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旗下的法制教育演講稿(通用6篇)
國旗下的法制教育演講稿(通用6篇)
演講稿的寫法比較靈活,可以根據會議的內容、一件事事後的感想、需要等情況而有所區別。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在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演講稿,你知道演講稿怎樣才能寫的好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國旗下的法制教育演講稿(通用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國旗下的法制教育演講稿1
尊敬的各位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下午好!今天很榮幸能被邀請到咱們蒼山縣實驗中學,來跟大家一起探討和交流有關平安校園建設這一話題。說真的,坐在這兒,面對幾千名師生,我現在的心情除了激動和高興以外,還摻雜著另外一種心情,那就是宛如龔琳娜曾經唱紅的那首神曲——充滿“忐忑”。為什麼呢?首先是因為我有自知之明,自己究竟能吃幾碗乾飯,究竟是半斤還是八兩,自然相當清楚。應該說,在咱們教學一流、學識淵博的老師們面前班門弄斧,光有勇氣和膽量是不行的,還要有真功夫。可惜隔行如隔山,自己的確不是教書育人的料。其次,我說出了大家千萬不要生氣,我知道在咱們幾千名學生當中,有為數不少的學生是十分反感和厭煩聽什麼法制報告的。
好了,現在正式切入正題,言歸正傳。首先,我向大家提一個簡單的問題吧。我們知道,咱們中國有句成語叫“眾口難調”,什麼意思呢?就是說,一人一個口味,有的吃鹹,有的吃淡;有的吃葷,有的吃素;蘿蔔白菜,各有所愛。那麼,我的問題來了。請問在座的有沒有不吃魚的?如果有的話,請積極、踴躍、大膽舉手,說不準你越不吃魚,我今天偏偏給你送禮,送禮不送腦白金,送禮就送大鯉魚。你不吃魚不要緊,可以送人啊,也可以到咱們西側的農貿市場去賣掉,掙點銀子請同學客!好,我終於發現咱們在座的好像不吃魚的不多呵,那我準備的禮物就省下來了。那麼,第二個問題來了,咱們有誰從小到大沒捉過魚啊?我想這個問題就不勞大家舉手了。因為除了我們老師和部分生活在庫區的同學以外,我知道絕大多數的同學都沒有親手逮過魚,因為河溝都被汙染了,哪裡還有什麼魚蝦。現在,給大家一分鐘的思考時間,你可以盡情的想象和發揮一下,咱們盤中的美味佳魚究竟是怎麼被捉來的。我敢冒昧打賭,有些手段保準有你想不全的。不信,大家就利用這一分鐘的時間好好思考一下。平日裡咱們考試時,老師要求不準交頭接耳,對於這個問題,今天大家可以進行熱烈的討論!
好了,一分鐘時間到。我就不再讓大家站起來發言了。因為這個問題我先提前思考了。接下來,我說說捕魚的幾種常見方式吧:一是涸澤而漁,就是把池塘或者河溝的水抽乾了捉魚;二是用各式的網去撒;三是用魚鉤釣(姜太公釣魚,願者上鉤);其他的,還有用電瓶電魚,用毒藥毒魚,用炸藥炸魚,等等。用一句春晚小品的臺詞來講,人類對魚兒真是情有獨鍾,煞費苦心。
首先,請允許我從外在的各種危險因素說起。看看現在的馬路,雖然比過去又寬又長多了,可是路上的車子也明顯增加了許多。據統計,在咱們中國,每年因為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數已經超過10萬人,而全世界總共才50萬,咱們就佔了五分之一。分析原因,一是中國的車輛猛增,而道路設計卻遠遠滯後。你看看在現如今,不管有錢沒錢的人家,都要想方設法先買輛車來顯擺顯擺;二是咱們國人的交通意識差,亂闖紅燈者比比皆是,尤其咱們蒼山的三輪車,我看數量已經成為世界之最,亂竄亂佔道路,紅燈對於他們來說就是形同虛設。請大家原諒我的憤青,也許大家的親人為了艱難謀生正在大街上開著三輪車,但從安全的角度來說,三輪車是咱們蒼山最大的交通隱患,在車流中、在人群中總是能多看到它一眼。還有,簡單一學、甚至自學成才就拿證的那些駕駛員,俗稱馬路殺手。說真的,我見了他們都躲著走,嚇人呢。