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推薦獎勵制度

內部推薦獎勵制度

  在當下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內部推薦獎勵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內部推薦獎勵制度1

  為了拓寬公司的人才招聘渠道,提高員工內部推薦的積極性,快速高效的獲得適合企業需求的人才,也為了加強團隊凝聚力,公司特制定此獎勵制度。

  一、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正式員工,但以下人員除外:

  1、人力資源部人員以及與招聘相關的人員;

  2. 一般情況下,推薦人為招聘崗位的直屬上級時,不在此獎勵範圍之內。

  二、內部員工推薦原則:

  1、無論推薦人職位高低,對被推薦人一視同仁;

  2、對被推薦人綜合評估,擇優上崗;

  3、推薦人不得隱瞞被推薦人的個人真實情況;

  4、所有進入公司員工,在公司內部平等對待。

  三、內部推薦人才標準:

  1、被推薦的基本條件必須符合本單位對人員工招聘的基本要求(學歷、技能、工作經驗);

  2、被推薦人人員的個人簡歷、學歷不能有任何的隱瞞和偽造;

  3、被推薦人沒有任何刑事犯罪記錄。

  四、內部推薦流程:

  1. 員工在推薦簡歷前,推薦人需事先了解公司招聘崗位需求;

  2. 如候選人適合本崗位人員招聘需求,請推薦人將其簡歷傳送至人力資源部郵箱,並在郵件中標明推薦人、推薦崗位並附上候選人電子版簡歷;

  3. 人力資源部在收到推薦簡歷後,將候選人納入正常招聘流程,即簡歷篩選、預約、面試、定薪等環節;

  4. 在候選人透過公司面試、正式入職且試用期考核結束並順利轉正後,則視為基本推薦成功,推薦人可向人力資源部部招聘組申請“內部推薦獎金”;

  5. 公司在推薦人推薦成功並稽核透過獎勵申請後,給予推薦人每人/次150-500元現金或等值物品作為獎勵。

內部推薦獎勵制度2

  為了適應公司的快速發展,實現多家連鎖經營的戰略目標,公司人事部在積極拓展招聘渠道的同時,決定實行內部員工推薦人才制度,並給予相應的獎勵,具體細則如下:

  1、 內部推薦人才的原則:

  1.1 本公司所有員工均有義務向公司人事部推薦符合公司要求的人才。

  1.2 人事部將不定期公開公佈公司招聘的崗位及任職資格要求。

  1.3 推薦人必須保證被推薦人所填寫的個人資料的真實性。

  1.4 被推薦人的面試、錄用流程按照公司規定進行,所有推薦資料需先發至人事部,由人事部篩選後,進行初試,再推薦至用人部門負責人,最終確定是否錄用。

  2、獎勵辦法:

  2.1 被推薦員工透過試用期後,獎勵推薦人第一筆獎金,發放時間為試用期結束的次月;被推薦人轉正後工作滿三個月後,獎勵推薦人第二筆獎金,發放時間為轉正後的次月。

  2.1.1 成功推薦學徒、學員、承辦員者,第一筆獎金為50元,第二筆獎金為50元;

  2.1.2 成功推薦輔修、副修、助理者,第一筆獎金為100元,第二筆獎金為100元;

  2.1.3 成功推薦主修、副經理、經理者,第一筆獎金為200元,第二筆獎金為300元;

  2.1.4 成功推薦副總經理、總經理者,第一筆獎金為500元,第二筆獎金為500元;

  2.2人事部需向總經理提交《內部員工推薦人才表》,經審批後,交財務部發放獎金。

  3、實施流程:

  3.1 本制度由總經辦(人事部)及各店長、經理共同負責。

  3.2 本制度自檔案審批之日起執行,如有更新,另發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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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為了多渠道選聘到與公司匹配的優秀人才,鼓勵在職員工積極主動的推薦各類人才,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2.範圍

  本制度適用除人力資源部員工以外的公司其他員工,但各部門負責人推薦本部門人才不在此列。

  3.職責

  空缺職位時,可由人力資源部在公司內部公開發布招聘資訊,在公司公告欄向員工釋出招聘通知。

  4.規程

  4.1.推薦方法

  員工根據招聘通知所列的主要工作職責及規定的任職資格,向人力資源部推薦候選人,並將候選人的個人簡歷及相關證件的影印件或電子資料提交給招聘專員,同時做好相關登記。

  4.2推薦原則

  1、被推薦人員為推薦人的直系親屬,需在推薦時申明;

