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雪災應急預案

預防雪災應急預案

  雪災方面的應急預案制定能幫助政府人員更好地應對雪災。下面就隨小編一起去閱讀預防雪災應急預案,相信能帶給大家啟發。

  預防雪災應急預案一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及時、妥善地組織開展防災減災工作,合理配置抗災救災資源,最大限度地降低雪災造成的損失,實現“大雪不成災”目標,鞏固生態建設成果,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內蒙古自治區自然災害救助辦法》、《錫林郭勒盟抗災救災應急預案》、《鑲黃旗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規定,結合我旗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是我旗應對雪災的緊急行動方案,適用於降雪前、降雪過程以及降雪後,發生雪災及雪災發生後的應急反應。

  1.4 工作原則

  1.4.1以人為本,最大程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1.4.2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

  1.4.3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1.4.4依靠群眾,充分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團體的作用。

  2 啟動條件

  2.1 我旗行政區域內發生雪災,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啟動本預案。

  2.1.1雪災給群眾生產、生活帶來困難,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

  2.1.2雪災造成人員傷亡的。

  2.1.3雪災造成區域性房屋、棚圈倒塌的。

  2.1.4 雪災成災面積佔全旗行政區劃總面積的40%以上。

  2.1.5對救助能力特別薄弱的部位等特殊情況,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2.2 啟動程式

  2.2.1在降雪前,氣象預報部門及時發出預警,預測雪災將對特定區域內群眾生命財產所造成較大危害或損失,即可向旗委、政府提出預案啟動建議。

  2.2.2 旗委、政府根據預警預報,召開相關部門和有關專家參加的會議,發出啟動命令,確定啟動規模,落實救災責任。

  2.2.3本預案啟動後,旗防災減災指揮部立即進入指揮狀態,各工作組及成員單位按各自分工迅速開展工作,全力以赴完成救災應急工作。

  3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3.1 組織體系

  成立旗防災減災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政府旗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牧區工作的副書記、分管農牧業工作的副旗長擔任,成員由旗直有關部門和條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3.2 指揮部職責任務

  旗防災減災指揮部在旗委、政府的領導下,直接指揮全旗防災減災工作。負責組織、領導全旗防災減災應急工作;部署救災應急準備措施;督促檢查救災措施落實情況;檢查各工作組和有關部門的救災工作;根據災情發展,派出救災現場領導小組,實施靠前指揮;請求上級、周邊地區支援,協調其他部門和駐軍關係;研究解決有關救災應急工作的重大問題。

  3.3指揮部辦公室職責任務

  旗防災減災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政府辦,辦公室主任由政府辦主任兼任,工作人員由政府辦、應急辦、農牧業局、民政局和承擔主要救災職責單位的人員組成。主要職責:向各工作組傳達指揮部的工作指令並監督落實;收集各工作組的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報告;負責災情和救災工作資訊釋出;及時收集資訊,綜合評估災情,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救災工作;負責處理指揮部日常事務,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3.4指揮部專業組職責任務

  旗防災減災指揮部下設6個工作組:災情預測預報組、災情收集評估組、搶險轉移安置組、後勤保障組、醫療防疫組、宣傳報道組。

  3.3.1災情預測預報組

  由旗氣象局牽頭。主要職責:負責預測災害對特定區域內的群眾生命財產造成的威脅和損失。

  3.3.2災情收集評估組

  由旗民政局牽頭,農牧業局、統計局、交通局、文體廣電局參加。主要職責:負責災情資訊的收集、整理和上報工作;負責對災害損失以及災害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造成的影響程度進行評估。

  3.3.3搶險轉移安置組

  由旗交通局牽頭,農牧業局、民政局參加,必要時協調武警中隊及社會各方面力量參加。主要職責:負責轉移安置災民。

  3.3.4後勤保障組

  由旗農牧業局牽頭,財政局、民政局、商務局、交通局、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督管理局、住建局、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電力分局參加。主要職責:負責運送搶險救災人員、物資和為災民安置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負責搶險救災的通訊、交通、電力保障;負責為受災群眾提供吃、穿、住等物資保障。

