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工程分包安全協議書四篇
實用的工程分包安全協議書四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那麼協議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程分包安全協議書4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分包安全協議書 篇1
總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健康安全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程》、《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質量評估標準》和天津市建委關於建築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內容(範圍):
分包方式:
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安全生產:
1、分包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託書,分包與其資質相符在授權書範圍內的工程的經濟組織。
2、分包方必須熟悉並能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程》、《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質量評估標準》和天津市建委關於建築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以及其它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和各項管理規定,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3、分包方必須學習、掌握、並執行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
5、分包方必須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專案經理、分包工程的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持證上崗制度。
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檢查整改制度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7、分包方必須接受總包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8、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設施、裝置驗收和檢查制度。
9、分包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裝置,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效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並能正確佩戴和使用。
11、分包方必須執行“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向總包方及有關部門報告,不準隱瞞不報,並全力搶救傷員,保護好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裝置、設施時,要做記錄或拍照,不準破壞事故現場。分包方必須積極配合總包方及總包方上級部門、當地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察,不得提供偽證。
12、分包方必須承擔因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3、分包方有權拒絕總包方的違章指揮。
14、分包方發生人員傷亡時,不管事故的責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須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當總包方對事故發生負有一定管理責任時,總包方應積極協助分包方作好善後處理工作。
15、總包方對分包方提出的隱患和問題,分包方應在三日內按照“三定”原則進行整改,如不按期整改或拖延不改,甚至在此期間發生了安全事故,一切經濟損失和責任由分包方承擔。
16、總包方有權監督、糾正分包方人員的違章、違規、違紀行為,對不服從管理的有權令其停止作業。
17、總包方有權審查分包方的安全資質和進場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情況。
18、分包方所使用的務工人員必須是經當地建委註冊、備案、各種證件齊全、審查合格的人員。作業人員作業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考核合格的合法務工人員。分包方不準私招亂僱和使用殘疾、呆傻、未成年人員進入現場進行作業。如違反所發生的一切後果由分包方全部承擔。
19、分包方進場後要及時的與總包方簽定安全生產協議書、消防協議書、臨時用電協議書、環保協議書,並出具分包方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職工花名冊以及其他有關手續報總包方備案。
20、分包方人員只允許在分包工程施工範圍內進行作業,不準超出承包範圍,分包方人員在現場、上下結構行走時不走指定安全通道或樓梯,違反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私拆亂改各種安全防護設施,隨意動用觸控各種電器、機械裝置,誤闖、誤入不安全區域和危險部位,造成自己人員或其他人員傷亡的,分包方應承擔一切責任,總包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1、分包方承擔的分項、分部工程範圍內的安全防護設施、電器裝置、機械裝置、用電裝置等未達到安全要求或防護不到位、存在缺陷等原因所造成的對自己人員或其他人員傷害的,一切經濟損失和造成事故的後果以及全部責任由分包方負責承擔。
四、違約:
1、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總包方一經發現,可要求分包方立即進行整改和補充完善,分包方應按總包方要求進行整改和補充完善,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2、因分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分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五、爭議:
當總包、分包方發生爭議時,可透過總、分包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調解,若達不成一致意見,可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六、本協議書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總包方:(蓋章) 分包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年月日 年月 日
工程分包安全協議書 篇2
總承包方:XXX(以下稱甲方)
工程分包方:XXX(以下稱乙方)
因甲方施工的XXX工程,因施工需要,經甲、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工程分包給乙方施工。甲乙雙方是屬於經濟承包關係,乙方自僱人員統一管理和全面負責,接受總承包方督查。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根據《合同法》、《安全生產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有關安全責任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在簽定協議的基礎上,甲、 乙雙方簽定如下安全協議:
一、 甲方責任:
1、 甲方幫助對乙方職工加強安全性教育,傳達上級安全生產指標精神,對乙方所施工的工程專案進行針對性的安全交底,甲方對乙方文明施工、生活衛生、治安防火、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督促檢查,有關違章處罰對照 專案部相關制度同等執行。
2 甲方蘇中公司、監理對乙方施工中的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督促其對隱患進行整改、對乙方違章違紀行為進行教育處罰,處罰款直接從安全保證金中扣除。乙方不接受管理或嚴重屢教不改,甲方有權責令其停止施工或無條件退場。
3、甲乙雙方在結算標準中包含安全生產等費用,乙方必須採購符合國家及相關標準的勞防物品,對自僱人員免費發放;甲方、總承包方協助乙方辦理暫住證等對外協調工作,協調和相關費用由乙方自理,發生事故甲方:總承包方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盡可能提供必要的幫助(在為自僱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的基礎上)。
二、乙方責任在:
1、乙方應根據相關法規及總承包單位要求的《分包單位須知》提供: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當地建築工程交易中心備案證明等影印件加蓋單位紅章,提供分包單位法定代表人簽發的本專案經理(負責人)、安全員的《任命書》及建設部統一的各自《安全考核合格證》原件等安全手續,併為所有自僱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並報總承包單位備案。
2、甲乙雙方屬於經濟、承包關係,乙方所自行僱俑的人員與乙方為僱傭關係,乙方對自僱職工安全教育培訓並報總承包單位備案,乙方所自行僱俑人員的工程進度、工作安排、生產條件、生產工具(特別是吊籃)、工資發放、人員的僱傭與辭退等全面管理及負責:
3、乙方進場前必須交納安全保證金:
給總承包方(總承包方開具專用收據), 無條件接受業主、總承包方及監理等的違章教育及處罰;乙方如沒有違章處罰款項或沒有發生任何事故等相關費用,在經三方驗收確認後,結算工程款或退還保證金。
4、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綜合治理,乙方 對自僱人員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綜合治理全面責任,經常對自僱人員加強安全教育並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對安全生產工作、綜合治理督促檢查:服從總承包、監理及業主等的統一管理,履行安全職責,承擔安全責任。乙方對總承包方或相關方檢查的所有安全隱患應無條件限期整改合格,達到安全要求,並向總承包方回覆,整改不合格、拒絕整改或不接受管理,總承包方可責令其停工或無條件退場:
5、乙方進場時向總承包方提供自僱人員合法有效身份證原件及照片4張及高空作業有效資格證書等相關資訊,乙方因管理不當用人不善,發生敲詐勒索,社會治安包括各種傷害事故等,即使總承包方或業主事先墊付部分費用,在結算時該費用仍從乙方工程款中全額扣除,如對承包方造成不良影響,乙方承擔賠償等責任,同時視情節輕重,情節嚴重將追究法律責任。
6、乙方對所有安全隱患應立即停止作業整改合格後再施工,並向甲方、總承包方、監理單位書面彙報後撤離現場,若知情不報或留下安全隱患,造成事故等嚴重後果,乙方承擔主要責任及相關費用:對不具備安全條件的部位不得冒險施工,並向甲方、總承包方彙報,一經施工就表示你單位確認施工現場消防、作業環境、設施裝置等符合安全生產要求,因此所產生的不良後果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及相關費用。
7.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總承包等的違章指揮,如違章指揮乙方拒絕後,甲方、總承包方(專案經理以上管理人員)用強制性手段(如扣罰等)迫使乙方施工所造成的不良後果,甲方、總承包方承擔主要負責相關費用:
8.乙方對施工用具、材料及個人物品等自行妥善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費用自理,在工地內外自僱人員發生的工傷等事故,包括自然 治安(交通、雷擊),火災等意外事故、非自身作業範圍內非工傷事故等,除保險公司賠付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自負(在為自僱員工已繳納意外傷害保險的前提下要求保險公司賠付),否則乙方負全部責任及相關一切費用。
乙方及自僱人員對他人(包括甲方或其它人員)造成的傷害,乙方負全部責任及相關費用。反之,XXX乙方及自僱人員被他人傷害,則傷害他人一方面要負全部責任:發生事故,必須立即組織搶救,XXX採取一切有效措施搶救,採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並保護好現場,立即向總承包業主監理XXX等相關單位報告。
三、處罰一般規定:
1、禁止聚眾鬧事或打架鬥毆等違法違紀行為。打架鬥毆不論誰是誰非,乙方自僱職工打架一次,先罰款5 00元;自僱職工與總承包班組及分、外包單位班組職工之間,只要發生打架(鬥毆),不論誰是誰非,先罰1000元,另根據責任追加處罰,打人治傷的承擔全部醫療費及誤工等相關費用(包括賠償費),不服從調解或造成嚴重後果的由公安部門處理。
