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轉讓協議書模板合集六篇

土地轉讓協議書模板合集六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土地轉讓協議書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1、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巫溪縣鎮村組小地名叫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永久轉讓給乙方。

  2、地塊四至:

  東齊:西齊:

  南齊:北齊:

  3、面積:

  二、轉讓期限:永久。

  三、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以甲方收據為證。

  五、雙方約定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印)之日甲方收款後即生效。

  2、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該地塊的管理權及使用權完全歸乙方所有,甲、乙方及其家屬、親屬人等不得以任何藉口反悔,否則,視為違約。違約者,按該地塊轉讓費的三倍價付給對方。

  3、乙方在使用該地塊的過程中,如出現與該地塊的爭端問題或受到外人干涉阻礙等事端,甲方應立即出面排解,直至平息糾紛,排除障礙為止,為乙方順利使用該地創造有利條件。若因甲方化解無效導致乙方不能順利使用該地或因貽誤時間所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負責。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和村委會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2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身份證:

  住址: 住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所購買商品房基本情況

  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為 園 號 樓 室。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為實測面積。該商品房為現房。甲方依法獲得併合法擁有該商品房房屋所有權,權屬證號為: 。

  第二條 價格與費用

  1、該商品房售價總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為 拾__萬__千__佰__拾__角__分。

  2、甲方同意將該商品房原入住費用全部無償轉給乙方。

  3、在甲、乙雙方交房前所發生管理費、水費、電費、燃氣費、供暖費、電視收視費、電話費由甲方承擔,乙方應承擔交房後所發生上述費用。

  第三條 付款時間約定

  乙方應按下列方式向甲方按期付款:

  1、首付款

  以該商品房售價總額 %作為首付款,即人民幣 元(¥ )於20xx年 月 日(雙方立契過戶日)由乙方交付給甲方。

  2、餘款

  以該商品房售價總額 %作為餘款,即人民幣 元(¥ )於__年__月 日前由乙方透過銀行按揭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3、如因銀行放貸拖延,而非甲乙雙方原因所造成則不追究甲乙雙方違約責任。

  4、在雙方交接該商品房前,甲方應已收到第二條中所述全部售房款。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垵已交付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逾期在15日之內,自本合同第六條規定交付期屆滿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乙方已付款萬分之五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15日後,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甲方應按本合同第5。3條款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逾期付款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逾期在15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15日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按本合同第5。3條款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同意繼續履行合同,乙方應按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支付逾期違約金。

  3、在雙方簽署本合同後,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

  任何一方有違反合同行為,則視為違約。違約方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為售價5%,還應就該違約 行為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包括為實現債權而支出律師費用及訴訟費用)進行賠償。如雙方均有違約行為,應根據雙方各自違約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相應責任。

  第五條 交付期限

  甲方須在本合同第三條履行完畢後 日內,通知乙方收樓,以便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不可抗力,除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第六條 裝飾、裝置標準

  甲方交付商品房裝修、裝置標準以現房實際情況為準(清單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七條 入住

  在簽訂本協議之前,甲方須將物業相關費用全部結清,同時雙方辦理立契過戶、入住等相關手續。

  第八條 合同解除

  在下列情況之一發生之時,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對方。本合同自該通知送達對方之日起解除。

  1、市房地局或貸款銀行未能批准雙方根據本合同之條款上述出售單位;

  2、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

  3、在上述第8。1 8。2條款規定情況下,本合同應解除。甲方應在扣除乙方應付而未付欠款(除房款以外)和違約金後,在不支付任何利息或補償情況下(如有)退還乙方已付房款。

  4、如乙方應付而未付欠款和違約金(如有)已超過乙方已付房款總額,則甲方有權進一步要求乙方賠償。

  第九條 不可抗力

  凡因發生地震、颱風、暴雨、大火、戰爭、亂等其他不能預見、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協議時, 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一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應在十五(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部分不履行或者需延期履行理由證明檔案。該項證明檔案應由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機構出具交由當地公證機構公證。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可由此部分或全部免除向另一方賠償責任。

  第十條 關於物業管理約定

  乙方領取該商品房鑰匙後,乙方應遵守***物業管理規定,並如期繳納各項費用。

  第十一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之簽訂、效力、 解釋和履行以及本合同項下爭議之解決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首先透過友好協調解決,協商應在一方向另一方發出協商要求書面通知後立即進行。無論任何原因若爭議在發出書面通知後十五(15)天內仍未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在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根據其有效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對雙方皆有約束力。除仲裁裁決另有裁定外,仲裁費用(包括各方法律費用)均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三條 附則

  1、若本合同內有任何條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市有關規定條例下成為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時,本協議其餘條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執行性並不因此而受損。

