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假管理規章制度細則

請假管理規章制度細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請假管理規章制度細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請假管理規章制度細則1

  一、目的:

  為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強員工組織紀律性,維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駕校所有員工。

  三、請假程式:

  1、員工請假,需提前向部門負責人或總教練遞交書面申請,填寫《請假單》,交後勤部門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員工休假期滿後,須及時到部門負責人或部門分管領導處銷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員工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單》。因急事或身體不適臨時請假,應在上班前電話告知部門主管或總教練,教練員還需告知本班其他教練員,安排好學員的學習,返崗後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四、請假審批許可權:

  1、內勤員工因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本人填寫《請假單》後由後勤負責人批准。教練員請假填寫請假單後由本組教練員同意並簽字後,由總教練批准;1天以上的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後報校長批准。

  2、教練員因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本人填寫《請假單》後由本組教練員同意並簽字後,再由總教練批准;1天以上的由本組教練和總教練簽字同意後,報校長批准。

  3、總教練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本人填寫《請假單》後報校長批准。

  4、請假申請經相關領導審批同意後,請假員工須在休假前將《請假單》及時交到後勤部門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

  五、請假類別

  1、病假

  員工請病假應持區級以上醫療單位(或公司指定就診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和病假單辦理請假手續。休病假期間,公司按員工基本工資的60%發放工資。休病假3個月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將予辦理病退離職手續。

  2、事假

  員工請事假必須說明請假事由,填寫《請假單》,按請假申請程式和審批許可權經批准後方可離崗。事假的最小請假單位為半天,事假為無薪假(不享受工資、補貼及獎金);請假期間,按事假實際天數全額扣除相應天數的工資,年累計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終評選先進個人的待遇;員工連續請事假滿30天者,駕校將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3、婚假

  員工試用期滿且結婚登記日在本駕校入職後的可以享受婚假。員工休婚假,須本人憑結婚登記證,並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公司給予婚假3天;男女雙方若符合晚婚條件(男25週歲,女23週歲),除享受國家法定3天婚假外,另加晚婚假3天,休假時間連續計算(包括雙休日)。婚假應在結婚登記之日後半年內一次性休完,逾期不休作自動放棄。婚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4、喪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有3天喪假;員工的近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本人直接供養的家屬)亡故可享有1天喪假;喪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六、其它規定

  1、員工必須做到事前請假,事後銷假。因事不能上班時,必須提前1天履行書面請假手續,如遇特殊情況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須以電話向相關負責人請示並得到批准,事後立即補辦手續。如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曠工1天扣除3天工資,連續曠工3天或一年累計曠工7天按開除處理。

  2、各部門負責人及員工請假前均須事先落實本人請假期間的工作代理人,並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確保其崗位及負責的相關工作正常開展。

  3、員工請假、調休以半天(4小時工作時間)起算,按照先加班後調休的原則,在當月完成,不得累計。一年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病假除外)。對於請假超過30天的員工,將作為年度評選先進的主要考核依據。

請假管理規章制度細則2

  為加強對學生的管理,保障學生的安全,規範學生出入校門的手續,特制定本請假制度,要求全體學生遵照執行。

  1、學生因事(病)請假時,必須出具家長簽名的請假條。超過一週的請假手續要存入學生檔案;超過3個月的請假時間,要按規定辦理休學手續。

  2、學生在校期間,因急事(或病)在請假離校前,憑班主任簽名的假條出門,出校門時把班主任簽名的假條交門衛,回校時到門衛處銷假。門衛將記錄請假學生的出、入時間,供班主任查對學生是否按批准的時間按時返校;對不按時返校的學生,門衛有義務及時向班主任反映。

  3、需續假或急病、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時,可電話向班主任請假,過後到班主任處補齊請假手續,用於備案。

