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貨運輸公司規章制度(通用7篇)

普貨運輸公司規章制度(通用7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普貨運輸公司規章制度(通用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普貨運輸公司規章制度1

  一、管理宗旨及服務理念

  抓好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優質服務思想,及時掌握職工的思想和工作情況,及時解決職工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在職工思想中牢固樹立起“顧客就是上帝,顧客永遠都沒有錯”的服務理念,使汽車隊的工作和招待所效益更上一層樓。

  二、汽車隊管理規定

  (一)日常工作管理。

  1、全體工作人員應牢固樹立使用者至上的思想,熱情接待使用者,熱情周到的為使用者服務,不能推遲或提前出車時間,按要求準時、準點出車,不得在為使用者服務時謀取個人私利;

  2、全體職工有權向領導反映自己工作中的問題,領導應認真聽取意見並積極解決,應本著為全體職工著想的服務思想,能解決的及時解決。暫時不能解決的及時說明情況,溝通思想互相理解,任何人不得以此影響自己的本職工作,不得消極怠工,不得影響出車;

  3、車隊以隊委會為中心,努力抓好車隊管理,抓好安全運輸,努力抓好增產節約,努力增創經濟效益,要重點抓好全體員工的服務態度,對違章違紀,違反各項規定的問題決不迂就姑息,領導和隊委應嚴於律己,模範遵紀;

  4、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沒有安全就沒有效益,車隊要及時組織全體員工認真學習上級和交警部門的有關檔案,並根據車隊行車情況抓好及時性的安全教育,每月的第一個星期一晚上7:30為車隊的安全例會學習時間,無正當理由一律不得缺席和遲到;

  5、駕駛員在正常上班時間,如沒有任務,上班時應到車隊報到或清洗所駕車輛,掃庫房,在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的情況下,可自行安排時間,並能做到有任務時及時上崗保持良好的通訊聯絡,不得以手機訊號不好為由而影響正常工作。

  (二)、車輛管理

  1、逐車建立健全的車輛技術檔案,經常保持車輛裝備齊全,效能良好,隨時掌握車輛技術狀況,按車輛行駛間隔里程進行保養,確保行車安全;

  2、合理使用車輛,嚴格遵守駕駛操作規程和交通條例,駕駛員要精心愛護車輛,做好日常保養,保持車容車貌整潔,並採取駕駛員和修理工共同保修車輛的良好習慣,使駕駛員對自己所駕車況心中有數;

  3、認真執行保修制度,制定維修計劃,車輛的維修原則上只在定點維修廠家修理,如需到其他廠家維修車輛必需經領導批准後方可實施修理,並實行換新配件交舊件的維修制度;

  4、嚴格實行單車核算制度,按各車分別統計各種油耗、過路過橋、停車、維修、出車補助等費用;

  5、制定車輛的百公里油耗標準,在車輛出廠時的標準油耗的基礎上按各車使用的年限計算,即每增加一年的使用期就多加0。2升的係數,凡經統計未超過標準的年終視情況增加獎金係數,反之則扣減獎金係數,百公里油耗表附後;

  6、車輛的維修標準,即按公里計算車輛多使用一年每公里即增加0。004元的係數。凡年終統計未超過標準的並有節餘者視情況增加年終獎金係數,反之則扣減年終獎金係數。大修費用由接待運輸公司另行統一安排,一切維修發票需經接待運輸公司經理簽字後方準報銷,維修標準表格附後;

  7、駕駛員的出車因考慮到我院南北兩院的具體問題,而車輛又分別存放於兩院暫不執行統一排程,但出車必須由駕駛員及時填寫出車日誌,以便接待運輸公司及時撐握車輛動態和統計各種資料申報加班補貼;

  8、凡駕駛員私人用車或其他部門私人用車(即無償使用),必須先向接待運輸公司領導彙報,領導同意後方可出車,否則其全部費用由出車人自己負擔,事故後果自負。

  (三)、業務費的提取和出車補貼、加班費的標準

  1、為更好地發揮客車及貨車空閒時間的經濟效益,拓寬運輸創收途徑,凡為車隊提供客、貨運資訊(院外為主)承攬客貨運業務的人員(含本公司職工),按所提供業務量金額的5%提取業務費,

  2、車隊駕駛員每月補貼按小車、大貨、大客每公里0。10、0。14、0。20元計算,加班費每天10元,由車隊統一造表,報後勤服務總公司審批核發,

  (四)、獎罰制度

  1、凡每月行駛無任何責任安全事故者,按月行駛公里每公里發放0。01元的安全獎,每月在公里補貼中一同發放,反之則扣發當月安全獎。

  2、駕駛員在行車和工作後得到使用者或單位反饋到車隊或總公司極力表揚一次的,車隊當月給予20元獎金,反之則當月扣發20元,年終累計受總公司反饋表揚三次以上者,年終給予優秀駕駛員獎,另行發放獎金。

