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規章制度執行策劃方案
社團規章制度執行策劃方案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社團規章制度執行策劃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一、須知
1、文學社出社入社自由,社員要求退社的`應提前兩週向文學社提出書面申請,辦理退社手續,若以後要求重入社,按“納新”辦法處理。
2、社員有參加社員大會及社內各類活動的義務。
3、社員有嚴格遵守文學社各種規章制度的義務,凡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教育形式:批評、警告、除名。
4、社員有按時向文學社交稿的義務。
5、社員有服從社內各級幹部安排工作的義務。
6、社員有在社外宣傳文學社、發展新社員的義務。
7、社員必須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履行應盡義務,服從學校主管部門的管理與指導。
8、必須有高度的責任感和集體觀念,搞好合作關係,不存在偏見和矛盾,不應有個人主義,應服從安排。工作中遇到困難和疑問,應及時向社長,副社長,或各部門負責人及指導教師反映,以求解決。
9、日常工作實行操行分制度。
二、獎勵
對認真做好本職工作的工作人員,工作特別認真負責,有特出表現者將給予獎勵。
三、違章(違紀)處分方法:
1、各位社員應認真遵守本章程,對存在有個人主義,不服從安排,工作不認真,不負責的社員,將按違反的程度給予下列處分:(1)社內批評(2)社內警告(3)建議其自動退社。
2、對干涉編審部審稿工作,並造成不良影響的,將影響程度的輕重給予處分,具體處分同上。
3、各部門應認真工作,按文學社及本部的計劃完成任務。違者同以上處分。
4、每次社務會議應準時參加(必要時應出示社員證),有事不能參加者,應在會前請假,並把請假單放在文學社簽到夾內,也可委託各部部長請假;凡無故不參加會議次數達3次者,給予勸退處分。凡每次會議開始後遲到5分鐘者,給予社內警告處分。凡請假6次不參加會議者給予勸退處分(特殊情況除外)。
5、其他違章(違規)行為,不在本章和所列範圍內的,將依照本校有關制度,從嚴處理。具體方法由社長提出建議,由社員會議研究確定恰當的處分,並報指導老師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