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體系管理制度(精選7篇)
安全生產體系管理制度(精選7篇)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生產體系管理制度(精選7篇),歡迎大家分享。
安全生產體系管理制度1
由於建設工程規模大、週期長、參與人數多、環境複雜多變,安全生產的難度很大。因此,透過建立各項制度,規範建設工:程的生產行為,對於提高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水平是非常重要的。
《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等建設工程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對政府部門、有關企業及相關人員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和管理行為進行了全面的規範,確立了一系列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現階段正在執行的主要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政府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安全措施計劃制度;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制度;危及施工安全工藝、裝置、材料淘汰制度;施工起重機械使用登記制度;安全檢查制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三同時”制度;安全預評價制度;意外傷害保險制度等。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按照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和“管生產的同時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將各級負責人員、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崗位生產工人在安全生產方面應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具體來說,就是將安全生產責任分解到相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專案負責人、班組長以及每個崗位的作業人員身上。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相關規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主要內容如下: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主要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安全責任,負責人或其他副職的安全責任,專案負責人(專案經理)的安全責任,生產、技術、材料等各職能管理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的安全責任,技術負責人-:工程師)的安全責任、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施工員的安全責任,班組長的安全責任和崗位人員的安全責任等。
(2)專案應對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檢查和考核辦法,並按規定期限進行考核,對考核結果及兌現情況應有記錄。
(3)專案獨立承包的工程在簽訂承包合同中必須有安全生產工作的具體指標和要求。工程由多單位施工時,總分包單位在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要簽訂安全生產合同(協議),簽訂合同前要檢查分包單位的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安全資格證等。分包隊伍的資質應與工程要求相符,在安全合同中應明確總分包單位各自的安全職責,原則上,實行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包單位負責,服從總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分包單位在其分包範圍內建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4)專案的主要工種應有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砌築、抹灰、混凝土、木工、電工、鋼筋、機械、起重司機、訊號指揮、腳手架、水暖、油漆、塔吊、電梯、電氣焊等工種,特殊作業應另行補充。應將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列為日常安全活動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並應懸掛在操作崗位前。
(5)工程專案部專職安全人員的配備應按住建部的規定,1萬m2以下工程1人;1萬~5萬m2的工程不少於2人;5萬m2以上的工程不少於3人。
總之,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做到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其內容大體分為兩個方面:縱向方面是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從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專案負責人(專案經理)、技術負責人(工程師)、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員、班組長和崗位人員等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橫向方面是各個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各職能部門(如安全環保、裝置、技術、生產、財務等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只有這樣,才能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群防群治。(環球網校一級建造師頻道整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規定國家對建築施工企業實施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其目的是為了嚴格規範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其他企業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進行頒發和管理,並接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3)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
(5)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6)從業人員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
(7)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8)廠房、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裝置、工藝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
(9)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併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10)依法進行安全評價;
(11)有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12)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企業進行生產前,應當依照該條例的規定向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並提供該條例第六條規定的相關檔案、資料。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4~5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該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不符合該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書面通知企業並說明理由。
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於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延期手續。(環球網校一級建造師頻道整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3年。
企業不得轉讓、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政府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政府安全監督檢查制度是指國家法律、法規授權的行政部門,代表政府對企業的安全生產過程實施監督管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章“監督管理”對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的規定內容如下:
(1)國務院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全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2)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3)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國務院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有關專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4)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5)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履行安全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糾正施工中違反安全生產要求的行為,責令立即排除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對重大隱患可以責令暫時停止施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可以將施工現場安全監督檢查委託給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具體實施。
