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館消防裝置管理制度(精選17篇)

賓館消防裝置管理制度(精選17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賓館消防裝置管理制度(精選17篇),歡迎大家分享。

  賓館消防裝置管理制度1

  1.加強消防器材的規章、維修和保養工作,使其經常保持完整好用,隨時處於完好狀態,適應補救火災的需要。

  2.消防器材裝備包括:滅火器材等消防器材裝備的規章、保養工作,必須列入消防工作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

  3.消防器材裝備是滅火戰鬥的重要武器,不得用於非消防方面。對擅自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的人,必須嚴肅處理。輕者批評教育,情節惡劣、造成不良後果的,移交消防機構,追究法律責任。

  4.對消防器材裝備必須統一登記,落實負責人嚴格規章。

  賓館消防裝置管理制度2

  1.對重點防火部位應當經行每日巡查,至少每兩小時一次。

  2.堅持夜間防火巡查,保證日夜安全。

  3.對違章情況及時下達整改通知,並監督執行。

  4.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補救。

  5.對各種設施器材檢查,防止破損、失效。

  6.由專人負責檢查,保障巡查效果。

  7.認真填寫巡查記錄,由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簽字,檢查內容:

  (1)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的情況;

  (2)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是否在位、完整、有效;

  (3)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4)安全通道是否暢通;

  (5)有無違規操作電、氣設施;

  (6)易燃易爆物品的規章情況;

  (7)下達整改通知書後整改情況;

  賓館消防裝置管理制度3

  1.增強安全消防意識,完善規章制度,明確責任,層層負責。

  2.在日常工作中注意發現問題,對各類電器裝置要經常檢查,如遇電器及配電設施有發熱、異味等現象要立即報修,並及時關閉電源。

  3.對易燃物品要嚴格規章,嚴禁使用液體酒精,對天然氣爐灶及管線要經常檢查、保養,如出現漏氣、鏽蝕現象要立即停用。

  4.加強安全、消防教育,下班之前一定要檢查水、電、氣等是否關閉,對倉庫等重點部位要重點看護,並加強值班、巡視。

  5.建立安全防範檢查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對所轄部位進行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及時通報,並追究當事人責任。

  6.要組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單位內部及本職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消防設施的效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賓館消防裝置管理制度4

  一、戶口登記員必須嚴格履行畜旅業治安管理《細則》的第十一條規定的要求,按十二項工作職責,嚴格登記旅客入住手續,遵紀守法,不得違法經營。

  二、儀表端正,說話和氣,熱情接待旅客,詳細介紹賓館情況和旅客住宿須知。

  三、嚴格旅客住宿制度

  1)認真做好證件的檢查工作,杜絕無證件和偽證件人員混進旅館,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2)嚴格執行雙人房包房制度,兩人異地不同工作單位的旅客、戶口登記員不得安排兩人包房。

  3)成年男女要求包房住宿,必須憑本人結婚證,男女雙方都在45歲以上,同一戶口所在地均可登記住宿。

  四、做好交接班制度,做三交接,交接治安管理情況,交接房費收繳情況,交接旅客財物保管情況,做到事事有記載,交接有簽名。

  賓館消防裝置管理制度5

  一、員工入職需經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合格後才能上崗,保安部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員工必須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懂“四懂四會”。瞭解本單位滅火器材的位置及效能。

  二、實行每日防火巡查、檢查制度。崗位員工對本部門每兩小時檢查一次,保安部每日巡查,並做好記錄。

  三、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暢通。對安全出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要殛時進行檢修,確保正常運轉。

  四、對營業場所的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必須定期進行檢查維護,以保證其靈敏度和應有功效。

  五、對存在火災隱患的部門,要及時整改,消除隱患。

  六、建立用電、用火管理制度,重點工種(電、氣焊工等)需持證上崗。

  七、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單位,如發現危險情況,立即報告保安部妥善處理。

  八、專職消防隊員需持證上崗:組建義務消防隊伍,並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九、根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十、保安部定期進行消防安全考評工作。對不合格的部門和員工定期進行整改。

