裝分公司安全管理網路圖見專案部網路圖

  2、甲乙雙方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第一責任人、安全管理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名單

  甲方:XXXXXXX

  乙方:XXXXXXX

  3、工程專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參照:《安裝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第七條 其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XXX

  乙方代表(簽字):XXX

  簽約時間:20xx年X月XX日

  簽約地點:武漢關山一路552號

  工程安全協議書 篇11

  甲方:

  立協單位: 以下簡稱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國家和上級有關法規、規定,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的同時,就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安全責任問題,簽定勞務發包工程安全協議書。

  本協議為施工合同的輔助協議,在簽訂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兩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的條款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律、法規與安全規範標準,執行企業的有關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2、嚴格履行“協議書”各條款,如有爭議,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如協議不成,由地方仲裁機構仲裁。

  二、雙方各自應履行的條款

  甲方

  1、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國家、地方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律法規與安全規範標準,企業的有關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進行監督檢查。

  2、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作業情況應予以檢查、查驗證件。

  3、對乙方施工中的安全生產予以督促檢查;發現違章作業,違章指揮以及安全隱患有權停止乙方作業,並按照公司相關的獎罰制度進行處罰,督促按要求及時整改。

  4、對乙方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按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防護措施。

  乙方

  1、乙方必須具備施工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

  2、安全教育

  2.1負責對本單位參與施工的職工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做好進場職工安全教育檔案資料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保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達到100%。

  2.2乙方保證安全生產,必須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遵守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無重傷、死亡事故;嚴格執行甲方下發的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按照國家、省市建設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及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執行。

  3、安全監督,文明施工管理

  3.1按照甲方下達的文明施工的規定要求進行施工,嚴格按照五規範一標準要求施工。

  3.2因乙方原因導致工程安全評價不合格或施工現場達不到安全作業環境要求的,造成不能汲取安全施工費用,並且建設單位在工程竣工結算時扣除原已預付的安全施工費,乙方單位負全部責任。

  3.3建立工地安全領導管理體系,配備專門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負責人要參與甲方組織的安全會議和安全活動。

  3.4接受甲方對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違章行為和安全隱患要積極進行整改,不得推諉。

  3.5乙方在甲方施工區域內施工作業時應遵守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沒經允許不得擅自動用甲方的施工機具、裝置、消防器材等,不得私自搭設電器線路,否則發生安全事故,除負責全部責任外,還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證件要求

  乙方必須配備本行業所要求的各種操作證。

  5、安全事故處理

  5.1施工過程中發生等級安全事故的,乙方要按行業事故處理程式及時上報及時通知甲方,並同時上報有關部門。

  5.2乙方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業內安全人員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承擔給甲方帶來的社會影響方面的損失。

  5.3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甲乙雙方如有爭議,應按有關部門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6、風險保證金

  乙方承包的工程時交納一定數額的安全險抵押金,按照工程造價的 ‰交納,工程竣工結算時,如未發生安全事故和違章作業罰款,甲方應將抵押金如數退還。若發生事故和違章罰款時,按照甲方的相關獎罰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扣除。

  本協議書填寫一式三份,報甲方公司安監部門備查。

  甲方: (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協議書 篇12

  甲方:昆明xxx礦業有限公司

  乙方:中國冶金地質總局昆明地質勘查院

  為了確保外協野外勘探施工現場的正常生產,預防安全事故,保障施工人員、生產設施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本協議作為勘探施工專案承包合同附屬協議。

  一、乙方專案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負責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定期組織施工單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安全操作技能、安全防護知識的學習,並做好記錄,掌握安全生產技能,對生產過程中的一切安全問題負責。

  二、乙方必須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應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設定安全生產專(兼)職人員,負責施工單位日常的安全防範工作及安全生產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糾正、整改,並做好安全工作日誌。

