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總則

  (一)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食品流通環節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體系和執行機制,及時有效預防和控制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全面提高應對突發事件和風險的能力,規範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四川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南充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藥品安全事件防範應對工作規範(試行)》等法律法規和檔案,制定本預案。

  (三)事故分級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範圍,將食品安全事故分為四級。即: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

  特別嚴重食品安全事故(I級)

  (1)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對2個以上省份造成嚴重威脅,並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

  (2)超出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水平的;

  (3)發生跨地區(香港、澳門、臺灣)、跨國的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

  (4)國務院認為需要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負責處置的。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I級)

  (1)事故危害嚴重,影響範圍涉及省內2個以上地(市)級行政區域的;

  (2)造成傷害人數超過100人並出現死亡病例的;

  (3)一起食物中毒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級人民政府認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II級)

  (1)事故影響範圍涉及市(地)級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縣級區域,給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超過100人,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

  (3)市(縣)人民政府認定的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IV級)

  (1)事故影響範圍涉及區(市、縣)轄區內2個以上鄉鎮,給大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1起食物中毒造成傷害人數在30-99人,無死亡病例報告的;

  (3)縣級人民政府認定的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應急響應。

  (1)響應分級。根據生產流通食品安全事故分級情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響應。

  核定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經國務院批准並宣佈啟動Ⅰ級響應;核定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經省政府批准並宣佈啟動Ⅱ級響應;核定為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啟動Ⅲ級響應;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由事故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宣佈啟動Ⅳ級響應。

  (2)啟動響應。

  1.國務院或省政府啟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事故Ⅰ級、Ⅱ級響應後,市局按照本預案啟動應急程式,並在國務院或省政府領導下協助開展工作。

  2.市政府啟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事故Ⅲ級響應後,市局按照本預案啟動應急程式,在市政府的領導下開展事故處置和應急救援工作。事發地食藥監部門在當地縣級人民政府組織指揮下,啟動應急程式。

  3.事故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宣佈啟動Ⅳ級響應後,事故發生地食藥監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指揮下對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處置。必要時,市局派出工作組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五)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國務院啟動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響應、省政府啟動食品安全事故Ⅱ級響應或市政府啟動食品安全事故Ⅲ級響應,以及獲知食品流通環節食品安全Ⅰ級、Ⅱ級、Ⅲ級或Ⅳ級事故後,縣局對涉及食品流通環節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和應對工作。

  (六)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某某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統一領導下,根據事件嚴重程度,分級組織應對工作。

  2.預防為主,防治並重。著力加強風險監測和防範,及時發現和消除食品藥品安全事件苗頭,防患於未然。

  3.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相關股室和直屬單位建立協調聯動機制,第一時間開展應急處置,最大程度減少損失和影響。

  4.科學嚴謹,依法處置。充分利用股學手段和技術裝備,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做好食品藥品安全事件防範應對工作。

  二、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處置指揮部及其辦公室。

  成立由局長任總指揮長、總監為指揮長,黨組成員為副指揮長,各股對所負責人為成員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機構,負責對事故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本部門配合市局和縣相關部門開展處理工作。

  應急處置指揮機構辦公室設在局食品安全監管二股。

  1.應急處置指揮機構職責。應急處置指揮機構負責組織領導全縣流通環節食品突發事件防範、應對工作;開展特別重大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相關處置工作;指導協調較大食品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應急處置指揮機構辦公室職責。應急處置指揮機構辦公室職責:確保縣局各項應急處理工作落實到位;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建立必要的應急協調通報聯合機制;收集、整理、分析和上報有關情報資訊以及事態進展情況,為上級部門決策提供處置意見和建議。

  (二)相關工作組。

  根據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對工作需要,設立領導小組、事件調查、危害控制、新聞宣傳、人員諮詢五個工作組。

  1.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設在局綜合協調和應急管理股,負責應急處置管理日常事務,會同局辦公室、綜合協調做好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組織協調、資訊彙總,通訊、交通、資金、物資和後勤保障,以及應急處置指揮機構會議組織和公文處理等工作。

  2.事件調查組。按照職責分工由食品安全監管二股牽頭,縣局稽查大隊,組織開展事件調查和原因分析,對問題產品進行送檢,研判事件風險和發展趨勢,作出調查結論,提出防範意見和建議。

