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通用8篇)

最新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通用8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難免會有事故發生,為了降低事故後果,總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編制應急預案。我們該怎麼去寫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最新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通用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保障學校財產安全,減少損失,維護學校利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成與職責

  (一)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xx

  成員:xxx

  (二)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居安思危,及時準確地掌握學校的安全狀況及動態,提出預防控制突發事件的對策和措施;在縣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做好學校假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保證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

  (三)嚴格執行三級值班制度,不得出現漏崗現象。

  (四)帶班領導、值班教師24小時開通通訊裝置,確保聯絡暢通。

  二、臨時現場指揮部

  1、學校一旦出現火災,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報火警並及時上報教育局主管部門。值班教師及時切斷學校所有電源,以免火災進一步蔓延。減少學校的財產損失。更夫負責召集學校附近居民組織及時救火。報警後帶班領導和值班教師立即搶救學校貴重物品及重要檔案、賬目等。配合消防做好自救工作儘可能保護現場,做好涉及有關證人證詞記錄。

  2、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竊、搶劫、放火、破壞公私財物等,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1)迅速報警(110)

  (2)對歹徒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學校財產安全。

  (3)迅速報告校長或有關負責人。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徵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兇器,保護好案發現場。

  (5)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學校發生其他突發事件,學校領導和相關教師應迅速到達現場及相當的工作崗位,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應迅速組成臨時現場指揮部,組織、安排開展搶救工作,與有關部門配合開展搶救及現場處置工作。具體應急方案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上述預案。

  三、報告與響應

  在學校出現突發事件後,學校負責人要以最快的速度向縣教育局報告。當事人(第一報告者或知情者)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的召集下,在事發2小時內,認真、仔細、如實地填寫突發事件有關表格,以備查用。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學校是育人重地,保障安全是頭等大事,為提高學校預防和控制突發衝擊校園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範各類突發衝擊校園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與校園穩定,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防治突發事件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防護意識;

  2、完善突發事件的資訊監測絡,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解決;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努力打造“平安校園”。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正常不懈,宣傳普及突發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加強門衛值班和值日製度,一旦發現衝擊校園事件,一方面及時勸阻、制止,一方面及時報告校創“平安校園”領導小組;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事件的預防,案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在校創“平安校園”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處置突發事件;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學校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制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現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組織管理

  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建立“平安校園”領導小組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的突發事件防治工作。

  主要職責:一是制訂本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二是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的防治措施落實情況;三是深入開展突發事件上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師生自我防範能力;四是及時冷靜,果斷處置突發事件減少到最低損害。

  四、突發事件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校門衛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訂立門衛工作責任制,重點是看好門管好人,嚴禁校外人員隨意進校,建立來訪人員登記制度。

  2、嚴守職責,切實加強值日教師和領導值周制度,強化校門口和操場,走廊巡視,及時制止偶發事件和校外突發衝擊事件;

  3、強化措施,加強學校安全規範化管理,每月定期進行校園安全隱患情況調查和周邊安全情況,調查及時提出整改措施,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並落實有產在整改措施;

  4、強化教育,把安全工作擺在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專題研究,並透過多種形式(講座、黑板報展覽、實踐活動等),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創安意識和防範能力;

  5、增加投入,切實改善學校安全基礎設施和條件。

  五、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1、一般突發衝擊事件

  (1)門衛、值日導師及時善言勸阻、緩衝衝擊者急暴心態;

  (2)迅速報告學校應急處置組負責人;

  (3)處置組成員瞭解衝擊原由,並同相關人談話,全面掌握整個事件前因後果情況;

  (4)在校處置組人員主持下調解,矛盾雙方協商解決。

  2、重大突發衝擊事件

  (1)門衛、值日導師,溫言勸阻;

  (2)資訊員速報創安領導小組,並同時上報公安、派出所、鹿城區教育局;

  (3)衛生保健人員緊急出動對受傷者實施緊急救治,嚴重者即送就近醫院救治;

  (4)在校創安領導小組負責人會同區局、公安等有關人員協商解決衝突雙方問題,並做好善後處理。

  六、保障措施

  1、組織機構保障,學校除成立創“平安領導”小組和應急處置小組外,還要成立資訊員等快速反應隊伍,要求門衛、內保人員,以及保健室、工會、大隊部堅守崗位,具體負責日常預防與控制工作;

  2、人力資源保障,學校應配齊衛生技術人員,門衛人員、內保幹部,教育他們應有高度工作責任感,定期組織突發衝擊事件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熟悉突發衝擊事件的預防與控制知識,具有處理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

