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範本(通用10篇)
小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範本(通用10篇)
在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小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範本(通用1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小工廠員工規章制度1
一、考勤制度
1、工作時間工廠每週工作六天,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8小時,其中:週一至週六: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為工作時間。生產期提前十五分鐘上班,作為交接班時間。
2、考勤
(1)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工廠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遲到、早退、曠工
a、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20元。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b、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後,計曠工一次。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3、請假
(1)病假
a、員工病假須於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即8:00-8:30致電車間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癒上班後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
b、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後,由工廠給予工作安排。
(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託他人告知車間負責人批准,其餘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准,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二、崗位制度
1、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按操作規程及工藝要求操作,違者視情節輕重,處以50元以上罰款。
2、工作時間禁止睡覺、串崗、聊天等於工作無關的事,違者罰款50元。
3、嚴禁越崗操作,不經車間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調節裝置重要引數、閥門、開關等,違者承擔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嚴禁將與生產無關的物品帶入車間,違者處以50元罰款。
5、各崗位操作工相互監督、協調配合,緊密協作。
6、嚴禁在生產車間飲用食物。
7、嚴格按規範化生產和程式,加工製作每件產品應做到堅固、外表美觀。
8、生產車間應保持整潔,下班前清理、打掃衛生,整理原材料,規整擺放,成品、半成品分類整理,擺放整齊。
9、按時上下班,上班時,衣冠整潔,不準穿拖鞋進入生產車間。
10、嚴禁在生產車間內吸菸或使用非工作需要的明火。
11、生產車間員工禁止酒後上崗。
12、未經允許不得帶非廠內人員進入生產車間。
三、獎懲制度
1、服從車間主任管理、調動和各項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從管理、調動和工作安排的,輕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辦公室報到學習。
2、對車間提出合理建議,能夠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採納,給予表彰獎勵。
3、上班認真、負責,且本崗位不出現重大失誤和裝置故障的給予表彰獎勵。
4、無責任心,造成裝置故障、原材料浪費、影響生產的,給予一定處罰。
5、在生產中,愛護公共財產,對各類違法違紀行為敢於制止、批評、揭發者,每次獎勵50元,並通報表揚。
6、在生產中及時發現機械故障、報告或及時維修者,每次給予獎勵50元。
7、按工廠要求及時完成任務或提前超額完成的各項任務指標者,每月獎勵50元。
8、偷竊他人財物及生產工具者,罰款100元。情節嚴重者交司法部門處理。
