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端,字易直,幽州安次人的文言文閱讀答案總結

呂端,字易直,幽州安次人的文言文閱讀答案總結

  呂端,字易直,幽州安次人。開寶中拜參知政事。時趙普在中書,嘗曰:“吾觀呂公奏事,得嘉賞未嘗喜,遇抑挫未嘗懼,亦不形於言,真臺輔之器也。”太宗欲相端,或曰:“端為人糊塗。”太宗曰:“端小事糊塗,大事不糊塗。”意以屬端。端為相持重,識大體,以清簡為務。慮與寇準同列,先居相位,恐準不平,乃請參知政事,與宰相分日押班知印,同升政事堂,太宗從之。時同列奏對,多有異議,惟端罕所建明①。一日,內出手扎,戒諭自今中書事必經呂端詳酌,乃得聞奏。端益謙讓不自當。

  初,李繼遷②擾西鄙。保安軍奏獲其母,至是太宗欲誅之。以寇準居樞密副使,獨召與謀。準退,過相幕,端疑謀大事,曰:“邊鄙常事,端不必與知。若軍國大計,端備位宰相,不可不知也。”準遂告其故。端曰:“何以處之?”準曰:“欲斬於保安軍北門外,以戒凶逆。”端曰:“必若此,非計之得也。願少緩之,端將復奏。”入曰:“昔項羽得太公,欲烹之。高祖曰:‘願分我一杯羹。’夫舉大事不顧其親,況繼遷悖逆乎?陛下今日殺之,明日繼遷可得乎?若其不然,徒結怨仇,愈堅其叛心爾。”太宗曰:“然則何知?”端曰:“以臣之愚,宜置於延州以親其心,而母死生之命在我矣。”太宗撫髀稱善,曰:“微卿,幾誤我事。”即用其策。至繼遷之子竟納款請命,端之力也。

  (節選自《宋史?列傳第四十》)

  【注】①建明:即建白,陳述意見或有所倡議。②李繼遷(963~1003):北宋時党項族人,西夏國的建立者,與北宋時戰時和。

  1.下列句子中加點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 )

  A.亦不形於言 形:表現。

  B.慮與寇準同列 同列:同在朝班,同事。

  C.端愈謙讓不自當 當:承當。

  D.端疑謀大事 疑:懷疑。

  2.分別比較下列兩組句子中加點詞的用法,判斷正確的一項是( )

  A.兩個“與”字相同,兩個“其”字也相同

  B.兩個“與”字不同,兩個“其”字相同

  C.兩個“與”字相同,兩個“其”字不相同

  D.兩個“與”字不同,兩個“其”字粵不同

  3.下列句子在文中的意思,不正確的一項是( )

  A.意以屬端——已經屬意於呂端

  B.夫舉大事不顧其親——大丈夫辦事不顧及他的親人

  C.愈堅其叛心爾——更加堅定他的叛逆之心而已

  D.微卿,幾誤我事——要不是愛卿,幾乎誤了我的大事

  4.以下句子分別編為四組,全都表現呂端“小事糊塗,大事不糊塗”的一組是( )

  ①端為相持重,識大體,以清簡為務

  ②慮與寇準同列,先居相位,恐準不平

  ③時同列奏對,多有異議,惟端罕所建明

  ④若軍國大計,端備位宰相,不可不知也

  ⑤繼遷子竟納款請命,端之力也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④⑤

  5.下列敘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項是( )

  A.呂端有宰相的氣度,因而受到趙普的稱讚,更得到太宗的`賞識,但也有人認為呂端辦事糊塗,在解決了這個問題後,太宗決意任命他為宰相。

  B.呂端很注意團結其他人士,他首先擔任宰相,怕引起寇準“不平”,他反覆考慮,便請寇準參與國家大事,同升政事堂,化解了這個矛盾。

  C.同僚們在應對太宗時,常常提出自己的見解或倡議,但這些見解和倡議都較為一般,只有呂端見解高明,很少有人企及。

  D.呂端知道太宗要處死李繼遷之母后,以項羽、劉邦的典故為例,說明殺死李母並不能緩和局勢,他建議妥善安置李母。果然取得較好的效果。

  6.把下面文言文閱讀材料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

  醫扁鵲見秦武王,武王示之病,扁鵲請除。左右曰:“君之病,在耳之前,目之下,除之未必已也,將使耳不聰:目不明。”君以告扁鵲。扁鵲怒而投其砭:“君與知之者謀之,而與不知者敗之,以此可知泰國之政也。”

  (1)除之未必已也,將使耳不聰,目不明。

  (2)君與知之者謀之,而與不知者敗之,以此可知秦國之政也。

  答案

  1. D(“疑”是猜測之意)

  2. D(與:和/參與;其:他的)

  3.B(夫是發語詞)

  4.C。

  5.D。

  6. (1)治療它不一定成功,那將會使耳朵聽不見,眼睛看不見。

  (2)您和了解這件事的人商量這件事,卻又和不瞭解這件事的人敗壞這件事,從這裡就可以瞭解秦國的國政啊。

  參考譯文:

  呂端,字易直,是幽州安次人。(太祖)開寶年間被授職為參知政事。當時趙普主持中書省,曾經說:“我觀察呂公向皇上奏事,得到嘉獎不曾高興,遇到挫折不曾害怕,也不表現在言談話語中,真是宰相的氣度啊。”太宗想要用呂端為相,有人說:“呂端為人糊塗。”太宗說:“呂端小事上糊塗,大事上不糊塗。”已經屬意於呂端。呂端任宰相,謹慎穩重,主抓要領,辦事清平簡約。他考慮與寇準同在朝班,而自己先居宰相之位,擔心他內心不平,就奏請皇帝任他為參知政事,和宰相分開日期輪流統領群臣,主持朝政,上朝時,一起登政事堂,太宗聽從了他的建議。當時一般同事上朝奏對時,大多發表獨特的意見,只有呂端很少有所倡議。一天,宮內傳出皇帝的手書,命令說從今以後中書省的事務必須經過呂端詳細斟酌,才能上奏皇帝。呂端更加謙讓不敢承當。

  當初,李繼遷騷擾西部邊境。保安軍奏報說捉住了李的母親,此時太宗想處死李母。因為寇準任樞密副使,便單獨召見,踉他商量此事。寇準回去時,經過宰相辦公之處,呂端猜想是商議大事,便說:“邊境上的日常事務,我不必參與知曉。如果是軍國大事,我位居宰相,不能不知道。”寇準就告訴了事情的原委。呂端說:“怎麼處理這件事?”寇準說:“想要在保安軍北門外將李母斬首,以此來懲戒兇賊逆臣。”呂端說:“如果一定要這樣辦,可真不是合適的辦法。希望您暫緩辦理,我將再去上奏。”進了朝堂,他就說:“從前項羽抓住了太公(劉邦之父),想要將他處以烹刑。高祖說:‘(如果你一定要烹他)希望能分給我一杯肉羹。’辦大事的人,不顧慮他的父母,更何況李繼遷這樣的悖逆之人呢?陛下今天殺了李母,明天就能捉住李繼遷嗎?如果不能捉住他,那就只是跟他結下怨仇,更會堅定他的叛逆之心而已。”太宗說:“那怎麼辦呢?”呂端說:“依照臣的愚見,應當在延州安置李母,使李繼遷對我歸心,而他母親的生死又掌握在我們手裡。”太宗拍著大腿,連連稱好,並說:“要不是愛卿,幾乎誤了我的大事。”就採用了他的對策。到繼遷的兒子時終於向我朝投誠,這是呂端的功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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