  賓館消防裝置管理制度6

  消防安全規章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規章工作:

  1、擬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規章工作。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落實。

  3、擬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7、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託的其他消防安全規章工作。

  8、定期聽取職能部門的彙報,及時解決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問題並向主管領導報告。

  9、總結防火工作,火災撲救情況,做出獎懲的提案和決定,對嚴重失職、肇事者,在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的基礎上做出處理的提案和決定,必要時送交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10、承擔因工作失職而引起的火災事故責任,直至法律刑事責任。

  賓館消防裝置管理制度7

  1、電氣防火制度

  (1)電工必須經過電業部門(或勞動局)正式考核發給電工證後才能正式進入工作崗位,不經考取電工證的學徙工不得單獨操作。

  (2)安裝和修理電氣裝置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新設、增設、更換的電氣裝置,必須經過主管部門、技術部門共同檢查合格後方可通電使用。

  (3)電氣裝置和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負荷應按規定標準,接頭牢固,絕緣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一般的電氣裝置和線路要定期檢查,發現可能有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及電線絕緣損壞等情況,必須立即修理。

  (5)電線靠進牆壁、地板、葦箔或與其它物體接觸時應做瓷的或金屬的套管加以隔絕,在任何部位增設新的線路,如不做金屬套管時必須使用鉛皮或膠皮電纜線。

  (6)在儲存易燃液體、可燃氣體鋼瓶、以及其它化學危險品庫內、鋪設的照明線路,應用金屬套管,並採用防爆型燈具、電閘箱,燈開關應裝在庫外。

  (7)禁止在電燈燈頭上使用紙張、布或其它可燃材料做燈罩。

  (8)在任何部位安裝、修理電氣裝置時,在未經試驗正式通電使用之前,安裝、修理人員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安裝檢修所用臨時照明燈必須使用低壓手把燈。

  (9)滅火器、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10)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會使用各種滅火器,熟練地掌握其效能、作用和正確的`使用方法。一旦發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2871888”或火警電話“119”,知道距離最近的消防疏散門。

  2、機房防火制度

  (1)機房指空調機房、配電機房、發電機房、電梯機房等,機房內禁止吸菸、閒人免進。

  (2)機房內禁止貯存各種油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3)機房要定期清掃,不得殘留布毛、紙屑、垃圾等易燃物。

  (4)機電裝置各種線路和機械部分要符合安全技術要求,並經常檢查維修,以防打火,短路,引起著火事故。

  (5)在檢查擦洗零部件用油時,應採取有效防火措施,用剩下的汽油,油擦布等要妥善處理,不得亂扔、亂放。

  (6)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能熟練地掌握其效能、作用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會正確使用。一旦發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xxxxxx ”或火警電話“119”,知道距離最近的消防疏散門。

  3、前廳防火制度

  (1)前廳、前臺的工作人員要經常注意發現制止賓客將易燃、化學劇毒、放射性物質等帶進飯店,如發現馬上通知值班經理和保安部。

  (2)前廳、前臺工作人員隨時注意賓客扔掉的未熄滅的菸頭、火柴梗等。保安室內禁止吸菸。

  (3)及時清理電文傳真機紙等易燃物。

  (4)經常檢查電傳機和照明用電是否安全可靠,不用時及時關閉。

  (5)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6)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會使用各種滅火器,熟練地掌握其效能、作用和正確的使用方法。

  (7)一旦發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xxxxxx ”或火警電話“119”,知道距離最近的消防疏散門。

  4、總機房防火制度

  (1)電話機房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吸菸,閒人勿進。

  (2)室內通風要良好,杜絕一切火種,如用油類易燃品清洗機件時,必須採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3)因其它原因需用火時,須得到有關領導和保安部同意後方可作業。

  (4)知道所在樓層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懂得使用。一旦發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 2871888”或火警電話“119”,知道距離最近的消防疏散門。

  5、倉庫防火制度

  (1)倉庫嚴禁吸菸使用明火,並設明顯的標誌牌。

  (2)倉庫照明及線路須符合消防規定,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3)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4)嚴禁寄存易燃易爆物品及放射性物品。