9、在工作和生活中,無故吵鬧打架者,引發事故,當事人除負責醫療費外,雙方各罰款100元。影響較壞者,予以辭退。
10、不服從工作分配調動者,立即予以辭退。
四、衛生安全規定
1、加強車間安全防火防盜工作,每天下班後各生產車間電源全部關閉,所有車間關門、上鎖。
2、為了確保消防裝置安全效能,生產車間配備的所有消防裝置不得隨意動用,或作為它用。
3、員工在生產工作中應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操作制度和安全管理。發現不安全情況應及時上報,予以排除,保障生產安全。
4、車間負責人應經常組織員工進行安全檢查,排除安全隱患。
5、工廠全體員工應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
6、車間員工在每天下班前半小時進行生產車間的消毒清潔,保障環境整潔衛生。
7、生產廢物必須每天清除出廠,保障衛生安全。
8、生產車間及其周圍必須不定期進行除蟲滅害,防止細菌滋生,危害生產人員。
9、員工不得在生產車間內私拉電線,以保障用電安全。
10、工廠內所有電路電線應符合安全標準,定期進行檢修。
五、其他
本規章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適用於本工廠所有員工。
小工廠員工規章制度2
一、目的
為規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證車間生產正常進行,讓員工做好本職工作,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廠全體工作人員。
三、具體制度
(一)考勤管理:標準考勤時間:辦公室人員:上午07︰30—11︰15,下午12︰00—17︰00;生產人員:上午07︰30—19︰30,晚上19︰30—07︰30。
1、嚴禁遲到或早退、不打卡或代人打卡。如果出現代人打卡者,雙方違反當事人扣除當月全勤獎。
2、如果出現因考勤機故障或員工卡不能正常打卡的,則由本人到車間進行登記,並由直接上級簽字認可,否則按曠工處理。
3、上班時間超過半小時到達車間均屬於遲到,30分鐘以上未到崗位也未請假視為曠工一天,每遲到或早退一次,10分鐘以內罰款10元。遲到10-30分鐘(含30分鐘)的每次均罰款50元。一個月內累計遲到的次數達3次者(含3次),記曠工一天。
4、若一個月內累計遲到的次數達10次以上(含10次),或半年內累計遲到的次數達20次以上(含20次)屬於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將予以辭退。
(二)班前會、班後會
1、早晨07︰20及晚上19︰20召開交接班會議。
2、如果有事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參加會議者,必須提前給班長打電話說明原因。
3、交班班長在生產中遇到的問題,儘量在本班解決,為下一班的安全生產打下良好基礎,如問題未能解決,做好詳細交班記錄,並上報車間主任,在交接班時與接班負責人解釋清楚後方可下班。
4、交班時交班班長必須如實反映生產狀況和裝置執行情況,不得對存在的問題隱瞞,接班者要嚴肅認真,仔細檢查,做到交班清,接班嚴。
5、如果交班者故意隱瞞事實真相或有意違反規定,雖然接班者已接班,但發生的後果視情節嚴重由雙方共同承擔。
6、交班人員應明確回覆接班人員提出的問題,並和接班人員共同核實,檢查裝置執行情況。
7、交班人員在接班人員因故未到現場,或未完成接班檢查工作前不得擅自離去。
8、接班人應按交接班內容逐一檢查核對,符合實際情況即可交接班,不得無理刁難或無故不接,由於接班人檢查核對不周而引起的後果,由接班人負責。
9、接班人員發現交班人員未認真完成工作,或檢查中發現問題,應向交班人員提出,如交班人員不能給予明確回覆,接班人員可以拒絕接班,並報上級領導處理。
10、當交班人員檢查工作完成,並且接班人員無任何疑問後,交班結束。接班人即可在交班記錄表上簽字,記錄交班時間,讓交班人員下班。
11、班後會由當班班長總結本班生產執行情況,產量、點檢、崗位紀律等,如果生產過程中存在問題要對其進行分析和討論,或向上級反映。
(三)工作紀律
1、上班時生產人員必須穿工作服,佩戴安全帽、胸卡;禁止穿拖鞋上班。儀表應保持整潔、大方、得體。
2、上班時間員工應該堅守工作崗位,需暫時離開時應與同事交代,工作期間未經班長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如果有特殊情況,必須進行電話或口頭請假方可離開崗位。
3、操作人員必須按照操作規程和工藝指標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流程和指標。
4、操作記錄要認真填寫,不得亂寫亂圖,填寫內容必須和實際相符合。
5、工作時間嚴禁打瞌睡,睡崗。如果發現,當事人罰款50元,當班班長罰款50元。
6、上班時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串崗、打私人電話、玩手機、吃零食、閒聊等。
7、沒有特殊情況未經車間主任同意吃飯時間不得回食堂就餐。當送飯人員送到崗位時,崗位人員不得同時前去拿飯,必須有兩人留守崗位。
