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政教處工作總結
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政教處工作總結
學校安全工作直接關係到青少年兒童能否安全、健康成長,關係到千千萬萬個家庭的幸福,關係到社會的穩定,責任重於泰山。每位教師必須從講政治的高度,以對國家、民族極端負責的態度,高度重視,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時時不忘安全、事事重視安全,逢會必講安全、健全安全制度,落實安全責任,居安思危,警鐘長鳴,切實做好學校的安全工作。為做好學校安全事故的處置工作,特制定《小杏花小學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適用範圍。
1、火災事故。
2、建築質量安全事故。
3、傳染病流行、食物中毒事故。
4、學生活動意外傷害事故等。
二、報告制度及程式。
1、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後,必須立即向校長室報告。重特大事故發生後,學校應立即報告區教育局及有關部門。
2、學校必須在2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逐級上報。
3、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事故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已採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報告單位。事故現場情況、傷亡人數發生變化後,學校應及時進行補報。
三、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及職責。
杏花小學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的組成及職責如下:
1、總指揮,由劉振堂校長擔任,全面負責學校安全事故的.處置工作,及時聽取事故情況報告,視情況做出啟動應急處置預案決定。
2、指揮組成員由各部門負責人等組成,做好現場救援、搶險、調查處理和善後等工作。
四、事故現場應急處置。
1、指揮部應根據事故型別,開展各項處置工作,及時聽取、瞭解事故現場情況,研究搶救方案,採取相應措施,全力開展搶救工作。
2、在全力搶救傷員學生時,及時控制危險源,努力把事故損失控制到最低限度,並及時送傷員學生去醫院急診搶救。
3、如需緊急疏散,應服從指揮部統一指揮,各在班任課老師或班主任帶領學生有秩序地撤離,撤離順序同上廣播操時的順序。
4、班主任老師應及時通知家長,做好家長的安撫工作。
5、總務處應為傷員學生做好有關醫藥費墊付等善後工作。
6、校長室應及時寫出事故報告。
五、事故調查處理。
學校應在上級領導下對事故作出調查結論,按規定對責任事故作出處理。
六、本預案未盡的事項,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和規章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