  2、本合同中條款標題僅為方便參閱而加入,其不構成本協議一個組成部分,且其不應對本協議中任何條款解釋產生任何影響。

  3、本合同將成為轉讓出售商品房充分合同,並取代之前雙方達成任何承諾、陳述和協議。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透過友好協調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被視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5、本合同原件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順義縣房 屋土地管理局備案一份。

  6、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經營部在本次房屋交易過程中起到監督協調作用,直至乙方辦理入住為止。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代理方(蓋章):

  資質證號:

  經紀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專案經立項在 境內開工建設,主廠區需用乙方部分集體土地,按照安排,經甲乙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責共同遵守:

  一、轉讓地位置

  專案用地坐落在,206國道西側。西至,南至,北至洩洪溝,共計畝(含未利用地畝),其中村 畝(含未利用地29.64畝),村 畝(含未利用地34畝)。

  二、轉讓土地補償標準

  1、轉讓農用地每畝萬元,建設用地每畝萬元。以上含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未利用地每畝萬元。計款萬元;青苗補償費據實補償,畝,計款:萬元整。

  2、轉讓土地範圍內附屬物補償共計萬元。其中,遷墳經清點計單棺座,雙棺座,計款:萬元;樹木賠償計萬元包乾。

  以上各項費用合計萬元。

  三、其他條款

  1、專案工廠開工後,甲方用工在同等條件下首先使用乙方勞力。

  2、以上款項必須先匯至財政專戶和乙方指定的專戶,並完善領款手續,附領款花名冊。(注:農戶土地、遷墳及青苗補償費用打卡到戶,村集體補償費用撥付到鎮財政所賬戶,樹木賠償萬元撥付到曹村鎮財政包乾並兌現。見附件)。

  3、乙方收到甲方款後,專案即可施工建設。施工過程中損壞的青苗不再給予補償,也不得再進行耕種。專案施工時,乙方必須保證施工正常,如出現群眾干擾、阻工,乙方負責解決處理好。

  四、付款方式

  用地之前甲方應將第二項款額一次性付給乙方,否則廠不能用地。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嚴格按照本協議條款執行,否則由毀約方承擔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

  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協商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經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等相關規定。公平合理,相互自願的前提下,雙方簽訂以下協議。

  一、地塊概況

  該地塊位於xx區,集體土地證號為:xxxx,土地使用權人:xx,使用權面積為xx平方米,地類(用途):住宅,該宗地四至:西至xx,東至xx,南至xx,北至xx路。(注:該宗土地是由xx轉讓給xx所有,現將該宗土地轉讓給xx所有。)

  二、轉讓方式

  1、甲方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土地轉讓總價為人民幣xx元整(¥:xx.00元整),乙方將房屋轉讓款一次性付給甲方(以銀行打款憑條為證)。

  2、甲方確保該宗土地轉讓前無任何糾紛,無任何建築物。

  3、甲方負責提供相關依據並配合乙方辦理相關建房手續和證件。

  4、如乙方要求過戶,甲方應提供所有相關手續,過戶費用由乙方支付。如因甲方原因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甲方應退還所有購買土地的轉讓款,並且賠償乙方按轉讓款的總額千分之五/每日計算。

  5、甲方需把原政府規劃的安置協議,規劃許可證,集體使用證,身份證影印件等證件交給乙方,以便辦理相關手續。

  6、甲方積極幫助乙方解決有關土地手續辦理事宜,該宗土地轉讓後產權由乙方所有。

  三、其他事宜

  1、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證 明 人: 證 明 人: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5

  甲方:宜賓通泰投資有限公司

  乙方:鄧鋼

  身份證號碼:51252819720xx1357x

  鄧鋼、徐勁松、漆薇薇、龍敘東,共同出資租賃羅龍鎮柏木村羊耳村土地163.6畝,土地租賃租賃時間30年;投資從事苗木種植、水產養殖等專案。鄧鋼收購徐勁松、漆薇薇、龍敘東的投資及股份。現甲方、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由甲方出資230萬元(大寫貳佰叄拾萬元)支付給乙方,乙方將投資在柏木村羊耳村租賃土地上種植的苗木及基礎設施全部轉讓給甲方所有。

  二、乙方與柏木村羊耳村簽訂的土地租賃合同中承擔的權益與義務由甲方承接,涉及的法律責任與經濟責任由甲方承擔。

  三、本協議簽字生效前租賃土地的費用、苗木種植管護以及其他設施投資的費用山乙方在簽字後10天內全部完清。

  四、本協議簽字生效後5天內甲方支付乙方20萬元定金。

  五、在本協議簽字生效後,甲方負責、乙方配合完成農戶簽字、更名,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在20xx年2月29日前完成土地租賃合同更名,將土地租賃合同更名為甲方後5天內,甲方支付210萬元給乙方。

