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安全責任協議書(通用9篇)
房屋租賃安全責任協議書(通用9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書,簽訂協議書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想寫協議書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房屋租賃安全責任協議書(通用9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房屋租賃安全責任協議書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構建和諧平安的社群,保證甲、乙雙方在租賃期內經營有序安全,根據安全、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本安全責任書的時效為乙方簽訂房屋租賃協議起至乙方將房屋歸還甲方之時為止。在該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各自應負的責任。
二、甲方的安全責任
1、甲方對承租的外來人員督促其在規定時間內到轄區派出所中報暫住登記,並根據暫住手續辦理房屋租賃一切手續,要求承租人遵守與有關外來人口管理的規定,配合轄區主管部門進行檢查工作。
2、甲方要經常檢查乙方租住人員及房屋的安全防火情況,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督促乙方遵守消防規定,配置必需的消防設施。
三、乙方的安全責任
1、乙方嚴禁在房屋記憶體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嚴禁私自亂接電線,私自改造水管等等,杜絕一切產生安全隱患的行為。
2、乙方在經營中不得違反消防安全的相關規定,並按消防規定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服從甲方物業管理,不得在樓道及消防通道停放車輛、堆放物品。
3、乙方不得改變承租房屋的結構和使用功能,如需進行合理的裝修,需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退房時不得拆除已做裝修,以免影響房屋正常使用和安全。
4、乙方所租房屋必須進行合法經營,按規定辦理工商、稅務、衛生等相關登記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向有關部門舉報。
5、乙方應加強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安全意識並有安全措施,所租房屋出現火災,爆炸觸電及任何安全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含給其他租戶及甲方造成的損失)。
6、乙方應負責其僱傭人員的安全知識教育和相關從業規範教育,並配備相應的勞動安全用品、護具。乙方與僱員之間發生的勞務、工傷等糾紛由乙方負責。
四、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生效,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不得違反。
五、本責任書未盡事宜按昆明市有關管理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補充。
此安全責任書與所籤租房協議書同等效力,相互補充。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房屋租賃安全責任協議書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法》的有關規定,按照房屋使用“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承租房屋,誰負責房屋安全”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特簽訂一下安全責任書。
一、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在交付時結構完成無損,無漏水、滲水現象;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所租房屋僅供居住使用,不得將所租房屋用於商業活動或有損壞公共利益活動,不得擅自轉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法律和法規、規章禁止的行為。
2.乙方負有使租賃房屋的整體結構及原貌完好無損的責任。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不得在承租屋內外違法搭建建築物。
3.乙方應保持租賃房屋及環境的整潔;不得產生本市允許標準外的噪音;嚴禁在租賃房屋內使用和存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4.乙方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三、乙方的責任:
1.除不可抗力及甲方責任外,乙方造成安全事故或財產損失的,後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因聚眾、酗酒鬧事等行為引起的糾紛,乙方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2.本責任書中的“人員”指甲乙雙方的人員和其他人員;本責任書中的“財產損失”指甲方及他人的財產損失;本責任書中的“房屋”是指 。
四、其他
2.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責任書為租賃合同的附件,與租賃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簽訂日期:
房屋租賃安全責任協議書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為了確保租賃房屋的安全要求,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承租,誰負責”的原則,乙方在使用房屋時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內容,保障使用安全:
1、承租期內,乙方應做好防火防盜、用電、用氣的安全檢查,不準在公用部位堆放雜物、垃圾,乙方違反規定發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負責。
2、嚴禁使用沒有自動斷電保護裝置的偽劣接線板電器等,嚴禁私自拉接電線和隨意加大負荷或改變保險裝置,乙方違反規定發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負責。
3、房屋離人時必須拔掉電源插頭,關掉電源開關,保證安全用電。乙方的家用電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現問題,發生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
4、乙方應負責保護房屋的整體結構,不得私自拆除和改裝房屋及影響整體結構,不得破壞房屋外貌。否則,由此出現的安全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5、乙方不得將所租房屋擅自轉租、轉讓或轉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
注: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房屋租賃安全責任協議書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由,出租給乙方一致,立以下幾點如下:
1、承租房期內,乙方應做好防火防盜、用電、用煤氣等的安全定期檢查,不準在公用部位堆放雜物、垃圾,在租賃房屋使用過程中所發生的火災、觸電、煤氣滲漏等造成人員傷亡的一切原因及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經濟賠償責任,與甲方一切無關。
2、乙方應負責保護房屋的整體結構,不得私自拆除和改裝房屋及影響整體結構,不得破壞房屋外貌。否則,由此出現的安全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3、乙方不得將所租房屋擅自轉租、轉讓或轉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
4、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 期:
日 期:
房屋租賃安全責任協議書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房屋出租的安全管理,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安全協議。
一、甲方責任
1. 甲方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
2. 甲方依照有關規定認真辦理《安全協議》。
3. 企業入駐前向乙方交清工作環境和水、電、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項。
4. 對乙方提出的有關安全問題,積極協助解決。
二、乙方責任
1. 乙方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
2. 乙方入駐前要對工作環境及相關設施進行檢查和確定,如有問題及時與甲方聯絡。
3. 乙方在租賃期間因違反安全管理的有關要求,造成單位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處理和解決;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4. 乙方人員不準私自動用、拆卸甲方廠房原有的設施,由於未執行此項規定,造成乙方人員或甲方人員傷害,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5. 乙方在甲方區域內進行物料運輸、裝卸車輛,遵守甲方的有關安全規。
6. 乙方對本單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並依法自行管理與檢查。
三、如甲乙雙方因工作需要到對方工作區域或甲方其他單位進行工程施工,提前與對方聯絡。
四、由於甲方或乙方未嚴格執行《安全協議》約定內容,造成對方單位人員傷亡事故,按照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劃分責任,依法協商處理。
五、甲方或甲方上級專業部門有權隨時檢查工作現場及《安全協議》落實情況。對不安全隱患有權指出並要求責任方及時整改,由此造成的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執行。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房屋租賃安全責任協議書6
出租人名稱: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
承租人名稱: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__
租賃標的:__________號____㎡房屋、裝置及相關的附屬設施為規範租賃雙方在租賃安全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根據國家、省、市有關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在租賃雙方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特訂立租賃安全協議如下:
一、交付租賃物的權利和義務
1、承租人有權在出租人交付租賃物時查驗租賃物是否符合租賃安全要求,並提出安全異議,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租賃物,可提出整改要求或不同意建立租賃關係。
2、承租人在查驗交付租賃物時,對出租人所有的租賃物沒有提出安全方面異議的,自簽訂本租賃協議起,由租賃物造成的安全後果由承租人負責。
二、租賃期間安全權利和義務
1、承租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主體必須合法,並符合安全生產及治安的有關要求,在訂立主合同時,必須向出租人提供有關生產經營證照,向出租人說明生產經營性裝置、人員情況及經營過程中的危險性。
2、承租人對承租物必須採取嚴密的安全防範措施,依照國家、省、市有關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生產、經營管理制度,配備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安全設施及日常安全管理人員。同時,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及培訓,使職工懂得符合安全生產、經營要求的安全知識。
3、承租人應按規定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設定消防設施及安全標誌,並定期檢查、保養、維修,確保完好有效。嚴禁圈佔、堵塞消防通道。如屬整體建築物有消防系統的,由出租方負責系統管理。
4、承租場所為人員密集、眾多的,承租人在管理中必須始終保持疏散通道暢通,應急指示照明標誌齊全,並制定安全應急預案,定期組織進行實地演練。
5、承租人在定期安全自查的基礎上,應接受出租方及政府安全、消防部門的安全檢查與監督,在安全檢查與監督中發現的安全隱患或問題,應按整改通知要求及時進行整改。對承租人產生的共存一處相鄰關係的,危及公共安全利益或出租人利益的安全隱患或問題,出租人有權通知承租人進行整改,由此產生的整改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6、承租人必須嚴格加強明火管理。易燃易爆部位應嚴禁明火,動用明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手續,並有安全人員進現場監護。特種裝置應持證執行,定期檢測。
7、承租人必須嚴格用電、用氣管理。安裝、使用電器裝置,使用液化氣和工業氣體必須符合安全規定。不準亂拉亂接電線及在車間、倉庫、宿舍擅自使用電爐等電加熱器具。嚴禁違章使用液化氣,對多次警告拒不改正的,出租方有權單方面解除租賃關係,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8、承租人如生產、儲存、經營使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經安全評價合格後,應依法辦理手續,並建立嚴格的安全制度及安全應急預案。
9、承租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改造承租物,經同意改造,但需經政府安全、消防部門批准的,承租人應履行報批手續,並組織相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10、共存一處租賃物內的各個承租人,有義務相互訂立安全協議,明確各方在安全生產中的權利的義務。
11、若發生火災等事故,在依法查清事故原因的基礎上,按規定追查相應責任和承擔費用。
12、在租賃期內,因水、電、汽等引發的人身和財產損失事故,均由承租人承擔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
三、解除租賃關係的條件
1、出租人對政府安全、消防部門提出的涉及承租區域內的安全隱患或出租人在實施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應及時通知承租人整改,而承租人拒不整改的,出租人有權單方面解除租賃關係,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人自負。