  3、年終經接待運輸公司統計資料各種油耗,維修未超過車隊所訂標準的駕駛員,年終給予發放節約獎200一500元,反之扣減。

  4、車隊每月一次的安全例會,凡能準時到會參加的同志每月發加班費10元,如是正常出車則需上報當月當日的出車單證明並提前請假,否則罰款10元。

  5、駕駛員無正當理由不服從排程者,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罰款100元,第三次停止派車,扣發當月基礎獎金,經教育不改者作解聘處理。

  6、員工服務態度不好,經查實一次扣款20元,群眾意見反應大者扣發當月崗位津貼。

  7、完成出車任務後未及時將車入庫者每次扣款10元。

  8、駕駛員違章扣證、兩證遣失,所需費用自理。

  9、駕駛員(含公司及隊領導)在行車途中發生事故,根據責任計算賠款,全部責任的負擔保險公司理賠以外部分賠款的35%,主要責任的25%,次要責任的15%,但最多不超過1000元。

  10、駕駛員發生事故,經理和隊長負責駕駛員賠款的5%。

  11。車輛夜不歸隊、被盜、主車駕駛員未經批准將車交給他人駕駛者,扣發當月10%的崗位津貼,一切後果自負。

  普貨運輸公司規章制度2

  為進一步規範財務行為,加強預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有效保障交通事業發展,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在符合國家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原則下,結合本局、所(以下簡稱局)體制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1、局財務管理必須按照國家財政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嚴格進行管理。局財務活動在局長的領導下,由局財務科統一管理。

  2、局財務管理必須堅持財務公開、理財制度。各專案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預算統一管理,統籌安排使用。

  第二章預決算制度

  按照部門預算編制要求和全域性收支平衡的原則,認真編制年度預算,合理安排各項支出。

  1、各項收入的取得要符合國家及財經的規定,準確及時地入賬,按照財務管理的要求,分項如實填報。

  2、各項上級撥入或其他取得的資金,能夠保證機關必要的人員及公務經費支出。本著合理、勤儉、節約的原則編制預算。

  3、本局實施的基建工程須編報工程整體預算,嚴格按照預算進行實施。

  4、有關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每年2次向黨會進行彙報。

  5、局財務管理必須嚴格堅持監督機制。財務科要根據核算資料和決算要求,真實、準確、完整地編制財務報表和財務分析,每月向局主要領導上報交通、港、航三塊資金收支情況表和各項工程資金使用情況表。

  第三章審批制度

  審批實行局重開支集體研究制和一般開支實行在制度授權範圍內的分工審批制度。原則上列入年度預算的支出才能列支。

  (一)局機關重支出專案一律由局黨集體研究決定。重支出專案包括:

  1、工程基建;

  2、局各類修繕工程;

  3、機關各類會議安排;

  4、單位價值在2萬元(含)以上的固定資產購置;

  5、一切用於職工的獎金、福利;

  6、其他需要集體研究決定的重支出。

  (二)審批領導

  1、局長審批:

  (1)財務收支預決算;

  (2)資金的借貸、劃撥、補助、資助和贊助;

  (3)資產的增減、基建和中修理;

  (4)學習進修、獎金福利等發放、補助;勞保醫療規定應審批的醫療費;各種分管副職額定以上的業務會議、招待、外交、出差等費用;人員的借聘及工資待遇等。

  2、分管領導審批:

  (1)業務接待費用、公務支出總額在700元(含)以內的,由分管機關工作的領導審批;700以上的,經報銷部門的分管領導簽字,由局長審批;

  (2)差旅費用:差旅費用在700元(含)以內,由該出差部門分管領導審批;700元以上的,經該出差部門的分管領導簽字,由局長審批;局副職幹部的差旅費一律由局長審批;局長差旅費由分管機關工作的副職審批。

  3、工程專案類建設開支審批:

  (1)工程基建及各項中修工程支出嚴格按專案預算實施,由分管工程的領導審批;

  (2)工程間資金借用,由財務、工程科提出方案,由分管領導認可簽字,再由局長審批;

  (3)交通、港、航基建招投標工程,在招投標合同範圍內由分管工程領導按合同管理支付工程。如超過合同工程量時,工程科應嚴格按合同實際變化測算,若增減在10萬元(含)以內向分管領導彙報,並由分管領導直接審批;增減在10萬元以上,工程科在向分管領導彙報後,由分管領導及時向局長說明原因,增減在30萬元(含)以上,應由局長在班子會議上說明增減原因,經決定,由分管領導審批。

  (4)交通、港、航基建、維修50萬以下的工程(非招標工程),由工程科在實施前編制工程專案預算。

  ①5萬元(含)以內的由分管工程領導直接審批;

  ②5萬元以上的須由分管工程領導報請局長同意方可實施,由分管領導審批;