三是,酒駕醉駕,為什麼現在交警查處酒駕醉駕那麼猛烈,就是因為酒駕醉駕非但對公眾是一種不負責任,危害巨大,而且對自己也是極端不負責任。車禍的發生往往就是那麼一瞬間的事,事主就會缺胳膊少腿,甚至和他的親人們陰陽兩隔,真是令人痛心,場面慘不忍睹。同學們,現在我們國家正在實行計劃生育政策,咱們不像過去,兄弟姊妹眾多,物以稀為貴,咱們都是父母手中的心肝寶貝,每一個做父母的都寧肯犧牲自己的生命去換取孩子的健康和生命。記得十年前,在下村鄉逢大集時,一輛失控的卡車衝向熙熙攘攘的集市。大家能想象得出是什麼樣的一個慘烈場景。一位英勇的母親眼見自己將被軋在車底,她拼盡全力,將孩子從自己的懷中扔出,而那位光榮的母親卻永遠的離開了人世間。那位孩子雖然得救了,可是從小就失去了母愛,多麼令人刻骨銘心啊。為此,我在感慨之餘,寫了一篇《血染的母愛》,發在幾家報刊上,既是彰顯母愛的偉大,同時,更是警示大家一定要珍愛生命,遠離車禍。因此,我建議同學們一定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牢記“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亮時等一等”,走路時一定要善於觀察周圍,放慢自己的腳步和車速,把危險想的複雜些、嚴重些,未雨綢繆,平平安安進校園,快快樂樂回家去。記住,從事警察職業馬上要20年的我,送大家一句箴言:凡事都是覺著不可能才發生的。大家想想到底有無道理。
好了,咱們輕鬆過後就是不輕鬆了。下面我要點一些問題,可能會觸及某些同學的痛處,不過,常言道:“良藥苦口利於病,忠言逆耳利於行”。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咱們學校有規章制度,不是因為哪一個制定的,也不是單純約束你一個人的,是大家應該共同遵循的行為準則。同樣的,國家制定的法律法規,你在不觸犯時,會感覺相當遙遠;而一旦觸犯時,你會後悔莫及的。一句話,守法與犯法僅一步之遙。
囉囉嗦嗦一陣子,老師和同學們為了不讓我下不了臺,裝作很愛聽的樣子給我臺階。關於校園法制和安全的話題,很大很長,幾天幾夜都講不完的,這兒,我只是粗略點下題,讓同學們多少有所啟發和啟示,對於你們的成長和進步有所幫助。但由於本人水平實在有限,耽誤大家這麼多的時間,實在是很慚愧,講的不當之處,懇請老師和同學們批評指正。最後,真誠的祝願全校師生在將來的人生道路上有好的身體、好的心情、幸福的家庭、錦繡的前程!家和萬事興,金榜題名,萬事如意!
國旗下的法制教育演講稿2
各位老師,同學們、孩子們:
大家好!
曾經我也走過恰同學少年,風華正茂的年代,而今我的孩子差不多與你們同齡,叫一聲“孩子們”,我們都倍感親切。同時,我也倍感榮幸有這麼一個機會與老師、同學們共同學習和交流,共同探討中學生應當瞭解的法律常識,應當自覺抵制的不良行為,再結合案例,正確的認識一些社會現象。
先講一個故事,在一個寒冬臘月的晚上,有一個14歲的小孩在刻苦背誦《岳陽樓記》:“慶曆四年春,滕子京…
…締守巴陵郡。越明年,政通人和……”磕磕巴巴,一個小偷趴在樑上,聽了一遍又一遍,眼看天快亮了,實在忍無可忍從樑上蹦下來,把小孩的書一丟,張口就背“慶曆四年春,滕子京締守巴陵郡。越明年,政通人和,百廢俱興,乃重修岳陽樓,增其舊制,刻唐賢今人詩賦於其上……”一篇文章在賊嘴裡,極其流暢地背了出來。賊聽了一夜,早已經“被背誦”了,這賊一甩袖子,說你怎麼這麼笨,東西也不偷了,揚長而去。
故事中的“笨小孩”離我們很近,就在婁底,叫曾國藩,而他在中國近代史上可以說是影響了一代人的一個舉足輕重的人物:是他第一個促成30名留學生留學,其中就有我們熟悉的鐵路工程師詹天佑;是他第一個掀起洋務運動,創立江南製造總局;是他第一個建立海軍等等,他的成功在於他能持之以恆,到死的那一天仍然堅持寫日記,堅持每日三省其身,屬於典型的“笨鳥先飛”。一般情況下,透過這個故事給我們的啟發是:孩子的潛力是可以無窮挖掘的。而故事中另一個人物可能經常被忽略,就是那個“樑上君子”,他似乎比曾國藩更聰明,接受能力更強,為什麼會誤入歧途呢?原因肯定是多方面的,家庭的、社會的、自身的,我們不展開分析,我認為作為一箇中學生應當也足以學會從自身尋找原因,由此切入我們今天的主題:為什麼要學習法律?
