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通用9篇)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通用9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通用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1
為加強全鎮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和組織協調,建立統一、協調、權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機制,實現決策的科學化,特制定磻溪鎮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一、會議制度
(一)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會議
1、會議組織: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由組長召集並主持,全體成員參加。特殊情況,可由組長委託副組長決定臨時召開。
2、會議內容:貫徹落實國家和福建省、寧德市、福鼎市市有關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研究全街道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討論決定有關食品安全監管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計劃,部署食品放心工作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聯合督查工作,協調解決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各職能單位彙報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情況,提出存在問題及建議;督促檢查會議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
(二)食品安全聯絡員會議
會議原則上每個季度召開一次,由街道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副組長召集,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各協管員參加,特殊情況,可由辦公室主任決定臨時召開。
會議內容是研究落實食品安全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任務和日常協調工作,討論決定需上報的有關事項。會議須做好記錄並形成會議紀要,報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組長閱知。
二、案件舉報受理與事故查處制度
(一)領導小組設立食品安全案件舉報中心(設在黨政辦),負責受理食品安全案件的投訴舉報工作,舉報中心應與各職能單位所接舉報協調統一後,方可彙總向社會公佈。
(二)各職能單位按照屬地負責的原則,及時處理投訴舉報的案件。對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案件和食品安全突發事故,職能單位接報後要及時報告舉報中心,由舉報中心統一協調處理。對食品安全突發事故,舉報中心接報後應立即報告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
(三)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制定《磻溪鎮食品安全突發事故報告制度》和《磻溪鎮食品安全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各職能單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職責,制定相應的報告制度和應急預案。
三、資訊收集、釋出及報告制度
(一)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收集、彙總、分析整理和傳遞食品安全資訊;統一向社會發布重大食品安全資訊;負責食品安全資訊網路互聯互通建設的協調。
(二)各村、鎮直相關單位應指定一名人員擔任資訊聯絡員,負責本系統食品安全資訊的收集、整理和報送工作。各部門資訊聯絡員的確定和變動,須及時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資訊報送的內容包括本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規劃、年度和階段性工作計劃(總結)、專項整治方案及實施情況、食品安全突發事故查處情況和質量抽檢結果等。上述有關內容按規定及時報送,並於年底報送一次綜合性的食品安全工作動態資訊。
(四)統一發布的重大食品安全資訊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情況和調查(結論)、重大節目和活動期間的食品安全狀況、食品安全質量抽檢結果、全鎮範圍內食品安全警示資訊等。
四、宣傳培訓制度
(一)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協調,定期不定期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活動,各職能單位按照各自職能分工,相互配合,透過各種形式,動員社會參與,進行科普教育,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協調,結合各村、鎮直相關單位聯絡員的工作實際需要,開展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工作水平。
五、綜合協調機制
鎮食品安全辦公室牽頭,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參與,貫徹落實上級部門有關食品安全監管方面的方針、政策和工作部署;定期分析鎮食品安全形勢,評估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風險;協調處理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對於涉及監管責職界定不清、處於監督盲區的有關領域,由食品安全辦的負責聯絡相關部門進行協調處置。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2
為切實加強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提升我社群食品安全工作綜合監管能力和水平,特制定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成立食品安全協管小組
1、由社群主要領導擔任社群食品安全協管小組組長,社群3-5名兩委成員為成員,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食品安全工作。
2、明確責任分工。社群主要領導對本轄區內的食品安全負總責,為第一責任人。協管小組成員各盡其責。
3、食品安全協管小組一季度召開一次會議,研究處理食品安全重大事項,部署食品安全有關專項整治及其他統一行動;協調解決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指導、檢查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等。
