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社會實踐活動安全的應急預案

中學社會實踐活動安全的應急預案

  為了加強社會實踐活動的安全管理,增強帶隊老師、活動學生的安全意識,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和活動的順利進行,在活動過程中,應急措施必須落到實處,以利於及時應變,特制訂以下應急預案:

  一、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突發事件處理原則:

  1、保持鎮靜、沉著應對;2、學生優先原則;3、就地搶救原則 ;4、報警、求援原則 ;5、維持秩序、迅速疏散原則

  三、 應急反應措施:

  1、所有行政領導、教師、工作人員的手機必須處於開機狀態,前一天必須檢查手機充值狀況,確保資費充裕。

  2、進入目的地後,由行政領導在出入口把守,擔任總指揮。

  四、車輛故障處理:

  1、 活動前要求承辦方檢查車輛車況,車況不良必須更換,否則不得發車。

  2、中途車輛故障:(1) 帶隊跟車老師及時把故障情況通知校領導和承辦方。 (2)故障為影響安全的,一律停駛,由承辦方緊急調車改乘。 (3)故障為影響行駛的,短時內無法修復的,處理同前。

  3、 途中車輛失火,應立即要求司機停車開門,用滅火機撲滅。同時指揮學生不要驚慌,如火勢較小,前部學生從前門下,後部學生從後部應急門下;如火勢較大,可視情況破窗逃生。下車後,及時組織疏散,一名教師負責清點人數,一名教師負責及時向領導報告情況。如有學生受傷應立即組織搶救。

  4、 車輛換乘時,帶隊教師維持好學生秩序,嚴禁下車隨意走動,尤其應防止交通事故發生。

  五、學生突發疾病、意外傷害:

  1、師生在途中突發疾病、意外傷害,隨車帶隊教師應立即聯絡校領導,然後就近送醫院。

  2、師生在目的地內突發疾病、意外傷害,帶隊教師應立即聯絡校領導,視病情輕重由景區醫務站診療或送當地醫院急救。

  六、學生走失處理:

  1、允許小組長帶手機,師生互留電話號碼,以便電話聯絡。

  2、如發現學生走失,切不可大意、拖延,應立即組織就地尋找。

  3、從學生最後接觸的同學入手,瞭解最後行蹤。

  4、電話通知其它帶隊教師關注尋找。

  5、通知廣播站播送尋人啟事。

  七、 交通事故處理:

  1、有嚴重受傷即刻撥打120、110,並立即組織搶救。

  2、 迅速報告校領導,視傷情確定立即送醫院,還是緊急處理後送醫院。

  3、保護好現場,指揮師生撤離至安全地點。

  4、向上級領導報告事故情況。

  5、穩定學生情緒,詢問、檢查學生受傷情況,受輕傷學生送醫院檢查、診治。

  6、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分別負責家長、公安、醫院、保險各方接洽,妥善處理善後事宜。

  7、寫出書面報告,總結經驗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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