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管理制度(通用)

停車管理制度(通用)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停車管理制度(通用),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停車管理制度(通用)1

  1、凡進入本停車場的車輛,必須遵守本管理規定,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按規定位置停放。

  2、車輛出入本停車場時,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

  3、車輛進場停妥後,車主應拉緊手摯,切斷電,帶走貴重物品,鎖好門窗再行離開,本停車場主要是供給車輛的停泊服務,對車輛和財物的損失和損壞,恕不負賠償職責。

  4、嚴禁載有易燃、易爆、易腐蝕、劇毒、槍、彈藥等違禁物品的車輛泊入本停車場內,如車主瞞報或違反本停車場的規定而造成的一切後果,除由當事人負責外,還報司法部門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職責。

  5、進入本停車場的車輛必須完好。殘缺或漏油、漏水之車輛不得進入本停車場。

  6、嚴禁在車場內加油、加電池水、修車、洗車、吸菸和動用明火。

  7、停車場內不得堆放任何物品,嚴禁存放汽油、柴油及棉紗等易燃、易爆物品。

  8、如本停車場有任何事故發生,管理公司由權採取適當的臨時應變措施,以儘量減少對客戶的不便,在緊急情景下本停車場有權要求車主將車輛駛離停車場,或在未通知車主前將車輛拖離到安全地點,除因本停車場員工故意造成的損壞外,管理公司恕不負責賠償。

  9、任何車輛對停車場造成的一切損壞,或導致其他人士受傷或損失,管理公司有權要求賠償,並保留在事件未處理完畢之前拒絕該車輛離開停車場的權利。

  10、管理公司有權對違例泊車做出鎖車或拖車等相應的處理,一切費用將由車主負責。

  11、停車場的收費標準按物價部門批准的標準執行。

停車管理制度(通用)2

  為加強夜間停車管理,維護本院停車場秩序,禁止車輛亂停亂放,預防車輛被盜被損等情況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強夜間停車管理,禁止在停車線以外停放各種車輛,安排專人負責夜間停車情況。

  2、停車場護管員負責指揮車場內的車輛整齊停放、存放、監護,並在《停車庫車輛進出登記表》上做好記錄。

  3、應確保停車場內的裝置、設施和停放車輛的安全,保證車場內整齊有序。

  4、夜間停車所有客戶的機動車輛必須登記備案。

  5、當有車輛駛入地下車庫時,值班人員應迅速指引車輛慢行。

  6、安全地停放在指定的車位上,並提醒司機關鎖好車門、窗,並將車內貴重物品隨身帶走,無車輛停放許可證的車輛不得停放。

  7、每隔半小時或臨時詳細檢查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水、漏油、未關好車門窗、未上鎖等現象及時處理並通知車主。

  8、嚴密注視車輛情況和駕駛員的行為,若遇醉酒駕車者應立即勸阻,並報告班長及時處理,避免交通意外事故發生。

  9、車輛出庫時,仔細核對出庫之車和駕駛員(車主),有疑問時,應立即到車擋面前向司機敬禮,再有禮貌盤問。

  10、當停車庫發現可疑人員時,保安崗應急時前往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同時巡視檢查停車所有車輛,有無丟標誌,車輛有無損傷,車門窗、後備箱有無撬痕。

停車管理制度(通用)3

  管理處負責業主(住戶)的車輛管理,小區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處主任負責協調指導停車場(庫)的管理工作,房管員監督、檢查,車管員負責車輛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體管理。

  1、對進入停車場車輛的管理規定

  ①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或待辦理證明、保險單等,車輛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bànzhèng明相符。

  ②進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式辦理停車手續,並按指定的車位停放。

  ③車輛停放後,司機須配合車管員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並鎖好車門窗,帶走貴重物品,車管員沒有幫司機保管物品的義務。

  ④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⑤進場車輛和司機要持續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在場內吸菸。

  ⑥進場司機務必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⑦禁止超過停車場限高規定的車輛、集裝箱車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車進入停車場。

  ⑧進場車輛如不服從車管員指揮,造成本身車輛受損時,後果自負。

  2、小區(大廈)交通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規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大廈)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

  ②車輛不準在小區(大廈)內長期停放,臨時停放按《車輛保管統一收費標準》繳費。

  ③小區(大廈)內車輛行駛停放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車輛後,務必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

  ⑤機動車輛在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km/h,嚴禁超車。

  ⑥機動車輛在小區(大廈)內禁止鳴號。

  ⑦不準在小區(大廈)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

  ⑧不準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⑨不準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輛只能在停車場、庫或道路上劃線停車位內停放,非機動車務必停放在腳踏車棚或保管站。

  ⑩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3、停車場(庫)管理規定

  ①停車場務必有專職保管人員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管理制度、崗位職責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負責人、營業執照、收費標準懸掛在停車場(庫)的出入口明顯位置。

  ②停車場(庫)內按消防要求設定消防栓,配備滅火器,由管理處消防負責人定期檢查,由車管員負責管理使用。

  ③在停車場(庫)和小區車行道路須做好行車線、停車位(分固定和臨時)、禁停、轉彎、減速、消防通道等標識,並在主要車行道轉彎處安裝凸面鏡。

  ④在停車場(庫)出入口處設定垃圾桶(箱),在小區必要位置設路障和防護欄。

  ⑤機動車進場(庫)時應服從車管員指揮,遵守停車場(庫)管理規定,履行機動車進出車場(庫)有關手續,按規定繳納保管費。

  ⑥集裝箱車、2、5t以上的貨車(搬家車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車、拖拉機、工程車,以及運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車輛不準進入小區(大廈)。

