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股權轉讓協議書模板5篇

實用的股權轉讓協議書模板5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簽訂協議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股權轉讓協議書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股權轉讓協議書 篇1

  甲方:(原股東)乙方:(新股東)風險提示:

  為了防止股東資格喪失的法律風險,受讓方必須考察轉讓方股東資格的相關證明。在實踐中,必須審查:公司章程、出資證明、股份證書、股票、股東名冊以及註冊登記、公司股權的轉讓協議、公司設立後的授權資本或者新增資本的認購協議、隱名投資者與顯名投資者有關股權信託或代為持有的協議等,這些均可作為證明股東資格的證據。在不同的法律關係和事實情形下,各形式的證據可以發揮不同程度的證明力。如何檢視和儲存證據,請諮詢專業律師。鑑於_______(原股東)現階段實際情況,將原所持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股權轉讓給_____(新股東)。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轉讓標的

  1、甲方_______自願將其在_____________公司所持有的_______%股權,即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按1:1價格合計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_______。

  2、乙方_______同意受讓前款甲方_______出讓的_____________公司的_______%股權,即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按1:1價格共計_____萬元)。

  3、股份轉讓價格:_____萬元。

  第二條:轉讓與交割

  1、本協議簽訂,即表示甲方已將轉讓標的轉讓給乙方。風險提示:

  由於股權轉讓過程長、事項繁雜,很多企業都沒有及時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其隱藏的風險也是巨大的。律師提醒,在辦完股權轉讓的同時,必須及時辦好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以防患未然。實踐中,一方反悔的情況非常多,反悔出現的時間點也千差萬別,所以要約定好各環節雙方的義務。

  2、本協議簽訂並經有關部門批准後,乙方應在一週之內辦理股權變更手續。在此過程中甲方將無條件的協助乙方履行程式和手續。同時甲方對本協議檔案中所有股權轉讓內容上的有效性作無保留的宣告。風險提示:

  股權轉讓協議受讓人受讓股權,目的可能是為了取得目標公司的控制權,但最終都是想要透過行使股權獲得經濟上的利益。

  股權的價值與公司的負債(銀行債務、商業債務等)、對外擔保、行政罰款以及涉訴情況等多種因素相關。基於此,受讓方應要求股權轉讓協議轉讓方在股權轉讓協議當中對其所提供的有關目標公司的資訊真實性以及公司資產的真實狀況等作出相對具體詳盡的陳述與保證。這樣做的目的在於防範風險,完善違約救濟措施。

  因此,當股權轉讓協議轉讓方故意隱瞞目標公司的相關資訊給受讓方造成損失時,受讓方有權依據《合同法》的違約責任有關規定要求轉讓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所以雙方都要注意!

  第三條:甲方的保證

  1、甲方保證:在本協議規定的轉讓完成前,甲方對轉讓標的具有完全的處分權,且轉讓標的不受任何優先權或其他類似權利的限制,除甲方外,其他任何公司或個人均未對轉讓標的提過任何形式的權利,要求。

  2、甲方保證:如查本協議的內容引起中華人民共和XX境內的法人或自然人或其他主體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等類似事件發生,甲方將承擔一切後果及可能招致的損失。

  第四條:乙方宣告乙方自願依據本協議之條件受讓轉讓標的。

  第五條:違約

  1、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均應全面、實際履行,如果其中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之義務或責任而給另一方帶來損失,違約方應向守約方進行賠償。

  2、如因甲方未能信守本協議之約定而使乙方招致損失,甲方應向乙方進行賠償。

  第六條:協議的補充和修改本協議簽訂後,如果甲乙雙方之中任何一方欲對本協議內容進行補充或修改,須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並形成書面意見,這一書面意見將構成本協議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爭議處理和法律適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之間出現爭議或糾紛,應予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_有限公司註冊地人民法院起訴,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八條:份數

  1、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其餘一份待辦理有關手續時使用。

  2、本協議一經簽訂,即時生效。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轉讓協議書 篇2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給乙方持有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股權轉讓

  1、轉讓方(甲方)轉讓給受讓方(乙方)有限公司的%股權,受讓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協議簽署前辦理或提供本次股權轉讓所需的原公司股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的決議等檔案。

