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協議書15篇

工程安全協議書15篇

  在當下社會,協議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協議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相關的協議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工程安全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程安全協議書1

  工程合同編號:

  本協議編號:

  為了確保施工現場治安、消防安全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上海市社會治安防範責任條例》以及《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規定》、《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治安保衛工作管理規定》的要求,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甲方:

  乙方:

  1、 1、本協議為 分(發)包《工程合同》的附件,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方委託書 為施工現場治安消防管理人。

  3、乙方營業執照為 工程有限公司,單位法人代表或負責人 ,施工現場治安消防責任人 ,施工現場治安消防管理人 .乙方應當對施工現場的治安消防工作負責。

  4、乙方在簽定本協議的同時應當向甲方所屬單位保衛部門履行下列義務:

  4.1出示本單位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資格和施工現場治安消防管理人的崗位證件。

  4.2交納工程合同價的千分之一為施工現場治安消防安全抵押金。

  4.3如實遞交進場人員名冊以及身份證影印件。

  5、甲方所屬保衛部門將乙方交納的施工現場治安消防抵押金的30%統一用於施工現場治安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以及教育培訓和表彰。

  6、乙方應當積極組織參加千百萬進城務工人員的崗位培訓。

  7、乙方在進場後應當去當地所屬派出所登記辦理有關手續,凡無身份證或來歷不明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嚴防盲流和負案在逃人員混入。

  8、乙方應當遵照《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規定》、《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治安保衛工作管理規定》,管理所屬施工區域和人員。

  8.1乙方應對所轄人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制定治安管理規定,杜絕職工違法犯罪事件的發生;禁止在施工現場、醺酒、打架;宿舍內禁止男女混居;務工人員家屬不準在工地留宿。

  8.2乙方應對所屬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制訂防火措施,並按《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規定》配置消防器材;堅持動用明火審批制度,落實監護措施,嚴禁違章動火;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熱的快等;禁止使用碘鎢燈等大功率燈具烘烤衣物和取暖;嚴禁氧氣瓶與乙炔瓶同置一車或同置一庫;宿舍內不準亂接亂拉電線,不準架設裸導線,不準用銅絲或其他金屬材料替代保險絲;照明燈不準超過60瓦;施工現場不準吸菸。

  8.3乙方應當管理好施工現場的生產和生活資料,嚴禁亂拿亂用不屬於乙方的生產和生活資料。

  8.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任何人員不準將施工區域內的生活資料(即使是屬於乙方的)賣掉,違者做盜竊論處。

  9、乙方應當將本協議的條款及《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規定》、《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治安保衛工作管理規定》的有關內容向所屬人員進行宣傳教育,使其思想重視,自覺遵守。

  10、乙方應當確保施工現場所轄隊伍的穩定。

  11、凡乙方或乙方人員違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根據情節輕重,甲方應當給予直接責任者批評教育,同時給予50-500元的經濟處罰;由此而發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火災事故的甲方應當扣除其交納的治安消防安全抵押金的全部,並照價賠償經濟損失,直至追究責任人和法人代表的刑事責任。

  12、工程結束後,雙方應對本工程治安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總結,甲方可對有功人員進行獎勵。

  13、以上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均按甲方對施工現場具體的治安消防安全要求在"其它"中補充。

  14、其它

  施工現場使用的氧氣瓶。乙炔瓶管理存放按市政二公司規定, 使用時一車一瓶。間隔五米以上。

  15、本協議經雙方單位簽約即日生效,至乙方全部人員、物資退場完畢後終止。

  16、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單位、保衛部門各執兩份,鑑證部門一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 (蓋章) 單位名稱: (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日 期: 日 期:

  公司主管部門: (蓋章)

  負 責 人 : (蓋章)

  日 期 :

工程安全協議書2

  協議編號:

  工程名稱:

  管理單位(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條款

  協議名稱:*

  管理單位(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按照公司《安全生產環境管理控制措施》安全管理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為確保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 主要工程內容:**鉛礦職工住宅小區1組團 工程及臨時設施、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材料及物資上下車、施工機械的操作與維護等。

  1.4 計劃開工日期: 20xx 年 08 月 27 日

  1.5 計劃竣工日期: 工程完工施工人員全部退場

  2.施工單位(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2.1施工安全責任地段(範圍):、整個施工工地;、各種施工物資及材料製作、堆放場地;、施工圍牆外的人行道;施工單位(乙方)保證在這一地段(範圍)內進行施工作業,並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

  2.2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證體系,實行安全逐級負責制,本工程專案施工安全負責人 ,全面負責本工程的施工安全,工程專案現場安全負責人 ,常駐施工現場,負責現場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2.3結合本工程性質和特點,保證安全的安全防範內容為現場施工人員、機械裝置設施安全使用狀況、周邊車輛及行人安全。

  主要安全防範措施是 執行《安全生產法》,建立安全保障體系,設專職安全員,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執行

  安全措施,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施工現場搭設雙排腳手架、圍欄等進行施工隔離防護,材料進出堆放、垃圾清運,保護環境,四口五臨邊防護,工地消防保衛等工作,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4向管理單位(甲方)提供相關的施工計劃安排、方案、現場施工組織機構、現場施工管理人員等資料,以利管理單位(甲方)掌握工程施工情況,全過程監督施工安全。

  2.5切實做好對 通訊、電氣、給排水 等設施裝置的防護,如因施工防護不當造成 通訊電氣、給排水管網 等既有裝置的損壞,須及時恢復到原裝置狀態;造成 通訊電氣、給排水管網 等既有裝置的損壞,須立即通知裝置管理單位,配合裝置管理單位進行修復,並承擔全部修復費用,由於施工防護不當損壞裝置而影響正常生產(工作)、生活或造成事故,負全部責任。

  2.6堅持文明施工,加強施工周邊環境,行人、車輛安全的防護及施工機具、材料的管理,如因施工管理、防護不力和機具、材料工程廢棄物放置、管理不當影響正常生產(工作)、生活或造成事故,負全部責任。

