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電協議書(15篇)

安全用電協議書(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協議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用電協議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用電協議書1

  甲方:*油田集團路橋公司汙水深度處理廠專案部

  乙方:

  為了保證汙水深度處理廠專案施工現場、辦公區域、生活區域安全用電,避免用電安全事故的發生,甲方特制定如下安全用電條例,以供乙方用電時遵守執行。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

  1、嚴格執行電氣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1、嚴格執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的用電安全規範。施工現場必須採用tn-s接零系統“即三相五線制”一定要落實到位。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四個一”規定。不符合用電安全規範、規定時,乙方不得擅自用電。

  2、發現電線斷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揀。派人看守,不讓人、車靠近,特別是高壓導線斷落在地上時,應遠離其米範圍以外。通知電工或供電部門處理。

  3、對規定使用接地的用電機具的金屬外殼要做好接地保護,不要忘記給三眼插座、插座盒安裝接地線;不要隨意將三眼插頭改為兩眼插頭。

  4、不要亂拉亂接電線,不私自或讓無資質的人員鋪設電線和接裝用電裝置,安裝、電動工具。

  5、在更換熔斷絲、拆修用電裝置、用電機具、電動工具或移動用電機具裝置時必須切斷電源,不要冒險帶電操作。

  6、雷雨天在施工作業區人行走,不要用手觸電杆及電杆拉線,以防觸電。

  7、發現用電裝置、用電機具、電動工具冒煙或聞到異味時,要迅速切斷電源進行檢查。

  8、漏電保護開關應安裝在無腐蝕性氣體、無爆炸危險品的場所,要定期對漏電保護開關進行靈敏性檢驗。

  生活區安全用電條例

  1、超負荷用電,如用電負荷超過規定容量,應到用電管理部門申請增容;空調、烤箱等大容量用電裝置應使用專用線路。

  2、要選用合格的電器,不要貪便宜購買使用假冒偽劣電器、電線、線槽(管)、開關、插頭、插座等。

  3、不準靠近或接觸任何有電家電的帶電部分,特別是黑白、彩色電視機的高壓行輸出部分,以免被電擊傷。

  4、要選用與電線負荷相適應的熔斷絲,不要任意加粗熔斷絲,嚴禁用銅絲、鐵絲、鋁絲代替熔斷絲。

  5、不用溼手、溼布擦帶電的燈頭、開關和插座等。

  6、要將電視機室外天線安裝得牢固可靠,不要高出附近的避雷針或靠近高壓線。

  7、曬衣架要與電力線保持安全距離,不要將曬衣竿擱在電線上。電加熱裝置上不能烘烤衣物

  8、電源開關外殼和電線絕緣有破損不完整或帶電部分外露時,應立即找電工修好,否則不準使用。

  臨時安全用電條例

  1、臨時用電的施工組織設計

  1、臨時用電裝置在5臺及5臺以上或裝置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2、臨時用電裝置在5臺以下和裝置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3、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應包括:

  4、臨時用電工程圖紙必須單獨繪製,並作為臨時用電施工的依據。

  5、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技術負責人稽核,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

  6、變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履行第條規定手續,並補充有關圖紙資料。

  7、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複雜性相適應。

  2、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1、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裝置的效能;

  2、使用裝置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使用電工專用工具,並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裝置帶“病”運轉;

  3、停用的裝置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封掛標誌牌。

  4、負責保護所用裝置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5、搬遷或移動用電裝置,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並作妥善處理後進行。

  6、臨時用電工程的定期檢查時間:施工現場每月一次;檢查時,應複查接地電阻值。

  7、檢查工作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對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處理,並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

  3、焊接機械

  1、焊接機械應放置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於5m,進線處必須設定防護罩。

  2、使用焊接機械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對發電機式直流弧焊機的換向器,應經常檢查和維護。

  3、焊接機械的二次線宜採用yhs型橡皮護套銅芯多股軟電纜。電纜的長度應不大於30m。

  手持式電動工具

  1、一般場所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應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於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於0s的漏電保護器。

  2、露天、潮溼場所或在金屬構架上操作時,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防濺的漏電保護器。

  3、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採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並不得有接頭。

  4、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作空載檢查,運轉正常方可使用。

  3、臨時照明器的選擇應按下列環境條件確定:

  1、正常溼度時,選用開啟式照明器;

  2、在潮溼或特別潮溼的場所,選用密閉型防水防塵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燈頭的開啟式照明器;

  3、含有大量塵埃但無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採用防塵型照明器;

  4、對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必須按危險場所等級選擇相應的照明器;

  5、在振動較大的場所,選用防振型照明器;

  6、對有酸鹼等強腐蝕的場所,採用耐酸鹼型照明器。

  一般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為220v的照明器。對下列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

  1、在潮溼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24v。

  2、在特別潮溼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12v。

  使用行燈應符合下列要求:

  1、電源電壓不超過36v;

  2、燈體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並耐熱耐潮溼;

  3、燈頭與燈體結合牢固,燈頭無開關;

  4、燈泡外部有金屬保護網;

  5、金屬網、反光罩、懸吊掛鉤固定在燈具的絕緣部位上。

  應急處置觸電事故

  電流對人體的損傷主要是電熱所致的灼傷和強烈的肌肉痙攣,這會影響到呼吸中樞及心臟,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驟停,嚴重電擊傷可致殘,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1、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應立即拉下電源開關或拔掉電源插頭,若無法及時找到或斷開電源時,可用乾燥的竹竿、木棒等絕緣物挑開電線。

  2、將脫離電源的觸電者迅速移至通風乾燥處仰臥,將其上衣和褲帶放鬆,觀察觸電者有無呼吸,摸一摸頸動脈有無搏動。

  3、施行急救。若觸電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時,應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時實施心肺復甦搶救,另要及時打電話呼叫救護車。