學生學習法律是現今形勢的需要,首先學了才懂,只有學了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你們的課本上已經有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識,透過學習,在遇到具體事宜的時候,用腦筋想想:什麼是合法的、什麼是違法的、什麼是犯罪的,自覺地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同時學會用法律來約束自己的行為,正確適用法律來對待和處理自己周圍的糾紛,既能夠保護自己合法權益,又有效防止違法犯罪,才能真正做到懂法知法守法護法。其次,懂了才會用,才會正確地運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你們享有哪些權利,你們知道嗎?有法律賦予的生命權、健康權、名譽權,人身自由受保護權,受教育權,繼承權等等,學了才能夠運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利。例如:有的父母讓自己正接受義務教育的子女輟學,兒童遇到這事怎麼辦?你學了《義務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違反了《義務教育法》;父母必須使適齡子女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的規定,可以向學校或有關單位報告,求得解決;再如養狗咬傷了行路的學生怎麼辦?你學習《民法通則》第127條就知道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的飼養人或管理人應承擔民事責任。總之,只有學好法律,知道自己有哪些合法權益,才能運用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第三,學好法律才能自覺地維護法律的權威與尊嚴,才敢於同一切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法律要靠全體人民來維護,對違法犯罪的行為作鬥爭,不僅是每個公民的權利也是每個公民的義務,學習了法律,就知道哪些是違法犯罪行為,從而自覺遵守法律,正確地運用法律武器積極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因此,中小學生學習法律非常必要。
那麼,我們應當學習哪些法律?作為初中生,我們的年齡基本上都介於13至17週歲之間,這個年齡正是心理成長、變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的階段,用一顆平衡的,寬闊的心態沿著正確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條條大路通羅馬”,每個人都會在不同的事業中取得輝煌。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錯了路也許會貽誤終身。我們應當瞭解一下在哪引起法律中的什麼樣的年齡段應負什麼責任,從而來了解一下哪些法律中的什麼樣的年齡段應負什麼責任,從而來了解我們中學生應當掌握的哪幾種法律知識。
(一)18週歲以下均為未成年人,作為未成年人我們首先應當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從而知道當我們受到傷害時應尋求哪些保護。
舉例:小剛為某校八年級的學生,今年14歲,很調皮,不愛學習,讓班主任傷透了腦筋。“要不要小剛繼續在校讀書”問題在全班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給小帶風來很大的精神壓力,他再也不肯到學校讀書了,小剛的父母覺得他繼續上學也不會有前途,就送他到一家商場當服務員。小剛在當服務員期間,結識了一些不良青年,學會了吸菸、喝酒、賭博,而且小偷小摸,曾偷了同事少量錢財,受到了商場的警告。9月份的某天晚上,他竟入戶盜竊,因數額較大,觸犯了刑法。
在這個案例中,小剛和他的父母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中有關“家庭保護”中“必須讓適齡未成人接受義務教育”的規定:商場負責人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中有關“社會保護”中“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的規定:小剛的班主任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中有關“學校保護”中“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習人格尊嚴”的規定。
(二)14至16週歲為限制行為能力人。16週歲:完全行為能力人。《刑法》規定16週歲為刑事責任年齡,《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14週歲為治安責任年齡。也即已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人對自己的違法行為具有一定的認識能力,但認知能力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舉個例子:王某,案發時未滿16週歲,2008年5月15日下午,他在一家遊戲室附近遇到黃某,即向黃某索要香菸,黃某說沒有,便進了遊戲室裡,王某便覺得黃某沒有給他面子,就糾集另一個將黃某叫出遊戲廳又叫他拿煙,黃某不給,王某便一拳往黃某腹部打去,當黃某躬著身抱著肚子叫痛時,王某又用右肘部擊打他後腦造成黃某顱出血而死亡。此案例中的王某已滿14週歲,且實施的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行為,王某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根據《刑法》的規定,應承擔刑事責任,他將在監獄中度過八年的黑暗日子。
因此我們應當學習《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學習了這些法律就知道自己如果違法犯罪將會得到什麼樣的處罰或刑罰。法律不因你不知自己的行為犯了哪條法律而不追究責任。
那麼,對於校園裡經常發生的一些不良現象,應如何正確對待?