二、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及時向辦事處食安委上報,報告發生事故的單位、地址並組織協調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並報告事故現場採取的措施和調查處理的工作進度。對食品安全事故隱報、遲報、漏報、不報的有關人員,將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三、建立資訊聯絡報告制度
為第一時間掌握社群的食品安全資訊,確保資訊反映靈敏、準確、及時、有效,特建立食品安全資訊報告聯絡制度。
1、食品安全資訊網路組織:確定一名聯絡員,負責食品安全資訊聯絡工作。
2、食品安全資訊報告內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的監管執法情況、存在問題及擬採取的措施,專項整治進展情,食品安全動態,重大事故查處資訊等。
3、安全資訊報告時間:工作資訊每季度報告一次,品安全動態資訊隨時報告。
四、投訴舉報處理制度
1、社群向社會公開食品安全案件舉報電話,安排專人負責受理投訴舉報工作。
2、按照首接負責的原則,對每起投訴舉報要認真記錄、及時處理或報告。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3
為了切實加強食品安全工作,進一步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和要求,健全和規範工作程式,努力形成各盡其職,協調配合,資訊通暢,資源共享的執行格局,全面提升我街道的食品安全工作綜合監管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成立、調整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1、由街道辦事處主要領導擔任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各工作片書記、各職能辦負責人、西城派出所、工商所、衛生院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食品安全工作。
2、確定分管領導。明確責任,分工。主要領導親自抓,負重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層層落實責任,一級抓一級,各工作片對本轄區內的食品安全負總責,工作片主要負責人為本區域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
3、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研究處理食品安全重大事項,部署食品安全有關專項整治及其他統一行動;協調解決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指導、檢查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等。
二、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及時向食品安全協調機構上報發生事故的單位、地址並組織協調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並報告事故現場採取的措施和調查處理的工作進度。對食品安全事故隱報、遲報、漏報、不報的有關人員,將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三、建立資訊聯絡報告制度
為第一時間掌握全街道的食品安全資訊,確保資訊反映靈敏、準確、及時、有效,特建立食品安全資訊報告聯絡制度。
1、食品安全資訊網路組織:確定一名聯絡員,負責食品安全資訊聯絡工作。
2、食品安全資訊報告內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的監管執法情況、存在問題及擬採取的措施;專項整治進展情況;食品安全動態;重大事故查處資訊等。各部門報送的資訊要經過加工、整理、彙總,並簡要評析分析本系統和本部門工作情況。
3、安全資訊報告時間:工作資訊、技術資訊每季度報告一次;食品安全動態資訊隨時報告。
四、投訴舉報處理制度
1、街道向社會公開食品安全案件舉報電話,安排專人負責受理投訴舉報工作。
2、按照首接負責的原則,對每起投訴舉報要認真記錄、及時處理或報告。
五、監督制度
成立社群及村級食品安全監督員,明確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定期對所部署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重點對食品放心工程進行監督檢查。對措施不力,達不到規定要求的進行督察督辦。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4
1、在上級領導下承擔社群食品安全工作的日常事務;
2、承擔本社群食品安全、示範社群建立等年度計劃、工作方案、總結匯報等資料的起草;
3、認真做好轄區內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定期開展社群食品安全的監管與檢查,認真實施食品安全知識宣傳與普及;
4、做好全社群食品安全監管有關資訊的收集、整理、上報與歸檔;
5、督促、指導社群資訊員開展食品安全工作,做好資訊員業務培訓;
6、負責本社群食品安全事件(故)的上報,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調查和處理工作;
7、完成社群和區食安辦交辦的其它事項。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5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宣傳有關食品安全的制度。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組織協調機構,保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站人員配備、辦公設施裝備等基本工作條件。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落實街道和本社群的食品安全工作責任,並開展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及時研究解決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防止和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防範和杜絕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充分發揮社群在食品管理工作中的積極作用。
4、及時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積極協同相關部門對食品安全事故開展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5、主動做好本轄區內有關食品安全工作,協同或配合有關食品安全監管職能部門做好各項食品安全工作。
6、將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議事日程。
7、及時舉報,發現本社群範圍內有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和無證無照生產經營食品(藥品)行為的,馬上制止,並及時上報辦事處食品安全工作站或市相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
8、加強對“連鎖超市”“放心店”的動態監管。
9、定期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定期召開食品安全工作例會,互相交流資訊,促進提高管理水平。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責任。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6