  2、被推薦人員不能從事與推薦人在工作上有互相利益關係的崗位;

  3、推薦人提供的被推薦人簡歷應該準確真實,不能有協助被推薦人做任何隱瞞和偽造,否則推薦人與被推薦人均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終止合同處理;

  4、如被推薦人員有任何刑事犯罪記錄,或者其他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或傳染性疾病,推薦人需如實向公司申明,不可故意隱瞞;

  5、被推薦人員的基本條件要符合本公司對人員招聘的基本要求(包括不限於學歷、經驗、技能、職業素養等要求);

  6、被推薦人員有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自理能力;

  7、被推薦人員與其他公司無勞動及經濟糾紛。

  4.3.招聘流程

  人力資源部按照人員招聘工作流程對推薦候選人進行甄選,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將結果通知推薦人。

  4.4.獎勵標準

  層級

  P1

  M1/P2

  M2/P3

  M3/P4

  M4/P5

  獎勵標準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4.5獎勵發放

  推薦的候選人被公司錄用順利透過試用期考核成為正式員工後發60%,入職滿六個月後發餘下40%。

  5.附則

  1、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訂並具有最終解釋權。

  2、本制度由頒佈之日起開始實施。

  6.引用檔案

  《公司招聘工作流程》

  END

內部推薦獎勵制度4

  一、目的

  為了適應公司發展需要,配合公司的人才戰略,提高人才引進工作的效率和質量,鼓勵員工積極推薦合適人才,同時為規範人才推薦流程,特制定公司內部推薦獎勵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有限公司的全體正式員工(人力資源部員工除外)。

  三、人才推薦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擇優錄用的原則。

  2、堅持同等條件優先內部推薦的原則。

  3、被推薦人的必備條件:

  (1)滿足招聘崗位任職條件;

  (2)認同公司價值觀和公司文化;

  (3)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

  四、職責界定

  1、公司人力資源部職責:負責本辦法在公司的組織、落實、跟蹤及推薦資料的登記、整理、收集和保密工作。對於極重要崗位,人力資源部有權對被推薦人進行背景調查。

  2、員工:根據推薦流程,積極向公司推薦符合任職條件的人才,推薦成功後,可向被推薦人提供適當的引導和幫助。原則上公司員工應迴避推薦本人的直接下屬,特殊情況報總經理審定後執行。

  3、總經理和常務副總:負責監督、檢查本辦法的實施情況。

  五、推薦流程

  1、人力資源部每月5日前將需推薦的空缺崗位整理、提交至相關領導稽核,並定期在公司QQ群釋出《內部推薦崗位公告》,包括招聘崗位資訊、招聘週期、獎勵金額等。

  2、員工根據公佈的《內部推薦崗位公告》所列的崗位任職資格,來推薦候選人。推薦人以電子郵件或文字形式將被推薦人簡歷、《內部推薦申請與審批》等資料發至人力資源部,並於推薦申請中註明推薦人的姓名、部門及與被推薦人的真實關係。

  3、人力資源部嚴格按流程安排面試,面試後將結果反饋給推薦人,並於每月10日前向常務副總彙報上月本辦法的執行情況。(因特殊情形推薦本人直接下屬的公司員工,本人應在被推薦人的面試中迴避。)

  4、被推薦人經面試選拔合格,公司決定錄用的,人力資源部應在《員工花名冊》中註明該員工屬內部推薦,及與推薦人關係。

  六、推薦成功和獎勵辦法

  1、獎勵辦法:

  (1)根據崗位,設定不同的獎勵金額

  表1-1

  推薦類別

  獎勵金額

  職能部門或部門普通崗位人才

  300元

  專業技術人員或部門重要崗位人才

  500元

  中層管理人員、專案負責人

  800元

  副總經理、或公司經理級人員

  1200元

  備註:

  1)對推薦人的獎勵分三次發放:被推薦人透過公司面試被錄用(發放10%);透過試用期考核成為公司正式員工(發放30%);被推薦人員在公司工作滿半年(發放60%)。

  2)若被推薦人進入公司滿一年後,表現優異,則公司將再次對推薦人進行獎勵,包括獎金獎勵(每年為表1-1中獎金額的50%)和榮譽獎勵。

  其中,表現優異需為年總業績在公司一線員工中排名在前十名內,或一年內月平均績效得分在93分及以上。

  (2)公司設立“前沿伯樂”獎,每年度根據年累計的內部推薦情況,推選出成功推薦(需入職滿一年以上)人數最多的員工,在公司年會上給予嘉獎。

  (3)凡積極參與併成功推薦人才的員工,人力資源部負責在檔案中給予記錄,並作為該員工年度評優及考核的參考依據之一。

  2、推薦管理:

  (1)公司以下員工推薦外部人才,不列為獎勵範圍;推薦人與被推薦人為直接上下級關係(特殊情況下需報總經理審批);人力資源部部門員工。

  (2)以下情況取消獎勵的發放並收回已發放獎勵:被推薦人員所提供的個人簡歷有隱瞞和偽造;推薦人隱瞞已知的被推薦人的`個人情況;推薦人及被推薦人擅自聯絡用人部門,或向用人部門傳遞相關資訊;被推薦人試用期滿透過考核,卻不願轉正,並提出離職。推薦獎勵僅限於成功推薦外部人才,推薦公司內部員工不在本獎勵範圍內。推薦公司已離職員工重新入職成功的,可獎勵表1-1中金額的30%,本不享受本制度中其他獎勵。

  七、其他

  1、本辦法從頒佈之日實行。

  2、本辦法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內部推薦獎勵制度5

  1.0目的

  為了拓寬公司的人才招聘渠道,提高員工內部推薦的積極性,快速高效的獲得適合企業需求的人才,及時快速公司特制定此制度獎勵為企業

  2. 0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有正式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臨時工)。

  3.0職責

  3.1公司各部門及負責本制度的執行。

  3.2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本制度的執行。

  3.3為貫徹落實制度到位,總經理再授權1人同時行使總經理權力,對本程式全面監督。

  4.0內容

  4.1內部員工推薦原則

  4.1.1無論推薦人職位高低,對被推薦人一視同仁;

  4.1.2對被推薦人綜合評估,擇優上崗;

  4.1.3員工不得推薦親屬應聘公司各個崗位(生產車間除外);

  4.1.4推薦人不得隱瞞被推薦人的個人真實情況;

  4.1.5所有進入公司員工,在公司內部平等對待。

  4.2內部推薦人才標準

  4.2.1被推薦的基本條件必須符合本單位對人員工招聘的基本要求(學歷、技能、工作經驗);

  4.2.2被推薦人人員的個人簡歷、學歷不能有任何的隱瞞和偽造;

  4.2.3被推薦人沒有任何刑事犯罪記錄。

  4.3內部推薦人才公示方式和獎勵標準

  4.3.1公示方式

  1)以公告方式張貼到行政大樓、車間通知欄;

  2)公司以電子郵件或下發檔案送達。

  4.3.1 A類部門經理、研發人員:獎勵1500元/人。

  4.3.2 B類專業、技術人員:獎勵800元/人

  4.3.3 C類特殊崗位:獎勵200元

  4.3.4獎勵具體情況,根據招聘人員崗位決定獎勵,以當次公佈招聘資訊為準。

  4.4內部推薦流程

  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報名表》――人力資源部對報名人員資訊進行篩選――人力資源部通知報名人員到公司面試――

  各部門負責人統一面試――透過面試後,開始試用。4.5推薦資料的投遞方式和建檔

  4.5.1公司內部意見箱投遞地點:①行政一樓東②生產車間內③車棚內

  4.5.2郵寄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4.5.3直接送交到人力資源部;

  4.5.4詳細標明作者姓名、所在部門、聯絡電話等資料。

  4.5.5人力資源部將報名應聘者資料註明應聘崗位、時間等相關資訊進行編號、歸檔。

  4.6獎勵方式

  4.6.1部門經理引進優秀人才,不享受內部員工推薦獎勵。

  4.6.2人力資源部本身負有向公司引進優秀人才的義不容辭的責任,故不享受內部員工推薦獎勵。

  4.7獎勵釋出流程

  人力資源部統計符合釋出標準推薦獎勵的員工――透過《資訊傳遞單》將受獎勵員工上報財務部――總經理籤批後,由財務部發放。

  4.8處罰措施

  4.8.1違反規定者,視情節給予口頭警告、行政記過或罰款30―300元;

  4.8.2以上罰款由人力資源部開具處罰單,在員工當月工資中扣除。

  5.0附則

  5.1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制定並負責解釋。

  5.2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生效,凡與本制度相悖的有關規定,以本制度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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