  ⑦不損壞停車場(庫)消防、通訊、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⑧持續場(庫)內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時,車主應立即處理。

  ⑨禁止在停車場(庫)內洗車(固定洗車臺除外)、修車、試車、練車。

停車管理制度(通用)4

  一、停車場保安員工作細則

  (1)維持車場出入口秩序,保證車道暢通;

  (2)車場進場秩序維護員須熟記車場守則,對進入車場的租賃客人,要熱情有禮;

  (3)車輛停泊後要求司機熄火將貴重物品取走,關好門窗。

  (4)車場保安要合理安排停泊車輛;分清是否固定車並對號停泊;編號外的地方禁止停車;送貨車輛要停泊在指定的貨車停泊位;停車不能壓線。

  (5)固定車位不能安排其他車輛停泊;固定車離開後要將障礙錐標誌放在固定車位上。

  (6)禁止無關人員玩弄車輛及停留於車場。

  (7)搬運人員,施工人員在車場工作,需申請並做好登記,進出物品需有秩序維護班簽發的放行條,方能放行。

  (8)禁止送貨或搬運人員在車場閒坐、躺睡應勸其離開。

  (9)熟記固定車位及月保車車輛,公司車輛牌和司機。

  (10)停車場內嚴禁堆放任何雜物,確保場內的車輛安全出車。

  (11)車主丟失停車證卡的憑車輛執照取車,並做好登記無停車證卡,又無車輛執照的一律不得取車,以防車輛丟失。

  (12)防止停放的車輛被騙取走或被盜,發現可疑人員或車輛及時上報級。

  (13)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突發事件,要及時報告班長、主管前往處理。對車場的裝置損壞及衛生情況要及時上報秩序維護班長。

  (14)不準在停車場內加油和燃放易燃物品等,禁止在停車場內修理車輛及洗車。

  (15)車場管理員定時巡查車輛及登記車輛停泊車位號碼,指揮車輛出入及管理卸貨區秩序。

  (16)對卸貨車輛有權檢查其送貨單,禁止非卸貨車輛進入卸貨區,並督促卸貨車輛領取卸貨車輛停車證;要求卸貨車輛儘快卸貨,離開車場。

  (17)注意取車和停放車輛的秩序,特別是在早晚上下班高峰期會出現停車和取車混亂,因此,要求取車和停放車輛的車主,遵守秩序和互相謙讓,注意安全。

  (18)對進入卸貨區車輛進行指揮,維持卸貨區秩序。

  二、室外停車場執行管理細則

  1、免費車輛的使用:免費車輛需由公司總經理簽署後,交由物業服務部安排秩序維護班長髮行免費卡。

  2、停車場設固定車位及非固定車位,固定車位需對號停泊,非固定車位車輛進入停車場均採取就近泊車原則停泊。

  3、月租車輛的使用

  (1)有意租用月租車位的客戶可與物業服務部接洽,由財務部同事全面介紹車場使用及收費情況。

  (2)每月由財務部根據租約的規定時間發單通知、催促承租人交繳租金。

  (3)財務部同事與租戶簽訂車位租賃合同,租約影印件交物業服務部部備案,同時知會秩序維護班長車位出租情況。由秩序維護班長髮行月票卡。

  (4)租戶在繳完租金後,憑繳款單位由秩序維護班長對卡進行延期。

  (5)注意事項:

  A:領取月票卡時,需向財務部繳納100元/張作為押金。

  B:如因原卡遺失、損壞等原因,需重做卡時,需向秩序維護班長闡明原因並出示繳款證明後方可重新領卡,並交納卡費。

  4、時租車輛使用方法

  (1)車輛駛至車場範圍內向車場管理員取得泊車票進行停放車輛。

  (2)車輛選擇車位泊好,檢查車箱內無貴重物品後鎖好車門,離開。

  (3)司機按車道標誌指示駛入停車場。(注意服從車廠管理員指揮)

  (4)離開車場時,司機應主動到車場管理員處繳費。

  (5)司機在繳完費後需儘快駛離大廈停車場,以免阻塞車場出入口。

  (6)泊車未到十五分鐘者,免收停車費,每小時2元/小時收取。

  5、卸貨車輛使用方法:貨車進入首層卸貨時,需停泊在卸貨區內;卸貨車輛必須憑卸貨單到出口崗亭處持駕駛證換取卸貨車輛停車證,享受免費服務;半小時之內享受免費服務,超過1小時收費標準與時租車輛一致;貨車收費標準與時租車輛一致;貨車在卸貨區泊妥後,需迅速卸下貨物,並把貨物運走;貨物不可在停車場長時間擺放,且物品看管亦由貨主自行負責;貨車在卸完貨物、清點完畢後,需儘快離開,以便其他貨車進場;貨車離場時,持卸貨車輛停車證換取駕駛證或持時租卡到車場管理員繳費。

  6、停車場保安維護

  停車場內特設1名秩序維護員負責巡邏,維護車場秩序及治安及協助車場收費人員進行管理;

  24小時閉路電視及錄映,由消防中心秩序維護員負責,發現可疑人物在車場行動,立刻通知車場秩序維護員及班長前往處理。

  停車場周邊應加設護欄裝置,便於日常管理。

  7、摩托車使用方法

  摩托車進場後,由停車場管理員髮卡,一半懸掛於摩托車上,另一半由車主妥善保管;