  三、野外特種作業人員,如電工、金屬焊接工、鑽塔操作工、柴油機工等,必須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四、乙方必須做好防火、防爆工作。野外鑽探施工使用的大量的柴油、汽油、機油等如遇有明火、高溫表面、摩擦撞擊、絕熱壓縮、電氣火花、靜電火花、雷擊、光熱射線等會引起火災或爆炸事故。必須在施工現場對這些引火源採取嚴格的控制措施,禁止在危險區域吸菸、禁止在野外丟棄未熄滅的菸頭和其它火源,各種引火源必須與可燃物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各種油料實行嚴格的審批、登記制度,並有專人管理。

  五、乙方必須做好電氣安全技術防範工作。對鑽機、水泵、柴油機等鑽探裝置,要採取保護接零、接地系統,安裝漏電保護器加強絕緣,採用安全電壓、設定防止誤操作等造成觸電事故的安全生產連鎖保護裝置、鑽塔等裝置要安裝避雷器,每班必須檢查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齊全、有效,發現異常情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

  六、乙方必須做好機械安全技術防範工作。機械裝置執行過程中,禁止人員觸控機械裝置轉動部位、禁止加油、修理、檢查、清掃等。機械的傳動部分、操作區、塔上作業區、鑽機的移動區域等,都要進行特殊防護,並設定明顯的警告標誌,在施工現場按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安全警示標誌。

  七、乙方必須做好防洪、防汛工作。雨季常見的災害有崩落和滑坡、山洪暴發、泥石流等,這些事故的發生常常毀壞野外的工程設施:破壞和阻隔道路交通等,因此要合理地設計和安排鑽探施工。雨季來臨之前,必須挖好排水溝和防洪堤壩,陡坡處挖臺階,注意收聽天氣預報,檢查道路和鑽探場地狀況,做好充分的預防和準備工作。

  八、施工用車輛及駕乘人員應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執行,定期組織駕駛員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隨時檢查、保養好車輛,車況不好不準出車,嚴禁貨車車廂載人。

  九、乙方要加強人員管理,協調好與當地政府、群眾的關係,避免打架鬥毆現象的發生;同時做好財物的保管維護工作,避免國家、集體和個人的財產損失。

  十、乙方專案負責人必須做好施工前安全技術交底,施工作業中,督促施工人員嚴格按照《安全規程》作業,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正確配戴和使用合符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加強對施工環境的保護工作,嚴禁生活垃圾亂丟、亂扔鑽機周圍的油、水汙染環境。

  十一、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安全檢查和責令乙方整改人員的不安全行為和處於不安全狀態的機械及管理上的缺陷;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糾正,並根據情況的嚴重程度做出相應處罰。

  十二、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協調和安全管理,不得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並做好防雷、防食物中毒、森林防火、防盜、防中暑和有害氣體噴出等工作,發現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及時解決。

  十三、施工過程中發生任何事故(特別是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等)產生的一切費用及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發生事故時,乙方應積極組織救援,儘可能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十四、本協議書自勘探施工專案承包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人事變動,由接任者繼續履行職責。

  十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或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十六、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安全環保部備案一份。

  十七、本協議自簽訂勘探施工專案承包合同之日生效,有效期與勘探施工專案承包同一致。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二0xx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協議書 篇13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相關安全環境保衛方面的法律法規規定,為加強承包風機建築、安裝工程及風機維護檢修的安全環境管理,防止工作過程中的不安全、不文明、不負責的行為,防止造成人身、裝置事故和環境汙染等,確保施工現場工作過程的安全和文明,保護員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營造良好治安環境,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特制訂本協議,以資履行。

  名稱:

  地點:

  範圍:

  期限:

  一、安全目標

  1.1杜絕人身死亡事故;

  1.2控制輕傷,不發生人身重傷事故;

  1.3杜絕重大工作機械裝置損壞事故;

  1.4杜絕重大火災事故;

  1.5杜絕負主要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1.6杜絕重大環境汙染事故;

  1.7杜絕重複發生相同性質的事故;