  3.3.5 醫療防疫組

  由旗衛計局牽頭,農牧業局、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督管理局參加。主要職責:負責為災民和搶險救災人員提供醫療救治,負責搶險救災的藥品和醫療器械的質量監督;負責災區衛生防疫、牲畜防疫、疫情監測和資訊收集上報工作;負責所有捐助的各類藥品和醫療器械的檢驗稽核工作。

  3.3.6宣傳報道組

  由旗委宣傳部牽頭,旗文體廣電局參加。主要職責:負責組織災情的對外新聞釋出,對搶險救災工作的成效和典型事蹟進行宣傳報道。

  4 成員單位職責任務

  旗政法委:負責啟動草原110治安防範報警系統,及時釋出各類預警資訊,併發揮應急指揮用。

  旗政務網路中心、通訊運營企業:負責啟動旗、蘇木鎮兩級政府及旗直部門應急指揮中心,保證網路影片和電話線路聯絡暢通。

  旗委宣傳部:負責防災減災預警預報釋出,資訊傳遞,避災常識宣傳普及,新聞釋出、報道防災減災工作。

  旗農牧業局:負責農牧業基礎設施建設、牲畜疫病防治;組織調運飼草料等物資;聯絡肉食品加工企業,出欄牲畜;組織災民抗災自救、災後恢復重建和發展生產等工作;抗災車輛排程。

  旗民政局:組織查災、核災、報告災情,負責儲備災民生活所需的緊急救援物資;申請、分配、管理救災款物;負責組織開展救災捐贈活動及捐贈款物的接收、下撥、管理工作。開展救災救濟方面知識的宣傳教育,做好災民的安撫工作。

  旗氣象局:組織釋出天氣預警預報,為防災減災提供科學依據。

  旗交通局:負責搶險、救災、防疫等人員及物資的及時運送和組織轉移災民所需的交通工具;及時疏通堵塞公路,保障交通運輸暢通。

  旗商務局:科學排程儲備糧,確保災民糧食供應。

  旗衛計局:負責排程衛生技術力量,搶救傷病員,對重大疫情實施緊急處理,預防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和蔓延;保證災區供水和食品衛生安全;負責藥品的供應以及捐贈的救災藥品和醫療器械的接收、管理和發放。

  旗扶貧辦:負責受災貧困戶的核查、彙總;負責解決貧困戶的生產生活困難。

  旗水務局:負責災後解決人畜飲水工作。

  旗財政局:建立和完善防災減災資金的投入機制,負責安排緊急防災救災資金和緊急抗災物資貯備所需資金,確保抗災救災資金及時到位;負責抗災救災資金使用情況的管理和監督;負責向上爭取抗災救災資金;負責防災救災資金安排和排程。

  旗發改局:負責爭取救災基建專案,協調有關方面落實專案建設資金。

  旗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督管理局:負責保持雪災發生期間的商品市場執行穩定;負責有關物資的採購、調運;負責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等工作。

  旗教科局:負責轉移護送受災地區學生,做好災後學校教育、教學組織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災後校舍恢復重建。

  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負責組織協調通訊運營企業修復因災損壞的設施,保障搶險救災通訊暢通。

  電力分局:負責組織搶修因災損毀的各類電力設施,保障救災指揮用電。

  旗住建局:負責災後恢復重建規劃、工程設計、建築施工、竣工驗收等工作。

  旗公安局:負責災區的社會治安工作。

  旗統計局:負責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分析、彙總災情統計資料。

  旗人武部:負責組織協調隊伍和民兵預備役人員參加搶險救災工作,組織轉移安置災民。

  5 雪災預警和災情報告

  5.1 雪災預警

  氣象預報部門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及時發出預警,預測雪災將對特定區域內的群眾生命財產所造成的危害或損失,為領導決策和啟動預案提供科學依據。

