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學校安全管理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
2021年學校安全管理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總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要怎麼編制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2021年學校安全管理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安全管理應急預案1
一、學校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現場指揮系統
日常安全工作由校長負總責,各主管領導各負其責,協調各部門統一行動。
突發事件的臨時指揮實行值班制度,即值班行政領導負責,再逐層報告。
三、突發事件逐層報告制度
值班人員:
聯絡方式:
四、安全工作聯絡電話
五、教學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1、全體師生要加強校園安全知識的學習和宣傳。
2、教學活動中要嚴格執行學校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3、全體師生要熟悉防範措施和安全器材位置及使用。
4、全體師生要熟悉緊急疏散路線,並組織好緊急疏散。
5、全體師生和創安小組要及時發現和排除區內的安全隱患。
6、全體師生有義務將安全隱患及時上報有關領導協調解決。
六、學生宿舍安全應急預案
1.生管人員要組織緊急疏散及撲救工作。
2.生管人員要做維持秩序工作。
3.生管人員要熟悉疏散路線。
4.生管人員要將疏散線路告之每一位學生。
5.生管人員要遇事鎮定,指揮有方。
6.生管人員要帶領成員相互幫助,相互支援。
7.生管人員要熟悉防火設施和安全通道的位置。
8.生管人員要熟練地使用各種滅火器材。
9.生管人員要掌握各幢樓層內人員的分佈結構。
10.生管人員要及時發現和排除區內的安全隱患。
11.生管人員要將隱患、問題和困難及時上報有關領導,協調解決。
七、學生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1.凡組織20人以上活動的班級要向學校保衛科提出書面申請,經分管副校長、校長審定再報石獅市教育局審批方可開展活動,未經審批的活動不準進行。
2.書面申請材料應包括活動的時間、地點、內容、目的、人數、組織者、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
3.活動組織者要對活動的安全工作全權負責,若是組織校外活動須由一名校級領導帶隊直協調安排。
4.活動組織者要向參加活動的師生,講明具體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5.體育活動前,由體育教師講清運動前的注意事項,大型體育活動前,要對參加活動的師生,進行好安全教育。
6.凡大型活動應安排醫務人員到場,以便緊急救護,並要求班主任跟班,維持活動的秩序。
八、食堂安全應急預案
食物中毒應急處理辦法:
1.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
2.將中毒者速送就近醫院,無法處理及時送往巿、省醫院。
3.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4.保護事故現場,通知區衛生局對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5.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6、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詳細寫清事故報告,如實上報領導。
7.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間接責任人應等候處理,包括經濟處罰,行政處罰,直接承擔法律責任。
九、防火工作應急預案
(一)發現火險時的措施
1.發生火險時應及時撲滅,使火險消滅在萌芽狀態。
2.如不能及時撲滅,要立即報告值班領導,並通知周圍的教職員工共同救火。
3.樓內發生火災時應立即開啟所有大門、電燈或應急燈。
4.值班人員和各部門負責人要在最短時間內到達現場,組織學生疏散,並視情況決定是否撥打119和120。
5.小火險撲滅後,要向學校領導彙報;比較大的火災,在組織搶救的同時,要立即報市教育局。
(二)責任追究
消滅火險後,要及時分析,查詢原因。對直接責任人要根據責任大小給予批評、記過、解聘等處分,並在全校通報,以便吸取教訓。
十、應急預案。
1、發生時,對受傷人員及時送醫院搶救,並要記清肇事車輛的型號、牌號。
2、保護好事故現場以及重要物品、證據。
3、迅速向交警部門報告,再向學校、家庭、教育局報告。
4、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5、配合交警部門做好調查、取證、事故處理等工作。
