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報銷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

企業報銷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

  現如今,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企業報銷管理制度範本(通用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企業報銷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為保證公司正常的財務報銷運作,規範員工的報銷流程,使公司員工出差管理系統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職責

  1、各部門主管負責稽核本部門員工的借款報銷申請;

  2、財務部負責複核相關申請,發放相應款項,處理發票等單據;

  3、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共同推進、監督流程的執行及改善;

  四、程式

  1、個人借支及報銷

  2.1.公司員工因公借款必須先填寫《借支單》並出具相關證據,經部門主管批覆後報財務部稽核;

  2.2.報銷費用必須使用有效憑證,並如實填寫《費用報銷單》;

  2.3.報銷審批許可權根據《財務審批授權表規定》執行;

  2.4.經理級以上人員的報銷需由總經理書面籤核或郵件回覆批准;

  2.5.個人因公借支在公務履行完畢後應及時報銷並清償所借款項,報銷及清款期限為借款日起一個月內,逾期未結清者應提早向財務部作出合理書面解釋,並辦理續期申請,否則將從借款員工工資中扣除;

  2.6.員工離開公司前必須結清所有款項,離職《移交清單》由員工所在部門主管檢查,不合之處及時更正,如果離職後再發現有財物、應收款項虧欠未清的,應由該部門主管負責追索;

  2.7.暫借經費嚴格執行“一事一借,前清後借”的原則;

  2、國內出差

  2.1.出差規定

  2.1.1公出人員應經部門主管同意,並提供書面出差計劃;

  2.1.2公出人員出差需事先通報人力資源部,說明出差事由及出發、返回時間,並報行政助理備案考勤;無通報者可視為曠工。

  2.1.3如需事先預支款項,請在《出差申請表》中填明借款金額,經部門主管批准後交財務部審批及領取;

  2.1.4出差行程日一律不得申報加班,節假日例外;

  2.1.5出差員工完成任務後,應立即返回公司,不得藉故逗留或辦理私事;

  2.1.6如因個人原因確需額外逗留的,應提前辦理休假手續,逗留期間所產生之費用自行負擔;

  2.1.7如因病或其它未知事故滯留時,應及時電話通知部門主管,並在回公司後添附有效證明,經主管稽核後,方能報銷滯留期間住宿費及其它必要費用;

  2.1.8出差費用應在返回後一週內憑發票報銷,逾期者需向財務部門提供合理解釋,超過一個月且沒有合理解釋的發票不予報銷。

  2.1.9出差員工應當及時向直屬上司提交書面出差報告,其中包括:

  a、出差地、日程、目的地;

  b、出差處理事項;

  c、出差條件及意見;

  2.1.1所有出差員工必須注意保持公司及個人形象,不準有任何行為或言辭詆譭或損壞公司形象;

  2.2.交通工具

  2.2.1公司員工出差應選擇大眾交通工具;

  2.2.2員工在本市辦理公務,應使用大眾之交通工具,如公共巴士或地鐵。

  2.2.3近距離或不趕時間的情況下,可選擇汽車或火車;

  2.2.4在以下情況可以使用計程車:

  a、時間緊急;

  b、攜大量現款;

  c、有客戶陪同;

  d、無簡易交通之地段或無班車情況。

  2.2.5交通費用實報實銷。

  2.3通訊費用

  2.3.1公司將根據業務需要及職務類別給予員工報銷相應的通訊費用(參閱《財務報銷費用細則》);

  2.3.2通訊費用的報銷主要用於銷售部門與客戶聯絡時所發生的費用;

  2.3.3嚴禁營私舞弊行為,一經發現取消其通訊費用報銷資格;

  2.3.4通訊費用應及時申報,隔月作廢。

  2.4住宿費用

  2.4.1根據各地區消費水平的差異,公司對住宿費實行按地區按行政級別對待:

  2.4.2行政級別分為經理和員工;

  2.4.3地區分為

  a類消費區(深圳、北京、上海)

  b類消費區(廣州、青島、大連、長春、瀋陽、杭州、寧波、哈爾濱、溫州、福州、廈門、西安等)

  c類消費區(武漢、長沙、成都、南昌、鄭州、重慶、濟南、吉林、內蒙、石家莊、太原、天津、蘭州等)