  (1)摩托車出場時,需由車場管理員對卡進行核對後交付存放費方可離場;

  (2)摩托車主必須聽從摩托車收費員安排,排放整齊;

  (3)摩托車收費標準為一元一張,每月存放費30元/月;

  8、車場清潔管理

  (1)保持車場內各種標誌牌、指示牌乾淨無灰塵、蜘蛛網;

  (2)停車場之清潔由負責一層大廳的保潔員執行,每天定期清掃地面2次,其餘時間保持地面沒有垃圾、積水。

  三、室外停車場應急措施

  1、室外停車場發生火警--需即時通知消防中心,或打119報警。

  如火勢較小,可以即時用滅火筒進行撲救;

  如火勢劇烈,難以控制時,則協助其他人員疏散撤離。

  2、如遇車輛失竊:注意保護現場,並通知保安部報警,在警察未到達現場之前先用圍欄圍住現場守候,同時給失主作簡單記錄。

  3、車場發生水浸

  應準備一定的沙包,以作應急之用;如發現水浸,應即時通知秩序維護班長及維修人員,進行緊急排水;調派人手用沙包進行堵截水源;如遇水管爆裂,馬上到水制房關閘。

  4、車場發生車禍

  如發生人員損傷,需馬上打“120”電話叫急救車;保護現場,並通知秩序維護班長、主管或報警;對現場進行拍照留底;疏導其他車輛,免致車道堵塞。

  5、如遇與客戶糾紛時

  及時通知秩序維護班長,如實彙報雙方損失情況;由秩序維護班長確定處理方案;儘快恢復車場正常運作;將事件報告及時反饋給物業服務部主管。

  6、發現可疑人物在車場行動

  先知會秩序維護班長,同時報告自身位置,待增援同事到達後上前盤問。

  7、發現可疑物品

  發現可疑的物品,請不要搬動,可通知秩序維護班長處理。

  四、停車場收費員工作細則

  在出口處設定一名收費員,專門負責車場的時租車輛收費工作。

  (1)車場收費員需熟習停車場收費管理制度與程式的操作;

  (2)對卸貨車輛進行檢查,併發給卸貨車輛停車證;

  (3)注意車道出入口的車輛情況,隨時與車場保安保持聯絡。

  五、室外停車場管理守則

  1、進入車場

  (1)必須遵守停車場內行車速度;

  (2)一切車輛進入車場必須遵守車場保安指示或路標指示;

  (3)遇有輪候進入車場時,應耐心等候服從保安員指揮,嚴禁超越前列車輛。強行進入,由此引起一切後果,由該車駕駛員負責;

  (4)除非必要,不得響號。

  2、離開車場

  (1)在停車場出口,視情況需要,保安人員有權要求駕駛司機出示該車行駛證、駕駛證、身份證等有關證件;

  (2)載貨時駛離本停車場,應出示本車廠認可的放行條;

  (3)出閘時,嚴禁不聽指揮,強行駛離;

  (4)車輛繳款放行後,需儘快離場,以免阻塞車道。

  3、使用車場

  (1)泊車不得超越一個車位;

  (2)泊車妥當後請馬上關引擎;

  (3)泊車不得超越指定界線;

  (4)使用者應對自己貨物負責,裝卸貨物應快捷,以免影響他人使用上落貨區;

  (5)泊車與泊車證顯示車位相符,嚴禁亂停亂放;

  (6)泊車後司機應關好車門、車窗,取走車匙,貴重物品不應留置車內。如因大意造成之損失,物業服務部概不負責;

  (7)使用車場卸貨,貨物應儘量堆放在卸貨區內,並及時運走。嚴禁在車道內或卸貨區外一切地方卸貨。如有違反,車場管理人員有權制止卸貨,並責令違反在最短時間內使道路恢復暢通;

  (8)車場內停泊車輛不準帶有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如有違反而造成任何後果,該車輛所屬單位/車主或司機應負責全部經濟、法律責任;

  (9)一切司乘人員在車輛停妥後,應儘快離開車場;

  (10)保持車場內整潔。

停車管理制度(通用)5

  1.嚴格執行公司的車場管理制度,服從上級安排,聽從指令;

  2.熟悉小區車輛和車場的行駛路線及各種交通指示牌;

  3.熟悉車場的地理環境,各個消防通道、進出口及車位的具體編號情況;

  4.熟悉車場消防設施的配備情況,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以及車場軟體配套設施;

  5.熟練掌握車輛指揮手勢和文明執勤用語;

  6.對進出車輛必須堅持“車到人迎,車走人送”的服務宗旨,指揮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

  7.做好進出車輛的登記工作及驗證工作,車牌號、車位編號、停車卡號一定要相符;

  8.當值必須按公司具體收費標準執行,杜絕收費不撕票或亂收費現象,及時協助收費員催促車主按時交納停車管理費;

  9.當值必須熟悉業主車輛的車牌號及業主的單元號,以方便開展工作;

  10.當值必須堅守崗位,每班提前15分鐘交接班,交代清楚停車登記表、車票和崗位情況;

  11.定時巡查車場,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記錄備案;

  12.當值過程中,發現有車門未鎖的,一定要先通知領班到場檢視,並及時通知車主,若發現有遺留物品,保管並登記等候認領;

  13.禁止載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進入,禁止在車場內洗車、修車,閒雜人等不得在車場內逗留;

  14.定期檢查車場的公共設施,維護車場的清潔,及時提出維護、修復建議,確保車場正常使用;

