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設施維護和清淤作業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排水設施維護和清淤作業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為切實加強對城市排水設施及管道維護、清淤工作的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所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的保障排水設施維護、清淤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結合市政設施管理的實際要求,制定《排水設施維護、清淤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應急救援程式
1、事故發生後,現場作業負責人要根據實際情況,在第一時間向有關救援部門報警。報警撥打120、110、119電話,要簡明厄要的`說明事故發生的地點及事故原因,以便救援部門採取相應的救援方案。同時還應立即向專職安全員冉毅和市政設施管理處事故搶救組組長範玉柱報告事故發生地點和原因。
2、範玉柱在接到現場作業負責人的報告後,應立即組織救援人員、現場維護人員趕赴事故現場,同時冉毅在接到報告後,應儘快將事故發生情況向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孫玲,副組長孔波、朱林、劉偉民彙報。
3、救援領導小組成員接到報告後,應在1小時內向建設局安全委員會及時報告,同時應儘快趕到事故現場,並根據事故現場的實際情況,負責組織各相關部門做好事故救援保障工作。
4、事故發生現場救援人員及井上作業人員,要服從救援組長範玉柱的統一指揮,專職安全員冉毅配合救援組長實施救援方案,救援組設井下救援人員4名,即:高俊東、李廣林、李志文、王力勇,救助時要採取安全的救援措施,絕對不能盲目下井救助,必須先向井下送風,繫好安全繩、配戴好呼吸器及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後,再實施救助。現場維護人員要配合交管部門維護好現場的安全秩序,疏導交通。
5、專職安全員冉毅負責調查事故原因,並蒐集事故現場的相關資料,及時向領導小組彙報,並配合救援組長範玉柱做好事故現場的事後處理工作。
6、在排水設施維護、清淤期間,救援隊員及相關部門的負責人必須保證通訊暢通,以保證救援工作的及時到位。
二、事故處理及事故的善後工作,按市政設施管理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的程式進行。
領導小組相關人員聯絡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