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財務科監控室管理制度
辦公室財務科監控室管理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辦公室財務科監控室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財務科管理制度
為加強公司財務管理,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財會人員應嚴格遵守財經紀律,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以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壯大公司經濟實力為宗旨,制止鋪張浪費,降低消耗,增加積累,把財務工作做好。
第二條 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責,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公司各項經濟活動。
第三條 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第四條 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違反財經紀律和公司財務制度的款項,應拒絕支付、並及時上報分管領導、總經理。
第五條 建立穩定的財會人員隊伍。財會人員調動或因故辭職,應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未辦完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第六條 一切現金往來,須憑據收付。
第七條 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報銷,必須用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辦人簽名,經分管領導、總經理、董事長簽字後方能報銷付款。
第八條 嚴禁將公款存入私人帳戶,違者將視情節輕重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九條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辦公室管理制度
辦公室是公司對外聯絡的中心樞紐,是展現公司形象的一個重要視窗,全體員工均須遵守辦公室的有關規定。
第一條 按時上下班,上班期間必須穿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第二條 辦公室內須保持肅靜,辦公時要端正坐姿,不得大聲喧譁,不得在樓梯處停留會話,辦公時間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三條 嚴禁上班期間在辦公室打牌、下棋、賭博,未經他人允許,不準隨意翻閱他人辦公資料,更換臺、凳、電話等,違者視情節輕重作出處理;
第四條 文明接聽電話,不得借辦公電話談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做好電話記錄,及時做好請示彙報,如私自打國內國際長途或用電話打與工作無關的資訊臺等,一經查實,個人除需承擔相關電話費用外,並加罰20元/次;
第五條 嚴禁串崗或群聚聊天,影響他人工作;
第六條 注意保持辦公室的環境衛生,保持辦公室牆面及隔板玻璃的清潔,不得隨地吐痰、亂丟雜物;辦公用品、檔案資料、器具等須擺放整齊,衣物、箱架、雨衣(傘)、頭盔等私人物品必須放到更衣室,下班後應整理好桌面物品,嚴禁亂擺亂放;
第七條 辦公室內嚴禁吸菸,嚴禁將菸頭扔進紙簍,違者罰款10元/次;
第八條 辦公室內的各種設施(包括空調、排氣扇、水龍頭、燈管、電話、電腦等)未經同意不準隨意拆裝,如出現故障須及時通知維修人員維修,凡擅自拆裝或者人為損壞的,須照價賠償;
第九條 熱情接待來訪客戶等外來人員,言行大方,注意維護公司形象;
第十條 下班後要關好門窗,關閉空調、燈管、電腦等電源,最後離開辦公室的人員,要檢查電源關閉情況等;
第十一條 嚴格按照夜班值班表值班,如需調換,應提前一天向分管副總、總經理申請,同意後,方可調換,不得無故不值夜班;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出入口收費亭管理制度
為加強對公司出入口收費管理,維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收費人員必須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學習相關業務知識,遵紀守法,樹立園區良好形象,愛崗敬業,完成好公司下達的各項任務;
第二條 尊重領導,服從分配,著裝整潔,禮貌待人,敢於同不良現象做鬥爭,維護園區工作秩序,為經營業主做好服務工作;
第三天 收費員不得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不準私收錢及私放車輛,不準徇私,如發現或被檢舉,經查屬實者,按照公司相關規定處罰,情節嚴重者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條 收費人員要認真交接班,有事請假,不準遲到、早退、串崗,酗酒滋事,打架鬥毆,發現一次罰款50元,二次100元,三次開除;
第五條 上班期間,不準打盹、睡覺,不準玩遊戲、聊天,不準空崗,空崗不得超過10分鐘(空崗期間必須有保安人員代崗),發現一次罰款50元,二次100元,三次開除;
第六條 收費時,現金與通行卡一致,現金合理存放,交接前做好清帳準備並記錄;
第七條 崗亭內時刻保持衛生清潔,不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各類物品擺放整齊,交接前,須打掃好衛生;
第八條 收費人員須愛護公物,如人為損壞電腦裝置等辦公物品,經查屬實由當班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監控室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閉路電視監控系統操作室的管理,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使用和安全運作,充分發揮其作用,保障園區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電視監控室必須晝夜24小時由經過專業培訓的人員值班。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落實各項規章制度、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執行。