四、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一般包括對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企業員工的安全教育。
(一)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
1.企業領導的安全教育
企業法定代表人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2)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及安全文化;
(3)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
2.專案經理、技術負責人和技術幹部的安全教育
專案經理、技術負責人和技術幹部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專案經理部安全生產責任;
(3)典型事故案例剖析;
(4)本系統安全及其相應的安全技術知識。
3.行政管理幹部的安全教育
行政管理幹部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基本的安全技術知識;
(3)本職的安全生產責任。
4.企業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
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內容應包括: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標準;
(2)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職業病知識、安全檔案;(環球網校一級建造師頻道整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員工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及調查處j里程序;
(4)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5.班組長和安全員的安全教育
班組長和安全員的安全教育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技術及技能、職業病和安全文化的知識;
(2)本企業、本班組和工作崗位的危險因素、安全注意事項;
(3)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
(4)典型事故案例;
(5)事故搶救與應急處理措施。
(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
1.特種作業的定義
根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0號),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裝置、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
2.特種作業的範圍
根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0號),特種作業的範圍主要有(未詳細列出):
(1)電工作業,包括高壓電工作業、低壓電工作業、防爆電氣作業;
(2)焊接與熱切割作業,包括熔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壓力焊作業、釺焊作業;
(3)高處作業,包括登高架設作業,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
(4)製冷與空調作業,包括製冷與空調裝置執行操作作業、製冷與空調裝置安裝修理作業;
(5)煤礦安全作業;
(6)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作業;
(7)石油天然氣安全作業;
(8)冶金(有色)生產安全作業;
(9)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
(10)煙花爆竹安全作業;
(11)安全監管總局認定的其他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應具備的條件是:
(1)年滿18週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2)經社群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體檢健康合格,並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痺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5)相應特種作業規定的其他條件。
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要求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並考核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已經取得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及中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從事與其所學專業相應的特種作業,持學歷證明經考核發證機關同意,可以免予相關專業的培訓。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業的特種作業人員,可以在戶籍所在地或者從業所在地參加培訓。
(三)企業員工的安全教育
企業員工的安全教育主要有新員工上崗前的三級安全教育、改變工藝和變換崗位安全教育、經常性安全教育三種形式。
1.新員工上崗前的三級安全教育
三級安全教育通常是指進廠、進車間、進班組三級,對建設工程來說,具體指企業(公司)、專案(或工區、工程處、施工隊)、班組三級。企業新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企業新員工須按規定透過三級安全教育和實際操作訓練,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1)企業(公司)級安全教育由企業主管領導負責,企業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內容應包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通用安全技術、職業衛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識,本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狀況、勞動紀律和有關事故案例等內容。
(2)專案(或工區、工程處、施工隊)級安全教育由專案級負責人組織實施,專職或兼職安全員協助,內容包括工程專案的概況,安全生產狀況和規章制度,主要危險因素及安全事項,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
(3)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組織實施,內容包括遵章守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生產事項,典型事故及發生事故後應採取的緊急措施,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效能及正確使用方法等內容。
2.改變工藝和變換崗位時的安全教育
(1)企業(或工程專案)在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裝置、新材料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級別的安全教育,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和培訓參加操作的崗位員工和有關人員,使其瞭解新工藝、新裝置、新產品的安全效能及安全技術,以適應新的崗位作業的安全要求。
(2)當組織內部員工發生從一個崗位調到另外一個崗位,或從某工種改變為另一工種,或因放長假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的'情況,企業必須進行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和教育,以使其掌握現崗位安全生產特點和要求。
3.經常性安全教育
無論何種教育都不可能是一勞永逸的,安全教育同樣如此,必須堅持不懈、經常不斷地進行,這就是經常性安全教育。在經常性安全教育中,安全思想、安全態度教育最重要。進行安全思想、安全態度教育,要透過採取多種多樣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動,激發員工搞好安全生產的熱情,促使員工重視和真正實現安全生產。經常性安全教育的形式有:每天的班前班後會上說明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活動日;安全生產會議;事故現場會;張貼安全生產招貼畫、宣傳標語及標誌等。
五、安全措施計劃制度
安全措施計劃制度是指企業進行生產活動時,必須編制安全措施計劃,它是企業有計劃地改善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防止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重要措施之一,對企業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障職工的安全和健康,促進企業生產經營的發展都起著積極作用。
(一)安全措施計劃的範圍
安全措施計劃的範圍應包括改善勞動條件、防止事故發生、預防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等內容,具體包括:
1.安全技術措施
安全技術措施是預防企業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發生工傷事故的各項措施,包括防護裝置、保險裝置、訊號裝置和防爆炸裝置等。
2.職業衛生措施
職業衛生措施是預防職業病和改善職業衛生環境的必要措施,包括防塵、防毒、防噪聲、通風、照明、取暖、降溫等措施。
3.輔助用房間及設施
輔助用房間及設施是為了保證生產過程安全衛生所必需的房間及一切設施,包括更衣室、休息室、淋浴室、消毒室、婦女衛生室、廁所和冬期作業取暖室等。
4.安全宣傳教育措施