(一)慎重交友,拒絕不良交往,自覺抵制各種不良誘惑
不接觸外面不良社會青年,俗話說的好“近朱者亦,近墨者黑”,跟那些人接觸的多了,會扭曲我們對社會觀的認識,從而走向犯罪道路。
案例:學生蔣某假期與鄰居李某及李的幾個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蔣某和李某等人坐計程車出去玩,在出租車上,蔣某聽李及朋友說:“等一下要將那人的手機搶來,另外還要搜一下他的身看有沒有錢”,蔣某聽了這話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搶劫,他有點想不去,但礙於朋友情面,他跟著去了搶劫現場,實施搶劫時,蔣某站在邊上看,李某叫蔣某幫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蔣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並將搜到的錢全部交給李某,案發後,由於受害人及時報案,公安機關很快將李某及朋友,還有蔣某一併抓獲,蔣某歸案後一直辯解說他並不想搶別人的錢,他覺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規定:幫助他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實施強行劫取公民財物的行為同樣構成搶劫罪。蔣某最後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舉這個例子的目的是要告訴大家:當你開始與同伴在一起玩時發現同伴有犯罪意圖時,你應當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話,你就要趕快想辦法遠離他,千萬不能為了哥們義氣跟著同伴去搶劫,因為你一旦到了犯罪現場,即使你沒有動手。你也難脫干係,因為《刑法》第二十五條,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二十七條,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我們的同學以後如碰到這種情況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要有自我保護意識,不要惹禍上身。
(二)重視上網安全,遠離網咖,文明上網
同學們在假期中可能在家裡會經常上網,值得注意的是,上網千萬別上癮,不然耽誤你們的學業不說,還可能因為瀏覽一些不良網站、網頁而誘發違法犯罪行為,因為裡面的、迷信、賭博、暴力、恐怖等內容會嚴重損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一些少年犯坦率地說:我們作案的念頭是看了黃色錄影後產生的,我們的作案方法是從網路裡學來的。許多青少年經受不住網路的誘惑,紛紛湧向網咖,沉溺其中,不可自拔。有的甚至幾天幾夜泡在網咖,甚至因此而走上絕路。青少年一旦沉迷於電子遊戲就會產生愈來愈強烈的心理依賴和反覆操作的渴望,不能操作時,便會產生情緒煩躁、抑鬱等症狀,與的成癮特徵極其相似,故被稱為“電子”。
舉幾個例子:2008年春節期間,許多年輕人選擇在網咖過年,結果因上網過度,造成眼睛疲勞或不適就診的人數激增,嚴重者甚至導致視網膜脫落;北京一所網咖發生大火,燒死24名年輕人;廈門一中學生去網咖上網,與成年人發生口角,被用彈簧刀慘無人道地殺害;天津市一少年,在網咖玩網路玩遊戲時突然暴死。血淋淋的事件,一樁樁、一件件,都警示人們:整頓網咖,刻不容緩。然而,作為我們青少年更應嚴格要求自己,遠離網咖,拒絕誘惑,在假期生活中,要文明上網,正確處理好上網與學習、上網與休息的關係,爭作一名合格的健康發展的中學生。
再舉個案例:17歲少年小新(化名)為了偷錢上網,竟然將奶奶當場砍死,將爺爺砍成重傷。事後,小新投案自首。
兩年前,小新開始渲染在網路裡,學習成績陡然下降,初中還沒有畢業使輟學。沒錢上網,小新就想到了偷。2008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網咖呆了一個星期,父親的一頓打罵對小新來說已經起不到任何作用。僅僅幾天後,上網的慾望又像蟲子一樣噬咬著他的心。此時,爸爸月初給奶奶生活費時說的一番話浮現出來。爸爸說爺爺那兒有4000多塊錢,當時聽了也沒太注意,後來就想去偷爺爺的錢。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爺爺家,晚上,看爺爺奶奶都已經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傷了再翻。“睡夢中的奶奶倒在血泊中,響聲心動了爺爺。不顧一切的小新又將菜刀砍向了他。爺爺受傷後逃出家門,小新翻箱倒櫃也沒有打到那4000元錢,只在奶奶兜裡找到了兩元錢。事後,小新的爺爺說,那是奶奶為孫子準備的早點錢。小新告訴辦案律師,奶奶從小最疼愛他,有什麼好吃的都惦記著他,他在看守所裡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當時只想著拿到錢後就去網咖,根本沒想後果。如果讓我在上網和奶奶之間重新選擇,我肯定選擇奶奶。“說到這裡,他痛苦流涕。
當然現今是網路的時代資訊的時代。透過網際網路我們可以更快更多更方便的獲取新的知識,有利於我們的學習和生活,我們應當更好的利用網路為我們的未來服務,而不要一味的沉湎於遊戲、聊天、賭博。
最後,跟大家聊一下在自我保護方面,需要注意的三個方面:
第一方面是人身安全,遇到侵害,學會報警:110、120、122、119
1、匪(刑)警報案電話:110
2、火警報案電話:119
3、交通事故報案電話:122
4、急救中心求救電話:120
第二個是要注意交通安全。
第三個注意消防安全:不玩火,注意野外用火,學會在火災中逃生。
為了能使我們健康成長,在度過了一個平安、愉快、有意義的假期後,同學們應當自覺做到:
1、遵紀守法,不做違法違規的事,杜絕各種不良嗜好,培養良好的生活習慣;
2、不進營業性的歌舞廳、遊戲廳、網咖等未成年人不宜進入的娛樂場所,在家上網時,要文明上網,自覺地不瀏覽不健康網站,增強自身免疫力;
3、不參加各種形式的賭博活動和封建迷信活動,積極參與健康有益的文化體育活動;
4、不抽菸、不喝酒,加強體育鍛煉;
5、注意身心安全,提高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
同學們,希望大家從現在做起,從小事做起,以我們家鄉人曾國藩為榜樣,最大可能地挖掘自身潛力,打造完美自我!