  2.4.4具體費用請參閱《財務報銷費用細則》;

  2.4.5如有兩位以上同事同時出差,住宿以雙人住為原則;

  2.4.6如在出差當地公司備有宿舍,員工住宿以此作為首選;

  2.4.7如陪同客戶同行,經主管批准後可與客戶住同一酒店。

  2.5應酬費用報銷規定及膳食補助

  2.5.1應酬費需在出差前徵得本部門主管同意方能報銷;

  2.5.2公司為在外出差的員工提供餐費補助;餐費補助按實際出差時間算,中午12時至夜裡12時出差的按半天算;

  2.5.3如有報銷餐費的,或由對方單位負責支付用餐的,則取消當日補助,具體按實際情況計算;

  2.5.4本市出差,不再另報銷餐費,夜間返回的(19:00以後)按餐費標準補助誤餐費。

  2.5.5在外留宿實行每日餐費補助;

  2.5.6餐費補助費用請參閱《財務報銷費用細則》。

  3、國外出差

  3.1出差規定

  3.1.1所有國外出差均需報請總經理批准;

  3.1.2出外出差人員之差旅費,按出國目的地標準支給;

  3.1.3一日跨越兩地區者,其生活費金額以當地留宿之地區為報銷標準;

  3.1.4出差行程日一律不得申報加班,節假日例外;

  3.1.5所有出差員工必須注意保持公司及個人形象,不準有任何行為或言辭詆譭或損壞公司形象;

  3.2交通工具:

  3.2.1一律經濟客位,總經理以上且航程3小時以上可乘商務客位;

  3.2.2海陸上交通工具不分等級,但以經濟實惠,安全快捷為原則;

  3.2.3乘坐國外航線之旅費,應以旅行社發票為原始憑證。市內往返機場請搭機場巴士,或搭出租汽車前往巴士站。總經理以上可自行選擇。

  3.3臨時費用:

  3.3.1出差期間與公司必要聯絡之電話費及因公交際應酬之費用可隨附單據按實報銷;

  3.3.2出差人員隨帶私有物品如有超重,託運費用自行負擔。如屬公物可按合法憑證報銷;

  3.3.3交際費及其它特別開支由需在出差之前申報並由上級主管批准後方能報銷;

  3.3.4員工出國如有公司安排住宿者或用餐者,不報銷住宿費和餐費。

  3.4差旅費用請參考《財務報銷費用細則》:

  五、相關檔案:

  1、財務報銷制度實施細則

  2.財務審批授權表規定

  企業報銷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加強對市場人員費用管理力度,確保市人員更好開展工作,有效節約用成本,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市場部及其它相關部門。

  三、出差管理

  1、員工因公出差,必須填寫《出差報告》和《員工外勤單》,經部門經理同意後,報市場總監批准(可電話確認)。

  2、員工出差結束三日內必須完成《出差報告》的《出差總結》部分。

  四、差旅費

  差旅費是指公司員工外出公幹期間為完成預定任務所發生的必要的合理費用,具體包括:在途交通費、住宿費、市內交通費、其他公務雜費等。

  1、員工出差使用交通工具為火車、汽車、輪船等普及工具。

  2、特殊情況,經公司領導批准後,可選擇飛機。

  3、違反公司規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車票報銷(超出部分由個人支付)

  4、市場交通工具應使用公交車、中巴等,如因特殊情況,可以乘計程車,但需在票據上註明起始地點和原因。

  5、員工出差期間,標準內住宿費用實報實銷(但不包含酒店清單上所列私話、餐費、洗衣費等費用)。

  6、員工外出期間產生的公務費,如郵電費、檔案影印費、傳真費等,實報實銷。

  7、辦事處主任、部門經理的手機話費在公司報銷標準內,扣除私人話費,實報實銷。

  五、備用金管理

  1、根據工作需要,員工出差或業務活動可預先向公司借支備用金,借支額度根據實際城要確定,由總經理籤批。

  2、備用金借支後應及時沖帳,備用金佔用時間應不超過15天,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沖帳,可書面申請,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後方可延期,但最長不可超一個月。

