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工資制度管理

事業單位工資制度管理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管理,歡迎閱讀與收藏。

事業單位工資制度管理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公司實行以崗位績效工資製為主,多種分配形式及中短期激勵機制並存的薪資體系,並在逐步完善符合司情的薪酬與激勵政策。

  第二條公司根據崗位職責、能力要求並結合外部人才市場狀況核定薪資標準,根據員工的工作績效評估情況兌現薪資收入,使員工價值得到充分的認可和公平的回報。

  第三條公司在建立各項基本的社會保障和福利的基礎上,提供比較完善的福利專案和多元化的福利方案,積極探索員工福利的市場化和貨幣化改革。

  第二章薪酬結構及其發放

  第四條薪酬的結構及發放(注:不同崗位的薪酬結構可能不盡相同):員工的薪酬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由固定工資(含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和年功工資構成。

  第五條工資根據員工崗位職責、外部市場狀況以及當年經營期間的業績完成情況按月發放(經營期);年功工資為連續入司1年以上者享受,每人每年每月元。

  第六條員工薪酬根據市場水平、崗位職責及員工個人所具備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由辦公室主任商公司領導核定。

  第七條公司於每年xx月調整核定員工薪酬標準,並根據員工的績效考評結果和崗位變化,調整員工的薪酬。

  第八條薪酬的發放與支取公司採取下發薪制,即每月日發放當月工資。公司代扣代繳員工應交納的個人所得稅及應由個人負擔的各項保險及其它費用。

  第三章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九條公司目前提供的險種有養老、醫療和失業,其繳費比例以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規定為準。具體比例如下:

  養老保險:企業繳納,個人繳納;

  醫療保險:企業繳納xx%,個人繳納xx%;

  失業保險:企業繳納xx%,個人繳納xx%。

  第十條養老、醫療、失業保險繳費基數以員工本人當年稅前工資總額為標準核定,醫療保險以上年度員工本人工資總額為標準核定。

  第十一條員工結婚享受婚假三天,晚婚員工可加假七天。若一方在外地工作,按實際所需天數,給予合理的路程假。

  第十二條符合計劃生育的女員工可享受90天的產假(含產前、產後兩部分)。

  第十四條其他福利

  1)工作餐:公司為每位員工提供工作午餐,費用由公司承擔。

  2)通勤車:公司每位員工均有乘坐公司通勤車的權利,費用由公司承擔。

  3)節日補貼:在重大節假日期間,公司將根據經營情況發給員工一定數額的節日補貼。

  4)行動電話費:在經營期間,公司將根據具體崗位職務給部分員工報銷一定數額的電話費。

  5)住房補貼:家庭住址在工作所在地以外的新入司員工,原則上可享受兩年,其補貼標準為關鍵崗位及骨幹員工為200元/月;普通員工為100元/月。

  6)生日蛋糕:公司為每位員工提供生日蛋糕一份。

  7)員工活動:公司為保障員工的身心健康,組織經常性的體育鍛煉和外出旅遊。員工有機會參與公司內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舉行的各項活動,例如公司各項年終慶祝活動、外出旅遊等。

  8)工裝、勞保用品(毛巾、肥皂、勞保鞋、手套)、防暑品(冰糖、茶葉等和防曬霜。

  9)婚嫁禮金。

  10)喪葬慰問:員工父母、岳父母和家庭成員。

  第十三條公司希望員工利用長假期進行適當調整,假期結束後能夠以更加飽滿的精力投入工作。

  第十四條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由辦公室制定和負責解釋。

事業單位工資制度管理2

  一、工資標準:

  1、實行職務等級崗位工資制;

  2、管理人員以現任職務確定工資等級,職工以現崗位納入相應工資等級;

  3、管理人員職務發生變動、職工工作崗位發生變動,自調令釋出的下一個月,其工資也將隨之相應調整;

  二、工資構成:

  1、個人總收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獎金;

  2、基本工資:依據擔任職務經過考核確定;

  3、崗位工資:依據崗位職責,技能高低,經過考核確定;

  4、獎金:效益、工作業績及表現由部門經理提名,人力資源部稽核,總經理批准。

  5、業務提成:為促進一線員工銷售的積極性,部份崗位根據其所在崗位的銷售特點在達到一定基數後按相應比例提成,激勵員工積極促銷。

  三、職務崗位變動後的工資級別確定:

  1、職務提升:凡被提升為領班以上各級管理人員,自提升之日,在其所在職位下一級基礎上試用一個月,試用期滿後,經考試合格,方可納入相應的職位等級;