最後祝各位老師和同學們齊心協力在新的學年裡取得長足進步。謝謝大家!
國旗下的法制教育演講稿3
同學們:
有一首歌,你們一定聽過,也一定會唱:“我們的祖國是花園,花園裡花朵真鮮豔”。這首歌裡唱的“花朵”是誰呢?對!你們就是祖國的花朵!祖國的希望!從“花朵”這個詞你們一定感受到祖國人民對你們的關心、呵護。是的。為了你們,為了祖國所有孩子的健康成長,黨和國家給予了相當的重視,多方面地關心愛護你們,還在1991年9月4日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常務委員會上制定並通過了《未成年人保護法》。這是一部保護孩子合法權益的法律,是為了保護孩子健康成長的法律,更是一部凝聚差祖國人民對你們深切關愛的法律。
關注成長的搖籃——家庭保護
有這樣式個真實的故事。家住鄉村的李某是一個9歲的女孩,因為家裡窮,父母一直沒有送她去上學。李某有個弟弟,今年剛好7歲,父母準時將他送進了學校。李某提出要和弟弟一起讀書,父母卻說,女孩子讀書有什麼用,家裡也很困難。其實李某知道家裡窮只一個藉口,最根本的原因是父母根深蒂固的重男輕女的思想,即使家裡條件好了,父母也不會贊成李某去學校讀書的。當地學校及教育部門發現後,多次做李某父母的工作。但李某父母認為讓不讓孩子上學是自己的事,與他人無關。
這個案例就涉及到如何保護女性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法律問題。接受教育是公民全面發展的前提。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男女平等,包括女童在內的未成年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權利。但是,從全國範圍看,仍有一些貧困地區的女被迫失學。對此,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都有依法保障她們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上面的案例就涉及到家庭對孩子的保護問題。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長的搖籃。《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於家庭保護的措施的規定是詳細的、具體的,除了規定父母或者監護人對未成年人的保護責任外,還規定了父母或者監護人對不履行監護職責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時,應當承擔的責任。其主要體現在法律條文的第8條至第12條。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①關於父母和其他監護人的扶養和監護義務的規定。如第8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的義務,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人;不得歧視未成年人或有殘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棄嬰。”②關於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對未成年人教育義務的規定。第9條指出,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負有讓未成年人接受法定教育的義務。它規定:“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當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權利,必須使適齡未成年人按照規定接受義務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輟學。”③關於父母或者監護人不履行職責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應當依法承擔的責任。上面講的李某的父親,由於不懂法律,侵害了李某的`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在當地政府、教育部門和學校的勸告下,醒悟過來,立即將李某送進了學校。
給予健康的培養——學校保護
學校保護是指學校、幼兒園和其他教育機構對成年人實施的保護。
一、保護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權
受教育權是憲法賦予每個公民包括未成年公民的確項基本權利,學校作為實施教育的專門機構,更有義務來保障未成年人接受教育。
《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學校應當尊重未成年學生的受教育權,不得隨意開除未成年學生。”也就是說,學生犯了錯誤,學校老師首先要進行教育,不能隨隨便便就把學生趕出校門。隨便開除學生,是對學生不負責,也是對國家的不負責,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二、保證人身安全和健康
學校作為教育機構,既有責任使在校學生接受良好的教育,又要保護學生在學校活動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學校一定要時時刻刻注意安全工作。
首先,學校的教室和各種教學設施,必須經常檢查,如果發現有危險,要立即修復,消除隱患。比如有些教室年久失修,牆壁上出現裂縫,就有可能發生意外。學校老師知道後,不及時維修,還讓學生在裡面上課,那麼,一旦教室倒塌,贊成學生傷亡,就要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其次,學校組織學生外出春遊、看電影或者參加集會、進行社會實踐等活動時,必須做好組織工作。活動前老師要講明注意事項,並且做好應急準備,活動中,老師不能離開學生,要自始至終照看好學生,防止發生意外。
再有,學校要保證教室和各種教學設施符合國家標準。比如教室的光線不能太暗,桌椅的高度要合適,黑板離學生不能太近。學校還要提供符合規定的衛生裝置,並且要配合衛生防疫部門,做好各種常見病的群體預防和嬌治工作,比如經常為學生檢查視力,在傳染病流行期間組織學生打預防針或吃預防藥,以保證學生創身體健康。
其實,《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6條就規定:“學校不得使未成年人學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設施中活動。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擾亂教學秩序,不得侵佔、破壞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裝置。”第17條規定:“學校和幼兒園安排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參加集會、文化娛樂、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防止發生人身安全事故。”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學校有責任保護在校學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學校的義務不僅體現在平時的監管方面,也體現在確保校舍和其他教育設施的安全方面。
三、保證未成年人全面發展