  5.2 災情報告

  雪災發生後,所在蘇木鎮政府必須立即向旗防災減災指揮部和有關部門報告初步災情,並迅速組織有關人員調查核實災情。災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雪災發生時間、地點、範圍、程度、災害後果、救災工作採取的措施,災區存在的困難和需求。

  6 救災應急反應和緊急救援行動

  6.1 應急反應

  6.1.1 蘇木鎮級應急反應

  雪災發生後,受災蘇木鎮救災應急預案立即啟動,並按照預案迅速組織人力,緊急投入搶險救災,迅速組織轉移安置災民,安置地點一般採取就近安置,安置可採取投靠親友、借住公房、搭建帳篷等方式。安置過程由蘇木鎮政府發出通知或進行動員,安排運輸力量,按指定的路線進行轉移,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損失和人員傷亡。對安置中急需解決的問題和困難,透過向政府應急指揮部彙報,由指揮部協調解決。有關部門在災害發生後要迅速派出工作組收集和彙總災情,瞭解受災群眾生活困難情況,在第一時間內報告旗抗災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和旗政府應急辦。

  6.1.2旗級應急反應

  旗防災減災指揮部接到雪災報告後,根據災情,啟動旗級救災應急預案,實施統一領導和指揮;緊急調集有關人員、物資、資金、交通工具等用於搶險救災;為緊急安置災民提供臨時住所、應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根據救災工作需要,在全旗範圍內組織動員社會各界開展救災捐贈活動;請求有關部門進行緊急支援。旗防災減災指揮部設在政府辦,作為總指揮、總排程中心。根據災情,必要時也可再成立現場抗災救災工作前方指揮部,協調、指揮抗災救災工作。

  7 救災備災工作

  7.1 建立緊急救援隊伍

  緊急救援隊伍主要由發生雪災地的幹部和群眾組成。根據災情,由人武部協調駐軍的隊伍、武警及民兵預備役參加搶險救災。交通、電力、通訊、衛計等部門和駐軍要結合各自實際建立不同型別的緊急救援隊伍。要有針對性地開展緊急救助演練,雪災發生後要及時趕赴災區實施緊急救援,確保受災群眾得到及時救助。

  7.2 建立災害預警預報系統和資料庫

  旗、蘇木鎮兩級要應建立災害預警預報系統和資料庫,運用各種預測手段,使之在預警時能預報出雪災將對特定區域內的群眾生命財產造成威脅和損失情況,提高災情收集報告的科技含量。

  7.3 完善救災物資儲備制度

  旗、蘇木鎮兩級要建立緊急救援物資儲備。緊急救援物資包括搶險物資和救助物資兩大部分。搶險物資主要包括搶修道路、電力、通訊、搶救傷員藥品和其他緊急搶險所需要的物資,由交通、住建、衛計、電力、通訊等部門儲備和籌集;救助物資包括清雪工具、糧食、方便食品、帳篷、衣被、飲用水、飼草料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資等,由民政、商務等部門儲備和籌集。同時,適當儲備飼草料。食品、飲用水等物資可以採取在平時與當地商業企業簽訂協議等形式,確保災後24小時內送達災區。

  8 附則

  8.1 旗應對雪災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結合本部門職責制定相應的救災應急預案;各蘇木鎮政府、各社群要制定本級救災應急預案,並要明確指揮機構、工作機構、部門職責、工作措施、責任人以及具體聯絡方式,切實做到詳實、具體、量化、細化,提前掌握應對雪災主動權。

  8.2 預案制定後,要向社會進行宣傳,使廣大群眾增強防災減災意識,增強抗災救災的積極性,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重點部門要進行必要的應急演練。

  8.3 由旗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進行適時修訂和完善。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預防雪災應急預案二

  1總則

  1.1編制的目的

  及時、妥善地組織開展雪災救災工作,合理配置救災資源,最大限度地降低雪災造成的損失,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的依據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的範圍

