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外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外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1、目的
為了保證外出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工程順利進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特制定本程式。
2、適用範圍
本程式適用於公司外出施工單位及其人員。
3、職責
3.1 生產管理部門負責外出施工全過程的組織協調,組織召開安全生產準備會。
3.1 外出施工單位負責外出施工全過程的安全保障工作和安全告知。
3.2 安全環境部門負責外出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
3.3 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外出作業人員的安排和二級單位外出人員備案。
4、程式
4.1 外出人員的安排與安全告知
4.1.1外出作業人員由人力資源部門統一安排,外出人員確定後,通知所在單位和安全環境部門。
4.1.2 外出作業人員少於5人時,由所屬單位對其進行安全告知,並填寫《外出作業人員告知表》(見附表);當等於或大於5人時,應由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召開安全生產準備會,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技術交底、人員生產組織調配等,並填寫好相應的.安全告知表,若作業規模較大時,可由公司同其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4.2 外出人員安全管理
4.2.1外出人員由所屬單位或相關部門指定現場負責人兼管安全生產工作。
4.2.2 負責人在作業前應對現場安全狀況進行確認,識別危險因素並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制訂應急響應措施。
4.2.3 外出作業負責人應對外出人員進行全面管理,作業時應督促職工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不服從指揮的人員,由施工單位或人力資源部門按公司的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4.2.4 作業人員外出作業期間應服從負責人指揮,作業過程中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做好自我防護。
4.2.5 外出施工發生安全事故後,現場負責人應立即採取傷員救護和事故控制措施,並通知公司派人前往處理。
4.3 二級單位承包工程外派施工人員時應報人力資源部門備案。按4.1.2條進行安全告知。對外出人員的安全管理按4.2條執行,由單位對安全生產負責。
4.4 監督檢查
4.4.1 外出施工單位負責人應定期派人到施工現場佈置和檢查工作,包括安全生產工作。
4.4.2 當外出施工時間超過一個月以上,工程量大且複雜時,安全環境部門可視情況派人到現場檢查安全生產工作。
4.4.3 責任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隱患的排查,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責任單位應及時採取整改措施,消除隱患。
4.4.4 安全環境部門在檢查時發現的問題,除通知責任單位(人)進行整改外,對發生的重要問題要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4.4.5 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不執行本規定、忽視安全、違章指揮、無安全保障、冒險蠻幹而造成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安全環境部門進行調查分析後,要追究部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並進行處理。
5相關檔案和記錄
《xxxx公司外出作業人員安全生產告知表》一式兩份,外出施工單位和安全環境部門各留存一份,儲存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