  ③超30萬元以上的由班子集體研究決定方可實施,由分管領導審批。

  (5)局機關零星建造、維修工躊公室須在實施前須編排專案預算,由局長審批實施列支;2萬以上提交集體研究決定後實施。

  (6)養護資金撥付,由分管領導審批。

  (三)局內臨設的單立機構、部門的財務事項審批由班子集體研究另行規定。

  第四章牽制及複核制度

  1、購置、建造、中修理,要有預算、決算和合同。凡屬專控商品和立項基建,應辦妥專控手續(經辦部門辦理)和有關部門批准的同意立項的書面依據。

  2、預算內的經常性發放的月度工資、獎金、福利等各類津貼,由辦公室制單稽核,財務部門複核後發放。(其中獎金、福利、津貼的發放必須經局長簽字)

  3、所有借聘人員必須由辦公室擬定報酬、待遇和借聘期限,簽訂勞動合同,經局長簽字,才能生效。

  4、各類建設補助性支出由補助單位提供書面報告,經相關部門稽核,局長同意審批後方能辦理。

  5、各類檔案或集體研究決定的支出都需經附檔案及會議記錄等支付依據,然後再按支付程式進行支付。

  6、各類基建工程支出要有合同、決算。特別是進行招投標的中專案支付,在中期支付工程進度款時,必須由施工單位出具支付報告,由監理部門、工程部門、由業主代表及財務稽核簽字,最後由有關領導核准簽字支付。造價決算時由上級部門許可的社會中介機構對最終工程造價進行的稽核,調整相應的工程造價,然後根據決算稽核書進行付款。

  7、各類款項費用(包括差旅費)須簡明填寫用途或事由,要有經手人、證明人及部門負責的簽字,有關領導批准的手續。

  8、每月採購的辦公用品和財產,必須辦理財產登記手續。必須辦理登記手續的財產物品,除辦妥審批、牽制等手續外,附辦公室的登記憑證予以報銷。

  9、各類款項費用報銷時,必須由財務部門核定列支賬戶,會計複核,出納才付款。

  第五章原始憑證稽核制度

  原始憑證分外來原始憑證和自制原始憑二種:

  1、外來原始憑證分發票和收據。發票用於營業、經營性經濟業務;收據用於非營業、非經營性經濟業務。

  2、符合“發票管理統一規定”的發票和符合財稅部門統一規定印製的企事業收款收據,著重稽核:

  (1)牽制及審批是否齊全,必要的附件和手續是否齊備;

  (2)票面的經濟業務記錄是否齊全,內容是否真實,有否塗改;

  (3)數量、單價與金額的小寫是否一致。必需附件的,附件內容和發票是否相符;

  (4)票面的戶名和戶章是否一致,應蓋“收款章有效”或“發票專用章”的是否加蓋;

  (5)有否超越經營、金額、結算方法和時效等的界限。

  3、自制原始憑證必須事由清楚,牽制和審批手續齊全。

  4、為規範和簡化手續,採取“報銷彙總單”辦法報銷。彙總單既是自制原始憑證,又是原始憑證數量和金額的彙總。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原始憑證,財務部門不予受理:

  (1)不合法的原始憑證;

  (2)不真實的原始憑證;

  (3)白條及企事業單位自制或購買的收款收據;

  (4)混淆經營性質,超越經營範圍的原始憑證;

  (5)超時效、超限額、超結算方法的原始憑證;

  (6)數量、單價與金額不符、小寫不一致、金額塗改的原始憑證。

  6、有下情況之一的原始憑證,財務部門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1)票戶與章名不符,該蓋而未蓋章的原始憑證;

  (2)記載不正確,文字塗改而又未蓋章糾正的原始憑證;

  (3)牽制及審批不全,必要的附件和手續不齊全的原始憑證。

  第六章現金管理制度

  1、現金(含銀行存款,下同)經管人員必須嚴格執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和有關規章制度,把好現金出納關。

  2、設立現金日記賬。日記賬登記必須規範化,時序記錄,日清月清。

  3、不準坐支,不準白條抵庫,不準動用挪用,不準私借或私掛。

  4、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現金盤點,確保現金賬面餘額和實際庫存現金相符。每月至少核對一次銀行賬戶,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確保銀行賬面餘額和銀行對賬單相稱。

  5、出差或採購、維修、疾病等必須借款或暫領備用金的,均需簡述事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有關領導批准。出差借款在返回單位後的三天內結清。其餘借款均在事畢時還清。做到一次未清,二次不借。

  6、支票憑支票簽發單簽發。經辦人員憑有效支票簽發單向財會部門領用支票,辦理登記手續。三天內把支票存根聯附辦好,報銷手續的原始憑證交回財會部門,換回簽發單,並予以銷號。