安全宣傳教育措施是為了宣傳普及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基本知識所需要的措施,其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教材、圖書、資料,安全生產展覽,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方法訓練設施,勞動保護和安全技術的研究與實驗等。
(二)編制安全措施計劃的依據
(1)國家釋出的有關職業健康安全政策、法規和標準;
(2)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尚未解決的問題;
(3)造成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原因和所採取的措施;
(4)生產發展需要所應採取的安全技術措施;
(5)安全技術革新專案和員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三)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一般步驟
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可以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工作活動分類;
(2)危險源識別;
(3)風險確定;
(4)風險評價;
(5)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6)評價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充分性。
六、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訊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是指由有關主管部門組織的專門針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也就是特種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前,必須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才能上崗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離開特種作業崗位一定時間後,應當按照規定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對於未經培訓考核,即從事特種作業的,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了行政處罰;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特種作業操作證由安全監管總局統一式樣、標準及編號。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在全國範圍內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每3年複審1次。特種作業人員在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經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同意,特種作業操作證的複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6年1次。特種作業操作證申請複審或者延期複審前,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參加必要的安全培訓並考試合格。安全培訓時間不少於8個學時,主要培訓法律、法規、標準、事故案例和有關新工藝、新技術、新裝備等知識。
七、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制度
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陛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後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包括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對上述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單位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八、危及施工安全工藝、裝置、材料淘汰制度
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裝置、材料是指不符合生產安全要求,極有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發生,致使人民生命和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工藝、裝置和材料。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國家對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裝置、材料實行淘汰制度。具體目錄由我部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並公佈。”本條明確規定,國家對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裝置和材料實行淘汰制度。這一方面有利於
保障安全生產;另一方面也體現了優勝劣汰的市場經濟規律,有利於提高生產經營單位的工藝水平,促進裝置更新。
根據本條的規定,對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裝置和材料,實行淘汰制度,需要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確定哪些是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裝置和材料,並且以明示的方法予以公佈。對於已經公佈的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裝置和材料,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都應當嚴格遵守和執行,不得繼續使用此類工藝和裝置,也不得轉讓他人使用。
九、施工起重機械使用登記制度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施工單位應當自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登記。登記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著於該裝置的顯著位置。
這是對施工起重機械的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能夠有效防止不合格機械和設施投入使用;同時,還有利於監管部門及時掌握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使用情況,以利於監督管理。
進行登記應當提交施工起重機械有關資料,包括:
(1)生產方面的資料,如設計檔案、製造質量證明書、檢驗證書、使用說明書、安裝證明等;
(2)使用的有關情況資料,如施工單位對於這些機械和設施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使用情況、作業人員的情況等。
監管部門應當對登記的施工起重機械建立相關檔案,及時更新,加強監管,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施工單位應當將標誌置於顯著位置,便於使用者監督,保證施工起重機械的安全使用。
十、安全檢查制度
(一)安全檢查的目的
安全檢查制度是清除隱患、防止事故、改善勞動條件的重要手段,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透過安全檢查可以發現企業及生產過程中的危險因素,以便有計劃地採取措施,保證安全生產。
(二)安全檢查的方式
檢查方式有企業組織的定期安全檢查,各級管理人員的日常巡迴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前後的安全檢查,班組自檢、交接檢查,不定期檢查等。
(三)安全檢查的內容
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查思想、查管理、查隱患、查整改、查傷亡事故處理等。安全檢查的重點是檢查“三違”和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檢查後應編寫安全檢查報告,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已達標專案,未達標專案,存在問題,原因分析,糾正和預防措施。
(四)安全隱患的處理程式
對查出的安全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計劃,定人、定措施、定經費、定完成日期,在未消除安全隱患前,必須採取可靠的防範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險情,應立即停工。應按照“登記一整改一複查一銷案”的程式處理安全隱患。
十一、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關於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安全生產法》、《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都對此作了相應的規定。(環球網校一級建造師頻道整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法》第七十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如實報告當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建築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施工中發生事故時,建築施工企業應當採取緊急措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條對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的規定為:“施工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裝置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上報。”本條是關於發生傷亡事故時的報告義務的規定。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是及時組織搶救的基礎,也是認真進行調查分清責任的基礎。因此,施工單位在發生安全事故時,不能隱瞞事故情況。
