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護管理工作計劃
文物保護管理工作計劃
導語:由於文物是具有唯一性、不可再生性的收藏品,因而加強現代博物館文物保護與管理,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文物保護管理工作計劃,歡迎大家閱讀與借鑑!
一、文物保護工作
1.做好絲綢之路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工作。
根據國家文物局的工作安排,6月底前完成各申遺點的各項準備工作,7至8月份迎接申遺專家的驗收;重點做好漢長安城未央宮區域遺址公園建設,組織實施各項文物本體保護展示工程,做好申遺點周邊環境整治的技術指導工作;做好申遺檔案的製作、監測機制的建設工作。
2.積極推進大遺址保護及遺址公園建設。
在市漢長安城國家大遺址保護特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領導下,做好漢長安城遺址的文物保護工作,促進漢長安城遺址公園建設;配合灃東新城,做好阿房宮遺址周邊環境整治和遺址公園建設專案的啟動工作;做好遺址本體保護研究,實施部分遺址搶救性保護專案;配合昆明池公園建設,組織開展考古勘探、試掘工作,為方案編制提供依據。認真做好半坡遺址公園、豐鎬、楊官寨、櫟陽城遺址、秦東陵、漢杜陵、霸陵的保護利用工作。
3.積極推動各級文物保護單位規劃編制工作。
認真落實市政府關於全面啟動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劃編制工作的要求,積極協調各方面力量,按照文物的隸屬以及管理使用關係,依據法律規定,明確每一個規劃編制的工作責任主體,統籌安排。推進《**考古遺址公園總體規劃》和《漢長安城考古遺址公園未央宮片區詳細規劃》、《阿房宮遺址公園規劃》的編制工作;重點推動《豐鎬遺址保護規劃》、《**遺址保護規劃》、《霸陵》、《櫟陽城遺址保護規劃》、《半坡遺址保護規劃》的編制工作;重點啟動《秦莊襄王墓保護利用規劃》、《明秦王家族墓保護規劃》、《通遠坊天主教堂保護規劃》、《華嚴寺塔保護利用規劃》等的規劃編制工作。在文物維修方案的編制、保護規劃的審批、文物保護工程的立項和實施上,認真做好指導、協調、監督工作。
4.繼續做好大遺址考古工作。
配合漢長安城考古遺址公園建設,組織開展考古工作;結合西鹹新區灃東新城的建設,推進豐鎬遺址和阿房宮遺址的考古調查勘探工作;繼續做好霸陵的考古調查工作,啟動櫟陽城遺址考古勘探工作,為保護規劃編制打好基礎。
5.實施大遺址本體保護展示工程。
結合《申遺保護管理規劃》及《漢長安城考古遺址公園未央宮片區詳細規劃》的要求,重點做好漢長安城未央宮區域遺址公園建設,實施漢代道路保護一期工程、城牆重要段落保護展示專案、西安門遺址、直城門遺址與未央宮前殿遺址保護展示工程。
6.加強文物考古和勘探管理工作。
落實市政府《關於加強建設工程中文物勘探管理工作的通告》,研究制定考古勘探管理工作實施細則,進一步加強配合城市基本建設考古勘探管理工作。加強對勘探質量的檢查認定工作,配合全市重大建設專案的開展,做好基本建設中的考古發掘和文物保護工作。繼續抓好考古發掘和研究工作,強化發掘質量監督管理,開展具有重要學術意義的專題考古調查研究。積極推進《西安市地下文物保護管理條例(辦法)》的制定、申報,頒佈以及實施工作。
二、博物館工作
7.加強博物館數量建設。
根據“博物館之城”建設規劃,指導協調完成2014年博物館的報審工作,完成“百座博物館”建設任務,推進我市博物館事業邁上新臺階。
8.提升博物館質量建設。
協調指導全市博物館進一步提升陳列展覽和社會服務職能,特別是國有博物館的升級改造等工作,充分發揮國有博物館的引領示範作用。組織開展2013年民辦(行業)博物館考核工作,落實相關扶持資金和政策;修訂出臺《市民辦博物館管理辦法(暫行)》;編纂《市民辦博物館內部管理制度彙編》、《民辦博物館管理實用手冊》和《西安百家博物館》;試點開展全市民辦博物館藏品資料庫建設,年內努力完成2萬件藏品的錄入工作。
9.不斷豐富和完善博物館體系。
努力建設各類能充分體現我市地域特色的新型別博物館,如工業遺產博物館、行業特色博物館、社群博物館、民俗博物館等,凸顯小型、專題、多樣的建設特色,力爭“十二五”末,專題類博物館達到50個以上,使我市博物館體系更加趨於完善和合理。配合省文物局做好正在籌劃的全國第一座考古博物館--陝西考古博物館的建設,以帶動民間博物館城的建設和發展。
10.做好全市可移動文物普查工作。
貫徹落實國家文物局、省文物局關於認真做好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的安排部署,在全面總結全市國有可移動
文物普查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統一思想,明確任務,加強宣傳,動員全社會力量全力投入,保質保量地完成任務。
11.健全組織機構和加強人才培養工作。