  3、財務和物資保障,學校安排必要的經費預算,為突發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資金保障和物質儲備。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一、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二、突發事件報告程式

  (一)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指揮系統,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和逐級上報”的原則。

  (二)應急事件報告範圍、時限

  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涉外籍人員死亡的交通事故必須在2小時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發生其它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事故,於事發後6小時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突發事件應急報告內容

  (1)事件突發的時間、地點、事件型別、經過,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況,以及事發的環境、道路狀況等因素。

  (2)事件現場搶救、救治及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3)事件發生的原因、性質、責任、教訓及採取的措施。

  三、突發事件應急指揮

  發生突發事件後,立即啟動應急指揮系統,組織指揮搶撿救援行動,準確掌握事故與事件的情況變化,及時調配、部署、協調應急行動,組織好各組之間的協調、配合行動,提高應急事件處理能力和效率。

  四、應急車輛和裝置儲備

  公司所有的工作用車(含小轎車、專用備班客車),作為應急車輛儲備要隨時聽從指揮奔赴現場,必要時,總指揮、副總指揮可隨時根據需要調動線路待班車(含正常營運的短途客車),參加應急事件處理與救援,考慮因旅客運輸車輛中途故障等原因,又很難在中途在較短的時間內排除故障,除及時增派備用車輛運輸中途旅客外,應配備必要的機械裝置(如托拉車輛的硬型拉桿,易移動的機械式手動吊車、千斤頂、安全保護固定支架等裝置),必要時可請示公安交警,車輛保險機構的故障施救車輛與裝置及時參加救援,保證旅客、車輛及時得到救助。

  五、應急事件處理原則

  (一)救人高於一切。

  (二)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就近施救。

  (三)區域性服從全域性、下級服從上級。分級負責,密切配合。

  (四)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防止和減輕人身傷亡。

  六、應急事件處理職責、措施

  總指揮:是應急事件實施的指揮者,對上級應急組織負責,在緊急情況下有權做出應急事件的實施決策和統一指揮。

  副總指揮:在總指揮的領導下工作,協助總指揮做好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在總指揮離位的情況下,履行總指揮的職權。

  應急通訊組:負責日常和應急狀態下的資訊收集、傳遞以及各種指令的接收和下達。

  應急搶險組:負責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對應急現場的搶救,配合有關部門對事件原因調查處理。

  應急保障組:負責應急狀態下的物資運輸和後勤保障。

  應急救護組:負責組織應急狀態下的人員疏導,協助醫療部門對受傷人員進行救護。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4

  一、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綜治隊教師、德育處教師、各帶頭負責領導

  二、事故防範制度:

  1、嚴格執行外出活動前的申報制度,活動組織部門事先應向校領導和主管部門提交書面報告(包括活動地點、行進路線、安全組織措施、緊急情況預案等內容),獲得批准後方可進行。書面報告由校長室存檔備案。

  2、活動組織部門負責對班主任及全體學生進行事前安全教育,增強師生遵紀守規和安全防範意識。

  3、成立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安全事故防範及應急處理小組。每次外出活動前必須要組織召開學生安全工作會議。強調學生集體外出安全意識,進行安全部署,尤其要明確德育處老師、年級組長、班主任老師及帶頭、跟班教師的安全職責。

  4、學校每次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前,必須事前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每次外出要指定專人帶隊負責安全工作,德育處老師、年級組長、班主任及跟班教師自始至終都要跟著班級學生一起活動。

  5、每次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的前幾天,學校要用書面形式告知家長,讓家長明確安全要求,掌握學生的活動內容,回家時間,協同做好教育工作。

  三、對學生外出活動中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

  1、外出活動中,全體領導和教職工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學生的安全負責。

  2、所有帶隊教師要監守自己的崗位,確保安全第一,不得擅離職守。

  3、對外出活動前後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和學校聯絡,不能違反規定擅自處理。活動中,學生如出現身體不適或體傷事故,帶班教師應先及時救護學生,並儘快與家長取得聯絡。

  4、突發事件時,領導小組要在最短的時間做出決策,採取相應措施,有必要時撥打120、122、110等求救電話。

  5、突發事件後,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並作好各項善後工作。

  四、對具體突發事件的處置

  (一)處理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如遇發生事故,記住肇事車的車型、車牌、顏色,組織活動第一責任人拔打110報警電話,並及時向學校報告出事地點及詳細情況。同時組織安全人員實施自救。