第二條 監控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認真負責安全監控任務,及時掌握各種監控資訊,對監控過程中發現的情況及時進行處理和上報。
第三條 監控人員每天對監控錄影進行檢視,發現有異常現象或員工亂收費現象,及時保存錄像片段,並作好標記,以備查用。
第四條 值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上下班,不準隨意離崗離位,個人需處理事務時,應徵得保衛科長的同意並在有人頂崗時方可離開。
第五條 監控人員須愛護和管理好監控室的各項裝配和設施,嚴格操作流程,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作。
第六條 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準進入監控室,外來人員需到監控室查詢情況和及觀訪者參觀,必須經保衛科長上報分管副總,同意後方可進入監控室。
第七條 不準在監控室聊天、會友、玩耍,不準隨意擺弄機器裝置,嚴禁在監控值班期間打盹睡覺,一經發現,按公司規章制度嚴厲處分。
第八條 公司領導定期到監控室查詢情況,值班人員應及時彙報監控情況。
第九條 保持監控室裝置的清潔衛生,堅持每月進行系統維護,確保機器裝置的正常運作。
第十條 監控裝置系統發生故障時,應及時聯絡維修人員進行維修,並做好登記。
第十一條 監控人員必須保守公司監控秘密,不得在監控室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監控錄影的內容。
第十二條 未經公司總經理批准,不得擅自關閉電視監控系統、停止系統執行。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資訊管理中心制度
第一條 資訊員應按照要求和規定採集、輸入、輸出資訊,採集、輸入資訊以及時、準確、全面為原則。
第二條 資訊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禁止非微機室人員進入微機室。輸入電腦的資訊屬公司機密,未經批准不準向任何人提供、洩露,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第三條 資訊員工資按任務完成情況核發,資訊員須完成當天的資訊釋出數量任務,完不成當天任務的,扣發半天工資。
第四條 資訊載體必須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丟失或失效。任何人不得將資訊載體帶出微機室。
第五條 資訊員應愛護各種裝置,降低消耗及各種費用。應按規範要求操作、保養各種裝置。發現故障,應及時報請維修,以免影響工作。
第六條 禁止私自拆卸或搬動電腦裝置,如發生人為損壞,須按原價賠償。
第七條 資訊員應本著為公司創造最大效益的原則進行各類資訊採集、釋出、管理。
第八條 資訊員上班期間需保持安靜,不準在上班期間大聲喧譁、聚眾聊天、嬉笑打鬧。
第九條 嚴禁用電腦玩遊戲或聊天,上班期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或行政處分。
第十條 資訊員應保持好辦公室的衛生,禁止亂扔垃圾,每天都要打掃辦公室衛生、擦拭機器,保持清潔。
第十一條 資訊平臺的`軟體、硬體要不斷更新、維護,資訊員要在工作過程中,不斷提升自身操作技能和水平,不斷進行技術創新。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會議管理制度
第一條 會議室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公司會議室包括大會議室、小會議室。
第二條 各部門根據工作的需要確定相應的會議,提前一天到辦公室申請使用會議室,並登記。
第三條 會議室內的裝置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如麥克風、音響、空調等,辦公室負責裝置除錯。
第四條 會議期間損壞裝置,須由相關部門或當事人按原價賠償;
第五條 會議必須要有紀錄,重要會議必須會籤確認。
第六條 做好會議的貫徹執行工作,做到有佈置、有落實、有檢查。
第七條 公司重要會議、年度總結大會等,不得無故缺席、遲到,不能到會者,需提前向分管副總、總經理請假。
第八條 所有參加會議的人員應將手機設定在無聲或振動狀態下。
第九條 開會人員應注意保持會議室衛生清潔,會後打掃衛生,關好門窗、空調,整理好會場後,方可離開。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保衛科管理制度
保衛科在分管副總及上級公安機關的指導下,維護公司及園區的治安秩序,保障公司日常管理的正常執行。為加強園區保衛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加強對保安和門衛工作的領導,維護公司治安秩序。
第二條 保衛科負責公司及園區“三防”、保衛、監控、園區車輛管理等工作。
第三條 嚴格落實公司各項安全保衛措施,確保園區的正常運營,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分管副總請示,彙報。
第四條 加強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災害的“四防”教育,定期進行演習,落實整改措施;
第五條 積極做好園區的安全防範工作,重大節日進行安全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六條 加強園區內車輛管理及排程工作,非停車地點嚴禁停車;
第七條 做好接待保衛工作,確保外賓和首長、領導的安全;
第八條 全面負責公司值夜班以及監控室管理工作;
第九條 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安全保衛制度