十一、治安保衛工作應急預案
(一)加強治安保衛工作
1.學校定期召開學生、職工大會,對安全提出要求,邀請公安部門講法制課,增強師生的法律意識。
2.經常對學生宿舍進行檢查,發現棍棒、刀具的給予沒收,並查明原因,嚴肅處理。
3.發揮班主任、學生會、團委會的作用,深入細緻地開展學生工作,發現學生之間的矛盾及時處理。
4.對打架者決不手軟,根據相關條例給予嚴肅處分。
5.學校大門實行封閉式管理,師生憑校卡出入校門。嚴格執行來訪登記制度,防止壞人進入校園滋事。
(二)發生治安問題時的預案
1.發生鬥毆事件後,班主任、教師或保安要立即報告學校值班領導。學校值班領導要迅速到達現場制止,並及時通知家長。無法制止的,學校值班領導要立即撥打110報案。
2.及時送被打傷的學生到就近醫院治療。就近醫院不能治療的,及時送巿、省醫院或撥打120。
3.發生重大打架事件,造成嚴重傷亡的,立即報石獅市教育局及當地派出所備案。
學校安全管理應急預案2
為了保障全體師生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根據學校安全工作的需要,堅持“救人第一”的原則。在學校發生如學生交通事故、建築物倒塌、突發傷害事故、食物中毒、非正常死亡等安全事故時,能夠統一指揮,有條不紊地進行搶救師生生命和學校財產,使安全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校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應急預導小組成員及分工
組長:
職責: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全權部署處置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安全重大事宜。
副組長:
職責: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埋突發安全事故,完成校其他各項任務。
成員:學校安全組成員、全體教師
職責: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直接現場處理等事宜,並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度。
二、幾種突發事件的具體處置對策
(一)校園火災
1、立即組織師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區域,同時立刻撥打電話119,向上級部門報告。
2、在場教師立即切斷火區電源帶上滅火器材進行滅火,搶救國家財產,儘可能使國家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3、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對校園起火原因及財產損失進行仔細的調查,記錄在案,寫出書面報告向上級部門彙報。
火災發生的緊急救助
1、平時抓緊防火安全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火自救技能,防患於未然。教室的前、後門要隨時能夠開啟,以利疏散。
2、火災發生後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徵得領導的指示。在場教師同時利用一切辦法通報起火點、火情、風向等,及進報告疏散方向。
3、教師要根據預報的火情和自己的判斷組織學生疏散,教師最後撤離,保證損傷降到最低。
4、學校班子成員要組織教師撤離,最後撤離保證損傷降到最低。為受傷教師要做好傷員的救護工作,保證傷亡在最低限度。
5、組織好滅火工作,未成年人遠離火場以免造成二次傷害。
6、做好災後處理工作。
(二)食物中毒事件
(1)發現情況後立即向有關部門和學校主要領導彙報。
(2)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當地就近醫院,無交通工具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或“110”請求救助。
(3)由飲食服務管理人員封存現有食物,無關人員不允許接送。
(4)由學校領導安排負責陪護,無關人員未經批准不準到醫療單位探視,以免影響治療秩序。
(5)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被盜事件
(1)接報後,學校領導迅速趕到現場,同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2)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向知情人瞭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並做好登記。
(3)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請示後向分安機關報案。
(4)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注意事項:
(1)此類案件一般內部掌握,知情者未經允許不得向外界宣揚。
(2)注意保護現場,以便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3)各級領導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學習秩序。
(四)地震災害事件
1、保證無危房險房避免傷害事件的發生。
2、災害發生後教師要組織學生緊急避險,避免出現混亂狀態造成人為傷害。
3、對受害師生立即採取救護措施,進行止血、包紮傷口,組織車輛立刻把受傷師生送到就近醫院搶救,同時立即電話向上級領導報告發生情況,爭取取得上級的指示,進一步做好下一步工作。
4、要及時清查人數,查明傷害情況,組織人員搶救。
5、做好受傷人員的撫慰工作,體現人文關懷精神。
(五)校園學生、兒童遭綁架事件
1、事件發生後,學校領導小組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案情。並研究措施組織救援工作,千方百計保證遭綁架學生的生命安全。
2、事後自查、自改,找出疏漏,搞好防範措施,以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六)歹徒或精神病患者闖入校園,對師生進行威脅的突發事件。
學校一方面組織全體男教師攔截、勸說,另一方面組織全體女教師保護學生的安全,立刻電話通知110,同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校園發生情況。
(七)學生在校時間發生個別意外傷亡事件
若學生在校園發生意外傷亡事件,對受傷學生立即採取救護措施並立即送就近醫院搶救,同時立刻向上級部門報告發生情況,爭取在上級的指導下,妥善處置有關問題,做好善後工作,並在48小時內將事件詳細經過及處理結果作書面報告上級有關部門。並及時與家長聯絡,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詳細記錄事情經過。對受傷學生立即採取救護措施並立即送就近醫院搶救,同時立刻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發生情況,爭取在上級的指導下,妥善處置有關問題,做好善後工作,並在48小時內將事件詳細經過及處理結果作書面上級有關部門。
(八)疫病的預防和控制
1、學生或教師在家中出現風疹、麻疹、流感等傳染性疾病,應及時就醫並向學校請假,不得帶病上學、上班。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病後才能回校上課、班。
2、學生或教師在校內出現傳染病,要求其立即戴防護口罩、手套,到學校隔離室休息,需轉醫院治療的立即轉到醫院。學生出現傳染症狀的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長,由家長陪同去醫院,家長不能到校的,由班主任老師護送去醫院。如果本校教師出現傳染病,也要求戴防護口罩、手套,由醫生初步檢查後,是傳染病立即轉到醫院並通知其家屬。
3、傳染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禁止任何學生前往探望。
4、學校師生員工中發現傳染病人,立即上報上級有關部門,並對病人作跟蹤瞭解。
5、如傳染病烈性感染,請示上級有關部門,是否實行全校停課。並採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保護易感人群。學校領導發現傳染病人後,迅速向全體師生公佈病情、感染源及其採取防護措施,讓廣大師生了解情況,安定人心,維護學校穩定,樹立戰勝傳染病的信念。
三、學校日常安全管理
1、每天有教師值班。
2、禁止在校園教學區踢球、爬牆、爬樓門、滑樓梯欄杆,違者通報批評,對涉級的班級進行通報批評。值周教師要注意糾正學生在校園內上述違規現象。
3、學生集會安全由值周教師負責,散會時學生回班由班主任負責,組織學生校內大型活動的安全由教導處負責,若發生意外傷亡事件,由帶隊教師專人處理,並及時上報。
4、各班主任要進行遵守秩序、禮貌禮讓、愛護同學的教育,加強學生的自救自護的教育和訓練。
5、學校定期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消除校園的安全隱患。
6、學生有病有事須請假,若查實學生離家出走或被壞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長,該報案的`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案。
7、室內用電及電器安全由值周教師每月檢查一次,教學設施“誰主管,誰負責”,若因用電等原因引起火災,立即通知切斷電源,撥打119報警,組織人員開啟滅火器進行撲救。
8、實行門衛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夜間巡邏,來客門衛盤問登記。
學校安全管理應急預案3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校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現場。包括學校集會、大型集體活動、交通、火災及颱風、地震、食品中毒、傳染病監控等。