  2.7加強對施工作業人員的人生安全保護和管理,如因管理不善,保護措施執行不力造成人生安全事故,負全部責任。

  2.8因工程施工,需拆除、遷移 通訊電氣、給排水管網 裝置,按規定與裝置管理單位辦理相關手續。

  2.9主動接受管理單位對施工安全的監督和檢查,並對檢查出現的安全問題按要求限期整改。

  2.10其他責任和義務:1、乙方應積極配合管理方切實做好自身安全防護措施及現場安全防護工作,避免責任事故發生。

  2、乙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所造成的人員、裝置、車輛等安全事故將負全部法律責任。

  3、乙方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後乙方負責人應及時組織安排進行救護處理,不得找藉口推諉延誤,事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2.11乙方應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管理,嚴格遵守《雲南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施工期間工地上不得留宿與工程無關的人員。施工人員必須手續齊全,所僱傭的工人必須持有身份證和暫住證,並報一份完整的名單到甲方,再由甲方報轄區派出所備案,以便加強管理。

  2.12施工方應做好施工現場的防火、防盜、防爆和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工地上應按甲方規定懸掛、配置消防器材,嚴禁各類事故的發生,如發生上述事故,一切責任均由施工單位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2.13施工隊應加強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嚴禁閒雜人員和小孩進入施工現場,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事故均由施工單位負全部責任。

  3管理單位的責任和義務

  3.1對本工程施工中涉及 人員、裝置、車輛 安全的施工進行全過程監督。

  3.2因施工造成 通訊、電氣、給排水管網 裝置損壞,應及時組織搶修,盡力減少損失和影響。

  3.3積極、主動做好安全監督、檢查和配合工作,盡力為工程施工提供條件。

  3.4管理方(甲方)在乙方施工期間有權對乙方施工中所造成的安全質量隱患及違章行為進行教育及處罰,視情節危害大小給予100元-5000元不等的罰款。

  4.發生事故時須逐級上報,不得隱瞞。

  5.協議生效與終止

  5.1本協議雙方簽章並報專案部主管負責人批准或核備後生效,工程完工且有關費用清算完畢後即告失效。

  6.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7. 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管理單位:甲方中鐵八局**鉛礦專案部

  代表簽字:

  專案部安質部經辦人: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乙方四川暢陽建築工程限公司(柏繼學施工隊)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協議書3

  甲方: 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為了確保施工安全和工程的順利實施,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 專案概況

  2. 工程名稱:

  3. 施工地點:

  2 甲方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有權要求乙方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進場前的安全教育。

  第二條 有權對乙方安全施工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對乙方採取的安全措施進行審查,確保安全施工。

  第三條 有權按照甲方確定的標準向乙方收取安全風險抵押金,並有權要求乙方與甲方簽訂安全責任狀。

  第四條 有義務向乙方提供與施工有關的、設計方提供的所有資料,並與乙方辦理完整的交接手續。

  第五條 應乙方要求,甲方有義務為乙方確保安全施工提供便利。

  第六條 為確保乙方安全施工,甲方同意根據專案施工難易程度,按雙方測定的 標準支付乙方專門用於安全維護與監管的安全施工費用,專款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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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具體工程內容增加甲方權利和義務)

  3 乙方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應及時向甲方索取與本工程相關設計方提供的所有資料,並做好交接手續。因為施工資料不全危及安全施工的,乙方有權拒絕施工。否則,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條 乙方從事施工作業,應具備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第三條 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建築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和

  的相關規定。

  第四條 對本工程施工安全承擔全部責任。對因施工涉及範圍內的安全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按規定金額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簽定安全責任狀。

  第六條 應確保甲方支付的安全施工費用的合理使用。

  第七條 乙方必須根據安全操作規程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應急預案,並建立日常安全管理記錄、臺帳,明確安全責任人,安全責任人要經過安全知識考試,考試合格方可擔任專職安全員。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要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培訓,杜絕“三違”現象的發生。

  第八條 向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並監督正確佩戴、使用。

  第九條 加強對重大危險源、重點部位的管理,要做到一危險源、一措施、一預案。

  第十條 加強施工區域的現場管理,材料物品堆放有序,安全標誌齊全有效,裝置安全設施齊全有效,實現安全、文明施工。

  第十一條 嚴格執行施工申報審批制度。認真制定施工計劃、施工方案、施工過渡方案和有針對性的安全保證措施,報 . 審查後施工,並嚴格執行,杜絕未經審查施工和超範圍施工。沒有簽訂施工安全協議不準施工。

  第十二條 雨季施工,必須嚴格執行汛期施工的有關規定,保證施工現場排水系統的暢通,必須有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十三條 施工中如需建臨時道路,必須報甲方相關部門批准。乙方在臨時道路危險路段要設安全警示標誌牌,並按規定日期拆除。施工期間要保證臨時道路符合安全標準。

  第十四條 乙方用於本工程施工的機械、工器具等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的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裝置損壞負責。

  第十五條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相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質證書(特種作業證),並隨身攜帶;所有施工人員佩戴安全培訓上崗證。

  第十六條 乙方人員因工作需要在生產場所進行焊接、切割等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行業的標準規定。

  第十七條 在容易造成人身傷害的施工危險區域、危險點設定安全防護設施並懸掛警示牌,夜間設警告燈,並要認真維護,保證防護設施不被損毀。

  第十八條 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設施、裝置;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識;不準亂拉亂接電線,嚴禁將電纜線壓在重物(門、裝置和鋼管等)上;嚴禁從高處拋擲物體。

  第十九條 對地質條件差,危害性較大的施工地點,在採取安全措施後方可施工,確保不安全不施工。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充分注意高空作業安全,配備足以保證人身安全的防護裝置,同時要注意本地區的自然氣象特徵,嚴禁在大風、揚沙天氣和其它惡劣氣候條件下開展高空作業。

  第二十一條 接受甲方代表的監督、檢查,及時整改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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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

  第一條 甲方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應按照收取乙方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的數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條 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甲方有權視乙方違約情形,在收取乙方安全風險抵押金數額內自主決定違約金數額,直至將安全風險抵押金全部衝抵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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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工程保修完畢,乙方人員全部撤離施工現場之日止。

  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安全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 方: 乙 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訂日期:

  填表說明:

  2 本協議屬通用文字,各單位要根據工程性質具體填寫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3 凡涉及審查、移交等問題時,請具體填寫審查、移交的部門、程式、人員。

  4 違約責任應對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做具體約定。

工程安全協議書4

  總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本著公平、互利和誠信、等價、有償的原則,為共同加強對工程建設的組織及管理工作,正確處理責任經濟關係,分清職責,圓滿地完成施工任務,經雙方一致協商,特制定本合同條款,雙方嚴格履行。

  一、工程名稱:

  哈爾濱職業技術學院圖書館工程

  二、工程地點:

  哈平路217號

  三、分包工程專案及名稱:

  安全技術要求:教育工人在哈爾濱職業技術學院內要遵守校區內的各項的規章制度。不準在校區內亂竄擾亂學生的學習生活等,治安問題由乙方負責。在校區內不準酒後作業。操作前應檢查有無不安全因素後方可進行施工。

  按定額結算,轉賬支付,按形象進度結算撥款(人工費包括管理人員工資、勞動保護、因患病或非因工傷、因工傷發生的一切費用)。

  四、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1、總包單位對施工現場安全負總責,對現場的施工組織和安全生產統一管理和全面負責,監督檢查分包單位的施工現場活動。

  2、總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從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費用。

  3、分包單位要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遵守總包單位的相關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等,對不服從管理導致的生產安全事故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4、總包單位負責人對分包方的施工過程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進行監控,對進入現場的作業人員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5、分包方隊伍進場後要經過總包方的安全教育培訓。

  6、分包方使用總包方的安全防護設施裝置應辦理交接驗收記錄,有義務保護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7、總包方應向分包方提供合格的安全防護材料、裝置、工具及生活設施,提供合格的機械裝置、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品。

  8、分包單位要設定安全生產組織機構,設專職安全人員對生產安全進行負責,對施工現場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

  9、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對分包合同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對工程發生的安全責任以及違約責任承擔民事責任,發生意見不一致時,可協商解決。

  10、分包單位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責任狀的內容規定。

  11、分包單位按文明施工標準進行施工,工完場清。

  12、甲方給乙方提供施工現場配合人員,確保機械工、電工等特種作業人員配合工作,費用乙方負擔。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裝置設施等裝置工具和操作人員,由乙方驗收後管理使用。

  13、分包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14、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①分包方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②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方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總包方的專案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總包方透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採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裝置、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總包方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③分包方要積極配合總包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分包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分包方承擔;

  ④如果發生傷亡事故,由分包方負責承擔造成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5、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1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範制度:

  ①分包方要對分包工程範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②分包方必須採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並保證建築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③分包方的專業分包商和他在現場僱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於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④施工現場內,分包方必須按總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裝置;

  ⑤總包方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分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釋出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僱傭於現場,除非事先有總包方的書面同意;

  ⑥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⑦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總包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五、工材料及機具供應

  1、甲方供應的安全防護器具和材料有合格證,乙方應按實際需要領取,超出部分乙方負擔。

  2、乙方直接採購用於安全生產的材料應有合格證,必須經甲方驗收後方可使用。

  3、甲方供給的起重裝置、攪拌機、鋼筋切斷機、砂漿機、木工工具等和使用的一般的工具必須有合格證,安全裝置齊全,經檢驗後方可使用。

  4、乙方自備的其它工具應完好合格。

  5、乙方借用甲方的工具用後即還,如果損壞或丟失,乙方賠償損失費用。

  六、消防保衛工作要求:

  1、分包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哈市政府、哈航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分包方應嚴格按總包方消防保衛制度以及總包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並接受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對總包方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分包方應在總包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總包方的要求,總包方有權按規定對分包方進行經濟處罰;

  2、分包方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安全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

  3、凡由於分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範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後處理均由分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總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總包方可對其處罰。

  七、乙方在施工前和施工中應負責事宜:

  1、在未進入施工現場前,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向甲方交出跨省施工介紹信,鄉政府以上介紹信,營業執照,施工資格證書,辦理跨地區通知書及臨時許可證,提出施工人員名冊。

  2、乙方組織的勞動力必須是年滿18週歲的公民,適應施工生產的需要,且身體健康、技術較好、無劣跡。

  3、教育施工人員遵紀守法,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的操作規程、質量、文明施工等措施,愛護國家財產,服從管理,完成任務。

  4、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後不準任意增減調動,確因工程量增減或變更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後方可調動。乙方在施工中增減人員必須事先通知甲方,並及時填寫增補人員名單。

  八、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透過協商解決或申請哈爾濱市平房區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哈市人民法院起訴。

  九、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按施工建築面積及總包單位確定的目標為準。

  十、有效期

  自__年__月__日生效

  甲方

  乙方

  __年__月__日

工程安全協議書5

  建設(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總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__________________施工改造及裝飾工程的順利完成,依據國家、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貫徹消防“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乙方須認真執行北京市消防條例和政府關於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84號令__________________年)第四條規定:“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甲、乙雙方應共同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乙方要組建安全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工作。

  2、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三日內,必須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經公安消防機構核發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許可證後,方可繼續進行施工。

  3、乙方須在三日內到北京市消防局領取並如實填寫《北京市建築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審批表》、《北京市建築工程現場消防安全稽核備案表》,並將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衛方案及現場治安措施方案一併報市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批。

  4、乙方對進駐施工現場人員須進行嚴格審查,並負全部責任,做好對施工人員的法律、法規、及消防安全教育,嚴格遵守甲方及長城飯店的各項安全規定。

  5、乙方與各分包及班組應簽訂安全協議書,專業施工隊應與每個進場的工人簽訂安全協議。施工現場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乙方應組成現場安全保衛組,制定施工現場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並張貼在施工現場,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甲方負責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的監督檢查。

  6、施工單位每天收工後,乙方須留有一定的保安人員,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因乙方安全檢查員不到位,經甲方查出,將對乙方進行人民幣100元罰款。

  7、施工現場由乙方負責配備abc乾粉滅火器及其它消防器材設施,乙方防火負責人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和器材使用的培訓。長城飯店保衛部可協助,做到未經安全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違者甲方將對乙方負責人處以人民幣100元罰款。