8、在生產區內,杜絕一切火種,嚴禁將打火機、火柴等點火用具帶入。一旦發現罰款50元。
9、嚴禁在生產廠區內吸菸,如有違反,車間將其本人除名並送至人力資源部。
10、如果因有事需要請假則提前24小時請假,不允許事後請假或電話請假。一天內則先由班長批准後交車間主任審查,4天以內(含4天)最終由部門經理批准。4天以上需總經理批准。
11、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未被批准,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12、送樣人員嚴禁在化驗室逗留和閒聊,不能隨意自動用電腦,或私自更改結果。
(四)生產過程管控
1、生產任務:車間負責人按生產任務單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有計劃的保質、保量完成生產任務,如完成不了,應即時向上級主管彙報,以便協調;同時切實安排好車間生產,保證各組的正常生產,避免銜接不良、產生誤工。
2、產品質量:保證產品零配件符合質量要求和物料正確與齊備,尤其是確保產品首件質量的前提下,在生產過程中要時刻關注產品的質量,巡檢人員應按規定時間要求進行巡檢、抽檢,避免常見質量問題及質量事故的發生,發現質量問題應現場解決,不能及時解決的要迅速向上級主管反映,以便儘早解決。
3、安全生產:每日上班時,先檢查全車間的電源、電線和機器裝置,保證無安全隱患方可生產;工作人員不得離開機臺並嚴密監視機器操作情況,在下班時,關掉車間內所有電源,嚴禁在無人狀態下機器仍在運轉。
4、生產協調:在日常工作中,員工應積極與主管進行溝通協調,確有難度的,可向上級主管領導彙報,請求支援。
(五)工具管理
1、工具箱鑰匙由班長進行保管,領用工具和別人借用時要進行登記。
2、領用貨架上的配件必須進行登記,需註明領用人,型號規格和數量。
3、點檢人員要定時對工具箱內工具和貨架上的配件進行清點,並對其進行整理、整頓。
四、其他
本規章制度自下發之日起生效。
小工廠員工規章制度3
1、禁止在車間吃飯、吸菸、聊天、嬉戲打鬧、吵嘴打架、私自離崗、竄崗等行為。
2、作業時間謝絕探訪,不做與工作無關或影響他人工作之事。禁止帶小孩或廠外人士在生產車間玩耍或濫動車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擔。
3、任何人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易腐爛、濃氣味等違禁物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之物品進入車間;不得將私人用品放在操作檯上。
4、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裝置操作規程、質量標準、工藝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
5、員工在操作過程中發生異常現象時,及時向車間主任報告,經車間主任確認後,方可再行按要求進行。
6、作業人員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徹離作業現場。
7、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正確使用儀器、裝置,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約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工具,做到文明生產。
8、車間所用樣板、物料、工具等,用完及時歸位,按指定地點放好。
9、堅持每天對運轉裝置、工作現場和所轄區域進行一次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
10、掌握本崗位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的
11、員工領取物料必須透過車間主任開具領物單,不得私自拿取物料。
12、員工有責任維護工作環境衛生,嚴禁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13、做完本工序後應清理自己的工作臺面,下班後打掃場地和裝置衛生,做到離開機子隨手關電源,並將所有的門窗、電源關閉。
14、班中禁止做私活,不得私自攜帶公司內任何物品出廠,除特殊情況經領導批准外。
小工廠員工規章制度4
保安人員在公司中代表公司形象的一面旗幟,門衛保安的形象直接影響到來訪人員對公司印象的好壞;再者確保公司安全和防盜,維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1、值班時要穿保安服並整潔,嚴禁穿短褲、拖鞋上班。
2、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崗,上班時間不能吃零食、看書報、打瞌睡;並按月對考勤打卡機的時間進行調對。
3、嚴格按訪客登記表來執行來客登記和進出廠車輛的記錄。
