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課考勤的管理制度(精選9篇)

網課考勤的管理制度(精選9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網課考勤的管理制度(精選9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網課考勤的管理制度1

  一、上下班制度

  1、本校實行彈性坐班制,上下班時間按規定時間執行,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2、上班:年級組長、班主任、早讀輔導教師負責檢查的人員9:10時,其它無第一節課的教師必須在9:20以前到校上班,下午全體教師按第一節上課時間到崗。堅持課前2分鐘等課制。

  3、下班:上午第四節沒課的教職工可以提前10分鐘下班,下午第八節課無工作任務的教職工可以提前10分鐘下班,行政工勤人員按正常教學時間下班。

  4、週一升國旗全體教職員工按規定時間參加升旗儀式。

  5、各處室、年級組長負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考勤要認真公正、實事求是,定期上報,考勤結果作為年度、晉升核定每月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

  6、學校指定專人負責學校教職工考勤工作,校領導經常抽查教職工坐班情況,若各處室、年級組長上報的考勤結果與學校考勤情況不相符,處室領導、年級組長將負全部責任。

  二、請銷假制度

  1、教職員工因病(事)請假超過一天,必須由本人事先到教務處辦理相關請假手續,事後及時銷假;如遇急病(事),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後及時補假銷假,無正當理由不出勤的視為曠工。

  2、請假半天以內的由各處室、年級組長審批;一天的由教務處審批,辦理相關請假手續;三天以內的由主管副校長審批,教務處辦理請假手續;三天以上的由校長審批,教務處辦理請假手續。

  3、婚假、產假、探親假、病假、喪假、事假按國家有關政策辦理。

  4、教職工大會,年級組長會等要做好考勤,遲到、早退按辦公考勤要求對待,學校和上級組織舉行的集會、公益活動、集體教育教研或其它社會活動,不能按時參加者,應履行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三、考勤管理制度

  1、教職工日常考勤情況由各組長負責統計,月底報教務處彙總。

  2、考勤結果與年終獎金,評優晉升與每月津貼掛鉤。

  3、以往考勤制度與本制度相牴觸時,按本制度規定執行。

  網課考勤的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加強學校員工管理,規範考勤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學校全體行政人員

  三、內容: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天休息。

  2、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位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3、打卡管理

  (1)學校行政人員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考勤由辦公室負責。

  (2)實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換。

  4、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上班、下班。

  (1)因公出差。

  (2)因私請假,經校領導批准。

  (3)緊急事故,經事後核實者。

  5、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處理:

  (1)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校者;

  (2)本人雖提出請假、續假、或委託別人請假、續假,但未經批准者。

  (3)請假屆滿,不按時銷假、續假,又不按時到職者。

  四、請假手續:

  1、各種請假應書面形式提前1天辦理(突發事故或急病應電話或口頭通知,事後一週內補辦請假手續,假期屆滿未及時銷假、續假視為曠工)。

  2、請假由分管校長批准。

  五、考勤獎懲:

  1、全月出滿勤,發給全勤獎150元。

  2、遲到或早退、擅離職守,每分鐘扣款1元。

  3、遲到超過30分鐘,早退超過30分鐘,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及未經准假而不到崗位者,均為曠工。超過半小時不到4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4小時不到8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4、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5、曠工半天者,扣一天工資,並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曠工超過3天者,給予除名處理。

  6、事假1天扣50元,扣完為止。

  7、病假1天扣20元,扣完為止。

  網課考勤的管理制度3

  一、請銷假制度

  任何教師有事必須事先請假,並認真填寫請假條,經領導批准後方可離職,事後要及時銷假。

  確因急事來不及請假者,必須事前電話請假,並將工作安排情況向分管領導彙報,事後補填請假條,教導處考勤彙總要以書面請假為準。

  二、請假程式

  教學人員請假一天者,須自行調好課,然後由校長審批。非教學人員請假一天以內者,須安排好相應的工作,然後由主任簽字,校長審批。

  三天以上一月以內者須到教育中心批准。超過一月者由教育局批准。所有請假均以請假條為準,審批通過後方可執行,請假手續由教導處負責存檔。

  教師因公出發或因私請假造成空堂的按曠課論處。

  凡因重病請假,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或直系親屬喪假,函授學習等可申請學校作出調課或代課安排,教師函授學習、因公出差視為出勤。

