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實驗室生物安全自查報告

2021年實驗室生物安全自查報告

  時光在流逝,從不停歇,一段時間的工作已經結束了,過去一段時間的工作問題,非常值得總結,讓我們一起認真地寫一份自查報告吧。我們該怎麼去寫自查報告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21年實驗室生物安全自查報告,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2021年實驗室生物安全自查報告1

  國家根據實驗室對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防護水平,並依照實驗室生物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將實驗室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新建、改建、擴建三級、四級實驗室或者生產、進口移動式三級、四級實驗室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符合國家生物安全實驗室體系規劃並依法履行有關審批手續;

  (二)經國務院科技主管部門審查同意;

  (三)符合國家生物安全實驗室建築技術規範;

  (四)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的規定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並經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查批准;

  (五)生物安全防護級別與其擬從事的實驗活動相適應。

  前款規定所稱國家生物安全實驗室體系規劃,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制定國家生物安全實驗室體系規劃應當遵循總量控制、合理佈局、資源共享的原則,並應當召開聽證會或者論證會,聽取公共衛生、環境保護、投資管理和實驗室管理等方面專家的意見。三級、四級實驗室應當透過實驗室國家認可。

  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確定的認可機構應當依照實驗室生物安全國家標準以及本條例的有關規定,對三級、四級實驗室進行認可;實驗室透過認可的,頒發相應級別的生物安全實驗室證書。證書有效期為5年。一級、二級實驗室不得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三級、四級實驗室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實驗目的和擬從事的實驗活動符合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的規定;

  (二)透過實驗室國家認可;

  (三)具有與擬從事的實驗活動相適應的工作人員;

  (四)工程質量經建築主管部門依法檢測驗收合格。

  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依照各自職責對三級、四級實驗室是否符合上述條件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發給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的資格證書。

  取得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資格證書的實驗室,需要從事某種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的,應當依照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的規定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批准。實驗活動結果以及工作情況應當向原批准部門報告。

  2021年實驗室生物安全自查報告2

  1微生物室接種、培養、鑑定等有傳染性風險操作必須在無菌室內進行,非本室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2 微生物室工作人員,在所有的細菌培養處理過程中都應戴乳膠手套,穿隔離衣,戴口罩,採取正確的自我保護措施。

  3 拒收不符合要求的培養基、培養管等。

  4必須在生物安全櫃內進行細菌暴露性操作,嚴防操作產生可能含有高濃度的致病菌或真菌的氣溶膠。

  5嚴格執行微生物實驗室技術操作規範、操作規程,自覺參加有關知識培訓,及時更新知識。 6防止接觸用於培養的塞子和膠帶等可能含有高濃度的致病菌的一切物體。

  7及時處理在培養過程中產生的汙染物,嚴防病原微生物的擴散,微生物實驗室的廢棄物必須高壓滅菌。

  8發現可疑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時,必須立即向室負責人報告。

  9發生實驗室生物安全事故時立即按生物安全事故處理預案執行。

  2021年實驗室生物安全自查報告3

  為深入實施《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江西省衛生廳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規範我院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根據縣衛生局安排,對我院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進行自查整改,自查整改情況如下:

  一、 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檢驗科根據《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江西省衛生廳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進行學習,並對有關生物安全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實驗室所從事的實驗活動均嚴格遵守有關的國家標準和實驗室技術規範、操作規程,並指定專人監督檢查實驗室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的落實情況。同時,對檢查情況進行詳細記錄,定期召開會議討論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

  二、 病原微生物菌(毒)種的管理及運輸

  根據通知要求積極組織相關人員主要學習了:病原微生物實驗室菌(毒)種的管理嚴格登記制度,收到菌(毒)種後立即進行編號登記,詳細記錄菌(毒)種的名稱、來源、特性、用途、批號、傳代日期、數量。在菌(毒)種的管理,安全保衛制度,安全保衛措施,保管過程中,傳代、分發及使用,均應及時登記,定期核對庫存數量。菌(毒)種在進行銷燬時,滅菌指示標誌,滅菌效果,同時做好銷燬登記等內容。