我國的教育方針是:“教育必須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必須同生產勞動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讓未成年人德智體全面發展,是各類學校工作的方向,也是每個受教育者的努力目標。德,是指要有正確的世界觀,有高尚的品德和行為;智,是指能夠比較全面地掌握所學的知識和技能,掌握建設祖國的本領;體,是指要有健的體魄,能夠適應社會主義建設的需要。這三方面是互相聯絡,缺一不可的。因此,國家教育部門對學校的課程設定做了明確的規定,學校除了進行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等文化課的教學外,還必須有思想品德課和音樂、體育、美術等課程,學校不得隨意取消這些課程。多年來,我國各地學校認真貫徹教育方針,培養了一批又一批祖國需要的合格人才,但是,也有些地方出現了片面追求升學率的傾向,尤其是學生的體育,往往得不到重視。
1990年1月,國家體季在全國各學校推行《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施行辦法》,把測驗專案分為5類,對不同年齡的學生制定了不同的標準。達標等級分為及格、良好、出色三級,學校可以根據場地、器材情況選擇測驗專案,但5類專案的測驗必須在此年內完成。
近幾年,不少省市又在初中升高中的考試中,增加了體育的內容,體育考試成績計入總分。這些措施,都使忽視體育的現象有所糾正。
學校是專門從事教育事業的單位。我們每個人從小到大一般都要經歷學校教育這一個過程。學校對於未成年人的保護,除了給未成年人提供健康的培養教育外,還表現在對未成年人其他生活權利的保護。《未成年人保護法》對學校保護也規定行十分詳細,除了上面講的第16條和第17條,是關於學校保護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的規定,還包括以上兩個主要方面:①關於學校教育的方針和內容的規定。如第13條規定:“學校應當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對未成年人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以及社會生活指導和青春期教育。學校應當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當耐心的教育、幫助,不得歧視。”②教職員必須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如第15條規定:“學校、幼兒園和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提供最佳化的環境——社會保護
《未成年人保護法》對社會保護也提出了具體的規定,以動員全社會力量共同關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併為最佳化未成年人的生活、學習環境提供優良的服務。
有這樣一個故事。塗某是中學初二學生,在班級學習成績一直都很好,可在最近的幾次考試中,學習成績急劇下降;而且出現曠課現象。老師找塗某的父母談話,希望能夠查明原因。後來經父母仔細調查,發現塗某放學後就鑽進離學校不遠剛開的電子遊戲廳打遊戲,而且遊戲廳二樓還設有通宵影劇放映廳,裡面經常放映一些黃色影片,出售一些不健康的書籍。於是塗某的父母將向有關部門反映電子遊戲廳的違法行為,認為他們不應將此性質的娛樂場所工在學校附近,不但沒有表明“禁止未成年人進入”的標誌,而且公然播放黃色影片。因此要求有關部門責成該遊戲停業搬遷,並賠償對塗某造成不良影響的損失。
遊戲廳開在學校附近合法嗎?是否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呢?成了這個案件爭議的焦點。其實,《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於社會保護措施的規定很清楚,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①關於建設和完善未成年人的活動場所。如第21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創造條件,建立和改善適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動場所和設施。”②關於為未成年人提供有益健康的作品。如第24條規定:“國家鼓勵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文藝等單位和作家、科學家、藝術家、及其他公民,創作或者提供有益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作品。出版專門的未成年人為物件的圖書、報刊、錄象製品等出版物,國家給予扶持。”第25條規定:“嚴禁任何組織和個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的方式傳播、暴力、兇殺、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圖書、報刊、音像製品。”③關於為未成年人提供最佳化的社會環境,如第27條規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學、幼兒園、託兒所的教育、寢室、活動室和其他未成年人活動的室內吸菸。”聽了這些介紹。你們一定知道那個遊戲廳的下場吧!它將難以逃避法律規定的責任。
實驗專門的保護——司法保護
《未成年人保護法》除了對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提出了具體、明確的規定,還規定國家司法機關對未成年人實施一種專門性的保護,這就是司法保護,分為一般司法保護的特殊司法保護。一般司法保護是指不論未成年人受到何種侵害,只要是發球司法機關管轄範圍內的,司法機關便應行駛職責實施全面的保護。特殊司法保護僅針對司法機關辦理案件中的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如第41條明確規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對於審前羈押的未成年人應當與羈押的成年人分別看管。對經人民法院判決服刑的未成年人,應當與服刑的成年人分別關押、管理。”第42條規定:“14周風以上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開審理。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不公開審理。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決前,新聞報道、影視節目、公開出版物不得披露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斷出該未成年人的資料。”這樣規定並不是說未成年人犯罪是無所謂的事,而是針對未成年人的年齡、心理和認知能力等方面的具體特點,對於已經犯了罪的未成年人採取一定的保護措施,以利於他們更好地改過自新,成為新人。
規定明確的措施——法律責任
另外,《未成年人保護法》在法律責任中,更是規定了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罰、刑事處罰等措施及承擔民事責任的具體規定;同時還規定了向主管部門要求處理、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訴訟等程式方面的保護措施。
同學們,剛才我簡單地介紹了與大家密切相關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有了這部法律,大寫就會更加健康地成長,成為祖國的棟樑。希望同學們好好學習,全面發展,不辜負祖國人民的期望,將來建設加美好的祖國!