  自救措施:

  (1)如學生有受傷儘快由隨車安全員(正副班主任)送往離出事點最近的醫院進行搶救。

  (2)將車上其他學生帶離出事點,安全員立刻將學生轉移到安全地帶。

  (3)在高速路上無論是車禍或車輛故障一律由安全員馬上把學生帶離車輛,以免發生不測。

  (4)如遇車輛自燃、翻車、撞車等情況隨車安全員立刻組織學生有序迅速撤離至安全地帶。如撤離時車門無法暢通,安全員應立刻設法砸破車窗以便逃生。

  (5)大中型校車必須配備手提滅火器和鐵錘、且放置車輛固定位置,安全員必須知道滅火器的操作使用及鐵錘的位置。

  2、學校立即組織力量以最快的速度趕到事發現場。

  3、隨行安全第一責任人指揮人員保護現場。

  4、隨行安全第一責任人查明事故原因和損害情況以書面材料上報領導。

  (二)處理飲食衛生應急預案

  1、各班建立嚴格資訊報告制度,若發生類似食物中毒症狀,要求隨隊安全員(副班主任)立即上報安全第一責任人,並報告隨隊醫生。

  2、出現食物中毒症狀時,隨隊老師作應急處理,首先讓醫生診斷,根據醫生確定是否送醫院緊急治療或臨時治療,如需送醫院治療則由副班主任護送前往。

  3、立即組織其他班級安全員對所有學生進行調查,以免造成多人發生中毒事故。

  4、組織人員查明中毒原因,並對每項食物留樣檢查。

  5、事發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詳細情況,後以書面材料上報學校。

  (三)處理人身意外傷害及疾病應急預案

  1、如遇綁架搶劫事件、安全責任人首先要鎮靜,要機智應付,巧妙周旋,儘可以贏得時間,報告學校,學校有關領導要迅速查明情況,並根據需要拔打110報警。

  2、發生突發事件隨隊安全員應始終站在學生身前以避免學生受到任何人身攻擊或其它傷害。

  3、如遇溺水事件,立即組織有水性老師進行現場搶救直至救成功為止,搶救後及時送醫院治療觀察。搶救同時第一時間上報學校並根據現場水域情況拔打110報警。

  4、學生出現摔傷、扭傷、撞傷或疾病,安全員應立即報告隨行醫生進行了治療,如傷情較重應馬上由安全員送醫院治療,並及時上報病由、病情。

  5、學生出現危險舊病復發或出現心臟病突發,隨隊醫生邊做緊急處理同時組織幾名安全員隨同醫生護送前往就近醫院搶救治療。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堅持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務大局,以公開公正為原則,及時、準確、全面公開群眾普遍關心、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政務資訊,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政務服務,提高行政效能,推進政務服務體系建設,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便捷高效服務。

  二、基本原則

  為確保政務公開經常化、規範化、制度化,真正達到內容、形式、效果相統一,在實施過程中要堅持以下三條原則。

  1、依法公開原則。政務公開要有利於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凡公開內容必須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予以公開。

  2、真實公正原則。政務公開要實事求是,公開事項要真實可靠,準確無誤,堅決禁止半公開甚至假公開,不準欺騙群眾,失信於民。

  3、有利監督原則。政務公開的內容要簡明清楚,通俗易懂,一目瞭然。要認真落實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凡重大行政行為必須實行事前、事中和事後監督,有效遏制消極現象,確保政務公開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三、政務公開形式

  根據不同政務的內容、性質、要求、物件等,採取多種形式和層次予以公開。

  1、政務公開欄、電子顯示屏等;

  2、制發文件、公告、宣傳單等;

  3、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

  4、入口網站、政務微博等網路媒體;

  5、透過其他有效形式公開。

  四、政務公開內容

  1、釋出本單位領導簡歷、分工,機構設定,科室職責、局屬事業單位職責、聯絡方式等資訊。

  2、釋出本單位權力執行全過程,包括行政職權目錄、行政權力事項表、行政權力執行流程圖等。

  3、釋出與本單位相關的行政法規、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檔案及政策解讀資訊。

  4、釋出行政許可和公共服務事項的規範辦事指南,包括事項名稱、辦理依據、辦理條件、申報材料、辦理流程、收費標準、辦理時限、承辦單位和部門、辦理地址和聯絡方式等要素。

  5、釋出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及執行情況等資訊。

  6、釋出本單位年度、季度或月份相關業務統計資料。

  7、釋出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資訊、培訓演練、應急常識及突發公共事件應對情況等資訊。

