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工程裝修合同15篇
房屋工程裝修合同15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屋工程裝修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房屋工程裝修合同1
編號:_________________
四川省家庭裝飾裝修工程
施工合同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四川省建設委員會編制
二0一三年
使用說明
1、此合同文字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家庭裝飾裝修工程;
2、工程承包方(乙方)應持有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承擔家庭裝修裝飾工程的資質和資格證書;
3、甲乙雙方簽訂此合同的,應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四川省家庭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條款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工程監理人及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工程裝修合同2
委託方(甲方)
姓名: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被委託方(乙方)
企業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企業所在地址: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根據國家及當地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_________。
2、居室規格______室_____廳。
3、施工面積______室____平方米,______廳_____平方米,廚房_____平方米,衛生間____平方米。
4、施工內容(附施工單或施工圖)。
5、委託方式________。
6、開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7、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8、施工總價_____元(附工程預算書)。其中:材料款_____元;人工費_____元;其他費用_____元
第二條 質量要求
1、使用材料品種、規格、名稱(附清單)。
2、工藝標準雙方同意參照中國輕工總會制定《家庭裝飾工程質量規範》。
3、施工質量檢查監督部門_________。
4、施工過程中如有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達成一致意見,簽訂補充合同。
5、質量保修期自工程驗收後起為____年,保修費用由現任方負擔。
第三條 價款支付
1、包工包料者合同簽約後預付_____%價款,餘款竣工驗收後一週內付清,如拖延付款,每拖延一日罰所欠款項_____%。
2、包清工者付款方式為______。
3、在施工過程如有專案增減,雙方應籤補充條款增減價款。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如約保證質量,應返工,費用自負。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日應由乙方支付損失費_____元。
3、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日應由甲方支付誤工費_____元。
4、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未經與乙方代表協商私自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質量問題,責任自負。
5、合同生效後,履行期屆滿前,擅自解除合同一方,應按合同價款_____%支付違約金;因擅自解除合同,已給對方造成損失超過違約金,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
6、由於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按實際造成損失賠償。
第五條 爭議處理
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採用下列方式解決:
1、向當地室內裝飾行業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解決。
2、透過仲裁解決。
3、透過訴訟解決。
第六條 合同變更
1、雙方已達成協議,如有一方要求變更內容,需徵得另一方同意並履行簽約手續。
2、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保修期內有關保修條款生效,其餘條款終止;保修期滿後全部條款終止。
第七條 補充條款
第八條 合同文字
本合同正本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份,副本視需要送有關部門。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蓋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房屋工程裝修合同3
甲方(委託方): 簽約時間:
乙方(施工方): 簽約地點:
為規範住宅裝飾裝修施工,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杭州市人民政府第141號《杭州市城鎮住宅裝修管理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家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況
1.甲乙雙方的條件:
甲方裝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為本市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並取得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住宅裝飾裝修資質證書的單位。
2.裝飾施工地點: 區 路(小區) 幢 號(單元) 室。
3.住房結構: 室 廳 結構,建築面積 平方米。
4.裝飾施工內容:詳見附件一《施工內容表》
5.承包方式樣 :(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
6.本工程由 設計。
7.工期:工程期限 天,從 年 月 日開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
二、工程價款及結算方式:
1. 總價款:(大寫)元(其中:設計費元,管理費(%)元,稅金(%)元)。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的,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2.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總價款的%,計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總價款的%,計天:年月日前,甲方支付總價款的%,計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總價款的%,計元:尾款甲方應在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日內一次付清。
三、施工準備及雙方的義務
(一) 甲方工作
1. 甲方開工前,應向物業管理單位或產權單位登記備案:確需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的,應當請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出具鑑定和加固方案,經房產管理部門核准後,領取住宅裝修許可單。
2. 甲方應在開工前天,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騰空房屋,消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電,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3. 做好施工中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影響鄰里關係等行為的協調工作。
4. 指派為甲方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項。
(二) 乙方工作
1. 對甲方進行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2. 指派為乙方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 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產管理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
4. 與所在地物業管理單位《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5. 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汙染環境。
四、材料的供應
1. 甲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清單》
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裝置,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環保檢驗合格證明和有中文標識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廠名、廠址等,不得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築裝飾裝修材料和裝置。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如甲方供應的材料、裝置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或無法提供有關證明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經書面認可,可繼續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單》
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環保檢驗合格證明和有中文標識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廠名、廠址等,不得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築裝飾裝修材料和裝置,並應得到甲方認可,用於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的,應按挪用材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偽劣商品的,應按提供材料價款的雙倍補償經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裝置,如不符合質量環保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五、安全生產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做說明及施工現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通訊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的發生。裝運修過程中形成的各種固體、可燃液體等廢物,應當按規定的位置、方式和時間堆放和清運。如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的,甲方負責賠償:屬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加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凡發生工傷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六、施工內容和工期變更:
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專案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絡,在簽訂《工程專案變更單》後(詳見附件四),方能進行該專案的施工,由此造成費用增減或工期改變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凡甲方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七、工程質量及竣工驗收辦法
1. 本工程以施工圖紙、做法說明、設計變更和《杭州市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質量行業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 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後,工程質量和環保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3. 由於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5. 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見附件五《工程質量驗收單》),甲方不能按預約規定日期參加驗收,由乙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甲方應予以書面承認。
6. 工期竣工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七日內進行驗收。
八、違約責任
1. 本合同簽訂生效後,甲方雙方應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包括經雙方確認的合同附件、預算及圖紙等),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否則違約方將付給對方工程預算總造價的10%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
2. 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 %支付違約金。
3. 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
4. 甲方未輸任何手續,要求乙方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5.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九、工程保修:
1. 凡包工包料的“雙包”工程,從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計算,保修期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問題,乙方無條件地進行維修。
3. 由於甲方使用不當造成損壞,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屬保修範圍。
4. 本保修單須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有效。
十、糾紛處理
住宅寅裝飾裝修工程發生糾紛的,可以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 提交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它約定事項
1.