4、必須對出廠車輛進行檢查防止不必要(偷盜)現象的發生。
5、人員攜帶物品出廠,經憑各部門出具的證明才予放行。
6、公司車輛、人員在上班時間外出,經過問事由並記錄出入時間。
7、負責管理公司場地的車輛停放秩序,腳踏車進出公司大門均應下車推行,疏導大門內外無關人員。
8、在上下班時間嚴格監督和控制員工攜帶公司內部物品出廠(嚴防員工偷盜公司物品)。
9、工人下班後要注意檢查各車間是否已關水、關電、關氣、關窗,如未關好,要及時關好,並做好登記報告上級,若發現本廠防範不足或本廠員工違規行為,應及時報告上級。
10、定期配合生產主管進行檢查消防設施,消除安全隱患。
11、值班室內不得打牌、賭博,嚴禁無關人員在內閒聊。
12、負責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破壞”的“四防”工作。
13、負責每天員工打卡的監督工作,在每天上下班時保安應提前調好考勤打卡機,防止員工代人打卡、亂調機打卡、錯位打卡等現象的發生。
14、負責司機對內部放行單的簽署工作,如果司機沒有簽署內部車輛放行單就不給放行。
15、晚上值班保安必須按每小時一次在廠區內巡視。
16、每天應搞好廠區內衛生。
小工廠員工規章制度5
一、木材經營加工實行許可證管理制度,經營、加工木材的應當向縣級林業主管部門申辦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並於每年的1月30日前到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年檢;
二、凡是從事木材經營、加工的單位或個人,必須嚴格遵守林業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合法經營、加工,嚴禁違法收購加工木材,嚴禁經營、加工國家和省級保護的樹種;
三、木材加工廠加工所需的木材,必須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
四、木材加工廠收購加工所需木材的,出售方必須提供林木採伐許可、供貨合同及數、縣內木材運輸證等木材的合法來源憑證;
五、加工農民自用材的,必須持有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發放的林木採伐許可證;
六、各加工廠用木材來源合法憑證建立管理臺帳,按自己採伐、收購加工和加工農民自用材分類進行管理。同時持合法憑證到鄉鎮林業站登記並在林業站建立臺帳,實行雙臺帳管理。鄉鎮林業站應加強對轄區內木材加工廠的管理;
七、木材加工經營許可證年檢時必須提供管理臺帳,無管理臺帳或管理混亂的,縣級林業主管理部門根據情況將吊銷加工經營許可證,取締木材加工廠;
八、各加工廠之間的木材指標不得相互衝抵、借用,各採伐點之間的採伐指標不得相互衝抵、借用;
九、各木材加工廠要運輸木材的,向鄉鎮林業站申請。林業站根據所建臺帳對所申請運輸的木材進行檢尺,並出具檢尺單同時發放縣內木材運輸證。加工廠憑林業站檢尺單和縣內木材運輸證到縣林業局辦理木材運輸證;
十、縣內運輸木材必須到鄉鎮林業站辦理縣內運輸證,出縣運輸必須到縣林業局辦理木材運輸證。運輸期限:縣內運輸證有效期為1天,出縣運輸從辦證當天算起,最多不超過10天。州內不超過2天,省內不超過3天,四川、貴州、廣西、廣東、重慶不超過4天,黑龍江、哈爾濱、新疆、遼寧、內蒙古、西藏吉8至10天,其餘各地5至7天。如有特殊情況要求延長期限的,必須持有相關證明覆印件;
十一、各加工廠要加強管理,建立各種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對管理混亂不予整改、發現兩次以上違法收購木材的將給予取締。
小工廠員工規章制度6
一、鋼筋加工廠質量保證制度
1、制定鋼筋加工廠執行管理規章制度,並要求有關人員嚴格遵照執行。
2、配備具有上崗資格的執行操作人員,滿足鋼筋加工廠運轉需要。上崗前分部組織鋼筋加工廠工作人員進行業務知識的專項培訓,經考核合格後上崗作業。
3、鋼筋加工廠設場長一名,負責鋼筋加工廠的日常業務工作,並對業務工作的準確、正確性承擔責任。
4、鋼筋加工廠值班人員必須對本班工作時間內的工作內容、突發事件等進行詳細記錄並進行值班簽名。交接班應在崗位上進行,需要交接說明的問題,必須反映在交接記錄或值班記錄上。
5、鋼筋加工廠試驗員應按技術規定對原材料進行取樣檢驗,合格後放行,出現不合格品立即通知鋼筋加工廠值班人員,質量管理部門及總工程師,進行調查處理,並對不合格品明確標識。
6、鋼筋加工廠廠長必須每天對值班人員工作情況、生產情況進行檢查,並形成記錄,質量管理部門每週至少兩次對鋼筋加工廠進行檢查,並形成記錄。
7、制定考核指標和考核方法,對鋼筋加工廠廠長及值班人員進行考核,獎懲兌現。
8、鋼筋加工廠操作人員不定期對機械裝置及配套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定期進行檢修。備足易損配件,並與廠家保持暢通聯絡,確保系統執行穩定、正常。
二、裝置工裝管理制度
1、鋼筋加工廠所有工裝裝置均應建立裝置臺帳和履歷表,對相關裝置制定操作規程並張貼於顯要位置。