  7、支票簽發單應簡明購貨單位及用途,約金額,簽發支票賬戶及種類和號碼。經經辦人和部門負責人簽字,有關領導批准,財會部門核定列支賬戶有效。

  第七章票據管理制度

  1、票據由專人管理,建立臺賬,實行進銷存報核制。管理者必須具備《發票管理員》資格,不準直接使用票據。

  2、票據臺賬的設制按有關規定,但總賬與分賬間的勾稽關係要明確,進銷存發生數要平衡,持票者明細賬要清楚、正確。

  3、向上級部門領入的票據,憑上級部門的領票憑單,登記臺賬;向財稅部門購入或自印的票據,憑發票,由票據經管人填制清領單,財務部門負責人作為發票人,登記臺賬。

  4、票據核銷要及時、準確,並記錄入賬的會計憑證,使會計核算和票據管理互為稽核。

  5、持票部門要專人負責票據,填制票據內容完整、正確、清晰,服從票據管理員的指導。票據的報核必須及時,應隨款報核的票據必須把款隨解財務部門。

  6、票據遺失或短缺由持票人及時書面報告,說明原因及經過,由持票部門蓋章並負責人簽字,經有關領導批准,予以核銷。但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後果和經濟責任,均由持票人負責。

  7、交通運輸票據專項性強,必須專票專用。不准它用。票據管理部門有義務對各持票部門進行輔導,有責任進行必要的檢查和稽核。

  第八章資產登記及清查制度

  1、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外購資產、自制資產,外借或自用、有賬和無賬資產均需清查,登記入冊。

  2、資產清查以辦公室為主,財務部門協助。

  3、資產登記分類別項,設單項資產卡片和臺賬。一式三份,一份使用部門(者)留存,一份辦公室存檔,一份財務部門存查。

  4、資產的報廢、失滅、毀損或損壞,均須由該資產的使用部門(者)書面報告,辦公室和財務部門鑑定,經有關領導批准後,予以核銷或修復。

  5、資產每年至少清查一次。特別是傢俱用具、家用電器、移動通訊工具等。遇特殊情況,可以即時清查。

  6、新置資產除辦妥報銷手續外,還應辦妥登記手續,才能向財務部門報銷。

  7、外借資產除登記入冊外,應把有局長批准外借的借條影印一份,交財務部門備案,待資產收回或處理後退回。

  第九章財務稽核制度

  1、財務稽核由局組成檢查組或財務部門或財務部門負責人分別實施。

  2、局組成檢查組主要對以下財務部門為主執行的制度進行內審,重點檢查預決算和各有關制度執行情況,審批、牽制的執行力度。

  3、財務部門根據不同情況,對各有關企業、部門和個人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發現問題,有權要求糾正;有重問題或屢次不改的,收回或停發票、據、證,待整頓處理完畢,予以恢復。

  4、財務部門負責人主要檢查財務部門對制度的執行情況,組織本部門人員下站對有關部門和企業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修正或補充。

  5、檢查實行書面報告制,直接向局長及分管領導彙報。

  第十章財務分析制度

  1、財務分析主要是本局所經濟活動分析。包括預算分析和決算分析,動態分析和靜態分析,全面、部分,專題分析。

  2、財務分析是根據會計核算、業務核算、統計資料以及透過調查研究所掌握的情況,對本單位經濟活動的書面報告。

  3、財務分析透過比較分析、因素分析、綜合分析來說明問題,找出原因,總結經驗,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4、財務分析由財務部門負責人或組織本部門人員實施,向局長彙報。

  本制度的解釋責任屬局財務科。

  普貨運輸公司規章制度3

  1、獎勵條件

  (1)全年駕駛無事故。

  (2)全年運輸貨物無丟失,無損壞

  (3)發現並能及時制止重錯誤形為的發生,避免公司遭受經濟損失。

  (4)工作認真負責,恪守職責,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5)積極進取,努力鑽研。對倉庫的管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議,為公司開源節流做出貢獻者。

  (6)在安全檢查評比中,消滅重事故,一般事故的四項頻率均不超過公司下達的指標之車隊,車隊長、安全員、車管員、排程員每人獎勵二百元。

  (7)在每季度車輛安全技術檢查評比中,保養質量達九十分以上的車輛,獎勵主管司機五十元;連續四個季度均達到九十分以上者,年終加獎一百元。

  2、處罰標準

  (1)承運司機未按要求時間把貨送到使用者手中,影響使用者生產,每晚一天罰款200元;

  (2)承運司機不得私自將承運的.貨物轉主或託其它車輛運輸,如果發生上述情況罰款500-1000元,視情節拒付運費。

  (3)承運司機在整個承運過程中有倒換、盜竊所運物等行為者,要按零部件價格的3-5倍進行罰款,賠償零件損失。

  (4)在承運過程中對承運貨物造成丟失、損失、鏽蝕等,視情況予以200-1000元罰款,根據情節對丟失和損失的零件進行賠償。

  (5)承運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由於交通事故和臨時故障不能按時間要求到達目的地,在出事後2小時內不能及時向公司彙報的罰款500元/次,彙報後也要視情況罰款100-500元,如果造成較影響,可加重處罰。