  4、儘快送往醫院,途中應繼續施救。

  用電安全事故責任劃定協議

  1、甲方職權範圍

  1、甲方只負責施工現場西北側總控制配電箱安全供電管理工作。

  2、乙方職權範圍

  1、乙方負責施工現場東側電線杆電能控制範圍內的用電安全管理工作。

  3、安全事故責任

  2、由於乙方用電技術、安全管理不到位、用電安全自我防範意識薄弱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裝置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由於乙方違反本協議《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生活區安全用電條例、臨時安全用電條例》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裝置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甲方單位負責人:

  乙方單位負責人:

  甲方安全管理員:

  乙方安全管理員: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安全用電協議書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電力使用和管理中的權利和義務,使乙方安全、合理、有序地用電,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辦理用電申請

  乙電方要寫出用電申請(其中包括電壓等級、容量和用電地址),經甲方辦公室和公司領導簽字同意後,由機動處負責安排專業電氣人員根椐情況在合適的地方進行對接操作。

  二、用電設施維護管理責任

  1、甲方與乙方之間的供配電設施,其產權分界點在使用者計量表計處,即:分界點電源側供電設施由甲方負責執行維護和管理;分界點負荷側用電設施屬乙方,由乙方自行執行維護和管理。

  2、雙方分管的供電設施,除另有約定外,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動。當遇到危及電網和用電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傷亡、裝置損壞,或違約用電、竊電、欠費時,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更動或操作乙方的供電裝置。

  3、在乙方受電裝置內安裝的用電計量裝置及電力負荷管理裝置由甲方負責管理、保護並監視其正常執行,如有異常,及時通知乙方。

  4、甲方可不定期對乙方的用電情況進行檢查,乙方應予配合。

  三、供用電設施安全管理責任

  1、乙方對其所有的電氣裝置應定期進行檢查、檢修和試驗,做好防觸電措施,及時消除裝置隱患,預防電氣裝置事故。

  2、乙方嚴禁使用掛鉤線、破股線、地爬線和絕緣不合格的導線接電。

  3、乙方嚴禁私自改變低壓系統執行方式,禁止採用“一地一線”方式用電。

  4、乙方嚴禁拾取斷落的電力導線;發現電線鬆弛對地安全距離不夠或斷落時,任何人不得靠近,要遠離導線危險點、斷落點 8

  米 ,並保護好現場,同時立即報告電工處理;以免擴大事故範圍。

  5、乙方發現有人觸電,不要赤手拉觸電人,應儘快斷開電源。

  6、乙方應及時對可能危及受電線路廊道的樹木、竹子進行修剪或砍伐。

  7、乙方應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乙方未按要求安裝漏電保護器、私自解除已安裝的漏電保護器及擅自調整漏電保護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責任由乙方負責。

  8、乙方漏電保護器的維修應由專業人員進行,執行中遇有異常現象應找甲方電工處理。

  四、約定事項及違約責任

  1、乙方未依照約定履行維護檢查的義務,導致電氣裝置帶病執行,存在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對乙方直接中止供電。

  2、甲方應對乙方電氣裝置存在的隱患提出書面整改意見;乙方整改後,應及時進行驗收。

  3、乙方臨時用電應事先向甲方書面申請,電力裝置安裝、臨時用電所需電線、插頭、插座、開關應符號安全用電的要求;臨時用電期間應設專人看管臨時用電設施,用完及時拆除。

  4、乙方私拉亂接、違章用電,由此造成的觸電事故,乙方必須依法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5、乙方未執行本協議或管理不到位,給甲方或社會帶來人身、裝置損害的,乙方必須依法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

  五、用電計量

  1、乙方應按要求安裝電能計量裝置。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作為甲方向乙方計算電量的依據。

  2、乙方安裝的計量裝置需經法定計量單位檢定為合格後方可使用。

  3、按國家計量法規的規定,乙方計量裝置應一律強制性週期檢定,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乙方應支付檢定費用。

  六、電費收取

  1、甲方按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收取當期電費, 單價為1元/KWH。

  2、甲方每月20日抄表,當月25日到次月10日向用戶收取電費。使用者拒付電費或逾期不交清電費者甲方直接中止供電,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不能按期足額向甲方繳清電費的,應承擔電費滯納金,

  電費違約金按每日2%計算。乙方若無正當理由而拒繳電費及電費違約金,甲方有權中止供電並按法律程式追收電費、電費滯納金。

  4、嚴禁竊電和違章用電。乙方若有竊電及違章用電行為時,每發現一次按最高用電設施負荷量的10倍進行處罰。

  七、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加蓋章後生效。

  九、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貳份。

  (以下無正文,為簽字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3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和管理,使現場臨時供電系統在額定容量下,執行在最佳狀態,各種機電保護裝置得到有效的維護和保養,使之發揮應有的保護功能,杜絕各類用電事故的發生。明確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建設部、省政府、市建委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及規章制度。

  二、甲方提供電源,乙方負責安裝合格的配電箱(帶電錶),安裝完成後請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配電箱以下的安全維護,乙方應配備相應的持有效證件的電管作業人員,乙方對作業人員在操作前進行書面和口頭交底。所有作業人員均應按交底和部頒JCJ46—88、JCJ59—99標準進行操作並執行甲方用電管理規定。

  2、乙方在施工現場未配備或無能力配備持有效證件的電管作業人員,應書面向甲方申請用電監管,無證人員不得從事臨電操作。

  三、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用電管理,乙方自備的開關箱、流動箱、專用箱、電力電纜、電動機具、手持電動工具、照明器具等電氣裝置,必須效能良好,符合安全技術規範。乙方在進場時和投入使用前,應會同甲方進行檢查驗收,並經雙方簽字後方可投入使用。使用過程中如遇危及系統執行的裝置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報告甲方備案,故障未徹底排出前,不得通電試執行。

  四、甲方負責給乙方提供電源,接電源時,必須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線,不得私拉亂接;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l、乙方使用的所有用電裝置、器具、機電不得直接在甲方供電箱(櫃)內接線,必須透過自備或甲方提供的流動箱轉接。