  二、轉讓標的、受讓價款及支付

  1、甲方將其持有的公司%的股權全部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甲方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權。

  2、乙方願意以萬元的價格受讓甲方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權。

  3、乙方同意在本協議書成立時,一次性將股權受讓價款全部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或銀行戶頭。

  4、甲方轉讓股權應得價款所涉甲方稅負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應當及時依法辦理。

  三、甲方保證與宣告

  1、甲方為本協議第一條所轉讓股權的唯一所有權人;

  2、甲方作為公司股東已完全履行了公司註冊資本的出資義務;

  3、保證所與本次轉讓股權有關的活動中所提及的檔案完整、真實、且合法有效;

  4、保證轉讓的股權完整,未設定任何擔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權益;

  5、保證其主體資格合法,有出讓股權的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

  6、保證因涉及股權交割日前的事實而產生的訴訟或仲裁由出讓方承擔。

  四、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為依法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公司法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

  2、乙方對本次受讓甲方轉讓目標公司%股權的行為已得到了有權機構的批准,並對目標公司的基本狀況有所瞭解;

  3、乙方保證其具有支付本次股權轉讓價款的能力;

  4、乙方保證在其成為目標公司的股東後將進一步促進和支援該公司的發展。

  五、變更登記

  受讓方受讓上述股權後,由新股東會對原公司成立時訂立的章程、協議等有關檔案進行相應修改和完善,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2、合同解除後,雙方按照約定辦理合同解除事宜,沒有約定又不能協商一致的,按照法律規定辦理。

  七、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因本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的,首先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將爭議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八、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在______簽訂。

  甲方(簽章):

  年月日

  乙方(簽章):

  年月日

股權轉讓協議書 篇3

  出讓方:(甲方)住址:受讓方:(乙方)住址:鑑於甲方在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 %股權,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公司擁有的全部股權,並且甲方轉讓其股權的要求已獲得公司股東會的批准。鑑於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公司擁有 %股權。鑑於公司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 %股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

  1、甲方同意將其在公司所持股權,即公司註冊資本的 %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購買的股權,包括該股權項下所有的附帶權益及權利,且上述股權未設定任何(包括但不限於)留置權、抵押權及其他第三者權益或主張。

  3、協議生效之後,甲方將對公司的經營管理及債權債務不承擔任何責任、義務。

  二、股權轉讓的價款、期限及支付方式

  1、甲方佔有公司____%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投資______幣______萬元。現甲方將其佔公司____%的股權以______幣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天內按合同規定的貨幣和金額以銀行轉帳方式分____次付清給甲方。

  三、甲方保證與宣告

  1、甲方為本協議第一條所轉讓股權的唯一所有權人;

  2、甲方作為公司股東已完全履行了公司註冊資本的出資義務;

  3、保證所與本次轉讓股權有關的活動中所提及的檔案完整、真實、且合法有效;

  4、保證轉讓的股權完整,未設定任何擔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權益;

  5、保證其主體資格合法,有出讓股權的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

  6、保證因涉及股權交割日前的事實而產生的訴訟或仲裁由出讓方承擔。

  四、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為依法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公司法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

  (2)乙方對本次受讓甲方轉讓目標公司

  %股權的行為已得到了有權機構的批准,並對目標公司的基本狀況有所瞭解;

  (3)乙方保證其具有支付本次股權轉讓價款的能力;

  (4)乙方保證在其成為目標公司的股東後將進一步促進和支援該公司的發展。

  五、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雙方同意辦理與本合同約定的股權轉讓手續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 方承擔。

  六、有關股東權利義務包括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承受

  1、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實際行使作為公司股東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股東義務。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包括以甲方名義簽署相關檔案。

  2、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權比例依法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或其附屬、補充條款的約定均視為該方對另一方的違約,另一方有權要求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相應損失。

  2、本合同的違約金為本次股權轉讓總價款的

  %,損失僅指一方的直接的、實際的損失,不包括其他。

  3、遵守合同的一方在追究違約一方違約責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終止合同的履行。

  八、協議的變更和解除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合同中約定的其它變更或解除協議的情況出現。

  九、合同生效條件當下述的兩項條件全部成就時,本合同始能生效。該條件為:

  1、本合同已由甲、乙雙方正式簽署;

  2、本合同已得到了各方權力機構(董事會或股東會)的授權與批准。

  十、爭議解決條款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十

  一、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公司、公證處各執__________份,其餘報有關部門。出讓方(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受讓方(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轉讓協議書 篇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甲方在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______%股權,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公司擁有的全部股權,並且甲方轉讓其股權的要求已獲得公司股東會的批准。

  鑑於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公司擁有______%股權。

  鑑於公司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______%股權。

  鑑於公司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______%股權。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將其在公司所持股權,即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購買的股權,包括該股權項下所有的附帶權益及權利,且上述股權未設定任何(包括但不限於)留置權、抵押權及其他第三者權益或主張。

  3、協議生效之後,甲方將對公司的經營管理及債權債務不承擔任何責任、義務。

  4、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以______元將其在公司擁有的______%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該股權。

  5、乙方同意按下列______方式將合同價款支付給甲方: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_元。

  (2)在甲乙雙方辦理完工商變更登記後,乙方向甲方支付剩餘的價款______元。

  二、甲方保證

  1、甲方為本協議第一條所轉讓股權的唯一所有權人。

  2、甲方作為公司股東已完全履行了公司註冊資本的出資義務。

  3、保證所與本次轉讓股權有關的活動中所提及的檔案完整、真實、且合法有效。

  4、保證轉讓的股權完整,未設定任何擔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權益。

  5、保證其主體資格合法,有出讓股權的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

  6、保證因涉及股權交割日前的事實而產生的訴訟或仲裁由出讓方承擔。

  三、乙方保證

  1、乙方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2、乙方承認並履行公司修改後的章程。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所規定的方式支付價款。

  四、稅費

  轉讓標的轉讓時所涉及的有關稅費,由轉讓方及受讓方分別按 規定繳納。

  五、有關股東權利義務包括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承受

  1、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實際行使作為公司股東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股東義務。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包括以甲方名義簽署相關檔案。

  2、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權比例依法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六、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合同中約定的其它變更或解除協議的情況出現。

  七、違約責任

  1、如協議一方不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除協議另有規定外,守約方亦有權要求解除本協議及向違約方索取賠償守約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條的規定按時支付股權價款,每延遲一天,應按延遲部分價款的______%支付滯納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後,如果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滯納金數額,或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其它損害的,不影響甲方就超過部分或其它損害要求賠償的權利。

  八、爭議解決條款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本協議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公司存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股權轉讓協議書 篇5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下稱深圳分會)根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書”中的仲裁條款,以及申請人提交的仲裁申請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和《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下稱仲裁規則)的規定,於xx年7月18日受理了雙方當事人關於上述合同爭議的仲裁案。

  申請人選定了仲裁員,被申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選定而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主任代為指定了仲裁員與因雙方未在仲裁規則規定的期限內共同選定或委託指定而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了首席仲裁員,於xx年9月11日組成仲裁庭審理本案。

  仲裁庭商深圳分會秘書處原定於xx年10月31日開庭審理,後仲裁庭因故延至xx年11月10日開庭。xx年10月29日被申請人申請延期開庭,因其不能提供相關證據,仲裁庭經研究決定,如期舉行開庭。申請人代理人出席了庭審,被申請人沒有出庭,仲裁庭根據仲裁規則第四十二條的規定,進行了缺席審理。庭後申請人提交補充材料,深圳分會秘書處於xx年11月20日,將該材料轉給被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在xx年12月16日之前,對申請人修改的部分仲裁請求提交答辯意見及其他材料。

  被申請人在收到仲裁申請書及附件後,未提交答辯狀、反請求申請書及有關證據。在申請人修改仲裁請求後,被申請人也未在仲裁庭規定的時間內針對該修改請求部分提交答辯意見和提交其他材料。

  仲裁庭於1998年1月22日作出本裁決書。

  現將本案案情、仲裁庭的意見以及裁決分述如下。

  一、案情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於xx年11月8日合資成立了××發展有限公司(下稱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為300萬美元,申請人佔51%股份。xx年12月1日,經合資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透過,申請人自願將自己在合資公司的51%股權以人民幣500萬元的轉讓價格全部轉讓給被申請人。同時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書”,協議書中與本案有關的條款如下: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即申請人,下同)將其所佔合資公司51%的股權以人民幣500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即被申請人,下同)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後按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貨幣和金額按以下規定的方式付清給甲方。