  (6)承運司機不能按要求傳遞票據或將票據塗改或損壞,罰款100-200元,如果丟失視影響程度進行罰款。

  (7)承運司機到達運送目的地,要熱情服務和交接,協助卸車,如因工作服務態度不好,使用者映強烈,視情況罰款100-500元。

  (8)輕微事故(直接經濟損失200元以下):負同等以上責任,賠償30%至40%經濟損失,取消五千公里安全里程。

  (9)一般事故(直接經濟損失2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負一定、次要責任,停駕五至十天,賠償10%至20%經濟損失,取消六千公里至一萬公里安全里程;負同等以上責任停駕十至三十天,賠償30%至40%經濟損失,取消一萬至六萬公里安全里程。

  (10)重事故(直接經濟損失3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負一定、次要責任,停駕一至三個月,賠償10%至20%經濟損失,取消二十萬至三十萬公里安全里程(屬死亡事故,取消三十萬至五十萬公里);負同等以上責任,停駕三個月以上,賠償30%至40%經濟損失,取消全部安全里程,貨運事故損失賠償限額,同等責任以下最高不超過一千元,主要責任以上最高不超過二千元。

  (11)特事故:凡負有責任的,停駕半年以上,取消全部安全里程。

  (12)駕駛員在一年內累計發生三宗同等以上交通責任事故,每宗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者或發生交通死亡事故負同等責任以上者,取消其在本公司的駕車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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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嚴格執行《民用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和上級有關規定及公司做好民爆器材的運輸工作。

  2、運送爆破物品時,駕駛員必須保持清醒的頭腦,提高責任心,嚴禁酒後駕駛,駕駛員和隨車人員在運送途中嚴禁攜帶煙火。

  3、駕駛員必須持駕駛證,車輛必須配備滅火器材,嚴禁炸藥和起爆器材同車載運。

  4、運輸物品時,要做到遵章守法,安全運輸,到達庫區時押運員、保管員要清點核對數量。

  5、運送物品時,必須持有特種作業資格證的人員按指定的路線和時間運送、押運和看護,押運、看護人員在運輸途中負監管責任。

  6、出車前後要檢查車輛,不準帶病作業。如天氣影響並採取相應的防護措施,禁止雷雨天氣運輸民爆物品。

  7、在運輸過程中,行駛過程中不得超過10km/h,不得在上、下班或人員集中時運輸,運輸途中遇到前方有車輛應停車、躲避,在主運輸巷道有放炮作業時,必須聽從警戒人員指揮,將車停放在警戒線之外的安全區域,禁止在人多的地方停車,安全把民爆物品送到各個工作面。

  8、在井下運輸時,要按照井下車輛運輸管理制度執行。

  9、民爆運輸車輛只允許運送民爆物品,不運送民爆物品時,車輛應停放在發放站附近。

  普貨運輸公司規章制度5

  第一章公司概況

  xx運輸有限公司成立於20xx年10月24日,註冊資金為300萬元,經營範圍是普通貨物運輸,法定代表人是李xx。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總則

  安全生產是關係到國家、企業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大事,為了加強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種隱患,防止行車事故的發生,提高運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本公司的運輸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屬下各運輸安全管理部門及所有從事道路貨物運輸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細則

  一、管理機構及工作職責

  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是李振鋒,職務經理,主要工作職責是:

  1、宣傳和貫徹政府頒佈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組織各項活動、技術培訓。

  2、根據上級要求和企業實際制訂的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並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安全會議,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並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相應的防範措施。

  第二負責人李士磊,職務科長,主要工作職責是:

  1、佈置和檢查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安全學習。

  2、負責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及安全獎勵,參與公司重大生產、交通事故的調處及善後工作。

  3、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建檔管理以及有關牌證的換髮、年檢審業務的組織、管理事項,並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

  4、培訓駕駛員掌握汽車基本原理,對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現場處理能力。

  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程式,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提高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做好車輛“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輛、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效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人)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佈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第三章安全生產業務操作流程

  一、貨物裝載

  1、貨物要堆碼整齊,捆紮牢固,關好車門,不超寬、超高、超重,保證運輸全過程安全。

  2、裝載時防止貨物混雜、撒漏、破損。

  3、整批貨物裝載完畢後,敞篷車輛如需遮篷布時必須嚴密,綁紮牢固,關好車門,嚴防車輛行駛途中鬆動和甩物傷人。

  二、貨物運輸

  1、在運貨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盲目開車,超速駕駛、要確保貨物及駕駛員本人安全,防止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散落或丟失的情況。

  2、行車過程張注意行車安全,文明禮讓,防止因為違規或違章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延誤交貨時間。

  三、貨物解除安裝

  1、當到達貨物的目的地時,觀察和選擇最佳的停車位置。

  2、當車輛停穩熄火後方可卸貨。

  3、卸貨時注意貨車周圍的行人安全。

  4、與收貨人(收貨單位)核對貨物後返回。

  注意:如果你公司是從事集裝箱運輸或是其他型別的運輸,則需按實際的情況編制這一章節。(此為註釋性內容,企業實際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字不需此內容)

