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管理制度(通用11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管理制度1
為確保師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任課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3、規範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裝置設施。
4、嚴禁遲進課堂或擅自脫離課堂。
5、教師如發現學生無故不上課,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二、課間管理制度
1、校區主任、副主任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2、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遊戲等。
三、組織保障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法人代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含常務校長、副校長、教務處主任、各校區主任及副主任)
2、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人,每學期要簽訂各類安全責任書。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市人民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隱患。
四、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資訊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後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實行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制度,不得迴避安全工作責任。
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管理制度2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
2、開學初第一週為安全教育周,每月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
3、每學期必須對各安全分管負責人,全體教師進行培訓,提出明確要求,簽定安全責任書。
4、每一教師自覺積極接受學校的安全管理安排,完成好本職工作。
5、定期對學校設施裝置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
6、實行每一時段每一環節安全責任制度,嚴格按工作職責落實安全任務。
7、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學生出現重大傷亡事故馬上上報教育局、公安局、學生家長。
8、每學期組織一次突發事件演練,提高師生的自護、自救能力。
9、加強師德教育,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不得讓學生頂替勞動。
10、加強與公安部門,鄰近單位的聯絡,爭取他們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援和幫助。
11、教育學生按時到校,準時回家,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並與家長簽訂責任書,使家長做好非正式上學期間的監護和教育工作。
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管理制度3
為了維護校園的秩序和穩定,保護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真正把學校安全作為重要的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經研究決定,建立學校安全巡查制度。
一、工作紀律
1、值班人員要忠於職守,堅守工作崗位。堅持24小時巡查護校,重點時間加強巡查,重要部位認真檢查,閒雜人員注意盤查,安全隱患堅決排查,加強巡邏密度和次數,確保校園安全。
2、值班人員按時交接班,不遲到、不早退,不得擅自脫離崗位,每日上晚自習時到治安室到,值班時間保證通訊工具暢通,一呼即到,不拖拉,不推諉。
3、值班領導交接班時要認真填寫安全巡查情況記錄,以明確各自的責任。
4、值班人員禁止酗酒後上崗或在工作中酗酒,值班必須保持清醒的頭腦,以便迅速準確地處理突發事件。
5、值班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做到遵紀守法,文明執勤,對校園重點場所勤巡勤查。
二、工作任務
1、對校園巡查,做好防火、防盜、防觸電、防危險遊戲活動、防打架鬥毆工作,確保教學樓、辦公樓、圖書館、保管室和學生宿舍等重點部位的安全。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報告,消除隱患。
2、學生宿舍關燈後,要巡查學生宿舍,檢查學生就寢人數和就寢安全,發現學生違背就寢管理制度和不安全行為,要和宿舍管理人員一起制止。
3、值班人員應加強校園巡查,對校園實施有效的監控,加強學生上課、自習紀律管理,發生治安事件要及時制止和報告,並積極主動處理。
4、在校園內發現可疑人員要積極主動盤問,核實身份。
5、護校人員應熟記各類報警電話號碼,一旦發生情況及時報警。
6、要根據違紀違法分子的特點,確定巡查時間路線和守候地點,以便及時發現和阻止違法犯罪活動。
7、發生突發事件要第一時間時間趕到現場,及時、果斷地處理,控制事態,並及時報告。
8、嚴格執行區教育局的“一日四查”工作要求,並且要有詳細的記錄。