籌劃成立市博物館協會;繼續與相關部門溝通組建“西安市博物館事業發展服務中心”,為全市博物館發展做好申報稽核、人才培養、職稱評定、技術諮詢、執行管理等服務和保障工作;加快制定西安市博物館講解員評估定級辦法;紮實做好2013年博物館講解員大賽工作;組織全市民辦博物館管理人員培訓。積極推進民辦博物館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工作。
12.深化博物館社會服務功能,不斷擴大文化惠民的成果。
組織籌劃好“5.18國際博物館日”宣傳活動,指導和協調各博物館做好各類展覽展示、學術交流和文化活動;以持續開展博物館進學校、進社群、進農村服務活動和博物館進百校活動為抓手,不斷擴大文化惠民的成果。
13.積極推動紅色旅遊的建設和發展。
以啟動西京招待所回收利用為契機,積極推進西安事變舊址群回收利用工作;認真按照《八路軍辦事處發展規劃》的總體思路,推進紅色旅遊工作程序。
三、文物安全工作
14.落實文物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與區縣文物管理部門簽訂《文物安全責任書》,與基層單位簽訂《文物安全責任書》、《消防安全責任書》和《安全生產責任書》,分解工作任務,落實安全責任,努力實現第23個館庫藏文物安全年。
15.加強安全檢查,整改安全隱患,開展專項整治活動。
對區縣部分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局屬單位進行安全檢查;著重檢查重大節日安全措施落實、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管理、古建築消防安全、文物庫房、博物館展出文物的安全、考古工地、建築施工工地的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等,查詢安全隱患,督促進行整改;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年、消防宣傳月及上級安排的專項整治活動,做到有安排佈置、有檢查督察、有總結匯報,力求取得實效。
16.加強田野文物安全工作。
調研重點區縣不可移動文物安全管理情況,起草不可移動文物安全管理辦法,明確不可移動文物管理體制、機制、責任、管理措施等;進一步與相關部門溝通,落實不可移動文物保障經費;加強田野文物的安全巡查工作。
17.加強技防和消防設施建設。
完善重點單位和重點部位的技防設施和消防設施,實施一批技防工程專案,提高技術防範能力,提高裝置使用效率;重點做好半坡遺址、秦東陵、漢杜陵、唐興教寺塔、華清宮遺址和水陸庵等單位的安防技防專案;做好相關專案的儲備工作。
18.做好安全培訓工作。
督促各單位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增強全員安全意識,提高全員安全素質,提升單位安全管理水平;結合“防火牆”工程建設、“119”消防安全宣傳月等專項活動,全面提高全市文物系統消防安全“五個能力”建設水平;組織一次安全專項培訓。
19.加強應急管理,提高應急能力。
完善應急機制,加強應急演練,進一步增強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加強對重大活動、重大節日期間應急工作的檢查指導;組織一次全域性性的應急演練現場會。
20.做好依法行政和行政執法工作。
落實《市關於切實促進〈文物保護法〉貫徹落實的若干意見》,分解工作任務,明確工作責任;做好“申遺”政府規章的起草和報送工作;加強依法行政的學習教育,定時編印《依法行政學習資料》;督促檢查指導區縣文物管理部門認真履行行政執法主體職責;檢查指導局屬受委託單位依法開展文物行政執法工作;做好文物行政執法委託年審工作,補辦執法證件。
21.配合開展打擊文物犯罪專項行動。
密切配合公安機關,打擊盜掘古墓等文物犯罪,整治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及周邊環境;配合打擊文物犯罪專項活動,加大防範力度,有效降低各類文物案件的發生率。
22.強化文物安全機制建設。
積極發揮文物安全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進一步完善文物安全評估與保障機制,建立文物安全資訊平臺,加強區域間聯合執法,全面提升文物安全防範能力。
23.加強制度建設。
推進制度建設,認真落實國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安全制度規範;檢查重點單位落實安全制度,特別是古建單位和博物館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根據檢查情況,出臺普遍的有指導性的制度規範。
四、文物基礎工作
24.進一步做好文物檔案資料規範工作。
進一步做好文物保護單位“四有”工作,指導各基層單位加強“四有”工作;推進霸陵、隋唐長安城遺址等管理機構“四有”工作開展;繼續組織區縣開展一般文物資料庫建設工作;加強全國第三次文物普查成果轉化,指導各縣公佈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25.實施文物保護工程。