  1.8杜絕群體衛生健康事故。

  二、安全文明工作執行法律、標準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

  2.3《電力建設文明工作規定及考核辦法》

  2.4《火電機組達標投產考核標準(最新版)》

  2.5《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

  2.6《GB50870-20xx建築施工安全技術統一規範》

  2.7《GJG348-20xx建築工程施工現場標誌設定》

  2.8《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

  2.9《GJG-59》檢查標準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甲方每週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環境管理例會,對乙方安全環境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通報安全文明工作狀況,乙方必須準時參加並按要求積極落實會議安排的各項工作。

  3.2甲方要對乙方進行適當的職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知識宣貫,特別是有關危害辨識、危險評價和風險控制內容的宣貫。應向乙方明確工作過程中所要建立的安全環境管理檔案資料。

  3.3工作前,甲方應督促乙方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介紹工作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要求,並對乙方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試的情況進行抽查或抽考,不合格者不得進入現場工作。

  3.4甲方要依法秉公辦事,組織開展所屬區域內的安全環境工作,經常性地指導、監督乙方的安全環境工作,使乙方的安全環境管理與甲方接軌,並處於受控狀態。當乙方出現安全、文明工作嚴重失控情況下,甲方有權做出處罰、停工整頓、限期整改、直至清退出場的決定。

  3.5乙方發生突發安全事件或重大環境問題,甲方接到報告後,應迅速趕到現場協助處置,儘量縮小影響,減小損失。

  3.6甲方應貫徹承包工程先訂合同、職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協議後開工的原則,甲方不得任意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工作任務。

  3.7乙方發現工程現場存安全隱患,需要相關方整改的,甲方應及時協調督促相關方消除安全隱患,為乙方提供安全環境。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乙方在工作期間必須執行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政府頒佈實施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辦法等。接受政府各級勞動保護監察機構的監察。執行和遵守甲方一切有關安全環境的管理程式,並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指導和考核,並定期向甲方安監部門彙報工作。

  4.2乙方承包甲方的工程專案時,必須經甲方安監部門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才可承包,並訂立本協議。乙方不得將承包工程轉包。乙方單位人員進場和中途補員時,須向甲方安監部門提供體檢和三級安全教育材料,供甲方審查,發現有不符合安全工作要求的人員甲方有權勒令辭退。乙方需與其勞務分包隊伍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責任。

  4.3對本單位所有人員應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試,受教育人員的名單和考試成績必須報甲方備案;凡增補或調換人員,更換工種,必須及時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考試成績報甲方備案。未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現場工作。

  4.4貫徹誰工作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發生事故必須保護現場並立即報告甲方,不得隱瞞、拖延不報,應按事故“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

  4.5乙方必須要建立安全管理組織體系,明確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4.6當甲方認為確實有必要暫停工作並提出要求乙方暫停工作的書面意見後,乙方應當按甲方要求停止工作,乙方實施處理意見後,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復工要求。在甲方組織驗收並簽字同意後,乙方重新工作。

  4.7乙方工作人員應對所在的工作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裝置、工器具、安全設施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工作,並經落實整改後方準繼續工作。各類安全防護設施變更必須經工作負責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辦理手續,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更動現場安全防護設施。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更動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負責。4.8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消防規定,正確使用動火工作票。

  4.9乙方必須為作業人員配備應有的勞動保護用品、用具。在甲方有統一要求時,必須按照甲方要求配備勞保服裝、安全帽、安全帶等防護用品。乙方所屬人員的身體健康狀況必須能滿足所從事工作的要求。

  4.10乙方在工作期間,應按甲方安全文明工作的策劃要求,對所承擔工程區域的文明工作、環境及裝置維護負責。按順序工作、物料堆放整齊有序,工完料盡場地清,現場垃圾按甲方指定堆放並及時清理。

  五、事故處罰:

  發生安全事故按照如下規定進行考核。

  5.1事故處罰:發生特大、重大事故及一類障礙的考核,執行甲方的有關規定。

  5.2人身傷害:發生人身傷害的考核,執行甲方的有關規定。

  5.3發生裝置二類障礙及異常的處罰如下:

  5.3.1發生人為責任二類障礙,扣罰責任單位20xx元。

  5.3.2發生非人為責任二類障礙,扣罰責任單位1000元。

  5.3.3發生人為責任異常,扣罰責任單位800元。

  5.4安全管理

  5.4.1日常考核:

  5.4.1.1發生火險、火情的考核,執行本細則“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

  5.4.1.2發生交通事故及交通違章事件的考核,執行地方公安部門和本細則“車輛管理”的有關規定。

  5.4.1.3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一年內首次發現,考核500元,重複發生加倍考核,發生其他違反相關規定的考核500-1000元。

  1)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

  2)高空作業不扎安全帶;

  3)高空作業隨意拋擲工具和材料;

  4)酒後上班工作;

  5)無票作業、無票操作以及不嚴格執行操作監護制度;

  6)氧、乙炔瓶混放、混運;

  7)不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

  8)巡視檢查裝置不到位,走捷徑

  9)架子搭設不合格,跳板沒固定、作業平臺無護攔;

  10)停電作業沒按規定停電、驗電、掛接地線;

  11)操作中監護人員隨便離開現場

  5.4.2安全管理: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考核500-1000元;

  5.4.2.1各種安全工器具沒按時檢驗,每臺次考核1000元;

  5.4.2.2工作人員危險點不清或安全措施沒全部執行,考核1000元;

  5.4.2.3本部門、本班組發生不安全事件沒有認真進行專題分析,考核1000元;

  5.4.2.4沒按時進行安全活動、沒按要求學習上級檔案、安全通報,考核1000元;

  5.4.2.5事故通報、班組安全活動記錄,單位領導沒簽署意見,考核500元;

  5.4.2.6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不健全或不認真執行,考核1000元;

  5.4.2.7電纜防火一處不合格,考核500元;

  5.4.2.8“兩票”一份不合格。考核1000元;

  5.4.2.9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考試不及格,每人次考核100元;

  5.4.2.10各種報表、不安全事件分析報告不及時上報,每次考核500元;

  5.4.3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凡發生裝置二類及以上障礙、人身傷害及以上事件的部門,由部門領導負責立即向公司領導及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不按規定報告者即為隱瞞事件。對責任單位和責任者,按同等事件給予加倍考核。

  5.4.3.1在對事故進行調查過程中,發生以下情況使事故調查不能正常進行或不能得出正確結論,對主要當事人和領導比照隱瞞事件處理:

  1)隱瞞事故重要情節的;

  2)向調查人員出示虛假證明或提供偽證的;

  3)躲避、阻礙事故調查的。

  5.4.3.2在公司承包工程的有關單位的工作人員、臨時用工人員,由於自身原因發生不安全事件,比照以上有關規定進行考核。

  發包方(蓋章):(甲方)代表(簽名):承包方(蓋章):(乙方)代表(簽名):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工程安全協議書 篇14

  甲方: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管理,保障建設工程順利進行,促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乙方承包本合同項下甲方的工程,甲乙雙方就安全生產事項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甲方:指本合同約定的發包人及其合法承繼人;

  1.2乙方:指本合同約定的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承繼人。

  1.3工程:指甲乙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中約定的全部工程;

  1.4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2、工程概況:

  2.1工程名稱:煤煙囪拆除工程;

  2.2工程地點:甲方廠區內;

  2.3工程範圍和內容:

  序號分項工程工程內容計量單位工程量

  1煙囪拆除工程煙囪高度50m,底部直徑4.38m,頂口直徑1.7米,磚砌結構;包含腳手架搭建、人工拆除筒體、建築垃圾外運及施工期間安全防護等工作座1

  2.4施工安全風險:

  2.4.1施工人員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配置;