  五、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系統由甲方負貢統一管理和協調,乙方施工人員不能隨意改動和變更甲方現場的用電線路和裝置。確因工程需要,應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應視實際需要及時給子書面答覆。

  六、乙方負責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日期: 日期:

安全用電協議書4

  甲方:

  乙方:

  為了確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有關規定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工程臨時用電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2.負責提供施工電源,並把施工電源送到(經雙方共同驗收)符合安全標準的二級分配電箱。並對乙方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5.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裝置、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用電的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裝置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3、乙方在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必須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電源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無破損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

  4、在使用電氣裝置時必須穿戴好防觸電防護用品;所有用電裝置都必須接保護線並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5、乙方人員不得隨意亂接亂拉電源及其它不安全的電氣裝置,如需用電必須由專業電工進行操作。

  三、雙方有關未盡事宜補充條款

  乙方在甲方現場施工期間必須遵守現場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規範。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立即生效,各儲存一份。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終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5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隊(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為了確保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各類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XX)、《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 59-1999)的有關規定簽定本協議。甲乙雙方應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工程臨時用電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2、負責提供施工電源,並把施工電源送到(經雙方共同驗收)符合安全標準的b級配電箱,並對乙方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審閱乙方臨時用電申請,並把乙方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進行備案

  4、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影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5、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6、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裝置、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保證b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裝置、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裝置帶病執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3、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裝置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4、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於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5、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經主管部門鑑定屬於乙方因違反上述協議和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對提供的電源線路設施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從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負全責。

  6、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碼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7、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操作證影印件和培訓紀錄。

  三、方有關未盡事宜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儲存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6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證汙水深度處理廠專案施工現場、辦公區域、生活區域安全用電,避免用電安全事故的發生,甲方特制定如下安全用電條例,以供乙方用電時遵守執行。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

  1嚴格執行電氣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嚴格執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的用電安全規範。施工現場必須採用tn-s接零系統"即三相五線制"一定要落實到位。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四個一"規定。不符合用電安全規範、規定時,乙方不得擅自用電。

  發現電線斷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揀。派人看守,不讓人、車靠近,特別是高壓導線斷落在地上時,應遠離其米範圍以外。通知電工或供電部門處理。

  對規定使用接地的用電機具的金屬外殼要做好接地保護,不要忘記給三眼插座、插座盒安裝接地線;不要隨意將三眼插頭改為兩眼插頭。

  不要亂拉亂接電線,不私自或讓無資質的人員鋪設電線和接裝用電裝置,安裝、電動工具。

  在更換熔斷絲、拆修用電裝置、用電機具、電動工具或移動用電機具裝置時必須切斷電源,不要冒險帶電操作。

  雷雨天在施工作業區人行走,不要用手觸電杆及電杆拉線,以防觸電。

  發現用電裝置、用電機具、電動工具冒煙或聞到異味時,要迅速切斷電源進行檢查。

  漏電保護開關應安裝在無腐蝕性氣體、無爆炸危險品的場所,要定期對漏電保護開關進行靈敏性檢驗。

  生活區安全用電條例

  1超負荷用電,如用電負荷超過規定容量,應到用電管理部門申請增容;空調、烤箱等大容量用電裝置應使用專用線路。

  2要選用合格的電器,不要貪便宜購買使用假冒偽劣電器、電線、線槽(管)、開關、插頭、插座等。

  不準靠近或接觸任何有電家電的帶電部分,特別是黑白、彩色電視機的高壓行輸出部分,以免被電擊傷。

  要選用與電線負荷相適應的熔斷絲,不要任意加粗熔斷絲,嚴禁用銅絲、鐵絲、鋁絲代替熔斷絲。

  不用溼手、溼布擦帶電的燈頭、開關和插座等。

  要將電視機室外天線安裝得牢固可靠,不要高出附近的避雷針或靠近高壓線。

  曬衣架要與電力線保持安全距離,不要將曬衣竿擱在電線上。電加熱裝置上不能烘烤衣物

  電源開關外殼和電線絕緣有破損不完整或帶電部分外露時,應立即找電工修好,否則不準使用。

  臨時安全用電條例

  1臨時用電的施工組織設計

  1臨時用電裝置在5臺及5臺以上或裝置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臨時用電裝置在5臺以下和裝置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應包括:

  臨時用電工程圖紙必須單獨繪製,並作為臨時用電施工的依據。

  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技術負責人稽核,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

  變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履行第條規定手續,並補充有關圖紙資料。

  2專業人員

  1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複雜性相適應。

  2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1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裝置的效能;

  2使用裝置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使用電工專用工具,並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裝置帶"病"運轉;

  停用的裝置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封掛標誌牌。

  負責保護所用裝置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搬遷或移動用電裝置,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並作妥善處理後進行。

  臨時用電工程的定期檢查時間:施工現場每月一次;檢查時,應複查接地電阻值。

  檢查工作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對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處理,並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

  3焊接機械

  1焊接機械應放置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於5m,進線處必須設定防護罩。

  2使用焊接機械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對發電機式直流弧焊機的換向器,應經常檢查和維護。

  3焊接機械的二次線宜採用yhs型橡皮護套銅芯多股軟電纜。電纜的長度應不大於30m。

  手持式電動工具

  1一般場所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應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於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於0s的漏電保護器。

  2露天、潮溼場所或在金屬構架上操作時,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防濺的漏電保護器。

  3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採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並不得有接頭。

  4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作空載檢查,運轉正常方可使用。

  3臨時照明器的選擇應按下列環境條件確定:

  1正常溼度時,選用開啟式照明器;

  2在潮溼或特別潮溼的場所,選用密閉型防水防塵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燈頭的開啟式照明器;

  3含有大量塵埃但無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採用防塵型照明器;

  4對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必須按危險場所等級選擇相應的照明器;

  5在振動較大的場所,選用防振型照明器;

  對有酸鹼等強腐蝕的場所,採用耐酸鹼型照明器。

  一般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為220v的照明器。對下列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