  2、崗位變動:凡在內部調動,自調動之日起均須經過一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後,經考試合格者,若原等級低於本崗位者納入本崗位等級;若原崗位等級與現崗位等級相同者,其級別不變;若原崗位等級高於現崗位等級,按現崗位等級執行;

  四、新進店員工等級的確定:

  1、調入人員:有相同工作經歷,調入本店後,經試用期滿合格,可參照原工作時間和工作能力,納入相應崗位等級;

  2、各專業學校畢業生直接來本店工作:所在崗位試用三個月後,根據其條件和本崗位要求,確定崗位等級;

  3、職業高中畢業生、定向培訓生:定向培訓期間發生活補貼,經實習期滿後,享受公司一切待遇,並依其所在崗位要求逐步晉升;

  五、審批許可權:

  1、主管及以下的各級員工等級工資的確定,由所在部門根據編制和實際工作需要,進行考核,提出意見報人事培訓部批准;

  2、部門副經理及以上管理人員等級工資的確定,根據總經理任職命令,人事培訓部負責執行。

事業單位工資制度管理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本著“以人為本”原則,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薪資管理制度。充分發揮所有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實現集團公司的經營目標。

  第二條範圍

  本制度依集團人事管理制度制定,集團從業人員的薪資管理除國家法律法規另有檔案規定外,均需依照本制度執行。本制度系集團各事業部及各子公司薪資管理的總則,其中對集團直屬各職能部門的薪資管理作了明確的規定。各事業部及各子公司的薪資管理具體辦法另見《事業部薪資管理制度》。

  第三條權責

  1.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起草、頒佈,修訂,解釋並監督施行,集團各部門、事業部共同執行。

  2.修訂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各部門意見和集團經營目標調整需要提報修改方案,經集團總裁核准後,方可修訂。

  3.此制度經集團總裁核准後,正式生效施行。

  第四條工資構成與定義

  一、業務人員工資

  1.底薪。各崗位根據社會平均水準制定的工資標準。

  2.獎金:集團公司經營業績達到一定標準,為獎勵員工辛勤工作而設立的薪資專案,獎金設定為月度獎金和年度獎金。

  3.其它獎金:建立新客戶開發獎等。

  二、管理類人員工資

  1.底薪:各崗位根據社會平均水準制定的工資標準。

  2.加(降)薪:依據集團公司制度和工作流程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進行加薪或降薪的薪資專案。

  3.獎金:集團經營業績達到一定標準,為獎勵員工辛勤工作而設立的薪資專案,獎金設定為月度獎金和年度獎金。

  三、定義

  1.業務類人員:創造性的拓展工作,其工作直接影響集團公司關鍵目標的執行效果。集團業務類人員為:銷售人員、生產人員

  2.管理類人員:持續性的管理工作,可確保業務工作的有效開展,其工作的行為、表現及結果對集團的總體業績發生作用。

  第五條扣除專案

  1.工資收入所得稅。

  2.社會保險等相關福利個人支付專案。

  3.其它必要扣款。

  第六條下列情況工資不予扣除

  1.按集團公司規定履行請假手續的婚假,喪假,公休假等。

  2.因公出差者。

  3.奉調參加培訓。

  4.奉派外出考查。

  5.其它不必扣款情況。

  第二章業務類人員考核

  第七條另見《銷售人員薪資管理辦法》和各子公司的《生產人員薪資管理辦法》

  第三章管理類人員考核

  第八條底薪設定標準(略)、加薪(降薪)辦法集團人力資源部每季度根據有關制度、工作流程、獎懲記錄等因素做出的薪資調整專案。

  1.符合以下任意條件的管理類人員可予以加薪。

  (1)連續兩個季度人事考評成績總評90分以上。

  (2)季度內獲通報嘉獎兩次以上者

  (3)其它為集團或子公司發展做出重大貢獻並通報嘉獎一次以上者。

  (4)年度內工作成果顯著,並無任何違紀等不良紀錄,且工作滿6個月以上者。

  2.符合以下任意條件的管理類人員將予以降薪:

  (1)連續兩個季度人事考評成績低於70分者。

  (2)季度內通報批評2次以上者。

  (3)季度內累計曠工2天以上者。

  (4)實施其它對公司發展不利的行為。

  3.管理類人員加薪和降薪級差明細表(略)

