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工程分包安全協議書三篇

實用的工程分包安全協議書三篇

  在當下社會,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那麼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程分包安全協議書3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工程分包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

  立協單位: 以下簡稱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國家和上級有關法規、規定,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的同時,就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安全責任問題,簽定勞務發包工程安全協議書。

  本協議為施工合同的輔助協議,在簽訂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兩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的條款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律、法規與安全規範標準,執行企業的有關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2、嚴格履行“協議書”各條款,如有爭議,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如協議不成,由地方仲裁機構仲裁。

  二、雙方各自應履行的條款

  甲方

  1、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國家、地方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律法規與安全規範標準,企業的有關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進行監督檢查。

  2、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作業情況應予以檢查、查驗證件。

  3、對乙方施工中的安全生產予以督促檢查;發現違章作業,違章指揮以及安全隱患有權停止乙方作業,並按照公司相關的獎罰制度進行處罰,督促按要求及時整改。

  4、對乙方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按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防護措施。

  乙方

  1、乙方必須具備施工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

  2、安全教育

  2.1負責對本單位參與施工的職工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做好進場職工安全教育檔案資料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保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達到100%。

  2.2乙方保證安全生產,必須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遵守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無重傷、死亡事故;嚴格執行甲方下發的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按照國家、省市建設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及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執行。

  3、安全監督,文明施工管理

  3.1按照甲方下達的文明施工的規定要求進行施工,嚴格按照五規範一標準要求施工。

  3.2因乙方原因導致工程安全評價不合格或施工現場達不到安全作業環境要求的,造成不能汲取安全施工費用,並且建設單位在工程竣工結算時扣除原已預付的安全施工費,乙方單位負全部責任。

  3.3建立工地安全領導管理體系,配備專門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負責人要參與甲方組織的安全會議和安全活動。

  3.4接受甲方對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違章行為和安全隱患要積極進行整改,不得推諉。

  3.5乙方在甲方施工區域內施工作業時應遵守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沒經允許不得擅自動用甲方的施工機具、裝置、消防器材等,不得私自搭設電器線路,否則發生安全事故,除負責全部責任外,還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證件要求

  乙方必須配備本行業所要求的各種操作證。

  5、安全事故處理

  5.1施工過程中發生等級安全事故的,乙方要按行業事故處理程式及時上報及時通知甲方,並同時上報有關部門。

  5.2乙方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業內安全人員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承擔給甲方帶來的社會影響方面的損失。

  5.3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甲乙雙方如有爭議,應按有關部門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6、風險保證金

  乙方承包的工程時交納一定數額的安全險抵押金,按照工程造價的 ‰交納,工程竣工結算時,如未發生安全事故和違章作業罰款,甲方應將抵押金如數退還。若發生事故和違章罰款時,按照甲方的相關獎罰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扣除。

  本協議書填寫一式三份,報甲方公司安監部門備查。

  甲方: (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工程分包安全協議書 篇2

  總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健康安全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程》、《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質量評估標準》和天津市建委關於建築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內容(範圍):

  分包方式:

  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安全生產:

  1、分包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託書,分包與其資質相符在授權書範圍內的工程的經濟組織。

  2、分包方必須熟悉並能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程》、《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質量評估標準》和天津市建委關於建築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以及其它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和各項管理規定,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3、分包方必須學習、掌握、並執行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

  5、分包方必須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專案經理、分包工程的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持證上崗制度。

  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檢查整改制度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7、分包方必須接受總包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8、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設施、裝置驗收和檢查制度。

  9、分包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裝置,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效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並能正確佩戴和使用。

  11、分包方必須執行“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向總包方及有關部門報告,不準隱瞞不報,並全力搶救傷員,保護好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裝置、設施時,要做記錄或拍照,不準破壞事故現場。分包方必須積極配合總包方及總包方上級部門、當地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察,不得提供偽證。

  12、分包方必須承擔因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3、分包方有權拒絕總包方的違章指揮。