2.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乙方:
姓名(簽名):單位名稱(蓋章):
地址:法定代表人:
地址:委託代理人: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工商營業執照號碼:
住宅裝修企業資質證書號碼:
開戶銀行:
帳號:
稅號:
年月日
簽證意見:
簽證員:
簽證機關(章)
年月日
房屋工程裝修合同4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
貼上印花稅票處
根據京國土房管房字[20xx]767號文規定,本合同文字(甲種本)適用於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工程造價在150萬元以上的,已驗收並交付使用的各類房屋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裝置的修繕、養護、加固、拆改、翻建、安裝;按傳統作法的文物古建築的修繕、復建、遷建等,以及隨同上述各項工程同時進行的裝修工程或單純進行二次或多次裝修工程,但屬原工程保修範圍的內容及家庭居室裝修工程除外。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房屋建築修繕及裝修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及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日一覽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範圍及方式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_____________元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合同檔案的組成
本合同組成檔案包括:
( )本合同協議書
( )中標通知書
( )投標書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條款
(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 )圖紙及作法說明
( )工程量清單
(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就本工程簽訂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條款》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約定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合同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檔案
第1條 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雙方另有約定、補充、修改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 合同條款:指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1.2 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3 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 專案經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 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設計並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6 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 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約定。
1.8 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9 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0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1 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2 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3 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4 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5 圖紙及作法說明: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並經發包人批准,用以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及作法說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圖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圖及相應文字說明)。
1.16 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房屋工程裝修合同5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北京龍翔天藝建築裝飾有限公司
發包人(甲方):(全稱)
承包人(乙方):(全稱)北京龍翔天藝建築裝飾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發包與承包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_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內容:___牆面隔斷、衛生間拆除、吊頂、牆地磚、防水、水電路敷設、木作產品、拆改專案等_______。
1.4 承包範圍:__合同附件一《工程量清單》中的所有內容。
1.5 承包方式:承包範圍內乙方包工包料
1.6 工程結構:_______。
1.7 裝飾裝修施工面積:__310平方米(以此面積為準,不因實測變更作調整)
2.工程質量
2.1 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相關質量檢驗標準、設計標準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標準。
2.2 約定標準: 。
3.5 暫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暫停施工的,應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時提出處理意見的,乙方可繼續施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要求復工的,甲方應在12小時內予以答覆。甲方未能按時答覆的,乙方可自行復工。
3.6 工期順延
3.6.1 發生以下情況的,工期相應順延,乙方不承擔責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開工條件的。
(2)工程量增加、設計變更的。
(3)甲方未按時驗收隱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時供應合同約定的材料和裝置的。
(5) 7日內由於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累計8小時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時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堅持錯誤指令而導致工期延誤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現以上情況時,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順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條件應是採取可行的新技術措施,任何違反工藝標準、偷工減料等行為不得作為提前竣工的手段。雙方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且甲方應在3日內批准乙方修訂的進度計劃及新技術措施,併為趕工提供必要的條件。
3.7.2 提前竣工協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技術措施。
(3)甲方為實行新技術措施提供的條件。
(4)實行新技術措施增加的費用。
4.設計
4.1 設計圖紙及技術檔案的提供方式:由乙方於開工__3_日前提供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圖紙及技術檔案送甲方審批,甲方應於__3_日內審批完畢並交還乙方。
4.2 設計變更
4.2.1 甲方要求變更設計時,應在該分部或分項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對涉及部分的施工及準備活動。
4.2.2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積壓材料價值大於1000元,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損失。4.2.3 已完工程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2.4 設計變更應由甲方代表辦理洽商確認手續,雙方以工程變更籤證方式另行計價,原合同工程價款不調整。
5.工程價款
5.1 本工程價款:人民幣 ,¥ 元(詳見附件清單)。採用的計價方式為:附件清單範圍內固定總價包乾方式。
5.2 本工程價款可在出現下列情況時調整:
(1)甲方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約定的其他工期順延條件之一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5.4 工程價款支付
5.4.1 預付款為工程總價的,支付時間為_ 合同簽訂後3天內__。甲方未按約定支付預付款的,乙方可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後3日內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開工。
5.4.2 工程進度款
5.4.2.12013年7月10日前支付完成工程量對應價款的80%;
全部工程完工經竣工驗收合格,並結算後付至結算價款的95%。
工程質量保證金5%,保修期滿後無應扣除專案無息返還。
5.4.2.2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超出設計圖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5.4.2.3 經乙方書面同意並明確延期付款日期後,甲方可延期付款。
5.4.4每筆款項支付前,乙方應向甲方出具銀川當地正式工程款發票;甲方付至合同價款90%時,乙方應按合同總價向甲方出具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工程價款。
5. 4. 5保修款為合同結算價款的5%,保修期滿一年返還2.5%、保修期滿二年後抵扣乙方未按約定進行維修的費用,無息返還剩餘部分,詳見合同附件二《工程保修合同》。
6.材料裝置供應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應主要材料裝置的,雙方約定編制甲方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作為本合同附件,一覽表中應準確寫明材料裝置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採購材料裝置的,應按照設計說明、施工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標準要求進行採購,提供材料裝置產品的質量、環保合格證明,並對所購材料裝置質量負責。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採購的材料裝置按約定到達指定地點前應通知對方,雙方應對材料、裝置進行共同驗收。甲方供應的材料裝置經驗收合格後,應移交給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應由雙方選定樣品樣本。樣品樣本應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
6.5 雙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應符合國家質檢總局釋出的《室內裝飾裝修有害物質限量標準》。7.各方派駐本工程專案的代表
7.1 甲方派駐本工程專案的代表為:王盡業(建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房地產公司工程副總經理;謝全生(業主方銀川供電局),職稱:共同專案負責人__
7.2 本工程專案甲方委託寧夏恆安監理公司依法對工程施工實施監理。監理工程師:___ 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 職稱: 註冊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乙方派駐本工程的專案負責人為 ,是乙方在本工程專案中的代表。
7.4 雙方派駐本工程施工場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約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權利,履行派出方的義務。
7.5 甲方代表在向乙方專案負責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條件和指令,乙方專案負責人應予執行,同時產生費用由甲方承擔。
8.雙方權利
8.1 甲方權利
8.1.1 有權根據工程需要撤換派駐施工場地的代表和監理工程師,但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乙方。撤換後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權責不變。
房屋工程裝修合同6
發 包 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 包 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特點,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發包人的家庭居室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
1.2
工程內容及做法(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專案預算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種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承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表),發包人提供部分材料(發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表);(3)承包人包工、發包人包料(發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1.4
工程期限________天,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1.5
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大寫):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元(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報價單)。
第二條 工程監理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發包人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絡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條 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______種方式提供:
(1)發包人自行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發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詳見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
(2)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發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詳見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費(大寫)____________元,由發包人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第四條 發包人義務
4.1開工前________天,為承包人入場施工創造條件。
包括:搬清室內傢俱、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傢俱、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4.2
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4.3
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係;
4.4
不拆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築的非承重結構或裝置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4.5
施工期間發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衛及消防等項工作;
4.6
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
第五條 承包人義務
5.1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5.2
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汙染環境;
5.3
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傢俱和陳設,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5.4
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六條 工程變更工程專案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定書面變更協議(或
第七條 材料的提供
7.1
由發包人提供的材料、裝置。發包人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承包人,雙方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7.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裝置(承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表),承包人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發包人,並接受發包人檢驗。
第八條 工期延誤
8.1
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發包人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8.2因發包人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
因發包人提供的材料、裝置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工期順延。
8.3
發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驗收單簽字後三天內),工期相應順延。
8.4因承包人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在三日內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體整改方案的,返工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工期協商順延,同一質量問題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順延。
第九條 質量標準:
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標準:<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gb50327-20_>,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由武漢市裝飾協會主管部門對工程質量予以認證,經認證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經認證工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十條 工程驗收和保修