  第四章應急預案及事故處理

  一、發生交通事故後,肇事駕駛員應迅速報告交警部門和公司負責人,在處理機關人員未到達前,應主動做好事故後果的搶救工作及保護好現場。

  二、公司負責人接到事故資訊後應立即派員前往現場協助處理。對重大事故還要會同公司其他負責人做好善後工作。

  三、肇事駕駛員在處理事故現場後在四十八小時內應寫出書面檢查報送公司相關負責人。

  四、對肇事駕駛員應根據其事故性質、責任和認識、表現,按照有關規定給與批評、警告、吊證及追究賠償處理。

  第五章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出車前和收車後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範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機、輪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檢。

  2、駕駛員對車輛做頂起保養,並送到專業維修中心(廠)做定期維護。

  3、單位負責人定期詢問駕駛員的休息時間,防止疲勞駕駛。

  4、定期抽查駕駛員對交通法規、法則的掌握度,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加強培訓。

  5、定期跟車送貨,瞭解駕駛員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操作情況。

  第六章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的管理

  1、將駕駛員資訊登記在冊,檢查駕駛員證件的真實性。

  2、定期檢查駕駛員的相關駕駛證件,確保證件做定期審驗。

  3、定期與駕駛員進行座談,瞭解情況。

  4、牢固樹立駕駛員安全生產、安全駕駛的思想,做到不盲目開車、不違章開車、不疲勞開車、不酒後開車、不超載、不超速。

  (二)車輛管理

  1、將每輛車的資訊登記在冊。

  2、定期做車輛的維護。

  (1)車輛維護的原則。車輛維護應貫徹“預防為主、強制維護”的原則。保持車容整潔、裝備完好、及時發現和消除故障、隱患,防止車輛早期損壞。

  (2)車輛維護的方式。車輛維護作業,包括清潔、檢查、補給、潤滑、緊圓、調整等,除主要總成發生故障必須解體時,不得對其進行解體。

  (3)車輛維護的類別及作業範圍。車輛的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等。維護主要作業範圍如下:

  日常維護:是日常性作業,由駕駛員負責執行。其作業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安全檢視。

  二級維護:由專業維修工負責執行。以檢查、調整為主,並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

  季節性維護可結合定期維護進行。

  車輛二級維護前進行的檢測診斷和技術評定,根據結果,確定附加作業或小修專案,結合二級維護一併進行。

  強制維護。車輛的維護必須遵照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規定的行駛里程或間隔時間、按期強制執行。各級維護作業專案和週期的約定,必須根據車輛結構效能,使用條件,故障規律、配件質量及經濟效果等情況綜合考慮。

  普貨運輸公司規章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公車公營的管理,保證正常的生產秩序,使車輛執行有章可循,維護企業信譽,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公司所屬公營車隊及相關工作人員,都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排程紀律

  第三條各公營車隊應配備專(兼)職公營車輛排程員。應班駕駛員應提前30分鐘憑安檢合格證、駕駛員上崗證,經排程核實後發放牌證。

  第四條車輛在始發站不能正常應班的,駕駛員須及時報告,經車隊確認同意後,另行安排車輛頂班。

  第五條節假日、客流高峰加班及上級指定的特定運輸任務,駕駛員必須服從排程員的統一排程,

  第六條駕駛員不得私自駕車外出或停放。

  第七條完成當日行車任務後,應向公營車隊彙報車輛執行情況,交回三聯單、牌證及其他交接工作,並完成車輛的清潔工作後按指定地方停放車輛。

  第三章執行規定

  第八條車輛必須按規定懸掛客運班線牌,隨車攜帶道路運輸證,客運附加費繳訖證、運管費繳訖證、養路費繳訖證、行駛證以及其他各種證件,否則,被查處的罰款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第九條車輛應按規定的線路、班次營運,不得脫班、蹋班。

  第十條執行途中如遇路阻又不能接駁,確需繞道執行的,應及時向公營車隊彙報,車隊接到彙報後,應及時做好運力調整及班次時間安排。

  第十一條車輛接駁及費用結算:車輛在執行途中確因拋錨、路阻、肇事無法繼續執行時,除駕駛員必須就近電告應班站外,同時所有車輛必須無條件接駁。

  1、共營線路車輛順路捎帶的,一律不實行結算。

  2、接駁手續的辦理:另派車接駁的,在接駁現場由被接駁司機寫出地點、時間、車號、載客情況便條、交接駁車司機帶回車隊填開接駁清單作為結算依據。共營線路車輛實行互相對駁的,由雙方司機在對方三聯單上籤注接駁地點和時間作為計算班次的依據。