  4、請假審批許可權:兩天內由班主任批准;三天至一週內由級部主任批准,並告知教導處;超過一週由教導處批准,並告知分管校長。

  5、不按學校請假制度辦理請假手續者,一律按曠課處理。

請假管理規章制度細則3

  1、全體教師要以學校工作為重,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有事請假。

  2、凡因事、因病需要請假的,到校長室寫請假條並由校長簽字。無特殊情況不得捎假或電話請假。

  3、請事假一次一般不得超過1天。

  4、請病假連續超過2天的(含兩天),需由醫院出具證明,併到中心小學請假。

  5、凡如婚假、喪假、產假等有上級規定的,按有關檔案執行。

  6、教師請假或因公外出的一般自行調好課務,並將調課安排報校長室。

  7、工作時間內,凡因私事沒有請假外出的,視為曠工,學校視情節另行處理。

  8、外出教師必須進行外出、返校登記,並交請假條以備存檔。

請假管理規章制度細則4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為規範公司考勤度,請假統一由公司行政運營部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範圍: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請假程式

  一、員工填寫請假單,註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等,經部門負責人和廠長審批後,在行政運營部備案。

  二、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三、超假期應及時告知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四、假滿回公司銷假,告知部門負責人,並繼續正常工作。

  第三章請假標準

  公司請假標準見下:

  (一)事假:除規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資扣除。

  (二)病假:按鎮級以上醫院證明休假為宜,並取消實際假期天數、工資及各種補貼、全勤獎。

  第四章請假規定

  一、事先必須辦理請假手續,並填寫請假單,經審批後方可離開。

  二、未辦理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扣減當月工資。

  三、假期的核準許可權如下:

  1、車間人員及專案管理人員,請假必須提前兩天告知部門負責人,並在假期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審批完成後,送行政運營部備案。

  2、管理人員,請假必須提前兩天告知副總經理,並在假期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審批完成後,送行政運營部備案。

  五、公司內部管理人員請假,均需在行政運營部備案,請假人必須在請假單下備註聯絡電話,以及緊急聯絡人和電話,以方便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六、本公司員工請假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七、本公司員工請假期滿在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職者,除去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拒事情外,均以曠工論處。

  八、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九、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代其他員工代理,並於請假單內註明。

  十、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所要求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均以曠工論處外,並以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十一、本規則經公司總經理簽字後生效執行。

請假管理規章制度細則5

  酒店為完善請、休、銷假制度,統一審批手續,特制定本制度:

  1、員工請假和休假,必須履行當事人書面報批的'手續,特殊情況,可事先口頭請假或來電電話請假,或委託人請假,經批准後休假,但必須在休假後立即補辦請假手續;

  2、下列日期為假日,但因需要可制定正常上班,需以加班計算

  (1)元旦、春節、國慶節、中秋節、端午;

  (2)假日若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補假;

  3、員工請假分下列幾種:

  (1)病假:因病假治療休養或住院治療者,應出具縣級以上醫院證明並申請病假,每年積計15天為限;

  (2)婚嫁:員工結婚可請婚嫁3天,晚婚假加3天(含假期路途);子女結婚可請假2天(含假期路途);兄弟姐妹結婚可請假1天;

  (3)產假:員工生育可請假75天,小產7天,晚婚晚育加15天配偶生育可請假1天

  (4)喪假:父母配偶喪亡可請假3天;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岳父母喪亡可請假3天;其他直系親屬喪亡可請假一天;

  4、假期薪金

  (1)病假:喪家三天超時扣薪金;

  (2)婚假:婚假三天超時不計薪金,產假按工資標準計發50%薪金;

  5、請假及核准許可權

  (1)休假一天以內,所在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後,報總經理批准,交辦公室備案;

  (2)部門經理請假,一天以內報總經理批准;

  (3)產假、婚假、喪假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報辦公室核准;全年事假、病假、小產假不得超過15天,曠工一天扣發二天工資,曠工三天以上予以辭退;

  (4)輪休完後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合理安排

  6、酒店員工因執行職務發生的危險導致傷病不能工作者,按醫療期規定以公假論,公假期間發基本工資;

  7、凡未按規定請假和未辦妥書面請假手續的,均不得先行離職,除確因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的事情外,皆以曠工論處;

  8、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延期請假;

  9、請假者和核準者,必須將休假者離職期間的相關工作和經辦事務妥善安排和處理,並於請假單內註明;

  10、員工因病住院,必須到縣級以上的醫院治療並出具住院證明報酒店批准,病休需出具所治療醫院的病假證明和病歷本,否則作曠工處理;

