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

關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應急預案。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一、 成立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一)成立由園長、教務主任、後勤分管領導、保健人員、各班任課教師、有關工作人員組成的領導小組;

  (二)按照各自的分工進行工作。

  二、 日常工作要求

  (一)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二)幼兒入園、離園時,值班人員要在大門口巡視,幼兒入園、離園後及時關閉大門,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幼兒園;

  (三)幼兒園大門保持上鎖關閉狀態,有外人進入時,必須查明身份,做好記錄後方可入內。

  三、事件應急處理

  (一)突發事件當事人立刻報告園長;

  (二)園長、保健等相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按照職責進行工作;外來因素造成的突發事件要報告主辦單位領導;

  (三)如是意外事故,保健大夫簡單處理後速送醫院;如是外來人員造成的事故,迅速撥打110報警;

  (四)緊急疏散幼兒和工作人員到安全地帶,確保幼兒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

  (五)在等待救援的同時,嚴格控制閒雜人員和家長進入幼兒園,避免出現混亂狀態。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為了尊重生命、維護顧客的生命安全,在堅持"以預防為主"的前提下,按照《鄭州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為落實游泳館的屬地責任制,更科學有效地處理泳館安全事故突發事件,特制定應急預案。

  一、突發事件應急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聯絡員:

  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方法

  1、緊急處理並報案

  在場的救生員及安全員應在第一時間實施搶救措施,並向120急救中心、應急小組負責人報告;

  2、處理

  游泳館接到安全事故突發事件報告,應迅速派人趕到事故現場,立即進行專業處理,應急小組負責人應迅速趕到事故現場指揮解決問題,並及時上報董事會。

  3、聯絡電話

  處理溺水的應急小組電話:

  處理受傷、突發疾病等事故電話:

  急救中心:120

  安全事故:110報警,

  4、處理事件原則"迅速、快捷、高效,以人為本,保護生命"。

  5、對在突發事件中處理不力,瀆職的責任人要追究相關責任。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1、宣傳教育

  (1)、開展多種形式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增加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利用教師會、學生會家長會等形式向師生家長講解防溺水安全知識,爭取師生家長的配合和支援。

  (2)、加強宣傳工作和正確的輿論導向,主動、及時、準確地釋出有關部門防溺水安全的資訊,對學生和教師進行正確的安全防溺水教育。

  2、預防措施

  (1)對學生加強游泳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到江邊玩耍,不得私自下江、河游泳,如確須到游泳場游泳的,必須要有家長帶領。

  (2)讓學生掌握有關防溺水、自救等知識,在緊急情況下,會進行簡單的處理。

  (3)組織學生游泳活動,必須做到認真、周密,透過活動,提高學生防範能力。

  3、預警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聯絡員”制度,指定專門人員負責每日的監控工作,發現有溺水事故時第一時間內層級上報有關資訊,做到不遲報、不漏報、不瞞報。

  (2)一旦發生學生溺水事故,應在第一時間內報警、組織施救。

  (3)如有傷者,應及時送就近醫院救治。

  (4)通知家長,密切配合,共同救護。

  (5)組織調查、上報,處理相關事宜。

  4、應急反應

  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的精神,啟動相應的應急措施:要按照當地政府的統一部署,啟動應急工作預案,做好本單位防溺水安全預防工作,落實各項安全事故的應急措施。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4

  近年來,我國發生了“非典”、512汶川地震、三鹿毒奶粉等突發性事件。這些事件影響範圍廣、涉及人員多、動用資金多。審計如何確保政府對處理突發事件投入的資金落到實處,為此非常有必要建立應急審計預案。

  建立應急審計預案,還面臨很多問題。

  1、正常審計專案是年初計劃安排或臨時交辦,如沒有政府的交辦或上級審計機關的安排,應急審計缺乏立項依據。

  2、審計法規定的'程式包括3天前發通知,10天內徵求意見,難以滿足突發事件的需要,如按常規方式審計,其結論無法在第一時間發揮決策參謀作用。

  3、審計的內容不僅僅是單純的財務問題,往往涉及到事件的流程,要在第一時間提出審計意見或建議對審計人員的素質要求高。

  4、應急事件一般涉及的範圍廣,部門多,情況靈活,審計過程中難以把握統一的尺度。

  因此建議:

  1、政府在制定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時,應把審計監督列入其中,與其它相關部門一起形成監管合力。

  2、制定應急事件資金審計的特殊操作規程和辦法,出臺有關法規,完善審計法規,增加有關應急審計程式方面的規範。

  3、對突發事件應急審計,把審計人員組成、經費保障等方面納入預案。

  4、在政府的批准下,向社會公佈審計結果,讓社會各界能夠及時瞭解突發事件的審計結果及其工作開展的情況,真正做到對人民群眾審計資訊公開。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

  為確保20xx年春運工作順利開展,防止突發旅客高峰期滯留、交通運輸事故及自然災害造成旅客運輸中斷、社會公共衛生及危害人民群眾人身安全等事件的發生,切實做到有序疏運,真正落實上級所規定的總要求,按照“以客為主、安全第一、服務至上、保障有力”總體要求,我所特制定如下春運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及責任分工:

  組長(負責全面組織協調及督查),副組長(負責旅客高峰處置)、(負責交通事故及自然災害造成旅客運輸中斷處置)、(負責公共衛生突發事件處置),成員:

  二、組建應急小分隊:

  一分隊隊長;聯絡電話:二分隊隊長。聯絡電話:;同時組建應急資訊及後勤保障小組,組長:;聯絡電話:

  三、聯動單位聯絡人:

  1、市永生運輸公司負責人:

  2、市金輪運輸公司負責人:

  3、市金埠運輸有限公司負責人:

  四、應急運力

  (一)市永生汽車運輸有限公司預備後備運力6臺,102座,

  (二)市金輪運輸有限公司預備後備運力5輛95座,負責人:

  (三)市金埠運輸有限公司預備運力2輛38座,負責人:

  五、車站高峰疏運及路途分流

  1)車站高峰疏運責任人

  2)路途分流責任人:稽查中遇到突發事件應及時移交公安部門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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