  (5)倉庫內嚴禁使用電熱器。

  (6)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運用。

  (8)財務部現金、賬冊、電腦軟體及其他貴重物品由專人在安保部人員保護下撤離。

  (9)人員撤離後,消防人員、保安部、工程部、客房部經理應再次檢查一遍。

  (10)疏散到安全地帶後,要集中客人,由總檯、客房部、保安部派員進行登記,核實人數。

  賓館消防裝置管理制度8

  一、搞好消防專業教育和培訓工作,定期進行消防演練。

  二、消防器材、設施應按消防部門有關規定配備,高層建築應配備救護工具,興建、擴建、改建的賓館應按《建築設計防火規範》規定,安裝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等設施,建立健全相應的使用、維修、保養、檢查制度。安全保衛部門幾其他部門應職責明確,定期檢查和更換過期消防器材,確保消防器材完好和正常使用。

  三、建立健全消防檔案,瞭解並熟悉賓館消防設施整體佈局。應根據各消防重點單位的不同情況,分別制定消防管理規定和消防操作程式,並嚴格執行。

  四、賓館新建、更新改造專案的圖紙,須報經區、縣以上公安消防部門審批,竣工後應透過檢查驗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方可投入經營運轉。

  五、嚴格管理和控制火種、火源幾易然易爆物品,倉庫、櫃檯等場所禁止吸菸,客房、商場、倉庫等重點部位的施工動火,需履行安全保衛部的審批手續,並在現場設定滅火器材。施工現場易燃物品應撤離。未經工程部門批准,任何人不得亂拉亂接電源。賓館各部門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應指定人員負責並採取安全措施。

  賓館消防裝置管理制度9

  1.各部門員工要努力學習消防知識,會檢查排除消防隱患、會使用滅火器材和消防器材、會組織疏散逃生、會宣傳教育。

  2.報警主機位於監控室,由保安員24小時值班,如聽到報警鈴響,應立即通知巡邏保安員迅速到報警樓層檢查。

  3.如發生火災,監控室值班員應立即切斷事故樓層總電源,防止爆燃。情況嚴重緊急,應邊指揮滅火,邊報領導、打消防火警電話,報警時要準確清楚地說明賓館地點、報警人姓名與聯絡電話,待消防隊把情況聽清楚後才可放下話筒,同時報警人要到路口、通道接應消防車赴現場救火。

  4.各部門員工得知賓館失火資訊後,應立即趕到失火現場參加撲救,就近使用滅火器或消防栓進行滅火、疏散。有領導在場由領導指揮,如領導不在時,由在場員工商量決定,採取正確滅火疏散措施果斷進行滅火和疏散營救工作。

  5.如發生火災,知情不報或不堅守崗位離開現場,臨陣逃脫者按其情況嚴重程度給予行政處分並追究其責任,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後果的則由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6.各部門每班要檢查一次部門消防設施,保安部每天要檢查地下消防泵房和屋面消防裝置,保證裝置完整、靈活好用。

  賓館消防裝置管理制度10

  為了加強和規範賓館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充分保障賓館內旅客、員工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賓館特制定了以下制度:

  一、消防安全制度

  1、賓館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2、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3、賓館領導定期組織消防培訓、消防演習、各種消防宣傳教育的資料備案,全面負責賓館的消防預防、培訓工作。各部門須具備完整的消防報告和電器裝置使用報告等資料。

  4、賓館內有各種明顯消防標誌,設定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賓館人員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5、設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門衛、值班負責人、逐級防火檢查,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統計好值班經理安全消防巡查記錄。

  6、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門,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7、賓館內所有區域,包括停車廠、倉庫、辦公區域、洗手間全部禁止吸菸、動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資的場地、倉庫,設定明顯的禁止煙火標誌。

  8、賓館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並在限期內改裝。

  10、賓館內部門開關必須有專人管理,每日的照明開關、冰箱開關等統一由專人開關,其他電力系統的控制由工程部負責。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門負責,則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對開關的正確使用接受培訓。