10.1
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水電施工改造完工,開關插座定位驗收;防水層經48小時試水不漏;
(2)泥工粉砌新牆完畢,牆、地磚鋪貼完工;
(3)木工吊頂,木製品完工;
(4)油漆工程完工;
(5)全部工程完工。 承包人應提前兩天通知發包人進行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後應填寫工程驗收單(家裝工程驗收單)。
10.2工程竣工後,承包人應通知發包人驗收,發包人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後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驗收單)。
在工程款結清後,辦理移交手續。10.3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期為12個月,12個月後收費保修。保修內容為本公司施工過的專案,因外力引起的損壞和其它單位提供的裝置,工程專案收費維修。第十一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雙方約定按以下____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簽定後,發包人按約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40%預付款,即_________元;泥工完工後,發包人按約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40%進度款,即___________元;逢單項工程完工驗收後,發包人按約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増加專案後的追加款,油漆工程完工後發包人按約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15%餘額款,即_________元。全部工程完工後三天內支付餘款5%,即_________元。
(2)簽定合同後首付工程款的20%,即________元;以後按每期工程完工驗收單簽名後三天內付款,按第10.1條分多次(5%-20%)付款,水電改造定位完工驗收後付第二次款20%,
( 3 )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工程驗收合格後,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發包人。
發包人接到資料後三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驗收單(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驗收單)並簽字,發包人應在簽字後三天內向承包人結清每期工程進度款。
11.3
工程款全部結清後,承包人應向發包人開具正式統一發票(稅金另計)。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2.2
未辦理驗收手續,發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發包人負責。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12.4
發包人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進度款的(驗收簽字三日內),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髮包價2‰元,十五天後乙方可中止合約。
12.5
由於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髮包價2‰元。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武漢市裝飾協會或_________________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幾項具體規定
14.1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負責運出施工現場,並負責將垃圾運到指定的地點,發包人負責支付垃圾清運費用(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物業公司向業主的各項收費和押金由發包人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14.2施工期間,發包人將外屋鑰匙________把,交給承包人保管。
工程竣工驗收後,發包人負責交還鎖________把,由承包人當場負責安裝交付使用。
14.3施工期間,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時間為:上午________點______分至______點______分;
下午______點______分至______點______分。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工程裝修合同7
委託方 (甲方):
承接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居室裝修。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 工程地址: _ __。
2. 居室規格: 房型總計施工面積平方米。
3. 施工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
(一)《家庭裝潢施工內容單》和施工圖。
4.委託方式:
5.開工日期: 年 月日,竣工日期年 月日,工程總天數: 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 (金額大寫),詳見本合同附件
(二)《家庭裝潢工程材料預算表》。
第三條:質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
2.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專案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房屋裝修房屋裝修流程房屋裝修注意事...房屋裝修效果圖...房屋裝修經驗房屋裝修設計
4. 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裝置,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於工作銜接。
第四條:材料供應
1. 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裝置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 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裝置,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延期到達,施工期順延,並按延誤工期處罰。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計金額的 10 %作為管理費支付給乙方。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付款方式
1.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即應付 40%合同款;當工期進度水電完工(年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合同款的40%。當工期進度木工完工油漆進場之前(年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合同款的15%。剩餘5 %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後一週之內結算。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是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施工。驗收合格未結清工程價款時,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條: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工費的 0.1 %作為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工費扣完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裝潢工程價款中人工費的 0.1 %作為誤工費支付給乙方。
2. 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裝置,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門調解或仲裁部門協調、處理,儘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
第七條:其他事項
1. 甲方責任
1 )必須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房屋平面圖及水、氣線路圖,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 )二次裝飾工程,應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物等,須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均需與乙方辦理手續和承擔費用。
2. 乙方責任
1 )指派一名工作人員為乙方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並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2 )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嚴防火災、佩證上崗、文明施工,並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發生而影響他人。萬一發生,必需儘快負責修復或賠償。
第八條: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 5 %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透過協商解決,或協商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 10 %交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後,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
1. 本合同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業主): 乙方: (承租人) 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約日期:
房屋工程裝修合同8
工程名稱:_________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
承包人名稱: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根據京國土房管房字[20xx]767號文規定,本合同文字(甲種本)適用於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工程造價在150萬元以上的,已驗收並交付使用的各類房屋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裝置的修繕、養護、加固、拆改、翻建、安裝;按傳統作法的文物古建築的修繕、復建、遷建等,以及隨同上述各項工程同時進行的裝修工程或單純進行二次或多次裝修工程,但屬原工程保修範圍的內容及家庭居室裝修工程除外。
第一部 分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房屋建築修繕及裝修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資金_________
工程內容及性質: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日一覽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範圍及方式
承包範圍: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_________元
金額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合同檔案的組成
本合同組成檔案包括:
()本合同協議書
()中標通知書
()投標書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條款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圖紙及作法說明
()工程量清單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就本工程簽訂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條款》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
雙方約定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第二部分 合同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檔案
第1條 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雙方另有約定、補充、修改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 合同條款:指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1.2 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3 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 專案經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 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設計並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6 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 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約定。
1.8 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9 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0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1 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2 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3 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4 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5 圖紙及作法說明: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並經發包人批准,用以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及作法說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圖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圖及相應文字說明)。
1.16 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7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8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9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客觀情況。
1.21 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第2條 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2.1 本合同檔案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雙方約定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本合同協議書
()中標通知書
()投標書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條款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圖紙及作法說明
()工程量清單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與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合同條款第39條的約定處理。
第3條 合同檔案使用的語言文字,適用的法律、標準及規範
3.1 本合同檔案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碗需使用其他語言文字時雙方另行商定)。
3.2 本合同檔案適用的法律、法規;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本市地方性法規及相關規定對本合同具有約束力。結合本工程特點,需進一步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本市地方法規及有關規定:_________
3.3 適用的標準、規範: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修繕及房屋建築的標準和規範適用於本工程。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商定需進一步明示的標準和規範:
(1)國家標準、規範:_________
(2)行業標準、規範:_________
(3)地方性標準、規範:_________
3.4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部分有:_________應由發包人在_________日內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__日內按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購買、翻譯標準、規範或制定施工工藝所發生的費用,應由發包人承擔。
第4條 圖紙及作法說明
4.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圖紙及作法說明內容、時間及套數:_________ 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4.2 發包人對圖紙及作法說明的保密要求_________因採取保密措施所發生的費用_________元,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應在約定的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若違反約定並有確鑿證據證明屬承包人洩密而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應承擔一切損失賠償。
4.3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及作法說明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及作法說明外,應將全部圖紙及作法說明退還給發包人。
4.4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的承擔:_________
4.5 承包人應在施工場地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的一般權利和義務
第5條 工程師
5.1 發包人委託_________對本工程進行監理,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工程師性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其職權主要內容:_________發包人在實施監理前應將委託監理的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和許可權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在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條款第39條的約定處理。
5.3 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的工程師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1)本工程如實行監理,發包人派駐工程師的職權不得與監理工程師交叉,其具體職權:_________
(2)本工程如不實行監理,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應負責本合同的全面履行。