  11、休假完後及時到所在部門機辦公室銷假,如繼續休假,應按上述規定重新辦理休假批准手續,經批准後再行休假;

  12、酒店員工依本制度所請假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可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直至辭退。

  13、受到批准的請假均不計工資,扣發全勤獎。

請假管理規章制度細則6

  第一條請假程式

  1、員工到酒店辦公室領取並填寫請假單,根據請假單註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時候等,經各級領導審批,並報辦公室備案(當月請假除公休外,請假一天扣除一天公休;請假2天,扣除公休兩天;請假超過3天,則當月不享受公休,月工資按出勤幾天數結算工資)。

  2、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3、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4、假滿回酒店銷假,通報辦公室,並交接工作。

  5、備案制度

  酒店管理層無論因公私請假,均報酒店辦公室備案;個管理層無論因公或私請假,獲批准後,均需備案。

  第二條各種假別及規定

  1、事假

  (1)員工因事請假,原則上最長不超過10個工作日。

  (2)事假不發放事假期間基本工資和當月酒店全勤獎和績效獎金。

  2、病假

  (1)員工因病請假一天(含一天以內)的可由部門經理酌情處理。一天以上應到市、區級以上醫院確診、由醫院出具《診斷證明》。

  (2)員工病休假由員工持《診斷證明》,填寫《員工請假單》,寫明假別、原因、時間,由各級領導按審批許可權逐級審批後,交辦公室備案。

  (3)員工班前患急症,應委託他人及時向所在部門領導代請假,並於就診之日起3天內持急診病假證明補辦請假手續,超過送交期限按事假處理。無病假條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4)病假不發放病假期間基本工資和當月酒店全勤獎和績效獎金。

  (5)對在酒店長期病休或事假,在外從事其他有工資性收入勞動的員工,酒店要求其限期復工,對拒絕復工者,企業將與其解除僱用關係。

  3、曠工

  凡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曠工者,曠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資。

  4、婚假

  凡在酒店連續工作滿一年者,均獎勵三天婚假,休婚假前需辦理婚假手續。

  第三條酒店請假相關規定

  1、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提前當面或以書面形式向主管或上級領導報知,並於事後3天內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2、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按曠工規定處理。

  3、假期的核準許可權如下:

  (1)經理級以下人員,假期3天內由部門副總核准,並送辦公室備案,3天以上由部門副總審批,並報總經理核准,送辦公室備案。

  (2)副總級管理人員請假由總經理核准,送辦公室備案。

  4、請假以天數為最小單位計算。

  5、員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6、本酒店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本酒店員工請假期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處。

  8、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9、本酒店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並依情節嚴重予以懲處。

  10、員工辦理續假手續並需報請部門負責人同意並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續假;員工假滿當天需到人事部銷假。

  11、請假條應在休假前交於人事部備案,作為考勤附件、計算工資依據。若請假條各級審批不符要求,人事部有權做無效處理;緊急請病假事假必須於上班前或不遲於上班時間30分鐘內,致電所在部門負責人及人事部。該員工應於病假事假銷假後上班第一天補交請假條。

  12、凡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的,均按曠工處理。

  13、各部門要把各類請假與考核掛鉤,與分配掛鉤,嚴格請假制度,按月上報請假情況。

請假管理規章制度細則7

  1、局幹部職工每年按國家的規定享受工齡假。工齡假可一次性休完,特殊情況下分段休,但當年的工齡假期不得累積到下一年度。

  2、請假一天以上的都要填表報批。幹部職工請假不超過一天的,經股室負責人同意後由局分管領導審批;超過一天的報局主要領導審批。

  3、凡請假者,必須講清緣由,請病假者必須有醫生出具的證明為憑。

  4、只有3人以下的股室,不得有2人同時請假或休工齡假。

  5、局領導組織不定期檢查。一年內,第一次發現不請假而又不知去向的進行批評教育;第二次發現的,該同志半年崗位目標考評不合格;第三次發現的,全年崗位目標考評不合格,進行調崗、輪崗或停職,所在股室被取消當選先進單位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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