國旗下的法制教育演講稿4
老師們,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國旗下講話的題目是:增強法制觀念,增強維權意識。
同學們,我們是祖國的希望和未來。在校園裡,我們雖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識,有了一定的獨立意識,普遍希望得到社會、學校老師的支援、理解、尊重和讚揚,以體現自己在社會中的價值。但年齡特點決定了同學們的某些方面的不成熟,在出現諸多問題時可能做出一些不該做的事情。甚至因為法律意識的淡薄,而導致一些違法現象的發生。當我們走出校園的時候,不會利用法律武器增強自身維權意識,可能就會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生活水平提高了。在家庭生活和社會生活中,我們有些學生因為法制觀念不足,辨別是非能力有限,心理往往會有陰影,進而模仿學習了社會上不成熟的處事方法,當受到不良因素刺激時候可能會行為失當,進而違法犯罪。
因此,我們完全有必要一起來學習有關的法律知識,藉此機會,我特別向全校師生提出以下幾點倡議:
一、首先從各位教師出發,要認真學習《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等,在學生中樹立標榜,以自身實際行動宣傳法制教育,依照法律的要求切實保障學生的受教育權、人格尊嚴及隱私權等,堅決杜絕校園內的邊緣性違法行為。學校可以成立督查小組,保證中小學教學及各項工作有序穩定的開展。
二、各位同學,法制教育先從認真學習、貫徹和執行《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小學生守則》入手。它是規範學生們行為、提高學生們素質的最好的教材,希望你們能用校紀校規約束自己的行為,做到嚴格遵守。因為遵守紀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礎的環節。自己要明確的知道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知道法律與法規所具有的強制性與約束力。學會對自己行為的控制,增強辨別是非和自我保護能力。
三、今天下午各班要在班主任老師的帶領下召開一次以法律在我身邊為主題的班隊會,要在本週內出一份法制教育宣傳的黑板報。學校做好法制教育的宣傳與普及,營造和諧的、安全的校園環境。
同學們,“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希望我今天國旗下的講話,能進一步喚起每位同學的法律意識,你們要認識到法律無處不在、法律無時不在,遵法、守法應是我們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生活中的我們無論是校內,還是校外都應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要做到既避免傷害別人,又要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我的講話完畢,謝謝!
國旗下的法制教育演講稿5
親愛的老師們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20xx年12月4日是第十二個全國法制宣傳日。今天我講話的題目是《自覺遵紀守法做合格的公民》
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即使經濟實力再強,假如沒有健全的法制,沒有遵紀守法的國民,仍不能算是一個真正文明、強大的國家,學生作為知識水平和文化修養較高的一個社會群體,更應該自覺地遵紀守法,做一個有益於社會、有益於人民的人。各種違紀違法越軌行為已構成影響學生成長和成才的巨大障礙。儘管其人數較少,但其影響較大,後果嚴重,應當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和警覺。
學生違紀違法的原因多種多樣,主要有以下幾種:
1、低階庸俗的幸福觀。某些格調底下的文化藝術作品、影視作品一再向青少年灌輸西方的剝削思想和生活方式,導致一部分學生迷失人生航向、模糊生活目標,把感觀上的快樂當作人生目的,盲目追求感觀刺激,主張及時行樂、盡情享受而把社會的重託、師長的厚望棄之一切。
2、哥們兒義氣的友誼觀。他們為了私利和交情,完全分不清是非、美醜和善惡。一些違紀的學生,即瞭解學校規章制度又懂得違法的後果和嚴重性,但當哥們兒發生“不幸”時,卻立馬解囊相助。當自己的“知己”相邀幹些越軌的事件時,也不假思索、不顧後果地打群架、協同作弊、破壞公共財物等,誰要是不出面就會被哥們兒看不起,甚至被“開除”。一位女學生因為作弊受處分後痛哭流涕地說:“我為他人作弊實在是情面難放下,結果害人害己,早知今日何必當初。”現實生活告訴我們,哥們兒義氣思想危害極大,即害人害己又危害社會,嚴重影響學生的健康成長。