第6條 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並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專案經理,專案經理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於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並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於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 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後任工程師繼續行使合同檔案約定的前任工程師的職權,履行前任工程師的義務。
第7條 專案經理
7.1 承包人委派的專案經理的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7.2 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專案經理簽字後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7.3 專案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絡時,專案經理應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 承包人如需要更換專案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徵得發包人同意。後任專案經理繼續行使合同檔案約定的前任專案經理職權,履行前任專案經理的義務。
7.5 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專案經理。
第8條 發包人工作
8.1 發包人按雙方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對需要而且可以騰空的建築物,應在開工前______天將影響施工的障礙物清理完畢。對建築物內確屬不易騰空的裝置、傢俱、陳設等採取相應遮蓋保護措施;
(2)向承包人提供出供施工期間施工場地及施工通道的範圍、要求及時間:_________
(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煤氣、熱力、通訊等裝置管線的時間、規格、地點及使用要求:_________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地質和各種管線資料的時間及內容:_________並對資料真實性負責;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交通等批准手續的名稱和時間:_________
(6)提供確定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並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的時間:_________
(7)組織設計單位和承包人對圖紙及作法說明進行設計交底的時間:_________
(8)協調施工場地與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和其他裝置管線的保護及與毗鄰的其他單位關係,並負責支付相應費用:_________
(9)協調施工場地內不同施工單位之間的關係的要求:_________
(10)雙方約定由發包人應完成的其他工作:_________
8.2 屬發包人應完成8.1款的工作,發包人可將其部分工作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內容:_________並承擔相應費用。
8.3 發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第9條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雙方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根據發包人委託,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範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成與工程配套設計的內容和提交的時間:_________報經工程師確認後使用,發包人承擔此項費用的計算:_________
(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的名稱和時間:_________
(3)在騰空後單獨由承包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有關規定和要求,設定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裝置、圍攔裝置,並負責安全保衛,其具體要求:_________
(4)對不騰空、不停止使用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的建築物施工,設定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裝置、圍攔裝置,並負責安全保衛,其具體要求:_________
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5)對本工程需夜間施工的具體要求及費用的計取:_________
(6)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的交通、施工噪音、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管理規定,需要辦理的手續:_________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但因承包人的責任發生的罰款應由承包人承擔;
(7)對施工場地各種管線和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保護工作的內容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凡因承包人的責任造成的罰款或其他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
(8)建築結構加固、改造、補強、修繕,裝置及裝置管線更新、改造等工程必須嚴格按照圖紙及作法說明的要求施工,未經工程師批准,承包人不得隨意改變作法;
(9)非建築結構加固、改造、補強、修繕,裝置及裝置管線更新改造工程,必須按照圖紙及作法說明的要求施工,未經工程師批准,承包人隨意拆、改原建築結構、防火牆、增加荷載、隨意改變管線走向等造成的`罰款,由承包人負擔;
(10)已竣工工程尚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成品保護期間,凡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損壞,承包人自費給予修復。但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其修復責任由發包人承擔。發包人對成品保護提出的特殊保護要求及費用的承擔:_________
(11)雙方約定對施工場地的清潔衛生要求:_________
(12)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項義務,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10條 進度計劃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_________工程師在收到後_________天內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群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提供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作法說明的時間,按單位工程提供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要求:_________
10.2 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條款。
第11條 開工及延期開工
11.1 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不答覆,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1.2 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12條 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予以答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13條 工期延誤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合同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作法說明和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條款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條款約定提供所得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7天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雙方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 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第14條 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 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檔案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四、質量與檢驗
第15條 工程質量與樣板
15.1 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 雙方約定在_________製作樣板及樣板間,作為質量評定驗收的實物標準。樣板及樣板間應按發包人提供的圖紙及作法說明的規定製作,經工程師驗收合格後,由雙方共同封存,由發包人承擔製作樣板及樣板間的費用計算:_________
15.3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第16條 檢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圖紙及作法說明的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 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 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第17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 雙方約定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中問驗收的部位:_________對上述部位達到驗收條件時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或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的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以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17.2 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 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範和圖紙及作法說明等的要求,驗收24小時後,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18條 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成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19條 工程試車
19.1 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裝置及裝置管線工程的範圍相一致。具體試車的內容及範圍:_________。
19.2 裝置及裝置管線維修、拆改、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的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 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 裝置及裝置管線維修、拆改、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 雙方責任:
(1)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後的設計重新維修、拆改、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重新維修、拆改及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的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於裝置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裝置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裝置由承包人採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裝置由發包人採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3)由於承包人施工的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維修、拆改、安裝和試車,並承擔重新維修、拆改、安裝和試車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在合同價款之內的外,試車費用另由發包人承擔的計算:_________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後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 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徵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五、安全施工
第20條 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 承包人應遵守房屋修繕及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 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21條 安全防護
21.1 承包人在動力裝置、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 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第22條 事故處理
22.1 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 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23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 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3.2 經雙方約定,本合同價款採用_________方式確定。
(1)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風險範圍及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_________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但約定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約定為:_________
(2)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加酬金的構成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3)可調價合同。合同價款調整因素包括下列內容及調整方法:_________
(A)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的合同價款;
(B)北京市房屋修繕工程定額管理處公佈的價格調整;
(C)7天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D)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_________
23.3 雙方約定採用可調合同價款的,在雙方約定的調整因素髮生後14天內,承包人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後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第24條 工程預付款
24.1 雙方約定工程預付款時間:_________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預付款金額或佔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_________扣回工程預付款的時間及比例:
24.2發包人未按約定時間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後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同期應付款的貸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25條 工程量的確認
25.1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_________工程師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圖紙及作法說明核實計量已完工程量,並在核實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參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 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 對承包人超出圖紙及作法說明範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第26條 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 在確認計量結果後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方式和時間:_________按本合同條款第24.1款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進行。
26.2 本合同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合同價款、第33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 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後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後第15天起計算應付款的同期貸款利息。
26.4 發包人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七、材料裝置供應
第27條 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
27.1 經雙方商定,由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的,應規定在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內(附件二)作為本合同附件。
27.2 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裝置,並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提供材料裝置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泥人與發包人共同清點。
27.3 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裝置,承包人派人參加清點後由承包人妥善保管,發包人支付相應保管費用。因承包人原因發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發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點,承包人不負責材料裝置的保管,丟失損壞由發包人負責。