二、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主要職責:
1、組長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處置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安全事故,完成校上級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並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四、應急措施:
1、每天保證學校內有2位值日教師值班,值班老師當天早上必須在七點半到校,放學時,值日教師應及時到校門口維持秩序。若在校門口學生髮生擠壓事故,由值班老師負責處理:如一名值班老師護送學生前往就近的醫務室或撥打120進行急救,另一名值班老師通知其家長。放學後待全部學生全部離校方可下班。
2、課間在活動場地發生意外事故,應由發現老師立即控制現場,組織搶救,並立即報告校長室或總務處、教導處、班主任,若遇緊急情況可直接報警請求救護。
3、在5、6年級各班選出2名安全監督員,每日在各班教室門口檢查,制止不安全行為。
4、學生有病有事須請假,遇情況不明、無故不到者必須在1小時內上報學校和班主任。若查實學生離家出走或被壞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長,校長上報中心校和向公安機關報案。
5、學生碰傷、撞傷後,任課教師必須立即送往醫院治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上報學校政教處或校長室、總務處,並按《學生傷害處理辦法》條例迅速處理。
6、學生髮生食物中毒或突發疾病,必須在半小時之內及時報告校長,並及時報警請求救治,同時採取必要的救護措施。
7、學生上操及集會安全由值班老師負責,下操及散會時學生回班由班主任負責管理。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和校內大型活動的安全由校長室、教導處等協同負責,若發生意外傷亡事件,由校長指派專人處理,並在2小時內及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8、室內用電及電器安全由總務人員每月檢查一次,教學設施“誰主管,誰負責”,每月檢查一次。若因用電等原因引起火災,立即通知切斷電源,撥打119報警,組織人員開啟樓內滅火器進行撲救(禁止組織學生撲救),班主任教師迅速組織本班學生進行疏散。
9、實行安全事件報告制度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五、宣傳教育,確保安全:
1、認真落實“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工作原則,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防範和救護能力。
2、利用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黑板報、健康教育課、晨會活動課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3、定期舉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報告會。安全教育周每學期不少於2次。
4、少先隊經常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讓學生學會生存,掌握自救本領。
5、安全教育滲透到各科教學之中,時時講,事事講。
6、學校要張貼安全教育警示標誌,形成安全教育氛圍,提高師生安全意識。
7、每遇長的節假日,須與家長取得聯絡,發放告家長書,提出安全教育要求。
總之,安全工作重於泰山,全體教師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職造成安全事故的,將直接追究責任人。
學校安全管理應急預案4
根據上級針對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安全工作措施和應急預案如下:
一、提高安全意識,落實各項規章制度
1、建立健全組織機構(見附表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如食堂衛生安全制度、值班制度、防災緊急預案等),安排24小時值班,確定安全工作職責,明確各部門分工,作好指揮排程及協調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體制。落實逐層承包制,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由年級組長到班主任、任課教師、學生、家長,形成層層有人抓,人人有責任的承包機制。學校與各部門負責教師(包括班主任、宿舍負責人、伙房管理員、化學實驗員等)簽定安全工作責任書,並在“四考”中實行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決。