第一條 保衛科要定期到各業戶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特殊物品要妥善放置,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第二條 財務部門現金要按規定及時存入銀行,現金存放不得超過規定數額。現金、有價票證一律放入保險櫃。第六條 財務人員去銀行送款,必須由專職保衛人員負責護送。
第三條 公司員工腳踏車、電動車、轎車要按指定地點存放。
第四條 夜間巡邏人員不得睡覺,對重點隱患地方要經常巡視。發現可疑人員,要盤問檢查,對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機關。
第五條 門衛要做好值班,發現可疑問題,要及時通知保衛人員協同處理。
安全防火制度
第一條 保衛科負責對公司和園區的安全防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做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建設和業務訓練,開展經常性防火宣傳;
第二條 消防器材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保衛科統一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調換;
第三條 在無火警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違者予以批評教育,如損壞照價賠償,情節嚴重的要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條 公司消防器材的購置、更換、維修及滅火器的定期檢查,由保衛科負責統一安排,各科室給予密切配合;
第五條 由專職保安負責日常安全防火檢查,如發現隱患要及時向保衛科長彙報,採取相應措施妥善處理;
第六條 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業戶,嚴禁使用明火、電爐。電器裝置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防火規定;
園區內部治安管理規定
第一條 嚴禁打架鬥毆和辱罵他人,違者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條 凡酗酒鬧事、影響正常工作者,由保衛科採取強制措施,保障安全。對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當事人承擔,並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
第三條 嚴禁利用娛樂活動及其它手段進行聚眾賭博、播放淫穢錄影、傳抄黃色刊物,一經發現,即嚴加查處,對當事人給予治安罰款。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四條 園區內禁止玩火、破壞公物,不聽勸阻者,按有關規定處罰(未成年子女由家長承擔);
第五條 嚴禁在園區內任何場所大聲喧譁、起鬨、擾亂公共秩序;
保衛值班巡邏制度
第一條 保衛人員值班巡邏,必須按規定著裝並佩帶各種警用器械。
第二條 值班人員的主要任務是負責園區治安保衛工作、安全防火工作,及時處理各類治安事故和治安案件,不能處理的及時向領導彙報。
第三條 加強夜間巡邏,確保園區內部各項安全,嚴防治安事故發生。
第四條 提高警惕,明確任務,善於發現可疑跡象和隱患並及時處置。
第五條 嚴格執行園區各項規章制度,堅守崗位,認真負責,注意自身安全,做好交接班工作,並填好值班巡邏記錄。
請假制度
第一條 員工請假必須提前1天向分管領導申請,由部門主管審批,在不影響工作進度的前提下給假。
第二條 員工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事先請假者,應利用電話及其他方式迅速向主管領導請假。
第三條 員工請假應說明期限、原因、交待事項,同時出示相關證明或口述理由。
第四條 提前結束假期回公司須通知所在部門負責人,需要延長假期的須出示延期證明,再次稽核、批准。
第五條 請假或延長假期未經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第六條 三天以上曠工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第七條 請假期間,扣除請假期間的工資。
第八條 假期規定:事假每月不得5天以上,全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病假2天以上者,須有縣級以上醫院開具的證明;本人婚嫁給予婚假7天;子女婚嫁給予2天;產假(女)90日;流產假(女)7天;喪假,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死亡,給假5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死亡,給假3天;
第十條 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服務大廳管理規章制度
為了保障服務大廳的正常工作秩序,完善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展現我公司良好的企業形象,更好地服務客戶,特制定服務大廳管理制度。
第一條 工作人員必須統一穿工作服,佩戴工作證,舉止文明,熱情大方,禮貌待人,耐心為客戶服務;
第二條 工作人員要堅守崗位,按時上下班,不能有脫崗現象發生,不得遲到、早退、曠工;
第三條 工作人員應熱心解答客戶難題,不得敷衍客戶,更不得耍脾氣;
第四條 工作人員應維持服務大廳良好的工作秩序,遇到重大事件無法控制時,要及時上報分管領導,並妥善處理;
第五條 上班期間需保持服務大廳安靜,不得嬉笑、大聲喧譁、打鬧、聚眾聊天,不得隨意變換崗位,充分展現公司良好的企業形象;
第六條 不得利用電腦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上網聊天、玩遊戲等。
第七條 各員工要做好服務大廳安全保衛工作,防止發生失盜、滋事、失火等現象。
第八條 制定工作人員衛生值班表,保持辦公環境整潔衛生;
第九條 值夜班人員,未經他人許可,不得擅自使用他人電腦,或翻閱他人重要工作資料,不得利用電腦玩遊戲、瀏覽不健康網站,造成損失,責任自負;
第十條 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