  六、違約責任:違約方需向對方支付20萬元違約金,並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七、本協議簽字生效前,租賃和投資涉及的經濟糾紛與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本協議簽字生效後所產生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甲方未能在20xx年2月29日前完成土地租賃合同更名,乙方退回甲方定金並解除合同。

  八、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各執三份。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手印):

  20xx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6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身份證:

  住址:住址: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所購買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乙方向甲方購買的商品房為園號樓室。建築面積為平方米,為實測面積。該商品房為現房。甲方依法獲得併合法擁有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權屬證號為:。

  第二條價格與費用

  1、該商品房的售價總額為人民幣元,大寫為拾__萬__千__佰__拾__角__分。

  2、甲方同意將該商品房原入住費用全部無償轉給乙方。

  3、在甲、乙雙方交房前所發生的管理費、水費、電費、燃氣費、供暖費、電視收視費、電話費由甲方承擔,乙方應承擔交房後所發生的上述費用。

  第三條付款時間約定

  乙方應按下列方式向甲方按期付款:

  1、首付款

  以該商品房售價總額的%作為首付款,即人民幣元(¥)於20xxXX年XX月XX日(雙方立契過戶日)由乙方交付給甲方。

  2、餘款

  以該商品房售價總額的%作為餘款,即人民幣元(¥)於__年__月日前由乙方透過銀行按揭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3、如因銀行放貸拖延,而非甲乙雙方原因所造成則不追究甲乙雙方違約責任。

  4、在雙方交接該商品房前,甲方應已收到第二條中所述全部售房款。

  第四條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垵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逾期在15日之內,自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期屆滿之日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乙方已付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15日後,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第5。3條款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逾期在15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15日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按本合同第5。3條款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同意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應按逾期應付款的萬分之五支付逾期違約金。

  3、在雙方簽署本合同後,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

  任何一方有違反合同的行為,則視為違約。違約方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為售價的5%,還應就該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包括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律師費用及訴訟費用)進行賠償。如雙方均有違約行為,應根據雙方各自違約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相應責任。

  第五條交付期限

  甲方須在本合同第三條履行完畢後日內,通知乙方收樓,以便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不可抗力,除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第六條裝飾、裝置標準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裝修、裝置標準以現房實際情況為準(清單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七條入住

  在簽訂本協議之前,甲方須將物業相關費用全部結清,同時雙方辦理立契過戶、入住等相關手續。

  第八條合同解除

  在下列情況之一發生之時,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對方。本合同自該通知送達對方之日起解除。

  1、市房地局或貸款銀行未能批准雙方根據本合同之條款上述出售單位;

  2、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

  3、在上述第8。18。2條款規定的情況下,本合同應解除。甲方應在扣除乙方應付而未付的欠款(除房款以外的)和違約金後,在不支付任何利息或補償的情況下(如有)退還乙方已付房款。

  4、如乙方應付而未付的欠款和違約金(如有)已超過乙方已付房款總額,則甲方有權進一步要求乙方賠償。

  第九條不可抗力

  凡因發生地震、颱風、暴雨、大火、戰爭、暴*等其他不能預見的、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協議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應在十五(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部分不履行或者需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檔案。該項證明檔案應由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的.機構出具交由當地公證機構公證。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由此部分或全部免除向另一方的賠償責任。

  第十條關於物業管理的約定

  乙方領取該商品房鑰匙後,乙方應遵守***的物業管理規定,並如期繳納各項費用。

  第十一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之簽訂、效力、解釋和履行以及本合同項下爭議之解決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首先透過友好協調解決,協商應在一方向另一方發出協商要求的書面通知後立即進行。無論任何原因若爭議在發出書面通知後十五(15)天內仍未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在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根據其有效的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皆有約束力。除仲裁裁決另有裁定外,仲裁費用(包括各方的法律費用)均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三條附則

  1、若本合同內有任何條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市有關規定條例下成為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時,本協議其餘條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執行性並不因此而受損。

  2、本合同中的條款標題僅為方便參閱而加入,其不構成本協議的一個組成部分,且其不應對本協議中任何條款的解釋產生任何影響。

  3、本合同將成為轉讓出售商品房的充分合同,並取代之前雙方達成的任何承諾、陳述和協議。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透過友好協調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被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5、本合同原件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順義縣房屋土地管理局備案一份。

  6、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經營部在本次房屋交易過程中起到監督協調的作用,直至乙方辦理入住為止。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代理方(蓋章):

  資質證號:

  經紀人:

  簽約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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