27.4 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裝置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應根據下列情況分別承擔責任:
(1)材料裝置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裝置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包人運出施工場地並重新採購;
(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規格、型號與一覽表不符,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於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貨時間早於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貨時間遲於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 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裝置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 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的結算方法:_________
第28條 承包人採購材料裝置
28.1 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裝置:_________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裝置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裝置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驗收。
28.2 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裝置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 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裝置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 工程師發現承包人採購並使用不符合設計或標準要求的材料裝置時,應要求由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後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 由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裝置,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第29條 材料的樣品及樣本
29.1 雙方約定,雙方任何一方採購或提供的下列材料均需提供樣品或樣本:_________
29.2 由發包人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需提供指定的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_________
29.3 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認定驗收後共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不符合樣品或樣本標準的,由供貨方承擔責任。
第30條 材料試驗
30.1 雙方約定對下列材料必須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及其他試驗(包括防水、凍溶、強度測試等):_________
(1)屬應作防火阻燃試驗的材科:_________
(2)屬應作毒性反應試驗的材料:_________
(3)其他應作試驗的材料及試驗內容:_________
30.2 由承包人負責組織進行上述各類材料試驗,但不具備專業測試條件的可委託_________進行試驗,試驗費用由發包方負擔。
30.3 試驗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採購的應停止採購,凡已採購並運至施工場地的,應立即退貨或由採購方運出施工場地,由此造成的各種費用支出,由採購方負責。由發包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經測試不合格,由發包人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費用。
八、工程變更
第31條 工程設計變更
31.1 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修繕、裝修標準或範圍時,發包人應報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及作法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1.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1.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及作法說明、施工組織設計的變更及對材料、裝置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工程師同意採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致使發包人因此而直接或間接獲得收益,所發生的費用分擔和利益的分享應由發包人與承包人另行約定。
31.4 工程設計變更,雙方均應主動辦理變更洽商手續。承包人應按變更洽商的要求實際履行。
第32條 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33條 確定變更價款
33.1 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
33.2 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後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3.3 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3.4 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變更價款,按本合同條款第39條的約定處理。
33.5 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價款同期支付。
33.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九、工程驗收與結算
第34條 竣工驗收
34.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和本市有關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的詳細內容、時間和份數:
34.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4.3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報告已被認可。
34.4 工程竣工驗收透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後透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後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4.5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4.6 雙方約定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_________ 其驗收程式按本合同條款34.1款至34.4款辦理。
34.7 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支付方法。
34.8 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透過的,承包人不得交工,發包人也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第35條 竣工結算
35.1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價款及本合同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5.2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後通知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後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5.3 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科後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35.4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5.5 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合同條款第39條的約定處理。
第36條 質量保修
36.1 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及本市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6.2 雙方約定在工程竣工驗收前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附件三)的具體時間及要求:_________工程質量保修書(附件三)應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違約責任、索賠和爭議解決方式
第37條 違約責任
37.1 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本合同條款第24條約定的因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
(2)本合同條款第26.4條款約定的因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
(3)本合同條款第35.3款約定的因發包人不支付工程結算款,應承擔的責任:_________
(4)發包人應承擔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
發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賠償承包人損失金額或支付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分別為:_________
37.2 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_________
(1)本合同條款第14.2款約定的因承包人不按協議書約定的時間竣工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
(2)本合同條款第15.1款約定的因承包人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
(3)承包人應承擔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
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賠償發包人損失金額成支付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分別為:_________
37.3 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38條 索賠
38.1 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8.2 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8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8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式與本條款(3)、(4)規定相同。
38.3 承包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本合同條款38.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第39條 爭議解決方式
39.1 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請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9.2 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第40條 工程分包
40.1 本工程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部分工程內容:_________分包施工單位為:_________承包人應與分包人簽訂分包合同。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40.2 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40.3 工程分包不能免除承包人任何責任和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40.4 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第41條 不可抗力
41.1 雙方結合本工程對於不可抗力的約定:_________
41.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採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災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災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41.3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裝置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裝置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因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41.4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42條 保險
42.1 被修繕或裝修的建築物、構築物已辦理過人員或財產保險的仍然有效,未辦理保險的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為被修增或裝修建築物、構築物和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2.2 運至施工場地內用於工程的材科和待安裝裝置,由發包人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42.3 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託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2.4 承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裝置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2.5 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2.6 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_________
(1)發包人投保內容及相關責任: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保險事項及費用:_________
(2)承包人投保內容及相關責任:_________
第43條 擔保
43.1 發包人承包人為了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相互提供下列擔保,被擔保方與擔保方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的內容、方式及相關責任為:_________發包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的內容、方式及相關責任為:_________ 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3)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_________
43.2 一方違約後,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44條 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4.1 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的內容:_________發包人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
44.2 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的內容:_________經工程師認可,由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
44.3 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45條 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5.1 文物古建築施工,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由發包人承包人共同提出保護方案,並徵得文物管理部門的批准後實施,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5.2 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應於收到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報告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45.3 在施工中根據歷史文獻記載或傳說,並經文物管理部門初步認定,施工場地某部位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築遺址並要求仔細挖掘時,承包人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在接到通知後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因挖掘文物或文物古建築遺址發生的各種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在48小時內未予答覆,視為同意。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的書面報告,但實際確實挖掘出相應文物或文物古建築遺址,所發生的各種費用仍由發包人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45.4 施工中發現文物後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根據歷史文獻記載或傳說並經文物管理部門初步認定施工場地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築遺址,但施工中未能採取挖掘和相應保護措施,致使文物或文物古建築遺址受損,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5.5 施工中發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第46條 合同解除
46.1 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6.2 發生本合同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6.3 發生本合同條款第40.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6.4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雙方約定的其他原因:_________
46.5 一方依據46.2、46.3、46.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條款第39條的約定處理。
46.6 合同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裝置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裝置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6.6 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47條 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對本合同條款內容做進一步具體化約定,並修改、完善、補充條款如下:_________