2、應制定裝置維護保養計劃,並認真實施。對工裝裝置的使用、維護、保養情況進行記錄。
3、裝置操作人員應經過專業培訓,持有相關作業證書,瞭解裝置效能並熟練掌握操作規程。
4、工裝裝置在使用前應對機械工況效能進行檢查;在使用過程中應密切監視是否正常工作,機械運轉中不能進行維修、保養、潤滑、緊固等作業;在使用後對機械及時進行維護保養,徹底清洗機械及現場。
三、原材料質量控制措施
1、任何材料到達工地時,材料員應認真按採購計劃所要求的材料名稱、規格、型號、材質、等級、數量(計劃數)等內容逐一清點核實,並做好進料登記工作。
2、發現品種、規格、數量不符、外觀質量有問題等情況時,應及時進行復檢。複檢後仍有問題時應及時通知材料部門負責人及供應單位,並做好驗收記錄和標識,雙方未處理完之前不得發料。驗收後質量保證書、合格證等單據逐一整理歸檔妥善儲存。
3、對於構成工程實體和影響結構的原材料,均應隨原材料附相應的質量證明檔案和技術證件;隨貨技術證件不全的,不予開具材料交接單。需做物理和化學試驗的原材料,首先通知試驗室聯絡監理旁站取樣,並填寫委託單委託試驗室檢驗,及時向其索取檢驗報告,根據試驗結果,填寫《主要材料驗證記錄表》。需要實現可追溯性的材料,透過《進料登記簿》、《收料單》、《材料收、發、存卡片》、《用料單》上唯一性、正確、有效的移置,實現產品的`可追溯性。
4、對檢驗、未檢驗的材料應予以標識,未辦理緊急放行手續時,不得發料投入使用,不得辦理點收入帳手續。
5、經檢驗合格的材料方可辦理點收入帳,發料使用,並做好標識,有關試驗報告按質量記錄要求及業主的規定進行管理。
四、鋼筋加工廠工作聯絡制度
1、與分部的工作聯絡。主要由鋼筋加工廠廠長。鋼筋加工廠場長對鋼筋加工廠整體工作負責,在鋼筋加工廠組建、驗收、管理等過程中要與分部進行充分溝通,要與各部門緊密聯絡並具體落實。
2、物資、試驗部門工作聯絡。原材料使用應由物資裝置部購置合格分供方材料,進場後由試驗室檢驗合格、監理籤認後方能使用。鋼筋原材料的進場取樣驗收,及時、準確掌握原材料進場情況和檢驗狀態。建立及時反饋檢測試驗結果,對不合格產品處理後重新驗收的機制。
3、與監理單位工作聯絡。原材料抽樣檢測及質量控制等施工活動均應通知分管監理見證試驗,以便監理掌握現場工作程序及質量動態,並決定工序是否能夠順利進行。
五、鋼筋加工廠安全、衛生、環保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各項安全制度、加強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提高和增強安全意識,經常對全員進行遵章守紀的安全教育,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作業人員的責權,抓好負責制的落實;
2、採用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對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控制出現生產障礙、未遂和其它事故;
3、嚴格執行施工安全協議書和批准的施工計劃,遵守安全規定,互相監督,協調配合,盡職盡責,堵塞漏洞,消除不安全因素。
4、對於每個崗位不同的特點,使員工更深刻認識自己的工作環境必須進行崗位教育。
5、保持施工場地的整潔,每天下班後,施工人員應及時對施工場地進行整理,做到材料分類成堆,機械裝置停放有序。
6、積極為職工搞好個人衛生創造條件。
7、主要運輸道路進行固化,定時灑水防塵,嚴禁在場地內燃燒各種垃圾及廢棄物;作業場地及運輸車輛應及時清掃、沖洗,保證場地及車輛的清潔。
8、在施工時對維護排水設施,搞好水土保持工作。
9、鋼筋加工廠及其它施工區產生的施工廢水採取過濾、沉澱淨化處理後方可排放。
10、對於施工中廢棄的零碎配件邊角料、包裝箱等及時收集清理並搞好現場衛生以保護自然環境不受破壞。
六、消防保衛制度
1、加工廠內建立防火責任制,職責明確。
2、加工廠內要有暢通的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及消防用砂。
3、加工廠內消防器材、工具、用具要符合防火規定和要求。
4、加工廠內臨時建築要符合防火規範。
5、加工廠內明火作業要嚴格管理,要符合有關防火規定。
6、加工廠內所有輸電線路均採用新線,嚴禁使用老化線路。
7、對加工廠內所有人員進行消防規章制度教育,學習和掌握消防知識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8、來訪人員必須登記,未經許可不得進入鋼筋廠內。堅持職責,不隨便脫離崗位。
9、對所有進出材料,認真做好驗證手續。
七、鋼筋加工廠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1、在接受政府監督、行業管理、企業負責、群眾監督的基礎上,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成立以分部經理為首的安全管理機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自控體系,制定切實可行的有效措施,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管理,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實現安全、質量、工期和經濟效益的目標。