  11、部門下班及工作結束後,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於關閉狀態。

  12、各種電器裝置、專用裝置的執行和操作,必須按規定進行操作。

  13、前臺、餐廳吧檯、及客房小賓館吧的射燈,工作結束後必須關閉,以防度過高引起火災。

  14、吧檯酒水及裝飾物的擺放要與照明燈、射燈、裝飾燈、警報器、消防噴淋頭保持一定間隔(消防規定垂直距離不少於50cm)。

  15、銷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只能適量存放,便於通風,發現洩漏、揮發或溢位的現象要立即採取措施。

  16、賓館內所有倉庫的消防必須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噴淋系統、消防器材的設施、通風、通道等設定。

  二、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1、值班經理,每天進行防火檢查,同時賓館經常組織小組不定時的檢查線路及電源,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髮生火情的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記錄整改。

  2、部門經理、主管每週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查,發現問題及時彙報領導(口頭或書面材料)。

  3、對火險隱患,做到及時發現,登記立案,抓緊整改;限期未整改者,進行相應處罰;對因客觀原因不能及時整改的,應採取應急措施確保安全。

  4、檢查賓館員工相關的程式是否瞭解,是否熟知在緊急情況下,所應採取的切合實際的措施。

  以上規定希望各部門負責人及員工積極配合、嚴格遵守。

  賓館消防裝置管理制度11

  1.各部門員工要努力學習消防知識,會檢查排除消防隱患、會使用滅火器材和消防器材、會組織疏散逃生、會宣傳教育。

  2.報警主機位於監控室,由保安員24小時值班,如聽到報警鈴響,應立即通知巡邏保安員迅速到報警樓層檢查。

  3.如發生火災,監控室值班員應立即切斷事故樓層總電源,防止爆燃。情況嚴重緊急,應邊指揮滅火,邊報領導、打消防火警電話,報警時要準確清楚地說明賓館地點、報警人姓名與聯絡電話,待消防隊把情況聽清楚後才可放下話筒,同時報警人要到路口、通道接應消防車赴現場救火。

  4.各部門員工得知賓館失火資訊後,應立即趕到失火現場參加撲救,就近使用滅火器或消防栓進行滅火、疏散。有領導在場由領導指揮,如領導不在時,由在場員工商量決定,採取正確滅火疏散措施果斷進行滅火和疏散營救工作。

  5.如發生火災,知情不報或不堅守崗位離開現場,臨陣逃脫者按其情況嚴重程度給予行政處分並追究其責任,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後果的則由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6.各部門每班要檢查一次部門消防設施,保安部每天要檢查地下消防泵房和屋面消防裝置,保證裝置完整、靈活好用。

  賓館消防裝置管理制度12

  一、消防控制室管理要求

  1、消防控制室應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取得初級以上消防職業資格證書。

  2、每班不應少於2人,每班工作時間不應大於8小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對火災報警控制器進行日檢查、接班、交班時,應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表》。值班期間每2小時記錄一次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裝置的執行情況,及時記錄火警和故障情況。

  3、正常工作狀態下,不應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和聯動控制的防火捲簾等防火分隔設施設定在手動狀態。其他消防設施和相關裝置設定在手動狀態時,應有在火災情況下迅速將手動控制轉為自動控制的可靠措施。

  二、熟知消防控制室應急程式

  1、接到火災報警資訊後,應以最快方式確認。

  2、確認屬於誤報時,查詢誤報原因,並填寫《建築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

  3、火災確認後,立即將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轉入自動狀態(處於自動狀態的除外),同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

  4、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同時報告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

  三、會操作有關消防裝置

  1、會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的手動與自動狀態轉換;

  2、會查詢報警資訊,會處理誤報、故障和監管報警資訊;

  3、會透過火災事故廣播引導人員疏散;

  4、會透過聯動控制器手動控制消防裝置;