第48條 合同終止
48.1 除本合同條款第36條以外,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48.2 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後,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49條 合同份數
49.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分別儲存一份。
49.2 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發包人儲存副本_________份,承包人儲存副本_________份。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房屋工程裝修合同9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手機: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手機: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原則,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平等、友好、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概況
1、裝潢施工地點,永定區南莊坪個體商業城
2、住房結構:磚混結構,私房兩層,建築面積 平方米。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裝飾施工內容:甲方住房的水電改造工程,牆體改造,牆體拆除牆面及地面拆除,地磚、瓷磚鋪貼,吊頂安裝,門窗拆除,包水管、頂面,牆面塗料,廚具、潔具、燈具安裝,隔斷製作,搬運工程等其它裝修工程。
5、總價款 萬元(包括房屋清理費和材料搬運費)以上總價款根據乙方實地考察甲方房屋,並初步瞭解所完成工程後確定,該總價款包含所有乙方的裝修工程中涉及的人工。
6、工期: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約 天,另:如雙方經過協商,對工期的延長達成一致意見,則按達成的統一意見執行。
第二條 關於乙方職責的約定
1、乙方在裝修期間承擔工程隊負責人的職責,對本次裝修的質量和工期負責。如在施工過程中,產生質量問題和各燈應由施工隊承擔的對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只針對乙方提出賠償。
2、乙方在裝修過程中,需保證全程在現場進行施工和管理。
3、乙方負責組織裝修人員參與本合同定義的裝修工程,如甲方對乙方裝修人員的施工水平存在疑義,可以要求乙方無條件更換。
第三條 關於材料的約定
1、全部工程用裝修材料均由乙方提供,施工裝置工具都由乙方提供。
2、乙方負責採購的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驗收手續,如乙方供應的材料、裝置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甲方應即時向乙方提出,乙方仍表示使用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3、乙方採購供應的裝飾材料、裝置,均應用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為它用,如乙方違反規定,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格補償給甲方。
第四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事故,其返工費和材料損失由乙方承擔。
2、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專案,須提前與乙方聯絡後,方能進行該專案的施工。
3、工程竣工:乙方提前兩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並書面辦理驗收手續。
4、工程保修期一年,從竣工驗收確認之日起算,保修期內由於乙方施工不當造成質量問題,乙方無條件進行維修,並承擔相應材料費用。
第五條 關於安全產生的約定
在施工期間,乙方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火災之內的安全問題由乙方全權負責。
第六條 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經雙方認可,付款時間表如下: 合同簽訂完畢,首付乙方10萬元,水電改造完成並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乙方5萬元,所有瓷磚、牆成磚鋪貼完畢後,甲方支付乙方5萬元,所有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乙方8萬元整,剩餘2萬元作質量保證款,甲方入住三個月內支付,合計30萬元整。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時間付款後,逾期時間按存活期銀行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竣工的至逾期 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違約金。
第八條 糾紛處理方式
因工程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儘量協商,若協商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年月 日
房屋工程裝修合同10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蘇州市保護消費合法權益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1997)92號文《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概況
1、甲方裝飾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為本市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並經市建委有關部門審定具有民用裝飾《資質證書》的企業法人。
2、裝飾施工地點:____區(縣)____路___弄(村)____號____樓___室。
3、住房結構:_____房型____房_____廳___套,施工面積_____平方米。
4、裝飾施工內容:詳見附件一《裝飾施工內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總價款:¥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
其中:
材料費:__________,人工費:_________
管理費:_________,設計費:__________
垃圾清運費:_____,稅金(3.41%):_____
其他費用:__________
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7、工期:自__年___月__日開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二、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裝置表》。
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裝置,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如甲方供應的材料、裝置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後,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價款保管費,費率由雙方約定,由於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三《主材料報價單》。
3、乙方對甲方採購的裝飾材料、裝置,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裝置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4、乙方供應的材料、裝置,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裝置系偽劣商品,應按材料、裝置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三、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執行DBJ08-62-97《住宅建築裝飾工程技術規程》、DB31/T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由______方設計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5、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專案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絡,在簽訂《工程專案變更單》(詳見附件見)後,方能進行該專案的施工,由此影響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商定。凡甲方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6、工程驗收。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能按預約規定日期參加驗收,由乙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事後,若甲方要求複驗,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也予順延。
7、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詳見附件《工程質量驗收單》)。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如透過竣工驗收,甲方應承認原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四、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約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做法說明及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的,甲方負責和賠償;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五、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略)
注:裝飾工程有形市場另有規定的,亦可按市場規定辦理。
2、工程結算:詳見附件六《工程結算單》。
3、工程保修期壹年。須工程款全部結清,甲、乙雙方方能簽訂《工程保修單》(詳見附件七),保修期從竣工驗收籤
房屋工程裝修合同11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裝飾裝修的特點,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對本工程的施工事項協商一致,就乙方承接甲方的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內容(附工程設計圖紙及文字說明和工程預算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裝飾內容以圖紙和預算為依據,實際施工如有增減應徵得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增減部分按實際結算。
1.4、承包方式:經充分協商雙方確定為_______________類承包方式。
a類為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b類為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c類為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5、根據設計圖紙及工程預算書內容和承包方式。
雙方確定合同額為_______________元,金額大寫(人民幣)。
設計費為_______________元,金額大寫(人民幣)。
1.6、工程期限:根據國家建設裝飾工程工期定額、雙方商定。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如遇下列情況,工期相應順延。
1.6.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現場場地,電源線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1.6.2、不屬於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施變更,提供工程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出於施工無法進行而影響進度。
1.6.3、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而影響正常施工的。
1.6.4、甲方現場負責人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1.6.5、因甲方材料供應不及時而影響施工。
1.6.6、未按合同規定撥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1.6.7、因政府行為、自然災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二條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優良。按(GB50210—20xx)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標準驗收規範執行。
第三條甲方義務
3.1、開工前_______________天,為乙方接通施工現場、電、水、交通、負責直協調工作。
施工期間:甲方需派現場負責人會同乙方對隱蔽工程進行24小時檢查驗收,合格後並簽署意見,由乙方儲存作為竣工驗收依據。
3.2、不拆動原建築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築的非承重結構或裝置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3.3、做好及時供應工作,發現材料不足時需立即補足。
3.4、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理負責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乙方義務
4.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4.2、乙方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4.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4.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裝置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周圍單位(住戶)的關係。
4.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結構及各種裝置管線。
風險提示:保修責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具體分部分項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但不得低於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內,承包人應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以及合同約定承擔保修責任。
發包人未經竣工驗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轉移佔有之日起算。
4.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如有損壞,乙方負責修復,費用乙方自理。
第五條工程變更
5.1、設計變更。施工中甲方需要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3天向乙方以書面方式提出變更通知。設計變更應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圖紙及相關說明。
5.2、專案變更。施工中甲方需求增加或減少專案,應提前3天向乙方以書面方式發出變更通知。乙方同意後,雙方應辦理簽證,作為追加合同價款和結算的依據。
5.3、因甲方提出設計或專案變更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六條工程驗收
6.1、工程完工後,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
6.2、甲方接到驗收報告後三日內組織驗收,並在驗收後三日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應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由甲方原因造成的修改,其修改費用由甲方負責。
6.3、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三日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三日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驗收合格。
6.4、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驗收未透過的,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強行使用,乙方不予承擔保修,並視為工程竣工及驗收合格。
第七條工程款交付方式
7.1、第一次於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_______%,即_______元。
7.2、第二次於工程進度的_______%時,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________%,即______元。
7.3、第三次於工程進度的_____%時,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______%,即________元。
7.4、工程驗收合格後,由乙方應向甲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資料後三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填寫工程結算清單,七日內付清餘款。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2、未辦理驗收移交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8.3、因單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8.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元。
8.5、由於甲方原因,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元。
8.6、由於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8.7、由於乙方原因,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元。
第九條保修
9.1、本工程保修期為壹年,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計算。
9.2、乙方提供終身維修服務,保修期外的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
9.3、人為破壞及外來因素,甲方指定或提供材料的質量原因,自然災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原因造成的損失不在保修範圍。
第十條糾紛解決方式
10.1、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糾紛,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
10.2、當事人不願透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它專案具體規定
11.1、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負責運出施工現場,並負責將垃圾運到指定的地點,甲方負責垃圾清運費(此費用不在工程價內)
11.2、工程竣工決算以實際工程量計算為準。
11.3、增減專案由雙方協商,雙方簽證為依據。
第十二條附則
12.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12.2、甲、乙雙方直接鑑定合同,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12.3、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驗收和款項結清後自動終止。