落實文物保護資金,繼續做好文物保護搶救維修專案。做好長安區天池寺塔、戶縣化羊廟大殿、周至佛坪廳故城碑廊、藍田紅二十五軍部、戶縣公輸堂、長安區郭氏民宅的維護保護工程以及萬壽寺塔糾偏的保護工程、明秦王府城牆保護維修工程;組織開展臨潼區康家、白家遺址的建所工作;開展櫟陽城遺址考古工作;推進新一批文物保護單位審報;繼續做好全市重要文物點的日常監測工作。
26.加強歷史建築和工業遺產的保護管理工作。
積極與市規劃局等單位加強溝通,推動《市優秀近現代建築保護管理辦法(草案)》和《市工業遺產保護管理辦法》的出臺。
27.加強宗教活動場所文物的保護管理工作。
著重加強與宗教部門等非文博系統的協調溝通,認真做好指導、協調、監督工作;積極與宗教、規劃等部門合作,支援、指導宗教場所做好不可移動的文物保護規劃編制、維修方案制定與實施、可移動文物管理與使用等基礎性工作,重點推進《市宗教場所文物保護管理辦法》的頒佈實施工作。
28.進一步完善市政務中心開展的並聯審批工作。
配合基本建設中的地下文物考古勘探的並聯審批工作,加強審批管理,提高審批工作覆蓋面,推進審批工作進一步規範化、效率化。
29.不斷提高文物科研工作水平。
積極推動文物保護的科研工作,爭取《漢長安城水環境研究》、《豐鎬遺址保護利用研究》、《**的城市功能定位》等研究課題的立項;編輯出版《豐鎬遺址出土青銅器集》、《文物概覽》等書;完成《市志-文物志》的編寫工作;積極推動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西安國際保護中心(IICC)的工作,以進一步加強我市文化遺產保護領域與國際間的交流和合作。
30.積極落實文物保護和大遺址保護專案資金、加強財務檢查和監督工作。
組織實施大遺址保護工程及文物保護工程;做好阿房宮遺址保護工程、漢長安城遺址保護等工程的招標及資金撥付和監督使用工作;積極落實文物保護資金,繼續做好文物保護搶救維修專案,積極督促實施文物保護工程進展,確保2013年度市文物保護維修計劃順利完成。
31.加強文物市場管理工作。
按照《國家文物局公安部海關總署國家工商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經營活動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繼續做好我市文物監管物品市場監管工作;積極與公安、工商等相關部門溝通配合,開展其他城市文物市場管理工作調研,借鑑先進管理經驗,為推進我市文物市場管理工作提出可行性的建議和對策。
32.開展面向社會的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宣傳工作。
配合全市絲路申遺工作、“博物館之城”建設、“5.18國際博物館日”及“中國文化遺產日”主題活動,積極組織全市開展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宣傳工作;組織和協調各博物館做好各類會展和文化活動;圍繞全市文物重點工程和重要工作,組織省、市新聞媒體對階段性成果進行報道;積極與各類媒體合作,精心策劃,協同配合相關部門形成合力,努力營造“文物保護人人有責、保護成果人人共享”的社會輿論氛圍。
33.大力加強市文物局網站建設,提高全市文物系統宣傳和資訊化水平。
進一步完善市文物局網站資訊基礎建設,主動公開全市文化遺產保護相關資訊,推進全市文物行政部門工作資訊化、公開化和規範化;加強資訊資源的整合、利用、共享和管理,建立科學有效的資訊服務體系和方便快捷的資訊傳播體系。
五、幹部隊伍建設
34.大力加強全市文博人才隊伍建設。
研究制定《市文博人才工作中長期培養實施意見》,加快建設結構最佳化、素質過硬的文博人才隊伍,做到人才多層次、培養有平臺、使用有政策、成長有渠道;學習、借鑑和利用國家和省文保單位的技術、力量優勢,提高我市文物保護考古研究工作水平,在土遺址保護和展示技術、青銅器保護技術、壁畫修復、漆木器保護修復等方面進行學習交流,進行科研攻關,培養科技保護人才;依託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西安國際保護中心平臺,積極推動跨國界的文化遺產保護管理人才交流和培訓;繼續辦好文物行政和業務培訓班。
35.堅持廉潔從政,狠抓工作落實。
堅決貫徹中央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絡群眾的八項規定及省委實施意見和市委22條措施,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嚴格工程建設專案領域的監督檢查,確保所有工程專案都在陽光下執行,努力營造清正、清廉、清明的良好政風。
36.開展年度文物保護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工作。
結合全年文物工作要點,認真做好年度各區(縣)、開發區和市直單位文物保護管理工作的評價、評優等綜合考核工作。紀念園文物保護工作情況彙報文物保護法執行情況工作彙報關於加強我縣文物保護工作的調研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