一、大窪鎮食品安全工作會議制度
(一)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由組長或委託副組長組織召開,由領導小組成員參加,每半年一次,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
(二)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內容是落實國家、省、市、縣有關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規和政策方針;研究轄區食品安全檢查工作計劃,協調解決食品檢查發現的問題,指導檢查村和社群食品安全工作。
(三)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議由辦公室主任組織召開,由檢查員和助理檢查員參加,每兩月召開一次,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
(四)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議內容是研究落實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決策和工作部署,討論決定食品安全資訊上報工作。
二、大窪鎮食品安全工作檢查制度
(一)鎮食品安全辦公室負責組織相關食品安全檢查員,每年對轄區內涉及食品的單位組織開展2次以上的食品安全檢查。
(二)食品安全檢查員對轄區內涉及食品的單位每季度開展1次食品安全檢查。
(三)主要檢查內容有: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證照是否齊全有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環境衛生是否符合要求、基礎臺賬是否完整、是否公佈諮詢、舉報、投訴電話。
(四)對食品安全助理檢查員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
(五)發現違法違規問題,認真做好現場檢查記錄,及時報告相關監管部門,並做好跟蹤落實工作。
(六)及時彙總檢查結果並上報縣食品安全辦公室。
三、大窪鎮食品安全資訊報告制度
(一)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負責向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報告鎮和村(社群)食品安全資訊,突發重大食品安全時間隨時上報。
(二)大窪鎮食品安全檢查員和助理檢查員及收集到食品安全資訊後要隨時報告給大窪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大窪鎮食品安全資訊員收集到食品安全資訊後隨時報告給村(社群)食品安全領導小組。
(四)大窪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社群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在收到報送的資訊後要詳細記錄收到時間、報告內容、報告人等,以便做好資訊反饋工作。
(五)對食品違法案件處理結束後,各級組織要把處理結果及時反饋給下級組織或者舉報人。
四、大窪鎮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第一條: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對事故進行隱瞞、謊報、緩報或阻礙他人報告,報送不及時的;未採取積極有效的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的;食品監管部門失察、監督不力和監管不到位的;生產經營企業(或個人)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不落實,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經營環節銷售假劣食品或“三無”食品的;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阻礙、干涉調查工作,拒絕和拖延食品安全事故調查、提供事故情況和資料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二條:一旦發生了是食品安全事故,經調查認定為責任事故的,首先要嚴肅追究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行政單位一把手的行政責任,同時要嚴肅追究分管領導,分管部門及直接責任人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
第三條:實行食品安全責任制可追溯管理,按照一個監管環節由一個部門監管的`原則,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從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環節逐一追查,一直追查到源頭,各環節的相關責任人都要受到從嚴查處。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7
為規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快速檢測行為,發揮快速檢測裝置的作用和優勢,進一步提高學校食堂自身管理水平,保障學校食品安全,現就學校食堂開展食品安全自檢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食堂應建立食品安全檢測工作制度,指定工作責任心強的檢測人員負責自檢工作。該人員須經相關培訓後方可上崗。
二、檢測人員負責快速檢測裝置的使用與維護。操作前應對快速裝置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裝置(試劑)完好,符合檢測條件;同時,仔細閱讀裝置使用說明書,並嚴格執行其中的規定和要求,保證自檢結果的可靠性。
三、檢測人員在對食品及其原料進行檢測前,應先對待檢樣品進行初步感官檢查,判斷是否新鮮,對過期變質的食品及其原料予以初步篩眩
四、檢測人員應隨機抽取樣品,保證待檢樣品的代表性。發現抽檢樣品不合格時,應進行復檢,如複檢仍為不合格,通知食堂主管領導,停止使用該批次的食品及其原料,並積極查詢原因;必要時應及時向監管部門彙報。
五、各學校食堂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檢測的專案和頻次。如農藥殘留的測定應儘可能每天測定,糧油、調味品等應按進貨批次進行檢測。
六、對於日常衛生管理中的一些動態指標,如餐具潔淨度、紫外線照度、消毒液餘氯濃度等,應結合日常的管理情況,定期開展檢測工作;
七、中高考等重大考試活動期間,應增加檢測頻次,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
八、檢測完畢後,工作人員應如實填寫《食品安全快速檢測結果記錄表》,並定期整理、歸檔。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8
一、從事餐飲作業的人員要嚴格遵守《食品衛生法》,《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
二、保證餐飲環境裝置的衛生安全,要定期消毒。
三、要嚴格執行加工操作衛生要求規定。
四、原料採購要做好採購記錄,入庫前應進行驗收,出入庫應登記做好記錄。
五、儲存食品的場所,裝置應保持清潔,食品應分類,分架存放,並定期檢查。
六、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
