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土地轉讓協議書4篇

實用的土地轉讓協議書4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協議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一般協議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土地轉讓協議書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居龍村第十生產隊南江毛有一地按人口分給9戶農戶作為長期性的自留地,現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晚召開全體社員會議,對此地進行充分協商,最後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一致透過將該分得自留地同意轉讓給乙方長期性使用,經雙方本著互利友好的協商同意簽訂如下轉讓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四至範圍,東至符文,南至符老生,西至柳要妹,北至十隊2.5米公路和陳有志公路。

  二、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東至西49.3米,南至北三點平均53.5米,總面積2630.7平方米,共3.95畝,每畝單價:220000元,共865000元整。

  三、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一性付清土地款給甲方(9戶),同時甲方將土地交給乙方長期使用。

  四、如果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權屬邊界有糾紛,甲方必須出面協商處理清楚,否則後果自負。

  五、如遇到國家徵用該土地與甲方無關,其徵用的一切賠償費歸乙方所有。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名、蓋章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9戶)農戶代表簽名(蓋手印):

  乙方簽名蓋手印: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住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地址: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鄉(鎮)村組耕地(坐落:東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積:畝,土地質量:)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每年每畝元人民幣,大寫: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1、支付方式:現金支付,乙方分次(每年)支付甲方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

  2、支付時間: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1、交付時間: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土地轉讓承包經營權交付乙方。(合同完後交土地)

  2、交付方式:協議約定土地一次性全部轉讓交付乙方。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土地只補,種子補助屬於農戶)、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4、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5、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改變土地的協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6、協議期滿後乙方應重新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合同。如不能重新簽訂合同乙方應無條件歸還所承包土地並移除佔用土地的附著物及其他設施。

  7、其他約定: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元,大寫: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3

  轉讓方(以下稱甲方)

  負責人:

  受讓方(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轉讓地

  (一)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位於至,總面積平方米/畝。(以下稱該土地)

  (二)甲方保證對該土地在轉讓給乙方前沒有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也沒有將其全部或部分出資或作價入股,甲方將此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已按法律規定的程式徵得了其集體組織內部成員的同意。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發包的荒山荒地屬本集體所有。

  2、依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費。

  3、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監督、指導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損害承包地的行為。

  4、執行林地利用總體規劃,辦理徵收、徵用、佔用的補償事宜。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於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權屬清楚、未設定擔保的荒山荒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及時向縣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權屬變更登記,並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第三人對本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維護乙方承包的荒山荒地的佔有、使用、收益權及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承包後所種植的林木所有權;

  4、承包期內,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回承包地。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於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配合、幫助下向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對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權,依法登記取得林權證書後,其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受干涉。

  3、對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為進行抗辯,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4、享受國家有關扶持、優惠政策;承包經營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維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業用途,未經有權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於非林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斷加大對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依約推進開發利用進度;不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地內開荒、採石、取土、建窯等,不進行破壞性、掠奪式開發、經營,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採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制止在野外違章用火行為,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採取措施,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3、服從、支援林地利用總體規劃,接受甲方依法進行的監督和指導。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三、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當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且無免責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大寫:______);若造成損失的,應當採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四、協議

  本協議定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有關管理機關一份,都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公章)

  乙方: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協議書 篇4

  甲方 (轉讓方):XX有限公司

  乙方 (受讓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現就在甲方在其公司名下位於儋州市區內28.77畝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的基本情況

  1 公司及股東名稱:儋州三友源實業有限公司,股東孟克非52%股權,陳允奇24%股權,孟超24%股權;

  2註冊資本:30萬元人民幣;

  3 公司及資產,權益和負責情況:甲方除有28.77畝土地以外,保證沒有任何債權債務和法律糾紛,併為此承擔一切法律後果責任。

  第二條 轉讓方法及轉讓性質

  1 甲方將名下的28.77畝商住用地,並保證商住用地性質真實。

  2 公司及股權帶土地一次性轉讓給乙方。

  第三條 轉讓價款

  甲方將公司及股權帶土地使用權共 萬元一次性轉讓給乙方,工商過戶及有關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付款方式

  1 本協議簽訂的五個工作日內,一方先付定金人民幣伍佰萬元整到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乙方可派人接受土地並進行平整。甲乙雙方共同到工商局去籤變更法人代表和股東過戶手續。雙方在工商視窗簽字履行審批手續並投入視窗,向乙方移交公司全部證照,土地資料及印章等,乙方在工作日內向甲方交付人民幣萬元。

  第五條 專案權屬變更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後,乙方可以進行場地清理土地。五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必須配合到工商局辦理及股權變更,甲乙雙方應無條件配合進行。

  第六條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1 甲方保證轉讓給乙方的公司及股權帶土地合法有效,並承擔不配合的違約責任; 2 甲方應保證,全力以赴配合乙方辦理過戶等一切手續並承擔不配和的違約責任 ;

  3甲方應保證其名下土地合法,不存在任何抵押,質押等情形,併為此承擔法律責任; 4 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建設用地使用權,產權證及所有檔案真實 ,合法,有效;

  5 甲方向乙方保證,若其陳述有錯誤或有不實之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將承擔賠款相關經濟上的責任。

  第七條 乙方的陳述及保證

  1 乙方保證購買土地,專案資金來源合法,並按本協議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價款;

  2 乙方向甲方保證,若其陳述有錯誤或不實之處,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將承擔經濟賠償相關的經濟上的責任。

  第八條 履行本協議期間的義務

  1 自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不能按時支付定金時,本協議自動生效;

  2 自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保證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其名義與第三方簽訂合同,或以其他名義針對其權益與第三方簽訂合同;

  3 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雙方必須相互配合辦理一切公司及股權帶土地的轉讓手續,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 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行履行責任,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都應承擔一切經濟賠償責任。

  2 乙方若不能按本協議足額支付轉讓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一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在追索伍佰萬元定金同時,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此期間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收回土地;

  3 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結產權變更使用手續,或者不移越及時辦理移交工作。每逾期一天,甲方應向乙方已支付甲方賬戶轉讓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因甲方原因不合作,不配合時,乙方有權提出終止本協議,雙倍賠償定金;

  4 非因雙方過錯,由於不可抗力或原因導致轉讓(不包括土地變性)延期或不能完成的,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相互退還土地和收購土地款。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有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和廢止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代表人或其合法授權委託人簽字或蓋公章,支付定金後生效,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超過五日未付定金本協議自動作廢。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可有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予以確定,所簽署之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協議書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轉讓方:受讓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年 月日 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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