2、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改造承租物而未辦理政府安全、消防部門審批和驗收手續或沒有報批和驗收不合格的,出租人有權單方面解除租賃關係,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人負責。
四、附則
1、本協議為租賃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是租賃合同在安全生產、經營方面的特別約定,與租賃合同具同等效力。
2、租賃合同中涉及安全生產內容與本協議內容有牴觸的,以本協議為準。文字解釋不一致,也以本協議為準。
3、同一建築物內,相鄰關係的各承租人訂立的安全書面協議應一式多份,並報出租人留存備案。
4、同一建築物內,相鄰關係的各承租人訂立的安全書面協議內容不得與本協議內容相牴觸,如有牴觸,出租人有權要求承租人重新訂立。
5、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
6、本協議簽訂於20xx年x月x日一式兩份,出租人、承租人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日期:
房屋租賃安全責任協議書7
承租單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出租單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根據_____________工程需要,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甲方租用乙方的_______________,為明確責任,便於管理,確保安全,利於生產,制定本安全協議書,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執行國家和_____市有關__________機械的安全管理規定。
二、乙方必須保障__________的完好和安全,按照生產廠家的技術檔案支立、使用、維修、拆除;保證安拆、加節、維修等作業人員持有效證件作業,否則發生事故由乙方負全責。
三、甲方依據乙方提供的設計方案,負責塔吊(電梯)基礎的製作,經雙方驗收合格簽字後可進行塔吊(電梯)安裝,塔吊(電梯)安裝完畢後,經公司驗收合格方準投入使用。使用過程中,甲方應負責塔吊(電梯)基礎的檢查、維護。如因基礎造成塔吊(電梯)傾翻出軌等事故由甲方負責;如因乙方提供的.資料不準確造成事故,由乙方負責。
四、處於塔臂迴轉範圍的高壓線或其它架空線(纜),人員和車輛通道、建築物等需要保護時,甲方負責搭設防護棚、隔離柵欄。並設立紅旗及紅燈示警。
五、塔吊(電梯)需要頂升、拆除作業時,甲方負責現場協調,保證現場作業範圍內沒有人員停留、通行。
六、塔吊(電梯)與結構錨固時,甲方按要求提供錨固定位置,搭設錨固操作平臺和通道,保證錨固作業人員的安全通行和操作。錨固拆除前,甲方保證操作平臺和通道經常處於安全狀態。甲方不得隨意改動錨固點。
七、同一施工現場或相鄰施工現場兩臺以上塔吊作業時,甲方根據需要負責協調各塔吊之間的工作時間、迴轉範圍、吊裝地點、停機方向、高差等事宜,確保塔吊不發生相碰。
八、塔吊(電梯)司機必須持證上崗,遵守“十不弔”規定。
九、甲方為乙方提供的配電箱由甲方負責管理,甲方不得在為乙方提供的配電箱內接其它裝置,並不得在塔吊作業中切斷電源。
十、塔吊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負責:吊具、索具、訊號工、摘掛鉤人員的`安全由甲方負責。
十一、乙方司機、安拆、加升作業人員應由乙方負責進場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和執行,甲方監督。
十二、在安裝、拆裝或運轉過程中,凡因塔吊(電梯)本身的缺陷、安全保護裝置不齊全或失靈、司機違章操作等造成的事故及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三、凡因司機不遵守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不堅守崗位,擅離職守,擅自將塔吊(電梯)交給無證人員操作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四、甲、乙雙方單位的領導均無權指派無操作證人員上崗,如因領導強行指派無證人員操作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誰指派誰承擔全部責任。
十五、塔吊(電梯)司機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十六、上級在檢查中發現對司機違章操作或因塔吊本身的缺陷等進行處理時,所罰款項或責任勻由乙方承擔。
十七、乙方應保證塔吊(電梯)在使用中不影響甲方的安全達標活動。
十八、吊裝作業中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均應試保護現場、積極搶救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配合上級部門調查處理。
十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二十、本協議有效期:自簽定之日起至塔吊(電梯)退場後終止。
二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凡屬國家、_____市有關規定的均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地方等相關政府管理部門規定的,甲、乙雙方可協商補充。
二十二、需補充的條款,由雙方協商後另外補充說明。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房屋租賃安全責任協議書8
甲方:
乙方:
為確保租賃房屋的安全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規定,由雙方共同遵守以下協議。
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對雙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提供位於 場地給乙方,乙方為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乙方在使用房屋時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內容,保障使用安全。
1、乙方在房屋交付時發現房屋存在安全隱患或不具備正常、安全、合理使用條件的,及時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及時消除隱患或修復,以滿足正常、安全、合同使用目的。
2、乙方應按照各類傢俱、水電煤氣裝置、管線、儀表、物品的使用方法,並規範操作。掌握緊急情況下的自救和逃生基本知識。在使用房屋期間,應注意觀察房屋及屋內外裝置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在發現安全隱患時,應當及時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
3、乙方應對承租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裝置、物品進行合理且妥善的照管,因乙方照管/保管不力或不正當使用,致使承租房屋毀損、滅失、甲方提供的各類物品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承租房屋內嚴禁存放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品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禁止使用煤爐、酒精爐、煤氣爐等明火裝置。