  三、實驗室生物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在此次自檢中,我院實驗室對以前制訂的處置意外事件的應急指揮和處置體系,進一步進行了修訂,使之能滿足實際工作的需要。針對當發生自然災害(如地震、水災等)或設施出現故障時,我們制定了可能遇到的緊急情況及其處理原則。同時規範了菌(毒)種外溢在臺面、地面和其他表面的的處理原則、皮膚刺傷(破損)的處理原則、離心管發生破裂的處理原則並建立了意外事故報告制度。在實驗室的顯著位置張貼了實驗負責人、實驗室工作人員、消防、醫院、水、電氣維修部門電話。

  四、 醫療垃圾廢物處理工作

  為加強醫療廢物的安全管理,規範醫療垃圾廢物的安全管理,我科對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自查了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是否按照《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及《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的標準和警示標識規定》對醫療垃圾廢物進行分類收集、包裝物、容器是否符合標準,警示物是否醒目,是否存在醫療廢物混入生活垃圾的情況,使用後的一次性醫療器械是否按照感染廢物進行銷燬、消毒管理;醫療廢物再醫療衛生機構內暫時儲存是否符合《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規定,醫療廢物轉運交接是否完整。透過檢查各項制度執行情況基本達到,存在少數交接簽字記錄不完整的情況.

  五、提高意識,加強學習

  組織檢驗人員對《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進行全面系統的學習,同時加強了實驗室的准入制度的管理,標明實驗室型別、負責人及其聯絡方式。加強了個人安全防護,並要求檢驗人員嚴格遵守標準的操作規程進行檢驗。

  透過這次對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自查,提高了全體檢驗人員對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管理,採取有效整改措施,確保實驗室工作安全。

  2021年實驗室生物安全自查報告4

  為加強我中心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實驗室各項工作的有效有序進行,確保微生物實驗室不發生生物安全事件,保障公眾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晉中市衛生局檔案要求,對照檢查內容,對我中心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進行了自查工作,檢查結果如下:

  一、組織機構及管理制度

  我中心微生物實驗室具有完善的生物安全管理責任制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建有實驗室生物安全自查制度,制定有實驗室生物安全手冊和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應急預案,所有實驗活動均有實驗記錄並進行歸檔。

  二、實驗室佈局設施及環境

  微生物實驗室分割槽明確,分為汙染區、半汙染區和清潔區,不同區域之間無交叉分佈,實驗室門有可視窗,並標示有生物安全標識和生物安全危害警告,工作人員衣物與實驗室工作服及物品分開存放,實驗室檯面、牆壁、天花板和地面易清潔、無滲水、耐化學品和消毒劑的腐蝕,實驗室配備有生物安全櫃並儲備有足夠的實驗防護用品和器材,制定有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在實驗室的出口處配備有洗手消毒設施,二級實驗室在工作區配備有洗眼裝置等,有高壓蒸汽滅菌器,實驗室有可靠的電力供應,實驗室所有裝置功能正常,狀態良好,並進行定期維護,每天早晨均監測室內環境引數,且引數符合工作要求和衛生相關要求。

  三、人員與管理

  微生物實驗室工作人員均經過職業技術的職稱考試,考核合格並取得資質,HIV實驗室工作人員每年均定期進行健康檢查,並建有實驗室工作人員健康檔案,所有實驗室的活動均符合有關國家標準、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非實驗有關物品不得進入實驗室,實驗操作人員防護水平符合相關規定。

  四、實驗室生物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制定了艾滋病職業暴露應急預案、實驗室汙染及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處置意外事件的應急指揮和處置體系,能滿足實際工作的需要。同時規範了皮膚刺傷(破損)的處理原則、離心管發生破裂的處理原則並建立了意外事故報告制度。

  五、菌(毒)種及樣本管理

  本實驗室不儲存病原微生物菌(毒)種和樣本。

  六、廢物處置

  實驗室產生的垃圾、廢物分類收集,並有內部交接記錄,實驗室內供感染性材料、廢物暫存及運送容器有明顯標誌、防滲漏、防穿刺,並存放在指定位置,實驗室內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株儲存液等高危險廢物廢棄前均在室內進行高壓蒸汽滅菌處理,實驗室裝置維護、修理、報廢移出實驗室前均經過清潔、消毒滅菌,實驗裝置末端排出液均經過消毒處理,實驗室排放的廢水廢氣符合國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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