2、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全員安全意識,搞好安全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持特殊工種人員持證上崗,從事電焊作業、機械作業室外用電等特殊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4、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和現場跟班作業制度,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嚴格禁止,並指導糾正。
5、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禁止穿拖鞋、高跟鞋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服裝上班。
6、工作中堅守崗位,思想集中,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施工,不準酒後上班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7、確保安全生產,保障安全資金的投入;設定的安全保護設施,未經批准不得移動,拆除。
8、不得使用無身份證、來歷不明的人員,禁止使用未滿16週歲的童工。
9、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糾正和整改。
10、建立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施工安全技術措施逐級交底。
小工廠員工規章制度7
一、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配合廠長做好全廠的安全生產工作,接受各級安全生產監督部門的管理
二、敢於管理,善於管理,嚴格管理,以身作則。在生產過程中發現領導違章指揮、強令工作違章作業、只顧生產不顧安全,員工不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違章作業,要立即制止。要及時糾正領導不重視安全生產的行為。對員工屢教不改的要令其停止工作,離開崗位,積極提出安全生產合理化建議,當好領導的安全參謀,提高管理水平,確保安全生產。
四、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堅持雷打不動的發全活動。做到培訓有內容、有記錄,受教育人應達100%。負責監督新工人先培訓後上崗,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堅決制止無證操作。
五、發生事故後立即報告廠長,保護現場,向事故調查人員如實介紹事故情況。
小工廠員工規章制度8
目的:
為了維持良好的.生產秩序,提高勞動生產率,保證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訂以下管理制度。
範圍:
適應於生產車間全體工作人員。
一、車間生產管理制度
1、我廠的從業人員(包括臨時工)應接受健康檢查,並取得體檢合格證者,方可參加生產。
2、從業人員上崗前,要經過衛生培訓教育,方可上崗。
3、上崗時,要做好個人衛生,防止汙染食品。
3.1進車間前,必須穿戴整潔統一的工作服、帽、靴、鞋,工作服應蓋住外衣,頭髮不得露於帽外,並要把雙手洗淨。
3.2直接與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接觸的人員不準戴耳環、戒指、手鐲、項鍊、手錶。不準濃豔化妝、染指、噴灑香水進入車間。
3.3手接觸贓物、進廁所、吸菸、用餐後,都必須把雙手洗淨才能進行工作。
3.4上班前不許酗酒,工作時不準吸菸、飲酒、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
3.5操作人員手部受到外傷,不得接觸原料和成品,經過包紮治療戴上防護手套後,方可參加不直接接觸產品的工作。
3.6不準穿工作服、工作鞋進廁所。
3.7工作期間不得擅自離開車間。
3.8生產車間不得帶入或存放個人生活用品,如衣物、食品、菸酒、藥品、化妝品,手機等。
4、進入生產加工車間的其他人員(包括參觀人員)必須穿指定工作服,方可進入車間。
5、有毒有害物管理:洗劑、清毒劑、殺蟲劑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均應有固定包裝,並在明顯處標示“有毒品”字樣,貯存於專門庫房或櫃櫥內,加鎖並由專人負責保管。
6、上班時,物料員須及時把物料備到生產線,並嚴格按照規定的運作流程操作,不得影響工作的順利進行。