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管理制度4
一、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搞好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定期召開領導班子會議,把安全保衛工作納入學校工作的議事日程。
二、強化群防意識。定期向廣大師生員工進行安全防火、治安防範教育,使他們掌握有關方面的知識,做到有備無患,並教育職工從我做起,自覺消除隱患。
三、定期進行安全自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重大隱患要時報告學校有關科室,請求協助解決。
四、加強對教職工的思想教育、師德教育、法制教育,使教師遵紀守法,防止犯罪。
五、加強對學生的管理、教育,增強學生的法制觀念。積極做好“雙差生”的轉化工作,對他們不歧視,不放棄。對無故不到校上課的學生要及時家訪。
六、精心組織體育課堂教學和學生大課間活動,避免事故的發生。無論課上、課下,學生髮生的事故,在場教師都應及時妥善處理,並報告學校領導。
七、學校的大型活動要嚴密組織,職責明確,安全措施得當。要確保活動場地的出入口通暢,設施安全可靠,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
八、嚴格執行《消防管理制度》,消防設施要做到齊全完備,定期檢查、更換,確保有效使用。
九、防盜措施得力,安裝報警器、鐵門、鐵護欄、鐵保險櫃,財務室不超存現金過夜。
十、加強值班,加強對門衛人員的教育管理。嚴格執行《門衛管理制度》、《值班巡邏制度》和《財產管理制度》,確保學校安全。
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管理制度5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工作,規範安全管理,特制定學校安全例會制度。
一、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每月第一週星期一召開學校安全工作例會,遇有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
二、每次安全例會由校長或學校安全負責人主持,全體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參加,如有必要也可請學校重點部位負責人參加,也可擴大到全體教職工。
三、安全例會的主要任務是:
1.傳達上級安全會議精神;
2.聽取學校各部門安全工作彙報;
3.分析學校安全形勢;
4.安排部署近期學校安全工作;
5.聽取各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6.研究疾病預防和對學生的安全教育等問題。
四、每次安全例會研究的有關事項要明確專人負責,確保貫徹落實。
五、安全例會不能流於形式,要切實解決學校安全工作中的實際問題。
六、每次安全例會要安排專人做好會議記錄並存入學校安全檔案。
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管理制度6
1、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具有縣級(或以上)人民醫院出具的健康證明才能上崗工作,嚴禁患有傳染病的人員進入食堂。
2、食堂工作人員要講究個人衛生,著裝整潔,勤剪指甲,勤洗手,不留長髮。
3、食堂工作人員必須穿白色工作服,工作時應戴好口罩,勤於換洗,保持工作服和口罩的乾淨整潔。
4、遵守勞動紀律,工作時間內不討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思想集中,防止碰、擠壓、割、砸、燙傷等事故發生。
5、往開水裡放東西必須緩慢,不得衝擊;用油炸食物時,控制油溫,以防著火;端湯鍋湯桶時不得過滿;取蒸飯時要先開門透氣;兩個人以上搬東西時要步調一致,協同配合。
6、購菜要新鮮,食品要在保質期內,嚴禁有變質飯菜上桌,嚴防食物中毒。
7、生、熟菜要分開放置,合理保管;批次採購的大米、疏菜等要堆放整齊;袋裝食品在取用後要紮好袋口;謹防變質或鼠蠅叮咬。
8、餐具要經常消毒,擺放有序;操作檯面要乾淨,無積水。
9、廚房內要經常滅鼠除蠅,防止發生傳染病。
10、廚房內要保持通風,防止煤氣中毒。
11、炒菜油放置要遠離火源,確保灶門關閉;煤渣出爐後不得立即倒入垃圾堆,要先滅火降溫,以免發生火災。
12、員工與學生用餐結束後,食堂工作人員要迅速做好衛生,倒掉泔水,洗淨泔水桶。
13、下班離開食堂前必須關閉各處電源(冰箱除外)檢查各處閥門,收拾好各種器具。
14、發生火災要立即拔打119,並迅速組織救火,如有意外傷害事故發生,要立即拔打120,並做好前期救護工作。
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管理制度7
安全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體教師務必高度重視,以確保學校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
1、班主任和科任教師必須嚴格履行《班主任職責》和《任課教師職責》,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2、教師要以《守則》、《規範》、《學生安全十不準》、《未成年人保護法》、《道路交通法》等為依據,做到經常宣傳講解,不厭其詳、不厭其煩,並作好督促、檢查工作;
3、教師應尊重學生人格尊嚴,不得體罰、心罰學生,任何情況都不得把學生排斥在教室外,或者停學生的課,若發生學生重傷甚至更嚴重的後果事件,當事教師除按上級有關法律規章處罰外,一切經濟責任由當事教師承擔;
4、教師要按時上班、準時上崗,上課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上課教師負責處理,若教師不在崗造成的事故由該教師負責,教師在放學後不得把學生留在教室不管,否則一切後果由當事教師負責;