  學校的重大活動原則上任何人不準請假,如確需請假,須經校長批准。

  值夜教師第二天可以休息1天,但必須妥善安排休息期間的工作。

  三、考勤內容

  考勤計有公假、事假、病假、就診、調休、遲到、早退、曠缺等情況。

  1、凡開會、進修、讀書、社會工作、計劃生育為公假,子女家長會或親子活動每學期最多享受一次二小時。公假一般以請柬和通知等證明單為準,由教導主任簽單離校。沒有書面通知的,由教導主任視情況而定,公假離校時需交出公假單。公假一般不影響工作,由本人完成正常的教學任務。如有影響,一天以內由教導主任定,一天以上由校長決定。

  2、事假需事先或及時向教導主任請假,一般應不影響工作。事假以小時計(不足1小時計作1小時),一天及以上的事假由校長簽名。

  3、病假需及時或在病癒上班的當天,主動向考勤人員提供病假單,病假單無法及時提供的,需立即通知教導主任,以便工作安排。

  從教職工的健康考慮,學校鼓勵教職工量力而行,不提倡帶病工作(無論是否持有病假單)。如教職工患比較嚴重的心血管等危及生命安全的疾病和傳染病,則應及時看病或遵醫囑休息。教職工病假期間如來校上班,病假隨即終止,遵守學校上下班制度。

  4、教職工就診一般不超過2小時,並需在離校時交出就診單,若就診後不回校,一般應在下午二點半後前往;上午看病應到校後再去;必須清晨做的檢查,應提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清晨急診,則應及時通知學校並回來補辦手續。

  5、全體教職工每天四次簽到簽退。

  6、每月除一次5分鐘之內的遲到外,每遲到一次(30分鐘之內)扣除0.5分。超過30分鐘的視為半天事假。

  7、早退如經查實以一天事假論。

  8、各種假在月終公佈時尚未辦理請假手續的;需經批准的假而未經批准或超過批准期限的;各種假(包括公假、病假、就診)凡名不副實的,以曠缺論。

  四、考勤方法

  全查、抽查相結合的方法(監考閱卷、開會等集體活動,由主持人全查),檢查未見其人且無請假記錄者按曠工論處。

  五、考勤績效工資獎懲

  績效工資中設立教師考勤獎,金額按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執行。

  1、漏簽到、簽退一次扣5元。

  2、溜堂、上課遲到及早退、開會遲到及早退、曠班每次扣10元。

  3、集體備課無故缺勤一次扣5元。

  4、曠課一節扣10元,曠工一天扣20元,曠課曠工不重複計算。

  5、值夜曠班扣20元(值日教師負責賠償損失)。

  6、請假每人每月不超過兩天,超出一天扣20元,超出10天以後每天扣10元(連續計算)。

  7、體育教師帶操無故一次不到扣2元。

  8、考試閱卷期間不準請假,卻需請假者,不論何種情況一律每天扣20元,曠工一天扣40元。

  9、節假日教師值班一次不到扣20元,遲到1個小時以內或中途離崗一次扣5元。

  六、量化積分

  1、曠課一節扣5分,曠工一天扣10分,曠課曠工不重複計算。

  2、曠坐班一節扣1分;上課遲到、溜堂、早退10分鐘以內扣2分,超過10分鐘按曠課記;未簽到或未簽退一次扣0。2分(含簽到遲到);請假一天扣1分,3天以上每天扣2分,曠會一次扣2分。集體備課和業務學習一次不到扣2分。

  3、大型考試期間請假、遲到、曠工扣分加倍計算。

  七、請假期間的待遇及對曠工的處罰

  1、全年病事假(公假除外)累計超過30天,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優秀等級;