  8、施工前,乙方應對進場施工人員辦理施工出入證,施工人員佩帶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尤其對特殊工種應嚴格把關。

  9、施工單位使用的電氣焊裝置須甲方及長城飯店專業人員檢查認可後,方可投入使用。

  10、施工期間嚴格管理明火作業。動火前,由長城飯店現場消防管理人員辦理“動火證”,長城飯店消防專職人員和乙方保安人員到現場檢視後,方可動用明火。動火人必須先清理現場可燃物和易燃物並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設看火人,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水桶。嚴禁非焊工操作。違者甲方或長城飯店保衛部將根據實際情況對乙方進行罰款或其它處理。

  11、施工中必須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設專人負責,建立領用制度,妥為保管,嚴禁亂扔、亂放,本著當日用多少,取多少的原則,嚴禁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儲存及交叉作業。

  12、施工單位的工程用料,須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物料進出飯店要有嚴格手續,主動接受保安人員的查驗,施工現場所用材料、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組織力量進行看管,如有丟失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13、甲方認為施工現場存在重大隱患,有權責令停工整改,停工期間所造成損失及工程進度滯後,由乙方自己負責和承擔。

  14、施工單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按操作規程文明進行施工,施工中發生的傷害事故,均由施工單位自負。

  15、施工單位在施工期間,因不遵守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甲方將追究當事人和乙方負責人的責任,並由乙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重大事故應報有關部門處理。

  16、施工中,乙方施工人員損壞消防設施、裝置,應照價賠償。其賠償物品與飯店現裝置型號、功能一致;故意損壞者,除賠償物品外,還要處以罰款。

  17、施工中需改動消防報警裝置及消防水系統時,應提前一天向長城飯店保衛部申報,不得擅自移動,違者對乙方施工單位處以200元罰款。

  18、明確施工現場若干規定如下:

  18.1全部工作人員應佩戴出入證(胸卡),無證者不得入場。

  18.2進入現場應戴安全帽,無帽者不得入場,入場後不戴安全帽者罰人民幣100元。

  18.3施工現場嚴禁吸菸,甲、乙雙方負責檢查。違者第一次罰人民幣100元,第二次罰人民幣300元,第三次罰人民幣500元並逐出場。如發現某專業隊施工現場地面有菸頭,雙方檢查人員均有權對該專業隊進行十至五十元的罰款。

  18.4場地內嚴禁大小便,違者第一次罰人民幣100元,第二次罰人民幣300元,第三次罰人民幣500元並逐出場。

  18.5現場嚴禁打鬧、鬥毆、喝酒,違者罰人民幣100元。

  18.6現場除管理人員外不得使用手機,違者罰人民幣50元。

  18.7施工單位所需要的臨時電源、水,須經乙方工程部提出書面申請,並報長城飯店保衛部備案;由乙方工程部電工指定配電盤,電源線須用雙護套線接通使用;未經乙方許可私自拉臨時線路,私接電源,甲方及長城飯店保衛部將對當事人進行100元的罰款,對施工負責人進行200元的罰款。如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18.8現場不得使用未准許使用的工具,如須使用火藥槍(射釘槍)高壓槍、釘水栓,切割機等,乙方須提前一日申請,許可後方可使用。違者罰人民幣100元。

  18.9乙方特殊工種需持證上崗,如須進行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應提前取得長城飯店動火證,配備看火人員、消防器材後方可進場規範作業,違者罰人民幣300元,第二次罰人民幣1000元,第三次罰人民幣5000元並沒收裝置工具。

  18.10施工現場廢棄物乙方應按指定地點存放並及時清走,違者將進行200元的處罰。

  19、乙方在施工全過程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北京市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相關政策、法規與規定,認真貫徹執行《建築施工安全技術規範》、《北京市建築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堅持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時”,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真正做到預防為主,杜患未然。

  20、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北京市《建設工程監理規程》和相關的規定,在今後施工全過程,按照施工監理程式開展工作,認真對待甲方(監理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對監理通知及會議紀要所提問題及時整改、消項,切實做到各項工作(含安全工作)的預控和過程控制。

  21、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持一份。

  甲方單位(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單位(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工程安全協議書6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一、基本內容

  為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內容,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並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協議。

  1、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規範化管理,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傳等各類安全活動,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方案。

  2、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3、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並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任意拉線接電。

  4、施工機械進場須經過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的方能使用,並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禁止無證人員操作。

  5、施工單位應當做好施工現場安全保衛工作,採取必要的防盜措施,在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

  6、施工現場發生的工程建設重大事故的處理,依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同時我方給予20萬元的經濟處罰並清退出場。

  二、甲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立刻撤走施工場內乙方施工隊伍中的違章操作人員。

  2、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建設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和監理單位安全負責人有權要求施工單位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需整改費用從工程款中三倍扣除,同時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

  3、違反安全生產、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規定的行為,建設單位依據相關規定有權對施工方進行經濟處罰。

  三、乙方責任與義務

  1、施工單位必須尊重並且服從建設單位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2、施工單位應在合同簽約後15天內,呈送安全管理防範方案,詳述將要採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報建設單位批准。但此批准並不減輕施工方的安全責任。

  3、施工單位必須執行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週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制度,並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施工單位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按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並且嚴格貫徹實施。

  5、施工單位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確保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建立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制度。

  6、施工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安全防範制度,採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並保證建設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7、施工單位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裝置,機械效能應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中小型機械裝置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後依次報監理單位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大型機械裝置和大型防護設施,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監理單位,並接受專職部門的專業驗收。

  8、施工單位必須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

  9、施工單位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10、施工單位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施工單位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責任和損失均由施工單位負責。

  11、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施工單位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施工方積極組織搶救工作,採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裝置、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

  12、施工單位要積極配合建設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施工方隱瞞不報、作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的,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施工方承擔。

  13、施工單位必須承擔因為施工單位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4、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建設單位協助施工單位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施工方人員的,施工單位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後工作。