5、班級應嚴格按學校規定收費,教師不得自立專案收費,更不得向學生罰款和向學生收紀律保證金,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6、全體學生應積極參加“學生意外傷害保險”,若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辦理有關保險賠付手續;
7、教師要和學生共同搞大掃除,教室後窗由教師打掃,打掃衛生一定要注意安全,要按時放學,教育學生不在路上逗留,應按時返家,注意交通安全;
8、門衛負責正常教學秩序的維護,嚴格遵守其職責,避免事故的發生;
9、若發生重大事件,教師應及時上報學校,再由學校報上級協同處理。
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管理制度8
為了學校的安全穩定綜合治理工作的順利開展,為了保障全校師生及員工的人生財產安全,結合我校的校情特擬定本工作制度如下:
一、學校治安保衛制度
1、學校成立綜合治理辦公室,全面指導學校的治安保衛工作。由安全辦負責維持本單位的治安保衛工作。
2、綜治辦應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綜治制教育和防“六災”教育。
3、治保組織應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治保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提出改進意見,限期整改。
4、發現盜竊、刑事等事件時,要立即報警,並保護現常
5、經常檢查報警器和滅火器,使其始終處於良好狀態。發現火災時,要立即報警,並積極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滅火。
6、治保組織負責調解教職員工及家屬中的民事糾紛。
7、外單位人員入校,校內物資出校均按《門衛值班工作制度》的規定辦理。
8、外來人員在學校住宿,事先須向保衛人員報告,經批准後方可留宿。
9、加強行政領導辦公室、安全辦、財務室、學生宿舍、食堂、微機室、實驗室以及警務室等要害部位和重點部位的保衛工作。
10、節假日由學校辦公室安排專人值班,由學校領導帶班,督促值班人員落實到位。
二、綜治辦工作制度
1、及時貫徹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精神,全面協調學校的綜治工作。
2、實行社會治安管理責任制,與學校各處室層層簽訂責任狀,按照工作例會制度定期檢查責任制執行情況。
3、掌握學校綜合治理工作開展情況,督促各處室抓好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落實。
4、深入調查研究,發現問題、提出對策、總結經驗,當好參謀。
5、認真辦理日常事務,努力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6、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業務素質。
三、綜治辦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法規和政策。
2、研究和部署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制定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開展創文明安全學校活動。
3、指導督促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實行綜治目標管理。
4、對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評比、表彰,並實施獎勵與處罰。
5、綜治成員要注意分析學校的綜治情況,協調有關部門,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
6、總結推廣典型經驗,表彰先進,推動後進。
7、辦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其他事項。
四、政教處工作制度
1、組織開展法制、法紀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師生員工法制觀念。
2、密切依靠全體師生,實踐群防群治方針,做好防“六災”工作(火災、水災、山體滑坡、路災、食災、人災)。
3、認真開展調查研究,開展突發事件預防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注意突發事件動向,及時處置突發事件,預防群體性上訪事件,強化資訊反饋,及時向上級報告有關情況。
4、認真督促強化重點要害部位安全防範,指導防護設施的設計、安裝、使用、管理,並確保以上部位安全。
5、嚴厲打擊現行的破壞學校安全穩定的一切違法犯罪活動,保護案發現場,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追查破案工作,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開展義務消防員應急事件處理的技能培訓活動,協調、指導學校各處室做好災害及事故預防工作。
7、負責全校消防器材的安裝、管理、維修工作,保障消防器材的正常存貯使用,對重點部位及重點工種工作人員開展防火安全培訓演練,確保學校不發生火災。
8、做好節假日安全保衛工作,制訂必要的工作職責規定,做好檔案管理及安全工作。
9、執行有關行政執法機關工作規定,依法遵紀開展本職工作,完成領導交辦其它工作事項。
10、門衛值班人員負責校園內或宿舍區內治安、衛生、攤點的監管工作,應堅守崗位、忠於職守,不得擅自脫崗、離崗。
11、工作應做到勤巡邏、勤檢查,做好大門進出人員登記工作,值班時發生的問題和可疑情況及時上報保衛科。
12、對進出人員可以進行詢問和檢視其相關有效證件,對身份不明、無正當理由進出人員,有權不予放行,並上報保衛科處理。
13、對裝卸物資、傢俱、辦公用品進出大門的車輛必須嚴格檢查、核實手續,問明情況,符合條件者予以放行,不符規定者,應予留置,並上報保衛科。
14、開大門條件:學生必須持有放行條,或請假條的予以放行。