  3、對於長期佔用備用金的,財務部將從員工的個人收入中扣減,直到完成沖銷,在此之前不允許再借支備用金。

  六、報銷管理

  1、駐外人員原則上每月報銷一次,各辦事處人員的報銷票據由各事業部總監簽字後交由出納稽核。

  2、費用報銷單應嚴格按公司要求妥善貼好,不符合標準,或填報單據不符、金額不符、重複報銷,一律退回業務人員。

  3、單據報銷規定填寫和貼上方法:

  差旅費報銷單

  a、填寫內容按照《差旅費報銷單》單上的要求填寫。

  b、貼上注意事項:將各類車標按面額的大小分類貼上,並在貼上處註明各類面額票據的張數和總金額。

  費用報銷單

  a、填寫內容按單上的要求填寫。費用一般是指銷售人員在工作中所產生的辦公、餐費等(不含差旅費)。

  b、貼上注意事項:原則上只報銷發票,無發票,需事先向財務說明情況。或以其他票據充抵,但需要票據背面註明情況。

  c、充抵票據與正式發票分別張貼。不能在一個報銷單中報銷。

  此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本制度解釋權歸財務部。

  企業報銷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控制費用,提高效率,統一各部門的報銷程式及規定,保證財務支出稽核審批管理健康、及時、有序地執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現結合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xx限公司全體員工。

  三、權責

  各部門執行本規定,具體費用報銷申請核定工作及報賬結算工作;相關部門主管、經理、總經理、董事長負責報銷事項及費用的核準;財務部負責費用的核對、報銷等具體工作(財務部在執行報銷過程中起監督作用,只對符合有關制度規定、提供完整報銷單據、經授權人核准的開支辦理報銷。費用報銷必須依據合法單據,嚴禁白條、收據報銷)。

  四、報銷的具體要求

  (一)、發票的基本要求

  1、發票必須合法、真實、有效,自20xx年7月1日起,取得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含電子和卷式)應在“購買方納稅識別號”欄填寫公司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xx),不符合規定的發票,財務部可不予報銷。

  2、發票內容須與實際交易內容完全一致,須開具貨物或商品明細,不得籠統填寫“辦公用品”、“生活用品”、“食品”、“勞保用品“等。

  3、發票不得塗改、挖補、大小寫金額必須相符,字跡清楚。發現發票有誤,應當退回重開。

  4、要用膠水分類、整齊地黏貼在報銷黏貼單上,防止原始憑證在傳遞過程中丟失。

  5、無論何種原因遺失原始票據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一切損失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6、對下列不符合規定的發票(票據),不得作為合法會計憑證,財務部有權拒絕辦理相關報銷手續。

  1)填寫專案不齊全、內容不真、字跡不清晰、沒有加蓋填制單位印章;

  2)發票收據內容塗改;

  3)發票金額、內容填寫有誤的,出具票據不完整;

  4)一式幾聯的原始票據,報銷聯未複寫;

  (二)、報銷單的填寫要求

  1、必須按報銷費用單的要求填寫相關內容。

  2、報銷事項的內容、用途說明必須清晰準確,並註明費用歸屬(屬於那個單位或專案,便於分類核算或轉賬),必要時附清單詳細說明,另報銷招待費(購煙具等)須事先徵得單位經理的批准,否則財務部有權不予報銷,將自行承擔費用,如無法取得發票,經辦人應填寫招待事項證明單,經辦人應填寫招待費事項證明清單,並歸屬那個專案,簽字證明後交單位經理稽核後交財務部方能取得報銷款。