  2、全年連續曠工3天、累計曠工超過7天,不得參加年度考核,不確定考核等級,不得參與當年的職稱晉升。

  八、其他

  女教師產假後第一個學期可以不要求坐班和簽到簽退,但例會和教研活動必須參加。

  考核結果由教導處負責彙總公示,並計入綜合量化考評,作為評先樹優的依據之一。

  本規定由校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依據上級檔案執行。本規定自20xx年8月20日開始執行。

  網課考勤的管理制度4

  為加強學校管理,加強師德修養,加強崗位責任制,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更好地貫徹落實《安圖縣教育系統幹部教師十條禁令》,參照上級有關規定,根據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內容

  1、全體教職工繼續增強工作責任感,以人民教師的職業道德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考勤制度。

  2、教學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堅守工作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課、不輔導、不參加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者視為曠課。

  二、考核辦法

  本考勤制度設滿分100分,用100分減去所有扣分即為教師本學期考勤得分。學校領導將按考勤內容對教師的上班情況檢查登記,按月彙總公佈,學期結束彙總,納入教師年度考核。

  三、考勤規定

  (一)作息時間要求:

  上午7:30-11:30,下午13:00-16:30(早上7:30和中午13:00準時收取簽到簿,下班最晚簽退時間為16:40,敬請守時!如有加班請先簽退!)

  值日值班教師及班主任要提前到校,清理好辦公室衛生,為教師營造一個良好的辦公環境和監管好班級。

  外地教師週五下午下班時間可提前至15:30並按時簽退。

  (二)請假

  1、教師病事假要求:病事假半天及以上到教導處填寫請假條,經校長稽核簽字批假,校長不在由副校長批假,假滿時需到主管考勤領導處報到,如需要繼續請假要提前續假,超假天數按曠工處理。長期病假(一週以上)必須持有真實可靠的縣醫院以上的醫療診斷證明,學校有權到衛生醫療部門核實診斷的`真實性,弄虛作假的教師一律不給假,如不上班按曠工處理。負責校園安全值班教師必須自行安排好請假期間的值班工作。

  2、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續,請人代假、事後補假等,學校不予認可。

  3、教師婚假7天,產假按法定假計算,小產15天,超期按病事假處理,須履行請假手續。公傷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宿舍管理教師值班期間簽到簽退要及時。

  5、教師要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學校實施上班時間內不定時查崗制度,教師要高度樹立學校形象,工作時間內不得隨意外出校園。如若有事外出必須向學校領導請假,到教導處填寫“臨時外出記錄表”,寫清外出的原因、離校時間和返回學校的時間,限時25分鐘。每月只限2次,超出的次數按早退處理,對外出不請假者、超時者、不在工作崗位和下班時仍不返校者一經查出每次給予10。00元的處罰並扣考勤量化分10分處理。

  6、病事假、遲到、早退扣款標準:

  病、事假均須提前或後補完成課時任務,填寫好“請假條”方可休假。

  病事假無空堂現象,每天扣款20.00元,不扣考勤分。

  如若出現空堂,每天扣款40.00元,扣考勤分1分。

  遲到、早退半小時以內扣款2.00元,每增加半小時扣款增加一倍。簽到後請病、事假沒有完成當日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的教師其簽到無效,按病、事假處理。

  教師不得提前簽到簽退(指的是下一次的簽到簽退),一經發現給予10.00元處罰並扣考勤量化分1分(陪同上級領導檢查工作除外)。

  7、教師出現重大疾病特殊處理,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8、教師要按學校作息時間準時簽到簽退,每天上下班簽到簽退時間要及時,禁止教師找他人代簽到或簽退,若教師代簽,給予代簽人50元的處罰,並扣其考勤量化分5分;