  第十二條蹋壓班的處理:公營車隊從事快班工作全體人員應切實履行各自的工作職責,確保正班正點執行。

  凡駕駛員不服從排程安排或無故蹋壓班的,按該班單邊全程80實載率予以賠償,第二次予以解聘。

  第十三條嚴禁中途上客或裝執行包;嚴禁以車謀私;嚴禁工作人員的親屬、朋友無票或持無效票乘車;嚴禁內部員工無票乘車。

  第十四條駕駛員不得以節約燃油而降低服務質量。

  第四章牌證管理

  第十五條班線牌、進站(證)等牌證由公營車隊排程員負責日常保管、發放。

  第十六條當班駕駛員按規定的排程室報班時領取班線牌、進站卡(證)等牌證;向車隊申領車輛行駛證、規費繳訖證及加油專用本,當次(天)任務完成後或應及時交回,並實行簽字制度,無論是向排程室領取牌、證還是向車(分)隊領取的證件,在車輛執行時,駕駛員都必須按規定使用並妥善保管。

  第五章獎勵與處罰

  第十七條因駕駛員的原因造成班車誤點、脫班、停班的,每次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500元,並按該班次全額收入的80補償。

  第十八條違反本規定第六條款,經查證屬實,第一次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200元,第二次扣罰2000元。若造成了損失,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違反本規定第十三條款,經查證屬實,按實際收入票價3-5倍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

  第二十條違反本規定第十四條款,經查證屬實,第一次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500元,第二次予以解聘。

  第二十一條駕駛員不服從排程室的統一排程,第一次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1000元,第二次予以解聘。

  第二十二條不按規定行車路線行駛或私自改變執行線路的,每次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1000元,並可視情予以解聘處理。

  第二十三條凡未及時報告導致塌班的按塌班論處,或拒絕接駁的,扣罰責任人信譽質量保證金2000元,並予以解聘。

  第二十四條營運牌、證遺失、被盜,責任人應無條件承擔所有補辦費用,另扣罰責任人信譽質量保證金1000元。

  第二十五條因駕駛員原因造成旅客投訴或報紙、電臺、電視臺公開批評的,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1000元,並視情給予解聘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因車隊、車站及排程管理人員失職造成駕、乘人員違反上述規定,所造成的損失及處罰由責任人承擔。

  第二十七條凡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處罰,由公司運輸管理部門調查核實後進行處罰,罰款全額上交公司。

  第二十八條本管理辦法解釋權與修改權屬公司,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普貨運輸公司規章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運輸市場細分化,差異化服務的要求,滿足不同層次旅客乘車需求,塑造企業品牌,提高經濟效益,公司決定推行直達快速客運班車業務(以下簡稱直達快客)。

  第二條直達快客以“安全、快速、方便、舒適”為宗旨。

  實行“服務承諾制”,其主要內容是:

  1、安全正點,一票直達,中途不上旅客;

  2、統一著裝,佩證上崗,優質服務;

  3、車容、車貌整潔。

  第二章經營方式

  第三條直達快客實行“公車公營”,以“一流的車輛,一流的設施,一流的服務專案”打造極品線路和服務品牌,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同步增長。不進行個人或集體承包經營,已承包的應逐步實行“公車公營”改造,承包期滿後公司收回公營。

  第四條車輛由市公司統一選購,統一標誌,實行專門管理。

  第五條司、乘人員由市公司統一招聘,統一培訓,佩證上崗,實行薪酬制。

  第三章管理體制

  第六條市公司暫設直達快客管理辦公室,負責班線開拓,跟蹤管理的情況收集和綜合、協調。業務管理由相關職能部室受理。各開通直達快客的單位,可根據車輛發展情況,設立車隊或分隊,配備相應的專職管理人員,並報備市公司。同時應配備一名專(兼)職副經理負責快班客運的全面工作。

  第七條車隊(分隊)必須單列管理,實行內部收支獨立核算,單獨向市公司呈報財務、統計、運輸、安全、機務、勞資等綜合報表。

  第八條班線開通、班次安排,由市公司在充分進行市場調查論證的基礎上統一確定,在同一班線上必須實行“五統一”(即:車型、班次、票價、服務、管理),嚴格執行市公司制定的《直達快客車輛執行管理辦法》,以保證班次的正常執行。

  第九條車輛執行實行兩級排程制,即市公司運輸處為一級排程,負責班次計劃的編排與調整,運力安排與調濟,運價確定與監督,執行紀律的檢查與監督,執行矛盾的調處和加班、包車運力調控,分公司為二級排程,負責執行計劃實施落實和車輛執行的現場管理,收集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彙報處理,對一級排程負責。

  第十條開行直達快客的車輛應設立專窗售票、專門候車室、專用通道、專用車庫、專門電話,實行專門服務、專線發車。

  第十一條分(子)公司必須搞好車輛管理,嚴格執行車輛強制維護制度,提高車輛完好率。嚴格執行車輛技術經濟定額指標的考核標準和要求,降低運輸成本。車輛的維修必須在符合維修資格的本單位指定修理廠(車間)進行。