15、門衛值班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負責校園內或宿舍區內的防火安全工作及懸掛防火安全警示牌。
五、防火安全公約
1、積極宣傳,認真學習《消防法》,努力增強防火安全意識和管理力度,確保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2、密切配合消防部門防火安全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把火災事故消滅在萌芽階段。
3、加強用電管理,增設各種安全設施,嚴禁表外用電和超負荷用電,嚴禁私自接電和改裝用電裝置。
4、加強用火管理,學校食堂和住戶廚房要做到火在人在,人走火滅,儘量不燃放煙花、爆竹,冬季取暖和烘烤衣物時要注意防火。
5、不得亂接亂搭電線,不得超負荷用電燒水、做飯,實驗室、保管室嚴禁吸菸,不得帶易燃易爆物品入內。
6、供水、用電等公共防火設施要倍加愛護,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證隨時處於良好工作狀態。
7、發現火情及時報告,並組織人員奮力撲救,對火災事故責任人員要嚴肅處理,直到追究法律責任。
8、以上公約,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如有違犯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管理制度9
1、實行社會綜合治理安全目標責任制。
以校長為學校第一責任人,每學期初與區教育局簽訂安全工作責任狀。
2、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由校長主持,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工作專題會議,認真分析學校安全形勢,明確工作重點,研究防範措施,佈置有關安全保衛工作。
3、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對教職工進行系統的`.安全知識培訓,每月一次,從學校實際出發,根據不同季節、氣候、地域特點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利對學生進行形式多樣的德育、法制安全教育。充分發揮黑板報、宣傳窗(欄)的宣傳作用;向學生家長、社會宣傳有關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和知識。
4、學校安全月檢查制度。
定期進行全校性的安全保衛工作檢查,對學校及周邊環境安全情況進行全方位的檢查,對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進行重點檢查,不留死角,同時將檢查情況詳細記錄。
5、加大人防、物防、技防經費投入,設施配備到位。
要求要檢查記錄,各類隱患及時整改。
6、加強情報資訊工作。
安全工作小組中有老師專門負責情報資訊收集、上報、記錄、處置等到工作。建有安全保衛、防突發事件預案。及時發現和舉報可能影響學校穩定的各類不安全因素。
7、對學生的關愛制度。
學校對學生建立檔案。隨時瞭解學生身心健康情況,經常與家長溝通,採取措施,保其健康成長。積極與家長配合做好特殊學生思想、學習轉化工作。
8、學校安全工作報告制度。
值班人員必須將每天收集到的安全資訊及時記錄並向校長報告。
9、危急情況下自救自護演練制度。
定期開展學生自護自救能力的演練,如學生在校舍的逃生演練,使學生掌握在危急情況下的逃生方法。
10、學生外出活動審批制度。
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防範措施和應急預案,確定責任人。外出活動堅持安全、就近原則,同時加強各個環節的安全教育。務必做到責任層層落實。
11、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發生傷亡事故,以及關係社會秩序、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大事故,要在第一時間(2小時內)報區教育局辦公室。事故處理結束後,要將事故經過、原因分析、處理結果及應吸取的教訓和今後改進的措施等,形成書面報告及時報區教育局。
12、落實校園內部日常保潔措施
使道路清潔、暢通,樓道無堆積物,校園內無違章飼養家禽家畜。
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管理制度10
一、校園安全
學校安全關係師生終身,關係家家幸福,關係社會穩定,系學校根本之一,應引起學校全員關注。特定此制度,確保師生安全。
二、學生安全款項:
1、學校對學生要經常進行安全教育,抓住重大節假日,重點加強教育,防止各項傷害事故發生。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培養自律自護能力,確保校內外安全。
2、加強學生在校一日生活的安全管理。
①放學後堅持路隊護送制,佩帶安全標誌。
②學生在校期間不得擅自出校,傳達室要對出校學生進行詢問或制止。
③校內嚴禁學生追跑打逗,課間開展有意活動,班任、值勤行政和值勤學生共同負責監督。
3、群體活動要組織有序,按要求進行,責任到人,出現問題,追究責任人。
4、各種競賽及外出活動,組織者要安全先行,確保學生安全;全體教職工要精心組織,合理分工,責任到人;聽從統一指揮,一旦違規造成事故,追究責任人。
5、體衛教師要加強安全防範。體育教師嚴格執行《體育課堂常規》防患於未然。衛生教師要利用廣播、板報、授課加強飲食衛生、防病治病安全習慣。及時處理意外傷害。
6、禁止教職工讓學生做有不安全隱患的事情。
7、學校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杜絕各方面隱患。
8、學前班堅持家長接送制,必須把孩子親自交給家長。
9、積極動員學生參加以外傷害保險,以防不測。
10、學生在校發生各類事故傷害,有關人員必須及時上報學校,否則後果自負。
三、教職工安全款項:
1、學校要定期對教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患意識。