  15.定期總結車場的車輛停放問題及車位使用問題,及時彙報,提出整改意見。

停車管理制度(通用)6

  為維護小區交通秩序,保障車輛、行人安全,確保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一、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駛入。

  二、內部車輛出入小區要出示出入證,外部車輛(含機動車、家用車、板車、小貨車)不得隨意出入小區,特殊情況需進入,司機應配合門崗填寫臨時出入證。

  三、嚴禁在小區主幹道、消防通道(門崗至辦公樓、辦公樓至明志小學西門)停放車輛。

  四、車輛進入小區,司機必須減速慢行,機動車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摩托車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禁止鳴喇叭,注意往來車輛及行人安全,嚴禁超車。

  五、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及各種腐蝕性等物品的車輛進入小區。

  六、計程車不得駛入小區,遇有乘載老、弱、病、殘及攜帶過重物品,視情況放行,但必須及時離開。

  七、車輛載貨駛防離小區,必須有相應證明,屬貴重物品,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須由住戶到值班室辦理手續,方可放行。

  八、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整改方案

  從6月1日大門值班室正式執行以來,在小區治安車輛管理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如:

  1、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社群分管領導及保衛部不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小區治安狀況明顯好轉。

  2、車輛由分管領導牽頭,保衛部門配合門衛值班人員對進出小區主幹道亂停亂放現象進行了徹底的整頓,確保了道路的暢通,減少了安全隱患。

  3、對19樓與20樓之間的進出通道,擺攤設點現象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不間斷的清理,徹底杜絕了小區進出通道及其他地方出現擺攤設點,大大方便了廣大居民的出行。

  4、在進出小區主幹道設定六處減速緩衝帶,限速標誌2塊。

  5、在有關部門的協調下,經過與黃家村的多次溝通,終於在小區後門(與黃家村結合部)安裝了鐵門,並規定了開、關鐵門的時間,從而為小區實行封閉式管理創造了條件。

  在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進出小區車輛不限速行駛,特別是那些到汽修廠及接送上學學生的外來車輛暢行無阻,亂鳴喇叭,嚴重影響居民特別是那些退休老同志的正常生活秩序。

  2、在原加工廠開辦汽車廠,24小時都有車輛進出,但又屬湘核建新餘分公司管理,很難協調。

  3、明志小學西門設在小區,每天接送學生的汽車、摩托車大量進出,存在諸多安全隱患。

  整改:

  一、增設門崗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每人每天值班8小時。

  二、在大門口設定電動橫杆,由值班人員控制,車輛不得隨意進出。

  三、跟湘核建新餘分公司協商:

  1、如何加強汽修廠車輛進出的管理。

  2、是否可在加工廠閒置空地修建大型停車場,為下一步實行收費停車做準備。

  四、對小區業主車輛統一登記造冊,發出入證,外來車輛禁止隨意進出,特殊情況需進入,需辦理登記手續。

  五、完善小區車輛管理制度,並在大門口、主幹道等顯眼位置製作宣傳板。

  六、在球場周圍,1號樓與6號樓之間,6號樓後等空地設定停車區域,方便小區業主停車。

  七、由保衛部牽頭,門崗保安員配合對進入小區車輛超速行駛,亂鳴喇叭,亂停亂放等現象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專項整頓。

  八、加強與明志小學溝通,學生儘量不要由西門(小區內)進出,如學生確需進入,接送學生的車輛不得進入小區。

  九、待條件成熟,對外來車輛實行收費管理。

停車管理制度(通用)7

  1.0目的:維護停車秩序,保證車輛安全,加強車輛停放管理。

  2.0適用範圍:小區停車場。

  3.0職責:護衛員嚴格管理、認真執行。

  4.0基本內容

  4.1地下車庫管理規定

  4.1.1地下車庫車位分出售和出租分類,出售車位屬客戶一次性買斷;出租按年(月)出租;車主到管理處簽定車位租賃合同,辦理車輛出入卡,車位租金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租金不可拖欠,只能預交,拖欠租金按合同執行。

  4.1.2進入地下車庫的車輛必須在車庫進口處完成刷卡操作程式,方可進入地下車庫停車。

  4.1.3出庫車輛在地下車庫出口處,憑出入卡刷卡出場,護衛員在對車輛、司機、出入卡確認後放行。

  4.1.4客戶應將小區車輛出入證放在汽車擋風玻璃左側醒目處,以便識別,車輛出入卡由客戶妥善保管隨身攜帶,作為出入憑證。

  4.1.5客戶所租車位原則上屬專位專車,如果客戶要停放不同牌號的車輛,必須事先到管理處登記,凡與車位登記之不同牌號車輛不得停放地下車場。

  4.1.6客戶不要把貴重物品放在車內,停放後,請檢查是否關好門窗。

  4.1.7護衛員必須嚴格履行車輛出入登記手續,認真執行規定,對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

  4.1.8客戶若不慎遺失出入卡,應立即向管理處申明補辦,否則,後果自負。

  4.1.9臨時停放車輛實行計時收費,按政府規定收費標準執行。

  4.2地面停車場管理規定

  4.2.1地面停車場為客戶車輛來往臨時停車提供方便。

  4.2.2地面停車場車位出售、租賃手續與上述相同。車輛停放收費按政府有關收費標準執行。

  4.2.3停放在小區停車場內的所有車輛,客戶必須關好車門窗,請勿將貴重物品留置在車內,以防止丟失。

  4.3本小區停車場只提供停車場地,車輛若有遺失或損壞由客戶自行承擔,管理處有義務協助客戶報案。

  4.4凡客戶在本小區停車場內停放車輛與管理處發生的任何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妥,則由仲裁機構予以仲裁。

