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資格考試政策法規之旅遊安全事故方針
導遊資格考試政策法規之旅遊安全事故方針
沒有安全,就沒有旅遊業的發展。對旅遊業來說,旅遊安全是一個十分敏感的問題,不僅影響到旅遊業的形象和信譽,而且關係到旅遊業的生存和發展。下面瑞文網小編為大家提供了導遊資格考試政策法規之旅遊安全事故方針,歡迎大家瀏覽。
1、旅遊安全管理的方針和原則
1990年2月20日,國家旅遊局制定了《旅遊安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安全辦法》),標誌著我國的旅遊安全管理工作初步納入了規範化和法制化管理的軌道。1994年1月22日,國家旅遊局頒佈了《旅遊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安全細則》)。根據《安全辦法》規定,我國旅遊安全管理的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這就要求無論是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還是旅遊經營單位或旅遊從業人員,都必須增強旅遊安全責任心,自始至終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不得有絲毫懈怠的思想,並採取各種切實可行的措施,將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同時,根據《安全辦法》的規定,我國旅遊安全管理工作應遵循統一指導、分級管理,以基層為主的原則。也就是說,國家旅遊局領導全國的旅遊安全管理工作,地方各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旅遊安全工作,旅行社、旅遊飯店、旅遊汽車和遊船公司、旅遊購物商店、旅遊娛樂場所和其他經營旅遊業務的企事業單位作為旅遊安全管理工作的基層單位,要具體落實旅遊安全管理工作,將旅遊安全工作做出實效。
2、旅遊安全管理的機關及其職責
(1)旅遊安全管理機關。《安全辦法》規定,各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必須建立和完善旅遊安全管理機構,各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在當地政府部門的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以旅遊安全進行管理。《安全細則》也規定,各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保護旅遊者人身財物安全。這些規定說明,各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是我國的旅遊安全管理機關,其設立的旅遊安全管理機構是管理旅遊安全工作的.重要機構。
(2)旅遊安全管理機關的職責。旅遊安全管理機關的職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①在職權範圍內製定旅遊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②指導、督促、檢查旅遊企業和事業單位貫徹執行涉及旅遊安全的各項法規的情況;③組織、實施旅遊安全教育和宣傳;④會同有關部門對旅遊企業、事業單位進行開業前的安全設施檢查驗收工作;⑤督促、檢查旅遊企業和事業單位落實有關旅遊者人身、財物安全的保險制度;⑥理旅遊者有關安全問題的投訴,並會同有關部門妥善處理;⑦建立和健全安全檢查工作制度,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⑧參與涉及旅遊者人身、財物安全的事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