2、大力學習宣傳安全知識,克服師生存在的隨意思想。利用校會、班會、主題班會以及校園廣播、板報、演講等形式宣傳安全知識,使師生認識到什麼事是有危險的,什麼事情不應該做,做了之後會有哪些後果,應該怎樣做,怎樣避免危險;如果發生危險,應當怎樣自救,怎樣互救,怎樣求救。
3、做好排查,防患於未然。對重點屋舍、電路、食堂、小賣店等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解決。
4、紀律是對孩子行為的約束,而這種約束正是孩子健康成長的有效保障。必須加強常規管理,不能出現管理漏洞。尤其是在中午、晚飯後加強監控力度,堅決制止下井洗澡的事情發生。主要由帶班領導、執周教師組織學生會查人落實。
二、學校安全工作具體措施和應急預案
(一)、用電安全
1、放學後值日生要切斷教室電源。
2、雷雨天要切斷樓內電源。
3、住宿生嚴禁私自在寢室內使用“熱得快”,不得私自接燈,不得使用交流電的錄音機等自備電器。
4、遇到電路故障,發生斷電情況,學生要報告電工修理,不要自己進行線路維修。
5、打掃衛生要注意保護電器,切忌用溼布去抹電線和燈泡燈管、插座等電器。
6、不許爬電杆掏鳥,不在電線下進行放風箏、打球等活動。
7、如果發生觸電,馬上就地實施科學救治並聯系醫院,然後上報。
(二)、用火安全
1、增強防火意識,學習防火知識。
2、學生不得玩火,冬季取暖,依據《取暖防火制度》執行。在取暖期防止煤氣中毒,帶班領導、查宿教師每天都要嚴格檢查爐具,檢查通風情況,並提醒學生注意。
3、學生做好防火宣傳。如勸說、阻止父母不在野外用火,家中用火注意安全,安全使用煤氣罐等。
5、食堂做飯用火,依據《伙房防火制度》執行。
6、如果發生火災(因明火或因電引起),怎麼辦?一旦發生火災,不要慌,應根據火情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如是上課期間,應馬上疏散學生,並逐級上報,撥打119。在救火過程中,不允許學生參與救火,只可以做一些輔助性工作,教師經過培訓的可以參與救火。
(三)、體育、遊戲安全
1、經常檢查體育器械,保證器械的安全性。
2、體育課,教師嚴格要求,杜絕大撒鷹。
3、教給學生防護知識,以及正確的使用體育器材的知識。
4、在課間做正當遊戲,不得在教室內追逐打鬧,不得在樓欄處擁擠,更不得做危險性遊戲。
5、運動或遊戲時發生傷害,及時報告老師,進行正確處理,傷害嚴重馬上聯絡醫院,並逐級上報。
(四)、勞動安全
1、勞動時,嚴密組織,責任到人,要求學生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聽指揮。
2、使用工具時,嚴禁嬉戲、追逐打鬧。
3、注意勞動保護。
(五)、集體活動中的安全
1、除列入學校工作計劃中的重要教育活動之外,原則上不再組織其他群體活動。如春遊、秋遊等。
2、如有群體活動,必須建立嚴密組織,責任到人,層層落實。
(六)、食品安全
1、師生食堂嚴格按《伙房衛生管理制度》執行。
2、嚴格控制進貨渠道,購買安全合格的食品,並作好記錄。
3、對校內小賣店嚴格監控,定期檢查,發現過期或不合格食品馬上責令其食品下架,令其改正。
4、如發生食品中毒,值班教師、負責同志馬上聯絡醫院或撥打120電話,並立即上報。
(七)交通安全
1、每位師生必須牢記交通安全常識,遵守交通規則。
2、學生騎車(不滿12週歲的不允許在道路上騎車),要求不許脫手騎車,不騎快車,不與機動車搶道等;教師不得酒後駕車。
3、出入校門必須下車,並本著一慢、二看、三透過的規則。
4、堅決不允許學生騎摩托車上下學。學生上晚自習不允許騎車。
學校安全管理應急預案5
一、指導思想:
為了有效預防校園內的盜竊案件的發生,及時處置各種危害學校及師生財產安全的事件,切實保障廣大師生及學校財產的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制定本預案。
二、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室負責人、各班主任、值周教師。
三、防範措施:
1、一週內由行政值周和教師值周負責校內的安全;
2、晚上在值周負責的前堤下,再指定住校教師負責晚上的校內安全;
3、對電腦室實行晚上值班管理;
4、總務處做好對門窗的關鎖工作,對重要的室做好防盜設施;
5、各室落實專人負責關鎖;
6、加強門衛工作,無關人員和車輛不得進入校園,如果進入校園必須得到同意後方可進入,並按有關規定執行;
7、如果一旦發生財物被盜,與有關責任人實行經濟掛鉤。
四、應急措施:
1、發現案件或有異常情況時,向學校有關領導報告。
2、在無法聯絡到以上人員或情況緊急的情況下,可直接撥打110,向公安機關說明情況。
3、對於正在實施的盜竊案件,發現人要及時予以制止,制止不了時,要在保護好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時報告。
4、對於已經發生的盜竊案件,發現人要採取措施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報告。
5、發生盜竊後,應及時清點財物,並作出處理,上報上級有關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