  9、教師上班期間禁止飲酒面對學生,禁止帶孩子進入課堂,禁止課堂內接打手機(一律靜音上課),一經發現每次給予50.00元的處罰,並扣除量化分5分。

  10、教師子女結婚准假3天且不扣款,教師的父母去世喪假5天,;外地教師父母去世根據里程實際情況決定,其他直系親屬去世2天,婚假、喪假含雙休日和節假日。

  11、給孩子送奶的女教師要在不影響教學的情況下按固定時間送,上下午各一次,要嚴格遵守學校考勤制度,往返限時40分鐘,不得去而不回影響工作。

  12、學校鼓勵教師高學歷達標,參加函授或自考的教師,在不影響教育教學任務的情況下,不扣款。

  13、教師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含網路培訓)、影視教育、集體活動等要及時出勤,無故缺席每次扣1分。領導及教師外出參觀、學習、考試、開會等,要按領導所批假或派出天數內及時返校,不按時返校者,按所超假天數予以曠工處理,學校不予以報銷旅差費。

  14、全學年病事假或其他假累計超過30天(含30天)以上者,不能作為本年度的評優晉級物件,年度事業單位考核只能作為合格或基本合格處理;全學年無故曠工累計超過5天以上者視為本年度考核不合格物件,不能增調薪級工資,嚴重者予以解聘。

  四、調課

  除因公出、病事假原因,不得私下調課,臨時有特殊事需要調課的要寫好調課理由,調課辦法,送至教導處備查。

  五、本制度從20xx年3月12日起執行。

  如有其它特殊情況,經校委會集體研究決定。

  網課考勤的管理制度5

  根據《江蘇省某四星級中學關於實行全員聘任制、內部結構工資制的方案》第十八條之規定,教職工每月發放考勤和常規考核獎,在符合規範條件下,教師每月80元,職員、工人每月60元。現就教職工考勤問題作如下具體規定:

  1、病、事假應酌情扣發津貼。病假按請假實際天數扣發津貼的50,但對50週歲以上的男教職工、45週歲以上的女教職工每學期累計時間在一週以內的病假,不扣發津貼。事假按請假1天,扣發1天津貼計算,直至扣完津貼總額。經批准參加繼續教育性質的學習,不扣發津貼。請假1天之內的由中層部門批准,1天至3天由分管校長批准,3天以上的由校長批准,所有請假者都必須履行書面手續,一式兩份,一份交校長辦按規定處理。

  2、政治學習、教研組活動(含集體備課)各處室召開的有關會議及全校性集會活動,無故缺席一次扣發10元,事假扣5元,遲到或早退的,一次扣發3元。

  3、曠職1天扣除半月津貼,曠職2天扣除全月津貼,曠職3—4天,扣除一個季度的津貼,曠職5—6天扣除半年津貼。曠職7天以上將因自動解聘,停發工資。(以上2—3條由各處室考核)

  4、因疏忽耽誤上課者,除責令補課外,每節課扣發津貼10元,無故不上課者以曠職論。

  5、因疏忽以致上課遲到、早退5分鐘以上者,除責令補課外,每次扣發津貼3元,因工作不負責任上課遲到、早退5分鐘以上者,每次扣發津貼15元。(以上4—5條由教務處考核)

  6、職工、幹部實行坐班制,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內,每次扣發津貼2元;超過半小時,不足1小時者,每次扣發津貼5元;超過1小時,不足半天者,每次扣發10元;超過半天者以曠職論。對前勤教師實行彈性坐班制,出勤率達90以上即符合要求,考勤時間為上午2、3、4節課,下午2、3節課,晚自修1、2節課(高中部)。體育老師和高中班主任坐班考核時間由德育處界定考核。超越上述規定,與實行坐班制的工作人員一樣實施扣罰。實行坐班制的工作人員上下班時間,由學校按其工作性質規定。各部門、處室應建立相應的考勤制度,加強平時的考勤、考核。天天有記載,按月彙總,報校長辦按規定處理。(幹部由校長辦考核,其他由各處室考核)

  7、實行工作量承包制的工人,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規定工作者,酌情扣發其津貼。(此條由總務處考核)