2、教職工要注意用電、防火,禁止使用電爐,確保安全。
3、教職工要保管好在校的貴重物品。
4、下班要注意鎖好門窗,關閉各種電源,確定無遺漏方可離校,由於過失造成財產損失的,追究責任人。
5、學校要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確保教職工在校安全。
6、學校夜間值班人員到崗後要巡視學校情況,及時排除隱患,加強夜間巡視,出現情況及時報警。
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管理制度11
學校安全工作直接關係到少年兒童能否安全、健康成長,關係到千千萬萬家庭的幸福,關係到社會的安定,責任重於泰山。每位教師必須堅持“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對國家、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時時不忘安全、事事重視安全,健全安全制度,落實安全責任,居安思危,警鐘長鳴,切實做好學校的安全工作。
1、要建立健全各項安全工作規章制度並嚴格執行,逐步實現安全工作經常化、制度化、規範化。
2、實行學校集體外出活動報批制度,堅持就近、徒步的原則。組織學生外出活動時,要有領導和足夠的教師帶隊,並指派有經驗的教師事先勘察活動場所,弄清有關情況,消除事故隱患。凡不安全或安全措施未落實的地方,不得組織學生前往。嚴禁組織學生參加超越其年齡、生理和自我保護能力範圍的活動。
3、實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凡學校發生重大事故,應在2小時內向鎮中心學校和鎮政府報告。
4、落實“安全教育周”制度。每月最後一週為“安全教育周”。要結合當時的安全教育主題,採取多種形式和手段開展安全教育活動。
5、實行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學校要定期不定期檢查各班、各室的安全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提出,及時處理,消除隱患。
6、學校應加強門衛工作,完善門衛制度。嚴防在校學生被綁架、拐騙及強行接出校園受到人身傷害等事件的發生。
7、建立學校安全工作專項考核制度。每學期對各班級、室的安全工作予以考核。
8、落實《安全責任書》簽訂制度。學校與班級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各自的職責與義務。
9、高度重視學校周邊環境整治。要藉助城關派出所的警力,及時消除有礙周邊秩序和學生安全的各類治安隱患,使學校周圍有一個健康、安全、文明的環境。
10、總務處要加強校舍的管理與維修,消除事故隱患。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檢查,對危房要查封,一律停止使用,對破舊房屋及時維修。
11、總務處要加強學校各種教學裝置、器材和生活設施的安全管理。學校的各種儀器裝置和生活設施均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對可能危及師生人身安全的裝置、設施要經常檢查,發現隱患立即排除。
12、要特別加強對學生進行交通法規教育,增強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提倡步行上學,禁止未滿12週歲的學生騎車上學。學校組織集體活動外出不得租用車況不良和無牌證交通工具,嚴禁乘坐無證照人員駕駛的車輛、船隻,不得超載,凡需要搭個體營運的交通工具必須要經交通管理部門檢查、許可。
13、嚴格執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做好學校食品衛生工作。學校食堂必須取得《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學校食堂要嚴把食品關,飲具、用具和食堂環境必須符合衛生要求。學校要重視傳染病的防治與管理工作,堅持學生定期健康體檢制度。發現患傳染病的學生,應立即與其家庭聯絡,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傳染病蔓延。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任何單位、團體和個人不得以預防和保健等名義自行組織集體服用藥品和保健品。
14、做好學校防火工作。按消防部門有關規定配齊消防器材,並定其檢查、更新。學校實驗室要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規程和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實驗課要有教師現場指導。對易燃、易爆、放射、劇毒藥品要按照公安、消防、衛生等有關部門的規定嚴格管理,要嚴格危險品購買、儲存、使用的審批程式,防止發生意外事故。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等易燃物品進校,消除火災隱患。學校不得組織學生到易燃地帶野炊。嚴禁學生參加救火。
15、體育課或體育活動要事先作好準備,加強防護,注意安全。不得采購和使用質量低劣的體育器材,對運動場地、器械要經常進行檢查,保持運動場地平整和清潔,合理地劃分活動區域和設定警戒標誌,創造安全鍛鍊的良好環境。投擲標槍、鉛球等危險區域要嚴格防範學生擅自出入。要強調課堂紀律,注意室外教學規範。
16、學校組織學生勞動以及參加社會實踐、勤工儉學等活動時,應對勞動場地、工具作好安全檢查,對學生提出明確的勞動紀律要求,避免發生安全事故。學校不得安排學生為私人幫工。
17、學校組織文藝演出、報告會等活動時,應對活動場所進行安全檢查。
18、總務處要做好安全檔案材料。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及安全工作制度要向全校師生公佈,安全教育、培訓、檢查、安全事故處理的記錄及安全工作制度、安全工作責任書、安全設施目錄等均應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