7、員工在作業過程中,必須保持一定的距離,不得擠坐在一起,不得說笑談天,交頭接耳。操作時必須按要求工作,同時必須自覺做好自檢與互檢工作,如發現問題並及時向質檢及車間主任反映,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讓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須嚴格按照品質要求作業。
8、每道工序必須接受車間質檢檢查、監督,不得矇混過關,虛報數量,並配合質檢工作,不得頂撞、辱罵。
9、所有員工必須按照操作規程操作,如有違規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10、員工在工序操作過程中,不得隨意損壞物料。、工具裝置等,違者按原價賠償。不得偷竊公司物品。如發現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11、工作時間離崗時,需經車間主任同意方可離開,限時十分鐘內。
12、上班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停工隨時關水關電。
13、員工之間須互相監督,對包庇、隱瞞行為不良者一經查處嚴厲處罰。
14、任何會議和培訓,不得出現遲到、早退和曠會。
15、本車間鼓勵員工提倡好的建議,一經採用根據實用價值予發獎勵。
二、清潔衛生制度
1、車間工人要保持機器裝置的清潔乾淨,物品要按規定位置放置整齊,不得到處亂放,車間主任要保持辦公桌的整齊乾淨。
2、每天下班前打掃衛生,交接下班。
3、衛生工具用完後須清洗乾淨放在指定的區域,工具由專組專人保管,不得亂丟,倒置、甚至損壞。
4、不得隨便在公司內亂丟垃圾、胡亂塗劃;
5、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崗位的產品物料和裝置。
注:本制度與廠規發生衝突時,以廠規為準。
小工廠員工規章制度9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六為工作日,週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專案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週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准,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小工廠員工規章制度10
1.按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離崗位、不得無故曠工,工作時間內不許閒談作樂、不許傳崗位和離崗,不許做與生產無關的事情;
2.遵守國家政策,法令和公司一切規章制度,愛護公共財物認真執行崗位職責制;
3.請病假、事假要有正當理由,並寫請假條辦理批審手續,兩天一下由生產主管批准,三天以上由公司經理審批,來不及自辦手續的藥託人代辦或打電話請假,並於上班後補充手續,批准後方能生效,否則違者做曠工處理,曠工一天除當天工資沒有另罰款20元;
4.服從生產工作安排、調動、努力鑽研生產技術,提高自身素質水平,做好本職工作;
5.工作時間內,因事或因為看病要離開工作崗位,要向生產主管請假經同意後方能離開,否則做早退處理,早退一次扣10元;
6.愛護公司財產,不得私帶廠內任何物品出廠,違者則被視為偷竊,輕者按物品價值的十倍進行罰款或開除,重則報告當地公安機關;
7.進入規定要穿工作服的工作間必須要穿工作服,務必穿戴整齊潔淨,違者一次扣款10元,嚴禁攜帶手錶、首飾等個人物品進入生產區,所有工作人員不得留長指甲或塗指甲油;
8.不得帶任何食品雜物進車間,不得在車間吃食物,不準在車間亂丟雜物以及隨地吐痰,違反本條例之一者罰款10元,嚴重者開除;
9.運送產品要留意輕放,不得亂丟重摔,造成損壞的由違紀者負全部職責(包括搬運工);
10.不管上下班時間,不準在廠區吸菸、喝酒,違者一次罰款50元;
11.健康管理
①食品廠全體工作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體格檢查,沒有取得衛生監督機構頒發的體檢合格證者,一律不得從事食品生產工作。
②對直接接觸入口食品的人員還須進行糞便培養和病毒性肝炎帶毒試驗。
③凡體檢確認患有:a肝炎(病毒性肝炎和帶毒者),b活動性肺結核,c腸傷寒和腸傷寒帶菌者,d細菌性痢疾和痢疾帶菌者,e化膿性或滲出性脫屑性皮膚病,f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或疾患的人員均不得從事食品生產工作。
12.工作服的管理
①工作服包括淡色工作衣、褲、發帽、鞋靴等,某些工序(種)還應配備口罩、圍裙、套袖等衛生防護用品。
②工作服應有保活制度。凡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務必每日更換。其他人員也應定期更換,持續清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