  5.0支援性檔案和記錄:無

停車管理制度(通用)8

  為保證本停車場的公共秩序及安全,特制定管理規定如下:

  一、本車場為小區內居民及訪客停放機動車輛供給服務,進入小區地下停車場的所有車輛都應遵守本規定。

  二、享有認可停車位的車輛,應按規定及時繳納認可證費用。外來車輛應繳納臨時停放費用。

  三、在本車場辦理固定泊位的車輛應辦理“車輛綜合保險”。

  四、進場車輛,應主動出示停車證明,理解工作人員檢查。

  五、按箭頭指示方向行駛,不得鳴號,按規定車位停放,限速5公里。

  六、在本停車場停放車輛人員,均有職責維護車場各種交通標識和裝置設施的完好,並對意外損壞行為承擔賠償職責。

  七、服從車輛管理員的排程和指揮,將車輛停在指定位置。享有固定停車位的車輛不得擅自停放在閒置車位,不得有妨礙其他車輛停放的行為。

  八、不得堵塞消防通道、進出車路口,不得駛入人行道、草坪。

  九、停車使用的收費單據、證明及其他票據,所有權為車場,任何仿造均無效,發現後立即沒收並追究其職責。

  十、不得在場內試剎車、練習或修理車輛,禁止裝載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險品的車輛停放。有滴漏機油等現象必須清洗乾淨。

  十一、堅持停車場的清潔衛生,車內垃圾應放置在車場指定的容器內,不亂丟雜物、隨地吐痰或在停車場內清洗車輛等,不得在停車場內起卸貨物或存放物品。

  十二、嚴禁在場內加、放燃油和保養車輛,特殊情景,須經同意,並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十三、場內嚴禁遊逛、賭博、喧譁、打鬧和其他不宜進行的活動。

  十四、車輛停泊後,應關掉髮動機,搖上車窗、鎖好車門及行李箱,勿將貴重物品留在車內,車場出入卡要隨身攜帶。如因違反本規定引起車輛損壞、附件和車內財物丟失等,本車場概不負責。

  十五、未經同意,任何車主不得隨意更改、轉讓車位。應做到車、位相符,否則按自動放棄處理。

  十六、停車場管理員有權採取適當行為維護車場秩序,處理停車場發生的問題。

  十七、不得刁難、辱罵和威脅車場管理員執行公務。

  十八、本停車場只供給停放服務,停放以外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義務。誠望各業主、司機對車場的管理予以支援,積極配合。

停車管理制度(通用)9

  一、車輛出入管理規程

  (1)車場出入口當值人員須對每一輛出入車輛登記,登記內容包括車牌號碼、出入場時間,並用“S”和“Y”來區分時租車和月租車。

  (2)車場入口當值人員須制止超出入口限高鐵桿、裝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車況不良、漏油等車輛入場,以免發生危險或造成車道堵塞。

  (3)非本公司工作人員不得在行車道上行走,車場出入口當值人員須做好勸阻工作。

  (4)車場出口處當值人員須提示車主先交費後取車,以免因交費面引起車輛阻塞。

  (5)車輛出場時,車場出口處當值人員指揮車輛順序排列,確保車輛正常出入。

  (6)出入車道發生車輛阻塞時,出入口當值人員負責疏通車輛,保持車道暢通。

  (7)出入口讀卡機故障、影響車輛正常出入時,出入口當值人員須迅速通知領班到場處理。若故障一時排除不了,當值領班應拆下攔車臂杆,疏通車道,並報工程部搶修。

  二、車輛泊車與檢查規程

  (1)車場出口當值人員須引導車輛泊位,不得跨位停泊。

  (2)及時提醒客人關鎖好門窗,帶走貴重物品。

  (3)按規定認真檢查車況,發現問題,請駕駛員在車輛檢查登記表上簽名確認。

  三、車場巡查規程

  (1)巡樓保安員每小時對車場及後圍非機動車車庫例行巡查。

  (2)車場出口當值保安員每20分鐘對車場例行巡查。

  (3)保安經理、主任每日對車場及後圍非機動車車庫例行巡查。

  (4)保安領班每次巡崗須對車場例行巡查,早中班不少於5次,夜班不少於8次。

  四、閉路監控規程

  (1)車場實行24小時閉路監控,由消防中心兼監控工作。

  (2)消防中心值班人員對監控發現的問題要即時通知巡查保安員處理,必要時定鏡錄影。

停車管理制度(通用)10

  一、目的

  為加強園區車輛管理,維護園區交通秩序,提高車輛收費率,杜絕收費工作上存在的漏洞。

  二、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應於精良物業林海雲霄專案的車輛收費與管理。

  三、職責

  1、公司財務專員必須定期抽查停車場收費工作,核對停車場收費報表;

  2、樓盤負責人對停車場具有監管責任;

  3、保安主管制定相關車輛管理制度,並負責制度的培訓與推進落實;

  4、保安中隊長負責收費員的工作監督;

  5、收費員明確所在崗位的工作職責並且認真執行任務。

  四、收費管理辦法

  (一)、收費標準

  1、收費標準是依據市物價局統一規定的基礎上,以部門審批價為準,由部門根據情況報價給公司審批,方可實行收費。

  2、停車場實行24小時停車收費服務,分別實行月保收費、臨保收費兩種收費方式,收費標準如下(具體收費標準以當地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詳見附件一。