5、乙方須遵守安全用電等相關規定,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乙方自行購置的電器或其他裝置應當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並與甲方提供的水、電、煤氣介面及荷載相匹配。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沒有自動斷電保護裝置的電水壺、電水杯、偽劣接線板電器等違規電器,違反規定按甲方有關制度處置。乙方的電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現問題,發生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6、房屋離人時必須拔掉電源插頭,關掉電源開關,保證安全用電。
7、乙方對承租房屋不享有處分權。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租房屋及屬於甲方所有的傢俱、水電煤氣裝置、管線、儀表及其他物品。乙方不得為承租房屋設定抵押或為前述傢俱、電器煤氣裝置、管線、儀表及其他物品設立抵押、質押或其他權利負擔。
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遷移房屋內外的水、電、煤氣儀表及管線。甲方同意遷移的,雙方應當嚴格遵照有關機關的規定及要求,遷移後的儀表及管線應符合安全規範。
9、乙方在使用房屋過程中,應當注意自己的不當行為可能對他人人身或財產安全造成危害,如乙方不得在陽臺、窗臺上擱置、懸掛易墜落的物品;不得高空拋物等。
10、凡經營性房屋和廠房必須按照有關消防規定自主或甲方代為配備消防用品,不得佔用消防通道,一經發現違反規定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11、乙方嚴禁在租賃範圍內和甲方規定範圍內動用明火(包括焚燒廢紙等可燃物)。確因經營需要,必須填寫“動用明火審批表”報保衛處稽核,經批准,在指定地點、時間內並落實防範措施後,方準動火;
12、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內自殺、相約自殺或因自己原因造成他人自殺。
13、不得進行其他未在上述規定中的會造成安全事故的行為、不得配置有安全隱患的設施。
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經發現將被處於罰款;造成事故或第三人損害的,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三、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安全責任協議書9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租賃方):
聯 系人:
聯絡方式:
乙方(承租方):
聯 系人:
聯絡方式: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相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要求,創造安全的經營環境,明確甲方為商鋪(場地)出租單位,對乙方履行安全監管職責,乙方為生產經營單位,承擔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甲乙雙方自願達成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安全責任和義務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法律法規,接受政府相關部門安全生產經營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2、甲方負責管轄區域安全管理的組織工作,開展對承租企業、個體戶安全宣傳活動,普及和推廣安全管理知識。
3、健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切實實施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履行安全管理職責。
4、協助承租企業、個體戶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經營制度及突發事件應急措施。
5、堅持安全檢查和巡查制度,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6、負責管轄區域的公共消防裝置設施的管理維護工作。
7、建立和加強義務消防隊伍的管理,制定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並組織演練和實施。
8、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乙方整改安全隱患;制止乙方的違法行為。
二、乙方安全責任和義務
1、乙方承租人(企業或個體戶)是乙方安全生產責任人,對承租範圍內安全工作負責。
2、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安全生產相關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導、監督、檢查。乙方無條件的自覺組織人力、物力對存在安全問題或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所租商鋪轉租給任何第三方或個人,並且不得轉租給無相應經營資質的單位或個人。
4、乙方及其員工應學習並掌握火災報警、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和火場逃生等技能。
5、乙方在甲方市場內承租的商鋪僅做經營場所使用,不能作為任何形式的住宿用途。
6、嚴禁乙方搭建影響房屋結構和消防安全的閣樓,同時僅限於儲存貨物。
7、乙方應保持消防通道暢通,禁止鎖閉消防出口,不在消防通道上堆放雜物。
8、乙方不得私自破壞甲方提供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確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護設施,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拆除,設定警戒,並施工完成前將防護設施恢復原狀。
9、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用電負荷不得超過原設計電錶容量,禁止擅自增加用電負荷。並且保證各種用電裝置正常運轉。
10、乙方因經營需要變動原有的電力線路、水路管道或重新安裝的,應事先向甲方書面申請,並提供改造、裝修和線路佈置圖,並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
11、乙方營業結束後應做到斷水、斷電,關好門窗。儲存貨物的倉庫保持良好通風,合理安排貨物堆放高度和間距。
三、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2、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管理不善、違規操作、拒不整改等)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由乙方應負完全經濟賠償責任、民事、刑事責任。
四、其他事項
1、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2、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3、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
代 表人:
聯絡方式: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承租方):
證件號碼:
聯絡方式: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