  四、罰則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個人,罰款1000元,情況嚴重(或屢教不改)的,罰款3000元,或清退出場,觸犯刑律的,送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不按規定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2.攀登、跨越各種欄、網、架、牆、乘坐非載人提升裝置上下,從上拋擲物料、垃圾;

  3.無證進行特種作業;

  4.擅自改變安全技術方案,拆改、移動或故意損壞安全設施,安全標誌;

  5.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擅自動用電器裝置的;

  6.擅自帶未滿16歲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7.宿舍區亂倒垃圾、亂潑髒、廢水的、亂扔菸頭、亂倒剩飯剩菜;

  8.不服從管理,拒絕安全管理檢查人員指導,威脅、漫罵、侮辱、毆打管理人員的;

  9.違章行為造成隱患、險情、未遂事故、事故或傷害他人,違反操作規程作業的,不配合管理人員對事故、案件進行調查處理的;

  10.拆改、移動防護設施後,不按要求恢復,也不採取彌補措施的;

  11.在木工房、食堂、倉庫、配電房、樓層、外架及其它易燃易爆部位抽菸或未批准使用明火的;

  12.偷盜現場的物資、裝置、零星配件的。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班組(隊)(班隊長)罰款20xx元,情節嚴重的,罰款5000元,情節特別惡劣的,應清退出場,觸犯刑律的,應將責任人送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造成損失的,應按實賠償;

  1.不按規定做班前安全教育、交底活動的,每月不按時組織安全講評活動的(以當時檢查資料為憑據);

  3.領導不在現場領導本工種工作、碰到緊急情況不及時趕到現場及高危作業時未到場監督的;

  4.違章指揮行為造成隱患、險情、未遂事故或傷害他人的.;

  5.不對本班組從事高空、懸空、人工挖孔作業的人員或其它從事特殊工種人員進行身體檢查的(以資料為依據);

  6.未及時做到工完料清的;

  7.隨意亂倒建築垃圾的;

  8.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9.發生緊急情況未能及時排除、制止或報告的;

  10.發生工傷事故未能及時搶救人員及保護現場的。

  其他情形:

  1、施工單位必須執行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施工現場因安全生產不達標而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施工方承擔。

  2、施工單位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非施工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3、施工單位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和當地政府、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以及建設單位對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並接受各方的安全檢查。對建設單位及其他相關部門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施工方應在指定的期限內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建設單位有權對施工方進行5萬元的經濟處罰,該款直接從工程款中扣除。

  4、因施工單位管理以及自身防範措施不到位或施工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後處理均由施工方獨自承擔,因此給建設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施工方負責全額賠償。

  本協議為施工合同補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與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

  甲方:__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安全協議書7

  發包單位(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為確保拆除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裝置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明確發、承包方安全責任,確保施工安全,保證員工和其他所有職工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預防發生各類施工安全事故,經雙方協商,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

  工程專案名稱:金力公司原水泥粉磨車間拆除工程

  工程地址:金力公司廠區

  工程範圍:源水泥粉磨車間拆除

  協議期限:至本工程完工

  本協議與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發包方的安全責任:工程專案發包前,發包方必須對承包方資質和條件進行審查,合格後方可進行工程施工。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其符合且具備下列條件:持有有相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託書。相關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及持證符合安全生產要求。配備的機械、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滿足安全生產需要。應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齊全。保括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等制度。具有兩級機構的承包單位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配有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者設有兼專職安全員。在有危險性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開工前發包方必須對承包方專案負責人等,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及文明施工交底,應有完整的交底資料和交底記錄,並經雙方交底人員簽字。並要求承包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確“三措”(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經發包方工程專案主管機構、技術和安全部門審查合格後方可施工。

  一、發包方安全責任:不定期檢查承包方施工現場,對承包方人員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併發出有存底聯的書面整改通知書;對嚴整違章的行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所有發包工程在竣工移交前,必須按標準逐項嚴格驗收合格。圖紙資料、試驗報告、現場測試資料和試驗專案不全,不得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準投入使用。

  二、承包方的安全責任:

  1、承包方對所承擔的施工專案,必須制訂施工方案,並結合工程實際制定好保證安全的“三大措施” (組織、技術、安全措施),經發包方工程專案主管部門、技術、安全審查合格後監督實施。

  2、承包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遵守國家、行業及公司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規定。遵守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3、工程開工前,承包方必須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規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現場施工。需調換工種、增補或調動人員者,在上崗前均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規考試,並報給發包方安全部門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證》。

  4、承包方工作人員必須無妨礙工作的病症,否則不得參與工作。凡已登記的工程施工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

  5、工程開工前,必須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讓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6、承包方進行特殊作業、危險作業的專案施工時,必須事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從事電氣上的工作,一切施工活動都要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或工作票),並派員監督。

  7、承包方應自覺接受發包方安全部門的監督和指導。對發包方安監部門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施工中一旦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發包方安全監察部門。

  8、承包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並保證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9、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並不超過檢驗週期。 承包方施工人員應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經落實整改後方準繼續施工。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裝置及工用具等均應符合施工要求。對施工現場管網每天開工前須派專人進行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欄、安全標誌牌、警告牌和接地線等承包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10、承包方承建的專案,禁止再行轉包,非主體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須報發包方工程專案主管部門、安全部門批准。發包方必須對承包方進行安全管理與監督。

  11、承包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12、承包方應對工作地段採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工作班人員狀態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責任負責;如因承包方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承包方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三、承包方必須嚴格控制工程專案的施工範圍。

  四、承包方施工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發包方安全部門有權予以糾正制止,有權通知承包方並給予經濟處罰,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

  五、因承包方責任造成的發包方安全事故,由發包方按事故調查規程處理,承包方安全部門參與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築施工企業負責”,因承包方的責任造成的人身傷亡、裝置損壞事故及其造成的經濟損失,一切責任由承包方承擔,並通知有關政府部門調查處理、統計上報。

  發包單位(章): 承包單位(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委託代理人 : 法人委託代理人: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責任書一式肆份,由發包方、承包方各執兩份。

工程安全協議書8

  甲方:

  乙方:

  為保證施工安全,切實保護施工人員生命和身體健康,甲乙雙方特訂立此安全協議書。(本協議作為主合同的附件,與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遵守。