  8、釋出安全方面監督檢查情況資訊。

  9、釋出社會保障、養老服務、老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資訊。

  10、釋出本單位財政預算、決算報告、專項資金使用、重大專案經費,以及財務收支等資訊。

  11、釋出重大建設專案的批准和階段性實施情況資訊。

  12、釋出低保和特困人員救助、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方面的資訊。

  13、釋出全市救災工作進展、救災資金使用、救災資金髮放、救災資金調撥使用等資訊。

  五、政務公開程式

  1、所有公開資料,都必須嚴格按程式報批稽核。各科室、局屬各單位對本單位職責範圍內屬於公開的事項進行初步審查,並報經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後予以公開。

  2、收集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本單位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並向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反饋。

  3、調查核實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投訴並予以反饋。

  六、政務公開監督和保障

  實行政務公開,要堅決執行國家有關保密的法律法規,嚴守黨和國家秘密;要把推行政務公開同其它監督制度建設有機結合起來,促進各項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

  1、要健全完善監督機制,設立政務公開舉報電話和信箱,主動接受上級部門和群眾監督。

  2、要充分發揮民主監督作用,按照全面、客觀、公正的原則,採取群眾訪談、問卷調查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對政務公開工作的評價意見,不斷完善政務公開工作。

  3、政務公開不僅要公開結果,更要注重公開決策、操作的全過程,做到事前、事中、事後公開相結合,保證局系統幹部職工和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4、要加強對政務公開投訴的受理、調查和反饋,對不執行政務公開,或在政務公開工作中弄虛作假、欺騙群眾,造成嚴重社會影響和後果的單位和個人,經核查屬實報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執行,追究當事人行政責任。

  5、要將政務公開工作所需經費納入年度預算,為開展政務公開工作提供經費保障。

  6、要強化政務公開評估結果在幹部隊伍建設中的運用,嚴格執行獎懲辦法,把評估結果作為評先評優、考核任免的重要依據,形成正確的考核導向和用人導向。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6

  為了保障我校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我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能負責:教務處政教處少先大隊

  責任人員:職責範圍內的相關教職工、職責範圍內的有關具體落實的管理人員、班主任、班級責任教師、值周領導、值周教師。

  二、具體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一)校內發生火警、漏電、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1、切斷各樓層的電源。

  2、發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師生埋入,急打"110",並有組織地進行搶救。

  3、迅速向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

  4、開通全部安全通道,學校教職員工組織學生迅速撤至安全地帶。

  5、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

  6、儘可能保護好現場,做好有關證人證事記錄。

  (二)校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來人已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清逐出校門。

  3、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鬥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務的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①迅速報警(110)。

  ②迅速報告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③對不法分子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④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應關閉校門。

  ⑤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⑥作好師生的思想工作。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徵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兇器,保護好現場。

  5、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時,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病症時,各班主任要馬上報告校長或教導處,並及時與該學生的家長取得聯絡,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認是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學校要採取下列措施:

  1、學校要迅速如實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教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校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堅決杜絕染病學生帶病來校。染病學生來校上課時,必須有收治該學生的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其已康復,並不存在傳染危害後,方可來校上課。

  4、學校要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和指導下,採取必要的防範及保護措施。

  (四)學校其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學校其他突發事件,值周領導、值周教師、上課教師,要第一時間到位指揮。

  2、讓學生坐在教室靜候,要堅決阻止學生在教室起鬨,或走出教室相互追逐,推搡。

  3、馬上安排過道指揮和其他照明用具。

  4、及時與有關方面聯絡瞭解情況。

  5、若是校內電路問題,可能的情況下,應及時維修。

  6、若遇不能修復,值周領導、值周教師、上課教師要組織學生有秩序地離開教室,要教育學生輕上慢下樓梯。

  三、在突發事件發生後,活動的組織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者,應以師生利益、學校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報警等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如接警後拖延、推委應視作翫忽職守。對突發事件,全校師生員工實行首見首聞報告制和教職工首見首聞第一時間負責制。

  四、突發事件發生後,全校教職工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視作第一要務,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己的迴避逃脫手段。

  五、突發事件發生後,相關的部門和有關的責任人員在事發初和應急處理中都要隨時向校長或值月領導報告突發事件的有關情況,不得隱瞞。

  六、突發事件解決後,相關的部門和有關的責任人員要向校長或值周領導書面報告突發事件的處理情況。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7