  1在潮溼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24v。

  2在特別潮溼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12v。

  使用行燈應符合下列要求:

  1電源電壓不超過36v;

  2燈體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並耐熱耐潮溼;

  3燈頭與燈體結合牢固,燈頭無開關;

  4燈泡外部有金屬保護網;

  5金屬網、反光罩、懸吊掛鉤固定在燈具的絕緣部位上。

  應急處置觸電事故

  電流對人體的損傷主要是電熱所致的灼傷和強烈的肌肉痙攣,這會影響到呼吸中樞及心臟,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驟停,嚴重電擊傷可致殘,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1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應立即拉下電源開關或拔掉電源插頭,若無法及時找到或斷開電源時,可用乾燥的竹竿、木棒等絕緣物挑開電線。

  2將脫離電源的觸電者迅速移至通風乾燥處仰臥,將其上衣和褲帶放鬆,觀察觸電者有無呼吸,摸一摸頸動脈有無搏動。

  3施行急救。若觸電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時,應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時實施心肺復甦搶救,另要及時打電話呼叫救護車。

  4儘快送往醫院,途中應繼續施救。

  用電安全事故責任劃定協議

  1甲方職權範圍

  1甲方只負責施工現場西北側總控制配電箱安全供電管理工作。

  2乙方職權範圍

  1乙方負責施工現場東側電線杆電能控制範圍內的用電安全管理工作。

  3安全事故責任

  2由於乙方用電技術、安全管理不到位、用電安全自我防範意識薄弱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裝置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由於乙方違反本協議《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生活區安全用電條例、臨時安全用電條例》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裝置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甲方單位負責人: 乙方單位負責人:

  甲方安全管理員: 乙方安全管理員: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安全用電協議書7

  甲方(供電方):

  乙方(用電方):

  因原因,需臨時搭線用電,為明確供用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及《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等電力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用電方臨時搭線用電地址:

  二、用電方用電負荷:

  三、臨時用電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安全責任

  1、電力線路及保護裝置應根據用電容量配備。

  2、電氣裝置的金屬外殼及電氣裝置連線的金屬構架,必須採取可靠的接地保護。

  3、臨時用電應裝設配電箱(戶外應配設防雨型),導線應絕緣良好,導線端頭應採用螺栓連線或壓接。

  4、配電箱內安裝的接觸器、刀閘等電器裝置,應動作靈活,接觸良好可靠,觸頭沒有嚴重的燒灼現象。

  5、配電箱內電氣裝置應完整無缺,設有專用漏電保護開關,必須一隻漏電開關控制一隻插座。

  6、所有移動電具,都應在漏電保護開關之中,電線無破損,插頭插座應完整,嚴禁不用插頭而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內。

  7、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作保護接零。單相迴路的照明開關箱(板)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

  8、供電點由甲方指定,供電點後的計量裝置、動力線及保護裝置等均由乙方自行配備。

  9、臨時用電期間,乙方應設專人(姓名電話)負責臨時用電設施,用完及時拆除。

  10、甲方有權依法對乙方開展用電檢查工作,乙方應接受檢查,並根據檢查人員依法提出的要求,提供有關情況、回答有關詢問、協助提取證據。

  11、乙方不得向外轉供電,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對乙方供電,並且因此帶來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12、因乙方用電不當造成的人身、裝置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3、乙方臨時用電期間需辦理臨時用電許可證並貼上於配電箱內。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拆除臨時用電設施止。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8

  單位名稱:xxxx

  施工隊:xxx

  為了保證安全用電,甲乙雙方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相關規範、規程及本單位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服從行業管理,接受有關單位監督檢查,經雙方簽訂如下安全用電協議:

  一、乙方進場後,甲方對乙方工人進行入場教育的同時,進行安全用電教育。

  二、甲方根據施工任務,對乙方進行分項工程安全用電交底,在施工中,乙方必須按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用電交底進行操作,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監督檢查。乙方必須給用電人員配備相應的`勞保用品,並督促用電人員正確使用。

  三、乙方用電人員不得擅自動用和私拉亂接電氣裝置,搬遷和移動用電裝置,必須經甲方電工認可後方可進行。

  四、乙方工人必須遵守專案部的一切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五、傷亡事故處理執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安全協議書。

  六、補充協議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協議期滿,工人全部退場後止。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9

  甲方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孝昌孝武后購物中心後勤物業

  乙方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保障購物中心的整體用電安全,結合商戶的實際用電情況,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協議雙方須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1、甲方為乙方提供本購物中心內商鋪用電電源。

  1、乙方用電必須提前向甲方相關領導申請,並取得同意後,簽訂外場活動用電安全協議。

  3、用電費用採用安裝電錶計量,新增用電電損計算,乙方必須每月按時交納用電費用不得拖延。

  4、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用電技術規範及相關用電標準,活動現場用電裝置設施和器材必須符合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產品。乙方用電線路必須安裝規範。乙方電工焊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5、因乙方違反國家用電相關規範、標準、規定及本協議所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害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擔。觸犯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6、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稱:孝昌孝武購物中心後勤物業 乙方名稱:

  相關負責人:

  相關負責人: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10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工程分包專案臨時用電安全,依照國家安全生產法及安全管理標準以及《北京市施工現場管理法規及檔案彙編—臨時用電部分》和中建一局集團《工程專案安全生產標準—臨時用電部分》、《JGJ46-20xx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北京市安全操作規程-臨時用電部分》《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臨時用電部分20xx年》《中建一局臨時用電配電箱標準圖冊》,為強化安全管理,確保專案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就(),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書。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專案開工日期:

  分包專案竣工日期:

  二、 供、受電方式:

  1、供電方式:從甲方變壓器或指定配電箱一側引出供電電源線。(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約定)

  2、受電方式:乙方在甲方供電電源線以下安裝電度表及漏電開關用電系統。(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約定)

  三、 安全責任:

  1、甲方責任:

  1.1向乙方提供施工生產及臨時生活照明電源KW。

  1.2向乙方提供電源配電系統資料;保障和維護所提供電源(乙方電度表以上)的安全,並及時處理發生的故障。

  1.3用電期間,事故停電或者其它原因停電,應及時通知乙方,並及時安排恢復供電。

  2、乙方責任:

  2.1負責本單位管轄範圍內(自乙方電錶及以下)的用電安全。

  2.2確保本單位用電負荷總容量在1.1條款規定負荷內,禁止超負荷用電。

  2.3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北京市地方標準和甲方關於臨電使用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本單位管轄範圍內(自乙方電錶及以下)的電氣系統與甲方電源系統相容,保障整個現場臨時用電系統的安全。

  2.4本單位管轄範圍內(自乙方電錶及以下)臨時用電系統的施工、管理應由相應等級的專業電工完成,禁止非電工從事應由電工完成的工作。

  2.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電源,在乙方管轄範圍內,發現非本單位人員擅自用電者,乙方應予以制止或拆除。

  2.6發生有礙整個系統安全的隱患或問題後,必須立即向甲方報告。需要甲方所提供電源停電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請,經甲方同意並由甲方人員完成(因緊急情況需要除外)。

  2.7得到甲方停電通知或發現現場臨時停電後,乙方應主動切除本單位所有用電負荷,以防止因突然來電造成事故。

  2.8認真貫徹執行上級及甲方有關文明安全施工的規定,服從甲方對現場臨電的統一管理要求,加強本單位臨時用電管理、規範現場電氣設施及防護設施,完善內業資料。

  2.9乙方使用的所有關電氣裝置、材料、電動工具、配電裝置等必須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在施工現場使用,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和施工現場禁止使用的電氣裝置、材料。

  2.10乙方在對本單位現場人員進行安全教育過程中應對安全用電做出專項教育,並將教育記錄報告甲方備案。

  2.11因乙方違反有關規範、標準、規定及本協議,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害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對分包單位的規定:

  1、分包單位都應設一名臨時用電施工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機械裝置、臨電工程。保證施工生產用電安全,分包單位必須有兩人以上的專業維修電工,負責本單位責任區域的臨電維修、維護、保養工作,專業電工操作時應穿戴好相應的勞保用品,使用絕緣良好的工具進行電器安裝、拆、接、停、送電工作,在進行上述工作時,必須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順序、臨時用電作業規範和所做工程專案的用電裝置容量,正確匹配選擇電器材料。

  2、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的裝設,均按三項五線制供電和三級供電逐級保護的規範執行。各種電源線的敷設及間距應嚴格按規程規範進行,防護措施、設施完善、標準。具體規定如下:分配電箱(二級箱)至開關箱(三級箱或流動箱)30米。開關箱與控制的裝置之間的一次電源水平距離,固定裝置不得大於3米(含3米),移動裝置(含手持電動工具)不得大於5米(含5米)。施工現場的所有配電箱、開關箱、流動控制箱均應安放在乾燥通風良好的場所,不準安放在有嚴重損傷作用的煙氣、蒸氣、液體浸濺及熱源烘烤處,更不得安裝在易受外來固體物撞擊和強烈震動的場所,否則,必須做特殊處理。

  3、認真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所屬分包的機械裝置、電氣裝置必須有明顯的工作零線端子或保護零線端子,為避免誤接,兩種端子板必須有明顯的標識。各種機械裝置的金屬外殼、電箱托架、箱門及箱內電氣安裝板必須做好保護接零(地),各種電源線壓線時必須使用壓線鼻子,壓接牢固。

  4、分包單位的用電工程必須嚴格按規範執行,每臺用電裝置必須執行“一機一閘,一箱一漏”的原則,禁止一個控制開關同時控制兩臺及兩臺以上的用電裝置(含插座)並確保箱內開關、電器必須在任何情況下均可使用電裝置實施隔離。

  5、分包單位的用電裝置,除必須做保護零線外,還必須在裝置負荷線的首端設臵漏電保護器,為保證用電安全,漏電保護器應裝設在配電箱內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

  6、漏電保護器、電箱必須使用中建一局指定廠家產品。開關箱內的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得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得大於0.1S,潮溼和有腐蝕介質場所必須使用防濺型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得大於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得大於0.1S。

  7、分包單位所屬的控制箱、流動箱應保持乾淨整潔,箱內不準存放任何雜物,機械裝置的開關電器應經常清理,不得受油汙和雨水的侵蝕,配電箱、控制箱周

  圍1米內不得存放任何物料,使用的電源線必須保證絕緣良好,不準使用絕緣層老化脫落、破損斷裂的電線電纜。

  8、施工現場的區域性照明用電必須使用36V的安全電壓,區域性照明應使用符合安全標準的行燈(橡膠手柄手把燈),手把燈的燈頭、開關等零部件必須保證完好、靈敏,燈罩、燈傘穩固。手把燈的一次電源線必須使用三芯橡套電纜,使用行燈的人員應特別重視線纜的敷設、支掛及保護措施,防止線纜被物壓、水浸泡造成損壞線纜發生事故。

  9、地下室、潮溼場所或金屬容器內使用的照明電源必須使用12V的安全電壓。作業人員必須穿戴相應的勞保用品(絕緣鞋、絕緣手套、工作服)使用相應的絕緣工具,並設專人進行監護。

  10、夜間施工照明使用的碘鎢燈必須符合下列規定:碘鎢燈必須使用密閉式的燈頭;室內架設高度不得低於2.4米;室外架設高度不得低於3米;一次電源線(三芯橡套電纜)長度不得大於5米;使用的插頭、插座必須匹配吻合連線;禁止使用塑膠線及塑膠護套線。碘鎢燈使用時放臵的位臵應選擇即安全又防火的場所,周圍的易燃、易爆必須清除乾淨,不能清除的必須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否則禁止使用碘鎢燈。

  11、所用電源線都應使用合格絕緣電纜線,不準使用雙股或多股塑膠線、絕緣層老化失效的電源線。各種電源線應保證絕緣良好,敷設線路安全可靠,線路支掛敷設防護措施得當;在用電場所應是看不見明線、消滅拖地線,特別是電源線穿過現場道路、消防通道、坑、溝、槽和圍牆邊沿等危險場所;必須加設套管或採取其他的可靠保護措施。預防因人踩物壓、冰雪、水淹浸泡致使電源線受到損壞,導致觸電事故發生。

  五、補充協議:

  1、分包單位特種(電工)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持《全國或北京市特種作業操作正式證》准許上崗作業.