12.4、本合同實行當事人自願簽證原則,可將合同文字提交所在市(區)縣有關簽證部門進行簽證,以保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12.5、合同的其它附件。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工程裝修合同12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就乙方對 商鋪進行裝修改造活動,根據《________市商場市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其它各項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裝修商鋪
本合同裝修場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鋪。
第二條 裝修期限
裝修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 裝修押金
乙方進入場地裝修前,需向商廈管理處繳納裝修抵押金____________元,裝修完成後,經商廈管理處確認無損壞、破壞商鋪環境、設施裝置等條件後,一個月後無息退還裝修抵押金予乙方。
第四條 裝修條例
1、甲方有權對乙方提出的商鋪裝修改造方案進行稽核,乙方必須在得到甲方的書面批覆後方可進行裝修改造。
2、乙方所提出的裝修改造方案必須要明確裝飾部位、範圍以及內容等詳盡資訊。
3、裝修期間所產生的水、電、垃圾清運等各項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在裝修改造過程中對商廈及他人的設施、裝置等造成損毀的由乙方負全責並承擔所有維修費用。
5、乙方所有裝修改造工程必須在甲方規定期間內完成,否則每逾期一日應交納違約金(日租的兩倍)________元,租期不順延。
6、乙方需要改造商鋪(包括在場地內設定固定裝置),應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未經書面同意改造的,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並賠償因此給商廈所造成的損失。
7、乙方如需對商鋪的電力系統進行改造,或增加照明設施等,須報經商廈管理處稽核,並經書面回覆後嚴格按照《____________市地區電氣安全工作規程》、《____________地區電氣安裝標準》進行施工。如擅自施工將對乙方處以____________元罰款,乙方擅自更改的,要恢復原狀,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費用和損失。
8、乙方對商鋪的裝修改造均不應對建築物的主體結構安全,消防、電路、空調和其它各種管線的使用安全及整體美觀造成不良影響,並不得影響甲方或第三方的經營,否則,乙方應立即改正,並賠償因此給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損失。
9、乙方裝修改造所產生的垃圾、廢料等必須及時清掃乾淨,不得影響商廈內的整體環境美觀,否則,將處以____________元的罰款。
10、乙方不得在商鋪內的牆壁、地面鑽孔,不得在牆壁上直接安裝飾物或金屬掛件,如有違反,將處以____________元罰款。
11、乙方的裝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按規定的防火和環保要求。
第五條 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工程裝修合同13
建設發包發(甲方):
承包施工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位於貴州省仁懷市茅臺鎮私人房屋亮化建設施工專案發包給乙方,雙方秉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特簽訂此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施工工程採取清包,即包工不包料的方式。
二、建設工期、承包範圍及工程款計算方式
工程建設從乙方進場當日開始計算,工期至20年5月15日以前完成,乙方保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程建設進度。承包專案具體情況如下:
1、甲方只提供建設材料到施工場地路邊,乙方自己負責施工原材料的搬運使用。
2、砌磚按塊數計算,單價為:零點五五元一塊,(0。55元/塊);外牆磚單價為:五十八元每平方米,(58元/㎡)。
3、乙方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以上1至2條承包專案工程,如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完成,甲方將不支付乙方任何工程費,並且由乙方賠償因延誤工期造成甲方的損失。
三、甲方職責
根據房屋建造需求,甲方及時提供房屋建設所需建築材料,以保證乙方按約定的工期順利施工。
四、乙方職責
乙方自帶砌牆和外牆磚施工用具(運費由乙方負責)和師傅、小工等施工人員,按甲方提供的圖紙或甲方要求進行施工。
五、工程質量要求
砌牆平面平整垂直牆角,頂角垂直,砂漿飽滿,澆灌平整、牢實,外牆磚必須平實、整齊,縫隙合理。以上工程質量如驗收不合格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五、工程檢查、驗收
在不影響乙方正常作業的情況下,甲方對工程作業進度、質量進行全程監督檢查,並於工程建設完工後乙方通知甲方對工程進行驗收,合格後支付工程款。
六、工程款支付辦法
工程款採取分結方式,房屋施工開始10天后甲方保證支付乙方施工生活費,工程結束驗收合格後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房屋建設施工工程款。
七、安全責任
乙方必須認真按施工操作程式施工,必須佩戴甲方提供的腳手架、安全帶、安全帽等安全設施,並做好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堅持安全第一、質量第一、預防為主,若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九、其他情況
施工期間乙方伙食自理,甲方只提供住房。
十、其它未盡事宜
1、甲乙雙方各自的材料、工具,甲乙雙方各自負責保管。
2、乙方施工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應愛惜材料,避免造成浪費。
3、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若在施工中遇到問題雙方協商更改。雙方應認真履行協議,尚若違反,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4、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再行協商處理,協商不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執行。若甲乙雙方發生糾紛應秉著友好的原則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房屋工程裝修合同14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房屋建築修繕及裝修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
工程內容及性質: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日一覽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範圍及方式
承包範圍: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_________元
金額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合同檔案的組成
本合同組成檔案包括:
( )本合同協議書
( )中標通知書
( )投標書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條款
(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 )圖紙及作法說明
( )工程量清單
(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就本工程簽訂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條款》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
雙方約定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第二部 分合同條款
第1條 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雙方另有約定、補充、修改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 合同條款:指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1-2 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3 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 專案經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 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設計並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6 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 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約定。
1-8 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9 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0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1 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2 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3 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4 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5 圖紙及作法說明: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並經發包人批准,用以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及作法說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圖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圖及相應文字說明)。
1-16 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7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8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9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客觀情況。
1-21 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第2條 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2-1 本合同檔案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雙方約定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 )本合同協議書
( )中標通知書
( )投標書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條款
(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 )圖紙及作法說明
( )工程量清單
(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監理的工程可請監理工程師做出解釋。協商不成或不同意監理工程師做出的解釋,按本合同條款第16-6款的約定處理。
第3條 語言文字及運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範
3-1 本合同檔案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
3-2 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本市地方性法規和相關規定對本合同具有約束力;國家標準、規範和本市有關部門頒發的標準和規範適用於本工程。結合本工程特點,需進一步明示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相關規定的有:_________
3-3 國內沒有相關標準、規範的部分:_________
應由發包人在_________日內,提出技術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__日內按發包人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購買、翻譯標準、規範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4條 工程師及專案經理
4-1 發包人委託_________對本工程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工程師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其職權主要內容:_________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受委託的監理單位及監理工程師等詳細內容和許可權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4-2 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的工程師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1)本工程如實行監理,發包人派駐工程師的職權不得與監理工程師交叉,其具體職權:_________
(2)本工程如不實行監理,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應負責本合同全面履行。
4-3 承包人委派施工場地的專案經理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4-4 專案經理具體職權:_________
第5條 發包人工作
5-1 在開工前_________天,向承包人提供圖紙及作法說明_________份,組織設計單位和承包人對圖紙及作法說明進行技術交底。如使用國外圖紙的,其翻譯等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2 在開工前_________天,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被修繕或裝修的房屋,清除施工場地內各種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或施工場地滯留的傢俱、裝置、陳設及其他物品採取保護措施。提供施工場地及施工通道的範圍:_________
5-3 向承包人提供地質和各種管線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性。
5-4 協調處理保護周圍建築物及裝修、裝置及裝置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並承擔相應費用。
5-5 負責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手續,向承包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氣、電訊裝置等,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及其他要求。
5-6 協調做好施工場地保衛、消防、垃圾處理工作,協調好周圍鄰里關係,並承擔相應費用。
5-7 結構修繕或裝置及裝置管線更新改造工程應有相應的圖紙及作法說明,並報有關部門審批。非結構修繕或裝置及裝置管線更新改造工程,如需拆改原建築結構、裝置及裝置管線,應向有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5-8 發包人應完成5-2、5-3、5-4、5-5、5-6、5-7各項工作或其他工作,發包人可將其部分工作委託承包人辦理,其具體內容:_________並承擔相應費用。
5-9 發包人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驗收和檢查,按約定撥付工程款,辦理竣工驗收結算和其他各項事宜。
第6條 承包人工作
6-1 承包人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參加圖紙及作法說明交底,擬定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交工程師審定。
6-2 嚴格按照標準、規範、圖紙及作法說明、安全操作規程、消防安全規定、環保規定認真組織施工,做好施工場地安全、保衛、消防、清潔工作;做好質量驗收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6-3 按照有關規定,妥善保護好周圍建築物、裝置及裝置管線、古樹名木及施工場地內不易移動的傢俱、裝置、陳設不受損壞。處理好因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周圍單位、住戶關係。
6-4 不得超出圖紙及作法說明的規定,隨意拆改原建築結構或裝置及裝置管線。
6-5 工程竣工未交付發包人之前,負責對施工場地原有建築物及傢俱、裝置、陳設和成品的保護工作。
6-6 凡因承包人原因,違反6-2、6-3、6-4、6-5款的規定,造成損壞和罰款等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
6-7 協助發包人完成5-8款約定的其他各項工作。
第7條 施工進度與工期
7-1 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內容和時間:_________,工程師在收到後_________天內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能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承包人按照經確認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組織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程不能按期開工,工期順延,並由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的損失。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開工,應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申請,工程師應在48小時以內給予答覆,在規定時間內未作答覆視為同意延期開工申請,工程師不同意的,工期不予順延。
7-2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在實施工程師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在48小時以內給予答覆。在規定的時間內未作出答覆,承包人可以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工期順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7-3 因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或因設計變更增加工程量,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7天內累計超過8小時,以及不可抗力等致使工程不能正常進行造成停工,工期延誤的,經工程師認定,工期順延。
7-4 承包人應按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時竣工的,應承擔違約責任。發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支付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合同價款併為提前竣工創造條件。
第8條 質量檢驗與隱蔽工程驗收
8-1 工程質量應達到協議書約定的標準,質量評定標準以國家或行業質量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雙方約定在製作樣板及樣板間,作為質量評定驗收實物依據。樣板及樣板間應按圖紙及作法說明要求製作,經工程師驗收合格後雙方共同封存,其製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2 雙方約定該隱蔽工程或中間驗收部位_________對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部位達到驗收條件時,承包人在自檢之後的48小時內通知工程師組織驗收。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並由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以隱蔽和繼續施工。工程師未提出延期要求不按時驗收,承包人可以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8-3 承包人應按照標準、規範、圖紙及作法說明,樣板間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隨時接受工程師檢查,併為檢查提供便利條件。