3、極端個人主義的自由觀。自由,是一個充滿理想、激情和生氣的字眼,對於青少年學生來說更具有特殊的魅力。但是,世界上並沒有絕對的自由。一些學生把自由和民主絕對化,認為“自由就是自由自在,不受約束”,從而盲目地去“自我張揚”、“自我設計”、“自我選擇”、“自我實現”。而周圍一切與自己的不
和諧都被視為“自我表現”的障礙。
4、蒼白淡薄的法制觀念。法制,是一個社會公正有序發展的保證。一個沒有法制的社會必將是無序的和混亂。有的學生近乎法盲,不懂得法律禁止的、法律允許的各種行為,一切我行我素,其行為缺乏起碼的標準和規範。例如:一個因盜竊罪被逮捕的女學生曾對審訊員說:“其實我這個人心並不壞,我拿了別人的錢,大部分是給別人花了,我自己並沒有拿多少。我都說完了,該讓我回家了吧?我還有事呢。”可見,其道德法律意識何等蒼白。還有一些學生,在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以後,不得積極採取防範和打擊措施,透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利益,而是採取伺機報復的態度和“以牙還牙”做法,其結果自然必定是自釀苦果、自食其果。法制宣傳日國旗下講話當然,學生違法違紀的原因,還有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中存在不當之處以及學生本身個性心理存在缺陷,但作為有知識、有文化的學生,應該養成自覺遵守校紀校規和法律的習慣,善於控制自己的行為,調節自己的情緒,從而聚精會神地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做一個有益於人民的人。同學們,請大家務必要自覺、嚴格遵守法律和學校各條紀律,在一些火冒三丈或者心裡極不平衡的時候,要調整心態,求助於學校、老師,三思而後行,不要因為一時衝動造成終生遺憾。你們應該知道“衝動是魔鬼”的道理吧?有時候,你的一拳頭,就是你的一生罪,就是親人兩行淚呀!越是危險時刻,越能體現一個人的理智行事的能力。同學們,希望大家從現在開始,爭做學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切莫一失足成千古恨。
最後留給同學們一句話:“仇恨會使你步入深淵,報復會助你走向極端,人的生命最為寶貴,少份歹念多分平安!
國旗下的法制教育演講稿6
各位尊敬的領導、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
我今天在這國旗下要講三個主題:一、成才先成人,愛國先愛校;二、學會感恩,學會忍讓;三、弘揚中華美德,做守法小公民。
先講第一個主題:成才先成人,愛國先愛校。
同學們,文明習慣和愛心無處不在,想要成才先要做好人,要愛國先愛校園這個大家庭。我們必須而且應該從小事做起,嚴格要求,長期堅持,千萬不能把一些不文明的言談舉止看作小事,因為它代表著一個人的文化素養,標誌著一個民族的健康程度,影響著一個地區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影響著一個人的發展和幸福,在學校也體現著它的辦學水平。最後,我希望大家能從小事做起,養成良好的文明習慣吧,讓我們積極投身到十月份的文明禮貌教育中去,說文明話做文明人,辦文明事,真正做到愛他人、愛家庭、愛學校、愛祖國。
講第二個問題:學會感恩,學會忍讓。
首先,我們要對自己的父母感恩。我們曾經感激過許多相識或不相識得人,我們曾經為一件件的事情而心存感激,但我們誰曾對自己的媽媽由衷地說過一聲“謝謝你”呢?媽媽的溫暖就像陽光,沐浴其中,我們卻從沒想到過感激,媽媽的慈愛就像最細碎而晶瑩的鹽粒,我們一日三餐安然品味著她的芳香,卻在菜餚裡從沒有看到過鹽粒的光芒。母愛默默地滋養著我們,我們卻從來不曾留意她那純美的晶瑩。感恩世界,感恩一切,就讓我們從感恩母愛開始吧。因為他們不僅賜予我們生命,更把我們養育成人。
講第三個問題:弘揚中華美德,做守法小公民。
校園是神聖的知識殿堂,我們從這裡汲取豐富的知識,校園,還是無憂的天地,我們在這個搖籃裡健康成長,校園,更是一個大家庭,我們都是這個幸福大家庭的一員,因此,在這樣優越的條件下,更應愛嚴格遵守校規校紀。試想,如果出入門時不出示或佩戴學生卡,就會給社會不良分子帶來可乘之機,他們一旦進入校園,將會給同學們的校內安全帶來巨大威脅。試想,如果校園內普遍存在打架鬥毆等現象,擾亂正常秩序,我們在這樣的環境中,生活和學習的直來能夠將無法得到保障。由此看來,校規校紀如同莊嚴的法律,我們不僅要正式,更要維護和遵守,只有這樣,才能為我們更好的人生髮展打下良好的基礎。遵紀守法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道德和法律責任,作為文明學生,我們更應承擔這一神聖責任!那就是付之以行動,從校園內做起,從小事做起,做一個守法小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