  為了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及時處理在學校食堂工作中出現的各類突發性事件,建立完善有效的應急體系,最大限度的降低突發事件所造成的損失,特制定學校食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突發事件的界定

  學校食堂突發事件是指在學校食堂正常工作狀態下突然發生的火災、食物中毒、傳染病以及其它事件。

  二、處理學校食堂突發事件的指導思想

  充分認識加強食堂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長期性,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切實做好學校食堂安全預防工作,避免師生群體性食物中毒、傳染病及其它突發事件的發生,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學校食堂處理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職責:

  1、制定處理學校食堂突發事件的相關措施,定期檢查、瞭解學校食堂安全防範工作的執行情況,及時排查安全隱患。

  2、如遇突發事件,應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採取果斷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

  3、負責突發事件處理的具體協調、組織和實施工作,確保各項行動順利進行。

  4、保證通訊暢通、做到報警及時、迅速,準確傳遞各種資訊。

  四、突發事件的預防

  1、確保突發事件預防工作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統一指導、層層落實、分割槽分塊、責任明確”的目標。

  2、進一步修訂和完善學校食堂各項安全工作制度。組織突發事件預防教育學習(如:防火知識培訓、食品安全檢查培訓、常見傳染病知識培訓等)活動,培養應急處理能力,增強安全防範意識。

  3、對食堂內的`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排查,專項彙報,及時解決,並做好相關記錄。真正做到有領導、有組織、有落實、有排查、有反饋。

  五、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式

  (一)火災

  1、當接到火災資訊後,分管領導應迅速趕赴現場,察看火情,同時向學校食堂處理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

  2、分管領導應迅速組織人員進行滅火,疏散學校及其他人員,指導滅火人員選擇適當的滅火工具進行滅火。如果火勢難以控制,應及時撥打火警“119”報警。

  3、儘快切斷臨近電源。

  4、學校食堂處理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接到火災報告後,應儘快趕赴現場,組織滅火工作,並積極聯絡其他相關部門,將火災損失降到最低。

  5、火勢撲滅後,組織人員查明事故原因,做好事後處理工作。

  (二)食物中毒

  1、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A、嚴格按照《食品衛生法》、《飲食服務中心衛生工作條例》等有關法規和規章制度,結合工作實際,汲取發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教訓,加強安全防範工作。

  B、廣泛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黑板報,宣傳畫、安全教育等各種形式,宣傳普及有關衛生知識,把食品衛生教育納入學校健康教育當中。

  C、食品索證、用餐留樣,餐具及時消毒,確保食堂食品衛生安全。

  2、發生食物中毒的處理程式

  A、通報

  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分管領導應立即向學校食堂處理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並聯系校醫院做好搶救準備,情況嚴重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B、處理安排

  分管領導:在學校門口等待醫護人員的到來,說明中毒的基本過程。

  領導小組成員:召集、帶領醫生到指定地點緊急救護;就近安排和集中中毒人員,做好安置工作。負責保護現場,組織事故調查,處理臨時緊急任務。

  3、原因調查

  ①保護現場,對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可疑食物取樣,封存留樣;

  ②將留樣食物和現場提取到的食物樣品送衛生防疫部門進行技術鑑定;

  ③分析原因,根據現場調查和技術鑑定的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確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訓。

  4、情況彙報

  根據事故處理情況,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中毒原因及處理情況上報學校,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三)傳染病

  1、加強對食堂工作人員傳染病知識培訓(常見傳染病的病狀、傳染途徑或方式、預防傳染病的常用方法等)。

  2、對食堂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進行定期檢查。

  3、做好傳染病預防的宣傳工作,關注社會媒體對傳染病的社會公告及防治資訊。

  (四)其它突發事件

  其它突發事件是指學校食堂發生的水、電故障及其它建築事故。此類事件發生時,分管領導應及時查明原因,並通知維修人員進行搶修,對無法解決的問題,應及時與相關單位聯絡,儘快處理。重大事故要上報學校食堂處理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協調處理。

  六、本預案自發文之日起實行。

  A、外來人員進出學校登記制度

  B、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做好校園安全防範工作,特制訂學校登記制度:

  1、認真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工作,並填寫會客單。來訪本校教職員工請與被訪用內線電話聯絡,確認後方可進校。

  2、上級部門或有關單位來校檢查、聯絡工作,當天值班教師應認真驗看其工作證(介紹信),做好登記,並與帶班領導聯絡。

  3、嚴格把守校門,拒絕一切外來推銷人員進入校內。

  4、教師不得帶外來人員進校,會客一般安排在校門口。

  5、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自由進出校門,如遇特殊情況,應憑班主任開具的出門證經帶班領導批准方可外出。