2007年6月1日起實施的《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對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作了更加明確的規定。
十二、“三同時”制度
“三同時”制度是指凡是我國境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專案(工程),技術改建專案(工程)和引進的建設專案,其安全生產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生產設施主要是指安全技術方面的設施、職業衛生方面的設施、生產輔助性設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專案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專案概算”。
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初步設計要經過行業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衛生部門和工會的審查,同意後方可進行施工;工程專案完成後,必須經過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行政部門、衛生部門和工會的竣工檢驗;建設工程專案投產後,不得將安全設施閒置不用,生產設施必須和安全設施同時使用。
十三、安全預評價制度
安全預評價是在建設工程專案前期,應用安全評價的原理和方法對工程專案的危險性危害性進行預測性評價。
開展安全預評價工作,是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的重要手段,是企業施科學化、規範化安全管理的工作基礎。科學、系統地開展安全評價工作,不僅直接起動了消除危險有害因素、減少事故發生的作用,有利於全面提高企業的安全管理7妒手,麗且有利於系統地、有針對性地加強財不安全狀況的治理、改造,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生產風險。
十四、意外傷害保險制度
根據《建築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建築職工意外傷害保險是法定的強制性保險02003年5月23日建設部公佈了《建設部關於加強建築意外傷害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建質,E2003]07號),從九個方面對加強和規範建築意外傷害保險工作提出了較詳盡的規定,明確了建築施工企業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施工作業和管理的人員,在施工活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意外傷亡事故提供保障,辦理建築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範圍應當覆蓋工程專案。同時,還對保險期限、金額、保費、投保方式、索賠、安全服務及行業自保等都提出了指導性意見。
安全生產體系管理制度2
為了防止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財產安全。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各部門、各生產班組,要把預防事故作為安全生產管理的重中之重,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認真做好安全生產。
1、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1.1成立以站長為組長、副站長為副組長的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其成員由各個管理人員組成。
1.2安全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副站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和攪拌站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拌合站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1.3攪拌站建立以辦公室為中心,全員參加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各盡其責,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規範員工的操作行為,保證生產安全。
2、安全教育和培訓
2.1全體員工要樹立高度的安全意識,充分認識安全生產對國家、企業和員工個人的重要性,相關部門要認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
2.2要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
2.3新招聘員工,上崗前必須經公司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教育培訓,使其基本掌握相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基本技能。
2.4各部門、生產班組要定期開展安全活動,每月不少於三次,不斷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2.5各部門、班組的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活動要切實落到實處,要建立健全安全活動記錄。安全活動記錄要有活動內容、時間、組織者、參加者,參加者都要在活動記錄上簽字確認。
3、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3.1站長(副站長)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3.1.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領導,對攪拌站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3.1.2組織制定攪拌站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裝置安全操作規程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併發布實施。
3.1.3根據攪拌站生產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備合格的安全生產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和作業現場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或抽查。
3.1.4採取有效措施,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保證安全生產所需的材料、裝置、儀器和勞動保護用品的及時供應。
3.1.5組織制定對員工的安全生產知識、技能教育培訓計劃並督促相關部門實施。
3.1.6組織制定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預案,定期進行演練,檢查事故預防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排除事故隱患。
3.1.7主持召開每月一次的安全生產分析會,總結經驗教訓,查詢安全生產不利因素和事故隱患,制定措施克服安全隱患,排除事故隱患,保證安全生產。
3.2各個部門安全生產管裡職責
3.2.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的安全管理制度,在總經理(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做好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3.2.2根據本部門安全生產的實際,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攪拌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報站長稽核批准後執行。
3.2.3對部門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組織學習國家《安全生產法》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學習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防範事故的能力。組織學習和開展安全活動每月不少於三次,教育活動要有內容、有記錄。
3.2.4定期組織部門的兼職安全員對本部門各班組和生產現場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有無違章和事故隱患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並加以糾正和排除。安全檢查及危險源的檢查每週一次,並有記錄。
3.2.5有權制止一切違章,組織排除事故隱患。對違章和事故隱患的相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批評教育、經濟處罰),報站長批准後執行。
3.2.6定期對部門保管使用的生產、生活裝置、設施及防護裝置進行檢查、保養和維修,保證使用安全。有權對本部門保管使用裝置的防護裝置提出改進意見,書面報告站長或副總站長,批准後進行施工。
3.3攪拌站兼職安全員職責
3.3.1認真學習並依照國家關於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相關的法律、法規,教育員工遵紀守法,嚴格執行攪拌站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根據公司混凝土生產運輸、泵送的實際情況,修訂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報站長稽核,批准後執行。
3.3.2監督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檢查裝置執行狀況,裝置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生產措施的落實情況,對查出的問題督促整改,對發現的重大裝置缺陷和事故隱患,及時報告攪拌站領導,採取措施整改和排除。
3.3.3經常深入生產施工現場檢查裝置的執行狀況,員工的安全操作狀況。有權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並對違章人員提出處理意見,通知相關部門,報告公司領導批准執行。
3.3.4組織和指導各部門、班組兼職安全員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和檢查。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資料、記錄,對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考核。