  (1)高處作業必須帶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嚴禁穿拖鞋、酒後上班,嚴禁高處向下扔物品;嚴禁在吊籃上嬉戲、打鬧、聊天、吸菸,使用時籃上不得多於兩人。

  (2)正常施工時吊籃的限載重量不得大於額定載荷的80%,並應使載荷籃內儘量保持均勻;吊籃每次升空前必須對關鍵部位進行檢查,可靠後方可升空執行;患心臟病、高血壓、精神病、癲癇病等不適合高處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

  (3)吊籃執行中操作人員應經常注意各機件的執行情況,如發現提升發熱、噪音異常、鋼絲繩斷絲、安全檢查鎖失效、兩提升機升降速度不勻、限位開關及操作開關失靈不正當情況時,應及時檢修或停止使用。

  (4)吊籃不在工作時,必須將吊籃停在穩妥可靠的位置,並不能壓在電纜和鋼絲繩上,關掉電源,如遇雨天要對電機及電器部位進行遮蓋,以防漏電。

  (5)在施工中,乙方必須做到安全生產,一旦發生事故全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6)以上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後自行廢除。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協議書9

  甲方:xx縣xx學校

  乙方:xx

  為強化安全意識,確保施工順利,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的原則,積極提高工人“自防、自治、自衛”能力,實現安全無事故目標,現結合工程實際情況,經雙方商定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 在施工過程中,甲方隨時開展安全檢查,並對施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限期要求乙方整改完畢。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年齡在18週歲以上至50週歲以下的健康勞動者,並對其進行安全入場教育和安全知識考試。

  3.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4. 乙方按照有關規程、規範、標準和甲方安全技術交底進行操作,不得違章作業和野蠻施工。

  5. 乙方應保證其工人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

  6. 乙方應保持施工期間安全事故為零的記錄,並承擔因自身原因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的全部經濟與法律責任。

  7. 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起至工程結束時有效。

  8.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簽字):

  20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協議書10

  甲方:XX鄉人民政府

  乙方:XXX

  為全面提高XX鄉集鎮供水工程管理水平,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安全為目標,保證集鎮單位和群眾生產、生活供水,促進工程的良性執行。本著互惠互利、誠信合作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甲方將XX鄉集鎮供水工程全權承包給乙方經營,並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二、工程管理範圍

  乙方負責XX集鎮供水整個工程管理,從水源水質、攔水堰、過濾池、水管高位水池,供水管網及安山村所有用水戶和應急水源的日常維修、維護和管理。

  三、經營方式

  乙方承包期間,每年向甲方繳納萬元的管理費(分兩次交清),剩餘水費作為管水員的工資和購買維修材料,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主經營、自主用工,甲方不得干預。

  四、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年,即從20xx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實施承包期限自甲方移交之日起算。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監督檢查乙方的供水情況,收取水費時必須嚴格,按照生活用水元/立方米收取,商業用水元/立方米收取,不得擅自變更水價。

  2、當乙方與用水戶發生管理糾紛,甲方應居中調解。

  3、當維修費和材料費小於20xx元(包括20xx元),乙方自行解決,當大於20xx元時,超出20xx元部分甲方用管理費支付。

  4、新增用水戶提出用水申請時,鄉政府應及時批准並收取150元的入網費用,通知乙方安裝(安裝費與用水戶協商),用水

  戶必須安裝水錶並註冊,嚴禁無表用水。(主管外發生相應費用,由新增用水戶自行承擔。)

  5、集鎮自來水收費實行每季度一次,並保證每次徵收水費必須達95%以上,返回率25%(包含清理水池每兩個月一次的費用)。對不繳納水費的使用者,2日內提供名單給鄉水利站或鄉人民政府,甲方有權對未按時繳納水費使用者進行停止供水。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管理期間必須注意安全,否則發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2、除因工程施工、設施檢修、枯水期以及無法抗拒的自然因素外,供水單位應24小時提供不間斷水源,不得無故停水。除枯水期及無法抗拒的因素停水需啟動應急水源,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3、在正常供水情況下,因工程施工、設施檢修等原因確需臨時停止供水時,應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因發生災害或緊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使用者時,應在搶修的同時通知使用者,並儘快恢復用水。

  4、實行按季度抄表收費制度,每年收取水費4次,由於用水戶原因不能抄見水錶的,共供水單位可根據該使用者前3個月的最高用水量估算本季度用水量。若遇水錶故障時,供水單位可根據使用者前三個月的平均用水量計收水費。無故不繳納水費的,乙方有權停止供水。

  5、用水戶正常理由連續三個月停止用水的,乙方可拆除水錶,並對其進行銷戶處理,使用者要求復裝的,按新入網使用者辦理入網手續。

  6、乙方須保證制水消毒機的正常執行,供水池每兩個月清洗一次、消毒兩次,並定期檢查水源水質,保證供水安全,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

  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協議約定,任何一方違約的,均應向對方承擔2萬元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的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守約方的損失。一方違約的,守約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或終止本協議書的履行。

  八、其他

  1、協議期滿後,甲方如需要新對外發包經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經營權。

  2、協議期滿或解除後,整個供水工程管理權由甲方收回,乙方添置的裝置,歸乙方所有

  3、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條款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效力。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負責人:管理負責人: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安全協議書11

  ***E塊二期專案部 (以下簡稱甲方)

  油 漆 班組 (以下簡稱乙方)

  按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上海市安全監督站的有關安全生產檔案精神要求,為杜絕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現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訂以下條款:

  1、工地負責人和各管理人員必須對本工地的安全生產進行全面管理,同時要進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根據工程進度,不斷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全體員工做到心中有底,預防為主。

  2、甲方應給職工創造良好的安全設施,從施工用電、腳手架、機械設施、臨邊、洞口等都必須要有安全防護措施,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