  2、分包單位必須按總包方的要求購買重要勞動保護用品(臨電),同時為各自的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重要勞動保護用品,分包單位所有購買的重要勞動保護用品必須是中建一局集團指定產品(臨電),並嚴格按照《中建一局集團臨時用電配電箱標準圖冊》、《JGJ46-20xx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進行管理;分包單位不得擅自採購和使用非定點產品。所有進場的重要(臨電:二級配電箱、開關箱、裝置控制箱必須與甲方施工現場供電系統使用同一廠家產品)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經甲方安全部門及材料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3、分包單位必須根據工程難易程度和技術複雜性配備足夠電氣維修和值班人員,明確職責,並建立電工值班制度,確定電氣維修和值班人員。現場各類配電箱和開關箱必須確定檢修和維護責任人。

  4、電工的工具、防護用品及電氣裝置檢驗報告和合格證必須及時上報甲方安全部門備案。

  本協議自 年 月日起,至雙方書面解除用電協議止。本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甲方安全部門留存一份。

  甲方單位(蓋章)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負責人簽字:乙方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11

  為了確保國家游泳中心工程施工現場生產及生活區施工用電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頒佈的《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即JGJ46—88和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即JGJ59—99及北京市地方性標準DBJ01—83—20xx、J10337—20xx(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結合本公司有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管理和本專案經理部根據本工程的施工特點,經甲乙雙方同意確定特制定如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一、 施工用電安全管理目標

  1、觸電傷亡事故為零。

  2、杜絕電器火災事故的發生。

  3、施工用電安全防護達到北京市文明安全樣板工地標準。

  二、 施工用電安全管理

  1、分包單位在本施工現場必須要用一名專職的臨時用電管理人員。

  2、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配備合格人數的(持有關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件)的臨電電工維護人員。

  分包單位必須按照建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和建設部頒佈的建築施工安全檢查平分標準〈JGJ59—99〉標準執行,並確保達到北京市文明安全樣板工地標準。

  3、分包單位所使用的臨時用電的電器材料必須是中建一局集團認定廠家生產的合格的,並符合中建一局定型電器圖冊以及符合CI要求。

  4、分包單位在進場前對所使用的臨電器材必須經過總包的檢驗,合格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5、分包單位必須按照我專案經理部所提供的配電箱、電纜、電線、用電標識等,分包單位未經我司同意嚴禁損壞、更換、拆除。

  6、分包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後許用電時,應以書面向總包提出用電申請,批准後到指定的電箱開關上接線。

  7、各分包單位必須本著節約用電的原則力爭節約用電,嚴禁長明燈,所有用電裝置停用電必須拉閘斷電。

  8、各分包單位的維護,電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並經專案安全監督部門稽核,對臨電電工維修人員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上崗操作時不少於倆人,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9、分包單位的配電箱及配電箱內的電器裝置,開關、接零、接地必須完好無損、裝備端正,牢固可靠。

  10、配電箱應放置牢固,嚴禁倒放置,配電箱的周圍應有兩人同時操作的空間,嚴禁在配電箱旁1m內對放材料及雜物,室外配電箱必須做到防雨、防碰、防砸。

  11、所有配電箱必須達到三級配電箱二級保護,各內機械裝置必須做到一機、一閘、一箱、一漏,嚴禁一閘多用,符合JGJ59—99標準。

  12、三級配電箱的動力和照明設施必須分開設定,嚴禁混用。

  13、配電箱內的各種電器開關上的額定電流與被接的電器裝置及照明設施的額定電流箱。

  14、施工現場二級配電箱與三級配電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中間不允許有接頭,未經電箱與手持電動工具的距離不得大於50m。

安全用電協議書12

  甲方:

  乙方:

  為確保租賃電井在使用期間安全,維護雙方權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的施工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通電。

  2、甲方有責任對乙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發現隱患及違章操作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3、使用期間發生違章操作,人為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使用機井的安全生產負有管理職責,承擔日常維修、維護費用,乙方須派專人到機井使用現場,監督使用。

  2、乙方使用機井,對現場安全負有責任,任何第三人在使用機井操作發生傷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責任人承擔責任外,均由乙方承擔。

  3、因工傷亡事件發生的索賠問題,乙方應盡力自行調處及時上報甲方,相關賠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使用期間應保障水質安全,嚴防水源汙染。

  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兩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13

  甲方:

  乙方:

  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技術措施,保障聯營單位作業人員的職業健康、機械裝置安全、臨時用電安全等工作,明確甲乙雙方在安全管理中的責任和義務,特制定此協議。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建立施工專案安全生產組織,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督促聯營單位人員認真學習貫徹安全技術規程、規範、標準;督促聯營單位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檢查特殊工種持證情況。

  3、針對施工特點,做好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交底,履行雙方簽字手續並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落實安全措施,監督其執行。

  4、堅持定期和經常的安全生產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及時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見或下發限時整改通知單,並監督落實。

  5、督促聯營單位電工及機械裝置維修人員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作業。

  6、對聯營單位提出的不安全因素,要給以重視,分清責任,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要及時上報上級單位,杜絕帶隱患冒險違章施工。

  7、檢查監督聯營單位落實安全措施,搞好現場的各項安全防護工作。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聯營單位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配好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員,落實安全教育制度。

  2、全體作業人員都應遵守《建築施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施工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程》、《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程》等有關方面的規定,實施文明施工,杜絕野蠻施工。

  3、全體作業人員應遵守甲方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管理制度、標準,服從甲方管理;認真落實國家和政府關於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法規。