3.3.5參加事故調查和處理,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找出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帶傾向性的問題,報告主管領導,採取措施加以糾正。
3.3.6提出對在安全生產上做出突出貢獻者進行獎勵表彰的建議,對事故責任者、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責任者和有關領導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提出處理意見。
3.4各部門、班組兼職安全員的職責
3.4.1負責本部門、班組員工的安全教育,組織安全活動,建立、完善安全活動資料、記錄,充分發揮部門、班組兼職安全員的作用,搞好本部門、班組的安全生產。安全檢查每天一次,安全活動每週一次。
3.4.2負責本部門、班組的日常安全生產、現場管理;檢查、糾正違章,帶頭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反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指令。
3.4.3對本部門、班組安全生產做出貢獻的人員有權建議給予表彰獎勵,對違章或造成事故的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向部門經理或向安委會辦公室提出。
4、崗位、工種安全生產職責
4.1攪拌站操作工安全生產責任職責
4.1.1操作工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遵守攪拌站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增強安全生產意識,做到安全生產。
4.1.2每次開機前必須認真檢查裝置狀況,檢查主機、皮帶輸送機及出料區域是否有人或雜物,確定無人時方可啟動裝置,並做好檢查記錄。冬季啟動運轉10分鐘待溫。
4.1.3當班期間裝置出現異常情況,及時通知機修人員檢查,排除異常,並做好記錄。交班時必須向接班人員交代裝置執行狀況,存在的問題和應注意的事項。交、接班人雙方在交接記錄上簽字確認,方可離崗。
4.1.4機修工或輔工檢修、清理攪拌系統裝置時,必須先切斷總電源。操作工和機修工或輔工雙方確認斷電,並在記錄表上簽字,將配電櫃的鑰匙交進主機檢修、清理人保管。並在操作檯上放置警示牌,方可進機檢修或清理。
4.1.5機修工和輔工檢修、清理完工後,操作工要檢查、驗收,確定機內無人或遺留雜物,啟動裝置試運轉,無異常,雙方在檢修記錄表上簽字確認。
4.1.6操作室是裝置操作控制重地,無關人員未經允許,禁止入內。
4.2攪拌站輔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4.2.1全體輔工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指導思想,增強安全意識,在工作中要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4.2.2當班期間,在進行加裝膨脹劑作業時,必須戴上口罩等防護用品,防止粉塵吸入體內。
4.2.3清埋攪拌主機作業前,要監督操作工切斷總電源,放置好警示牌,鎖好配電櫃並把鑰匙帶在自己的身上。清機作業中若發現攪拌刀、襯板、攪拌臂有鬆動或損壞現象,要及時告知機修工進行檢查、修理。
4.2.4清理作業時嚴禁用風鎬擊打襯板和機殼,以防損傷襯板或機殼。嚴禁用金屬硬物刮輸送帶上的粘泥,防止損傷皮帶,應使用高壓水槍清理沖洗。
4.2.5在清理骨料倉下泥塊時,通知操作工停機並切斷電源再進行清理。在清理骨料倉計量鬥砂網上的泥塊和雜物時,要謹慎小心,行走平穩,防止跌傷事故發生。
4.3機修工安全生產職責
4.3.1機修工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在進行任何維修作業時,必須做到“三不傷害”即:作業中不傷害自已,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4.3.2進行攪拌主機維修作業前,必須做到先監督操作工切斷電源,鎖好配電櫃,操作檯放置警示牌,將鑰匙交給進入機內作業人員保管,並在記錄表上簽字確認,方可進行作業。嚴禁主機帶電進入機內。
4.3.3進行皮帶輸送機系統維修作業前,必須先切斷電源,鎖好配電櫃,鑰匙由檢修人保管。檢修、調整作業時,確實需要在輸送系統運轉狀態下進行,必須兩人在場,做好預防措施,方可進行作業。嚴禁單人作業。
4.3.4進行高空作業時必須繫好保險帶,尤其是上粉倉作業要繫好保險帶,嚴禁不帶保險帶進行高空作業。
4.3.5進行車輛、裝載機維修保養作業時,必須打好車輪堰木,必要時要打好支撐保險,以防車輛溜動和千斤頂倒塌傷人或損壞裝置。
4.3.6維修電工進行作業時,必須穿戴絕緣護具,兩人在場才能作業,禁止單人作業。維修電工,每月要對公司場內的用電設施的線路、開關、配電箱進行一次檢查,及時整改查出的問題,並做檢查整改記錄。
4.3.7焊工在進行施焊作業時要穿戴好勞保護具,謹慎操作,預防燒傷或刺傷眼睛;在裝置上進行不拆卸施焊,要做好必要的預防措施,防止因施焊損傷其它零部件。氧氣和乙炔氣瓶要分開放置,相距不得小於2米。
4.4材料部收料員安全職責
4.4.1收料員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現場檢驗原材料、指揮車輛卸料時要提高警惕,保護自己,以防發生意外,造成人身傷害。
4.4.2指揮送料車輛卸料時,必須站在車輛左前萬2米左右駕駛員能觀察到的位置指揮,禁止在車後或車右方指揮車輛。
4.4.3上車檢查原材料質量、數量時,必須待車輛停穩,駕駛員離開駕駛室時,方可上車檢查。嚴禁站在車輛腳踏板和車頂上乘車進出料場。
4.4.4檢查粉倉料位時,必須佩戴安全帽,拉動檢查繩索檢查固定是否牢固,警惕空中墜物傷人。
4.5技術部實驗員、質檢員安全職責
4.5.1實驗室員工要樹立“安全第,預防為主”的安全指導思想,在進行實驗、檢驗工作中要做到“三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保證人身安全,保證裝置安全。
4.5.2實驗員在進行實驗作業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實驗儀器、裝置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嚴禁裝置、儀器在無人看管的狀態下工作。
4.5.3實驗員對實驗裝置必須做到:實驗作業前檢查儀器裝置,使用後清潔、檢查和保養儀器裝置,清潔檢查保養時要切斷電源,禁止儀器裝置帶病作業。
4.5.4實驗室升降機嚴禁載人、超載,作業時必須關閉上下防護門,防止發生意外。
4.5.5實驗員作業時,必須佩戴防護用具以防夾手。使用有害化學試劑時,要佩戴專用手套和口罩。
4.5.6質檢員在進行混凝土出廠檢驗作業時,上下車輛要注意防滑、防碰撞,踏穩扶好,作業時不準穿塑膠平底鞋、拖鞋。
4.5.7質檢員檢驗出廠混凝土質量時,必須待車輛停穩、駕駛員離開駕駛室,再上車檢驗,嚴禁車輛末停穩上車和跳車,防止跌傷事故發生。
4.5.8開盤鑑定上攪拌站要注意防滑,觀察坍落度時,要與出料口保持一定的距離,防止骨料區域傷人和泥漿濺入眼睛。
4.5.9在骨料場檢驗骨料要注意過往車輛,小心避讓,通知裝載機時,要招手示意,待裝載機停穩方可問話。
4.5.10水泥、粉煤灰、泵送劑取樣時,必須待送料車輛停穩,送料人員開啟排氣閥將罐內氣體排完方可開啟罐口取樣,上下車輛要踏穩,扶好扶手,防止跌傷。
4.5.11到工地施工現場,乘坐車輛要繫好安全帶。進入工地時佩戴安全帽,行走工地安全通道,注意空中墜物,嚴禁攀登腳手架,防止發生意外傷害。
4.5.12質檢員檢驗出廠混凝土質量時,必須將發貨單拿到自已的手中,檢驗結束,離開混凝土攪拌運輸車再將發貨單交給駕駛員,以防發生意外。
4.6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安全職責
4.6.1要在思想上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原則。作業中做到“三不”,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4.6.2迸入施工工地必須佩戴安全帽,時刻警惕空中墜物,防止發生意外傷害。
4.6.3轉移混凝土拖式泵要掛好拖車勾,穿好保險銷,協助拖泵駕駛員栓好保險鋼絲繩,監督駕駛員拖泵行使速度不得超過8km/h。
4.6.4拖泵前應檢查混凝土拖式泵輪胎及氣壓,支腿保險銷是否穿好,導向輪是否完全收回,並指揮拖混凝土泵車輛安全到達施工作業現場。
4.6.5混凝土拖式泵要支撐在堅實的地面上,離坑、溝邊沿的距離不得小於1.5m,要保持混凝土拖式泵處於水平狀態。架設泵管要牢固,並有可靠的支撐,3米以內自己安裝,3米以外的管線由施工方架設,在泵送作業前有責任進行檢查,有問題必須要求施工方整改後才能開始泵送。管道中間嚴禁加裝軟管或將軟管折彎,以防軟管爆破傷人。
4.6.6嚴禁在泵送作業中開啟料斗上的格網或將手及其他金屬物伸入料斗或冷卻水箱。以防攪拌時傷人或損壞,作業中因故需要開啟格網,必須熄火停機,切斷啟動電源方可開啟。
4.6.7泵送作業前,要與施工方布料人員確定聯絡方法,用規定手勢和採用訊號燈,確定專職聯絡人。防止突然泵送傷人。
4.6.8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要認真按照《混凝土拖式泵作業指導書》的規定和要求操作,保證人員和裝置的安全。
5、車隊安全管理制度
5·1駕駛員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原則,樹立“以慢應萬變,以穩保安全”的安全生產指導思想,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生產法》,中速行駛,確保行車安全。
5.2車隊要對駕駛員進行經常性安全生產教育、道路交通法的教育和攪拌站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不斷增強駕駛員的安全行車意識和遵紀守法的意識,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教育要做到時間、內容、地點“三落實”,要建立教育記錄,要有教育組織者、受教育者的簽名。
5.3車隊要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安全生產活動(每月不少於3次),針對混凝土運輸生產和道路交通狀況,分析事故和事故苗頭,提出具體要求,制定預防事故和事故苗頭的措施。安全活動要有記錄,組織者和參加者都要在記錄上簽字。
5.4車隊在新開工地開工之前對執行路線、運距、道路和交通狀況以及施工現場進行勘察,確定執行路線,確定施工現場調頭、支泵、卸料場地。對施工現場的道路、場地存在的不安全隱患與施工方協商進行整改,保證運輸、泵送安全。
5.5車隊要做好執行每項新開盤工地混凝土運輸任務前的安全教育,針對運距、途徑路線、交通狀況、施工工地現場狀況,有針對性地提出安全行車注意事項和要求,保證混凝土運輸任務安全、順利的完成、並做好教育記錄。
5.6車隊要定期對車輛的技術狀況、車容車貌進行檢查,尤其要對車輛的轉向及轉向指示燈光、制動氣路及制動燈光,輪胎及鋼板彈簧、照明燈光、罐內混凝土積留進行檢查(每週一次/臺)。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不準帶病行駛。要落實責任,檢查要有記錄。