  8、在校園內騎車發現一次扣5元,抽遊煙或集會時抽菸一次扣發10元(由德育處考核),在辦公室玩電腦遊戲一次扣10元。(由教務處考核)

  9、擔任選修課、競賽輔導或組織會議使用公共教室後沒有執行三關(關門、關水電、關裝置)或教室(會議室)嚴重不潔,公物有損壞,扣發任課老師或組織者當月考核工資5元。凡教師學生來信反映問題可以解決的兩天內未解決或暫且不能解決又未予答覆者扣發當事人10元。(由校長辦考核)

  10、教師必須認真備課,上課前應有具體教案,學校將採取集中性檢查和聽課後調閱兩種形式瞭解備課情況,如發現無教案上課和教案不齊,在當月考核工資中扣發10-30元。

  11、無特殊情況,任何老師不得佔用他人正常上課時間(包括叫走學生處理本學科問題等),出現一例扣發當月津貼20元。

  網課考勤的管理制度6

  為加強學校管理,加強師德修養,加強崗位責任制,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結合我校實際制本制度。

  一、考勤內容

  1、全體教職工務必增強工作責任感,以人民教師的職業道德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考勤制度。

  2、教學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堅守工作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課、不輔導、不參加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者視為曠課。

  二、考核辦法

  學校實行領導值日製度。值日領導必須堅持早、午按時到校,檢查校園紀律、衛生、安全,並按考勤內容對教師的上班情況檢查登記,按月彙總填表於宣傳欄上公佈,學期結束彙總,納入教師年度考核。

  三、考勤規定

  (一)作息時間要求:

  1、上午:值日領導、值日教師必須於7:50前到崗,全體教師必須於8:10前準時到校。

  下午:值日領導、值日教師、全體教師於14:00(春秋冬季)、14:30(夏季)前需準時到校。

  2、教師工作例會為週一下午第二節課上課開始,臨時會議另行通知。

  (二)請假

  1、請假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教師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長請假。注:請假期間所耽誤的課時在假前或假後必須調好。

  2、教師病假、事假一天以內者必須持本人請假條向校長請假;一天以上向中心校請假。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續,請人代假、事後補假等,學校不予認可。

  4、課堂教學、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曠課節次按實數計算。

  5、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因事、因病請假者,按課時計算,累計7節視為請假1天(例會請假按3節計算)。

  6、凡經學校同意參加的函授、自學考試等業務進修,離崗前3天須按請假程式履行請假手續。

  7、婚、喪、產假按局規定執行,但須履行請假手續,超假者以曠工或事假論處。

  8、教師因公出差,填好調課單,不計缺勤。

  四、教師值班。

  為維護學校的正常秩序,確保學校安全,現制訂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1、各類值班人員必須按時上崗,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值班者,必須事先請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員。

  2、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對於值班期間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當時無法處理的,要落實好應急措施,第二天通知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五、獎懲

  1、缺曠一節扣發活津貼10元。

  2、事假每天扣活津貼20元;

  3、病假每天扣活津貼10元;

  4、遲到一次扣活津貼5元。

  5、婚假、產假、喪假、公假由學校安排課程,不扣津貼。

  6、全年曠課超過10節、事假超過30節、病假超過三個月的`,不評優、不晉級、不評獎。

  7、全學期內無任何遲到、早退、病、事假和調課的,記滿勤,滿勤人員發放200元獎金,並作為評優評獎的首要依據。

  六、調課

  不允許任何人私自調課,臨時有特殊事需要調課的必須經過教導處同意,並由教導處開出調課通知後方可進行調課,否則將按缺礦記入考勤。

  七、代課

  對教師公假和其他假而產生的臨時代課,由值周行政統一安排,保證每一節課都有教師負責。臨時代課按照每節10元記發給代課教師。

  網課考勤的管理制度7

  為加強學校管理,切實做好我校教職工的考勤工作,使學校各項工作能夠正常有序的開展。經學校校委會、學校黨支部研究決定,特制定《新莊鎮中心學校考勤細則》,具體內容如下:

  一、請假、銷假程式

  教職工無論公派、病假、事假,產假等請假型別,須提前到教導處領取請假條進行填寫相關事項,依次由年級組、、校領導等科室進行通報籤批,進行上課帶班工作交接安排;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年級組內相關事物交接安排;離崗前行政登記等相關事物就緒後,方可離崗。若由於身體疾病等緊急原因沒有書面請假的,必須電話請假,依次電話通報校領導、教務處、年級組,主要先進行教學工作和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待返校後及時補籤書面假條,上交教導處存檔。教導處按照書面請假條進行彙總公示,沒有相關書面請假的一律按照曠工進行統計和納入績效量化考核。擅自或無故離崗,一律按曠工處理。病假不論幾天必須出具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住院治療者住院手續必須齊全,否則按一般病假制度執行。請假期滿後應立即到校長處或教導處銷假。如需繼續請假者,應提前告知學校續假。

  二、請假型別

  (一)、公假

  1、婚假。符合法定年齡婚假為一週;凡男方年齡在25歲以上,女方年齡在23歲以上,婚假為6天。(備註:均為連續計假)

  2、喪假。凡親生父母過世,喪假為6天;凡配偶父母過世,假期為6天。(備註:均為連續計假)

  3、公假。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安排的各類國培、比賽、參觀學習、計算機培訓、繼續教育、各類、出差期間一律為公假,其餘均按事假計算。

  4、產假。產假一般為98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大齡產婦產假按照統一標準為120天。如男教師妻子生育,可放假10天,作為護理假。(備註:均為連續計假)

  (二)、病假。病假者須持定點醫療機構(不包括私立醫院、私立門診)診斷證明,若無病,經調查持假證明者,按曠工處理。短期病假由領導簽字批准;長期病假由局主要領導審批,病情特殊或緊急需住院治療的先住院治療,並儘早在5天內給學校提供住院手續和相關證明材料。教職工在病休期間應在住所或醫院安心休養,小病大養或以休病假為名,從事其他經濟活動,一經發現即刻終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崗上班,拒不到崗上班的,按曠工論處。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資格,並進行批評教育。病假期間按實際工作日計算(如週六、週日和節假日正常上班,請假時間計算在內,按相關條款執行)。

  (二)、事假。教師處理私事應主要利用節假日和公休時間,如須佔用工作時間辦理私事的,應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請,經領導批准後,按事假處理。未經領導批准,私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利用事假從事第二職業的教職工,加倍扣發日工資,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

  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資格,並根據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並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崗位;拒不回到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論。事假期間按實際工作日計算(如週六、週日和節假日正常上班,請假時間計算在內,按相關條款執行)。

  (三)、遲到、早退。

  1、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簽到制度,上班時間必須在規定時間之前,規定時間後簽名按遲到計算;

  2、教師上課鈴響必須進教室,超過5分鐘進教室者按遲到計算;