  14、分包方發生人員傷亡時,不管事故的責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須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當總包方對事故發生負有一定管理責任時,總包方應積極協助分包方作好善後處理工作。

  15、總包方對分包方提出的隱患和問題,分包方應在三日內按照“三定”原則進行整改,如不按期整改或拖延不改,甚至在此期間發生了安全事故,一切經濟損失和責任由分包方承擔。

  16、總包方有權監督、糾正分包方人員的違章、違規、違紀行為,對不服從管理的有權令其停止作業。

  17、總包方有權審查分包方的安全資質和進場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情況。

  18、分包方所使用的務工人員必須是經當地建委註冊、備案、各種證件齊全、審查合格的人員。作業人員作業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考核合格的合法務工人員。分包方不準私招亂僱和使用殘疾、呆傻、未成年人員進入現場進行作業。如違反所發生的一切後果由分包方全部承擔。

  19、分包方進場後要及時的與總包方簽定安全生產協議書、消防協議書、臨時用電協議書、環保協議書,並出具分包方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職工花名冊以及其他有關手續報總包方備案。

  20、分包方人員只允許在分包工程施工範圍內進行作業,不準超出承包範圍,分包方人員在現場、上下結構行走時不走指定安全通道或樓梯,違反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私拆亂改各種安全防護設施,隨意動用觸控各種電器、機械裝置,誤闖、誤入不安全區域和危險部位,造成自己人員或其他人員傷亡的,分包方應承擔一切責任,總包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1、分包方承擔的分項、分部工程範圍內的安全防護設施、電器裝置、機械裝置、用電裝置等未達到安全要求或防護不到位、存在缺陷等原因所造成的對自己人員或其他人員傷害的,一切經濟損失和造成事故的後果以及全部責任由分包方負責承擔。

  四、違約:

  1、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總包方一經發現,可要求分包方立即進行整改和補充完善,分包方應按總包方要求進行整改和補充完善,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2、因分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分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五、爭議:

  當總包、分包方發生爭議時,可透過總、分包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調解,若達不成一致意見,可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六、本協議書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總包方:(蓋章) 分包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年月日 年月 日

工程分包安全協議書 篇3

  總承包單位(甲方):————————————公司

  專業分包單位(乙方):————————————————公司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切實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貫穿到施工生產的全過程,加強安全管理,減少傷亡事故,明確雙方責任,特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名稱:

  分包內容:

  二、責任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監督分包方各項安全生產製度和措施的落實,對本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總責。

  2、稽核分包方的安全生產資格和專項施工方案,對分包方的安全生產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四、乙方責任

  1、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自覺接受甲方對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遵守當地行業主管部門安全生產方面有關管理規定,執行甲方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對本分包工程專案的安全工作負責。

  2、施工現場應配備專職安檢人員和專業人員進行現場監督,及時消除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3、加強對現場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與培訓,作業前應針對分包工程專案特點進行再教育,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及自我防護意識,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消除事故隱患,保證作業環境的安全。現場從業人員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4、根據本分包工程專案的特點,負責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並根據施工進度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要交到所有作業人員,並嚴格履行簽字手續。

  5、提供的防護設施及施工裝置,應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

  6、對甲方的安全防護設施不得隨意拆除,需拆除的必須書面報甲方批准。

  7、必須使用甲方推薦的安全防護用品、勞動保護用品及安全設施,嚴禁購買假冒偽劣產品;並監督、檢查從業人員是否按規定正確佩戴、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8、執行甲方的職業健康安全制度,為現場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職業安全衛生條件,防止和減少職業危害,加強對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年齡超過55週歲的作業人員。

  9、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應當立即上報甲方並按有關規定組織調查處理。

  10、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善、不服從管理或作業人員違章操作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其責任和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裁定

  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裁定由甲方安全管理部或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任何一方對裁定結果不服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根據分包工程特點約定)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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