5.7車隊要依照公司的相關規定督促駕駛員搞好車輛的日常例行保養。安排車輛進行定期一、二級檢查保養,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確保混凝土運輸任務的順利完成。
5.8車輛行駛速度規定。駕駛員要樹立“以穩保安全,以慢應萬變”的行車安全指導思想。執行混凝土運輸任務中要嚴格遵守以下限速規定:在無限速交通標誌的路段行駛,最高時速重車不超過4Okm/h,空車不超過5Okm/h;在有限制速度交通標誌的路段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限速標誌規定速度的2/3;進入公司院內或施工工地,最高時速不得超過5km/h;拖拉混凝土拖式泵最高時速不得超過8km/h。
5.9駕駛員管理規定
5.9.1招聘駕駛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5.9.1.1應聘駕駛員必須持有效身份證、駕駛證、從業資格證。
5.9.1.2應聘駕駛員駕齡不得少於5年,並具備3年以上駕駛大型貨車的經歷。
5.9.1.3應聘駕駛員的年齡在23-50週歲之間,並持有縣級以上醫院的體檢證明,不得有防礙駕駛工作的疾病:如高血壓、心臟病和吸毒史。
5.9.1.4應聘駕駛員必須持鄉、街道辦事處或原就業單位的證明,證明本人無劣跡行為和吸毒史。
5.9.1.5應聘駕駛員必須有擔保人。
5.9.2聘用駕駛員程式規定
5.9.2.1由車隊稽核應聘駕駛員的資質資料,符合第5.9.1條的條件規定,由應聘者填寫“招聘表”。
5.9.2.2由車隊組織對應聘者進行駕駛技能考試和相關理論知識的考試,考試合格,車隊和主管部門經理簽註意見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5.9.2.3公司主管領導審查批准後,應聘者持審批表到公司財務部繳納“安全風險押金”,然後持審批表、安全風險押金收據到公司辦公室簽訂勞動合同。
5.9.2.4公司綜合部在與應聘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同時,對其進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並做好相應的記錄。
5.9.2.5應聘者簽訂勞動合同,接受教育後,由車隊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和車隊管理制度教育,並安排跟車實習,跟車期不少於10天。
5.9.2.6應聘駕駛員跟車期滿,經車隊考核駕駛、操作熟練程度、執行道路和交通狀況的熟悉程度,並徵求主車駕駛員的意見確定是否單獨駕駛。
5.9.2.7經車隊考核,確定聘用的駕駛員從跟車之日起轉入試用期,試用期為三個月。駕駛員在試用期間若發生同等責任及以上事故或者發生責任機械事故,成車輛損壞,予以解聘。
5.9.2.8試用期滿,車隊進行考核。試用期駕駛員末發生交通事故、末發生機械事故和損壞車輛,遵守公司及車隊管理制度,道德品質良好,安全優質完成混凝土運輸任務的方可申請轉正,個人在車隊寫出轉正申請報告,經車隊稽核後,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查批准。
6.6.2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裝置,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6.6.3生產作業前要熟悉作業場所,掌握作業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斷總結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6.4積極參加安全技術知識學習,堅持崗位安全檢查,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6.6.5從事危險作業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無證不準動用機動車輛、起重裝置、鍋爐、壓力容器、電氣等特種裝置和設施。
6.6.6發生或發現工傷事故、未遂事故應立即向領導報告,並保護好現場,積極參與傷員搶救,如實向事故調查人員反映情況。
6.6.7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6.7班組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7.1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督促員工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做到“三不傷害”。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並及時報告。
6.7.2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對新入廠和變換工種員工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組織崗位練兵和開展事故預案演練。
6.7.3協助班組長開展好各種安全活動,調查、分析班組的安全文明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協助班組長及時解決,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
6.7.4檢查監督本班組、崗位人員正確使用和管理好勞動保護用品、各種防護器具及滅火器材。
6.7.5發生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協助班組長進行現場保護和組織搶救,及時瞭解情況,參與事故調查分析工作。
6.7.6認真做好班組各項安全記錄和臺帳。
6.8專(兼)職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8.1在行政一把手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業務上接受生產安全部的指導,對班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指導。
6.8.2具體組織並參與編制本單位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督促其貫徹執行。負責編制本單位安全技措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和檢查落實。
6.8.3每天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時間不少於1小時,制止違章作業,發現各類不安全隱患並提出整改措施。對作業現場出現嚴重危及員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的現象時,有權責令停止作業,並提出處理意見。
6.8.4按公司有關規定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行考核,督促開展班組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工作,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者給予經濟處罰,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作出貢獻者給予獎勵。
6.8.5負責組織和監督單位開展各種安全教育工作,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止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人員上崗。
6.8.6參與制定本單位負責的臨時和檢修任務的安全措施,嚴格落實安全管理制度,並深入作業現場檢查指導安全工作。
6.8.7參與有關建設專案“三同時”工作。
6.8.8指導和監督檢查單位的安全防護裝置、滅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確合理的使用,掌握單位塵毒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6.8.9參加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認真開展安全性評價工作,推行現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單位傷亡事故發生規律,找出有效的防範措施,經常組織事故演習。
6.8.10監督檢查單位易燃易爆三級危險點的管理工作。
6.8.11具體組織、參與單位各類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負責統計分析,按時上報有關材料。
6.8.12按規定及時填報各類安全報表,完成各項上級佈置的安全生產工作。
6.8.13認真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記錄,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範化。
6.9其他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6.9.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6.9.2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責任,把安全生產“五同時”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中去,做到安全生產經常化、制度化、標準化。
6.9.3深入現場時應穿戴好勞保用品,不違章指揮,認真解決有關安全問題,及時糾正違章作業。
6.9.4在本職工作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各類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6.9.5發現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報告,協助有關部門和人員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公司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7.1生產安全部
7.1.1宣傳、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和規程,監督檢查本單位各部門的執行情況。
7.1.2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並按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處罰。
7.1.3組織制定公司傷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種裝置管理制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編制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7.1.4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有嚴重事故隱患應及時制止其作業,並制訂防範措施。
