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成本管理制度

企業的成本管理制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企業的成本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隨著房地產市場競爭的加劇,為提高產品及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房地產企業的成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愈來愈顯著。在開發建設的整個過程中(立項、規劃設計、建設、結算、銷售)每一個環節的成本都要進行嚴格的和科學的控制和管理,尤其是在立項和規劃設計階段,所以,房地產的成本管理應該是全過程的成本管理,並且不僅僅要關注財務成本,而且要關注質量、工期等隱性成本,還要考慮消費者的消費成本。

  (一)立項環節的成本控制

  1、新專案立項時必須提交詳細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除應具備地塊基礎資料、周邊環境及其發展趨勢、合作方背景、合作方式及條件、初步規劃設計方案、開發節奏及市場定位等基礎內容外,還須包括以下內容(《可行性研究報告》詳細內容詳見《可行性研究報告指引》):

  1.成本費用估算和控制目標及措施;

  2.投資及效益測算、利潤體現安排;

  3.稅務環境及其影響;

  4.資金計劃;

  5.《競投方案》(僅限招標、拍賣專案);

  6.投資風險評估及相應的對策;

  7.專案綜合評價意見;

  (二)規劃設計環節的成本控制

  1、規劃設計單位的選擇應遵循以下原則:

  1)能由公司內部完成的規劃設計工作,應由公司內部自行完成;

  2)需委託設計院進行的規劃設計工作,應採取招標方式,擇優確定。

  2、總體規劃設計方案(必須包括建造成本控制總體目標,即目標成本:詳見附錄1-目標成本的編制與稽核),應首先上報由公司領導牽頭組織的“規劃設計方案聽證會”審查,獲通過後方可進入下一設計階段(如單體設計、擴初設計、施工圖設計)。每一階段都必須要求設計單位出具《設計概(預)算》,並在與上一階段的概(預)算進行認真分析、比較的基礎上,編制我方的《建造成本概(預)算》,確定各成本單項的控制目標,並以此控制下一階段的設計。

  3、施工圖設計合同應具備有關鋼筋、混凝土等建材用量要求的條款,並載明:設計單位的《施工圖預算》原則上不得突破我方編制的《建造成本預算》。

  4、設計、工程、預算人員應會同監理人員、物業管理人員組成聯合小組,對施工圖的技術性、安全性、周密性、經濟性(包括建成後的物業管理成本、使用者使用成本)等進行會審,提出明確的書面審查意見,並督促設計單位進行修正,避免或減少設計不合理甚至失誤所造成的投資損失、浪費。

  5、材料裝置之品牌/標準、引數的選用應與工程專案的品質、技術要求相匹配,在滿足功能的前提下,杜絕質量超標。

  6、對工程之做法應當結合工程專案的實際情況,對規範、圖集的做法進行適當調整,使之更加經濟、合理。在設計規劃階段,使這種調整反映到圖紙中去。

  (三)招標環節的成本控制

  1、除壟斷性質的工程專案外,其它工程的施工或作業單位,不得指定。

  2、主體施工單位的選擇,必須採取公開或邀請招標方式進行。

  3、應對投標單位進行資格預審,審查單位包括工程、預算、財務、設計四大專業人員。

  4、應組織設計、工程、預算、財務四大專業人員聯合組成招標工作小組,就招標範圍、招標內容、招標條件等進行詳細、具體的策劃,擬訂標書,開展招標活動;對投標單位應就其資質、經濟實力、技術力量、以往施工專案和施工管理水平等進行現場考察,提出書面考察意見;對投標情況進行評估,提出書面評估意見。

  5、同等條件下,應儘量選擇企業類別或工程類別高而取費較低的單位。

  6、凡一次採購量高於人民幣三萬元(含三萬元)的材料裝置、工程造價高於十萬元(含十萬元)的工程施工必須採用招投標方式。

  7、零星工程應當在兩個以上的施工單位中,綜合考察其技術力量、報價等進行選擇。

  8、壟斷性質的工程專案(如水、電、氣等)應盡力進行公關協調,最大程度降低造價。

  9、施工合同談判人員至少應包括工程、預算兩方面的專業人員,合同條件必須符合招標條件,合同條款及內容概念應清晰,不得因工程緊而不籤合同就開工。

  10、開標後,對回標單位進行至少兩輪閉門談判,每次談判的回覆檔案必須密封送達(按投標程式處理)。

  11、合同簽訂必須按規定程式進行,詳見附錄2:合同審批與簽訂規定。

  12、應建立健全施工隊伍檔案,跟蹤評估其資信、技術力量等。

  13、對投標人的裝置報價不能指定唯一品牌,只能約定為“某某品牌或同等品牌”。也不能指定裝置配件或元件,也只能約定為“某某品牌或同等品牌”。

  14、出包工程應嚴禁擅自轉包。

  (四)施工過程的成本控制

  現場簽證(洽商及設計變更)

  1.現場簽證範圍專案施工過程中凡是由乙方提出須經甲方現場籤認的、引起工程造價變化又不屬於包乾合同範圍的事項及合同明確需現場簽證的內容均屬於現場簽證範圍的,可以辦理現場簽證,包括:工程量增減、材料裝置價格變化等。現場簽證要反覆對照合同及有關檔案規定慎重處理。

  2.現場簽證審批許可權

  一般簽證2萬元以下(含2萬元)專案公司工程部、預算部2—5萬元(含5萬元)除以上人員簽字外,報專案經理或主管副總批准重大簽證5—20萬元(含20萬元)公司分管副總審批20萬元以上公司總經理審批