停車管理制度(通用)11

  停車場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棗苑停車場管理,保障停車安全,避免事故發生,確保小區環境井然有序,為車主提供良好服務,特制定本規定:

  一、車場管理

  1、進入棗苑停車場的一切車輛都必須遵守車場管理制度。

  2、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擺放在方便易取用的位置。

  3、停車場內保持清潔衛生,不準閒雜人員隨意進入。

  4、車輛必須停放整齊,通道必須暢通,嚴禁裝載易燃易爆劇

  毒物品進入場內。

  5、嚴格執行市交管部門對車輛管理的各項規定。

  6、嚴格按市物價局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停車費用。

  二、車輛管理制度

  1、車輛進場時,車主(司機)應先按規定辦理固定停車或臨

  時停車手續,自覺交納停車費,保留髮票以備查驗,值班人員認真履行登記手續。

  2、凡進入棗苑停車場的車輛,車主(司機)必須緩慢行駛,

  要服從值班人員的管理和指揮,將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自覺維護場內秩序。不得在道路或通道上隨意停車,由此發生的各類事故、安全問題均由車主(司機)自行承擔。

  3、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後,車主(司機)應鎖好門窗。凡是

  現金、重要檔案及物品不要存放車內,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嚴禁進入車場。

  4、入場車輛的車主(司機)應自覺遵守環境衛生管理規定,

  嚴禁在停車場內洗車、修車,保持場內衛生清潔。

  5、車主在離場前,應對存在的問題在車輛離場前進行落實和

  確認,凡車輛離場後再報告的問題,一概由車主(司機)自行負責。

  6、進入東風新村停車場的車主(司機)禁止吸菸,不得隨意

  亂扔菸頭,從而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7、停車場僅提供停車場地,停車費僅為車位管理費,而非車

  輛保險、保管費用,因而車輛及本身裝置發生遺失、損傷,本車場不承擔此類賠償責任。如須特約服務請另行協議約定。

  8、上述車輛管理制度,請各位車主(司機)自覺遵照執行,

  若有違反且又不服從管理的,報相關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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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棗園停車場管理人員配備

  棗苑停車場按其現場特點及車流情況,車場管理人員分班及配備如下:

  1、停車場管理人員實行兩班兩倒制,全場共計配備5人,24小時值班。

  2、停車場配備5人,每班工作8小時,輪休。

  3、停車場白班由門崗人員(3人)兼管,夜間專人職守(2人)。

  4、各班班長負責對停車場工作的.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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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輛管理員儀容儀表規定

  1.著裝規定

  ①統一按當地機動車輛管理員的著裝規定著裝,要求舉止文明、大方、端莊,精神抖擻。

  ②制服統一,佩戴員工證,服裝整齊、乾淨、筆挺。

  ③不得佩戴飾物,口袋內不宜裝過多物品,制服外不得顯露有個人物品。

  ④禁止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腳。

  2.形象規定

  ①經常注意檢查和保持儀表整潔。

  ②不準留長髮、蓄鬍子、留長指甲,蓄髮不得露於帽簷外,帽沿下發長不得超過1.5cm,鬍鬚要天天刮,不留長鬢角,鬢髮長不超過耳屏。

  ③精神振作,姿態良好,抬頭挺胸,不得彎腰駝背,不得東倒西歪,前傾後靠,不得伸懶腰,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將手插入衣袋,不準邊執勤邊吸菸、吃零食,不搭肩挽臂,做到站如松、坐如鐘、動如風。

  ④不得哼歌曲、吹口哨、聽收錄機、看書報。

  ⑤不得隨地吐痰,亂丟雜物。

  ⑥不挖耳、摳鼻孔,不得敲桌椅、跺腳或玩弄其他物品。 ⑦做到“微笑服務”,對待車主、業主(住戶)友善、熱誠,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文明禮貌服務用語。

  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及紀律

  (一)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如下

  1 .負責對停車場(庫)的汽車,摩托車進行管理。

  2.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服從統一安排排程。

  3.按規定著裝,佩戴工作牌,對出入車輛按規定和程式指揮放

  行。

  4.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不擅離

  職守。

  5.按規定和標準收費,開具發票,及時繳交營業款。

  6.負責指揮區內車輛行駛和停放,維持小區交通、停車秩序。

  7.負責對小區道路和停車場的停放車輛進行巡視檢視。

  8.負責停車場(庫)的消防以及停車場(庫)、值班室的清潔工作。

  (二)車輛管理員的紀律

  1.儀容整潔,遵守《儀容儀表規定》。

  2.執行公司文明禮貌用語規範,講究文明服務,禮貌待人。

  3.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時禁止喝酒、吸菸、吃東西:不準嘻笑、打鬧,不準在值班時會客、看書報、聽廣播,及做其他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事。

  5.愛護各種器具,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隨意攜帶外出。

  6.依法辦事,廉潔奉公,堅持原則,是非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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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管理制度(通用)12

  為了加強停車場規範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車場的正常執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車輛管理負責人職責:

  1、依法循章對交通、車輛進行管理。

  2、負責按物價部門收費規定收取車輛保管費。

  3、熟悉掌握車輛流通情況,車位情況,合理佈置安排,優先保證業主使用車位。

  4、負責監督和落實員工崗位職責,對員工進行日考核,填寫《員工日考核表》。

  5、負責每日工作檢查,並填寫《車輛管理日檢表》。

  6、負責對外協調與聯絡,處理車輛管理方面的問題和客戶投訴。

  7、負責對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8、負責對員工進行崗位培訓,並做好培訓記錄。

  9、定時向車場主任彙報工作。

  二、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及紀律:

  1、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如下:負責對停車場的汽車,摩托車,以及保管站內的腳踏車管理。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服從統一安排排程。按規定著裝,佩戴工作牌,對出入車輛按規定和程式指揮放行,並認真填寫《車輛出入登記表》。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不擅離職守。按規定和標準收費,開具發票,及時繳交營業款。負責指揮區內車輛行駛和停放,維持停車秩序。負責對小區道路和停車場的停放車輛進行巡視檢視,保證車輛安全。負責停車場的消防以及停車場、值班室,崗亭和洗車臺的清潔工作。

  2、車輛管理員的紀律儀容整潔,遵守《儀容儀表規定》。執行公司文明禮貌用語規範,講究文明服務,禮貌待人。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值班時禁止喝酒、吸菸、吃東西:不準嬉笑、打鬧,不準在值班時會客、看書報、聽廣播,及做其他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事。愛護各種器具,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隨意攜帶外出。依法辦事,廉潔奉公,堅持原則,是非分明。禁止在停車場所管物業範圍內打麻將;不準借娛樂為名搞變相賭博。團結互助,禁止鬧糾紛;不說髒話,不做不利團結的事。遵守《員工宿舍管理規定》,不得帶人留宿,來客留宿必須經管理處分管主任批准。

  三、門衛管理制度停車場庫門衛需設兩人,一人登記收費,一人指揮車輛出入和停放。其職責是:

  1、嚴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對進出車輛作好登記、收費和車況檢查記錄。

  3、指揮車輛的進出和停放。

  4、對違章車輛,要及時制止並加以糾正。

  5、檢查停放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水、漏油等現象要及時通知車主。

  6、搞好停車場庫的清潔衛生。

  7、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損壞,要及時通報上級,維修更換,不準使用消防水源洗車等。

  8、車場庫門衛不準私自帶親戚朋友在車庫留宿,無關的閒雜人員要勸其離開。

  9、值班人員不準睡覺、下棋、打撲克或進行其他與執勤無關的事,要勤巡邏,多觀察,隨時注意進入停車場庫的車輛情況及車主的行為,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報告上級部門。

  四、車輛管理員交接班制度

  1、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應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在接班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2、接班時,要詳細瞭解上一班車輛出入和停放情況以及本班應注意事項。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登記表》。

  4、交接班時應將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對講機等及其他裝置清點清楚,並在值班記錄上簽名。

  五、停車場管理規定管理處負責車輛管理,車輛行駛停放,車場主任負責協調指導停車場的管理工作,車管員負責車輛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體管理。

  1、對進入停車場車輛的管理規定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或待辦理證明、保險單等,車輛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辦證明相符。進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式辦理停車手續,並按指定的車位停放。車輛停放後,司機須配合車管員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並鎖好車門窗,帶走貴重物品,車管員沒有幫司機保管物品的義務。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進場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在場內吸菸。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禁止超過停車場限高規定的車輛、集裝箱車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車進入停車場。進場車輛如不服從車管員指揮,造成本身車輛受損時,後果自負。注:各車主應自覺執行上述規定,如有違反上述規定者,要無條件服從車場管理人員的批評、教育、處罰。無理取鬧者取消泊位資格,嚴重的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六、摩托車、腳踏車保管規定摩托車、腳踏車的保管分月保與臨保兩種方式,兩者的管理規定有所不同。

  1、摩托車、腳踏車月保的管理:需辦理月保的車主先到停車場收費處辦理登記,繳納月保費用,領取月保號牌;月保車輛憑號牌停放,月保號牌禁止外借,禁止其他車輛使用,使用者如更換車輛,需到車場辦理手續月保車輛需每月按時繳納月保費用,過期按臨保車輛處理;月保車輛進場需按指定的月保區域停放,並將號牌掛放在所保車輛上,以便車管員核對。

  2、摩托車、腳踏車臨保的管理:臨保車輛進場需按車管員指示到臨時停放點停放;車管員發放臨保號牌,並做好車輛登記工作,臨保號牌分為兩個相同的號碼牌,一個掛在臨保車輛上,另一個給車主隨身攜帶,作為取車憑證;車輛停放後,車主需到收費處繳納臨保費用;臨保車輛離場時,車主需交回號牌,車管員核對無誤後放行。禁止車主在停車場內洗車、修理摩托車,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已繳納保管費並有原始收費憑證和保管卡的單車,如有遺失,由保管單位負責賠償。需要保管的摩托車必須購買綜合保險,車輛遺失時,由車主及時報案,保管部門出具證明,協助車主向保險公司索賠。存放在保管站的腳踏車,長期存放沒人使用,且未繳保管費達3個月者,由車管清出保管站,不再負保管責任。

  七、停車卡的辦理和使用規定

  1、停車卡的辦理停車場保管車輛一般分月保和臨保兩種方式,月保車輛按月收費,臨保車輛則計時收費。使用者若要辦理月保,可帶齊證件或證明到車場收費處辦理,與管理處簽訂車位租用協議。車管員在收取當月應繳納的車位租金及管理費後,發停車卡及電子出入卡給使用者,並收取電子出入卡押金。