7.1.5負責制定各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安全操作規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1.6根據現場職業安全衛生狀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監督計劃按期完成,要求有檔案資料。
7.1.7會同人力資源部及員工所在單位,對員工進行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和員工的安全技術培訓。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會同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考核,簽發安全操作合格證。
7.1.8加強基礎建設,注意資料積累,研究分析員工傷亡事故的發生規律,提出防範措施。
7.1.9參加員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調查處理事故。
7.1.10參加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等工程專案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7.1.11建立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體系,建立應急救援預案和生產安全預警機制。
7.1.12繪製有害作業點分佈圖,且應標明全部有害作業點的位置和種類。
7.1.13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排程會應有安全生產內容,佈置生產任務的同時要佈置安全。
7.1.14組織好均衡生產和文明生產,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搞好勞逸結合,確保安全生產。
7.1.15正確處理生產進度和安全生產的矛盾,做到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不安全不能生產。
7.1.16建立裝置的檔案及管理帳卡,應按安全技術規範定期對裝置進行檢查、維修和鑑定。
安全生產體系管理制度3
1、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各項安全管理。
2、建立健全各級生產管理人員及一線工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3、各專案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須齊全、到位。安全技術資料必須齊全,無安全措施不準施工,未收的安全設施一律不準使用。
4、堅持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對特殊工種按規定進行體檢、培訓、考核,簽發作業合格證;未經培訓的作業人員一律不準上崗作業。
5、定期對職工進行,新工人入場後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新進場工人、調換工種工人,未經安全教育考試,不準進場作業。
6、發生工傷事故及時上報,嚴肅處理未遂事故的責任者。
7、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必須有材質證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網、安全帶必須檢驗後方可使用。
8、機械裝置安全裝置齊全有效,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全部安裝漏電保護器。
9、施工用電符合安全操作規程。
10、任何機械裝置不準帶病作業。
11、對採取新工藝、特殊結構的工程,都必須先進行操作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礎上,每半年組織全體職工安全知識考試一次。
13、堅持各級領導、生產技術負責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須有安全值班員。
安全生產體系管理制度4
為規範和加強站內的安全檔案的管理,實行制度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安全生產檔案必須由專人管理安全生產檔案。
1、安全生產檔案內容:
(1)安全生產管理管理人員任命書及變動情況記錄。
(2)從業人員檔案(包括安全執行、培訓教育、獎懲等資訊)。
(3)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名單。
(4)特種裝置清單及有關檔案。
(5)危險源管理清單。
(6)監測資料(裝置執行狀況、巡檢記錄、交接班記錄等)。
(7)職工健康檔案及職業病檔案資料。
(8)安全生產整改情況記錄。
(9)安全例會及安全日、月活動記錄。
(10)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方案、平安交通實施方案等各種方案及落實情況;
(11)事故記錄和統計資料。
(12)傷亡登記表存檔情況。
(13)崗位作業操作規程。
(14)安全措施經費及使用情況。
(15)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實施記錄。
2、要編寫詳細的目錄並分檔存放,以形成標準化、規範化。
3、按期上報給各有關部門,定期向職工公佈檔案管理情況。
4、主要領導要檢查檢查檔案管理情況,使之完善化、科學化。
安全生產體系管理制度5
1 目的
為了規範安全生產檔案檔案的管理,確保檔案檔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學性,使其為今後工作開展提供參考資料和文獻,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本廠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檔案檔案的管理。
2 職責
2.1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制定本制度,並負責綜合監督管理。
2.2 各單位負責本單位檔案檔案的管理,並負責監督檢查和考核。
2.3 各單位安全員負責本單位檔案檔案的收集、歸檔和保管。
3 內容
3.1 檔案資料收集 安全生產檔案檔案內容如下:
3.1.1 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其他要求。
3.1.2 上級主管部門安全生產檔案、批覆文、領導指示材料及會議資料等。
3.1.3 本廠安全生產檔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會議記錄材料、安全學習資料、領導指示材料等。
3.1.4 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總結、報告等。
3.1.5 各種安全活動記錄、安全管理臺賬、事故報告、安全通報等。
3.1.6 供應商、承包商相關材料。
3.1.7 安全設施檢測、校驗報告、記錄等。
3.1.8 安全、職業衛生評價報告。
3.2 立卷歸檔
3.2.1 檔案資料應根據其相互聯絡、儲存價值分類立卷,保證檔案的齊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產主要情況,以便保管和利用。
3.2.2 應根據檔案資料的重要性,案時間永久、長期和短期等三種進行時間整理,分類歸檔。
3.2.3 各單位在每年2月底前對上年度的檔案資料進行歸檔,統一儲存。
3.2.4 各種檔案資料按一定特徵進行排列和系統化,應層次分明,編寫頁碼,填寫卷內檔案資料目錄。
3.2.5 不同價值,不同性質的檔案資料應當區別管理,單獨立卷。
3.3 檔案保管
3.3.1 檔案應入櫃上架,科學排列,避免暴露和捆紮堆放。
3.3.2 應採取防潮、防蟲措施,防止檔案損壞。
3.4 檔案借閱
3.4.1 檔案資料檔案借閱,必須借閱手續,借閱當案要注意保護,不得丟失、損壞、塗改,要如期歸還,到期不能歸還者,要說明情況,並辦理續借手續。
3.4.2 借閱的檔案要注意保密,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公開、發表或轉借他人。
3.4.3 歸還檔案時,由檔案管理人員當面查點清楚,並在借閱登記本上登出。
3.5 檔案銷燬
對於過期並失去儲存價值的檔案資料,經單位領導批准,可以定期銷燬,必要時做好銷燬記錄。
4 相關記錄
《檔案檔案清單》
5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門制定並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體系管理制度6
第一章:目的
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公司消防管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堅持:“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
第二章: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部門。
第三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1、公司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副組長:
成員:
2、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職責
(1)組織安全管理小組制定、修訂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對這些制度的貫切執行情況監督檢查。
(2)監督日常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生產管理部安全辦)
安全辦主要成員
主任:
成員:
4、生產管理部安全辦職責
(1)制訂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並負責組織落實。
(2)對生產廠區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及隱患整改情況。
(3)對公司各部門的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及培訓工作。
(4)公司員工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安全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高防止安全事故的措施,減少事故的發生。
(5)對公司安全的資訊和基本情況上傳下達,配合上級監管部門(如安監局、消防大隊、氣象局)對我公司監督指導工作,做好資訊反饋工作。
(6)貫徹執行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的各項安全工作,確保生產安全。