  2.1上述金額範圍是指單筆單項變更籤證的總金額,不得分筆分項拆分變更籤證金額,並報公司審計以備抽審。

  2.2同一單體建築物每個專業現場簽證次數超過10次的',要由提案人寫分析報告,報告應至少包含原因、責任人、後續是否還有簽證以及減少費用的應對方案,並報公司批准。

  2.3為提高效率,預算部經理、專案經理、公司領導可根據專案具體情況進行授權。

  3.現場簽證辦理

  3.1對現場發生需簽證的工程內容,要求提案人詳細列明事發原因、簽證理由及合同依據。在所需簽證工程內容發生前五天內(特殊情況可在事先徵得專案經理同意且在所需簽證工程內容發生後的當天)一式五份(加蓋單位印章)及時上報。

  3.2對涉及隱蔽工程或其它事後無法再現的簽證,提案人應及時通知監理工程師、業主工程部專業工程師和造價人員共同到現場勘查、核定。

  3.3對重大的簽證,要求提案人應於施工前7天上報,專案部和監理工程師在接獲承包人的申請後三天內就該簽證的必要性、可行性、經濟性進行稽核,並將稽核意見上報公司。

  3.4每月10日前,對於截止上月末已完工程但尚未確定最終審定價的簽證費用預算,甲、乙雙方應進行綜合性核對和價格商談,並形成核對與商談記錄清單。

  4.現場簽證的審批

  4.1專案工程部在接到經監理工程師簽署處理意見的簽證單後,一般工程簽證必須有監理公司、專案部現場工程師、預算部經理、工程部經理簽字稽核、然後報專案經理籤批後方可生效。對重大的簽證須上報公司主管部門,並經得分管副總經理或公司總經理批准。具體按第2條審批許可權執行。

  4.2承包人意見必須由現場專業工程師和專案經理簽署;監理公司意見必須由現場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總監簽署。

  4.3原則上現場簽證按量價分離要求進行,即工程量由工程部負責,價款由預算部負責。但如發現量價有重大偏離時,發現方須立即向上一級領導報告,上一級領導作出審查意見。

  4.4專案部在接獲承包人呈交的經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的簽證單後,一般在5天內(重大簽證為10天內)予以批覆,並反饋予承包人。

  4.5現場簽證沒有實施或未全部實施,監理工程師、工程部現場代表應及時登出或按實重新核定該項簽證單,並及時通知造價人員。

  4.6辦理現場簽證要填寫現場簽證審批單,詳見附錄3:現場簽證審批單。

  5.附則監理工程師及專案職能部門相關人員應認真、仔細、準確、合理地對簽證簽署意見。尤其是要注意對於承包單位為減項的現場簽證要及時辦理。如專案部職能部門相關人員發生瀆職行為將給予內部處分和相應的罰款,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工程質量與監理

  1、專案開工前,原則上應透過招標方式擇優選擇具有合法資格與有效資質等級的監理單位。監理單位應與所監理工程的施工單位和供貨商無利益關係。

  2、工程質量監控人員應要求監理單位密切配合,嚴格把關。一旦發現質量事故,必須組織有關部門詳細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提交事故情況報告及防患措施,明確事故責任並督促責任單位,按照質檢部門認可的書面處理方案予以落實。事故報告與處理方案應一併存檔備案。

  3、應特別重視隱蔽工程的監理和驗收。隱蔽工程的驗收,必須由工程、預算人員聯合施工單位、質檢部門共同參加並辦理書面手續。凡未經驗收簽證的,應要求施工單位不得隱蔽和進入下道工序施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按順序進行整理,存入工程技術檔案。未經預算人員參與驗收的隱蔽工程,在結算時不予計價。

  工程進度款

  1、原則上不向施工單位支付備料款。確需支付者,應不超過工程造價的15,並在工程進度款支付到工程造價50時開始抵扣預付備料款。

  2、工程進度款的撥付應當按下列程式辦理:

  1)施工單位按月報送施工進度計劃和工程進度完成月報表,見附件4:工程驗工計價審批表;

  2)工程、預算部門會同監理人員,對照施工合同及進度計劃,稽核工程進度內容和完工部位(主體結構及隱蔽工程部分須提供照片)、工程質量證明等資料;

  3)預算部門整理複核工程價值量;

  4)經財務部門稽核後按有關批准程式付款並登記付款臺帳。

  3、應要求施工單位在我方開戶銀行開具結算帳戶,以便為我方融洽銀企關係和監督工程款項的使用提供便利。

  4、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工程造價80時,原則上應停止付款,預留至少15工程尾款和5保修款,以便掌握最終結算主動權。

  (五)工程材料及裝置管理

  1、專案開工前,設計或工程管理部門應及時列出所需材料及裝置清單,一般按照下列原則決定甲供、甲定乙供和乙供,並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加以明確

  2、甲方能找到一級建材市場的、有進口免稅計劃指標的、有特殊質量要求和價格浮動幅度較大的材料和裝置,應實行甲供或甲定乙供,其餘實行乙供;

  3、實行甲供或甲定乙供的材料和裝置應儘量不支付採購保管費。

  4、應按工程實際進度合理安排採購數量和具體進貨時間,防止積壓或造成窩工現象。

  5、甲供材料、裝置的採購必須進行廣泛詢價,貨比三家,也可在主要裝置和大宗建材採購上採用招標方式。在質量、價格、供貨時間均能滿足要求的前提下,應比照下列條件擇優確定供貨單位:

  1)能夠實行賒銷或定金較低的供貨商;

  2)願意以房屋抵材料款,且接受正常樓價的供貨商;

  3)能夠到現場安裝,接受驗收合格後再付款的供貨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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