  3、乙方有違章操作、不戴好安全帽、違反規章制度等,經指出後仍不改的,甲方有權對其處罰,直至辭退,違者按專案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4、乙方應遵守工地的各項規章制度,穿好工作服,穿軟底鞋進行施工操作。嚴禁穿拖鞋、背心上班,工作前禁止喝酒,工作中嚴禁打鬧和開玩笑,違者按專案部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5、乙方應服從工地領導的安排。但在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情況下,甲方如強令乙方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操作,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6、乙方在操作前必須對自身的安全保護設施進行檢查。符合要求才可進行施工,不符合的要向上級彙報,不得冒險作業。

  7、特殊工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非操作人員不得玩弄機械裝置,違者按專案部相關規定處罰。

  8、嚴禁用電爐取暖、做飯,不得私自亂接電線,違者罰款100-300元。

  以上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名後合同生效。

  甲方(蓋章):***E塊二期專案部 乙方:油漆班組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協議書12

  甲方 (發包方):重慶XX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承包方):

  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工程(合同號: )的施工。為明確雙方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責任,防止生產安全事故,保證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人身安全與健康,保持良好的施工作業環境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重慶市安全生產條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安全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對乙方的安全施工負有監督和指導的責任,對乙方的生產工作、文明施工進行統一協調、管理。

  第二條 在分包工程開工前甲方應對乙方的安全資質和條件進行嚴格審查。

  第三條 乙方必須提供以下安全資質供甲方審查:

  1、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原件;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人代表授權委託書);

  3、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施工合格證書,施工簡歷和近兩年安全施工記錄;

  4、安全施工的技術素質(包括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及特殊作業人員取證情況;

  5、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含起重機械安全準用證)、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滿足安全施工需要;

  6、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組織機構及其人員配備;

  7、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四條 甲方的責任:

  1、在分包工程開工前,應向乙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2、工程開工前,應組織乙方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考試並監督、審查乙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訓的情況。

  甲方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國家、地方、行業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制度、標準;本企業職業安全健康環境體系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工程專案安全狀況;安全防護知識;典型事故案例等。

  3、監督乙方定期組織員工體檢。對體檢不合格或患有職業禁忌症者,以及老、弱、殘者,未成年者有權清退。

  4、安監部門有權要求乙方參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活動和安全工作例會。

  5、對特殊作業、危險作業等的施工專案,例如,在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等容易引起人員傷害和裝置事故的場所作業,甲方應事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措施,經甲方審查合格後監督實施。

  6、落實合同中規定由甲方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文明施工等其他事宜。

  第五條 乙方的責任

  1、建立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組織機構,專(兼)職安全員的配備必須符合國家、行業、地方的有關規定(30人以上的必須配有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的應有兼職安全員)。提供給甲方的資料和證件應與工程施工實際情況相符,在施工過程中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變更。

  2、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電力工作規程、規定,遵守甲方職業安全健康、環境管理要求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相關規定與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監督和指導,並定期向甲方彙報工作。

  3、按照業主、監理和甲方的要求,編制適合本工程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

  4、新進場員工必須到甲方人事管理部門、安監部門等辦理相關手續,經甲方組織的安全教育考試合格,領取工作卡後方可進場作業。

  5、進場前組織員工進行體檢,並將體檢合格證明報甲方備案,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凡已註冊的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

  6、工程開工前,組織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考試

  主要內容:本工地施工特點及狀況;工種專業安全技術要求;主要危險、危害作業場所的安全要求和環境衛生、文明施工要求;作業環境、危險源的控制措施及個人安全防護要求等。

  7、開工前必須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的要求,確保施工安全。

  8、從事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9、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必備的安全防護用品和用具、完善作業區域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10、參加甲方組織的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檢查和安全活動。完善班組建設,做好每天站班會的"三交"、"三

  裝飾公司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協議書提要:甲方對乙方的安全施工負有監督和指導的責任,對乙方的生產工作、文明施工進行統一協調、管理

  查"("交任務、交技術、交安全";"查衣著、查精神狀態、查安全防護用品" )和每週的班組安全活動。

  11、對所承擔的施工專案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或方案,經甲方施工技術、安監等部門審查合格後執行,並作為承包合同的附件。

  12、對本作業區域內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環境衛生、成品保護措施執行情況以及生活衛生的管理負責進行監督、檢查、糾正和整改。

  13、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必須立即組織搶救,採取有效措施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報告甲方。

  14、所有施工人員的工傷保險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預留乙方施工管理費的30%或承包合同價款的5%(或2-5萬元)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工程結束後由甲方安監部門在工程結算單簽字,扣除經濟處罰後返還乙方。

  第七條 甲方安監部門發現乙方在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隱患、不文明施工及習慣性違章行為有權制止和處罰;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作業有權責令停止作業並進行整改。

  違章處罰按照國家、地方、行業的有關規定和甲方有關管理制度執行。

  第八條 凡由乙方責任導致的人身傷亡事故、機械裝置(設施)損壞事故,其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發生人身死亡事故,扣除預留保證金100%;發生人身重傷事故,扣除預留保證金50%。

  第九條 對不服從甲方安監部門管理或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事故多發的承包單位,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與乙方所簽訂的合同並限期退出。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甲方有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停工整頓或終止施工的權利,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甲方違反本協議也應承擔相應的處罰。

  第十一條 爭議處理

  1、雙方在履約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若存在爭議及未盡事宜,由雙方本著"平等"原則協商解決。

  2、雙方經協商,仍未達成一致;可由有關部門協調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協議作為本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與施工合同具備同樣的法律效力。本協議的有效期與施工承包合同相同。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專案部、公司工程部、檔案部門各一份),乙方一份。協議經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或專案負責人簽字:法人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字時間: 簽字時間:

  簽字時間:

工程安全協議書13

x

  甲方:XXX

  乙方:XXX

  經協商,雙方在已經簽訂的工程分包合同框架範圍內,另簽訂本 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以明確雙方安全生產責任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建築法》、《勞動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一系列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JGJ59—99《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等一系列標準、規程、規範。

  第二條雙方共同遵守中建總公司、中建三局、中建三局三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貫徹執行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管理體系要求為:全員參與、遵紀守法、服務顧客、工程創優、防治汙染、節能降耗、關愛員工生命、安全文明施工、持續改進、杜絕安全事故)。