  4、施工現場應重點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1)按規定使用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具);

  (2)機械裝置防護裝置一定要齊全有效,所有機械均要及時維修保養,禁止“帶病”運轉。

  (3)現場用電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必須採用三級配電三級保護,使用標準電閘箱,固定式配電箱應設圍欄,並有防雨防砸措施。電器裝置必須採用TN—S系統、設定專用的保護零線,電動機械和電動手持工具要設漏電保護裝置,一機、一箱、一閘、一保護。機械和電動工具的維修和檢查應由專業人員負責。

  (4)電焊機應使用專用電閘箱,一次線長度應小於5米,二次線長度應小於30米。電焊機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並安裝可靠防護罩。電焊把線雙線到位。電焊把線應使用專用電纜線,線路應絕緣良好,無破損、裸露。電焊機裝設專用防觸電保護裝置。

  (5)腳手架材料及腳手架搭設必須符合規範要求及施工方案,使移動操作平臺的,操作平臺要有合格證。

  (6)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高空作業不準穿硬底和易滑的鞋靴,嚴禁酒後或服藥後作業。

  (7)電工、電氣焊工、架子工、各種機動車輛駕駛員及其他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並根據崗位需要定期體檢。

  (8)堅持班前講話制度、安全日檢、隨檢制度,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9)配合甲方各項安全檢查,並對提出的問題按要求進行整改。

  三、甲乙雙方

  應自覺履行上述所指定的條款,嚴格按本協議所賦予的職責監督檢查,確保施工生產安全順利進行。凡違反上述協議規定,不履行自己的職責和義務,造成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一切責任。

  四、本協議由甲、乙雙方負責人(代表)簽字,單位蓋章。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日期:

安全用電協議書14

  甲方:****************務樓工程專案部

  乙方:(電梯安裝施工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精神。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確保施工現場生產合理安全用電,杜絕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用電規範》即〔JGJ46-20xx〕和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即(JGJ59-20xx)規範以及北京市建委頒發的《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以及國家,北京市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和本專案制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標,經雙方確認達成如下《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此“協議書”只適用於中鐵六局集團鐵路路網性行車乘務樓工程專案。

  一、目標

  1. 觸電傷亡事故為零;

  2. 杜絕電氣火災事故的發生;

  3. 達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樣板工地的要求;

  二、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施工現場的臨時電源連線點;

  2.制定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管理制度,和下發不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

  3.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並加強檢查,對檢查和定期檢查進行記錄,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消除安全隱患,並對違規現象進行罰款;

  4.掌握施工現場的用電情況,做好各分包單位安全施工用電的協調工作;

  5.對違章用電和違章操作人員進行處理。

  三、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配備一名專(兼)職的臨時用電管理人員,和滿足施工現場施工需要並結合本專案的難易程度配備合格的臨電電工。

  2.乙方每日安排電工巡視檢查,保證用電裝置必須做好保護接零、重複接地等處於完好狀態。保護零線必須為黃綠雙色線,嚴禁使用老化及破損線和非橡套纜線。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應定人、定措、定時間進行解決或整改。

  3.乙方負責對臨電維護維修人員進行相關和安全技術知識的陪訓和教育,並且監督臨電人員防護用品的配備和持證情況;

  4.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須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和《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xx)和國家北京市以及中鐵六局集團有限公司的相關規定執行,並確保達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樣板工地。

  5.乙方單位在進場時的所有臨電器材必須經過甲方檢查、驗收,經檢驗合格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使用,並提供相應的臨電器材合格證。

  6.施工現場所有電氣線路、配電箱、電氣裝置、設施,施工照明等在使用操作時必須由合格的電工來操作,嚴禁非電工進行操作。電工人員應在操作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品。

  7.甲方的配電箱、電纜線、照明燈、開關、用電標識、運輸機械、施工完成的作業面等,乙方施工時應注意成品保護,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

  8.乙方必須本著節約用電的原則力爭節約用電,用電裝置停用時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生活區宿舍內應做到人走燈滅。

  9.乙方的維護電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並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電工的人數必須滿足施工的需要,且每班不得少與兩名電工並做到一人監護,一人操作。

  10.施工現場的配電箱、開關箱內裝置必須完好無損、裝備端正、牢固可靠。

  11.搬遷或移動配電箱或用電裝置時必須經電工斷電處理後方可進行。對臨時用電設施使用過程中發現的異常情況應由電工人員處理,必要時應向有關人員報告和解決。

  12.配電箱應放置平穩牢固,嚴禁倒放或平放,配電箱的周圍應有兩人同時工作的足夠空間和通道,嚴禁在配電箱防護欄2m內堆放建築材料及雜物,室外配電箱必須做好防雨、防咂、措施。

  13.用電裝置必須由三級、開關箱供電,所有固定式的用電裝置必須做到一機一箱一閘一漏,嚴禁一閘多用,電箱與裝置的水平距離不應大於3m。三級配電箱、開關箱,應由二級配電箱漏電接出。

  14.三級配電開關箱380V、220V必須分開,專箱專用,嚴禁混用。

  15.施工現場必須達到三級配電,逐級設定漏電保護裝置,實行分級保護,形成完整的保護系統。

  16.二級箱、三級箱、開關箱漏電開關額定值與動作整定值應逐級匹配。

  17.二級配電箱於三級配電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手持電動工具之間的距離不得大於5m。

  18.施工現場、辦公區、宿舍嚴禁私接亂拉電源線,嚴禁使用電爐等電熱器具,嚴禁違章用電和非電工操作。電氣操作人員必須經常學習關於電氣方面的知識、電氣操作規程,把好施工現場安全用電關,確保施工的安全用電。

  19.各種電氣裝置、設施的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和底座,必須採取可靠的接零保護。所使用的保護線必須為雙色(黃綠色)機械裝置的保護線應應引至外邊,並且應壓接緊固。