  3、報銷金額大小寫必須一致,不得塗改,不得使用鉛筆、圓珠筆、紅色墨水填寫。

  4、財務在稽核時按相關制度有權去除不符合要求的票據(如白條、不符合要求的發票等),可以核小報銷金額;但稽核金額超過報銷金融時,應退回經辦人重填或按申報金額報銷。

  (三)、其他報銷附件要求

  1、除發票外,其他附件必須合法、合規,有關責任人的簽字審批。

  (四)、報銷的時效要求

  1、當月費用必須在次月10日前報銷,節假日順延;2、每月1-10日各部門收集本部門報銷單據統一交到財務部;3、財務部稽核單據並在付款日前製作相關付款憑證;

  4、財務部出納在規定日期透過現金或網銀轉賬到報銷人的銀行賬戶;5、費用報銷應嚴格按報銷時間規定辦理,不得延遲,否則財務部不予辦理。

  (五)、報銷審批付款流程要求

  1、經辦人:根據本單位實際業務需要,在費用事項發生後,按照報銷流程管理要求分類黏貼原始憑證,填寫報銷單,交部門負責人稽核。經辦人對其發生費用的真實、合法、合理、完整性負責,嚴整虛報、假公濟私。

  2、部門負責人:按管理及責任許可權對本部門發生費用的真實性、合理性負責稽核並簽字,對費用是否符合部門計劃、預算承擔責任;部門責任人可以根據事項、金額的重要性,讓部門業務主管先行稽核簽字,並落實責任。對稽核不透過的予以退回。

  3、財務部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對報銷憑證的相關內容,根據財務制度要求、標準進行稽核;並複核報銷的金額、是否有備用金或其他借款,是否從報銷中扣回相關借款;根據本單位的各項具體管理制度對票據的合法、合規性負責稽核簽字,對稽核不透過的予以退回。

  4、單位經理、公司總經理:對授權範圍內所有費用予以審批、並對費用的真實性、合理性承擔責任;對審批、稽核不同過予以退回。經理、總經理的費用,由財務部稽核後,交由董事長審批。

  5、董事長公司相關規定或授權,對費用具有最終審批權,並以法人代表身份對所有費用的真實、合理、合法合規性承擔責任。董事長的費用有財務部稽核。

  6、出納:稽核報銷單是否完成上述簽字流程,是否本人簽字,對審批簽字手續不全的堅決予以退回。對報銷金額再次複核,複核金額(付款金額)只能小於等於報銷人申報金額,對複核金額大於申報金額的,予以退回給經辦人重新辦理(或按申報金額辦理)。報銷費用衝抵借款部分,出納應開具收據;收回多餘的現金,收據中的一聯應作為憑證附件。

  7、審批流程簡表

  報銷人員貼票填單(報銷單)→本人及部門管理人員簽字→交財務稽核票據的合法及核對資料→交公司主管簽名→退回財務部→出納處領款

  五、注意事項

  1、財務部票據稽核人員在經行票據稽核的過程中,如對相關票據有疑問,可詢問報銷人員,報銷人員要對有疑問的地方做出相應合理的解釋,如解釋的原因不被接受,則相應的費用將不予報銷。

  2、費用報銷人員應對所報銷的單據和金額負完全的責任,嚴禁虛報、多報、假報。經查核屬虛假憑證,此筆費用不予報銷。

  3、財務人員有權對一切報銷單據和所發生的經濟業務的合理性、合法性、真實性進行稽核、若違法本制度一律不予報銷。

  4、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

  5、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室會議討論透過並由董事長或授權人簽字生效。

  企業報銷管理制度4

  一、總則

  1、為加強公司差旅費管理,規範差旅費報銷程式和標準,提高工作效率,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差旅費報銷制度》。

  2、本制度規定的出差是指公司員工因公,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需要。本制度適用公司所有員工。

  二、出差審批

  1、出差人員應填寫《出差審批單》,報經部門負責人或總經理批准後執行。出差超過核准天數時,應請示批准人核准,否則超期部分不予補貼。臨時出差不能及時填寫《出差審批單》時,可在費用報銷單貼上單上註明“臨時出差”。

  2、出差審批許可權:

  (a)分管經理出差由總經理審批;

  (b)部門負責人出差由分管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c)其他員工出差,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核准,分管經理審批。

  三、差旅費支出內容及標準

  (一)差旅費報銷內容:公司員工出差報銷的差旅費包括在途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補助、通訊費等。