  3、升旗儀式、政治學習、各種集體活動等,全體教職工必須按時參加,超過5分鐘者按遲到計算

  4、教師誤課一節,算缺勤一天;政治學習及各種大型活動、集會不參加者,每缺勤一次扣罰50元;遲到或早退累計6次按缺勤一天計算。

  5、每月累計遲到或早退6次,算作缺勤1天,扣除當月績效工資。

  網課考勤的管理制度8

  一、病假

  ⒈、因病休息一天以上(包括一天)需交醫療單位病假證明。

  ⒉、到醫院看病要事先請假。

  ⒊、病假期間除住院治療外,不發工資。

  二、事假

  ⒈請事假必須事前向主管領導說明原因,經批准後方能離校,如有急事不能事先請假,須於上班前用電話或委託別人請假,事後說明原因,補辦手續。

  ⒉事假期間不發給工資。

  三、曠工

  ⒈、凡無故不上班或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均作為曠工論處。

  ⒉、曠工三日以上,按自動退職處理。

  ⒊、曠工期間停發工資。

  四、產假、哺乳假、婚假、喪假

  按*及上級規定執行。婚假、探親假一律利用寒暑假,假期已滿因故不能按時上班時,需辦理請假手續,經領導批准後方可續假,凡不請假或請假未批准而逾期不歸者按曠工論處。

  網課考勤的管理制度9

  為了保證我校正常的教學和工作秩序,維護勞動紀律的嚴肅性,形成良好的校風、教風,使我校考勤工作有章可循。根據上級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行政、後勤人員由校長辦公室考勤,中學部教師由中教處考勤,小學部由小教處考勤。

  二、考勤實行每天簽到制與當日領導隨時檢查相結合。

  三、實行坐班制。

  1、每天上午第一節至第四節課,下午第一節至第三節課為坐班時間,第一節課預備鈴

  前必須簽好簽到薄,值勤領導認真檢查記錄當日考勤情況。

  2、上午第四節課,無課和無工作安排的教師,可提前15分鐘離校。下午第三節課後,無其它工作安排的.教師可離校。

  3、不得代人簽到,否則對代簽人予以20元罰款,同時對缺勤者予以處罰,簽到後應及時到辦公室,否則作遲到和曠班處理。

  4、嚴禁私自調課,一經查出按曠班處理。

  四、遲到、早退、曠課、曠班

  1、遲到一次扣款20元(包括早讀、坐班、*)

  2、早退一次扣款20元(包括早讀、坐班、*)

  3、曠課一節扣款30元,曠工半天扣款30元,有課的重複計算,依此類推。

  五、請假手續

  1、請假一天以內(含一天)必須到教導處登記,一天以上必須寫出書面請假條,按批假許可權審批後方可離校。

  2、所有請假的必須到李主任處登記,並通知教導處。

  六、批假許可權

  教師請假一天以內由教導處登記審批到李主任處登記;

  兩天以內由值日領導審批到李主任處登記;

  三天以上由校長審批到李主任處登記;

  行政領導請假一律由校長審批到李主任處登記。

  七、請假類別與相關規定

  1、法定假:婚假七天,晚婚假十八天;

  女方產假兩個月,晚育產假四個月零兩天,男方七天;

  喪假五天(直系親屬)路途遠所用時間核定後另加,未盡的法定假按上級規定執行,不扣款。

  2、進修假:

  教師進修學習請假,必須有函授學校或組織單位的正式通知或學習考試安排,不扣款。

  3、坐班假:

  教師請假半天以內且不需要調課為坐班假,教師每月坐班假請6節不扣款,每次不超過三節; 需代課的坐班假每節扣款2元,當月由教務處核消。

  4、事假:

  教師請事假兩天以內不扣款。一學期累加3—7天之內扣款10元/天,超過部分按20元/天扣款。

  5、病假:

  病假需有市級(或本礦)以上醫院證明,銷假時需要有住院發票作證明。一學期病假七天以內不扣款,8—30天每天扣5元,30天以上每天扣10元,扣完除工資外的學期工作量及有關獎金福利為止。

  7、護理假:

  護理對像必須是教師的直系親屬(父母、夫妻、子女)住院(縣級以上醫院)治理。護理時間:每學期10天(含節假日)護理假。護理假超出規定時間的,按事假處理。

  八、出差:

  教師因公出差,按上班處理,但事先必須和考勤領導、教務處打招呼。

  九、以上扣款每月結算一次,扣不完部分在工資中扣減。

  十、滿勤獎(含開會)

  一個月滿勤者30元,未出滿勤者全扣,每月兌現。

  十一、對考勤情況每月由教務處小結一次,每月校辦公室公佈一次,學期累計計入教師檔案,以備教師評優、評先、晉級時作參考依據。

  十二、本制度如有與上級檔案不一致的,按上級檔案辦理,未盡事宜,解釋權屬校長辦公室,本制度從本學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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