  本預案是《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框架下的專項預案,是我市應對雪災的緊急行動方案,適用於降雪前、降雪過程中已預測將要發生雪災及雪災發生後的應急反應。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最大程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2)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

  (3)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4)依靠群眾,充分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團體的作用。

  2啟動條件

  2.1我市行政區域內發生雪災,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啟動本預案。

  (1)雪災給群眾生產、生活帶來困難,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

  (2)雪災造成人員傷亡的。

  (3)雪災造成房屋倒塌100間以上的。

  (4)雪災造成牲畜死亡100頭(只)以上的。

  (5)對救助能力特別薄弱的部位等特殊情況,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2.2本預案按下列程式啟動。

  (1)在降雪前,氣象預報部門及時發出預警,預測雪災將對特定區域內群眾生命財產所造成較大危害或損失,即可向市應急委提出預案啟動建議。

  (2)市應急委根據預警預報,召開相關部門和有關專家參加的會議,發出啟動命令,確定啟動規模,落實救災責任。

  (3)本預案啟動後,市雪災救災工作指揮部立即進入指揮狀態,各工作組及成員單位按各自分工迅速開展工作,全力以赴完成救災應急工作。

  3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3.1指揮機構

  市雪災救災工作指揮部是市應急委下設專項指揮部,在市應急委的領導下,直接指揮全市雪災救災指揮工作。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領導全市雪災救災應急工作;部署救災應急準備措施;督促檢查救災應急工作的人、財、物落實情況;檢查各工作組和有關部門的救災工作;根據災情發展情況派出救災現場領導小組,實施靠前指揮;負責請求上級、周邊縣(市)支援,協調中省直部門和駐軍關係;研究解決有關救災應急工作的重大問題。

  市雪災救災指揮部總指揮:市政府市長

  市雪災救災指揮部副總指揮:市政府主管副市長、秘書長

  市雪災救災指揮部成員:市直有關部門和駐寧中省直部門主要負責人,駐寧隊伍和武警隊伍負責人等。

  3.2指揮部綜合辦事機構

  市雪災救災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市政府秘書長兼任主任,辦公室人員由市政府辦、民政局、水務局、氣象局、工商局、衛生局和承擔主要救災職責單位的人員組成。主要職責是:向各工作組傳達指揮部的工作指令並監督落實;收集各工作組的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報告;負責災情和救災工作資訊釋出;及時收集資訊,綜合評估災情,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救災工作;負責處理指揮部日常事務,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3.3工作機構

  根據工作需要,市雪災救災指揮部下設8個工作組,分別為:災情預測預報組、災情收集評估組、搶險轉移安置組、後勤保障組、安全保衛組、醫療防疫組、恢復重建組、災情報道組。市救災應急指揮部工作組成員單位及其主要職責:

  市政府辦:其職責與指揮部辦公室一致。

  氣象局:組織釋出天氣預測、預報,為防災減災提供科學依據。

  交通局:負責搶險、救災、防疫等人員、物資的及時運送和組織轉移災民所需的交通工具;  及時組織因雪災堵塞公路的疏通工作,保障交通運輸暢通。

  農機總站:負責呼叫農用機械,運送救災物資及清運積雪。

  城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組織城區、東京城鎮和渤海鎮主次幹路積雪清理工作。

  城區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居民的積雪清理工作。

  民政局:組織查災、核災、報告災情,負責儲備災民生活所需的緊急救援物資;申請、分配、管理救災款物;負責組織開展救災捐贈活動及捐贈款物的接收、下撥、管理工作。開展救災救濟方面知識的宣傳教育,做好災民的安撫工作。

  水務局:負責災後供水設施和農田水利設施的修復工作。

  財政局:負責安排救災款列入地方財政預算;負責救災應急資金籌集、撥付和使用的監督。

  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爭取救災基建專案,協調有關方面落實專案建設資金。

  工商局:負責保持雪災發生期間的商品市場執行穩定;負責有關物資的採購、調運;負責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等工作。