  A、乙方應於1995年1月31日前付清人民幣100萬元給甲方;

  b、乙方應於1995年3月30日前付清人民幣150萬元給甲方;累計人民幣250萬元;

  c、乙方應於1995年6月30日前付清人民幣150萬元給甲方;累計人民幣400萬元;

  d、乙方應於1995年9月30日前付清人民幣50萬元給甲方;累計人民幣450萬元;

  e、乙方應於1995年12月31日前付清人民幣50萬元給甲方;累計人民幣500萬元。

  二、有關合資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本協議生效後,甲方不再承擔所有的債權債務。

  三、甲方在10天內辦妥資產移交手續,20天內甲方人員撤出合資公司。

  四、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價款,每逾期二天,應支付逾期部分總價款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如因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金不能補償的部分,還應支付賠償金。

  五、糾紛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

  在協議的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申請人於1997年6月17日依照雙方所訂協議第五條仲裁條款的規定,向深圳分會提起仲裁,並提出以下仲裁請求:

  1、償付尚欠股權價款人民幣84萬元;

  2、支付逾期違約金人民幣94.68萬元;

  3、承擔本案全部仲裁費用。

  申請人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如下:

  xx年12月1日,合資公司第一屆董事會會議在××市召開,經雙方協商並經全體董事一致同意,申請人決定將其在合資公司中所佔的51%股權以人民幣500萬元的轉讓價格轉讓給被申請人,同時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書”,該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並於xx年12月9日經××省××縣公證處公證。

  申請人依照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在10天內辦妥資產移交手續。被申請人在第一、二批付款到期日前亦依約支付了應付價款。到xx年6月份即協議規定的第三批付款到期日前被申請人支付110萬元,按照協議書第一條第二款C項的規定,該次被申請人應付款為150萬元,故該次被申請人少付應付款40萬元。到xx年9月份即協議規定的第四批付款到期日前,被申請人按協議第一條第二款D項應付款50萬元未付。xx年10月被申請人付款20萬元至××市D公司(系申請人認可的收款單位)。對xx年12月份到期應付款被申請人未能依約給付。被申請人又分別於xx年4月付款11萬元,xx年1月付款5萬元,另還付款20萬元至××市D公司,尚欠款84萬元一直沒有給付。按照協議第四條的規定,被申請人對其逾期支付的部分股權價款應償付日2‰的違約金,即94.68萬元。

  1997年11月10日庭審後,申請人變更了仲裁請求:

  1、裁決被申請人償付尚欠股權價款104萬元;

  2、裁決被申請人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3、裁決被申請人承擔本案全部仲裁費。

  申請人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如下:

  關於第一項仲裁請求,申請人稱:被申請人應依雙方股權轉讓協議書的規定,於xx年12月31日前給付申請人股權轉讓款500萬元,但至xx年1月止,被申請人僅付轉讓款396萬元,尚欠104萬元未付。申請人於xx年6月12日向深圳分會提起仲裁,因其中有20萬元原約定由被申請人代付××市D公司,故原仲裁請求被申請人給付股價款數額僅為84萬元。1997年11月3日,××市D公司致函E公司(申請人為其下屬公司),稱其於xx年6月28日依據股權轉讓協議有關條款委託××市F公司償還××市D公司欠款40萬元,到xx年6月份止僅還欠款20萬元,下餘欠款20萬元至今未還。被申請人此間並未代申請人付××市D公司20萬元欠款。故特將原仲裁請求做了修改,償付尚欠股價款為104萬元。

  1、協議書規定xx年6月30日前付清人民幣150萬元給申請人,實際履行130萬元,該次少付20萬元,違約金計算期間從xx年7月1日至xx年9月30日,以日1‰計,違約金數額為1.8萬元。

  2、協議書規定xx年9月30日前被申請人應付清人民幣50萬元給申請人,該批付款未履行。含上述20萬元,延期付款金額為70萬元,違約金計算期間從xx年10月1日至xx年12月30日,以1‰計,違約金數額為6.3萬元。