  2、車卡的使用車輛出入停車場時,要將停車卡放在車輛擋風玻璃左側,電子出入卡隨身攜帶,以便檢查和車輛出入。使用者如更換車輛,需到車場辦理停車卡、電子出入卡更換手續。月保車輛要按月定期繳納。保管費逾期不繳者,車場有權收回車位使用權。若使用者遺失停車卡和電子出入卡,應及時告知車管員,並提供有效證明,到收費處辦理舊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補辦手續。使用者不再租用車位時,將停車卡、電子出入卡交回車場,由車場退回電子出入卡押金使用者停車卡、電子出入卡禁止外借給其他車輛使用。為保證車輛的停放安全,減少被盜的機會,停車卡應隨身攜帶。

  3、車輛保管收費的標準車輛保管收費的標準,要根據廣州市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具體的收費標準由物業管理公司根據政府規定的指導價,並參考周圍室內停車場的收費標準來確定,同時可以在市政府規定的收費標準限度內臨時調整保管費。

  八、值班室管理規定

  1、值班室應用鏡框懸掛車輛管理制度、收費標準、營業執照,保管員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內設一套完好的單人辦公桌椅作記錄使用,不準放長椅和床,不準閒雜人員進入,崗亭外不準擺放凳椅。

停車管理制度(通用)13

  一、停車場由車管員24小時值班,並將管理職責、崗位責任人姓名和照片、營業執照、收費標準懸掛在停車場的出入口及收費明顯處。

  二、車管員要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禮貌待人,不貪便宜,嚴格按照標準收費。

  三、停車場內按消防要求設定消防栓,配備滅火器,由部門消防負責人定期檢查,由車管員負責管理使用。做好防盜、防破壞,杜絕一切事故發生。

  四、做好行車線、停車位(分固定和臨時)、禁停、轉彎、減速、消防通道等標識,並在主要車行道轉彎處設定車管員值勤崗位,指揮車輛按規定行駛,確保車道暢通無阻。

  五、在出入口處設定路障和防護欄。

  六、機動車進場時應服從車管員指揮,遵守停車場管理規定,辦理機動車進出車場有關手續,按規定交繳保管費。

  七、凡運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車輛不準停放。

  八、不損壞停車場消防、通訊、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九、保持場內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時,車主應即行處理。

  十、禁止在停車場內洗車、修車、試車。

停車管理制度(通用)14

  一、透過一定的手段對管區內的車輛進行管理控制,確定管區內車輛行駛有序,停放有序。

  二、車場管理員通知車主到物管處辦理租用手續,交納費用

  三、車輛進入管區應按照規定的路線行駛,不得亂走,亂按喇叭。進出門口出示相關證件,在車場管理員的指揮下停放

  四、外來車輛一般不予進入,是業主訪客的,經確認後按時收費,准予在臨時停放點停放

  五、安全員應及時登記車輛進出情況,分臨時出入和正常出入

  六、正確放置車場內的各種交通安全標誌牌

  七、若是車輛造成他人財產設施損失的,應照價賠償,由安全員協調處理

  八、車輛停放有序,固定車位的固定停放,臨時停車的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停放不能超出劃定的標誌線

  九、摩托車、腳踏車停放按指定地點,不得混放。

  十、若有違章停放的現象,經勸阻後無效的,上報物管處處理

  十一、安全員巡邏車場,注意有無異味,異響,其他異常情況,車內有無遺漏的提包等物

  十二、車輛衛生狀況車主自己負責,進入停車場的車輛車身不得有油汙,泥巴等

  十三、不在車場內做修理、試車作業

  十四、發生竊盜事故的,一旦核定後,立即向辦公室報告,派出所和公安機關來處理的,相關人員主動配合

  十五、發生擦掛現象的,協助對方商討此事善後事宜,但不主動做仲裁角色,只為此事做責任鑑定。

停車管理制度(通用)15

  一、進場規定

  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需要具備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駕駛證、保險單據等。進入車場的司機需要按照進出場各項程式辦理停車手續,並把車輛停放在制定的位置。

  停車場謝絕證件、手續不全及無牌車輛、殘缺漏油、漏水車輛進場停放。

  二、停車規定

  入場車輛停放好後,車主須配合車場管理員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並鎖好車門窗,貴重物品不要放在車上,如有遺失,車場不負賠償責任。

  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嚴禁任何人士在場內學習駕駛。

  進場車輛如不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或未按規定行使和停放,造成本身車輛受損時,停車場概不負責:若造成他人人身、車輛或車場受損時,該車輛的車主負責賠償,在賠償損失前,車場有權拒絕車輛離場。

  進場車輛必須按標定的交通標誌行使和停放,並把車輛停放在劃定的車位界限內。

  進場車輛必須保持清潔,嚴禁在場內棄置垃圾廢物,嚴禁在車場內亂張貼,嚴禁在場內吸菸。

  進場車輛和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在車場停放,未經允許嚴禁動用場內的消防系統,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車主負責。

  三、車場保管費

  辦理月報車輛的車主要帶齊證件,在每月指定的時間到停車場管理部門繳納保管費和保險費。逾期不繳納的車主,車場有權收回停車位使用權。

  車場保管費分月保和臨保兩種,月保使用者按月交費,臨保車輛則計時交費。車場憑票據放行車輛。

  車場有權在政府規定的限價內臨時調整租金而無需提前通知。

  四:停車場投訴

  停車場員工實行持證上崗,任何使用者對車場及其管理人員有意見或建議時,可口頭或書面向車場辦公室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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