  3.危害控制組。由稽查大隊牽頭,對問題產品採取停止生產、銷售、使用,查封扣押,責令召回、下架和銷燬等行政控制措施,嚴格控制流通環節,防止危害蔓延擴大。

  4.新聞宣傳組。由辦公室牽頭,視情況舉辦新聞釋出會,組織媒體開展正面宣傳報道,協調媒體採訪,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5.專家諮詢組。在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發生後,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組成專家諮詢組,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技術指導,為應急處置指揮機構提供決策參考建議。各工作組在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相互支援,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啟動應急預案前,各相關股室和直屬單位按照職責分工,主動開展先期應急處置工作。

  三、資訊監測、預警和報告

  (一)事件資訊來源。

  1.上級領導關於食品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事件的批示指示;

  2.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通報或系統內上報的流通食品安全事件資訊;

  3.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報或系統內上報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事件資訊;

  4.市級有關部門通報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事件資訊;

  5.日常監督檢查和投訴舉報中發現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事件資訊;

  6.其他渠道獲取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事件資訊。

  (二)事故報告和資訊收集。

  1.主體和時限。

  (1)食品經營戶發現其生產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眾健康損害的情況和資訊,應當在2小時內向食藥監部門報告。

  (2)食品送檢和檢驗檢測過程中發現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相關情況,應當及時向某某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南充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通報。

  (3)各監管所或稽查隊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或舉報,經初步核實後,要及時將有關情況向某某縣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上報。

  (4)相關股室透過輿情調查獲得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事件資訊,要及時向某某縣食安二股進行通報。

  (5)某某縣食安二股接到事故資訊後,要迅速組織分析研判和初步調查核實,在30分鐘內向領導小組提出初步應對工作建議。同時領導小組根據上級領導批示或食品安全事故變化情況對事故級別作相應調整,並領導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6)領導小組根據事故情況及時將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食品安全事故向市局和縣政府進行上報,並啟動本應急預案。

  2.報告內容。食品安全事故資訊應當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時間、地點、危害程度、傷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資訊(含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絡人員及聯絡方式)、已採取措施、事故簡要經過等內容;並隨時通報或者補報工作進展。

  四、事故處置

  食品安全事故Ⅰ級、Ⅱ級、Ⅲ級、Ⅳ級響應啟動後,領導小組或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天定時召開會議,通報情況,研判趨勢,明確重點工作任務。各工作組按照領導小組部署和職責分工,指導及時有效控制事故,防止事態蔓延擴大。

  (一)控制問題食品。

  危害控制組要及時控制現場,依法查封、扣押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組織檢驗機構對涉嫌產品進行抽樣檢驗;查清問題食品流向;對確認受到有毒有害物質汙染的相關食品,責令經營者召回並封存。

  (二)開展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原因調查,對可疑問題食品進行抽樣和檢測,儘快查明原因,作出調查結論,提出事故防範措施意見和對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依法處理的建議。根據需要組織相關專家對事件進行研判。

  (三)檢驗研判。

  及時組織檢驗機構對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的相關危險因素和食品及時進行檢測,對沒有檢測方法和標準的,及時向市局彙報,爭取支援,組織研究和制定相應的檢測方法和標準。

  (四)資訊通報和釋出。

  新聞宣傳組全程關注輿情動態,並根據各股室提供相關資料,彙總整理後報領導小組審定後統一發布資訊。

  (五)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

  事故相關的食藥監部門應根據響應級別調整或終止情況,及時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六)後期處置。

  1.善後處置。事故發生地食藥監部門要在當地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地做好善後處置工作,消除事故影響,恢復正常秩序。

  2.獎勵。對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3.責任追究。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單位或責任人的責任。

  4.總結評估。食品安全事故善後處置工作結束後,及時對食品安全事故和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評估應急處置工作開展情況和效果,提出對類似事故的防範和處置建議,完成總結報告縣政府和市局。

  五、附則

  (一)預案管理與更新。與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有關的法律法規被修訂,部門職責發生調整或應急預案在實施過程中出現新情況或新問題時,要結合實際及時修訂與完善本預案。各縣局應結合當地政府要求,參照本預案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二)演習演練。

  開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演練,以檢驗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並透過對演習演練的總結評估,完善應急預案。

  (三)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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