  (二)往返出差地點交通費標準

  1、乘坐交通工具:員工往返出差地點一般乘坐火車、汽車、動車,需乘坐飛機時,應在出差審批表中註明,經批准後方可乘坐。未經批准,乘坐者超出部分由自己負擔。

  2、在途交通費:出差人員乘坐火車,從當日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乘坐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坐8小時以上的`,應乘臥鋪。

  3、出差人在當地所乘坐的公交、打車費用據實報銷,乘坐計程車時需在票據背面註明起止地點和情況說明,核實後予以報銷。

  (三)住宿及補貼標準

  1、出差天數。出差天數以往返車、船票或飛機票時間為準,所乘交通工具晚點時,以實際出發或往返時間為準。出差天數以中午12:00為界限,以車、船票的時間為準。出發時間在12:00以前的,出差天數為一天,反之為半天。出差返回時間在22:00前的(以票面時間為準),第二天照常上班;出差返回時間超過22:00而未超過次日6:00的,第二天休息半天。

  2、住宿費:住宿費參照地區標準給予報銷,住宿費按實際住宿天數平均計算,以車、船票時間為準。

  3、出差補貼:餐費及住宿費160元/天,乘坐交通工具憑票報銷;自己開車憑公里數0.9元/公里。

  四、報銷程式

  1、報銷人把與差旅費相關的所有票據全部貼上在《差旅費報銷單》的後面,所有票據應整潔、無塗改、貼上整齊,報銷內容填寫正確。

  2、報銷人持《差旅報銷單》和貼上、計算完整的報銷單據經部門負責人稽核後,到財務部由財務人員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復核。

  3、持財務人員稽核完畢後的有關單據交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4、報銷人全部稽核完畢後到出納人員進行報銷。

  企業報銷管理制度5

  為進一步加強對差旅費的管理,適應當前的物價水平,根據省財政廳檔案精神,結合我公司具體情況,重新修訂公出人員差旅費標準:

  一、公出人員交通費

  1、公司各部門經理可乘坐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飛機普通艙,其他人員可乘坐火車硬席、輪船三等艙,長途汽車憑據報銷。

  2、嚴格控制公出人員乘坐飛機,需乘坐飛機的應事先經總經理同意批准。

  3、乘火車從晚八點至次日凌晨七點之間,在火車上過夜六小時以上或連續乘坐超過十二小時,可購買同席臥鋪票。符合本規定而不買臥鋪票,可依據實際乘坐火車票價按以下比例發給個人補貼;直快的按票價60%;特快以及新型空調直達特快列車分別按其硬坐席位票價的30%發給個人,另外加收的空調費不計入座位票價之內。

  二、公出人員宿費、市內交通費、補助費、雜費按實際天數計算包乾限額,超出部分自理。

  公出人員往返旅程期間按實際天數每日補助15元。宿費、市內交通費、補助費、雜費等包乾標準:

  人員:

  部門經理以上人員

  副科長以上人員、高階職稱人員

  其他人員

  地區:

  直轄市、計劃單列市:

  實報實銷150 100

  省會城市:

  實報實銷120 80

  其他地區:

  實報實銷100 60

  1、自帶交通工具的從其包乾費中每人每天扣減交通費20元。

  2、在本市區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補助10元(含交通費),其他城市當日往返補助15元。

  3、歡迎您訪問 公司外派的技術服務人員,食宿由公司負責解決,補助費每人每天40元。

  4、公司員工陪同部門經理外出的,隨部門經理的標準報銷。

  5、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費包乾標準的,需總經理事先批准方可實報實銷。

  6、旅途期間,在非工作地不許滯留。

  7、財務嚴格按照公出人員申請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車線路予以稽核報銷。如中途有變化的需事先請示領導批准,否則發生費用自理。

  三、報銷票據:

  公出人員報銷票據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票據報銷規定,否則不予報銷,各種票據丟失一律不予報銷。

  四、報銷時間:

  公出人員回來後一週之內,到財務部門報銷,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時報銷的,適情節給予50元以上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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