  5、會透過現場手動方式控制消防泵、防排煙風機、防火捲簾等重要消防裝置。

  賓館消防裝置管理制度13

  一、防火安全委員會組成及職責

  (一)防火安全委員會組成

  主 任:賓館分管消防安全副總經理

  副主任:安保部經理

  委 員:安保部、工程部、總經辦公室、前廳部、客房部、人事培訓部、管理部、總務部、購物中心等部門的經理和各聯營單位負責人組成(檔案另發)。

  (二)、防火安全管理辦公室

  主 任:安保部經理

  成 員:由安保部的經理、主管組成(檔案另發)。

  (三)、防火安全委員會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規章、技術規範,根據消防監督部門的要求,建立消防組織,制定履行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2、根據“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建立各部門、各工種、各崗位的防火安全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把防火安全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實行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定期召開防火安全委員會會議,及時佈置、總結消防安全工作,解決存在的消防安全問題。

  4、定期組織防火安全檢查,消除火險隱患,改善防火安全條件,確保消防設施正常執行。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員工消防安全意識。

  5、組建義務消防隊,制定火警火災處置程式,定期組織滅火演練。在

  火災情況下,積極組織員工撲救火災,疏散賓客和重要物資,保護火災現場

  協助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做好事故查處工作。

  二、義務消防隊組成及職責

  (一)義務消防隊的組成

  指導員:安保部經理

  隊 長: 安保部消防主管

  隊員: 由賓館各部門及有關聯營單位挑選附合條件的志願者參加(檔案另發)。

  (二)義務消防隊職責

  1.義務消防隊在賓館防火安全委員會指導下開展工作。

  2.貫徹執行賓館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積極參加賓館組織的各項消防活動,做好消防宣傳、培訓工作。

  3.熟悉賓館的消防重點部位,熟悉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位置,並做好維護保養工作。

  4.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違反賓館消防安全制度行為,預防和消除火險隱患。

  5.定期組織滅火演習。一旦發生火災事故,迅速正確地做出反應,按賓館火警火災處置程式積極組織疏散和撲救,公安消防隊到達現場後,引導消防隊進入火場,並協助撲救。

  三、值班巡查組成及職責

  (一) 值班巡查組成

  賓館值班分兩級制,由總值班、保安值班組成。賓館總值班由各部門經理輪流值班;保安值班由消控值班和值勤組值班。

  (二)值班巡查職責

  1.賓館總值班職責

  (1)賓館總值班代表賓館總經理行使職權,負責督查各部門,尤其是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查夜間保安人員的安全巡查情況。

  (2)負責處理當日賓館所發生的突發事件。一旦發生火警火災事故,按賓館制定的火警火災程式組織撲救。

  (3)值班時遇到發生火警等消防事故,要立即前往出事地處理或排除。

  (4)賓館值班每天對各崗位的督查不少於3次,並詳細記錄在案,次日晨會上通報。

  2.保安值班職責

  (1)消控值班必須提高警惕,嚴守崗位,集中精力觀察和傾聽控制器上的各種訊號,遇故障或火警訊號應按賓館火警火災處置程式處理。

  (2)值班人員應熟悉和掌握消防設施的使用和維護保養,發生故障及時排除。

  (3)認真做好值班記錄。按時交接班,交接班情況清楚。

  (4)保安巡查每班不得少於4次,應按安保部指定路線逐項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向賓館值班經理報告,遇火警、火災應立即報告消控中心,並組織人員撲救。

  賓館消防裝置管理制度14

  A、消防以防範為主,全體工程人員務必做到如下幾點:

  1.瞭解賓館所有裝修材料的特性以及毒性狀況;

  2.瞭解各種線路的佈局及分佈狀況、電源總閘及消防器材與水源的位置等。

  3.瞭解各營業部門的平面佈置及安全通道、周圍環境情況、建築特點。

  4.瞭解和熟練掌握在火災情況下的自救和營救方法。

  5.定期檢查各總電源開關及支路電源開關的可靠性,杜絕電器火災,確保在萬一發生火災的情況下,不會因電源問題導致火災面積的擴大。

  6.定期檢查和保養本部門的消防器材及營救物品如:繩索、架梯、手電等。

  7.定期檢查各部門裝置的使用保養情況,確保各種電器裝置及開關、線路的安全效能。

  8.備好各種建築圖紙及資料,以利及時處理各種意外事故的發生。

  B、當火災發生時,工程人員應做到如下幾點:

  1.在火警情況下能沉著冷靜,有較強的應變能力,能迅速協助保安疏散被困人員和撲滅火災。

  2.接警後在第一時間內(不超過1分鐘),迅速切斷事故部門的電源。

  3.排程一部分人帶好應急燈及滅火器,迅速趕到第一現場協助滅火(有防毒面具最佳)。另一部分人帶好粗繩索、高梯、趕往現場協助營救,留守一人在配電室值守,來應付各種意外事情的發生。

  4.遵循救人優先,滅火隨同進行的原則。

  5.救火時不要隨便與電線或電氣裝置接觸。特別要留心地上的電線,應將其用絕緣物品妥善處理。在各種特殊場合下,如若無法確切判斷線纜是否帶電,一律要作為帶電體來對待,以免混亂中有人觸電。

  C、小型火災事故現場的處理。

  1)有條不紊的檢查,徹底清除火災再次復燃的隱患。

  2)保護現場,調查並分析事故發生原因。

  3)清理現場,先清理比較危險的物件,比如容易墜落傷人的。

  賓館消防裝置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飯店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組織機構

  第二條單位成立消防領導小組

  成員如下:

  組長:利元勝總經理

  副組長:彭小豔經理、賀強保安隊長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佈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於完好狀態。

  第三章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職責

  1、在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賓館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本賓館的消防管理制度。

  3、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第四章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1、賓館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義務消防隊和消防演練、火災應急演練。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裝置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裝置的使用方法。

  3、牢記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將貨物堆放在消防栓、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並採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後報告。

  第五章防火管理制度

  賓館(含院內)動用明火必須執行下述規定:

  1、在賓館內任何部位動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消防主管必須到現場檢查,一切防火措施齊全後填寫審批單,明確時間、地點、原因、方式、責任人、防護人和防護措施,經經理批准後方可動用。

  2、明火作業現場必須保證有兩人以上,其中一人負責監護,嚴禁一人進行明火作業。

  3、作業完成離開現場時,作業人和監護人要認真檢查,確認火種完全熄滅不能復燃後方可離開。

  賓館消防裝置管理制度16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範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效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裝置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裝置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菸、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裝置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裝置的執行情況。檢視執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裝置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裝置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洩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裝置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並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並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裝置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並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並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於一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措施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裝置、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後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裝置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裝置,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裝置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維修部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裝置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

  3、電器裝置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裝置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准,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後投入使用。

  6、電器裝置、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並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裝置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裝置,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採取防範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菸並張貼禁菸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菸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後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菸場所吸菸或處置菸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准,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准,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後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誌等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資訊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並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賓館(賓館)內發生火災時,立即組成火場指揮處,下設四個組:通訊聯絡組、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各組職責:

  通訊聯絡組:撥“119”向消防隊報警,同時通知其它各組人員到位,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車的到來。滅火行動組:利用賓館(賓館)現有的滅火器材組織滅火。

  疏散引導組:負責組織疏散人員離開火場,搶救受災物質。負責火災現場的警戒,及時疏散無關人員和車輛,保障消防車直接迅速進入火場撲救,維護火場滅火、疏散物資的良好秩序。

  安全防護救護組:做好火災現場安全防護工作,如有人員傷亡,及時撥打“120”搶救傷員。

  賓館消防裝置管理制度17

  針對巡檢中發現問題應及時做出合理處理,為保證安全無誤,隱患部位整改到位,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1.定期檢查,對檢查不合格部位及時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並由部門負責人簽字;

  2.對違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

  3.對不能當場改正的隱患應由消防安全規章人員提出整改意見,根據整改意見在期限內整改完畢,並由消防安全規章人員進行驗收;

  4.火災隱患整改完畢後,應將驗收情況記錄存檔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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