  2.4.2高空作業的腳手架搭建及安全防護風險;

  2.4.3安裝施工現場的區域隔離、安全警示。

  2.5風險防範措施:

  2.5.1乙方必須為參與甲方工程施工人員配備符合國家規定的勞保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塵口罩、護目鏡、電焊手套、絕緣鞋等,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穿戴使用勞保防護用品;

  2.5.2乙方施工臨時用電必須採用TN-S系統,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達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要求,電箱線路敷設、接零保護、接地裝置、電氣聯接、漏電保護等各種配電裝置均應符合規範要求。同時應在施工現場配備必要的電器檢測儀器、儀表,且必須配置專業電工,電工每天必須對施工現場進行巡迴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並做好巡查記錄;

  2.5.3在禁火區內動火必須向甲方辦理動火許可證,動火時,乙方必須有人監火併堅守崗位,動火許可證必須經甲方相關人員審批確認後方可動火。氧氣瓶、乙炔氣瓶、液化氣瓶以及電焊機等焊接、切割工具、裝置的存放、使用必須符合國家規範要求。施工人員從事焊接、切割等特種作業必須嚴格遵守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操作;

  2.5.4拆除作業時,必須嚴格遵守拆除作業規程標準,乙方自行加裝支撐防護,施工現場使用的機械裝置必須符合國家規範要求,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使用的裝置;

  2.5.5乙方必須利用隔離繩、隔離網、施工現場區域與甲方生產區域嚴格區分隔離,保證足夠的安全間距,並在各個出入口顯眼位置設定安全標誌、安全警示牌、安全警示語。施工現場乙方必須有專人監護,不得讓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3、合同期限:

  3.1本合同須經雙方蓋章,自最後一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3.2本合同自本合同約定事項處理完畢之日終止。

  4、甲方的權利義務:

  4.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消防安全、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及時傳達上級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消防安全、環境保護檔案和會議精神;

  4.2向乙方介紹本單位廠規廠法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並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安全技術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條件;

  4.3驗證乙方營業執照及經營範圍是否符合要求;確認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隊伍素質能否滿足工程需要;檢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4.4監督檢查乙方安全生產組織機構的建立,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安全管理目標分解落實情況;乙方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乙方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對乙方安全規章制度執行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等;

  4.5監督檢查乙方安全設施、防救護器具、職業安全健康防護用品的有效投入;

  4.6督促乙方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做好環境保護工作、危險源監控和日常安全檢查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4.7查處施工現場中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及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對乙方人員在施工過程中,違章違紀的違約金和經濟處罰有權從安全施工履約保證金扣除。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有權進行調查、統計、上報。

  5、乙方的權利義務:

  5.1乙方應明確法人代表或其代理人為安全工作第一負責人,同時明確現場負責人,並對本單位施工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

  5.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消防安全、環境保護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條例,貫徹執行甲方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執行甲方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嚴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規、條例、甲方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組織施工;承擔由於自身管理缺陷、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5.3乙方必須為所有從業人員辦理合法的用工手續,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作業場所,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作業,並向甲方安全主管部門備案;

  5.4對專案危險源、環境因素進行監控,乙方必須落實施工或檢修方案,定人員、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質量標準、定檢查制度、定事故應急預案等工作,並經甲方審查同意後方可施工;

  5.5乙方應確保安全設施、防救護器具、職業安全健康防護用品應滿足工程專案的需要;

  5.6現場作業中,必須嚴格執行甲方規定的安全用火、用水、用電、動土、登高等作業的管理和審批制度,並取得甲方主管部門的批准,方可作業;

  5.7乙方委自備及租賃的各類施工機械裝置,必須符合國家技術標準和行業技術標準,且機械效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5.8乙方必須嚴格規範施工人員和管理人員的行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廠紀廠規。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甲方非施工地點,在甲方場地嚴禁私自亂接、拆電線和水管;現場施工人員不得任意將火種攜帶入廠內,按規定著裝、佩戴勞動防護用品;嚴禁在施工場地喝酒、吸菸、服用xx藥品,或尋釁鬧事;對損壞甲方財物者照價賠償,嚴禁發生盜竊、夾帶財物等行為。如違反的由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和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5.9乙方的施工用材料、工具等物資在進入甲方場地後,由乙方負責自行保管;