2.乙方對自己的職工自行管理,不請假外出屬於無故曠工,造成一切後果自負;對未經安全教育培訓合格,辦理相關暫住、登記、工傷保險等手續,擅自安排職工上崗,總承包方將根據相關法規,對乙方按100元/人進行處罰,此類人員發生違章行為或遭受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和費用:未經專業培訓或非機械操作工無證擅自動用塔機、木工、鋼筋工及裝飾用機械等中小型機電裝置或動用電氣焊裝置所造成的一切後果,乙方負全部責任,所有費用自理;總承包方只負責協助調查處理之責,概不承擔任何費用。給總承包單位造成不良影響的,乙方承擔相關賠償及消除響等責任。
3、高空楊塵一次罰款100元,高空拋物者一次罰200元,致人傷殘的負全部責任及承擔所有相關費用,直至交公安部門處理;對損壞或破壞公共物品或損壞安全、消防或機械等設施照價賠償,並視情節處罰200-500元,造成事故依法追究其責任:在樓上大便一次罰款500元直至清理出場。
4、按照三級配電兩級保護要求配電和管理,電線必須架空使用,禁止使用大於60W的燈泡照 ,明禁止使用碘鎢燈照明或取暖;施工中禁止使用多用插座、無二次降壓保護裝置的電焊機、不帶漏電保護器的移動電箱或漏電保護失效的電器裝置,發現一次罰款100元;用其它金屬絲代替保險絲每次罰款100元;私自關電影響生產處罰乙方500元/次,另根據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
5、所有職工上班前不得飲酒,喝酒者負責人不得安排上班,違反者處罰乙方每次500元/人對因飲酒造成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與自僱職工共同承包相關費用。
6、總承包方或監理對乙方違章人員的處罰不記名,總承包方或監理持有相關照片或記錄等罰,XX款以及按照合同約定的處罰款項,均直接算到分包單位賬上;重大違章或其它處罰事項,根據有關律法規條文,總承包單位的有關規定、與業主簽定的相關合同條款及總承包專案部研究決定執行,所有處罰款項均無需確認,從各自安全保證金或工程款中扣除。
四、 配合協助管理:
1、總包方幫助甲方配合乙方工作,提供現有的人臨設施、現有的`內外腳手架、人貨電梯、水電、安全設施、糾察、資料收集整理彙編,對乙方的日常工作負監督、檢查責任,不承擔任何費用。
2、總包方收取乙方配合協助資料費XX元/平方米,總包方只開具收據不提供發票。
五、其他:
⒈ 進場後,現場的成品(牆面、門窗角、衛生潔具、機電裝置等)如因乙方造成損壞或丟失, 由乙方照價賠償級承擔相關安裝費用。
⒉ 本協議共叄頁,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甲方執壹份, 乙方各執壹份:
⒊ 本協議作為施工協議的補充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力,如因違約發生爭議,可訴以勞動仲裁機關裁決。
4.20xx年X月XX日簽定之日起生效,施工協議規定的工程結束,該協議同時廢止,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終止;
5.總承包專案部的各種制度規定及《違章處理細則》(見附頁)對乙方及自僱職工同等有效。
總承包方: XXX
代表: XXX
乙方:XXX
代表: XXX
現場負責人:XXX
電話 XXXX
立協議日期:20xx年X月XX日
工程分包安全協議書 篇3
總承包單位(甲方):————————————公司
專業分包單位(乙方):————————————————公司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切實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貫穿到施工生產的全過程,加強安全管理,減少傷亡事故,明確雙方責任,特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名稱:
分包內容:
二、責任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監督分包方各項安全生產製度和措施的落實,對本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總責。
2、稽核分包方的安全生產資格和專項施工方案,對分包方的安全生產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四、乙方責任
1、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自覺接受甲方對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遵守當地行業主管部門安全生產方面有關管理規定,執行甲方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對本分包工程專案的安全工作負責。
2、施工現場應配備專職安檢人員和專業人員進行現場監督,及時消除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3、加強對現場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與培訓,作業前應針對分包工程專案特點進行再教育,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及自我防護意識,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消除事故隱患,保證作業環境的安全。現場從業人員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4、根據本分包工程專案的特點,負責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並根據施工進度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要交到所有作業人員,並嚴格履行簽字手續。
5、提供的防護設施及施工裝置,應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
6、對甲方的安全防護設施不得隨意拆除,需拆除的必須書面報甲方批准。
7、必須使用甲方推薦的安全防護用品、勞動保護用品及安全設施,嚴禁購買假冒偽劣產品;並監督、檢查從業人員是否按規定正確佩戴、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8、執行甲方的職業健康安全制度,為現場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職業安全衛生條件,防止和減少職業危害,加強對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年齡超過55週歲的作業人員。
9、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應當立即上報甲方並按有關規定組織調查處理。
