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農作物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

關於農作物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

  為了做好農作物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預防、處置災後恢復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自然災害對農作物造成的損失,保障全縣農作物生產安全、有序、可持續發展,根據我縣實際,特編制2014年縣農作物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緊緊圍繞農業中心工作,本著“預防為主、災時有備,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指導思想,進一步增強廣大農牧民防災減災意識,切實保護好廣大農牧民生命財產安全,儘量減少由於災害帶來的財產損失。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防抗結合。加強對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監測分析和預警預報,樹立可持續治理的.科學發展觀,增強防範能力。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局長統一領導下,各有關股站和各鄉鎮農技人員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一旦發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能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科學抗災救災,恢復農業生產。

  三、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農業部《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四、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縣範圍內突發性暴雨洪澇、低溫、冷害、風災、雹災、霜凍等農作物重大災害的預防、應急處置和災後農業生產恢復。

  五、應急組織機構

  農業局成立農作物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主管副局長任副組長,局屬各股站主要負責人和相關鄉鎮農技人員為領導小組成員。

  農作物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植保植檢站,辦公室主任由局植保植檢站站長兼任。

  六、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一)農作物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職責

  彙總、核查全縣農作物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和應急工作情況,及時報告,提出建議意見;及時收集、反映與農作物有關的農作物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預測預報資訊;在發生時期,組織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及時收集、核查災情,並報告災情動態;研究決定災害發生後應急處置工作的重大事宜,決定啟動和解除災害應急預案;安排部署農作物防災減災工作,指導農作物抗災救災和災後農業生產恢復工作。

  (二)農作物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成員股站職責

  災情發生後,領導小組成員要立即趕赴工作崗位開展工作,各股站都要根據本預案和既定的部門崗位職責立即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協同合作,奮力搶險救災。

  1、組長負責全面工作,副組長做好配合並督導各股站和相關鄉鎮技術人員工作。

  2、辦公室、植保植檢站負責核查、收集、反映災情,指導災後生產;制定農作物災後生產恢復指導意見、落實各項農作物抗災減災生產技術的示範、推廣、應用。掌握災後需補種、改種農作物的種類、品種、面積和所需種子數量等情況,指導種子調運、供應。

  3、科教股組織開展災後農業生產技術培訓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

  4、土肥站制定災毀耕地修復及培肥方案,指導開展災毀耕地修復、地力提升和農作物的科學施肥。

  5、農機監理站建立農機抗災救災服務隊,組織農機人員和農機具,參與抗災搶險和災後恢復生產服務工作。

  6、財務股負責救災資金的準備和政策落實工作。

  七、預防預警機制

  1、預警資訊:主要包括氣象局等部門暴雨洪澇、低溫、冷害、風災、雹災、霜凍等預警資訊,全縣農作物重大自然災害發生情況。

  2、資訊採集:採集內容主要包括農作物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災種、發生時間、地點、範圍,農作物受災、成災、絕收面積和受災面積、損失程度和已採取的對策措施等。

  3、資訊報送:災情發生後,由辦公室向上級人民政府和州農業局報告。農作物重大災害資訊應立即上報。因不可控因素一時難以上報詳細農業重大資訊的,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核查,3日內補報詳情。

  八、預警釋出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立即釋出預警:

  1、收到農作物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氣象災害預測預報。

  2、發生其它突發性農業自然災害的。

  九、預防控制

  1、不斷完善農作物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防災減災組織,落實責任制。加強宣傳,強化有關單位和農民的防災減災意識,做到防大災抗大災的思想準備。

  2、根據農作物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發生規律,研究制定關鍵時段、重點地區和薄弱環節的農作物抗災救災、恢復生產措施,指導多發地區的農業生產結構調整、適應性種植,提高避災抗災能力。

  3、組織開展農業防災減災技術攻關,積極培訓、推廣農業防災減災技術。

  4、及時組織搶收已成熟的農作物,對未成熟和來不及搶收的農作物,因地制宜地採取措施防護。接到低溫凍害等災害預報後,及時與有關部門協調,立即組織、指導農民採取燻煙、噴施植物抗寒劑、覆蓋以及噴灌等相應防範措施。

  十、臨災和災後的應急措施

  主要採取的措施為:報告縣政府請求立即做出應急處理,協調有關部門實施防災預案;迅速組織力量赴現場進行調查,分析災害發生的原因、發展趨勢,為縣政府決策提供準確情報,發動群眾開展群防群治,確保不成災。

  十一、應急響應

  召開領導小組成員會議,研究部署抗災應急工作,向縣政府報告災情,申請啟動縣應急預案;派出技術小組深入災區調查瞭解災情,指導幫助災區開展農作物救災工作;研究提出支援災區恢復農業生產的指導意見。

  十二、應急解除

  當災害結束,農業生產恢復正常時,應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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