  5.10乙方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併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為從事危險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5.11乙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班前安全活動制度,告知作業人員相應的作業環境、操作規程、防範及緊急避險措施,並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5.12乙方必須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技術、安全人員自查,自覺接受和配合上級及甲方有關部門的安全檢查和監督,對違章作業人員或妨礙甲方安全生產的作業,甲方有權令其糾正、處罰或停止作業。乙方應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事故隱患不及時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按規定處罰;

  5.13乙方應按要求設定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執行安全防護設施、裝置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交接班制度,安全防護設施、裝置,不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不得使用;

  5.14乙方應與甲方劃定施工現場區域,並由乙方負責與其它區之間採取隔離措施,在進出口設定“非施工人員禁入”的標識,乙方應在施工現場危險部位、場所懸掛安全標誌和和警示牌,並認真維護和管理,不得隨意拆除和挪動,遵守國家《建築(安裝)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

  5.15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消防管理規定組織施工,嚴格執行各項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菸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不準任意玩弄,損壞偷盜;動用明火必須三級動火審批手續;明確消防負責人,自覺接受上級及甲方的消防安全檢查,乙方承擔由於消防管理缺陷和自身消防措施不力造成的火災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

  5.16乙方必須認真執行文明施工和衛生管理制度,保護環境,做到水、氣、聲、渣達標排放,保持場容場貌整潔和辦公區、生活區的衛生整潔,做好職業病的防治工作;

  5.17若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或其它事故,應由乙方負責調查和處理,且及時報送甲方安全主管部門和工程主管部門,同時乙方要積極配合政府部門、甲方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

  5.18乙方承攬現場裝置拆除和安裝作業,如發生一系列安全事故,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並承擔因此而發生的所有經濟費用和損失;

  5.19乙方向甲方交納安全施工履約保證金:人民幣伍仟圓整(¥5,000.00元)在本合同簽訂時上交甲方財務部。甲方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章違紀的違約金和經濟處罰可以從安全施工履約保證金中扣除。在合同履行完畢時,如果乙方沒有違章違紀,沒有違反本合同中規定的條款及各項規章制度,甲方全部退回安全施工履約保證金。

  6、違約責任:

  6.1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甲方和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甲方和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6.2乙方若違反本合同中規定的條款及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收取50-500元/次的違約金或經濟處罰,從安全施工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6.3在甲方施工期間,甲方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安全檢查,並對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措施,乙方承諾除按甲方要求整改外還應承擔以下違約責任:

  6.3.1第一次發現有安全隱患的,乙方承擔100-200元的違約金;

  6.3.2第二次發現有安全隱患的,乙方承擔200-500元的違約金;

  6.3.3第三次發現有安全隱患的,乙方承擔500-1000元的違約金,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6.4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在甲方規定時間內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5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6.5因乙方安全事故、安全整改而造成的停工整頓由乙方負責,並承擔工期延誤而造成的違約責任。

  7、爭議解決:

  7.1本合同規定的條款,雙方當事人應當共同遵守。如果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予以解決,如果對合同有關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應根據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該條款的真實意思;

  7.2凡有關本合同或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訴至法院,無論哪一方起訴,均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轄。

  8、其它約定:

  8.1甲方任何員工的言論和書面檔案在經甲方書面確認之前均不代表甲方;甲方的任何書面檔案均需加蓋甲方公章方為甲方有效,但甲方代表就其職權範圍內的事項簽字對甲方有效;

  8.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華潤雪花啤酒(福建)有限公司(蓋章)

  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江蘇三里港高空建築防腐有限公司(蓋章)

  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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