  20.導線上嚴禁搭、掛、壓其他物體,不得把電源線直接綁在金屬物體上或腳手架上,更不能把電源線泡在水裡或拖地使用,應用絕緣S鉤掛設或絕緣導線綁紮固定,高度不能低於2.4m。不能掛設的導線(電焊機一次線、其它裝置導線等)必須穿絕緣管加以保護。

  21.施工現場所使用的機械裝置,必須經過搖測經搖測合格後方能使用。搖測後的資料必須報總包安質部進行備案。,

  22.現場使用移動式碘鎢燈照明,必須採用密閉式防禦燈具,碘鎢燈的金屬外殼和金屬支架應做好接零保護,金屬支架杆手持部位應採取絕緣措施。電源線使用護套電纜線,碘鎢燈的高度室外應不低於3m,室內不低於2.4m。

  23.施工現場內應使用II、III類手持工具。I類電動工具應淘汰。

  24.宿舍內、地下室、特別潮溼的場所應使用低壓照明燈具,應使用36V或36V以下的照明,行燈的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電源線應使用橡套電源線,不得使用塑膠線。低壓變壓器應裝設在電箱內,符合戶外電器安裝要求。

  25.現場供電電纜應嚴格執行電纜敷設規定要求。進出建築物或沿牆水平敷設時線路必須加以保護,並應掛好標識。

  26.乙方的電氣負責人必須對維護電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對本單位的用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7.本現場的供電方式應採用三相五線制TN-S系統。

  28.電錶、二級箱及以下的配電設施由乙方自行解決。

  29.電焊機必須配備電焊機專用箱,電焊機一、二次側應加防護罩,電焊機一次線不應大於5m,二次線長度應小於30m,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

  四、乙方在施工期間嚴格按照施工規範要求施工,因乙方原因導致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決並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持一份。

  六、本協議此協議簽字之日起生效,施工完成後終止。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15

  甲方:國網河南省電力公司平頂山供電公司

  乙方:東風精密軸承有限公司

  為明確供電企業(簡稱甲方)和自備電源用電客戶(簡稱乙方)在電力供應與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安全、合理、有序地供電和用電,根據國家電監會《關於加強重要電力使用者供電電源及自備應急電源配置監督管理的意見》(電監安全〔20xx〕43號)、《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及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供電方式、安裝地點及產權分界

  1、甲方從主供電源 、備用電源 。

  2、乙方自備電源容量: 千瓦,安裝地點: 。

  3、甲方與乙方的產權分界點按照《供用電合同》約定執行。

  二、 自備電源安全執行管理責任

  1、甲方應當按照雙方《供用電合同》的約定,持續地向乙方提供合格的電源。

  2、乙方的低壓自備電源應採用雙投刀閘切換電源,也可採用電氣閉鎖,但切換電源時,不允許有合環和並列的可能。

  3、乙方的高壓自備電源,電源側的斷路器,應儘量採用機械聯鎖裝置,如開關櫃距離過遠,可採用電氣閉鎖,但應保證任何情況下,只有一路電源投入執行,而無誤並列、誤合環的可能;在進戶終端杆裝置隔離刀閘,該刀閘操作權屬供電方。

  4、雙電源投入執行時,必須先做核相檢查以防非同相併列;乙方在架空線路或電纜線路上從事有可能導致相位變化的工作、配電室(箱)主接線發生變化、主變壓器更換或大修後在重新投運時也必須作核相工作。

  5、不允許高低壓雙電源並列執行的,必須在電源開關或刀閘上裝設可靠的聯鎖裝置。

  6、經甲方排程部門同意二回高壓電源同時向乙方供電,其變壓器低壓側應各自分開線路供電,嚴禁合環執行;同時嚴禁低壓側使用臨時線作為互為備用電源。

  7、乙方自備電源不得併入電網執行(自備電廠另有規定),如需同時使用供電方電源及自備電源時,電氣結線應各自分開,不得並接。

  8、乙方電氣值班人員,必須熟悉雙電源管理相關規定及排程協議內容、裝置排程許可權的劃分、執行方式的有關規定,必須制定並嚴格執行現場倒閘操作規程。

  9、乙方不得並列低壓雙路電源;使用者有自備發電機者,其自備電源與電網連線處必須裝設雙投刀閘,或使用電氣閉鎖。

  10、乙方裝設的自備發電機必須經甲方稽核批准後方可投入執行,未經審批私自投運自備發電機,一經發現甲方可責成其立即拆除接引線並按《供電營業規則》第100條第6款進行處理。

  1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變自備發電機與供電系統的一、二次接線,不得向其他使用者供電。

  三、約定事項及違約責任

  1、甲方對乙方自備電源的執行使用情況有權進行檢查,對安全存在的隱患提出書面整改意見;乙方整改後,應及時通知甲方進行驗收。

  2、乙方對其所有的自備電源應定期進行檢查、檢修和試驗,消除裝置隱患,預防電氣裝置事故和誤動作發生。

  3、乙方未依照約定履行維護檢查的義務,導致自備電源裝置(含保護設施)帶病執行,存在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對用電方直接停止供電。

  4、乙方誤操作或其裝置缺陷,使自備電源電力向甲方電網送電導致的一切後果全部由乙方承擔。

  5、乙方自備電源只能作為停電時的應急措施,自發自供,不得將自備電源的電力向自身以外供電;未經甲方同意,擅自供出電源的,按《供電營業規則》相關條款規定處理。

  6、乙方未執行本協議或有關規定、管理不到位,給甲方或社會帶來人身、裝置損害,用電方必須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四、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電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時應依本協議之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共同提請政府電力主管部門行政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可提起訴訟解決。

  五、本協議效力及未盡事宜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如遇國家法律、政策調整時,應按相應規定修改、補充本合同有關條款。

  2、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協議到期後,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變更、解除協議,本協議繼續有效。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欲修改、變更、解除協議時,按《供電營業規則》第94條辦理;在修改、變更、解除協議的書面協議簽定前,本協議繼續有效。

  4、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5、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 負責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