  6、重大節假日,外來人員未經帶班領導允許,不得進入校園。

  7、被允許進校車輛必須按指定位置停放。

  8、攜帶公物出校必須主動出示有關部門的證明,值班人員做好記錄後,方能離校。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8

  為確保校園各類突發事件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我校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內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的火災、地震、洪災、公共衛生、環境汙染以及人為的破壞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一)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相關科室、教研組主要負責人組成,校長任組長。

  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杜萬金

  副組長:王二鐸

  組員:各教研組組長

  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式進行督察指導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對部門組織或負責的教育教學活動,活動前應有預見,並根據學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措施,發生事故,主動納入學校預案工作程式。

  (四)應急狀態期間,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訊網路暢通。校內各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部門(年段)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五)學校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採取的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二、監測與報告

  (一)開展突發事件巡視監測。任何人員都有巡視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責任,值周教師、教學活動的帶隊教師、學校安全門衛等教師更有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職責,一發現事件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苗頭,應向學校領導彙報。

  (二)建立資訊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資訊,採用逐級彙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彙報,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部門彙報,並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絡。

  (三)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式。對於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並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彙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善後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四)突發事件向外釋出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釋出,不得主觀臆測、誇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鑑定核實後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後,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透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採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後,學生管理部門、保衛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採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並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採取臨時停課、放學、疏散等措施,並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事件情況以及採取的應急措施。

  (五)突發事件發生後,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絡,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絡家長進行救治。

  四、應急預防監控措施

  (一)火災

  學校全體師生髮現校園火災均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領導彙報。發生在教育場所的火災,教育活動必須立即停止,並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搶救。涉火人員必須提交火災原因的書面報告。補充如下:

  1、火勢比較

  大,靠學校自己的力量難以撲滅,應立即撥“119”報警。

  2、重點部位或其鄰近發生火災,靠學校自己力量無把握短時撲滅,可能危及重點部位,應立即直接撥“119”報警。同時採取自救措施,轉移物品,開啟消防通道,疏散人員,隔離電源。

  3、一般火災情況(火勢較小、火勢發展慢、損失小、靠學校自己力量可以撲滅)應立即組織自行撲火,事後將火災發生時間、地點、情況、撲火經過、採取的滅火方式和起火原因與後果等以書面形式報學生處。

  (二)惡性傷亡事故

  當學校內發生人員傷亡的惡性事故時,應立即保護現場,並報告學校應急預案處理領導。對未死亡人員學校應採取現場急救,無法或無能力救治、或者無法判斷傷亡情況,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公安部門、醫療救治中心等)報警。

  對惡性傷害事故的原因要進行及時調查,實事求是,配合各部門提供相應證據證件。事故的處理根據調查結果以相關法律法規條例處理。

  (三)傳染性疾病暴發、流行

  應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等待醫療部門治療。加強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陝被。

  3、建議師生員工儘量避免接待外地來訪的客人,各種集體性人員聚集活動推遲或取消,儘量減少不必要的會議和集體活動。

  4、一旦發生疫情,嚴控外來人員進入,教育學生自我保護,限制學生去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對我校外出工作人員、學生實行登記制度,經醫院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才能復學。

  5、學校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第一,學校可以採取必要的停學。對影響師生安全教育教學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在上下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安全的,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或在路上護送,也可以報警。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如地震、龍捲風等,應盡力採取保護和自救措施,事後應及時施救,並向事實情況透過彙報程式彙報。

  (五)環境汙染

  1、調查學校周邊的環境汙染源,如果可能造成環境汙染的源頭物,因及時向環保部門聯絡。並備案這些汙染源可能產生的汙染性質和處理辦法。

  2、產生環境汙染突發事件,應配合環保部門緊急疏散全校師生,並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疏散過程維護好師生的秩序。

  3、平時對全校師生進行環保教育和環境汙染自護自救教育。

  (六)人為破壞

  1、加強校園保衛和巡邏,阻止外來人員進入校內。

  2、發生爆炸、投毒等惡性事故,及時報警。學校應保護生者,進行人員安全疏散,對傷員進行救治。

  3、發生綁架等突發事件,及時報警,並配合公安部門提供相關破案線索。

  4、發生打架鬥毆致人傷殘等突發事件,報警,及時送傷者入醫,保護現場,調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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