  第十二條直達快班的駕駛員、乘務員,一律實行聘用制,按市公司制定的統一標準公開招聘(在同等條例下企業職工可優先聘用)。在聘用的司乘人員培訓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經聘用的人員分別向市公司交納信譽風險保證金,(其標準另行規定);所有保證金均不計息,解聘時結退。另每人預交XXX元服裝費,按實際製作費個人負擔XX,此款由分公司財務收取建帳,帶款到市公司領取服裝後,實行多退少補結算。凡受聘人員均實行淘汰制,按考核計分標準逐月考評,年終彙總,得分最少者,即被淘汰解聘。

  第十三條凡聘用的駕、乘人員以及其他從事快班客運的工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直達快班的工作規範,按市公司的管理規定進行嚴格的管理與考核,受聘人員的工資按市公司制定的《直達快班客運各類人員工資分配考核辦法》執行。

  第十四條確保行車安全是直達快客的首要工作,分(子)公司應嚴格執行市公司制定的《行車安全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加強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矛盾,堅持安全一票否決制。

  第四章收入與分配

  第十五條財務必須執行“收支兩條線”的管理制度,營收設立專門帳戶,所有的客票、行包收入必須全額在次月的三日前上繳市公司。營收結算,在同一線路上正班營收按“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捆綁式”結算方式由市公司統一進行結算劃撥。包車及非對開單位派車接駁所得營收不實行捆綁,實行誰運誰得。共營線路上,對方派車頂班而導致空駛者,缺班方應填寫放空單作為捆綁結算的依據。

  第十六條車站原則上按售票金額XX%提取站務費,行包運輸按XX%提取勞務費,站務費進入車站收入。

  第十七條直達快客車輛應實行個車、車隊(分隊)兩級成本核算,嚴格執行《直達快客財務核算細則》。車輛折舊費全額上交市公司。

  第十八條直達快客車輛(分隊)管理人員、司乘人員的工資與分(子)公司脫鉤。

  第五章獎勵與處罰

  第十九條凡從事快班客運的管理人員,駕、乘人員必須自覺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嚴格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和服務規範要求,對工作做出成績,經考核優秀者,可參與年終評先,市公司按規定給予嘉獎。凡不嚴格按照各自崗位職責和服務規範要求做好本職工作,違反“服務承諾制”被投訴,給企業帶來影響的,每人項次扣罰XXX元,同時取消當月優質服務獎;情節嚴重被新聞媒體公開批評的,第一次除取消當月優質服務獎外,另給予每人項次XXXX元以內的罰款,留崗使用,觀其表現確定是否解聘,第二次作解聘處理,並沒收其信譽保證金。

  第二十條駕、乘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允許客、貨無票(含無效客票)乘車的,除取消當月優質服務獎外,第一次處罰責任人XXX元,留崗使用觀其表現;第二次作解聘處理,沒收其信譽保證金;對知情不報,不制止者,根據其責任大小處以XXX元至XXX元的罰款,同時取消當月優質服務獎;內部職工、家屬不聽勸阻強行無票乘車者,每人次處以XXX元至XXX元的罰款,由單位在其工資內扣除。

  第二十一條駕、乘人員必須服從工作調派,按單位規定輪休,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上班必須請假,不得擅自離崗。凡因無故曠工或不服從領導安排者,每次每天給予XXX元至XXX元以內的處罰。無故曠工三天以上者,予以解聘,結退信譽保證金。

  第二十二條駕、乘人員,違反執行管理、站務管理規定的按集團公司直達快客執行管理和站務管理辦法規定處理;違反安全規定的按市公司安全管理辦法規定處理;違反機務管理的按市公司直達快班客運機務管理辦法規定處理。

  第二十三條違紀、違規的處理程式。凡收到的所有投訴電話和信件都必須及時反饋到責任單位。由責任單位在10天內查證落實後,寫出處理意見上報市公司直客辦公室行文處理。凡在10天內未上報處理意見的每項扣經營班子目標考核0.5分。

  第二十四條市公司規定上報的各類月報表,未按時上報的,扣經營班子目標考核分每項0.5分。

  第二十五條本方案以及附件各項管理辦法規定的罰金,統一由分人公司可執罰到位,進入分公司財務列入快客利潤考核。由市公司監察處監督落實。單位違紀的`罰金上繳市公司財務部。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方案附件有:

  1、《公營直達快班客運車輛執行管理》

  2、《公營直達快班客運站務管理辦法》

  3、《公營直達快班客運管理崗位職責》

  4、《公營直達快班客運財務核算辦法》

  5、《公營直達快班客運工作人員工作規範》

  6、《公營直達快班客運車輛技術管理辦法》

  7、《公營直達快班客運各類人員工資分配與考核辦法》

  8、《公營直達快班客運駕、站、乘人員末位淘汰考核辦法》

  第二十七條本方案修改權,解釋權屬市公司,各分(子)公司應根據方案及其附件的各個管理考核辦法,制訂具體的考核細則,上報市公司有關職能部門。

  第二十八條本方案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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