  3、協議書規定xx年12月31日之前被申請人應付清人民幣50萬元給申請人,該批付款未履行。含上述70萬元,逾期付款金額為120萬元,違約金計算期間從xx年1月1日到xx年3月30日,以日1‰計,違約金數額為10.8萬元。

  4、xx年4月,被申請人付款11萬元,延期付款金額減少到109萬元。違約金計算期間從1996年4月1日到xx年12月31日,以日1‰計,違約金數額為29.43萬元。

  5、xx年1月,被申請人付款5萬元,延期付款金額減少到104萬元。違約金計算期間從xx年1月到xx年10月30日,以日1‰計,違約金數額為31.2萬元。

  以上五部分總計,被申請人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數額為79.53萬元。

  二、仲裁庭意見

  1、關於法律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第5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履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本案的股權轉讓協議書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簽訂和履行的。因此,本案的爭議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關於轉讓股權問題

  經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於xx年12月1日在××市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書”,並經合資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討論透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合營企業註冊資本的轉讓,應由董事會會議透過,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按照上述規定,在合資雙方達成股權轉讓協議,並經合資公司董事會通過後,應以合資雙方中被申請人為主會同申請人辦理報批手續,獲得批准後再履行轉讓股權付款。本案的股權轉讓雖未完全履行上述手續,但仲裁庭考慮到,上述“股權轉讓協議書”是合資雙方自願達成的,體現合資雙方的真實意願;且經查,合資公司xx年度的工商登記資料中已經沒有申請人,證明轉讓已經完成,資產移交手續已經辦妥。該協議書內容大部分已得到履行。而且造成該協議書未報批,主要責任也在被申請人。因此,該股權轉讓應繼續履行下去。

  至於申請人增加請求的人民幣20萬元,申請人所提證據不足於證明被申請人未付申請人人民幣20萬元。1995年6月28日,E公司致合資公司函提到:“根據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的有關條款,你公司應於本月30日前付人民幣150萬元給我公司下屬申請人”,並請合資公司將其中的人民幣40萬元直接匯給G公司。xx年11月3日,××市D公司經營分公司和G公司致E公司函提到上公司委託合資公司還其欠款人民幣40萬元,到xx年6月份止,合資公司僅還欠款人民幣20萬元,下餘欠款人民幣20萬元至今未還。本案的股權轉讓是由申請人向被申請人轉讓,E公司與申請人是兩個獨立的法人,沒有證據證明,申請人授權或委託E公司代為收取股權轉讓價款。E公司確曾通知合資公司將人民幣40萬元直接匯給G公司。G公司承認收到人民幣20萬元,並提到尚有人民幣20萬元未收。但申請人在1997年11月10日的變更仲裁請求申請書中卻說,其中有人民幣20萬元原約定由被申請人代付××市D公司,被申請人並未向該公司代付此筆款。經查,申請人並沒有提供證據證明有此約定。仲裁庭對此無法認定。因此,僅認定被申請人應償付申請人應付而未付的股權價款為人民幣84萬元。

  3、關於違約金

  上述“股權轉讓協議書”第4條約定,被申請人如不能按期支付股權價款,每逾期1天,應支付逾期部分總價款2‰的逾期違約金。申請人在庭後提交的補充材料中修改了違約金的計算方法,以每逾期1天按1‰作為計算違約金的依據,明確要求違約金的數額為人民幣79.53萬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第20條第2款規定的精神,仲裁庭認為,按申請人修改的計算方法,違約金的數額仍顯然過高,應按日萬分之五計算較為合理。因此,上述逾期付款違約金調整為按日萬分之五、從實際支付日起計算至1997年10月30日,被申請人應向申請人支付違約金數額為人民幣33.87萬元。

  三、裁決

  綜上所述,仲裁庭作出裁決如下:

  1、自本裁決作出之日起30日內,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尚欠股權價款84萬元人民幣。逾期不付,按年利率10%計付利息。

  2、自本裁決作出之日起30日內,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人民幣33.87萬元。逾期不付,按年利率10%計付利息。

  3、本案仲裁費由被申請人承擔90%,申請人承擔10%。

  本裁決為終局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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