七、備餐及供餐時操作人員應進行清潔、消毒手部,檢查待供應食品,有異常的不得供應。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9
為加強對轄區內食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和組織協調,建立統一、協調、權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協調工作機制,實現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特制訂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工作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一)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職責
統一領導、統籌協調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研究審議食品安全監管政策和發展規劃;審議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計劃和措施;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重要活動和專項整治;協調解決食品安全中的重大問題;督促檢查轄區以及有關職能部門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等情況。
(二)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辦公室職責
負責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日常工作,承辦、督辦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決定事項;指導各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成員單位工作;組織有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重大問題的專項督查;協調有關跨地區、跨部門食品安全重要事項;籌備組織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各類會議;組織協調有關部門依法對食品安全重大事故進行查處。
二、會議制度
(一)協調委員會會議制度
1、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協調委員會全體成員會議,其他參加會議的人員根據會議內容和工作需要確定,特殊情況可由主任或副主任決定隨時召開。
2、會議內容: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統籌協調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討論審議有關食品安全監管政策和工作計劃,協調解決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部署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督查工作;各成員單位彙報食品安全監管情況,提出存在問題及建議;檢查會議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
3、根據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不定期召開部分成員單位工作協調會,研究協調專項工作。
(二)協調委員會聯絡員會議制度
1、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協調委員會聯絡員會議(聯絡員為協調委員會成員單位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科室負責人),由協調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召集。特殊情況可由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決定隨時召開。
2、會議內容:研究落實協調委員會交辦的工作任務和日常監管中的協調工作,討論決定需要上報委員會會議審議的有關事項。
上述兩種會議均須有專人做好記錄,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會議主持人簽發,會議紀要傳送範圍根據會議內容和工作需要確定。
三、案件舉報受理與查處制度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加強食品安全案件舉報受理工作,設立舉報電話,確定專人認真記錄,按照首接負責的原則,及時處理投訴舉報的案件。對涉及其他部門或多個部門職責的案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成員單位接報後要及時報告協調委員會辦公室,由協調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協調處理。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協調委員會辦公室接報後應立即報告協調委員會主任、副主任,並及時做好組織和查處工作。
四、資訊收集、釋出及報告制度
(一)協調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收集、彙總和分析整理食品安全資訊及時向成員單位傳遞。
(二)協調委員會成員單位都要確定一名專職食品安全資訊員(資訊員由本單位指定),負責本系統食品安全資訊的收集、彙總、整理和報送工作。資訊實行稽核報送制,由成員單位領導稽核簽字、單位蓋章後報送協調委員會辦公室。
(三)食品安全資訊報送的內容包括:各成員單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規劃、工作計劃,制訂出臺的食品安全監管政策和重要監管措施,專項整治方案和實施情況,工作總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處情況和質量抽驗計劃及結果等。上述有關內容各成員單位要按規定及時報送,各成員單位每季度末必須單獨報送一條綜合性的食品安全工作動態資訊。
(四)協調委員會辦公室不定期釋出重大食品安全資訊。釋出內容主要包括:全街道食品安全監管政策、監管措施、專項整治方案的實施情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情況,重大節日和活動期間的食品安全狀況、全轄區範圍內食品安全檢測結果和預警資訊,各成員單位食品安全工作情況、經驗做法和抽驗結果等,資訊報送街道黨工委、辦事處領導成員、協調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及有關單位。
五、宣傳培訓制度
(一)協調委員會統一協調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活動。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相互配合,採取多種形式,動員社會參與,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在協調委員會統一領導下,各成員單位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開展食品安全工作培訓,不斷提高食品安全監管人員業務素質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