8-4 凡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或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拆除或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的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質量達不到約定的標準(含隱蔽工程複檢部分),承包人應承擔因此而發生的拆除、剝離、開孔、返修、重做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8-5 凡因發包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工程師指令失誤,而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或隱蔽工程要求複檢仍為合格的,所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並賠償承包人損失,工期順延。
8-6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的,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第9條 試車
9-1 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內容及範圍應與承包工程範圍相一致。具體內容範圍及費用計算:_________
9-2 裝置維修、拆改、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由承包人組織試車。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的,由發包人組織試車。凡具備試車條件的,組織試車一方應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共同為試車提供便利條件。試車合格後,在試車記錄上共同簽字。在規定時間內未能按時參加試車的一方應承認試車記錄。
9-3 因設計原因或因發包人負責採購的原因,致使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應該修改設計或重新購置裝置。承包人協助拆除或重新施工,但發包人應承擔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9-4 因承包人施工原因或因承包人負責採購裝置原因,致使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的,由承包人負責重新施工或購置裝置的各項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9-5 工程師在試車後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後24小時,視為工程師已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10條 安全生產
10-1 發包人提供的圖紙及作法說明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和防火規範要求,並對其在施工場地的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凡因發包人原因違反安全及防火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的;發包人應承擔責任及發生的費用。並賠償承包人的損失。
10-2 承包人應當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的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生產及防火規範組織施工,做好現場裝置管線、通道等防護圍欄,在危險地段安裝警示牌或警示燈,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在動力裝置、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有放射毒害環境、不停止使用建築以及在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的,施工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凡因承包人原因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的,承包人應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損失。
10-3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費用。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11條 材料裝置供應
11-1 雙方約定本工程由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裝置(見附件二),凡由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裝置,應按附件二規定的材料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供應時間、送達地點的要求進行,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書。承包人應積極配合發包人做好材料的驗收、試驗和保管工作,發包人支付保管和試驗費用,費用的計算:_________凡因發包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附件二規定或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各種損失和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1-2 凡由承包人負責採購和供應的材料、裝置,應符合質量和設計要求,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書。因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裝置質量不合格或不符合設計要求,給工程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應承擔責任。
11-3 雙方約定,任何一方提供下列材料_________應提供材料的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後共同封存,做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凡材料不符合樣品或樣本的,由供貨方承擔資任。
11-4 由承包人負責採購的材料裝置,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第12條 合同價款與交付
12-1 實行招標的工程合同價款由發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12-2 雙方約定,本合同價款採用_________方式確定。
(1)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風險範圍及計算方法:_________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_________
(2)可調價合同。合同價款調整原因包括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的影響;北京市房屋修繕工程定額管理處公佈的價格調整;7天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雙方約定的其他調整原因等。雙方約定具體調整因素及調整方法:_________
(3)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計算方法:_________
12-3 本合同生效後,發包人分_________次按下表支付工程價款,尾款待工程結算時一次支付。
第13條 工程變更
13-1 因發包人原因,需要對圖紙及作法說明,工程量進行變更的,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的通知及要求進行相應變更。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增減及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工期順延。
13-2 承包人不得對圖紙及作法說明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所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工期不予順延。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的設計、材料作法和裝置變更,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工程師同意而擅自變更的,應承擔相應費用,並賠償發包人損失。
13-3 工程發生設計變更,雙方均應積極辦理變更洽商手續,並應按變更洽商履行合同。
13-4 承包人在設計變更確認後14天內,對涉及合同價款變更內容提出工程價款變更報告,報經工程師確認,工程師在收到變更合同價款報告後14天內給予確認或提出處理意見,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或沒提出處理意見,視為同意變更價款。
第14條 工程驗收與結算
14-1 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和本市有關竣工驗收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的內容及時間
14-2 發包人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14天內組織驗收,並在驗收後7天內給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並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費用。發包人未在規定的時間內組織驗收或驗收後7天內未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並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損失責任。
14-3 竣工驗收日期以驗收透過的日期或承包人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後透過竣工驗收日期為準。因特殊原因,雙方約定或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協議。
14-4 工程未經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透過的,承包人不得交工,發包人不得使用。因發包人強行使用致使工程發生質量問題及對建築物造成的損壞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
14-5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14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竣工結算。
14-6 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後14天內進行核實或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報告後,應通知經辦的銀行向承包人支付竣工結算款。承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款後7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發包人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款的,從第15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14-7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14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不能支付竣工結算款,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沒有要求交付的,承包人應當承擔保管費用。
14-8 雙方對竣工結算有爭議的,按本合同條款第16-6款的約定處理。
第15條 質量保修
15-1 承包人按照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本市關於質量保修的規定;對已交付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15-2 雙方約定在竣工驗收前簽訂工程保修書的時間和要求:工程保修書(附件三)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16條 違約責任、索賠和爭議解決方式
16-1 發包人未按約定撥付工程款和工程結算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
雙方還約定發包人應承擔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
16-2 承包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竣工或未達到質量標準,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
雙方還約定承包人應承擔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
16-3 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16-4 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理由和索賠證據。
16-5 當索賠事件發生後14天內,提出索賠一方向對方提出索賠意見及要求延長工期或經濟損失賠償報告及相關資料。對方在收到索賠報告後14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進一步補充證據,在規定時向內未作答覆或進一步提出要求,視為索賠已經認可。
16-6 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同意採用以下其中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爭議。(1)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2)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3)向_________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7 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雙方接受、仲裁機構或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的情況外,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17條 合同解除
17-1 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7-2 發包人未按約定支付工程款,停止施工超過56天,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17-3 承包人將工程全部轉包給他人或肢解以後以分包名義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17-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1)雙方約定,結合本工程特點,發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3)雙方約定,其他導致合同解除的原因
17-5 一方依據合同約定要求解除合同,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條款第16-6款的約定處理。
17-6 合同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裝置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撤出提供便利條件,支付以上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裝置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7-7 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18條 不可抗力
18-1 雙方結合本工程對於不可抗力的約定:_________
18-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採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災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當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災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18-3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_________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裝置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裝置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18-4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19條 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對本合同條款內容做進一步具體化約定,並修改、完善、補充條款如下:
第20條 合同終止
20-1 除本合同條款第15條以外,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20-2 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後,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21條 合同份數
21-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分別儲存一份。
21-2 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發包人儲存副本_________份,承包人儲存副本_________份。
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房屋工程裝修合同15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向甲方承建位於望謨縣陽光小區斜對面路蘆坡的私房一棟,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建設內容:
磚混結構房屋主體(包括樓梯間梯步、衛生間、柱子等),建設所需材料由甲方提供(磚、砂、鋼筋、水泥),建設內容為包工不包料。
二、質量要求:
磚塊安砌端正,鋼筋綁紮結實,混凝土澆鑄夯實,水平準確,線條平直,底漿飽滿,板面光滑不積水。
三、建設工期
計劃為7個月(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若遇非人為因素影響無法施工,工期順延。
四、工程付款方式:甲方以實際建成板面面積(樓梯加位計價)支付工程款給乙方,按170元/平方米計價(含倒樓板費用)。每澆鑄完一層板面,甲方當日即付給乙方該層工程款。
五、甲方責任:
1、確保原材料及時到位,確保施工水、電正常供應。
2、每次澆鑄樓板,甲方承擔工人工作用餐或按乙方實際參加施工人數付給乙方30元/人伙食費。
3、確保施工工人清潔飲水供應。
六、乙方職責
1、按質、按時完成本合同。
2、自備施工機器裝置、工具以及撐木、支架等施工材料。
3、精心組織施工,採取必要的施工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如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工傷事故,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違約責任
1、凡工程設計圖紙上已標明的施工內容,乙方保證按圖施工,未標明或須變更的,由雙方事先商定再行施工。未經雙方事先商定,自行變更施工內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若因任何一方無故違約而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均有權終止本合同,並由違約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