  糧食局:管理好國家儲備糧,確保災民糧食供應,建立緊急情況下的糧食供應制度。

  衛生局:負責排程衛生技術力量,搶救傷病員,對重大疫情實施緊急處理,預防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和蔓延;保證災區供水和食品衛生安全;負責藥品的供應以及捐贈的救災藥品和醫療器械的接收、管理和發放。

  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對向災區調撥和捐贈的藥品、醫療器械等進行檢驗稽核。

  教育局:負責轉移受災學校的學生,做好災後學校教育、教學組織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災後校舍恢復重建。

  通訊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鐵通公司:負責組織協調通訊運營企業修復因災損壞的設施,保障搶險救災通訊暢通。

  供電局、農電公司:負責組織搶修因雪災損毀的各類電力設施,保障救災指揮用電。

  農委、畜牧局:負責農牧業災害的核查、彙總;組織調運飼草料等物資;組織災民抗災自救、災後恢復重建和發展生產以及轉移期間的牲畜安置飼養等工作。

  建設局:負責災後恢復重建規劃、工程設計、建築施工、竣工驗收等工作。

  公安局:負責災區的社會治安和交通管制工作。

  廣電局、電子政務資訊網路中心:負責救災法規、政策的宣傳,及時準確的報道災情和搶險救災工作。

  統計局:負責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分析、彙總災情統計資料。

  駐寧隊伍:根據需要,由市武裝部負責組織協調隊伍和民兵預備役人員參加搶險救災工作,組織轉移安置災民。

  財產保險公司、人壽保險公司及其他保險公司:對參加財產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投保人,根據保險合同及時辦理賠付事宜;對在雪災事故中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依照保險合同給付賠償金。

  4雪災預警和災情報告

  4.1雪災預警

  氣象預報部門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及時發出預警,預測雪災將對特定區域內的群眾生命財產所造成的危害或損失,為領導決策和啟動預案提供科學依據。

  4.2災情報告

  雪災發生後,所在鄉、鎮政府必須立即向市應急委和有關部門報告初步災情,並迅速組織有關人員調查核實災情。災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雪災發生時間、地點、範圍、程度、災害後果、救災工作採取的措施,災區存在的困難和需求。

  5救災應急反應和緊急救援行動

  5.1應急反應

  5.1.1鄉級應急反應

  雪災發生後,受災鄉、鎮救災應急預案立即啟動,並按照預案迅速組織人力,緊急投入搶險救災,迅速組織轉移安置災民,安置地點一般採取就近安置,安置可採取投靠親友、借住公房、搭建帳篷等方式。轉移過程由鄉、鎮政府發出通知或進行動員,安排運輸力量,按指定的'路線進行轉移,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損失和人員傷亡。對轉移安置中急需解決的問題和困難,及時逐級上報。有關部門在災害發生後要迅速派出工作組收集和彙總災情,瞭解受災群眾生活困難情況,在第一時間內報告市應急委。

  5.1.2市級應急反應

  市應急委接到重、特大雪災報告後,根據災情,啟動市級救災應急預案,實施統一領導和指揮;緊急調集有關人員、物資、資金、交通工具等用於搶險救災;為緊急轉移安置災民提供臨時住所、應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根據救災工作需要,在全市範圍內組織動員社會各界開展救災捐贈活動;請求省、牡丹江市、駐寧隊伍等有關部門進行緊急支援。根據災情,必要時可成立現場抗災救災工作前方指揮部,協調、指揮抗災救災工作。

  5.2緊急救援行動

  按照市雪災救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設各工作組要立即採取措施,按照各自職責分工,開展救援工作。

  (1)災情預測預報組。

  由市氣象局牽頭。

  主要職責:負責預測災害對特定區域內的群眾生命財產造成的威脅和損失。

  (2)災情收集評估組。

  由市民政局牽頭,市農委、畜牧局、建設局、交通局、城區街道辦事處參加。

  主要職責:負責災情資訊的收集、整理和上報工作;負責對災害損失以及災害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造成的影響程度進行評估。