10、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善、不服從管理或作業人員違章操作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其責任和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裁定
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裁定由甲方安全管理部或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任何一方對裁定結果不服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根據分包工程特點約定)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分包安全協議書 篇4
甲方:
立協單位: 以下簡稱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國家和上級有關法規、規定,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的同時,就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安全責任問題,簽定勞務發包工程安全協議書。
本協議為施工合同的輔助協議,在簽訂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兩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的條款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律、法規與安全規範標準,執行企業的有關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2、嚴格履行“協議書”各條款,如有爭議,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如協議不成,由地方仲裁機構仲裁。
二、雙方各自應履行的條款
甲方
1、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國家、地方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律法規與安全規範標準,企業的有關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進行監督檢查。
2、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作業情況應予以檢查、查驗證件。
3、對乙方施工中的安全生產予以督促檢查;發現違章作業,違章指揮以及安全隱患有權停止乙方作業,並按照公司相關的獎罰制度進行處罰,督促按要求及時整改。
4、對乙方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按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防護措施。
乙方
1、乙方必須具備施工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
2、安全教育
2.1負責對本單位參與施工的職工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做好進場職工安全教育檔案資料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保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達到100%。
2.2乙方保證安全生產,必須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遵守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無重傷、死亡事故;嚴格執行甲方下發的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按照國家、省市建設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及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執行。
3、安全監督,文明施工管理
3.1按照甲方下達的文明施工的規定要求進行施工,嚴格按照五規範一標準要求施工。
3.2因乙方原因導致工程安全評價不合格或施工現場達不到安全作業環境要求的,造成不能汲取安全施工費用,並且建設單位在工程竣工結算時扣除原已預付的安全施工費,乙方單位負全部責任。
3.3建立工地安全領導管理體系,配備專門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負責人要參與甲方組織的安全會議和安全活動。
3.4接受甲方對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違章行為和安全隱患要積極進行整改,不得推諉。
3.5乙方在甲方施工區域內施工作業時應遵守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沒經允許不得擅自動用甲方的施工機具、裝置、消防器材等,不得私自搭設電器線路,否則發生安全事故,除負責全部責任外,還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證件要求
乙方必須配備本行業所要求的各種操作證。
5、安全事故處理
5.1施工過程中發生等級安全事故的,乙方要按行業事故處理程式及時上報及時通知甲方,並同時上報有關部門。
5.2乙方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業內安全人員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承擔給甲方帶來的社會影響方面的損失。
5.3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甲乙雙方如有爭議,應按有關部門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6、風險保證金
乙方承包的工程時交納一定數額的安全險抵押金,按照工程造價的 ‰交納,工程竣工結算時,如未發生安全事故和違章作業罰款,甲方應將抵押金如數退還。若發生事故和違章罰款時,按照甲方的相關獎罰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扣除。
本協議書填寫一式三份,報甲方公司安監部門備查。
甲方: (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