  第三條甲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施工生產安全進行監督、管理、檢查。

  2、定期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標準規範、規章制度的教育,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3、安排乙方施工生產任務的同時,對按照規定程式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書面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由甲方統一控制收支。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約定提供安全防護設施。

  5、有權制止乙方的違章作業,對重大違章行為有權責令其整改、停工整頓和經濟處罰。

  6、有權對安全素質差、不服從安全生產指揮的施工人員責令其限期退場。

  7、按照規定要求對乙方採購的材料和自帶(含租賃)施工機具、裝置勞動防護用品進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有權拒絕乙方不合格產品進場(已經進場的,限期退場)。

  8、如果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拒不整改或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甲方有權終止分包工程合同責令乙方限期退場。乙方的安全生產條件被評價為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限期退場。

  9、按照規定要求為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10、按照管理要求收取3000元安全保證金,施工過程中未發生重傷以上安全事故,工程完工後,退還所交安全保證金。

  第四條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按照規定要求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並報甲方備案。根據法律法規要求和自身特點,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按照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作業人員50人以下的,設1名專職安全員;50人-200人的,設2 名專職安全員;200人以上的,應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配,並不少於總人數的5‰。作業班組設兼職安全巡查員,對本班組的作業場所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且素質符合規定要求,名單報甲方備案。

  3、負責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和取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4、按照甲方要求對施工班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記錄報甲方備案),合理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均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

  5、對本單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三級教育,組織班組開展安全教育、學習、宣傳、檢查、整改等活動。

  6、不違章指揮或強令工人冒險作業,不強迫工人超時間、 超負荷作業。對甲方提供的安全設施不能保證安全施工時,及時提出整改要求並可以拒絕施工和拒絕甲方違章指揮。

  7、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約定提供安全防護設施,確保採購、 發放和使用的勞動防護用品符合規定要求。

  8、為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9、不得使用(含租賃)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機具和裝置。

  10、按照管理要求收取3000元安全保證金,施工過程中未發生重傷以上安全事故,工程完工後,退還所交安全保證金。

  第五條事故調查處理

  1、發生因工重傷或死亡事故,由甲方牽頭,甲乙雙方參加,按照規定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調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2、甲方違章指揮、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護設施、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組織施工,造成傷亡事故的,根據事故調查結果承擔相應後果和責任。

  3、乙方不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違章作業、冒險進入施工禁區及損壞安全防護設施、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組織施工,造成傷亡事故的,承擔相應後果和責任。

  4、由於甲方主要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經濟賠償。由於乙方主要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甲乙雙方安全生產管理備案資料

  1、工程安全管理網路圖 注:甲方安裝分公司安全管理網路圖見專案部網路圖

  2、甲乙雙方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第一責任人、安全管理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名單

  甲方:XXXXXXX

  乙方:XXXXXXX

  3、工程專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參照:《安裝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第七條 其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XXX

  乙方代表(簽字):XXX

  簽約時間:20xx年X月XX日

  簽約地點:武漢關山一路552號

工程安全協議書14

  工程移交方:(簡稱甲方)工程接受方:(簡稱乙方)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經參建單位共同努力,於年月竣工,並透過竣工驗收,工程質量合格。根據水利部《關於加強村鎮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見》、陝西省發改委《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和執行管理工作的通知》、陝西省水利廳《陝西省村鎮供水工程執行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為強化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後管理,落實建後管理責任,確保工程長期發揮效益,經甲乙雙方協商,就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移交達成如下協議: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設計供水規模m/d,於年月日動工,年月日透過竣工驗收,工程總投資萬元,甲方現將工程移交給乙方使用和管護。

  一、移交工程主要有:

  二、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將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全部移交給接交方。

  2、監督指導移交後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經營和執行管理。

  三、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接受甲方所移交工程。

  2、明確管護機構和人員,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制度,落實各項管護3

  措施和責任。

  3、強化水質管理、規範加藥制水,確保水質達標。

  4、定期進行設施、裝置檢查與維護,確保工程正常執行。

  5、按規定合理確定水價,嚴格執行計量收費制度,與用水戶簽訂供水協議,按協議規定供水。

  6、加強供水宣傳,提升服務質量,按規定實行“公示”制度,確保工程長期發揮效益。

  四、違約責任

  工程移交後,乙方應嚴格按照協議書要求及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執行管理的法律和規章制度等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和義務。如因工程管理不到位造成水質不合格、工程設施損壞或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監交方一份,一份報縣水務局備案。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六、此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監交方:(鄉鎮政府)

  年月日

工程安全協議書15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工程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6、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裝置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9、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影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裝置使用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3、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4、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三、安全用電

  1、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裝置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2、保證B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裝置、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裝置帶病執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3、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4、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的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於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5、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操作證影印件和培訓記錄。

  四、機電裝置使用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機械裝置相關的技術檔案和出廠說明書,還必須提供具有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單位出具的安全技術檢測證明,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2、起重機械裝置的安裝和拆卸必須由有資格的單位和專業人員進行,並應有專人定期進行維修和保養,對達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復的機械裝置,必須即停用,撤離施工現場。

  五、人員安全

  1、參加施工作業的一切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必須佩帶工作證(卡)並戴好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在作業中嚴格遵守本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安全上崗,不違章作業,不擅離工作崗位,不亂串工作崗位,嚴禁酒後作業,並按規定穿衣著鞋,正確使用、保管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2、必須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掛設點必須安全、可靠。

  六、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處罰辦法

  1、對嚴重違規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能造成損失和影響的,處予罰款500元,造成損失或影響的,除承擔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及責任外,處予罰款1000元~5000元。

  2、進入施工現場乙方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 未佩帶安全帽進入現場罰款10元。

  3、不允許施工人員酒後作業 酒後進入現場罰款100元。

  4、高空作業不繫安全帶罰款500元。

  5、非專業操作人員嚴禁使用各種機械裝置,違反罰款100元~1000元。

  6、施工現場嚴禁打架鬥毆、聚眾賭博,違反罰款100元。

  7、罰款發生後,在下一次撥付工程款時,全額扣除。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儲存一份。

  本協議與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時效相同。簽定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施工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代表人:專案負責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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