  (3)搶險轉移安置組。

  由市交通局牽頭,市民政局、農機總站參加,必要時協調駐寧隊伍及社會各方面力量參加。

  主要職責:負責轉移安置災民和國家重要財產。

  (4)後勤保障組。

  由市財政局牽頭,市民政局、交通局、城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工商局、建設局、城區街道辦事處、通訊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鐵通公司、供電局、農電公司參加。

  主要職責:負責搶險救災的通訊、交通、電力保障;負責運送搶險救災人員、物資和為災民轉移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負責為受災群眾提供吃、穿、住等物資保障。

  (5)安全保衛組。

  由市公安局牽頭。

  主要職責:負責災區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實施災區特別管制措施,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負責災區金融等重點部門、重要設施及物資的安全保衛。

  (6)醫療防疫組。

  由市衛生局牽頭,藥監局、畜牧局參加。

  主要職責:負責為災民和搶險救災人員提供醫療救治,負責搶險救災的藥品和醫療器械的質量監督;負責災區衛生防疫、畜牧防疫、疫情監測和資訊收集上報工作;負責所有捐助的各類藥品和醫療器械的檢驗稽核工作。

  (7)恢復重建組。

  由市建設局牽頭,市發改局、交通局、民政局、水務局、教育局、交通局、通訊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鐵通公司、財產保險公司、人壽保險公司、供電局、農電公司等部門參加。

  主要職責:負責幫助災區修繕、重建因雪災倒塌和損壞的居民住房;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災後學校校舍的恢復重建和教學組織工作;負責災後損毀的交通、水利、電力、通訊等設施的修復工作;負責災後積雪的清運、處理工作;負責災後恢復重建規劃的組織指導;負責災後投保人人身和財產損失的賠付等工作。

  (8)宣傳報道組。

  由市廣電局牽頭,市電子政務資訊網路中心參加。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對搶險救災工作的成效和典型事蹟進行宣傳報道。

  6救災備災工作

  6.1緊急救援隊伍的建立

  緊急救援隊伍主要由發生雪災地的幹部和群眾組成。根據災情,由市武裝部協調駐軍的隊伍、武警及民兵預備役參加搶險救災。交通、電力、通訊、衛生等部門和駐軍要結合各自實際建立不同型別的緊急救援隊伍。平時要有針對性地開展緊急救助演練,雪災發生後要及時趕赴災區實施緊急救援,確保受災群眾得到及時救助。

  6.2災害預警預報系統和資料庫的建立

  市、鄉兩級要應建立災害預警預報系統和資料庫(易發生雪災害地區的人口、經濟狀況、地理特點、河流水庫、重點工程等),運用各種預測手段,使之在預警時能預報出雪災將對特定區域內的群眾生命財產造成威脅和損失情況,提高災情收集報告的科技含量。

  6.3救災物資儲備制度的完善

  市、鄉兩級要建立緊急救援物資儲備。緊急救援物資包括搶險物資和救助物資兩大部分。搶險物資主要包括搶修道路、電力、通訊、搶救傷員藥品和其他緊急搶險所需要的物資,由交通、建設、衛生、電力、通訊等部門儲備和籌集;救助物資包括清雪工具、糧食、方便食品、帳篷、衣被、飲用水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資等,由民政、工商等部門儲備和籌集。食品、飲用水等物資可以採取在平時與當地商業企業簽訂協議等形式,確保災後24小時內送達災區。

  6.4救災的基礎建設

  市、鄉兩級要加強救災裝備建設,配備專用救災車輛和通訊工具,確保救災通訊網路暢通。加強災害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提高其業務素質。

  7附則

  7.1市雪災救災工作總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結合本部門職責制定相應的救災應急預案;各鄉、鎮政府要制定本級救災應急預案,預案要詳實具體,量化、細化。

  7.2預案制定後,要向社會進行宣傳,使廣大群眾增強防災減災意識,增強救災的積極性,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重點地區、重點部門要進行演練,比如,災民的轉移安置、傷病員的搶救等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