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卡飯卡使用管理規定

校園卡飯卡使用管理規定

  一、開戶

  使用者辦理新卡,必需提供相應的有效證件方可辦理(以下制度中所提到的有效證件是指身份證或學生證),非本校人員(除經學院同意的人員)不予辦理。具體是:

  學生:提供本人的有效證件方可辦理開戶。

  教職工:提供本人的有效證件(人事處開具的介紹信)方可辦理開戶。

  臨時工或務工人員:提供本人的有效證件及分管部門的證明方可辦理開戶。

  1、充卡員在辦理開戶時,必需錄入有效證件號作為姓名的識別碼。開卡成功後,請使用者記住卡號並妥善保管。

  2、購買預售卡的使用者(新生),購卡後立即攜帶有效證件到充卡站點進行個人資訊註冊,否則因未註冊等原因產生的經濟糾紛由持卡人自負。

  3、開戶收工本費20元,卡內充值隨個人意願,不限金額。

  二、掛失、解掛

  1、丟失飯卡的使用者應第一時間到充卡處憑卡號、學生證或者身份證進行掛失登記,掛失時間為飯卡充值時間。若需解掛,可憑飯卡和有效證件在正常工作時間解掛。

  2、丟失飯卡的使用者,不能提供卡號且又未註冊姓名的不予辦理掛失業務。

  三、換卡(補卡)

  換卡(補卡)時間為週一至週五的每天下午,飯卡工本費20元/張。

  1、因屬飯卡本身質量問題的開戶後不能使用,應在兩天內憑卡和證件免費更換。

  2、因人為損壞或遺失飯卡,使用者需要重新辦理飯卡時分以下幾種情況:

  (1)飯卡損壞的使用者憑有效證件和卡號,即可當場辦理補卡。

  (2)飯卡遺失的使用者,如果是忘記卡號則憑有效證件,辦理人員在系統中查出姓名卡號後,需先辦理掛失;如果是忘記卡號且辦理人在系統中查出的姓名出現同名同姓時,使用者必需說出前日消費的時間和金額,與系統內的流水賬吻合,方可辦理掛失;三天後若無人解掛或未出現其他情況,則由掛失人憑有效證件辦理補卡。

  (3)飯卡遺失的使用者,有卡號但未註冊姓名的應先說出前日的`消費時間和金額,若與系統內的流水賬吻合,即可辦理掛失,五天後如果無人解掛或未出現其他情況,則由掛失人憑有效證件辦理補卡及註冊手續。但若是因為掛失人將卡號報錯了,而把別人的飯卡掛失了,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責任,由掛失人負責,並要無條件配合原持卡人將錯誤糾正過來。

  (4)飯卡遺失的使用者,不能提供卡號且又未註冊姓名的無法辦理掛失及補卡手續。

  四、登出

  登出飯卡時間為辦理離校手續時間

  1、需要登出的使用者,憑有效證件及飯卡均可辦理。

  2、如果沒有飯卡(遺失或者損壞的),分兩種情況:

  ①有卡號且系統裡已經註冊過姓名的使用者,需要登出時,也可以憑有效證件辦理;

  ②不記得卡號且沒有註冊的不予辦理。

  3、登出時,卡內餘額全額退還持卡人(若卡內有押金另退)。

  五、作息時間

  週一——週二:10:00-12:30;16:00-17:30

  注:17:30要準時停充,以保證及時到財務處繳款;

  週三——週五:10:00-12:30;15:00-16:20

  注:16:20要準時停充,以保證及時到銀行繳款。

  說明:①以上時間為財務人員辦理開戶、充值、掛失、解掛時間(節假日除外)。

  ②其餘時間不得辦理和收取任何款項。

  ③每天11:00-11:20為就餐時間,若充卡人員較多則視情況調整;

  六、其他

  充卡員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接受使用者的投訴,投訴電話:zz郵箱:z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