  4.工作流程:每季度人事考評結束後7個工作日,由人力資源依規定要求將符合標準的人員提報考評組確認,並負責同財務部共同執行。

  第四章晉升與降職

  第九條晉升(降職)定義:依據集團公司制度和工作流程進行評估,人力資源部提出建議,由考評小組確認其晉升或降職。

  第十條管理類人員的晉升與降職

  1.符合以下條件可適當予以晉升

  (1)職員應符合加薪條件的'一併晉升直至高階專員

  (2)因工作成績突出被加薪2次以上的。

  2.符合以下條件將予以降職

  (1)累計被書面通報批評3次以上者。

  (2)連續2次以上降薪者。

  (3)季度人事考評成績低於65分者。

  第五章月度績效獎金

  第十一條定義:以體現各級員工個人綜合工作表現、行為、成果為基礎和體現集團公司整體績效和營利狀況的銷售回款比率為依據,依據集團的經營狀況確定相應獎金基數為標準,對管理類員工以月度為週期進行的獎勵或處罰。

  第十二條關於考核的規定

  1.考核時間:每月1-10日對上月集團公司整體績效進行考核並實施。

  2.考核權責:本規定要求於每月10日前由營銷中心提供上月銷售回款完成比率及相關資料至財務部,經財務部測算,報總裁核准後由財務部發放。

  3.考核方式:銷售回款比率超過計劃70%以上,員工享受300元的獎金基數。

  4.計算方法:個人績效獎金額=300×回款完成率(%)×職務獎金係數

  第十三條職務獎金係數明細(略)

  第十四條以下人員不享有年終獎:

  1.月度內曠工1天(含1天)以上者。

  2.試用期者。

  3.月度通報批評1次以上者。

  4.月度內事假3天以上者。

  5.有其它不利於公司發展之行為。

  6.當月度內離職的。

  第十五條作業流程:

  1.人力資源部向集團財務部提交職務獎金係數明細。

  2.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標準進行測算。

  3.計算結果提交總裁經核准後財務部發放。

  4.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將過程中的檔案存檔。

  第六章年度績效考評獎金

  第十六條定義:又稱年終獎(司齡獎),集團視年度經營狀況及員工工作表現,以在集團公司工作的司齡為主要依據發放的獎金。

  1.集團高層管理人員由集團總裁確定發放額度。

  2.中層及一般管理人員由公司考評小組確定不同職級司齡獎金的單位額度,人力資源部、財務部依據進入集團公司的時間和其他評比要求計算獎勵額。

  3.發放時間:年假前一週。

  第十七條獎金的計算辦法:年終獎金=司齡獎金的單位額度×出勤係數×司齡

  1.出勤係數為本年度應出勤天數與應出勤天數的商。

  2.司齡獎金的單位額度由集團臨時組建的考評小組根據本年度集團整體的經營業績,盈利狀況,未來發展規劃等確定的額度。

  第十八條以下人員不享有年終獎:

  1.年度事假超過1個月以上者。

  2.年度曠工超過2天以上者。

  3.試用期者。

  4.年度通報批評3次以上者。

  5.年度內工作時間不足6個月的。

  6.其它不利於公司發展之行為。

  7.年度內11月30日前離職的。

  第十九條作業流程:

  1.人力資源部向財務部提交年度員工人事考評成績累積資料。

  2.財務部按照制定標準進行測算。

  3.計算結果提交集團總裁核准後財務部發放。

  4.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將過程中的檔案存檔。

  第七章薪資保密規定

  第二十條目的

  集團為鼓勵各級員工恪盡職守,且能為集團盈利與發展積極作貢獻,實施以按勞分配兼顧公平,薪資制度。為培養以貢獻為爭取高薪的風度與避免優秀人員免遭嫉妒起見,特推行薪資保密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各級人員不探詢他人薪資的禮貌,不評論他人薪資,以工作表現爭取高薪的精神

  第二十二條各級人員的薪資除集團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及各級直屬主管外,一律保密,如有違反,處罰如下:

  1.主辦核薪及發薪人員,非經核准外,不得私自外洩任何人薪資,如有洩漏事件,另調他職或辭退。

  2.探詢他人的薪資者,通報批評。

  3.吐露本身薪資者,通報批評。

  4.評論他人薪資者,予以辭退。

  5.若因以上行為造成其它影響者除以上處理外,將視具體情況予以辭退處理並追究相關責任。

  第二十三條薪資計算如有不明之處,報經直屬主管向經辦人查明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此制度自生效之日起此前所有相關制度即刻廢止。集團將保留根據實際情況對此制度的修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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