(7)對公司消防器材的配發、日常監督檢查各部門對消防器材的保養維護,使事故發生時能保證消防器材有效利用,減少事故發生。
第四章:安全規章制度
1、廠區消防車由裝置部管理負責車輛日常保養維護保持效能良好,保證能起到消防滅火的作用,車輛日常時刻處於戰備狀態,遇突發事故能第一時間抵達事故現場。
2、對從事鍋爐、電氣、天車、焊接、車輛駕駛等特殊工種的員工,需持證上崗。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培訓教育。
3、各種裝置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執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要求的陳舊裝置,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4、員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裝置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上級或安全辦,並迅速予以排除。
5、要求生產車間開班前、班後安全會,並做好會議記錄,各部門要不定期針對本部門內部進行安全自查,並做好隱患排查記錄,部門內部要不定期進行安全培訓,並做好培訓記錄。
6、嚴禁員工帶小孩進入生產車間或操作間,嚴禁酒後上崗,進入生產車間、工作區域嚴禁穿拖鞋、高跟鞋,嚴禁佩戴吊墜、掛墜等首飾,女員工禁止有披肩發的現象,留長髮應將頭髮紮好。
7、裝置部機修機電人員在高壓、高溫、潮溼、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8、進入生產廠區嚴禁抽菸、攜帶火種,需動火作業的應到安全辦公室辦理動火證,經批准後方可動火作業。
10、廠區車輛限速20公里/小時,車間門口及轉彎處限速5公里/小時,生產車輛及外來車輛嚴禁超速行駛。
11、外來人員在本公司的場所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部門應加強管理,對違反作業規定或違反廠內有關規定的將予以處罰。
12、上班期間嚴禁生產車輛私自外出,如需外出時(如加油、接貨等)必須有部門經理(車間主任)批條,並列安全辦公室備案,其他車輛進入生產廠區必須持有保衛部配發的“車輛出入證”。
13、上班期間嚴禁員工私自外出,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外出時,須持臨時出入證方可外出,否則出現的安全事故按私人行為處理。
14、成裝車間、制麴車間配發的勞保用品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佩戴防護用品。
15、釀酒車間或其他部門人員登高作業時,必須佩戴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繩),地面有監護人;釀酒車間人員需下入窖池作業(天熱缺氧情況下)應開啟送風設施,並有監護人。
16、員工在上下班途中應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做到文明出行,提高安全意識。
17、各部門對消防器材應做好維護工作,不得私自動用消防器材,不得以任何藉口堵塞消防通道及應急通道。
第五章:重點部門的管理制度
A勾儲部:
1.勾儲車間負責人為車間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要嚴格遵守“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將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層層落實,實行值班長掛牌值班制,切實做到各負其責,確保庫房安全。
2.所有庫房管理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安全知識和自防自救常識培訓,對消防器材能懂會用,瞭解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熟知各種裝置的效能和使用方法,對周圍環境做到心中有數,具有應對初期火災和疏散人員的本領。
3.嚴禁庫內吸菸和使用電熱裝置,嚴禁私拉亂接電線。
4.庫內所配消防器材除特殊情況,嚴禁私自動用,嚴禁埋壓、遮擋、借用。
5.庫內所使用的一切照明燈具必須為防爆型。
6.嚴禁在庫內私自動火,若需動火必須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並採取防範措施後方可。
7.庫內一切裝置在工作狀態下必須有人監護,打酒、淨化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精心操作。
8.嚴格執行班前、班中、班後檢查制度和交接班制度,發現隱患及時排除,並及時上報。
9.庫內及外圍要備足防火用沙,阻燒麻袋等防護用品,以備萬一。
10.發生火災險情應及時通知部門負責人及公司安全辦進行撲救。
B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1.各種機械的外漏危險部位,應有安全防護裝置。安全防護裝置應經常保持良好,不得隨意拆除或不用。
2.天車、鍋爐起重機不能超載吊運,按規定設定的各種安全裝置必須保持靈敏可靠,作業範圍必須做到視野清晰開闊,吊運物必須重心平穩,不準在空中游蕩停留,操作人員嚴禁離開工作崗位。
3.公司車輛及交通運輸工具要定期檢查維護,並做好記錄,車輛車燈、喇叭、制動等裝置應保持良好效能,預防事故發生。
4.電氣裝置要絕緣良好,有可熔保險或自動斷電裝置,其金屬外殼必須根據技術條件採取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裝置維護人員應巡迴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消除。
5.鍋爐、壓力容器的安全裝置必須經常保持齊全、靈敏、可靠。
6.鍋爐、壓力容器、天車和起重裝置要嚴格操作規程,按照特種裝置管理規定要求進行定期檢驗,操作人員要經過培訓,持證上崗,並定期檢查和複訓。C倉儲部:
1.所有庫房管理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安全知識和自防自救常識培訓,對消防器材能懂會用,對管轄範圍的庫存量、存放地點、火災危險性、周圍環境做到心中有數、具有應對初起火災的基本本領。庫房負責人要定期組織全體人員學習消防撲救常識。
2.嚴格交接班制度,堆放、碼垛貨物要確保消防通道暢通,嚴禁堵塞消防栓,要嚴格按照庫房安全管理規定進行工作。
3.庫房內嚴禁抽菸,嚴禁使用電熱裝置,嚴禁私拉亂扯電線。
4.嚴禁在庫內私自動火,若需動火必須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批准後方可。
5.庫房管理人員要做到班前、班中、班後三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當時處理不了的要採取必要防範措施,及時上報,並交待接班者嚴加防範。
6.庫房內配滅火器材不得以任何藉口挪作他用,不得遮擋、埋壓,要注意保持清潔衛生。
第六章:監督檢查與自查
1、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全領導辦公室組織全公司的安全檢查,每年不少於6次。各生產部門做好內部自查工作,每年不少於12次.各車間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後檢查制度,每天不少於1次。特殊工種和裝置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2、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部門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全辦統一備案並安排整改。
安全生產體系管理制度7
1、安全生產責任制;
2、班前安全生產講話制;
3、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制;
4、臨時設施檢查驗收制;
5、安全教育制;
6、交接班制;
7、安全操作掛牌制;
8、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
9、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處理制;
10、安全生產獎懲制。
加強領導,健全體系。專案經理部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專案經理任組長,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制定嚴格的安全作業措施,定期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充分發揮各級安檢人員的監督作用,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發現和解決事故隱患。
廣泛開展安全教育,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安全教育要經常化、制度化。開工前進行系統的安全教育,施工中開展“三工”教育。開工前和半年安全教育普及率達到100%。
堅持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制度。專案經理部對重點、難點和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及大型裝置操作及重點專案、關鍵工序及特殊工種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的主要內容要突出重點,明確標準,提出要求,要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藝施工。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把安全生產作為主要內容來考慮。對關鍵工序、過程控制的安全技術論述清楚。施工中嚴格工序銜接,規範操作,杜絕違章指揮,嚴禁各種違章作業行為發生。
嚴格安全監督檢查制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組織定期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閉合管理,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加強班組建設。選好班長、安全員,認真執行“三工”、“三檢”安全制度。積極開展安全小組管理活動,集思廣益,發現問題,找出隱患,及時糾正。
全面推行安全標準化管理,強化激勵約束機制。依據上級機關制定的“安全質量標準化工地建設實施細則”,紮紮實實地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工地建設,推行標準化管理,文明施工。根據工程特點,分別制定單項、工種、工序安全作業標準,規範指揮和操作行為,落實崗位責任制度,加大獎罰力度。增加資金投入,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設施,使安全生產建立在科學的管理、先進的技術、可靠的防護設施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